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管理程序新
公文处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
公文处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
近期,我单位发现在执行办法规章制度时存在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处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具体如下:
一、加强制度宣传
1.所有员工必须熟悉并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定期组织员工集中学习和宣传公司制度,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清楚了解相关规定。
2.新员工入职后,应安排专人进行详细说明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新员工能够快速融入工作环境,熟悉公司制度。
二、加强监督检查
1.设立专门的制度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2.定期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严格的跟踪监督。
三、加强处罚措施
1.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根据违反情况轻重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对于多次违反规章制度或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的员工,公司将采取辞退等严厉措施,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加强规章制度管理
1.制定规章制度审查程序,确保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定经过合理审查和讨论,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不断完善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对现行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变化的需要。
以上为我单位处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们自觉遵守,共同努力,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此致
敬礼
XXX单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办公室公文处理流程
办公室公文处理流程公文,全称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或其他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具有法律效力和规范的文体。
凡是从事行政事务,都要学会通过公文来传达政令政策、处理公务,以保证协调各种关系,决定事务使工作正确地、高效地进行。
跟思维导图相似的一种方式。
以下是关于办公室公文处理流程,欢迎大家前来参考!办公室公文处理流程第一阶段:公文的收受与分流(1)签收。
指履行规定的确认、清点、核对、检查、签注手续后,机关设置的外收发人员、通讯人员从发文机关、邮政部门、机要通信部门、文件交换站,或通过自备通信设备收取公文。
(2)外收文登记。
即由外发人员在完成签收工作后,对收文情况做出简要记载。
(3)启封。
即外收文登记完成后,公文送至机关统一或分别按内部机构设置的内收发部门 (或人员),由其签收后,统一启封或径送有关领导者亲启。
(4)内收文登记。
即由内收发人员对收文情况做出较详细记载。
(5)分办。
即经对收文进行分类筛选后,由指定的有关人员根据公文的重要程度、各部门职责分工及有关程序规定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阅知办理。
(6)摘编。
由文件管理人员对部分准备投入办理过程的重要文件进行的加工活动,主要是针对这些文件写文摘、提要、综述,汇集有关数据资料等。
第二阶段:办理收文(1)拟办。
由部门负责人或有关具体工作人员经过对公文进行认真的阅读分析,提出建议性的处置意见,供有关领导者审核定夺。
(2)批办。
即机关领导者或部门负责人对公文提出处置意见。
(3)承办。
即有关工作人员按批办意见具体处置公文所针对的事务和问题。
(4)注办。
即由承办人签注公文承办情况,以备忘待查。
第三阶段:组织传阅与催办查办(1)组织传阅。
指独份或份数很少的公文需经多部门或多位工作人员阅知处理时,使公文在他们中间得到有效传递和阅读。
(2)催办。
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根据承办时限和其他有关要求对公文承办过程实施的催促检查。
(3)查办。
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或其他专门组织对重要公文实际执行情况所进行的核查协办工作。
公文流转管理制度
公文流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公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单位的公文管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1. 严格遵守公文处理程序,确保公文的准确、快捷和稳定流转;2. 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3. 便民务实,为领导决策和日常工作提供有效的支持;4. 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四、流转程序1. 公文的发文环节(1)发文单位在起草或编制公文后,应按照规范的格式和程序,经相关负责人审批签署;(2)签署完成后,应立即交由公文办理员进行编号、归档,并按流转情况传送;(3)如有紧急公文需发,应在获得领导批准后,立即进行快速传输。
2. 公文的收文环节(1)收文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接收公文,及时将公文送交公文办理员,确保公文被及时处理;(2)对于重要公文,应立即送交领导审阅,做到及时反馈,迅速决策;(3)收文单位对于公文的内容应及时进行签批,并签字盖章,送交公文办理员。
