市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合集下载

2020年度上海市重点服务进口资金申报指南

2020年度上海市重点服务进口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22020年度上海市重点服务进口资金申报指南一、申请条件申请企业应当符合《2020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实施细则》第五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企业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进口的服务应列入商务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鼓励进口服务目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知识产权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2.进口的服务应当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进口服务付汇凭证,且付汇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

二、支持方式对申请企业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付汇凭证的服务进口业务,以服务进口的付汇金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9年最后一期1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支持。

每户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文件,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进口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等,企业更名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2.《2020年服务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附件1),《2020年服务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表》(附件2);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口服务合同复印件;4.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如尚无该材料,先行提供其他说明企业财务会计情况的报表资料,并向递交点工作人员说明,约定补交);6.企业进口的服务,如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中所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还应提交与进口服务相对应的《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还应在该系统中登记实际出口额;7.已获得上年度重点服务进口贴息的企业,还应提交“绩效报告”,内容应包括技术出口项目情况、贴息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自我评价等(不少于600字);8.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材料要求及提交期限(一)材料要求1.书面材料要求:申报材料用A4纸,须有目录页并按材料要求顺序采用左侧胶装方法装订成册,且各表格按要求加盖公章。

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为积极扩大进口,优化外贸结构,提升进口扶持资金的综合效应,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进口增长。

按照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绩效优先的原则,制定本指南。

一、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一)支持对象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

(二)支持时间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申报条件1、申请企业(单位)近五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

2、申请进口产品贴息的企业(单位),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应当是在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业;申请进口技术贴息的企业(单位),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方。

3、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产品和技术应在支持时间完成结关和执行合同(技术进口,需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4、申请企业(单位)本次申报的进口产品、技术未申报2019年国家进口贴息项目。

5、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6、符合以上条件的产品及技术进口总额不低于10万美元。

(四)申报材料1、申请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附件1)和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应说明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进口项目的用途及预计可产生的效益、项目的绩效目标、本企业(单位)近五年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无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情况,引进技术的还应说明是否从关联企业引进,企业更名的应说明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2、申请企业(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进口贴息项目表(附件2)。

4、进口产品订货合同或技术进口合同(复印件)。

5、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与其对应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免增值税项目应提供海关证明文件)。

企业申报省级进口贴息资金

企业申报省级进口贴息资金

企业申报省级进口贴息资金
项目




项目类别:先进技术(目录一)企业名称:
申报材料目录清单
一、进口贴息资金申请报告
正文字体字号用仿宋4号,段落标题用黑体小3号,总题目用黑体3号,左右边距留2.5厘米,纸张尺寸A4。

二、省级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
三、省级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付汇凭证》复印件(凭证上注明技术引进合同号、技术名称和符合贴息条件的付汇金额)
六、《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复印件
七、《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
八、技术进口合同(复印件,非中文版请提供中文翻译)
九、其它证明材料(如有,需提供,如企业更名说明情况等。

)。

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文件(模板)

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文件(模板)

附件1:
申请文件(模板)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简介及所属行业、职工人数、技术人员占比、年纳税额、产品名称、上一年及当年进出口情况、是否被市商务委认定为双自主企业(即拥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近五年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无拖欠应交还的财政性资金等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批复、备案情况,资金来源、采购方式、进度等情况。

引进技术的应说明是否从关联企业引进。

企业更名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2、进口产品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自用、销售、研发、填补国内空白、消化吸收再创新及其他。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实施预计可产生的效益,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务必结合项目本身实际情况进行量化的分析,便于后期考核)。

(二)项目实施的主要效果,包括但不限于:支持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化进口产品结构、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扩大出口、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需使用具体数据和案例进行详细说明。

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附件: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一、支持对象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

二、支持时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项目进口金额同比增加部分。

三、资格认定进出口贸易公司由申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认定。

认定条件包括且不限于:(一)项目申报企业应当按照我市政府部署,致力于促进我市与相关国家的双边经贸交流与合作;(二)进口商品符合珠海市经济发展布局,满足人民高质量消费需求,具备集散平台作用;(三)申请企业应当是以某一类商品或某一国(地区)方式在进口国家(地区)范围(详见附件1)和进口商品范围表(详见附件2)内开展的进口活动,其中以一类商品方式支持范围必须是国别范围内的进口商品;一国(地区)方式支持范围必须是商品范围表中进口一类商品或多类商品;(四)每市企业不超过2家;(五)企业申报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其他需要认定的条件。

四、其他申报条件(一)申请企业近五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

(二)申请企业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

(三)申请企业本次申报的进口产品未申报过国家和省其他进口贴息项目。

(四)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企业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进口符合商品表范围内的商品进口同比增加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今年新成立企业不在支持范围内。

