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中医文〔2010〕49号.
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首批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养)基地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4〕16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首批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养)基地的通知
国中医药人教发〔201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精神,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工作,在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推荐基础上,我局遴选确定了首批208个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法训基地、217个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临床培养基地)、309个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基层培养基地),现予公布。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以下统称“培训基地”)是承担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工作的规范化培训机构。
为加强培训基地管理,确保培训质量,提出如下要求:
一、培训基地实行全行业属地化管理。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培训基地的管理考核评估。
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各培训基地容量核定年度规范化培训招录计划,培训基地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并签订相关培训协议.招收及录取结果应向社会及时公布,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三、培训基地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项规定,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相关条件,确保培训质量。
特别是要注重培训过程管理,加强培训过程的质量评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05.21•【文号】国中医药办法监发[2010]28号•【施行日期】2010.05.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法监发〔201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掌握我国中医事业发展基本现状,科学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全国开展中医基本现状调查。
为此,我局制定了《中医基本现状调查方案》(见附件1),该方案已经国家统计局同意。
请各地根据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次调查工作,为此,提出以下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由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同志任组长的全国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调查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具体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见附件2)。
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并将人员名单及其职责于2010年5月28日前报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精心谋划部署各地要认真按照《中医基本现状调查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请各省(区、市)于2010年5月31日前将本省(区、市)的调查实施方案报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各省(区、市)在确保完成好本次调查的前提下,可以在现有调查方案基础上适当增加调查指标。
增加的调查指标应在调查启动前报送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地)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地)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03.12.11•【文号】国中医药发[2003]64号•【施行日期】2003.12.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地)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3]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根据农村中医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在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的基础上,我局将开展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地)建设工作。
现将《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地)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地)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开展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地)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
附件: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地)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二00三年十二月十一日附件: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地)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序号│建设标准│分值│检查评分方法│得分│验收记录┃┠──┴────────────────────────┼──┼───────────────────────┼──┼───────────────┨┃一、市(地)政府│ 190│││┃┠──┬────────────────────────┼──┼───────────────────────┼──┼───────────────┨┃ 1 │政府主动承担发展农村中医药事业的责任和任务,成立│40│0 查阅政府有关文件,未成立领导小组扣30分;││政府有关文件:┃┃│由政府牵头,卫生、财政、计划、人事、劳动等部门以││1 查阅会议原始记录,应有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记录:┃┃│及辖区内各县(区、市)政府分管领导组成的农村中医││研究事项、决议等,没有农村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会││会议次数:┃┃│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议记录的扣10分,内容不充实扣5分;││实际落实:┃┃│长,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门会││2 凡会议决定事项,逐项检查文件、帐薄、档案等相││┃┃│议,具体研究部署农村中医工作,督导辖区内各县││关资料;未落实的,扣3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8]12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正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8〕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加强中医医院管理,现就规范中医医院名称和中医医院的临床科室名称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中医医院名称(一)中医医院命名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中医医院名称由通用名和识别名组成。
2.通用名一般应在“医院”前加注“中医”等字样。