3. 公文的审核和传递环节(1)公文办理员应及时获取签批文件,按照相关程序对公文进行核对、整理、加盖传阅章,并快速传递给下一环节的审批人;(2)审批人在收到公文后,应及时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返还公文原件,并注明审批意见。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1. 对于紧急公文的处理(1)对于重要的临时公文,发文单位应及时准备和审核,以保障工作流程不受影响;(2)公文办理员应加速处理程序,确保公文迅速传递到相关部门。
2. 对于无法确定下一环节审批人员的公文公文办理员在这种情况下,应与发文单位沟通确认,然后按照通常程序进行传递。
3. 对于设计业务流程的公文对于设计新的业务流程的公文,应由发文单位书面告知公文办理员,并说明具体的审批流程和传递方式。
并确认相关人员的接收。
六、保密管理对于机密级别的公文,在传递过程中应加强保密工作,并在传递过程中做好保密记录,确保公文不被泄露。
七、监督与检查1. 对于公文流转过程中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应及时整改并报告给上级领导;2. 部门主管应加强对公文办理员的日常管理,确保公文办理员的工作进行规范;3. 定期对公文流转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工作,提高办公效率和信息传递的准确性,我部门决定从即日起对公文管理进行调整和完善。
为了确保大家能够正确理解和遵守新的规范,请各位同事详细阅读以下内容,并按要求操作。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联系。
一、公文管理流程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实际情况,我部门对公文管理流程进行了调整。
新的流程如下:1. 发文流程1.1 起草公文:起草人根据实际情况,在Word文档中撰写公文内容,保证文字准确和行文规范。
1.2 审核公文:起草人将起草的公文交给主管领导进行审核。
主管领导对公文内容进行审查,确保与政策法规的一致性,并确认公文的紧急程度。
1.3 审批公文:审核通过的公文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批。
部门负责人对公文的内容、格式、用词等进行最后的确认和审批。
1.4 盖章:审批通过的公文交给行政人员盖章。
盖章后的公文具有法律效力。
1.5 分发公文:盖章后,行政人员将公文按照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分发。
2. 收文流程2.1 收到公文:收文人员在接收到公文后,及时进行登记并按照公文要求进行归档。
2.2 分发公文:收文人员根据公文的内容和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分类,确保公文快速准确地传达给相关人员。
2.3 办理回复:相关部门或人员按照公文的要求,及时办理回复,并将回复内容及时发送给发文人员。
二、公文格式统一要求为了提高公文的规范性和工作效率,公文格式统一要求如下:1. 字体要求公文一律使用宋体字体,字号为小四号。
2. 标题要求公文的标题居中显示,使用黑体字体,字号为小二号。
3. 段落要求公文正文使用两倍行距,段落间空一行。
段落开头缩进两个字符。
4. 标点符号要求公文中的标点符号使用全角标点,并且标点符号后空一格。
5. 表格要求如果公文需要包含表格,表格的设计要简洁明了,表头要清晰,表格中的文字使用9号字体。
6. 附件要求如果公文需要附带附件,附件应以清晰、有序的方式进行排列,并在公文中明确附件的名称和数量。
最新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七个变化,九个细节2012年4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废止了1996年中办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条例》的发布施行,对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将发挥重要作用。
与《办法》对比,《条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一、公文处理的概念更加科学《办法》规定‚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条例》中按照公文办理的工作流程将公文办理工作概括为“拟制、办理、管理”三个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环节,简洁明了,‚拟制‛包括了‚起草、审核、签发‛三个环节(《办法》中隶属于发文办理),同时将整理(立卷)、归档划归至公文办理范畴。
二、公文的种类更加丰富原《办法》中规定公文种类为13种,新《条例》中规定公文种类为15种,增加了“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同时将“会议纪要”改为“纪要”。
三、公文要素做出了调整《办法》第三章第九条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增加了“份号”、“发文机关署名”、“页码”,减少了“主题词”。
同时,对涉密文件、紧急公文、联合行文、公文标题等有了明确的规定:涉密文件要标注份号,紧急公文标注“特急”“加急”,联合发文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公文标题应标明发文机关,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可以不加盖公章等。
四、行文规则上做了具体规定《条例》中规定向上级机关行文‚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请示‛应当一文一事,并要提出倾向性意见;‚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向下级机关行文也有明确的规定,‚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第三节 公文处理程序
• (4)分发制度: (4)分发制度 分发制度: • ①分送交接登记制度 • ②分送的时限制度:紧急文件限时分送, 分送的时限制度:紧急文件限时分送, 一般公文在文到之日起三日内交承办部 门或送至有关领导人。 门或送至有关领导人。 • ③退文制度:在分发时对于下级报送的 退文制度: 欠规范的文书予以退回。 欠规范的文书予以退回。
1.按保管期限分类 (一)类别的编制 (步骤类