五、申报材料(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附件3)和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应说明企业基本情况、进口产品预计对企业、当地和行业可产生的效益、绩效目标、是否愿意参加省市商务部门组织的申报相关商品或目标国家的进口采购活动、本企业(单位)近五年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无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情况。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进口贴息项目表(附件4);(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与其对应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广州市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进口

广州市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进口

广州市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一、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一)支持对象在广州市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含中央和省属驻穗企业)。

对以一般贸易、租赁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中的技术(不含自关联企业引进的技术)和产品(不含旧品)给予进口贴息支持,对以一般贸易自南太岛国(含9国:库克群岛、斐济、密克罗尼西亚、纽埃、巴布亚新几内亚、萨摩亚、汤加、瓦努阿图、所罗门群岛等,下同)的进口给予贴息支持。

(二)支持时间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申报条件1.申请企业(单位)近五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

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2.申请进口产品贴息的企业(单位),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应当是在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业;申请进口技术贴息的企业(单位),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方。

3.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产品和技术应在支持时间完成结关和执行合同(技术进口,需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4.申请企业(单位)本次申报的进口产品、技术未申报过2019年国家进口贴息项目。

5.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6.符合以上条件的产品及技术进口总额不低于10万美元。

(四)申报材料1.申请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应说明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进口项目的用途及预计可产生的效益、项目的绩效目标(工作和目标完成情况)等,引进技术的还应说明是否从关联企业引进,企业更名的应说明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申请报告应声明“本企业(单位)近五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等。

天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05.21•【字号】津商外经〔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各有关单位:为加大境外重点市场开拓力度,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更好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根据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天津市《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专此通知。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2020年5月21日(联系人:市商务局外经处于澄;联系电话:58665523;市财政局经建二处纪房余;联系电话:23116737)(此件主动公开)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根据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境外投资,指我市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对外承包工程,指我市企业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咨询、勘察、设计、监理、建造、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活动。

对外劳务合作,指组织劳务人员赴其他国家或地区为国外的企业或者机构工作的经营性活动。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对2019年我市企业从事上述对外投资合作业务采取直接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

(一)直接补助1.前期费用前期费用是指我市企业为从事境外投资(不包括国内企业之间转让既有境外投资权益)、境外农、林、渔、矿业合作、对外承包工程,为获得项目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在项目所在国注册(登记)、购买资源权证、签订合同(协议)之前,为获得项目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①法律、技术及商务咨询费指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技术、商务和投融资咨询服务所发生的支出。

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进口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进口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进口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0.06.19
•【字号】云商贸〔2020〕26号
•【施行日期】2020.06.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
正文
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进口贴息资
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云商贸〔2020〕26号
各州(市)商务局、财政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商务局、财政局,省属各相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0〕109号)要求,积极主动扩大进口,促进贸易平衡发展,切实做好2020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我省2020年进口贴息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度进口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外经贸委关于进口贴息政策简介及申报注意事项.ppt

市外经贸委关于进口贴息政策简介及申报注意事项.ppt

四、 2007、2008、2009年度进口
贴息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进口产品不在目录范围内 ▪ 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 ▪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文件的依托单位与申报企业不同 ▪ 《项目确认书》中产业政策审批条目与《鼓励目录》鼓励
发展的重点行业不符 ▪ 鼓励行业项下进口产品不在设备清单或免税清单上
五、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进口产品申请贴息应提供的材料(含 “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
▪ 4、进口产品订货合同(复印件);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复印件)或《付汇凭证》;
▪ 6、进口“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 (第44项除外),需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 资项目确认书》(含进口设备清单,复印件)、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及《进口 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 9、 未列入财政部《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 税的进口商品目录》
如何确定属于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
▪ 1、商品名称;查看《目录》 ▪ 2、参考商品编码(从报关单上面核实编
码); ▪ 3、 技术参数; ▪ 4、根据进口产品的用途、性能等实际情况
把握。
如何确定属于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
▪ 1、 查看《目录》 ▪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
(盖章) 年月日
联系电申请汇总表
地区(中央管理企业):
进口商品/技术
序号
企业名称
海关报关单号/技术合同号 商品税号/技术目录编号 商品名称/技术合同名称 商品技术规格
实际进口额 (美元)
备注
总计
商务部门联系人:
财政部门联系人:
▪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进口产品申请贴息应提供的材料(含 “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

进口贴息资金申请报告模板

进口贴息资金申请报告模板

进口贴息资金申请报告(模板)
财政部、商务部: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进口用途。

第三部分:预计可产生的效益。

第四部分:说明本企业近五年有无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拖欠政府性基金、申请贴息的进口产品、技术是否享受其它财政资助等情况。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9〕13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及根据形势变化印发的新版《目录》,我公司进口的产品(技术)属于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重要装备、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三种类型选一种),特此申请进口贴息资金,请予以审核批准。

