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中的处理劳动合同争议(完整版)
劳务派遣管理办法(全文完整版)
劳务派遣管理办法(全文完整版)范本1:一、劳务派遣管理办法1.1 劳务派遣的定义劳务派遣是指用工企业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企业从事劳动的一种形式,用工企业向派遣企业支付一定的派遣服务费。
1.2 劳务派遣的基本原则1) 平等就业原则:用工企业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与派遣企业达成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享受与用工企业员工相同的待遇和权益。
2) 公平竞争原则:派遣企业应依法经营,与用工企业公平竞争,不得垄断市场。
3) 保障劳动者权益原则:用工企业应加强对劳务派遣劳动者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1.3 劳务派遣的程序1) 用工企业与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明确劳动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事项。
2) 派遣企业核实劳动者的资格和技能,并提供必要的培训。
3) 派遣企业办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公共住房等相关手续。
4) 劳务派遣期满后,用工企业与派遣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回到派遣企业继续就业或选择其他用人单位。
1.4 劳务派遣的禁止行为1) 派遣工作岗位不符合专业技能要求的;2) 派遣劳动者从事危险性、有害性、脏、累、技能水平低下等工作的;3) 派遣劳动者的待遇低于用工企业员工的。
2、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如下:1)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范本2) 劳务派遣岗位设置及薪酬等相关规定3、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务派遣:一种用工企业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企业从事劳动的形式。
2) 派遣企业: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
3) 用工企业:招聘劳动者的企业。
范本2:一、劳务派遣管理办法1.1 劳务派遣的定义和意义劳务派遣是指用工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将一部分劳动者以劳动合同的方式派遣到其他用工企业从事劳动的一种形式。
劳务派遣可以灵活调配劳动力,满足用工企业的用工需求,同时为派遣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
1.2 劳务派遣的优势和风险优势:1) 灵活性:劳务派遣可以根据用工企业的需求灵活调配劳动力。
2) 专业性:派遣企业可以根据用工企业的需求提供具备专业技能的劳动者。
劳务派遣合同劳动争议
一、劳务派遣合同劳动争议的成因1.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责任划分不明确劳务派遣合同中,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不明确,容易导致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
例如,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劳动保护等方面,双方可能存在分歧。
2.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劳务派遣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不签订、迟签、漏签等现象,导致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损。
同时,合同条款不明确,给双方带来争议。
3. 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部分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存在超时加班、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问题,导致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损,引发争议。
4. 劳务派遣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不强部分被派遣劳动者对自身权益保护意识不强,缺乏维权意识,导致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二、劳务派遣合同劳动争议的特点1. 三方关系复杂劳务派遣合同劳动争议涉及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方,关系复杂,责任划分困难。
2. 争议内容多样劳务派遣合同劳动争议内容丰富,包括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合同解除等方面。
3. 争议处理难度大由于三方关系复杂,争议内容多样,劳务派遣合同劳动争议处理难度较大。
三、劳务派遣合同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1. 协商解决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在发生争议后,应首先尝试协商解决。
通过沟通协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2. 劳动仲裁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机构将依法审理案件,作出公正裁决。
3. 诉讼途径在劳动仲裁无效或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政府部门调解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可以寻求政府部门调解,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
总之,劳务派遣合同劳动争议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沟通,依法维权,以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应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共同推动劳务派遣制度的健康发展。
劳务派遣公司劳务纠纷处理方案
劳务派遣公司劳务纠纷处理方案以下是 8 条关于劳务派遣公司劳务纠纷处理方案:1. 遇到劳务纠纷别慌张!先冷静下来找源头。
比如说,员工觉得工资被克扣了,那咱就得赶紧核实清楚呀!是不是真的错发了。
咱得像侦探一样,仔细去查,可不能马虎!例子:“哎呀,你想想看,要是你被人误解拿了不该拿的钱,你不急呀?这时候不把事情弄明白怎么行!”2. 沟通是关键啊!和员工好好谈,听听他们的诉求。
这就好像朋友之间聊天一样,得有耐心。
别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要平等相待呀!例子:“你说你和朋友闹矛盾了,不也是靠好好聊天解决吗?和员工沟通也得这样啊!”3. 证据要留好呀!任何相关的文件、记录都要保存仔细咯。
这就跟打仗要有弹药一样重要,没有证据怎么说得清楚呢?例子:“你想想打官司没证据能赢吗?咱得把证据攥在手心里呀!”4. 不要回避问题!直面纠纷,积极想办法解决。
这可不是躲猫猫的时候,藏起来可不行哟!例子:“难道遇到困难你就躲起来啦?咱得勇敢面对呀!”5. 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也是很有必要的呢。
就像生病找医生一样,他们懂行呀!可别自己瞎折腾。
例子:“你生病自己随便吃药能好吗?肯定得找医生呀,处理劳务纠纷也一样!”6. 公平公正对待每个人!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这可是原则问题,要是不公平,那麻烦可就大了啦!例子:“要是你被不公平对待了,你心里好受吗?咱不能这么干呀!”7. 建立完善的纠纷处理机制,这就等于给公司上了一道保险呀!随时能应对突发情况,多让人安心!例子:“就像家里有个灭火器,着火了能马上用,咱这机制也得这么靠谱才行!”8. 不断学习改进呀!从每次纠纷中吸取经验教训,让公司变得越来越好。
总不能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吧!例子:“你走路摔了一跤,下次是不是得小心点?公司处理纠纷也得不断进步呀!”我的观点结论就是:劳务派遣公司对待劳务纠纷一定要重视起来,用合理有效的方法去解决,这样才能让公司健康发展,让员工也能安心工作。
派遣劳务合同仲裁
