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社会管理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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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应科学把握的几个问题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应科学把握的几个问题
[ 稿 日期 ]2 1 一 5 2 收 0 1 o— 7
加 强 和 创 新 社 会 管 理 的 指 导 思 想 、 体 目标 、 质 核 总 本
心 、 体 思路 、 本 内容 、 点 任务 、 理 理念 、 要工 总 基 重 管 主 作 、 本 方 法 作 了 全 面 系 统 的 科 学 论 述 。这 些 重 要 论 根 述 ,不 仅 丰 富 和 发 展 了 马 克 思 主 义 社 会 管 理 理 论 , 而 且 深化 了党 的执政 规 律 、 会 主义 建设 规律 和人 类社 社
加强 和创 新社会 管 理 , 在 现有 的社 会 资源 和管 理经 是
加 强 和 创 新 社 会 管 理 , 中 央 全 面 把 握 国 内 外 形 是
势 、从 党 和 国家 事 业 发 展 全 局 出 发 作 出 的 重 大 决 策 ,
对 着 力 有 效 解 决 当 前 各 类 社 会 矛 盾 , 强 和 巩 固 党 的 加
会保 障 、 会 矛 盾化解 、 会 组织 管理 、 会 治安 防控 、 社 社 社
诠 释 , 是 我 们 搞 好 社会 管 理 创 新 、 寻 社会 管 理 路 更 探
径 、 建 社会 管理 体 系的行 动指南 。 构
文 明建 设 总 体 格 局 中 社 会 建 设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是 推 进 社 会 建 设 、 务 经 济 建 设 、 强 政 治 建 设 、 力 服 加 助
些 理 论 和 实 践 上 的研 究 与 探 讨 , 在 抛 砖 引 玉 。 旨


要准 确理 解 和贯 通社 会 管理 创新 工作 的概 念
验基 础上 , 入新 的社会 管理 理 念 、 识 和方 法 , 传 引 知 对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29•【字号】并政办发[2009]126号•【施行日期】2009.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1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并发〔2009〕29号),设置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正县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职责1.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

3.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4.制定企业惩处职工基本准则。

(二)划出职责1.拟定市内人员境外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职责划归市商务局。

2.技工学校评估认定交社会中介组织管理。

(三)划入职责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职责1.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统筹整合全市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5.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

价值 。
() 4 突出党建创新 , 强调保 障有 力, 升企业软 提
实力和品牌矿 井建设要有新的进展 党建工作是企业文化软实力和核心竞 争力的关 键组成部分 。面对沙 曲矿全面推进 “ 十二五” 发展战
严、 、 、 细 实 廉”的作风要求 , 在工作 中不等不靠 、 不推 不拖 , 使优 良的作风显现在工作落实上 , 体现在实践 成 效 中。 () 3 突出评价考核 , 强调执 行卓越 , 全体党 员干
化, 让老城区焕发新颜 。二是加快旧城改造进度 , 高标 准完成国师街片区、 坝陵南街片区和北大街 3 公里沿 . 6 线的综合治理工程, 为市民打造出 3 个环境优美、 功能 齐全、 内涵丰富、 特色鲜明的精品街区。三是加快棚户
二、 精品社 区建设——强化社会管理的基层功能 社 区, 是社会管理 的最基层和最前沿 。杏花岭区 是一个人 口大 区, 社区数量多达 18 。但作为老城 0个 区, 社区基础设施落后 , 办公条件简陋 , 经费不足 , 社 区干 部待 遇不 高 这些 问题 , 严重 制 约着 社 区管 理 和服
强, 以企业软实力提升 、 推进品牌矿井建设 的新成效 检验党建工作的新成效 , 在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上取 得新 的进展 。
求, 面对沙 曲矿广大职工家属群众对未来美好生活的
新期待 ,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要进一步增强 责任意识 。要从提高执行力 、 实施力 、 落实力着眼 , 严
障 创
社会大局 , 立足保障和改善 民生 , 结合 区情 实际 , 进行 了一些积极的
探 索 和尝试 。


