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撤回
行政许可撤销的程序和流程
行政许可撤销的程序和流程
行政许可撤销的程序和流程如下:
1. 启动撤销程序。
在执法检查中,或者是群众举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必须启动撤销该行政许可的程序。
2. 立案。
撤销程序启动后,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必须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承办该案。
3. 调查取证。
4. 调查终结,出具调查终结报告。
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实、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建议等。
5. 举行听证。
6. 作出决定。
相关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结果已经调查结果作出是否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如果决定撤销行政许可的,需要作出书面决定,并向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送达。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同地区的具体撤销流程或有差异,如有需要建议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一、行政许可超出权限或超时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行为或事项做出的具有特权性质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撤销是指行政机关依法收回并废止已经颁发的行政许可决定,即撤销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成立。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呢?首先,行政许可的颁发必须在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内进行。
如果行政许可超出了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那么行政许可就存在违法性,可以被撤销。
除此之外,行政许可还存在时间限制。
如果行政许可的有效期已过或者行政机关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也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例如,某建筑公司申请施工许可,但是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给予批准,那么建筑公司就可以要求撤销行政许可。
二、行政许可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行政许可的撤销还可以基于行政许可持有人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形。
行政许可持有人在行使行政许可过程中严重违法,严重侵害了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的,行政机关有权撤销行政许可。
这种情况下,行政许可的撤销是行政机关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需要。
行政许可持有人严重违法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故意提供虚假材料、贿赂、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
三、行政许可实施后发生重大事实变化另一种情况是行政许可实施后发生了重大事实变化。
重大事实变化是指行政许可依据的事实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或者行政许可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有权撤销行政许可。
例如,某企业获得了某个地区的经营许可,但是后来该地区出台了新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该行业在该地区经营。
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对该企业的经营许可。
总结综上所述,行政许可的撤销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决定的一种追回和废止行为,其法定条件包括行政许可超出权限或超时、行政许可持有人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以及行政许可实施后发生重大事实变化等情形。
行政许可的撤销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确保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
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尊敬的申请人: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经过调查认定,您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因此,我局作出以下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一、撤回许可事项根据我局对您所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和评估,经认定,您所申请的许可事项存在以下问题:(1)您提供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缺少必要的证明文件或资料;(2)您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导致我局无法正确认定和评估您的申请;(3)您所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存在不符合之处。
基于上述问题,我局决定撤回您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撤回决定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七条规定:“对不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申请或者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应当作出不予受理或者撤销已经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有权要求重新受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三十日。
”根据上述法律依据,我局依法作出了撤回您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并告知您有权要求重新受理。
三、撤回决定的法律效力我局的行政许可撤回决定自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生效,您不再享有相关的行政许可权利和优先权,并且您应当停止相关的行政行为。
在我局作出撤回决定后,您有权要求重新受理,提供符合法定要求的材料和信息,并依法重新申请行政许可。
四、附上相关法律法规和申请方法说明为了您更好地了解行政许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我局附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规的摘要说明,以及行政许可申请的方法和注意事项,请您仔细阅读并按照规定进行申请。
如您对我局的行政许可撤回决定有异议,您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行政许可执法机关:日期:。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是指国家机关在行政许可决定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了错误或违法情形,需要对原行政许可决定进行撤销的行为。
在我国,撤销行政许可决定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查处及撤销的规定如下:1.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审核和决定行政许可,对未按照法定程序取得的行政许可,应当予以撤销。
2.第四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决定行政许可后,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撤销:•申请材料缺少、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不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基本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需要重新核定的;•有违反规定转让、出租、转移、抵押等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行政复议机关对于行政许可撤销的程序与要求:1.第二十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以及行政相对人认为依法应当作出的其他行政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复议机关应当予以撤销:•依法未履行申请条件的;•申请者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事实的;•申请者非法获取行政许可的;•取得行政许可后有重大事项发生,不符合法定申报、审核程序或者条件的;•行政许可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第二十一条规定:依法撤销的行政许可,由复议机关通知作出该行政许可决定的原行政机关予以撤销。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程序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行政机关发现自己的行政许可决定存在问题后,可以自行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对于已经执行完毕的行政许可决定,需要经过依法补救的程序后,方可予以撤销,同时还需要将撤销结果告知所有相关方。