(二)条目的编制:简明、准确、细致、 符合实际
编制分类方案类目的方法如下表所示
类别
科研处(科研 类)
条目
科研课题成果实物资料 科研课题成果鉴定资料 科研课题成果获奖资料 科研课题成果推广资料 科研论文实物和获奖资料
• 4.签发 • 签发,是机关领导人将呈批 的文稿经过最后审定,予以签署 意见的行为过程。
• 签发的类型:正签、代签、核签 (加签)、会签等。 • 签发的原则:按职责范围签发; 先核后签。
5.缮印 • 缮印,是根据文件定稿制作文件正本的 行为过程。 • 缮印的形式:手工缮写、机械誊写、印 刷。 • 缮印的注意事项
• (4)登记的范围:凡属正式往来的文件、 登记的范围:凡属正式往来的文件、 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件、 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件、会议文件等均应登 记。 • 事务性的便条、日常通知可以不登记。 事务性的便条、日常通知可以不登记。 • (5)收文登记的内容(见下表) (5)收文登记的内容(见下表 收文登记的内容
(3)拟办人员的主要要求: )拟办人员的主要要求: • 要准确理解文件要求。 要准确理解文件要求。 • 要全面熟知职能与分工。 要全面熟知职能与分工。 •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2.批办 • 批办,是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对文 件由谁办理、如何办理所提出批 示意见的行为过程。
最新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最新国家⾏政机关公⽂处理办法国家⾏政机关公⽂处理办法(新)第⼀章总则第⼀条为使国家⾏政机关(以下简称⾏政机关)的公⽂处理⼯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条⾏政机关的公⽂(包括电报,下同),是⾏政机关在⾏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和规范体式的⽂书,是依法⾏政和进⾏公务活动的重要⼯具。
第三条公⽂处理指公⽂的办理、管理、整理(⽴卷)、归档等⼀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作。
第四条公⽂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处理必须严格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级⾏政机关的负责⼈应当⾼度重视公⽂处理⼯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处理⼯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处理⼯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处理⼯作。
第⼋条各级⾏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员负责公⽂处理⼯作。
第⼆章公⽂种类第九条⾏政机关的公⽂种类主要有:(⼀)命令(令)适⽤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重⼤强制性⾏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员。
(⼆)决定适⽤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适⽤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适⽤于公布社会各有关⽅⾯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适⽤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属机关的公⽂,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的事项,任免⼈员。
(六)通报适⽤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适⽤于各级⼈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民代表⼤会或⼈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报告适⽤于向上级机关汇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适⽤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批准。
(⼗)批复适⽤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事项。
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主要新变化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
新《条例》增加了份号、发文机关署名、页码,减少了主题词,份号和页码原《办法》虽未明文规定,但一直使用,实际增加的主要是发文机关署名。
原《办法》
仅对请示明文规定,但一般在实际行文中上行文只主送一个上级机关
《条例》
新增
行文
规则
规定
1.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
2.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3.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原《办法》规定: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13
决定、意见、通知、通报、请示、报告、批复、函、会议纪要(9个)
命令(令),议案、通告、公告(4个)
原党《办法》
14
公报、指示、决议、条例、规定(5个)
三、公文格式组成
文件
说明
新《条例》
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
整理(立卷)、归档
七、公文管理
新《条例》
新增规定
1.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