企业法人代表:
企业名称:
2019年月日。

企业进口贴息资金申请报告参考

企业进口贴息资金申请报告参考

企业进口贴息资金申请报告参考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江苏东星纺织有限公司始建于20**年5月06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法人代表:华峰,注册地址:江苏南通,占地面积约39140平方米。

江苏东星纺织有限公司在新技术、工艺、新产品开发上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该产品质量稳定,被公认为“免检产品”。

本公司在有关政府部门的关心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目前纺织行业中各种针织面料日新月异,不断更新,且都需高档织物,而高档织物必须用高新技术设备和新工艺,我司引进先进的设备,高新技术工艺使用户能获得最佳加工效果,以最好的产品质量吸引更多订单,使我司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

本公司始终坚持守法经营,坚持重合同守信用,并为扬州经济建设作出一定的贡献,经营规模及缴税各项税款均在扬州行业中排在前5名,20**-20**年被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和“重点乡镇企业”。

二、进口设备用途
我司引进的自动络筒设备,能适应各种针织高档纱要求,能大大提高各种织物的品位和档次,能适应目前的档次高的市场需求,使公司的产业结构发展升级,使公司的发展方向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高档纱必须依靠高科技。

三、预计可产生的效益
我司已引进意大利10台自动络筒机该设备的速度及产能比前一代提高了30%,可年新增产300吨,新增加工收入230万元,上交税利180万元。

四、其他说明
我公司近三年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也无拖欠政府性基金,我司引进自动络筒机先进设备、高新技术用自有资金,无享受其他财政资助资金。

江苏东星纺织有限公司(法人签字:)
20**-4-15。

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

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
5.申请人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
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申请企业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账户账号
开户银行账户户名开户银行名称Fra bibliotek开户行地址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移动电话
联系传真
说明:
1.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栏必须手签,使用名章无效;
2.若由授权人签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原件;
3.银行账户信息必须为公司账户,用于拨付贴息资金,务必正确填写;
4.企业性质:国有、集体、民营、三资、研究院所、高校、其他。
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
申请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注册地
省 市
企业性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人郑重声明如下:
1.申请人共上报申报文件资料 页;
2.申请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
3.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文件、单证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申请人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市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一、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一)支持对象在XX市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含中央和省属驻穗企业)。

对以一般贸易、租赁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中的技术(不含自关联企业引进的技术)和产品(不含旧品)给予进口贴息支持,对以一般贸易自南太岛国(含9国:库克群岛、斐济、密克罗尼西亚、纽埃、巴布亚新几内亚、萨摩亚、汤加、瓦努阿图、所罗门群岛等,下同)的进口给予贴息支持。

(二)支持时间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申报条件1.申请企业(单位)近五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

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2.申请进口产品贴息的企业(单位),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应当是在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业;申请进口技术贴息的企业(单位),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方。

3.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产品和技术应在支持时间完成结关和执行合同(技术进口,需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4.申请企业(单位)本次申报的进口产品、技术未申报过2019年国家进口贴息项目。

5.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6.符合以上条件的产品及技术进口总额不低于10万美元。

(四)申报材料1.申请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应说明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进口项目的用途及预计可产生的效益、项目的绩效目标(工作和目标完成情况)等,引进技术的还应说明是否从关联企业引进,企业更名的应说明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申请报告应声明“本企业(单位)近五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等。

2.《2020年省进口贴息项目申请表(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附件1)及电子数据。

3.申请企业(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2020年省进口贴息项目表》(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附件2)及电子数据。

5.进口产品订货合同或技术进口合同(复印件)。

6.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与其对应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免增值税项目应提供海关证明文件)。

7.进口技术的,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及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

技术使用单位与付汇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双方的代理合同。

技术进口额是指通过转让、许可、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技术咨询等方式自非关联企业引进《目录》内技术所支付的技术费金额(不含设备、培训、调试、差旅等费用,不含以年度销售额、利润等为基数按比例支付的技术引进费)。

付汇凭证上请注明技术引进合同号、技术名称和符合贴息条件的付汇金额。

8.进口“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需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含进口设备清单,复印件)、《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如属零关税进口产品,应提供相关说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与其对应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免予征收增值税的产品应提供海关证明文件)。

9.对进口产品有技术参数要求的,应填写该产品对应的实际参数,并注明参数在所附材料中的页码。

如果企业提交的进口合同中未列明商品技术参数的,需提供产品说明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及页码。

(五)申报和初审要求1.企业(单位)申报材料的要求。

(1)以上1-9项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需(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2)单家企业同时符合条件申报进口产品和进口技术贴息项目的,需分别独立申报、打印和胶装。

(3)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附件1、附件2),申请企业除装订进申请材料中外,还需另打印纸质版(盖公章)一式两份报区商务主管部门盖章,同时报送表格的电子版至本区商务主管部门。