行政复议机关撤销行政复议机关是独立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复议的职责,可以对于涉及到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况进行撤销。
需注意的是,行政复议机关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程序比较复杂,一般需要申请人进行复议和申诉,经过多次听证和复审后方可决定是否撤销。
谈谈行政许可的“撤回”、“撤销”、“吊销”、“注销”
谈谈行政许可的“撤回”、“撤销”、“吊销”、“注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取得从事某种事项的行政许可之后,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不能再从事所许可的活动。
此时准予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异地的同类同级行政机关会就作出一定的决定,禁止被许可人继续从事相关的活动。
这就涉及行政许可的“撤回”、“撤销”、“吊销”、“注销”问题。
然而笔者发现一些文件中,对于行政许可的“撤回”、“撤销”、“吊销”、“注销”的规定上有混淆及不当之处。
现试分析如下:一、法律规定《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二、简要分析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一)撤回行政许可适用情形为:被许可人在取得许可时合法,但取得许可后,因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修改,许可条件发生了变化,被许可人不能达到新规定要求的条件;或者被许可人自身及其他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致使被许可人达不到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就可以撤回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行政执法,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行政执法,行政许可) 【正文】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经查证并依法审定,决定撤回以下行政许可,具体情况如下:第一章撤回决定的依据根据行政许可法第X条的规定,本机关撤回对[被撤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的行政许可。
依据如下:1. 原行政许可文号:[原行政许可文号]2. 行政许可机关:[行政许可机关名称]3. 撤销原因:经核实,[撤销原因的详细描述]4. 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条款]的规定,撤回该行政许可。
第二章受让人权益的处理根据行政许可法第X条的规定,已经对该行政许可进行过受让的,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将受让人的权益转移到其他合法经营者。
第三章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X条的规定,对于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机关将依法对涉及的违法行为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1. 违法行为描述:[违法行为的具体描述]2. 相关责任人:[相关责任人的具体信息]3. 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条款]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措施]4. 处罚执行:责成[执法执行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执行措施]第四章附件本文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附件一名称]2. [附件二名称]……【附件】(列出全部附件名称,并做适当注释)【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是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程序和实施,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公开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
2. 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取得行政许可的人的行为、资格、物品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给予行政许可的行为。
3. 受让人:已取得原许可人行政许可并已办理变更手续的合法受让人,享有相应的许可权益。
【全文结束】。
行政许可的“撤回”、“撤销”、“注销”和“吊销”区别
行政许可的“撤回”、“撤销”、“注销”和“吊销”区别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撤回、撤销、注销、吊销的行政许可极易混淆,应注意加以区别。
一、“撤回”1.“撤回”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已经颁发的行政许可。
其原因一般为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行政许可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2.撤回行政许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作出撤回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3.被“撤回”的行政许可自“撤回”之日起无效。
二、“撤销”1.“撤销”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对已设立且有效的行政许可效力以成立时存在的瑕疵为由而在事后予以消灭。
行政机关或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存在不正当或违法行为,从而导致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存在瑕疵或者违法情形。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按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3.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4.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5.“撤销”在本质上是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措施,自我纠正的手段,是落实行政责任制的一种方式,而不属于行政处罚。
被撤销的,行政许可自始无效。
三、“注销”1.“注销”行政许可是指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如行政许可在事实上已经不存在、行政许可在法律上已被禁止、已经到期没有延续等),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
2.注销是属于行政许可废止的一种情况,是行政许可管理的一项内容,是行政机关与相对人解除行政许可法律关系的行为,不属行政处罚。
3.注销更多的属于程序行为,是行政单方的行政许可管理行为,不必启动听证程序。
4.注销一般不针对个案进行,而是定时(半年或一年)针对成批失效许可(以发布注销公告方式)进行。
第08讲_行政许可的撤回、撤销和注销、行政许可相对人的法律责任、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3.行政许可的注销(1)适用情形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②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终止的;④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⑤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2)注销的法律效果①注销是由于许可的实质效力已不存在而依法取消许可的形式效力;②注销只是手续办理问题,消灭已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件效力,属于“程序性行为”。
③注销的方式:收回证件、加注发还、公告注销4.吊销行政许可证件是针对被许可人存在行政许可违法行为,而对其实施的行政处罚。
【2016·单选题】某公司依法取得印制发票许可,税务机关无须办理许可注销手续的情形是()。
A.该公司印制发票许可被依法撤回B.该公司印制发票许可被依法撤销C.该公司登记事项依法变更D.该公司发票准印证被依法吊销【答案】C【解析】选项ABD: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2015·单选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该市红太阳药店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该药店经营期间,附近群众举报称该药店非法出售处方药。
该局经调查发现,该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该药店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