2.对公文定密和解密、密级文件的复制和汇编、公文的销毁和移交、新设立单位的发文立户等作出具体规定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范本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质量,增强工作效率,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文处理是指对机关内部或机关之间的文件、书信等文书进行审批、拟制、登记、传送和归档等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信的原则,确保信息流通的顺畅和准确。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遵循规范、效率、服务、便民的原则,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公文处理涉及到的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文处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公文处理的程序第六条公文处理程序包括拟制、审批、印发、传送和归档等环节。
第七条公文拟制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认真、准确地撰写文件,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关键性。
第八条公文审批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确保文件得到及时审批。
第九条公文印发应当经过层层核对,确保印发文件的准确无误。
第十条公文传送应当及时、安全地进行,确保文件的准确传达。
第十一条公文归档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整理和保管要求,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公文处理的责任和分工第十二条公文处理工作由机关的行政部门负责,具体责任人是机关的公文处理负责人。
第十三条公文处理负责人应当根据公文处理工作的需要,组织和指导机关内部公文工作的进行。
第十四条公文处理负责人应当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处理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公文处理软件和工具。
第十五条公文处理负责人应当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
第十六条公文处理负责人应当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公文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七条公文处理负责人应当对公文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四章公文处理的工作规范第十八条公文处理中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撰写,包括标题、正文、落款等内容。
第十九条公文处理中的文书应当采用规范的用语表达,避免使用过于复杂或晦涩的词语。
第二十条公文处理中的文书应当注意语言的简练、准确和真实,突出重点和关键信息。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施,第五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要发扬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逐步改善办公手段,努力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行文要少而精,注重实效。
第七条公文由文秘部门统一办理。
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行文规则各级行政机关应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行文批复;根据本级政府授权,也可由其办公厅(室)转发或批复。
第十二条凡属于政府各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均应以部门名义直接行文。
下级政府需要解决的属于上一级政府职能部门权限范围内的问题,应直接向上一级政府职能部门行文。
同级政府各部门之间需要商洽解决的问题,可以互相行文。
政府各部门可以向上一级或下一级政府的有关业务部门直接行文,也可以根据本级政府授权和职权规定,对下一级政府直接行文。
各级机关、有关单位收到上述公文后,均应认真负责地办理,不得推诿或压误。
第十三条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第十六条各级行政机关一般不得越级行文请示。
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时,应当抄报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第十七条“请示”公文应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
除上级机关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公文不要直接送领导者个人,也不要同时抄送下级机关。
第十八条“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同志的讲话、会议纪要,一般不再以政府名义行文。
第三章公文种类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二)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的事项。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新)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各人民团体:《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4月16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部门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必须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应发扬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公文统一由办公室文秘人员收发、分办、用印、立卷。