未按要求整理申报的材料,不予接收。

2.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材料要求。

(1)各区初审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时,应核对相关复印件材料的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海关报关单、进口合同、进口设备参数证明文件等),审核该企业是否已按要求在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及填写指定的申请表。

各区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各区负责,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汇总上报的行文中应确认已核上报企业相关申报材料原件。

(2)将本区企业附件1汇总成《2020年*区省进口贴息企业申请汇总表(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附件3),将本区企业附件2汇总成《2020年*区省进口贴息企业项目汇总表(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附件4),《2020年*区省进口贴息项目入库明细表(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附件5)。

(3)申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的,各区将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用特大号透明箱分套装好)和企业附件1,2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各区的正式推荐文件(一式二十份,含附件3,4,5)及电子版统一报市商务局(贸管处)。

(4)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于2020年3月28日前向市商务局报送2020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进口贴息项目的使用情况报告。

(六)申请受理的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注:各区商务主管工作人员请及时将本区符合条件上报的企业拉入“XX企业进口贴息交流群”(七)审核注意事项1.对“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应按照《目录》列明的商品名称、商品编码和技术参数逐项判定;未列明商品编码的,按商品名称和商品功能判定;成套设备分散报关的,申报产品应为成套设备的组成部分;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应当是在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业。

2.对“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进口的设备和零部件,申报产品应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所附的进口设备清单,且属于《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认定的免税进口产品;因关税为零无法获得免税证明的,应核实产品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

3.贴息标准(1)贴息本金。

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或技术的进口金额乘以人民币汇率计算。

申请项目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9年6月28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计算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或《付汇凭证》以非美元计价的,应将进口额折算成美元(金额折算率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2019年6月28日《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址:(****))。

(2)贴息率。

根据省下达的贴息事项年度资金总额,按照不高于3%的贴息率内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统一的贴息率。

(3)贴息金额。

按照贴息本金乘以贴息率计算,每家企业(单位)不超过400万元,对贴息总额低于5000元的企业(单位)不予安排贴息。

二、进出口贸易公司类(一)支持对象在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不含申请)。

(二)支持时间201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三)进出口贸易公司认定进出口贸易公司由申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认定。

认定条件包括且不限于:1.项目申报企业应当按照当地政府部署,致力于促进我省与相关国家的双边经贸交流与合作;2.进口商品符合企业注册所在地经济发展布局,满足人民高质量消费需求,具备集散平台作用;3.申请企业应当是以某一类商品或某一国(地区)方式在进口国家(地区)范围(详见附件6)和进口商品范围表(详见附件7)内开展的进口活动,其中以一类商品方式支持范围必须是国别范围内的进口商品;一国(地区)方式支持范围必须是商品范围表中进口一类商品或多类商品;4.每市申报企业不超过2家;5.企业申报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其他需要认定的条件。

(四)其他申报条件1.申请企业近五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

2.申请企业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

3.申请企业本次申报的进口产品未申报过国家和省其他进口贴息项目。

4.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企业今年1-9月进口符合商品表范围内的商品进口同比增加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今年新成立企业1-9月进口符合商品表范围内的商品进口同比增加金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四)申报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附件8)和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应说明企业基本情况、进口产品预计对企业、当地和行业可产生的效益、绩效目标、是否愿意参加省市商务部门组织的申报相关商品或目标国家的进口采购活动、本企业(单位)近五年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无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情况。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进口贴息项目表(附件9)。

4.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与其对应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5.提供一份企业具备集散平台作用的说明材料及其它佐证材料。

(五)贴息标准1.贴息本金。

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口金额乘以人民币汇率计算。

申请项目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9年9月3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计算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或《付汇凭证》以非美元计价的,应将进口额折算成美元(金额折算率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2019年9月30日《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址:(****))。

2.贴息率。

按照不超过0.3%计算并入库。

今年新成立企业按照不超过0.2%计算并入库。

3.贴息金额。

按照贴息本金乘以贴息率计算,每家企业不超过500万元,对贴息总额低于1万元的企业不予安排贴息。

附件:1.2020年省进口贴息项目申请表(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2.2020年省进口贴息项目表(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3.2020年**区省进口贴息企业申请汇总表(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4.2020年**区省进口贴息企业项目汇总表(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5.2020年**区进口贴息项目入库明细表(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6.进出口贸易公司类进口国家(地区)范围7.进出口贸易公司类国别进口商品范围表8.进口贴息项目(进出口贸易公司类)申请表9.进口贴息项目(进出口贸易公司类)表附件12020年省进口贴息项目申请表(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说明:1、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栏必须手签,使用签名章无效;2、若由授权人签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原件;3、银行账户信息必须为公司账户,用于拨付贴息资金,务必正确填写;4、企业性质:国有、集体、民营、三资、研究院所、高校、其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