送温暖、 大接访——增加社会管理的和谐 因素
杏花岭区是省城太原的一个老城 区 , 困难企业多 , 困难群众多 , 道路建设 、 旧城改造拆迁压力大 , 由这些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多 。 信访形势一度非常严峻 , 也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 。 针对这种情况 , 区于 20 年 l 月启动了以 “ 我 09 2 千人帮千户 、 单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社会组织管理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社会组织管理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社会组织管理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1.03.21•【字号】并民[2011]44号•【施行日期】2011.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社会组织管理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民〔2011〕44号)各市直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城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行动方案>的通知》(并发〔2011〕5号)精神,特制定《太原市社会组织管理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太原市社会组织管理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省城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行动方案》要求,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探索,按照省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总要求,以化解社会矛盾为着力点,破解影响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性问题。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坚持鼓励发展和监管引导并重的方针,完善培育扶持政策措施。

二、目标任务及原则着力提高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建立信息平台、开展等级评估、实行分类管理的新机制,加大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力度,促进民间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

通过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方式,促进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增加社会组织的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社会公信力;优化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监管方式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坚持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分类评定、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紧密结合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实际,分步推进,逐步完善。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居民楼内餐饮等经营行为集中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居民楼内餐饮等经营行为集中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居民楼内餐饮等经营行为集中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24•【字号】并政办发〔2014〕66号•【施行日期】2014.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居民楼内餐饮等经营行为集中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14〕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居民楼内餐饮等经营行为集中整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0月24日居民楼内餐饮等经营行为集中整顿实施方案为规范居民楼内餐饮等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净化市民居住环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整顿居民住宅楼内餐饮等经营行为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4〕8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顿目标以“规范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打击违法犯罪、净化生活环境”为目标,全面排查存在于居民楼内的餐饮等经营单位,对合法经营行为依法予以规范,对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取缔,对黄赌毒等犯罪行为严厉打击。

通过集中整顿,彻底消除居民住宅楼内从事餐饮等经营活动存在的食品、消防、治安、燃气、用电及油烟、噪音污染等安全隐患和社会问题,净化省城民众生活环境。

二、整顿内容(一)经营活动是否经相关部门批准,证照是否齐全;(二)经营过程是否存在食品、消防、燃气、用电及环境污染等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三)经营产生的噪音、垃圾、油烟及对楼内居民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防护措施是否完善,处置是否到位;(四)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雇佣未成年人及非法容留外来人员住宿等问题,是否存在涉“黄、赌、毒”等犯罪活动。

三、整顿要求在居民住宅楼内从事餐饮等经营活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必备条件。

在居民楼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经所在居民楼住户同意,并报所在小区物业备案;2.经营场所取得《消防许可证》或相关证明;3.取得工商《营业执照》;4.符合经营性用电相关规定;5.外来从业人员取得暂住证。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事权项目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事权项目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事权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11•【字号】并政发[2012]20号•【施行日期】2012.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事权项目的通知(并政发〔2012〕20号)清徐县、古交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我市第一批扩大县级(清徐县、古交市)经济社会管理事权项目已经2012年4月17日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太原市第一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共106项)一、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类(31项)(一)市发改委(19项)1.申请使用国家和省政府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下级部门审核报送材料的,由试点县(市)投资主管部门直接向省投资主管部门报送,省投资主管部门直接对试点县(市)投资主管部门下达批文。

试点县(市)投资主管部门定期将下达资金情况抄报市投资主管部门。

2.不需要国家、省、市出资和平衡建设条件的县级政府资金投资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由试点县(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定期抄报市投资主管部门。

3.试点县(市)安排本级各类财政资金,采用直接(或通过各类投资机构)或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建设按规定应由省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试点县(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并抄报市投资主管部门。

4.试点县(市)申请世行、亚行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由试点县(市)投资主管部门直接报送省投资主管部门,并抄报市投资主管部门。

5.试点县(市)所属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试点县(市)投资主管部门直接向省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并抄报市投资主管部门。

6.总投资3亿元以下的煤化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装备制造、材料工业和旅游建设项目由试点县(市)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并抄报省、市投资主管部门。