第五条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国家机密。
□公文种类第六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请示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二)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
(三)指示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四)布告、公告、通告对公众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用公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五)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六)通知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用"通知"。
(七)通报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报"。
(八)决定、决议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九)函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询问和答复问题,用"函"。
(十)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公文办理发文处理程序(全文)
公文办理发文处理程序(全文)公文办理发文处理程序一:收文登记和传阅1.1 制定发文拟稿表,填写发文编号、标题、拟稿人、主办部门等信息。
1.2 拟稿人填写发文正文,包括发文的内容、要求和附件等。
1.3 拟稿人将拟稿表和正文交由主办部门审核。
1.4 主办部门审核完毕后,将发文拟稿表和正文交给领导审批。
1.5 领导审批通过后,将发文拟稿表和正文交给公文办公室。
1.6 公文办公室对发文拟稿表和正文进行登记,并安排传阅。
二:发文处理程序2.1 公文办公室将发文拟稿表和正文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2.2 相关部门对发文进行处理,包括拟定措施、审核内容和整理附件等。
2.3 处理完毕后,相关部门将发文拟稿表和正文交回公文办公室。
2.4 公文办公室审核处理结果,并将发文拟稿表和正文移交领导审批。
2.5 领导审批通过后,公文办公室按照发文类型进行归档。
三:发文流转和传递3.1 公文办公室将已经归档的发文移交行政办公室管理。
3.2 行政办公室负责将发文传递给相关责任单位。
3.3 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发文内容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执行。
3.4 处理完毕后,相关责任单位将发文传递给行政办公室。
3.5 行政办公室根据处理结果进行反馈给公文办公室。
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1:发文拟稿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发文编号:标识发文的唯一编号,便于管理和查询。
2. 拟稿人:负责起草发文的人员。
3. 主办部门:负责对发文进行审核和协调的部门。
4. 公文办公室:负责公文管理和协调的部门。
5. 相关部门:与发文内容相关的各部门。
6. 归档:将已经处理完毕的发文进行整理和存档。
-------------------------------------------------------------------------公文办理发文处理程序一:收文登记和传阅1.1 确定发文的标题和内容,并填写发文拟稿表。
1.2 发文拟稿表包括发文编号、拟稿人、主办部门等信息。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公文的处理工作,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的
行政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公文处理应当坚持依法、准确、及时、安全的原则,确保
公文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公文种类与格式
第四条行政公文包括但不限于命令、决定、公告、通知、通报、请示、报告、批复等种类。
第五条公文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包括标题、文号、发文单位、
正文、签发人、日期等内容。
第三章公文处理程序
第六条公文的起草应当明确目的、内容准确、条理清晰、用语规范。
第七条公文的审核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公文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
策要求。
第八条公文的签发应当由有权签发人进行,签发前应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九条公文的传递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途径进行,确保公文安全、准确、及时送达。
第十条公文的归档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确保公文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四章公文保密与安全
第十一条公文处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公文应当加强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文处理安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文丢失、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上级主管机关所有。
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和规范