如识别名中含有“中医”等字样,或举办单位是中医药院校、中医药研究机构,或含有中医专属名词的,通用名前可不再加注“中医”等字样。
例如,“××医院”是“××中医药大学”的附属医院,“××医院”即可用“医院”作为其通用名称。
3.识别名一般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体现地域或举办人,内容可包含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举办单位名称(或规范简称)、举办人姓名、与设置人有关联的其他名词;第二部分体现医院具体性质,内容为中医学专业(学科、专科)名称、诊疗科目名称、诊疗技术名称,或中医专属名词。
识别名中,第二部分可以省略,如“××省××市中医医院”。
识别名中如含有第二部分,应符合中医药理论和专科专病命名原则,如“××省××市整骨医院”,原则上不得采用西医专属名词。
(二)中医医院名称出现下列情况的,须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1.中医医院识别名称中使用“中心”字样的,或以具体的疾病名称作为识别名称的。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名中医名单的通知-浙卫发[2014]80号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名中医名单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名中医名单的通知(浙卫发[2014]80号)各市、义乌市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人力社保局,高等医学院校,省级有关医疗单位: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加快我省中医药事业继承和发展,根据《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名中医评选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4〕95号)的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议、省名中医评选委员会评审及公示,并经省政府同意,确定马伟明等25名同志为浙江省名中医。
现予公布。
希望各位名中医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勇攀高峰,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名中医人才是医院的第一资源,要积极做好人才梯队和团队建设,为名中医开展临床工作、学术创新、继承人培养等创造必要的条件。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人力社保厅2014年8月25日附件浙江省第六批省级名中医名单序号姓名单位1马伟明余姚市人民医院2马红珍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王邦才宁波市中医院4朱彩凤杭州市中医院5李伟林台州市中医院6沈钦荣绍兴市中医院7宋力伟丽水市人民医院8张永华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9陈永灿10陈峰嘉兴市第一医院11陈颖异瑞安市人民医院12陈霞波宁波市中医院13林吉品慈溪市人民医院14金亚蓓杭州市红会医院15金肖青浙江医院16胡臻温州医科大学17施维群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18姚新苗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19柴可群20钱静华嘉兴市中医医院21章勤杭州市中医院22程祖耀湖州市中医院23程锦国温州市中医院24傅晓骏金华市中医医院25傅瑞阳湖州市中医院注:按姓氏笔画排序。
嘉中医文〔2010〕10号.
嘉中医文〔2010〕10号关于下发《医院工作报告》的通知各科室:现将医院五届四次职代会上讨论通过的《医院工作报告》下发给你们,希望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与贯彻执行.附件:《坚持科学发展创建中医名院》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主题词:职代会工作报告通知嘉兴市中医医院办公室2010年2月22日印发—1 —附件坚持科学发展创建中医名院—在五届四次职代会上的报告高文庆2010年2月6日各位代表、同志们:我代表医院领导班子向职代会做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中层干部、老专家、名老中医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一、2009年工作的简要回顾2009年是医改元年,也是我院具有历史意义的五十周年院庆之年,在各级领导、中医药管理局的关心指导以及卫生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定了医院的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围绕“努力创建三甲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主题,全院干部职工把智慧和创造力凝聚到实现医院美好愿景的共同奋斗目标上,全年完成门急诊66。
72万人次,同比增长13.73%;住院2。
03万余人次,同比增长5.76%;实现业务总收入1。
98亿,同比增长20.95%;药品占比控制在45%以内,其中中草药占业务收入10。
7%。
年内,省级文明单位挂牌,被授予医保“诚信单位”和浙江省“平安医院"称号。
医院安全与质量、技术与科研、服务与文化、中医特色、党风廉政等方面都取得长足进步,增强了发展潜力。
(一)构筑有力的安全保障,医护质量不断提高我们采取一系列促进保障安全的制度措施,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可能带来的后果,努力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相继组织开展“查找我身边的隐患"、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出台《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化质量安全月专项治理活动、积极应对甲型流感等公共卫生事件、完善规范院内感染管理和防保工作、部署医护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着力构筑牢固的安全防线,保持了医院的平稳运转。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达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和学术继承人经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达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和学术继承人经费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达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和学术继承人经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8〕7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和学术继承人名单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8〕13号),本市有21名同志为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42位同志为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学术继承人,培养周期为三年。
中央财政按照每位指导老师3万元、继承人3万元的标准对此项工作安排了专项补助经费,现将经费下达你们(分配表见附件),同时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单位要按照1:1比例对继承人给予经费补助,每位继承人补助经费总额为6万元,每年度补助经费为2万元。
二、经费主要用于继承教学、带教津贴和继承工作管理等,其中经费的70%用于继承工作的教与学,20%用于理论学习和学术交流,10%用于继承工作的日常管理、检查考核、表彰奖励等。
三、继承人补助经费分年度拨付至继承人所在单位(其中10%管理费由我局预留并统一使用),指导老师补助经费由我局委托上海市中医文献馆分年度直接发放至本人。
四、师承双方因故无法继续带教、跟师,或继承人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拨下年度补助经费,已拨付的经费视使用情况予以追回。