太原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太原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

太原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太原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

太原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2002年6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2002年7月15日太原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系指在城市规划区内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包括:(一)道路: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范围以内的车行道、人行道、侧平石、隔离带、路肩、边坡、边沟、公共广场、停车场等;(二)道路附属设施:道路照明、安全岛等;(三)桥梁:跨河桥、立体交叉桥、高架桥、隧道、涵洞、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四)桥梁附属设施:桥孔、挡土墙、桥栏、人行扶梯、桥名牌、限载、限速牌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道路的规划、设计、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

第四条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场市道路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建管、规则、公安、国土、市容环卫、工商行政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道路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遵守本办法,不得侵占、损坏城市道路,或者改变其性质和功能,并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城市道路的新建、改建、扩建,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纳入城市基本建设计、城建维修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承担城市道路设计、施工及工程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和监理任务。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太原市“天网”治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太原市“天网”治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太原市“天网”治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8•【字号】并政办发[2011]81号•【施行日期】2011.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太原市“天网”治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11〕8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市公安局关于《太原市“天网”治安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太原市“天网”治安工程实施方案(市公安局)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城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行动方案》部署,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方针,充分借鉴和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建立集预防、管理、服务、控制和打击为一体的工作系统,构建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的防控网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提供保障。

二、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天网”治安工程,对暴力恐怖活动、重大群体性事件做到预警预知;对可防性、多发性违法犯罪活动做到主动预防、有效控制;对已发生案(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阵地、重点物品、重点社会组织做到管理到位、控制有力;对治安复杂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治。

用2年左右的时间,建立以公安机关专业化管防打控力量为骨干,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群防群治力量为补充,以人、地、物、事、组织等治安要素管控为重点,以街面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视频监控网、虚拟社会防控网为基本框架的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社会治安“天网”。

三、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天网”治安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组。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截至2011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51.85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2.3%,且每年以3.2%的速度增长,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

为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市情实际,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级负责,以持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全面提升社会养老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推动全市社会养老服务由救助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总体规划范畴内,依托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安排建设任务和实施进度。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和社会养老服务组织。

(三)覆盖城乡,突出重点。

推动社会养老服务资源在城乡和区域间合理利用,重点面向“三无”、“五保”、低收入、高龄、残疾失能等老人,提供无偿或低偿供养服务。

(四)深化改革,持续发展。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城市数字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城市数字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城市数字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14•【字号】并政发[2007]48号•【施行日期】2007.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城市数字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发〔2007〕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推进城市数字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推进城市数字化管理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实现精细化、数字化、信息化、人性化管理,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方式,建立“一个中心、两个系统”,形成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综合型“大城管”格局为手段,以信息化为核心,围绕标准化管理、精细化作业、人性化服务的城市管理要求,在全市建立监督、处置、评价“三分离”,作业、管理、执法、监督、评价有机衔接的城市数字化管理系统,进而达到管理区域数字化、管理内容数字化、部件和事件处置标准化,推进城市管理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的转变,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和现代化水平。

二、组织机构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按期完成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任务,成立太原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组。

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重要决策和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

组长:张兵生(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耿彦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成员由市建管委、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市容环卫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园林局、市房地局、市市政局、市民政局、市辖六区、三开发区管委会及电信、煤气、自来水、公交、供电等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担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容环卫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容环卫局局长朱茂生兼任。