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和规范为进一步完善局系统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程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确保政令畅通和机关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中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通知如下:一、办文程序和规范(一)收文办理程序和规范1、签收、登记、拟办。
局机关公文处理一律由局秘书科统一负责。
凡上级来文,属“三密”文件的,按保密规定办理;属平件的,由秘书科专职人员拆封、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文单位、来文时间、原文件号、文件标题、来文份数、分送范围、初送拟办人)、编收文流水号,当日送秘书科科长提出拟办意见。
2、分办、传阅.秘书科科长签署拟办意见后,由专职文秘人员呈送局有关领导阅批。
3、承办.按照局领导的阅批意见,秘书科文秘人员及时送交相关科室承办落实,需直属单位办理的文件,由秘书科负责将局领导的批办意见一个工作日内转送承办单位办理。
4、催办、查办。
公文处理需要批复、答复、报告结果的请示、督办件等,原则上一周内(特殊情况除外)办结。
在公文承办过程中,监察室协助秘书科负责催办、查办工作,直至办结.对回复结果的函件,由承办科室及时向局有关领导报告,按时限要求反馈办理情况.文件办结后,承办科室要及时消号并将完整的往来办理件送还秘书科归档.5、立卷、归档。
公文办结后,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将办理过程中领导批示、会商及落实等能反映公文办理全过程的原始件妥善收集、保管整理,按文书归档标准要求立卷、归档。
6、来文办理的其他要求(1)对于上级来文,由秘书科科长提出拟办意见,文秘人员分别将文件装入“批办件”文件夹、“批阅件”文件夹,涉密文件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分别装入文件夹,及时呈送领导阅批。
(2)传递公文按先阅办后阅知、先主办后协办的顺序进行。
(3)除分办人标注“另送”者外,一般应按顺序传递。
如遇领导外出,可超顺序传递,领导回来后补签相关手续。
(4)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并视紧急程度,不得耽搁,如遇领导外出等特殊情况应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在第一时间报告秘书科科长,再由秘书科科长电话联系有关领导,并按领导指示督办落实.(5)经局领导阅批,并有明确办理意见的办理件,归口有关单位、科室处理后,应及时将办结的公文送交秘书科文件专管人员,其他传阅件按照规定要求传阅完后由秘书科专职人员统一保管.(6)对未经秘书科签收、登记的上级来文,原则上局领导、秘书科科长一般不签署阅批、拟办意见。
行文规则、公文办理、公文管理(10月26日)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 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 示事项”。
一文一事,有利于上级机关审阅、批 示和答复。向上级机关请示问题,应当附 有背景材料、情况说明等,以利于请示公 文的办理。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作为阅 件办理,有可能误事。
(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 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 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 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 文。”落实上级机关负责人批示办 理情况的报告,不属于直接交办的 范畴。
(三)企业行文。党政机关根 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可向企业行 文,一般不与企业联合行文。企业 应向其主管部门行文,由其主管部 门再向党委、政府行文。
(四)议事协调机构行文。议 事协调机构可以向其组成单位和下 级机关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行文, 也可以向批准它成立的党委、政府 行文。一般以领导小组名义向党委、 政府行文,而不是以办公室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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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文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统一管理。 统一管理要求公文由文秘部门 或者专人管理。主要表现在收文发 文归口管理、统一公文处理制度规 范、统一公文运转程序、统一审核 用印、统一整理归档、统一清退销 毁等方面。
公文处理程序
公文处理程序公文处理程序指机关公文的传递、签收、登记、分办、拟办、承办、催办、办结、立卷、归档和销毁。
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各个环节,应力求当日事当日毕。
一般应在十五天内办理完毕,并答复报文单位。
因问题复杂,十五天内难以办结的,应向报文单位说明情况。
紧急文件随到随办。
有时限要求的文件,必须在时限内办完。
具体有以下几个环节: ①签收、登记:首先应建立严格的收文签收、登记制度,加强对公文运转的管理,保证收到的公文件件有着落。
收文的签收、登记一般由秘书部门负责。
指对来自本机关外部的公文所实施的处置与管理。
1.第一阶段:公文的收受与分流(1)签收。
指履行规定的确认、清点、核对、检查、签注手续后,机关设置的外收发人员、通讯人员从发文机关、邮政部门、机要通信部门、文件交换站,或通过自备通信设备收取公文。
(2)外收文登记。
即由外发人员在完成签收工作后,对收文情况做出简要记载。
(3)启封。
即外收文登记完成后,公文送至机关统一或分别按内部机构设置的内收发部门(或人员),由其签收后,统一启封或径送有关领导者亲启。
(4)内收文登记。
即由内收发人员对收文情况做出较详细记载。
(5)分办。
即经对收文进行分类筛选后,由指定的有关人员根据公文的重要程度、各部门职责分工及有关程序规定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阅知办理。
(6)摘编。
