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修正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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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及外来作业人员。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第三条企业应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特点和防护需求,合理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防护用品的品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第四条企业应通过以下途径发放劳动防护用品:1.定期为员工购置合格的标准防护用品;2.按照岗位需要,发放特殊防护用品;3.对于外来作业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第五条员工必须根据工作需要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且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修理和更换。

第六条员工不得随意改变劳动防护用品的结构和功能,不得私自添加或移除任何部件。

第七条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要经过正规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否则不得使用。

第八条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佩戴适合自己的尺码、类型的劳动防护用品;2.正确佩戴、使用和调整劳动防护用品;3.严禁私自拆卸、更换、修理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应根据其性能和使用频次确定,并在到期前进行检测,确保使用效果。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保持干燥、清洁、无污染,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与检修第十一条企业应组织专人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修理,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第十二条如果劳动防护用品出现损坏,员工应及时上报企业,并进行更换或修理操作。

第十三条企业应确保维修技术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和证书,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专业的维修和检修。

第十四条经过检修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要求,并经过合格检测才能再次使用。

第五章缺陷产品的处理第十五条如果员工发现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存在缺陷,应立即上报企业,并停止使用。

第十六条企业应及时调查处理员工上报的缺陷产品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停止使用缺陷产品、追溯产品来源、向供应商索赔等。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提高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服、口罩、眼镜、手套、耳塞等。

第四条用人单位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使用、检查、维修、报废等工作,劳动者有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配合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管理,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环境和劳动者提出的要求,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购置。

第七条用人单位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二)选用有品牌、信誉好的产品;(三)优先选用具有防护性能好、使用寿命长的产品;(四)根据产品的性能和用途选择合适的产品。

第八条用人单位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的资金应当列入年度预算,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第九条用人单位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有明确来源,确保产品的质量。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佩戴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有相应的登记记录。

第十一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工作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拆卸、更换或者擅自停止佩戴。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劳动者应当正确佩戴已经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二)劳动者应当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戴着污损、破损、过时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三)劳动者应当根据使用环境选择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需要,在过于寒冷或者炎热的环境下应当选用相应的防护用品。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修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存在破损、污损、过期等情况,应当及时修理、更换或者报废。

第十五条劳动者应当配合用人单位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修,及时反馈问题,保障效果。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保管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以下是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的一般内容:1. 用品选择:根据具体工作环境和工种的特点,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 用品使用:员工在进行需要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工作前,必须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用品的有效使用。

3. 用品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专门的场所,保持干净、整齐、安全,避免受潮、变形或损坏。

用品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4. 用品维护: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状况,对失效、损坏或过期的用品进行淘汰和更换。

5. 用品管理: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规定用品的采购、领用、归还、清点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和程序。

6. 培训与宣传:组织员工参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提高员工对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的重视和意识,并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工作。

7. 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制度,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8. 处罚制度:对违反规定或者故意破坏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确保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以上是关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的一般内容,具体规定可能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有所不同。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2)是针对涉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所做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1. 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和风险程度,配备适宜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且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2. 年度劳动防护用品检查:每年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换或修理。

3.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和指导:对于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使其正确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提高使用效果。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4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4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劳动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等。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根据工种和工作环境的需要,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而配备和使用的各类防护设备、防护用具、防护服装、防护器材等。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检查、使用、维修和报废等进行规范管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率。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配备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种和工作环境,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和数量,并进行采购和配备。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质量认证标准进行,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可通过招标、询价、合同等方式进行,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采购管理。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库存,及时补充不足的防护用品,并确保存放合理、分类明确。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修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保证其正确、有效地发挥防护作用。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不得有漏洞、损坏或过期。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维修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和维修。

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和维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的修理材料和零部件。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相关制度,建立完善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确保相关数据的准确和完整。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3篇)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3篇)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3篇)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篇1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重要措施,是保障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基础。

为规范项目施工中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1项目部根据作业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标准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

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须到有资质的专营商店或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鉴定证)。

采购人员应索取“三证”的复印件备案存查。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3对于分包队伍自行配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项目部应索取其“三证”的复印件备案存查。

4购置的护品须经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验收。

5专职安全员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按照使用要求对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6项目部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和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确保从业人员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会正确维护保养)。

7专职安全员必须随时检查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使用是否正确,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8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且应调整好帽箍、带扣后,系紧帽戴;2)电工作业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严禁酒后操作;3)搭、拆脚手架及无可靠防护措施的临边、高空作业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禁止打结或接长使用,系挂牢固。