科学把握加强太原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问题

科学把握加强太原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问题

对 充分 利用 中国正处 于 发展 重要 战 略机遇 期 的 比较 优 势 ,着 力有 效解 决 当前 社 会矛 盾 凸 显期 的各类 社 会矛
盾 ,加强和巩同党的执政地位 ,维护 国家长治久安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 U 标
具 有 重 大 战 略 意 义 。太原 市作 为 中央 确 定 的 首 批 全 国社 会 管 理 创 新 综 合 试 点城 市 ,是 全 困 3 5个 市 、县 ( 、区 )综 合试 点 中的 7 省 会试点 城市 之一 ,承载 了 中央先行 先试 任务 ,也 为太原 市全 面创新 社 会管 理 市 个
设总体格局中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是推进社会建设 、服务经济建设 、加强政治建设 、助力文, f
建 设 、发 展 生态 文 明建设 的重 要手 段 和实 现形 式 。特 别是 2 1 0 1年 2月 1 日,胡 锦涛 总 书记 和 习 近平 、 9 永康 等 国家 领导 人在 中共 中央党校 省 部级 主要 领导 干部 社会 管 理及 其创 新专 题研 讨班 上所 作 的重要 讲话 中
提 供 了难得 机 遇 。为理 论联 系实 际 ,有力 推 动社 会管 理创新 实 践T 作 ,笔 者试 对 太原 市加 强 和创新 社 会 管
学 辩
文献标志码 : A
践 上 的研 究 与探讨 , 旨在抛砖 引 。 丁作

全 面理 解 和深 刻把 握社 会管 理创 新丁 作 的概念 与 内涵 以及 太原 市 首批 推 m的 “ t二大 重 点启 动项 目内 容” ,对社 会管理 者有 深度 、有 力度 、有 高度地 全面具 体推 进管理 创新 实践 一 ,取得 实质 性效果 ,具有 非 r作 常 重要 的指 引作用 。 社 会管 理是 人类 社 会必 不可 少 的一项 管理 活动 。从 内涵上 看 ,社 会管 理是 一 服 务 、协调 、组织 、监 种 控 的 过程 和活 动 。从外 延 上看 ,社 会管理 涉 及社 会不 同领 域 和各个 环节 ,既包 括 现实社 会 领域 ,也包 括 虚 拟 社 会领 域 ;既包 括社 会组 织 等社 会实 体 ,又包 括社 会关 系 等社会 软 体 ;既 涉及 各个 层次 的礼 会 群 体 ,也 涉 及 不 同地域 的基层组 织 。从 主体 上看 ,社 会管 理 的主 体具 有 多样 性 ,不 仅包 括 执政 党 和政 府 ,而 }包 括 j . 其他 社会 主体 。从 手段 上 看 ,社 会 管理 是运 用社 会 规范体 系实施 管理 。社 会 规范 既包 括法 律 、法 规 、政 策 等硬 规范 ,也 包括 文化 、道德 、价 值等 软规 范 。从 目标任 务 上看 ,社 会管 理是 为 了维 系社 会 秩序 、规范 礼

太原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发[2003]51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发[2003]51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发[2003]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进我市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及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目标,尽快建立和完善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坚持自助、自愿、互济的原则,实行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扶持的资金政策,建立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参保范围和对象男性年满18-60周岁,女性年满18-55周岁的下列人员均可参保(未满18岁的也可自愿参保):(一)农村非城镇居民。

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村干部、民办教师、乡镇招聘人员、农村籍义务兵、复员退伍军人等。

(二)民营企业职工。

包括乡镇企业职工、村办企业职工、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等。

(三)离乡失土人员。

包括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失去土地的农民和小城镇农转非人员等。

太原数字政务改革实施方案

太原数字政务改革实施方案

太原数字政务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快速变迁,数字化已经成为政务改革的必然趋势。

太原作为山西省的省会城市,数字政务改革已成为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提升政府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

因此,制定并实施太原数字政务改革方案,对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优化政务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设定1. 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

2. 建设数字政务平台,提升政务信息化水平。

3. 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

4. 完善数字政务法规标准体系,构建健全的数字政务管理体系。

三、实施路径1.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

太原市政府将加大对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升政务服务平台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确保政务服务的高效运行。

2.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太原市将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整合各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和线下服务的无缝衔接,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加便捷高效。

3. 加强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

太原市将建立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平台,推动政务数据的开放共享和跨部门共享,提高政务数据的利用效率,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有益信息。

4. 完善数字政务法规标准体系,构建健全的数字政务管理体系。

太原市将加强数字政务相关法规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建立健全数字政务管理体系,规范数字政务建设和管理,确保数字政务改革的有序推进。