一、案例背景某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派遣公司”)与某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公司派遣员工至用工单位工作。
派遣员工(以下简称“劳动者”)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后因用工单位经营不善,决定不再与派遣公司续签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公司遂以用工单位的名义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服,认为派遣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二、仲裁请求劳动者请求仲裁委员会裁决如下:1. 撤销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2. 派遣公司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3. 派遣公司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三、仲裁过程1. 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仲裁庭,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仲裁。
2. 仲裁庭依法审理案件,查明以下事实:(1)劳动者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2)派遣公司依据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3)用工单位因经营不善,决定不再与派遣公司续签劳务派遣协议;(4)派遣公司以用工单位的名义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3. 仲裁庭认为,劳动者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与劳动者无直接关系。
派遣公司以用工单位的名义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仲裁结果1. 仲裁委员会认为,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予以撤销。
2. 派遣公司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 派遣公司应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劳动者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派遣公司以用工单位的名义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了劳动者的仲裁请求,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争议
劳务派遣争议劳务派遣是指由用工需求方将自己的劳动力需求委托给劳务派遣单位,再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力到用工需求方工作的一种形式。
与此相关的劳务派遣争议也随之而来。
本文将探讨劳务派遣争议的背景、争议点以及解决劳务派遣争议的方法。
一、劳务派遣争议的背景劳务派遣制度在各行各业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中,优势尤为明显。
然而,劳务派遣争议也时有发生。
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在劳务派遣合同的权益分配、劳动条件、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争议,这是劳务派遣争议存在的背景。
二、劳务派遣争议的争议点1. 劳动关系认定劳务派遣制度中,由于存在委派关系,劳动者往往与用工单位直接无雇佣关系,导致劳动关系的认定成为争议点。
劳动者认为应由用工单位承担用工义务,而用工单位则主张劳务派遣单位应为劳动关系的实际承担者。
2. 劳动条件劳务派遣争议中,争议点还包括劳动条件的不平等。
劳动者抱怨劳动条件差、工资低、工时长等问题;用工单位则可能认为这是劳务派遣单位管理不善引起的。
3. 社会保障劳务派遣争议中,社会保障也是一个热点问题。
劳务派遣制度下,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与用工单位员工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这引发了许多争议。
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和权益保障成为争议的焦点。
三、解决劳务派遣争议的方法1. 强化立法保障政府应加强对劳务派遣制度的立法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劳务派遣工作者的权益保障,以及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责任划分。
2. 加强执法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劳务派遣争议的执法监督,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和解决劳务派遣争议案件。
3. 引导和促进协商解决各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通过法定渠道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鼓励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就争议事项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共赢的解决方式。
4. 完善劳务派遣制度在制度层面上,需要进一步完善劳务派遣制度,合理划定责任与权益,确保劳务派遣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劳务合同双方争议解决条款
1. 本合同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2.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充分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避免采取任何可能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
二、争议解决方式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根据以下方式解决:(1)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保持沟通,及时交换意见,以便尽快达成一致。
三、诉讼管辖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可协商确定特定的诉讼管辖法院,如达成一致,应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四、仲裁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如协商不成,可自愿选择仲裁方式解决。
2. 双方应共同选择一家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争议解决费用1. 争议解决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2. 若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约定费用承担方式。
1. 双方应在争议发生后30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2. 若协商不成,双方应在争议发生后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如一方在规定期限内未采取任何争议解决措施,视为放弃争议解决权利。
七、其他1. 本争议解决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争议解决条款的解释、修改和补充,均应遵循本合同签订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 本合同争议解决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4. 本合同争议解决条款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公司纠纷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纠纷制度一、纠纷类型定义本制度所称的纠纷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之间因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资待遇等方面引起的争议。