五、各单位要严格审核,加强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每年将经费使用情况于继承工作年度考核时一并报送至我局师承教育办公室,我局将根据各单位经费使用及匹配情况,作为下年度经费拨付的依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的通知-嘉政办发[2009]104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的通知正文:----------------------------------------------------------------------------------------------------------------------------------------------------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的通知(嘉政办发〔2009〕1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已经六届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八月十日嘉兴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在患者诊疗护理过程中,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或事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医务人员是指在医疗机构中与医疗活动有关的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
第五条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预防为主、依法处置、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加强自身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医疗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公布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单位(第三批)名单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公布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单位(第三批)名单通知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公布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单位(第三批)名单通知有关区县卫生局、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本市于2008年启动了第三批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建设工作,确定了65家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项目建设进程和上海市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建设项目评估方案,我局于2010年7月14-16日组织专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等形式,对64家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了评估验收。
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并经我局审核同意,确认黄浦区豫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4家单位为“上海市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单位”,现予公布(见附件)。
希望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达标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总结达标建设经验,巩固建设成效,拓宽社区中医药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附件:上海市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单位(第三批)名单上海市卫生局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上海市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单位(第三批)名单序号区县单位名称1黄浦区豫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徐汇区龙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康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虹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漕河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长宁区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普陀区桃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石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长风街道白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宜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长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闸北区大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天目西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虹口区江湾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提篮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四川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杨浦区四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江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定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控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大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闵行区华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浦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宝山区友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大场镇祁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6张庙街道泗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吴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大场镇大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9顾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月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1淞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2庙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3浦东新区金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4陆家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5金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6三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7高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8沪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9花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洋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1浦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2南码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3川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4六灶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万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