四、保障措施1. 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数字政务改革的顺利实施。

太原市政府将加大对数字政务改革的资金投入,保障数字政务改革项目的顺利实施。

2.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推动数字政务改革。

太原市政府将建立健全数字政务改革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合力推动数字政务改革的工作格局。

3.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太原市政府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数字政务改革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全社会的共识和力量,推动数字政务改革的顺利实施。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加快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加快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加快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4.04.17•【字号】•【施行日期】2024.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加快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科及各有关单位:现将《太原市加快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2024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17日太原市加快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2024年行动计划为加快推进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有效激发人力资源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竞争力,按照《太原市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总体部署,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做好太原市深入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2024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和全省、全市人社工作部署,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以促进就业创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提质增效为根本,加快推进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为打造全省民生幸福首善地、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贡献人社力量。

(二)主要目标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管理规范、充满活力的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加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能力,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

积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实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模不断扩大,服务业态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形成多层次、多元化人力资源市场格局。

山西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

山西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

山西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山西国企退休人员的数量逐年增加,对于国企的社会化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开展,既是国企对退休人员的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促进社会和谐、提高企业社会形象的需要。

因此,制定一套适合山西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方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社会化管理,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和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在管理中遵循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权益的保障和分配公平合理。

(3)综合施策原则:采取多样化的管理手段,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分类管理,因地制宜。

(4)科学管理原则:通过数据分析和科学评估,制定科学可行的管理方案,提高管理效果。

三、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1)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包括个人基本资料、退休职务、退休时间等信息。

(3)建立退休人员生活需求调研机制,了解退休人员的养老、医疗、精神需求,为他们提供合适的服务。

2.组织精神文化娱乐活动(1)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如乐器演奏、舞蹈表演、书法画展等,丰富退休人员的精神生活。

(2)组织旅游活动,为退休人员提供参观、游玩、旅游的机会,丰富生活。

(3)开展培训课程,提供退休人员继续学习的机会,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和技能。

3.提供社会援助和服务(1)设立专门的社会援助基金,用于救助困难退休人员,提供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

(3)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为退休人员提供居家护理、社区养老、日间照料等服务。

4.加强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退休人员心理健康的宣传和教育。

(3)组织退休人员间的交流和互助活动,营造和谐温暖的社交环境。

5.提供就业和创业机会(1)为退休人员提供再就业机会,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

(2)鼓励退休人员创业,提供政策支持和经验分享,帮助他们实现梦想和自我价值。

四、组织实施与管理1.建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门机构,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08•【字号】并政办发〔2020〕24号•【施行日期】2020.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我市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适用本细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下列事项:(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措施;(二)编制或调整各类总体规划、重要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产业规划及财政预算;(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市人民政府重大公共建设项目、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五)制定行政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六)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市人民政府内部事务管理、人事任免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事项,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适用本细则。

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制定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程序执行,不适用本细则。

《太原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

《太原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

《太原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起草说明一、必要性和可行性(一)必要性《太原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3年6月24日经太原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

《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对加强我市社会用字管理,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促进社会用字规范化、标准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时,随着国家上位政策法规的出台及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办法》的部分条款和内容有必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一是《办法》的部分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国发〔2013〕23号)等上位法律政策的规定不一致;二是我市机构改革完成后,《办法》中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名称及职能的内容也应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所述,为维护法制统一,使《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相一致,同时,也与我市机构改革相衔接,有利于有关行政部门更好行使管理职责,便于操作和执行,有必要对《办法》进行相应的修订。

(二)可行性修订《办法》的上位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

此外,山东省、青海省及杭州市、贵阳市、乌鲁木齐市、青岛市等省市也均制定了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为我市修订《办法》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总之修订《办法》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起草过程根据2020年立法安排,《太原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已被列为政府规章修改项目。

为做好修订工作,市教育局成立了工作组,由局法规科牵头,组织语信科、语委办等部门共同对《办法》进行多次研究,确定《办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进度,在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实际的基础上,提出了初步修改意见。

在修订《办法》的起草过程中,我局书面征求了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意见和建议。

局法律顾问对修改意见进行了审核,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并报市委教育工委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最终形成《太原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送审稿)》。