二、纠纷处理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袒任何一方,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2.及时高效原则:及时处理纠纷,确保处理效率,减少各方损失。
3.协商解决原则:鼓励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降低解决成本,维护公司声誉。
三、纠纷调解机制1.设立专门的纠纷调解机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法务部门协助处理纠纷。
2.当事人可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机构应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调解机构可采取调解会议、调解员与当事人面谈等方式进行调解。
4.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纠纷仲裁流程1.当事人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申请应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委员会组织仲裁庭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4.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诉讼程序1.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六、纠纷处理时效1.纠纷处理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完成。
一般情况下,纠纷处理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
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处理期限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报上级领导审批。
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七、纠纷处理结果执行1.纠纷处理完成后,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依法履行处理结果,及时纠正错误行为,维护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2.若劳务派遣公司未按照处理结果执行,派遣员工可向公司监督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监督部门督促公司执行处理结果。
若仍未得到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制度修订与解释权1.本制度的修订需经过公司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派遣员工。
完整版劳务派遣规章制度
完整版劳务派遣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被派遣到用工单位的劳动者。
第三条劳务派遣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务派遣单位的职责第四条本公司作为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向用工单位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五)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依法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
第三章被派遣劳动者的招聘与录用第五条招聘被派遣劳动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进行筛选。
第六条招聘流程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等环节。
第七条被录用的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第八条本公司有权对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信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九条本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内容。
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务派遣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被告: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案由:劳动争议原告XX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主要从事向各类企业输送派遣工人的业务。
被告乙公司是一家从事制造业的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原告XX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将一定数量的派遣工人派遣至乙公司工作。
在劳务派遣期间,原告XX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向被告乙公司支付了派遣工人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
然而,由于被告乙公司经营不善,拖欠了部分派遣工人的工资,导致派遣工人与原告XX公司发生纠纷。
为此,原告XX公司向被告乙公司催讨工资,但被告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原告XX公司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二、争议焦点1. 派遣工人的劳动关系属于原告XX公司还是被告乙公司?2. 被告乙公司拖欠派遣工人的工资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3. 原告XX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三、仲裁委员会审理过程1. 证据收集仲裁委员会依法调取了原告XX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工人的身份证明、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证据。
2. 庭审查明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以下事实进行了陈述和辩论:(1)原告XX公司承认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向被告乙公司支付了派遣工人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
(2)被告乙公司承认拖欠了部分派遣工人的工资,但认为拖欠工资的原因是经营不善,无力支付。
(3)原告XX公司认为,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被告乙公司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派遣工人的工资,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委员会认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本法第二章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间的纠纷
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间的纠纷劳务派遣制度的实施为企业提供了更加灵活的用工方式,然而,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纠纷问题也随之而来。
本文将探讨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常见的纠纷,并提出一些解决办法。
一、工作条件纠纷在劳务派遣中,员工所在的用工单位可能存在不同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工作条件。
例如,用工单位提供的薪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方面与劳务派遣公司的承诺不符。
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员工会对用工单位提出异议,引发纠纷。