由文件管理人员对部分准备投入办理过程的重要文件进行的加工活动,主要是针对这些文件写文摘、提要、综述,汇集有关数据资料等。
2.第二阶段:办理收文(1)拟办。
由部门负责人或有关具体工作人员经过对公文进行认真的阅读分析,提出建议性的处置意见,供有关领导者审核定夺。
(2)批办。
即机关领导者或部门负责人对公文提出处置意见。
(3)承办。
即有关工作人员按批办意见具体处置公文所针对的事务和问题。
(4)注办。
即由承办人签注公文承办情况,以备忘待查。
3.第三阶段:组织传阅与催办查办(1)组织传阅。
指独份或份数很少的公文需经多部门或多位工作人员阅知处理时,使公文在他们中间得到有效传递和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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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COAMC-B-总办-001版次:A/0受控状态:受控公文处理管理程序编制:罗小红审核:张杰武批准:时桂芬2007年3月30日发布 2007年5月9日实施1.目的规范公司系统公文处理流程,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实现公文处理制度化、程序化。
2.范围2.1.适用于公司公文发文、收文处理流程的管理。
2.2.除密级文件、内部人事文件、劳资文件、纪检监察文件以及其他需要以纸质运转的发文以外,其他发文一律进入公司无纸化办公平台以电子公文形式流转。
系统内收文以电子公文形式流转;涉及公司相关业务和内部管理的系统外非密级收文,在扫描后以电子公文形式流转。
2.3.公司无纸化办公平台中电子公文的管理,另行制定相关规定。
3.术语定义3.1.本程序所称的公文: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非制度性文件,不含签报),是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和依法管理的重要工具。
3.2.发文办理:指以公司、总部各部门和各办事处名义制发公文的全过程,包括拟稿、审核、会签、核稿、签发、用印、分发、归档等环节。
3.3.收文办理:指总部及办事处对收到的系统外来文(政府、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正式发送公司的文件)、系统内来文(公司总部与各办事处之间往来正式发送的文件)和信件函电(系统内外往来的非正式发文形式的信件、通知、函、电话记录单等)进行签收、登记、批转、阅批、分发、承办、归档的全过程。
4.职责4.1.总部拟稿部门(办事处各处室):负责文件的拟稿、核稿、复核、办结、归档等工作。
4.2.总裁办公室文档处(办事处办公室):负责文件的签收、登记、呈送、分发、制作、打印、盖章、发送、转发、分发等工作。
4.3.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室成员(办事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审核和批转有关文件。
4.4.总裁办公室秘书处:负责签收、核稿和督办呈送公司领导签批的文件。
4.5.公司领导(办事处领导):负责签批和阅示有关文件。
4.6.相关协办部门:负责阅知、协办、办结和存档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文件。
5.发文办理5.1.发文包括公司发文、总裁办公室发文、总部各部门(办事处)发文。
5.1.1总部各部门均可申请使用公司发文字号,在“公司发文稿纸”上填写有关内容。
公司发文流程:包括发文拟稿、处负责人审核、部门总经理室成员审核、会签、总裁办公室核稿、公司领导签发、用印、发送、归档等工作环节。
5.1.2总部各部门均可申请使用总裁办公室发文字号,在“总裁办公室发文稿纸”上填写有关内容。
总裁办公室发文流程:包括拟稿、处负责人审核、部门分管总经理室成员审核、会签、一般的文件用拟稿部门总经理签发(比较重要的文件可送公司领导签发)、用印、发送、归档等工作环节。
5.1.3有发文字号的部门可使用各部门的部门发文字号,在“部门发文稿纸”上填写有关内容。
总部各部门发文流程:包括发文拟稿、处负责人核稿、部门分管领导审核、会签、总经理室签发、用印、发送、归档等工作环节。
5.2.区分发文文件类别公文拟制时,应区别文件是否属于ISO制度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分别按相应的行文规则拟文。
ISO制度性体系文件的编写,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写规范》;其它文件的编写,执行本规程和《公文行文规范》。
5.3.非制度性文件发文流程5.3.1.发文拟稿1)一般性转发公文或部门职权内决定的事项,须以公司(办事处)名义发文时,公文拟稿部门可直接拟文,不需签报。
2)涉及重大事项的公文(有关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除外),公文拟制单位应先拟制签报稿,说明拟发文的主要内容和原则,并向公司(办事处)分管领导签报。
5.3.2.公文拟制应遵照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谁主管的事项由谁拟办。
5.3.3.拟稿人须在“公司发文稿纸”上写明发文类型、紧急程度、密级类型、主办部门、拟稿人、标题、会签部门、发送(部门)单位、主题词、正文与附件标题等要素。
密级类型的确定按照《保密工作管理规范》执行。
5.3.4.如文件涉及生效和废止,必须在发文中列明时效。
5.4.审核5.4.1.审核的具体要求是:1)文稿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与公司当前中心工作和其他有关文件有无矛盾;与公司已发布的其他文件有无矛盾;2)拟稿人所拟文稿是否与领导的批示、指示相符;3)是否符合本单位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意图;4)文字表述、结构安排、公文格式等是否符合要求。
5.5.会签5.5.1.对于涉及其他相关部门职权范围内事项的公文,会签文件由拟稿部门文书人员登记后当天直接送会签部门文书人员,由会签部门文书人员送本部门总经理室成员阅示。
如有会签意见的,在“会签意见单”上填写意见,如相关部门意见有分歧,主办部门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主办部门应列明各方理据,在“会签意见单”上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相关部门会签后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示。
5.5.2.涉及多个会签部门时,拟稿部门可先召集有关部室集中协商。