太原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太原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太原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9.12.31•【字号】并民发〔2019〕87号•【施行日期】2019.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太原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民发〔2019〕87号各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办:现将《关于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步伐,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19〕75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发〔2019〕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山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立足退休人员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

二、工作目标2020年10月底前,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

三、移交范围驻并央企、省企和市属、县(市、区)属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

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

地方金融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太原市国资委国有企业退休党员社会化移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建议

太原市国资委国有企业退休党员社会化移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建议

太原市国资委国有企业退休党员社会化移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建议发布时间:2021-10-24T00:15:20.478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20期作者:陈炳[导读] 摘要:现阶段,国有企业不断进行深化改革,其自身具备的分离办社会职能更成为了国有企业重点关注的内容。

太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太原市 030000摘要:现阶段,国有企业不断进行深化改革,其自身具备的分离办社会职能更成为了国有企业重点关注的内容。

作为其中重要内容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管理工作,从中央到省委、市委都高度重视,将其列为2020年度必须完成的改革重点任务。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山西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实施意见》,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太原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中,都明确提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到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移交当地社区工作,由当地社区提供管理和服务,企业不再承担相关职能。

退休人员档案、党组织关系一并移交当地党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

”正是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我市有关部门协调行动,由企业和社区签订相关协议,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截止2021年2月,我系统共移交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8万余人,其中党员1.5万余人,人事档案及管理信息全部完成移交,基本完成了退休党员社会化移交管理工作。

但其中仅国资系统仍有2千余名退休党员未彻底完成社会化移交,出现了一定的滞后性和反复性,仍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退休党员移交问题一、当前离退休党员社会化管理存在的问题(一)国有企业退休员工对原企业存在“依赖性”。

退休党员是一个特殊群体,大部分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新时期入的党,对工作和生活过的企业有一定的感情,移交社会后,面对新的管理单位,新的管理人员,在思想上有抵触的情绪;国有企业的退休员工有一句口头禅,叫“有问题找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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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行动方案》解读做好十项创新实现三大转变张慧梁涛赵继钊2月16日出台的《省城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行动方案》,提出十项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它们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规范发展房地产开发市场、优化交通环境、实施"天网"治安工程、实施"双百"强基工程、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联调工作体系、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坚持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统筹城乡社会保障。

至此,一个旨在以化解社会矛盾为着力点,努力破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体制机制性难题的行动全面启动。

"确定这些创新项目,目的是为了实现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转变,由单一运用行政手段管理向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管理转变,由事后处置、被动应付向事前预防、主动掌控转变。

"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行劳动监察网络化【现状】近几年来,因企业拖欠工资、劳动合同不规范、延长劳动时间以及非法劳动中介等引发的劳动纠纷,在我市劳动管理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措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是要加强对企业法人和广大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劳动纠纷;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的处罚力度,有效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加强和完善工会组织建设,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企业内部申诉机制,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把劳动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规范发展房地产开发市场提高保障性住房比例【现状】"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拓展100平方公里新城区,增加100万左右的城市人口,省城至少将有3000万平方米的住房需求,房地产开发势在必行。

但与此同时,一些合同违约、偷税漏税、债务拖欠、广告欺诈等失信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比例失调,高端市场、中端市场、低端市场不能均衡发展,违法建设、违规建设、无证销售屡禁不止。

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刻不容缓。

【措施】规范发展房地产开发市场,需要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完善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房地产准入门槛,强化市场监管,淘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房地产企业,促进房地产业规范经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打击违规销售房屋、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虚假广告、合同违法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建立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合协调办公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的协调处理;提高保障性住房在房产开发中的比例。

优化交通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目前,我市城市道路1078条1770公里,机动车达60万辆,并正以每天300辆以上的速度增长,交通容量突破饱和已近在咫尺。

而我市公交线路不尽完善,站点设置不尽合理,公交分担率仅为17%左右,远远低于全国同类城市,省城交通拥堵现象开始凸显。

【措施】全面提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分步骤、有重点地作出近期和远期规划;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发挥各种公共交通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加快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实现城乡交通资源的均等化;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遵守交通规则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严厉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完善交通设施,合理分配路权;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