根据《行政许可法》,对该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正确的处理是()。
A.撤销药品经营许可B.撤回药品经营许可C.待有限期限届满后注销D.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答案】A【解析】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许可的,应当撤销。
二、行政许可相对人的法律责任(★)1.申请人有欺诈行为【提示】尚未取得许可被发现(1)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2)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3)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2.被许可人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提示】已经取得许可被发现(1)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撤销、撤回、吊销、注销行政许可的区别
撤销、撤回、吊销、注销行政许可的区别1、违法主体不同。
撤销行政许可和撤回是因为行政许可实施的过程存在违法问题,违法行为的主体可能是许可机关,例如,未按照法定条件做出许可,也可能是行政许可申请人,例如,利用欺骗的手段缺的许可。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因许可机关违法许可的,撤消后给被许可人造成损失的,许可机关应当赔偿。
吊销和注销行政许可是在被许可人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后,利用许可实施了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法吊销其行政许可,其主体一般是个人。
2、违法严重性不同。
吊销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剥夺被许可人的经营权或资质、资格。
这是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实施的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注销行政许可是指一项许可在实体上被消灭或者已经不可能实现,不能实现的原因有多方面,例如,时间因素,超过许可期限,其程度较轻。
撤回行政许可是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或者许可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已经发出的许可撤回。
撤回行政许可程度最轻。
3、处罚方式不同。
吊销行政许可,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剥夺被许可人的经营权或资质、资格。
注销行政许可,而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
撤销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撤销,是指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依法撤销其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撤回、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1、关于撤回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撤回行政许可适用于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已经颁发的行政许可的情形。
适用前提是相对人取得行政许可合法。
适用情形包括: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行政许可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撤回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说明撤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或者事实基础。
撤回行政许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作出撤回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2、关于撤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撤销行政许可适用于行政机关纠正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形。
撤回行政许可决定
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什么是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是一种政府部门行使管理权力的方式,通过行政许可决定,政府可以对需要得到特定批准的行为进行管理和控制。
行政许可涉及的范围广泛,包括建设工程、商品质量、环保等方面,对企业和个人的经营运作造成深刻影响。
行政许可决定的撤回行政许可决定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被撤回,一般来说,撤回的原因有以下几种:1.未依法审核行政许可决定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审核后制定的,如若出现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等情况,行政许可决定就可能存在撤回的风险。
2.信息失实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在相关部门发现后就有可能会撤销已经批准的行政许可,警醒其他企业和个人不能提供虚假信息。
3.证明材料有误行政许可决定的制定通常采用文件证明的形式,如果审核发现证明材料有误、不符合标准,相应的行政许可决定也会被撤销。
撤回行政许可决定的方法1.主动撤回政府部门发现行政许可决定出现瑕疵后,可以主动撤回,除了保证政府部门行政管理的严谨性外,也让企业和个人获得更公正的待遇。
2.申请撤回企业和个人也可以发现行政许可决定有误后,依照法定流程向相关部门申请撤回决定,政府部门审核后以便进行相应的撤销操作。
不过申请撤回需要注意需要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材料和信息。
3.法院判决如果出现纠纷,撤销行政许可决定需要从法律入手,需要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确保行政管理的公正。
在聘请了经验丰富律师的情况下,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流程通常比较顺畅。
办理撤回行政许可决定的流程下面列出了一般的办理流程:1.申请书提交。
在补交所有需要的材料之后,编制好申请书并提交到相关的政府部门,并由申请人签字。
2.政府部门办理政府部门将会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并会留下相应的审核记录和审批意见,有些地方会公开审批结果,在作出决策之后,将会将决定反馈给申请人。
3.进一步申诉如果申请人对政府部门的决定不满意,可以通过申请进一步申诉的方式,最终落实好行政许可决定的撤销工作。
总结了解到行政许可决定的撤回,不仅能够理性应对突发事件,还能够建立听取、沟通、客观公正等价值观,其内涵更是有现代行政管理的文化特征。
撤回、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
撤回、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编者按: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根据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询问,并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行政法室意见,起草了《撤回、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
现刊登如下,请各地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一、关于撤回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撤回行政许可适用于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已经颁发的行政许可的情形。
适用前提是相对人取得行政许可合法。
适用情形包括:(一)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二)行政许可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撤回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说明撤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或者事实基础。
撤回行政许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作出撤回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二、关于撤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撤销行政许可适用于行政机关纠正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形。
适用前提是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相对人违法取得行政许可。