6浦东新区书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7老港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8嘉定区工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9华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江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1金山区山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2亭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3松江区九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4洞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5永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6奉贤区奉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7四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8南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9青浦区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朱家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1金泽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2练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3重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4崇明县竖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束——。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10年度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人员和优秀学员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10年度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人员和优秀学员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11.06.23
•【字号】沪卫中医[2011]024号
•【施行日期】2011.06.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10年度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人员和优秀学员名单的通知
(沪卫中医〔2011〕024号)
各区县卫生局: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管理方案》要求,按照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计划》,我局于2010年7月至2011年5月开展了2010年度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
通过对参训人员理论学习、临床轮转、社区实践三个阶段学习情况的考核,认定骆进等84名同志为上海市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人员,夏峰等9名同志为上海市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优秀学员,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区县继续高度重视社区中医药工作,积极开展社区中医药人员培训,努力提高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附件:上海市2010年度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人员和优秀学员名单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桂林市临桂区五通农民画引领文化致富的实践范式
桂林市临桂区五通农民画引领文化致富的实践范式①岑学贵②[内容提要]绘画是桂林市临桂区重要的文化传统之一。
临桂区五通镇的农民画是中国农民画重要的组成部分。
2013年“桂林市临桂五通农民画引领文化致富模式”成为国家第二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项目实践搭建了培训平台、展示平台、竞技平台、交流平台等,绘画人员数量及画坊数量以及销售收入都有了较大程度提高。
其范式意义是多元的,集中体现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助力乡村振兴、公共文化促进社会和谐及绿色创业、公共文化引领农民致富等。
[关键词]五通农民画农民绘画文化致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我国新时代重要的国家战略任务之一。
2010年12月,为了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上水平,文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社文发〔2010〕49号),在“十二五”期间确立三批(第四批跨到“十三五”)示范区及示范项目创建工作。
2013年10月,“桂林市临桂五通农民画引领文化致富模式”(以下据情况简称“农民画引领文化致富”)获得批准成为第二批创建示范项目。
项目实践的意义是多方面的,突出表现为:探讨了公共文化服务涵养文化致富的机制,充实公共文化建设发展的多元化机制;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社会和谐及绿色创业;等等。
①2013年,“桂林市临桂五通农民画引领文化致富模式”成为国家第二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笔者负责该项目的前期申报调研撰写及立项之后的制度设计。
此文为研究成果之一,其中部分成果摘要收录入《公共文化服务创建创新案例研究》(宾阳著,吉林大学出版社, 2019年)。
②岑学贵,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教授;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桂学研究院研究员,广西师范大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所所长。
主要研究方向:民间文学与民族文化;公共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实践。
中医药防治建议方案的通知doc-瑞安卫生信息网
浙江省卫生厅文件关于印发秋冬季节青青年儿童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治建议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随着秋冬季的到来,流行性感冒的发病率不断上升,流行性感冒,特别是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压力日趋增大。
针对青青年儿童为普遍易感人群,同时为充分发扬中医药在预防流行性感冒中的作用,我厅组织中医药专家制定了秋冬季节青青年儿童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治建议方案〔以下简称“建议方案〞〕,以便指导各地应用中医药开展青青年儿童流行性感冒预防工作,进一步有效操纵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疫情。
现将建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培训、指导和宣传工作。
二○○九年十一月四日〔此件公开公布〕秋冬季节青青年儿童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治建议方案青青年儿童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流感〞〕属于中医“时行感冒〞等范畴。
依据卫生部公布的?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21年第三版〕?和?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预防方案〔2021版修订版第一版〕?,总结既往中医药防治青青年儿童流感的临床经验,结合我省流感发病特征与流行病学资料,特制定本方案,以供参考。
预防流感传播途径多,青青年儿童和婴幼儿普遍易感。
做好青青年儿童个人、家庭、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预防是防控工作的要害。
同时,依据青青年儿童生活环境中是否有流感发生,以及与流感接触的紧密程度,采取不同的中医药预防措施。