解决办法:1. 双方应建立明确的劳动合同,详细规定工作条件,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督促用工单位按照承诺提供合理的薪资待遇、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3. 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合作得到有效管理。
二、权益保障纠纷劳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的权益保障问题也是常见的纠纷之一。
例如,用工单位可能忽视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等法定权益,导致员工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解决办法:1. 劳务派遣公司应提醒用工单位履行法定的保障义务,确保劳务派遣员工享受相应的保险和福利待遇。
2. 建立监督机制,对用工单位是否履行保障义务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负责派遣员工的员工中介机构应加强对员工权益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权益保障意识。
三、解雇和合同终止纠纷由于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复杂,双方对于解雇和合同终止的规定存在不同解释,容易引起纠纷。
例如,用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给予员工合理的解雇赔偿,或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履行解除合同的义务。
解决办法:1. 双方应明确合同条款,规定解雇和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确保合同履行的公平和合法。
2. 当发生解雇纠纷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争议,保证员工得到合理的赔偿,并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3. 加强对双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总结: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纠纷是劳务派遣制度不可避免的问题,解决劳务派遣纠纷需要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和员工共同努力。
劳务派遣的劳动纠纷处理
劳务派遣的劳动纠纷处理劳动力派遣,简称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将自己招聘的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活动的一种用工形式。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的发展,劳务派遣行业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由于劳动力派遣的特殊性,其引发的劳动纠纷也频繁发生。
本文将探讨劳务派遣的劳动纠纷处理方法。
一、双方合同约定劳动纠纷解决的首要原则是以合同为准。
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劳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需要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应包括派遣工作地点、内容、期限、工资、福利待遇等条款。
若发生劳动纠纷,首先应根据合同内容进行处理。
二、双方协商解决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
协商解决劳动纠纷是一种灵活、高效的方式,有助于双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在协商解决过程中,双方应以诚信为基础,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沟通和妥善处理问题,寻求双赢的解决方案。
三、劳动争议仲裁劳务派遣的劳动纠纷也可以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劳动争议仲裁是一种独立公正的纠纷解决机制,由具备法律资格的仲裁员依法进行调解。
仲裁机构能够对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并给予公正的仲裁裁决,无需通过繁琐的诉讼程序。
双方可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规定请求仲裁,并遵守仲裁机构的调解决定。
四、司法救济如果协商无果或仲裁裁决不满意,劳动纠纷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将受到法院的审判,法官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证据对劳动纠纷进行调查和判决。
司法救济是一种有效的途径,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总之,劳务派遣的劳动纠纷处理有多种途径,包括双方合同约定、双方协商解决、劳动争议仲裁以及司法救济。
尽管劳务派遣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但只要双方秉持诚信、平等互利的原则,采取合适的解决方式,劳动纠纷可以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从而维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2022年劳务派遣中的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劳动者撑起了保护伞,劳动者能否运用《劳动合同法》这一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呢?下面,笔者向大家介绍一起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例。
不能商议确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仲裁委和法院应如何处理?在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争议中,当事人不能商议确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依照《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应依《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可见《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系对当事人就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未能商议确定的作出了处理规定。
在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中,社会保险是强制性规定,不存在商议确定的问题。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工作时间、歇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内容普通集体合同有规定且国家也有强制性的劳动标准规定,即使双方商议不成,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则,也可以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中未明确的劳动合同内容就是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简单地说就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如何确定的问题,依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确定也直接关系到其薪酬的确定。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这一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商议确定的情况下如何处理?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XX)4号)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参照此规定,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或者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争议案件中,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可以作如下裁决和判决:“当事人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合同期限以外的其他劳动合同条款,当事人可以商议确定,商议不成的,依照当事人原劳动合同内容确定”。