适用情形包括:(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三)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四)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五)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六)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撤销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被许可人撤销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和事实基础。
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行政机关不得撤销;撤销行政许可损害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的,除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外,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三、关于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吊销行政许可适用于被许可人取得行政许可后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形。
适用前提是被许可人取得行政许可后有严重违法行为。
吊销行政许可,只能由法律、法规设定。
行政机关作出吊销行政许可的决定前,应当告知被处罚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被处罚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许可的撤回
行政许可撤回的含义撤回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已经颁发的行政许可的情形。
撤回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说明撤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或者事实基础。
撤回行政许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作出撤回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撤回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撤回行政许可适用于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已经颁发的行政许可的情形。
适用前提是相对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合法。
适用情形包括:(一)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二)行政许可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申请行政许可撤回的条件一是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或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人终止,其继承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要求撤回行政许可申请的;二是申请人改变意愿不想取得行政许可,要求撤回行政许可申请的;三是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查的行政许可项目,因条件准备不足等原因申请人认为不能在法定期限通过核查而取得行政许可,要求撤回行政许可申请,待条件准备充分后再行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
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样式)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许可人姓名或者名称):你(你单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本机关审查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取得的_____(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因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下列情形(写明依法应予撤回行政许可的具体情形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回对你(你单位)的行政许可决定。
申请撤销行政许可程序
一、申请撤销行政许可程序(一)启动1、依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启动。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2、行政机关监督检查中发现。
在执法检查中,或者是群众举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必须启动撤销该行政许可的程序。
(二)立案行政机关启动行政许可的撤销程序后,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必须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承办该案,承办该行政许可决定的审批人员实行回避制。
(三)调查取证主要收集两类证据,一类是事实类,另一类是法律法规类,收集撤销的依据。
(四)调查终结承办人员在收集到相关证据后,应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调查终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实、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建议等。
(五)撤销行政许可预先告知撤销行政许可涉及被许可人的重大利益,在作出撤销决定前,应当预先告知该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告知被许可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六)听证听证程序应当参照《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四节听证有关条款,保障被许可人的听证权利。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3、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4、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七)作出决定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向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送达。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应当包括:撤销的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自接到撤销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事业单位考试之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撤回考点详解
事业单位考试之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撤回考点详解第一篇:事业单位考试之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撤回考点详解事业单位考试之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撤回考点详解【导读】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事业单位考试之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撤回考点详解》,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一)行政许可的撤销行政许可的撤销,是由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引起的。
撤销行政许可的主体即可以是许可决定的作出机关,也可以是其上级机关,还可以是被越权的法定的行政许可机关·。
行政机关既可以依职权撤销,也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撤销。
第69条对行政许可应当撤销、可以撤销、不与撤销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大家要予以牢记。
概括来说,属于行政机关的过错的,可以撤销(第1款);属于被许可人的过错的,应当撤销(第2款);损害公共利益的,不予撤销(第3款)。
因为行政机关的过错而使行政许可撤销,如果给被许可人造成损害,当然应当负赔偿责任。
而如果是因为被许可人的过错而使行政许可撤销,则行政机关无过错,对被许可人的损失不予赔偿。
(第4款)1.行政机关过错,可以撤销的情形具体如下:行政许可机关或上级机关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申请或依职权,撤销许可:(1)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2)超越法定职权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许可的。
如果造成被许可人合法权益损害的,应依法给予赔偿。
2.申请人具有过错,应当撤销: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1)许可机关、许可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被越权的法定的许可机关应当撤销;(2)行政机关应给予行政处罚;(3)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许可。