4)使用打夯机、砼振捣器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5)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戴绝缘手套;6)吊篮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挂在保险绳上;7)电气焊工作业时,必须戴电气焊手套、使用护目镜、防护服及面罩、穿绝缘鞋。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范文(二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范文(二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范文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用于保护职工在工作中避免或减少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的个人防护用品。

工作场所分为高风险区域和普通风险区域,根据风险等级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第四条高风险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企业负责购买和配备,确保适用于具体工作环境,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换。

普通风险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企业和职工共同负责购买和配备。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有关规定,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具备防护效果。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适合不同职工的体型和工作特点,确保舒适度和灵活性。

第七条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如发现劳动防护用品损坏或失效,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第九条职工在工作中应当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和风险情况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改动或私自取下。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对于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范文(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是我国制定的一项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该规定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适用范围: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劳动的单位和个人。

2. 责任主体:明确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单位要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建立健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个人要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3. 防护用品的选用:规定单位应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和劳动者的工作需求,选用适当的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五篇)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五篇)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公司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保用品的定义、范围:本规定所指劳动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二、劳保用品的管理1、劳保用品的发放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使劳保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身心健康的作用。

2、劳保用品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

3、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4、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三、劳保用品的管理1、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使用年限和技术标准由办公室负责。

2、劳保用品计划。

各部门应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办公室提报下一年度所需配备、购买的计划。

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员工定员的具体情况提出采购计划。

3、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计划表实地考察后,按照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每月____日前把公司所有岗位的劳保用品采购到位四、劳保用品的使用发放管理1、使用范围。

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上岗工作的员工。

其具体发放标准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同而相应确定。

员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试用期员工,可按时间长短,其劳保用品分别实行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发放;员工自离岗之日起,不再享有领用劳保用品的权力。

2、劳保发放登记,员工领取劳保用品必须先填报物品领取单,待部门领导审核后交办公室领取。

3、特殊药品,如鼠药,一定要购买国家规定能使用的鼠药,应加强管理,要由专人保管鼠药,要有准确的品种,数量登记。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事故的发生,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在工作中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指的是为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而使用的各种劳动防护设备、工具和用具。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第五条本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环境、工作岗位的特点,配备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且具备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七条本单位应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齐全、数量充足,并按时进行更新和更换。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劳动防护用品缺失、损坏或使用不便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第九条员工在工作中应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的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和私自拆卸。

第十一条员工在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存在问题或不适用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检修或更换。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范围不得超出其设计和规定的用途,不得滥用或不当使用,严禁私自改装和私自使用他人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紧急情况或存在危险时,应立即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第十四条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后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和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要求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实。

第十六条凡有损坏、遗失或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第十七条劳动防护用品在禁止用于其他非工作场所,禁止转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八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机械冲击。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三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三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的要求,制定本规定,以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保护工人的安全健康。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用于预防和减少劳动安全和健康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物品和设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等从事劳动的工人。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质量和工人的需求,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和维护,并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备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做好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记录和台账,并按要求进行报告。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第八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工种的特点和作业环境的危害程度,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对于生产活动中存在高温、高压、高噪音、有害物质等危害的工种,用人单位应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并确保工人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条对于存在物体打击、射击、割伤等风险的工种,用人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头盔、眼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并确保工人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一条对于从事高空工作、潜水等特殊工种,用人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安全带、救生衣等特殊防护用品,并确保工人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对工人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养的培训和教育。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机制和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更新工作由专门机构负责。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充足和及时补充。

第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应遵循分类存放、定期盘点和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十七条劳动防护用品一经发放,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收回或更换,除非发现存在质量问题。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维修和报废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3篇)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3篇)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销售、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指依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具有防护、保护、安全性能的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头盔、防护口罩、防护眼镜、防护耳塞、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推动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和使用,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活动,应依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施,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生产。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可靠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对原材料、生产工艺、工艺流程等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稳定,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对产品进行全程追溯,建立完善的追溯制度和档案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和问题追踪。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定期组织产品检验和测试,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基本信息。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投诉和回访制度,及时处理用户反馈的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质量控制能力。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销售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依法经营。

第十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销售企业应标明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质量证明等信息,并接受消费者查询和核实。

第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销售企业应对产品进行检验和测试,确保销售的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4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4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以规范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从业单位。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头盔、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防尘口罩等各类劳动防护装备。

企业在根据实际情况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遵循科学、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

第四条每个从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工种的特殊要求,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