一、无流感发生的区域〔一〕个人预防生活起居有常,饮食有节,多晒阳光,增强体质,提高抗病能力;注重气候变化,及时增减衣物,以适冷温;保证室内空气流通,注重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洗脸。
2.流感流行期间,尽量防止到人群聚拢、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
〔二〕家庭和托幼机构等环境1.居室要维持良好的通风,天天2-3次,每次半小时以上。
2.衣被等物品要勤洗,勤晒。
3.对公共玩具、餐具等物品要进行清洗消毒。
二、有流感发生的区域〔一〕个人预防①中药茶饮法桑叶6克、白菊花6克、防风3克、生甘草3克,沸水200毫升冲泡,可加适量冰糖,代茶饮。
嘉定区16所公立医院用时捣碎中药饮片使用情况调查
嘉定区16所公立医院用时捣碎中药饮片使用情况调查刘朵1余泽先1桑楣1任晓倩1彭娟2(1. 上海市嘉定区中医医院 上海 201800;2. 上海市同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201707 )摘 要 目的:调查嘉定区16所公立医院“用时捣碎”饮片使用情况。
方法:通过调查问卷,调查各个医院对用时捣碎饮片的用药交代情况、品种数、使用金额等情况。
结果:用时捣碎中药饮片用药交代不足。
16所公立医院使用用时捣碎中药饮片共39种,用量较大的用时捣碎中药饮片均为果实种子类。
结论:药师对于用时捣碎药品的用药交代有待完善,用时捣碎中药饮片的使用需要引起药师注意。
关键词中药饮片用时捣碎中药房中图分类号:R951; R282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006-1533(2021)17-0049-04 Investigation on the us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pieces mashed when used in 16 public medical institutions in Jiading DistrictLIU Duo1, YU Zexian1, SANG Mei1, REN Xiaoqian1, PENG Juan2(1. Jiading Hospit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Shanghai 201800, China;2. Shanghai Tongjita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Shanghai 201707, China)ABSTRACT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use of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TCM) pieces which should be mashed when used in 16 public medical institutions in Jiading District. Methods: The explanation of medication, the number of varieties and the consumption of these TCM pieces in these hospitals were surveyed by questionnaires. Results: The explanation of medication for the use of these TCM pieces was insufficient and there were total 39 kinds of varieties that should be mashed when used, in which a larger amount of TCM pieces belonged to fruit and plant seeds. Conclusion: The explanation for the use of the mashed TCM pieces needs to be improved and pharmacists should pay great attention to their use.KEy WORDS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mashed when used; TCM pharmacy中药饮片用时捣碎是指中药饮片在调剂或制剂前,将因质地特殊或形状较小等不宜切制的某些植物、动物、矿物等药材,要求药剂人员用时捣碎(打碎、研碎、粉碎、砸碎、剪碎)的方法[1]。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中医医疗机构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中医医疗机构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12.30•【字号】•【施行日期】2010.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中医医疗机构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中医医疗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及上海市“治未病”健康工程关于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要求,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细则》中对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标准,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
请各医院按通知要求,于2011年1月31日前上报各院开展中医预防保健工作的计划,在2011年3月31日前正式启动本项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与管理各医院应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开展中医预防保健工作的管理部门,制定相关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计划和与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基本服务规范、技术操作规范及合理的服务流程。
积极提供中医体检评估和中医预防保健干预等服务(其中包括中医健康教育和指导,中医适宜技术运用),建立健康管理数据库做好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效果评估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提高。
二、服务区域、人员配备、设备配置与服务项目(一)服务区域各医院应设置与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相配套的服务区域,如健康状态辨识评估区、健康咨询指导干预区和相关的辅助区域等。
服务区域应定位明确、标识清晰和相对独立。
(二)人员配备各医院应为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配备不少于6名专职医护人员,其中中医类别人员不低于70%,其中应当有一名具备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三)设备配置各医院应根据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需要,配置健康状态信息管理、健康状态辨识及风险评估、健康咨询与指导教育和健康干预等设备。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二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论(第一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二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论(第一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9.16
•【字号】沪卫计中管[2013]002号
•【施行日期】2013.09.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二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论(第一批)的通知
(沪卫计中管〔2013〕002号)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部署,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二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在前阶段完成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的基础上,于2013年全面启动了二级中医医院评审。
截至目前,本市已经完成11所二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的评审验收,并将评审结论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未收到举报信件。