实施"天网"治安工程构建动态防控网络【现状】近几年,我市大力推行警务机制改革,实施警力下沉,强化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加强社区(村)警务建设,发展壮大专群结合的群防群治队伍,初步构建起了立体化治安防控网络。

治安防控网络在案件侦破和社会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省城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但省城的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视频监控还没有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和应用范围广泛化。

【措施】按照"政府推动、整体规划、多元投入、分步实施"原则,在大力推进"天眼"工程的基础上,根据《太原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我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

在交通要道、治安卡口、要害部门、重点部位和复杂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利用公安警用地理信息平台,实现对社会治安动态情况的掌控和管理。

加强社区(村)警务建设、专群结合的治安防范队伍建设和单位内部防范建设,构建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网络。

实施"双百"强基工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现状】社区、农村建设为基层社会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由于《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1989年颁布的,许多条款已经不适应社区建设需要。

同时,社区、农村建设投入不到位,人员待遇低,办公条件差,社区和农村普遍难以完成繁重的社会管理任务。

【措施】以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权组织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建设为目标,以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为重点,以加大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人财物投入为保障,以出台《太原市社区管理办法》为支撑,突破现有体制机制的约束,从办公场所、活动设施、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制定统一标准,用100个高标准示范社区、100个高标准示范农村,带动全市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迈上新台阶。

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现状】目前,我市登记的民间组织共有1780个。

目前,我市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执行的还是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这两个《条例》缺乏实施细则,在具体执行当中有一定的困难,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措施】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着力提高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建立信息平台、开展等级评估、实行分类管理的新机制,加大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力度,促进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建立和完善联调体系处置化解矛盾纠纷【现状】近几年,我市在矛盾纠纷大调解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对源头预防、前端治理重视不够,基层排查化解矛盾不及时,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通,特别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衔接仍有不到位的环节,致使大量社会矛盾无法排查、无法化解。

【措施】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联调工作体系。

进一步健全以乡街综治中心、县(市、区)矛盾联调中心为依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既各自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

在人民调解方面,加强市、县、乡、村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和涉及矛盾纠纷高发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在行政调解方面,建立以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配备专兼职调解人员;在司法调解方面,建立两级法院全程、全员调解制度,将调解范围涵盖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案件,将调解机制贯穿诉前、诉中、判后、执行全过程之中,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在行政仲裁方面,要指导仲裁机构建立完善仲裁调解工作机制,发展仲裁调解队伍、强化仲裁人员调解责任。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社会稳定预警与大调解有效配合的机制,形成矛盾排查、研判、预警、调解、处置有机结合的化解矛盾体系。

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状】省城流动人口在淡季时达到65万,旺季时达到100多万。

目前,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在服务理念、管理模式、制度建设等方面虽有很大改进。

但是服务不到位、管理滞后的问题仍然存在,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仍居高不下。

随着省城城市规模的扩大,流动人口还会有所增加,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措施】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力量;进一步完善"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和"一站式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实施和完善居住证制度,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强化部门的服务职能,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困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数据库和出租房屋数据库,完善推广日租房"快捷通"管理办法,实施政府部门资源、信息共享,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科技水平。

完善风险评估机制重大决策事项听民意【现状】目前,我市已对40多个项目进行了评估。

由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加之我市这项工作才刚刚推开,还属于新生事物,大多县区和部门都没有实行。

实践中,评估项目如何认定,评估程序如何规范,评估机构如何选定等,都还处在探索阶段。

【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太原市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施意见》、《太原市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施细则》,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要坚持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项目、事项出台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

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制,按照 "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重大事项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申报审批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工作的实施部门,通过听证、论证、公示等做法,充分听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对重大决策、项目、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对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作出评估,并研究制定相应的预案和对策,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着力扩大覆盖面【现状】我市率先推进的"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虽为群众提供了优质的社会保障服务。

但社会保障仍存在覆盖面窄,非公有经济组织参保率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低,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困难等问题。

【措施】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统筹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着力扩大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实现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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