第五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修、更换和更新,确保其正常使用并具有良好的防护效果。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掌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和技巧。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台账管理制度,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更新、发放等相关情况,并保留相应的凭证和证明文件。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配备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工种特点、岗位风险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

第十条企业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企业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当与生产企业签订正式购销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并约定质量验收标准和购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具体事项。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库存管理制度,及时补充、调配和更新劳动防护用品,以保证其充足供应。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为相关岗位员工按关键控制点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确保员工在从事危险作业时能够得到有效的防护。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维护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所学到的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保证其完好无损。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五篇)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五篇)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国家单位规定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并负责其管理、采购、保管和发放。

二、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实行其余人负总责,安全管理员直接负责任的管理方式。

三、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需发放。

四、配发后劳动防护用品由从业人员自行保管,禁止从业人员不当使用或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

五、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视情节酌情扣发奖金。

安全生产管理员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二、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四、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六、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七、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____,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八、参与____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九、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一、安全生产例会由负责人召集,全体人员参加。

二、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度至少____次,遇到重大安全任务或特殊情况,应当临时召开。

三、安全生产例会内容:(1)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2)分析和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现状,分析和通报不安全因素,制定和落实应急防范措施;(3)听取安全管理人员汇报安全生产工作;(4)落实责任制和应急救援措施。

员工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需上墙)一、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各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劳动的个人,包括企事业单位职工、农民工等。

第三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了防护和保护劳动者进行工作所必须佩戴或使用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四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检查和维护。

第五条国家、地方和单位应当加强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应当与职业健康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劳动者健康档案,定期组织身体检查。

第二章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和采购第七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应当根据劳动场所的特点和工种的特殊要求进行,确保防护效果和舒适性。

第八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或规范的要求进行,提供正规有效的产品证书和合格证明。

第九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当考虑到适用性、耐久性和经济性等因素,确保质量合格且价格合理。

第十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当由专门的采购人员进行,建立健全采购台账和质量跟踪制度,确保采购流程的透明和可追溯。

第三章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佩戴第十一条劳动者在工作中应当根据要求佩戴或使用必要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须严禁任何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行为。

第十二条劳动者在佩戴或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当正确使用,并按照规定进行清洗、消毒、更换等工作。

第十三条劳动者在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当确保其与自身尺寸相适应,佩戴正确,不得存在破损和失效的情况。

第十四条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现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存在破损和失效时,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进行更换和维修。

第十五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当与其他用品分开存放和管理,确保干净整洁,免受污染和损坏。

第四章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护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确保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第二条根据工作环境和职业风险评估,企业应合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第三条企业应设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并指派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配备、保养和更新等工作。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第四条员工在工作中应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参与相关培训,了解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五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与维修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六章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任与惩罚第六条员工未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应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七章其他第七条对于新型劳动防护用品的引进和使用,应进行科学评估和试用,并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第八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同时,企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二)一、总则为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管理。

三、使用原则1.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原则为预防为主、防护为辅。

2.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规程的要求。

四、使用管理1.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应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安全风险的评估进行。

2. 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

3.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按照工作岗位和所需的防护要求进行。

4. 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应符合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的要求。

5. 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损坏或失效的,不得延用。

五、维护管理1. 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应符合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的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规定和措施的制度。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内容:1. 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制定该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有效实施。

2. 用品选用与购买: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原则,例如根据工作环境以及劳动者的具体需求来确定所需的防护用品。

指定有关部门负责购买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3. 用品管理与保管: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责任部门和人员,规定用品的数量、保管地点和保管方法。

要求劳动者每次领用劳动防护用品时都要签字确认,并将领用情况进行记录。

4. 用品使用:规定劳动者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检查。

要求劳动者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

5. 用品维护与检修: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与检修要求,规定维护的责任人员和方法。

要求发现劳动防护用品损坏或失效时,及时更换或修复。

6. 培训与宣传: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劳动者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养意识。

7. 管理责任与违规处理: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并规定违反管理制度的处理措施。

8. 定期检查与评估:要求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进行定期检查,评估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并及时进行修订和改进。

9. 附则:包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引用以及对本制度的解释与变更的规定。

企业或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以上制度内容,以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并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在工作场所内必须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岗位。

二、基本原则2.1 安全第一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公司最重要的资产,安全第一是我们的基本原则。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要求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

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

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县,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安全、技术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____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5.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6.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期更换滤毒罐(盒)。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2篇)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2篇)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为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的用品使用、管理和维护等方面的规定。