现将评审结论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你们加强对二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建设和管理,以医院评审工作为新的起点,坚持中医办院方向,加强中医药内涵建设,提高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满足区域内人民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确定评审结论的二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悬挂统一的等级标牌,标牌格式
及要求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执行。
附件:上海市二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论(第一批)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9月16日附件:。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本市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第二批)评审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本市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
重点专科(第二批)评审名单的通知
正文:
----------------------------------------------------------------------------------------------------------------------------------------------------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本市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第二批)评审名单的通知
长宁区卫生局、普陀区卫生局,有关大学、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十一五”重点专科评审验收合格项目(第二批)名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13〕26号),确认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针灸科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复审验收(第二批);确认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骨伤科,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心血管科,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脾胃科、风湿病科,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肺病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针灸科、长宁区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风湿科、普陀区中医医院脑病科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病转重点专科评审验收。
各重点专科项目单位要认真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十二五”重点专科项目建设的要求,扎实工作,并给予必要的投入保障,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完成。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4月16日
——结束——。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6年度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嘉政发〔2015〕93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6年度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6年度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嘉政发〔2015〕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嘉政发〔2013〕93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14〕8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2016年度市本级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00元/人/年,其中参保人员个人缴费32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贴680元/人/年[省市财政补贴375元/人/年,区财政补贴183元/人/年,镇(街道)财政补贴122元/人/年]。
二、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标准2016年度市本级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一的,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人数,以缴费基数的3.5%缴纳,职工个人按缴费基数的0.5%缴纳。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二的,用人单位分别按在职职工人数和退休职工人数,以缴费基数的7%和3.5%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
三、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移交费用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14〕87号)第十六条规定,过渡期内,逐步降低移交费用。
2016年度办理的,按移交费用的75%计算。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
关于修订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做好医师执业注册工作,经研究,对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中中医类别(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进行修订,在原有的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中增设“全科医学专业”。
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或参加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方可申请注册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中的“全科医学专业”作为执业范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六年九月四日吉林省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试行)为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2007年在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强行业管理,针对前一个时期许多医疗机构反映,在有关工作检查中,对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执业范围,使用西药、做手术等问题提出异议,造成部分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被调离从事多年的临床工作岗位,挫伤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对中医事业的发展不利。
为进一步落实中医药政策,稳定中医药队伍,促进中医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经研究,我省对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做出如下规定:一、在1998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实施前取得相应中医类别技术职称的海外留学人员,符合医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但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予以认定。