以欺骗手段申请许可的(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许可3.损害公共利益的,不予撤销:符合撤销的情形,但是撤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二)行政许可的撤回与变更行政许可的撤回是指行政机关已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但在生效之前收回已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撤回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许可撤回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在行政许可决定生效前或者生效后,因法定事由或者行政机关自身原因,依法撤回行政许可决定的行为。
行政许可撤回是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行政许可撤回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后果,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行政许可撤回的法律后果进行分析。
二、行政许可撤回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许可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允许,并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许可决定生效后,因法定事由或者行政机关自身原因,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撤回行政许可。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行政许可撤回的法律后果1.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保护行政许可撤回可能导致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具体表现为:(1)行政相对人因行政许可取得的财产权益可能遭受损失。
如撤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可能导致行政相对人因建筑物拆除、搬迁等遭受财产损失。
(2)行政相对人因行政许可取得的经营许可可能遭受损失。
如撤回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可能导致行政相对人因经营中断、经济损失等遭受损失。
(3)行政相对人因行政许可取得的资质资格可能遭受损失。
如撤回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可能导致行政相对人因无法执业、失业等遭受损失。
2.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行政许可撤回可能使行政机关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赔偿损失。
行政机关因行政许可撤回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撤销原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机关在撤回行政许可决定时,应当撤销原行政许可决定,并依法重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撤回行政许可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作出许可、批准、认可、登记等行为。
行政许可制度是我国行政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行政机关可能会出现错误,导致撤回行政许可。
本文将探讨撤回行政许可的法律后果。
二、撤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审查申请人的条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作出许可决定;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许可,并告知理由。
”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对已经作出的行政许可,因申请人的原因,导致行政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三、撤回行政许可的法律后果1. 对申请人的影响(1)申请人可能面临经济损失。
撤回行政许可意味着申请人无法继续从事相关活动,可能会造成经济损失。
例如,企业因撤回许可证而无法继续生产经营,导致经济损失。
(2)申请人可能遭受信誉损害。
撤回行政许可可能会影响申请人的信誉,导致其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形象受损。
(3)申请人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如果撤回行政许可的原因是申请人存在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可能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对行政机关的影响(1)行政机关可能面临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申请人认为撤回行政许可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机关可能面临行政处分。
如果行政机关在撤回行政许可过程中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有关部门可能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分。
(3)行政机关可能面临声誉损害。
撤回行政许可可能会损害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影响其在社会中的形象。
3. 对社会的影响(1)社会秩序可能受到影响。
撤回行政许可可能会导致相关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影响社会秩序。
(2)社会资源可能浪费。
撤回行政许可可能导致已投入的资源无法得到充分利用,造成资源浪费。
(3)社会公平可能受损。
撤回行政许可可能导致部分申请人受到不公平待遇,损害社会公平。
关于行政许可的撤回
关于行政许可的撤回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具体的、要式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行使的一项重要权力,它涉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行政权力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的关系,涉及行政权力的配置及运作方式等诸多问题。
行政许可法将“行政许可”界定为: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一般而言,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征: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管理性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对社会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
行政许可是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产生的行政行为,无申请则不产生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准予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有:一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二是一种采用办法许可证、执照等形式的要式行为;三是行政主体赋予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行为。
行政许可的撤回是指行政机关已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但在生效之前收回已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生效时间一般为告知(抽象行为的公布亦视为告知)、受领之时或附款规定之时。
应当指出的是,行政行为自受领和附款所定法律事实发生之时起所发生的法律效力,是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行政行为的公定力都是自告知(成立)之时起发生的。
法国行政法学者认为,上述生效时间是仅就行政相对人而言的,行政行为对行政主体的生效时间是行政行为的成立之时,也就是说,法律就行政行为的生效时间,对行政主体规定了更严格的要求,以体现行政行为的严肃性。
对于当场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而言,一般不存在撤回的问题。
如果某一行政许可虽然已作出,但在没有被告知或受领或者附款所定法律事实未发生时,其对相对人的效力并未发生,此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或其上级机关予以收回,则应视为行政许可的撤回。
撤回只能发生在行政许可决定生效之前,而撤销却只能发生在行政许可决定生效之后,并且取得许可时要有违法情形的存在。
行政许可的撤回、撤销与注销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行政许可的撤回、撤销与注销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一、行政许可的设定(一)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法律:对于行政许可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法规: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国务院决定: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地方政府规章: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法律知识: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吊销与注销的区分(上)