以下是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一般要求:1. 风险评估:企事业单位应对工作岗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需要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岗位和工作环境。

2. 用品配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企事业单位应为员工配备适当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头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服等。

3. 用品使用:员工在工作中应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佩戴和使用。

禁止私自拆卸、调整或停用防护用品。

4. 用品维护和检修:企事业单位应确保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好和正常功能,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和更换。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损坏或失效的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

5. 用品督察和培训: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督察。

同时,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能力。

6. 纪律和责任:员工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擅自停用或私自改变使用方法。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和纪律,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7. 监督和检查:相关监管部门将对企事业单位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规定的落实和有效性。

请注意,上述规定是一般性的内容,具体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可能根据不同行业和工作环境的特点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减少工作环境中的风险和危害,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规定的用品管理包括选购、使用、保养和报废等环节。

第二章用品选购第四条用品的选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五条选购用品应考虑以下因素:(一)用品的功能和防护性能是否符合工作环境的需求;(二)用品的品质和耐用性是否符合工作环境的要求;(三)用品的舒适性是否能够保障员工的工作效率;(四)用品的价格是否合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研制、生产、经营、发放、使用和质量检验单位必须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心负责申报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进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

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质量监督检验,对尚未具备检验条件的劳动防护用品,可委托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

各级检验机构对自己的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第二章研制和生产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研制应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研制的产品须经劳动部或国家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市场。

第七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具有必备的生产条件和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手段,并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进行生产。

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申办相应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立项、申报、取证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办理。

第八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对产品质量负责,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出具产品合格证。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接受劳动行政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第九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出厂前应按批量接受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抽检。

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按批量配给安全鉴定证。

第三章经营第十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定点经营,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可以直接销售本企业产品。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促进劳动保护工作的落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劳动保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头部防护用品、面部防护用品、眼睛防护用品、呼吸道防护用品、听力防护用品、手部防护用品、足部防护用品等。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的原则是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综合治理。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有关机构或者组织协助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要求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具备以下基本质量要求:(一)材料安全性要求: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不得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二)外观质量要求:劳动防护用品的外观应当整洁、无破损、无明显缺陷,不得影响使用功能;(三)尺寸适应性要求:劳动防护用品的尺寸应当适合各类使用者,不得过紧或者过宽;(四)使用功能要求: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具备相应的使用功能,能有效保护使用者免受劳动场所的危害;(五)性能要求: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具备相应的保护性能,能够承受劳动场所的相应工作环境;(六)标识要求: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清晰明确标注相关标识信息,包括生产厂商、产品型号、使用说明等。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和监督抽查,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和销售第八条单位和个人购买和销售劳动防护用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购买途径合法:单位和个人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购买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二)产品真实有效:劳动防护用品应当能够真实有效地保护使用者的安全和健康;(三)合理价格:劳动防护用品的价格应当合理,不得存在价格垄断、哄抬价格等行为。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销售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和经验;(二)对销售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三)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产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服务以及使用说明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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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子公司。

二、根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需要,按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与岗位相适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与发放。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由**机构组织相关部门确定采购厂家,各单位按照需要量进行定点购置,严防假冒伪劣产品。

(二)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种种类情况和人员数量情况结合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制订出每年的劳动保护用品需求计划,并按时上报**机构。

(三)各单位所购买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三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许可证)齐全,便于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各工种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按劳动保护用品配置标准执行,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必须符合配发条件,否则不能发放。

(五)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供应实物,禁止将劳动保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职工,严禁借购劳动保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其他物品,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兼几个岗位的作业人员应按其从事的岗位发给劳动保护用品,但不得重复发放。

(七)对从事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及放射性等危险作业岗位的员工应发放具有特殊防护功能的劳动保护用品。

(八)发放防护用品的主要范围、名称及配备量见《公司劳动保护用品配置标准》,并做好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原始记录。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更换
(一)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规定,职工进入厂区或生产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二)各单位应加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检查,确保员工在工作时正确穿戴和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防毒护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时更换滤毒罐(盒)。

(四)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保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

使用单位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保护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五)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

(六)从事大型设备安装、建筑、吊运等作业人员应配置安全帽。

(七)高处作业人员应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佩戴不同要求的安全带。

(八)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应定期更换、定期检测,保证绝缘良好。

(九)有铁屑等杂物飞溅的作业,应佩戴防冲击眼镜。

(十)禁止变卖或出售所配发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及用具。

(十一)长发必须戴护发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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