二、2000年6月30日前已从事医技、麻醉科、病理科工作的,在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医院考核确认该医师的技术达到相应水平,并报市(州)卫生局审核批准,经省卫生厅医政处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复核同意,予以换发临床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考试获得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人员,不得换发。
三、医疗机构中,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不能在检验科、心电、B超、麻醉科、病理科等科室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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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中医文〔2010〕49号
关于印发七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科室:
2010年七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已通过党政联席会、院务会讨论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2010年七月份医院的重点工作:
(一)落实上等级工作计划;
(二)战高温,持续推进安全月工作;
(三)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后勤管理水平。
二、2010年七月份各职能科的重点工作:
(一) 医务科:
组织院长查房、业务院长查房;10版现运行病历考核与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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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病历考核;夜查房;处方抽查与考核;召开科主任例会;加强三级查房的培训与考核;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加强单病种、优势病种的实施与管理考核;各临床医技科室目标责任制考核;农村适宜技术工作开展。
(二) 护理部:
抓好高温期间的护理安全及服务质量;召开护士长例会、护理安全会议;完成2010年5月份归档病历质控;完成2010年6月份护士长考核;护理质量检查;全院性业务学习:《中医与美容》、《脑卒中常见并发症及护理》;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消毒隔离);科内相关仪器、专科体格检查抽考;科内培训实用性的中医护理健康教育;创三甲护理部资料完善、检查各护理单元上等级资料及临床护理质量;制定新护士岗前培训计划及培训资料准备;满意度调查;协助做好公务员体检;协助后勤科做好对陪护人员的培训。
(三) 防保院感管理科:
召开第二季度院感网络会议,全院黑板报评比,全院换药操作比赛;每月一次分管院长重点科室及相关病区消毒隔离质控检查;每月一次进行院感重点科室微生物监测,每周下病房进行院感前瞻性调查,及时发现院感危险因素;完成6月份传报卡、慢-2-
病卡、肿瘤卡的审核、统计工作;核对6月份电脑病理诊断,检查漏报情况;完成传卡日报、慢病卡及肿瘤卡日报、AFP旬报、HIV月报、计划生育月报工作;检查肠道门诊登记采样、医疗废物登记处置情况;完成6月份目标性监测资料汇总工作,上等级各项准备工作。
(四) 科教科:
组织儿科省级继教班(7月10日)、妇科继续教育活动(7月11日);内分泌科院级业务学习;科研论文专题讲座。
实习生教学活动;继续迎接各校实习生、暑期见习生分批到岗;7月1日至3日配合卫生局组织嘉兴市中医类执业医师技能考试;浙江省“钱江杯”心肺复苏技能竞赛参赛人员培训;科研结题;软课题申报;配合院部医师等级考核相关工作;组织第四次年轻医师论坛;继续组织内网论坛疑难病例讨论;科研中期评估、新立项课题签订合同;继续组织西学中班学习;配合医院做好导师制实施、名老中医继承相关工作;上等级检查科教台帐准备;学科建设半年总结;优势病种季度小结;第二批新技术、新项目申报;院级科研项目申报;第二季度年轻医师三基考试。
(五)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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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上等级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深化月工作;做好车辆购置和驾驶班日常管理以及驾驶员的招聘工作;完成七月份行风查房;组织落实窗口科室的服务礼仪培训工作;策划并做好与秀洲区招商局、哪里杂志合作的老外感受中医活动宣传;做好冬病夏治的宣传;准备膏方宣传的前期策划与准备工作。
(六) 人事科:
创三甲资料准备;继续医院岗位设置及岗位聘任考核实施细则制定的有关工作;市卫生系统第五批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推荐;组织相关部门完成6月份各科目标责任制考核,科主任、护士长管理奖考核;完成6月份全院职工考勤统计及病事假扣款,各科夜班费、端午节加班费、早日班费统计、审核,临时工工资审核;完成5月份各科收入、成本统计,绩效工资发放;职工商业保险办理;6月份社会保险费上缴及7月份社会保险增减人员名单上报;协同相关部门完成7月份病人满意度调查。
(七) 总务科:
夏季安全用电;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和卫生检查;加强灭蚊、灭蝇等除四害工作;完成病房隔帘安装;推进锅炉“煤改气”工作,做好招标相关工作;完成备用压缩空气设备的安装;整理上等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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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设备科:
配和卫生局及招标公司完成核磁共振项目国际招标开标工作;安排血透机、鼻胃镜、清洗机等项目集中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完成电动取皮刀,超声探头,卡式灭菌器项目的院内招标采购。
上等级检查设备管理相关内容自查,逐步完善台帐。
(九) 财务科:
完成6月份各类报表的编制及其网上直报工作;搞好6月份业务收支情况分析及医疗欠费情况分析;完成上半年财务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医疗欠费的汇总分析;做好与各库房的账务核对工作;完成7月份工资、奖金的发放;完成6月份社会保险及个调税的申报缴纳;完成6月份食堂账及中医药学会的各类报表、纳税申报工作(包括季度申报);完成6月份银行对账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完成财政往来、统一票据的申领、结报、核销(7月开始启用新票据);做好医保、合保、太保、干部保健费及特约单位欠费病人医药费的结算;做好合同职工及职工家属住院费的补助及女职工生育保险金的申领、结算、发放工作;对收费员库存现金进行抽查;对门诊、住院日报进行复核,对门诊、住院票据进行核销;对六、十一病区医疗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内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等。
(十) 业务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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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客户关系管理,组织半年度联谊活动并走访协作单位、医疗网络人员;继续着力做好市级机关单位公务员体检工作中与参检单位的协调联络,同时开始公务员体检后期工作(资料送达、费用结算、开展健康讲座、咨询活动等),增加医院美誉度;加强与街道、社区的联络、努力推广优势病种及“治未病”理念;做好医保、合保相关工作。
(十一) 工会办:
院内太极、羽毛球培训班日常培训;半年度工会、女职委、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各类工会报表的整理上报、工会会费上缴;参加街道计生活动。
(十二) 计算机中心:
继续推进无线查房项目的开发;推进病案系统、自助打印化验单系统项目的实施;推进门诊预约流程的改进,对门诊收费进行修改;对药房、门诊诊间程序进行优化、改进,增加安全性及稳定性。
(十三) 保卫科:
合理调整保安岗位设置,提高对重要部位的防控措施;实施科内帮带计划,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提高技能;加强夏季防盗措施,加大夜间对急诊室工作人员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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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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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医院工作安排通知
嘉兴市中医医院办公室2010年6月28日印发-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