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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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1.06.29
【实施日期】2011.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1年6月29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近年来消防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近年来,胡锦涛总书记和吴邦国、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消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
年审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许多委员和人大代表每年都提出涉及消防工作的议案和建议,国务院就贯彻落实《消防法》、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制定了具体政策措施。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在致灾因素大量增多的情况下,确保了全国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2008年至2010年,全国共发生火灾万起(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死亡3865人,受伤1967人,直接财产损失亿元,与前三年相比,火灾起数和死亡、受伤人数分别下降37%、、61%,损失上升,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火灾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和部门责任。国务院每年都要对消防工作进行部署,并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检查督导。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普遍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或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消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大力推进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目前,全国4个直辖市、15个副省级市、268个地级市和370个县级市全部编制了消防规划;1536个县(旗)编制了消防规划,编制率达到。近三年,全国新增市政消火栓万个、消防站1478个、消防车万辆、各类灭火救援器材万件,分别比2007年增加、44%、、。对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国务院和省级政府组织专门调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08年以来,全国共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228起,给予行政处分146人、行政处罚29人,追究刑事责任162人。
(二)健全法规制度,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进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快《消防法》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修订了47个地方法规和规章,6个部门规章,81个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各省(区、市)普遍制定、修订了地方消防条例或出台了《消防法》实施办法。公安部制定、修订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农村防火规范》等,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个部门制定了《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
定》;教育部会同公安部制定了《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铁道部修订了《铁路消防管理办法》。
(三)严格监督管理,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按照国务院部署,公安部11次联合中央综治委、安监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教育部等部门,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福利机构和文物单位等消防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