法律知识: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吊销与注销的区分(上)
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吊销与注销是四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对这几个词的区别的考查频率较高。
接下来我们就其内容进行对比,希望大家能够掌握。
一、行政许可的撤销
行政许可的撤销,是指由于行政许可具有瑕疵,因而需要纠正,其核心原因是许可过程中存在违法因素,要么是行政机关一方违法,要么是申请人违法。
(1)许可机关违法,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
(2)被许可人违法,包括: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二、行政许可的撤回
行政许可的撤回,是指对于当事人已经合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依法定程序收回,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
1、撤回的具体事由
(1)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
(2)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2、撤回的法律后果
行政许可的撤回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合法权益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此处在考试中常用“赔偿”一词来进行混淆,这一易错点大家需要重点把握。
三、行政许可的撤销与撤回的区别
撤销与撤回的区别在于,撤销的事由通常是行政许可的过程中有违法因素,即许可行为本身违法导致行政许可的撤销。
撤回主要是指行政许可的获得以及获得后实施许可活动并不违法,但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许可活动丧失了存在基础,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收回行政许可。
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
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什么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对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范围内行为能力而请求行政许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进行审查、核准或者确认后,依法作出的书面许可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申请和受理、审批和决定,涉及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法制原则;•透明原则;•服务原则行政许可决定书的产生行政许可决定书是对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材料进行审查,分析和决定后,所做出的书面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发出,是当事人正式获取相应行政许可事项的凭证。
一般情况下,行政许可决定书应在申请人提交完整材料后60日内作出。
想要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必须要在合理期限内进行。
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撤回在行政许可决定书生效后,政府可以存在引起行政许可决定书撤回的下列情况:•事项发生变化,不再满足申请条件或者行政许可法定依据变化;•申请人不再愿意进行该事项,申请撤销的;•有其他合法理由决定撤销。
政府部门要在不影响相关当事人及利益权益的前提下,及时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
撤回的方式包括:口头告知、书面通知、公告等形式告知,并应当履行相关程序,做好相关记录,以便随时核查。
行政许可决定书撤回的程序1.提出申请:当事人对其已获得的行政许可决定书请求行政机关撤销,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清晰表明由行政许可决定书产生的行政行为,该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和产生的恶劣后果。
2.受理申请:当事人提出申请后,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进行立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3.复核: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审查和复核。
4.做出决定:经过审查和复核,行政机关应当判断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符合规定,应当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恢复当事人的相关权利。
5.通知申请人: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决定书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相关法定的救济措施。
行政许可决定书撤销的法律效果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后,许可的相关行政行为即被撤销,当事人的行政行为不再受到行政许可的限制和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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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住建(规划)局
行政许可撤销、撤回、注销建议书
xx县住建(规划)局
行政许可撤销、撤回、注销决定书审批表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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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
撤销字()年第号
:
您(单位)于年月日取得地段项目的行政许可,许可证号为。
经调查核实,因下列原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款第项,本机关决定撤销您(单位)的上述行政许许可(证件),同时予以作废。
请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将上述许可证件交回本机关,并办理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本机关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郧西县人民法院起诉。
(印章)
年月日
附件4:
xx县住建(规划)局
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
撤回字()年第号
:
你于年月日取得地段项目的行政许可,许可证号为。
经调查核实,因下列原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款,决定撤回上述行政许可(证件),同时予以作废。
请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将许可证件交回本机关,并办理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本机关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郧西县人民法院起诉。
(印章)
年月日
xx县住建(规划)局
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注销字()年第号
:
您(单位)于年月日取得地段项目的行政许可,许可证号为。
经调查核实,存在下列应依法注销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项之规定,决定注销上述许可(证件),同时予以作废。
请你于5日内将上述许可证件交回本机关。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本机关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郧西县人民法院起诉。
(印章)
年月日
xx县住建(规划)局
行政许可听证权利告知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条第款、第条第款之规定,本机关拟撤销(撤回、注销)您(单位)已取得的上述行政许可(证件),同时予以作废。
请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将许可证件交回本机关,并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之规定,您(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将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书面告知我局政策法规股。
本机关将在20日内组织听证会,并提前7日通知您(单位)。
逾期不提出听证要求的,即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通知。
(印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