5.5.3.会签部门签提意见,一般公文不超过2个工作日,特急件随到随签。
5.6.核稿5.6.1.会签完毕后,以公司(办事处)名义的发文,由总裁办公室、办事处办公室核稿。
总部各部门发文由拟稿处负责人核稿。
核稿的主要内容:1)发文是否必要,文稿是否应由该部门办理。
2)涉及其他部门的,是否与该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并会签。
其它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的是否采纳或修改。
对未形成一致意见的是否要按主管领导的最终意见办理。
3)文字表述、行文格式是否符合《公文行文规范》要求。
5.6.2.核稿人对于符合上述要求的文稿,标注主题词后,公司名义的发文送公司分管领导签批,以总裁办公室名义的发文一般文件拟稿部门负责人签批,比较重要的发文可送公司领导签批,以总部各部门(办事处)名义的发文由总部各部门(办事处)负责人签批;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文稿,应在征得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后提出不发或缓发的建议,并退回拟稿部门;存在个别文字表述问题的,可在不影响文稿原意的情况下直接进行修改。
5.7.签发5.7.1.对外发文由公司领导(党委委员以上)在“公司发文稿纸”上签发。
向国务院有关部委请示和报告的重要事项发文原则上由总裁签发,其他公司发文(含系统内发文)由公司分管领导按照分工签发;公司分管领导对于职责范围内的发文,认为有必要由总裁签发的,在提出意见后送总裁签发。
5.7.2.公司领导签发意见中列明不发或缓发的文稿,退回拟稿部门。
5.7.3.以总裁办公室名义向国务院有关部委、其他有关单位以及办事处发出的比较重要的公文,由公司分管领导在“总裁办公室发文稿纸”上签发,一般的公文由拟稿部门总经理在“总裁办公室发文稿纸”上签发。
5.7.4.以各部门名义的发文由拟稿部门主要负责人在“部门发文稿纸上签发。
5.7.5.需要公司以外的单位联合发文的,由公司(办事处)领导签发后,送该单位会签签发。
5.7.6.办事处发文由办事处分管领导按照分工签发。
办事处向公司总部报送的重要请示和报告,必须由办事处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签发。
5.8.清稿经签发的文件,如有修改,应由拟稿人进行清稿。
5.9.编号按《公文行文规范》执行。
5.10.印制总部总裁办公室文档处(办事处办公室)负责公文印制。
拟稿人对印制完成的纸质发文应进行复核确认。
5.11.用印总部(办事处)文件管理岗负责对正式发文履行用印手续。
5.12.分发5.12.1.总部(办事处)文件管理岗负责根据发文范围对发文进行分发。
5.12.2.分发途径:需要通过机要交换站发送的文件,文件管理岗填好信封后,由机要岗发出;需要对外发送的非机要文件,由经办人填好信封后,由办公室联系邮局发出。
5.13.归档总部各部门文书岗、办事处文件管理岗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平时归档工作,最迟在下一年度6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归档工作。
6.签报、送阅件6.1 需要请示公司领导的事项,总部各部门应写“签报”,“签报”流程:包括拟稿部门拟稿、处负责人审核、拟稿部门总经理室成员核稿、会签有关部门、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审核、公司领导签发、拟稿部门办理和归档等工作环节。
只需向公司领导报告的事项,总部各部门应写“送阅文件”,“送阅文件”流程:包括拟稿部门拟稿、处负责人审核、拟稿部门总经理室成员核稿、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审核、公司领导阅示、拟稿部门归档等工作环节。
6.2 需要请示办事处领导的事项,办事处各部门应写“签报”,“签报”流程:包括拟稿人拟稿、部门负责人审核、会签有关部门、办公室负责人核稿、办事处领导签发、拟稿部门办理和归档等工作环节。
只需向办事处领导报告的事项,办事处各部门应写“送阅文件”,“送阅文件”流程:包括拟稿人拟稿、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办事处领导阅示、拟稿部门归档等工作环节。
办事处签报(送阅文件)流程:包括拟稿部门拟稿、处负责人审核、会签有关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办事处总经理室成员签发、拟稿部门办理和归档等工作环节。
7.收文处理7.1.签收、拆封7.1.1.外来机要文件的签收、拆封1)总裁办公室(办事处办公室)机要交换人员通过机要交换方式取回机要文件时必须清点无误后方可签收;对绝密文件要检查封口及密封章印是否完好,检查无误后在机要交换站文件清单上签字,若封口及章印破损,不应签字接收,应立即向机要交换站报告。
2)总裁办公室(办事处办公室)机要岗从机要交换人员处收文必须清点无误后方可签收、拆封;对绝密文件要检查封口及密封章印是否完好,若封口及章印破损,应立即向总裁办公室(办事处办公室)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
7.1.2.总部总裁办公室(办事处办公室)收到的其他外部来文及信件,收件人署名为公司(办事处)的,由总部(办事处)机要岗接收并拆封;收件人署名为公司领导的,送交公司领导的专职秘书处理;收件人署名为部门的,由部门拆封。
7.2.登记7.2.1.总部(办事处)机要岗负责统一登记机要文件及系统外来文。
7.2.2.总部(办事处)文件管理岗负责统一登记总部(办事处)系统内来文。
7.3.阅批7.3.1.系统外收文的阅批:1)机密文件及其他系统外来文、信件函电及其他非正式文件,如只需要领导了解,不用办理的文件由总部(办事处)机要岗填写“阅件处理单”后送总裁办公室(办事处办公室)负责人阅批,由专职秘书(文书岗)送公司(办事处)领导阅知。
机密文件及其他系统外来文、信件函电及其他非正式文件,如需要领导批示,由总部(办事处)机要岗填写“办件处理单”后送总裁办公室(办事处办公室)负责人阅批,由专职秘书(文书岗)送公司(办事处)领导阅批。
2)总裁办公室(办事处办公室)负责人可直接批转相关部门承办或阅知;认为需要转呈公司(办事处)领导的,交公司(办事处)领导阅批或阅示。
7.3.2.公司系统内收文阅批:1)公司系统内收文,需要办理的文件,由总部各部门(办事处)文书岗填写“办件处理单”后,送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办事处办公室)的负责人批转给部门(办事处)总经理室成员阅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