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满一年,视同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争议,亦应以以上原则确定劳动合同内容,即双方当事人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按照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的工作岗位、地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内容来确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如双方实际履行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按集体合同规定确定。
劳务派遣法律问题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派遣公司”)与某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签订了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公司向用工单位派遣一定数量的员工,用工单位支付派遣费用。
派遣公司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派遣了包括原告在内的多名员工至用工单位工作。
然而,在员工工作一段时间后,用工单位以经营困难为由,单方面解除了与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协议,并要求派遣公司立即将所有派遣员工退回。
原告及其他派遣员工因此失去了工作,遂向派遣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派遣公司认为,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员工的经济补偿责任。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劳务派遣协议的效力;2. 用工单位解除劳务派遣协议是否合法;3. 用工单位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义务。
三、案例分析1. 劳务派遣协议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案中,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基本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均具备签订协议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务派遣协议合法有效。
2. 用工单位解除劳务派遣协议是否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用工单位解除劳务派遣协议,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并支付违约金。
本案中,用工单位未提前三十日通知派遣公司,也未支付违约金,因此,其解除劳务派遣协议的行为不合法。
3. 用工单位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用工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务派遣协议,导致原告及其他派遣员工失业,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因此,用工单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及其他派遣员工的经济损失。
劳务派遣公司劳动纠纷处理方案
劳务派遣公司劳动纠纷处理方案以下是 9 条关于劳务派遣公司劳动纠纷处理方案:1. 遇到纠纷别慌张!咱得像个冷静的将军一样去应对。
比如说,劳务派遣员工觉得工资不对劲,这时候咱可不能乱了阵脚。
咱得赶紧去了解情况,安抚员工情绪,查明原因,就像查找敌人的行踪一样仔细,然后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这不就把问题解决了嘛!2. 沟通,沟通可是解决纠纷的关键呀!别小看和员工的一次谈话,那可能就像一场及时雨化解干旱一样有效。
就好比有员工对工作安排不满,咱就得赶紧找他唠唠嗑呀,听听他的想法,给他解释清楚,这不就避免矛盾升级了嘛,咱说是不是?3. 证据留存很重要啊!可别不当回事儿。
一旦有纠纷了,那些证据就像咱们的秘密武器一样有用呢!比如说员工违反规定了,咱就得把相关的证据留存好,到时候就能清楚明白地说明情况啦,这多重要呀!4. 建立公正的处理机制不就像搭建一个坚固的城堡嘛!不管遇到什么纠纷,都能在这个城堡里得到公正的处理。
像有员工投诉其他员工,咱就得用这个机制来客观处理,让大家都心服口服。
5. 培训也是必不可少的呀!就像是给战士们装备精良的武器一样。
让员工们明白自己的权益和义务,这样不就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了嘛!你想想,要是大家都清楚规则,那还能出那么多乱子吗?6. 当纠纷复杂起来的时候,咱就得像那个聪明的谋士一样想办法呀!找专业的法律人士来帮忙,就像找来了救兵一样,说不定一下子就把难题解决了呢!这难道不是个好办法吗?7. 还有呀,设身处地为员工着想啊!别老是只站在公司的角度。
假如员工遇到难处了,咱多关心关心,多帮忙解决解决,这关系不就融洽了嘛!就像朋友之间互相帮忙一样,多好呀!8. 团队合作在处理纠纷时也很关键呀!大家一起出谋划策,总比一个人苦思冥想强吧!就像一群人一起攻打敌人,力量多大呀!比如说遇到一个棘手的纠纷,大家商量商量,办法总会有的呀!9. 总之呀,对待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纠纷,咱就得认真、积极,该采取措施就采取措施,该沟通就沟通,可不能马虎!咱要把纠纷都当成一个个要攻克的小难关,这样才能让公司发展得越来越好呀,对不?。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劳动纠纷处理和仲裁规范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劳动纠纷处理和仲裁规范1. 引言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动力供应形式,其在现代职场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由于劳务派遣的特殊性,劳动纠纷的发生也时有所见。
为了规范劳务派遣管理,必须制定一套完备的劳动纠纷处理和仲裁规范,以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务派遣企业的正常运营。
本文将就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中的劳动纠纷处理和仲裁规范进行探讨。
2. 劳动纠纷处理程序1. 咨询阶段当劳动纠纷发生时,首先应当进行咨询阶段。
劳务派遣企业的劳动纠纷处理部门应为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提供咨询服务,解答相关问题,并引导双方进行沟通协商。
2. 调解阶段如果咨询无法解决劳动纠纷,双方可以进入调解阶段。
此时,劳务派遣企业的调解员将介入,通过调解双方的意见,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解决劳动纠纷。
3. 申请仲裁如果调解无效,劳动纠纷仍未解决,任何一方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劳动仲裁机构将介入,依法仲裁劳动纠纷。
4. 司法救济如果仲裁裁决不能被接受,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3. 仲裁规范公正中立仲裁机构应保持公正中立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仲裁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正裁决。
听证原则仲裁庭应依法组织听证,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确保双方享有公平的发言权。
同时,双方有权自行选择代理人进行辩护。
裁决合法性仲裁机构的裁决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严格依据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等相关文件进行裁决。
时效原则仲裁机构应保证仲裁程序的时效性,尽快对纠纷做出裁决,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保护。
4. 预防劳动纠纷的措施1. 合同管理劳务派遣企业与用工单位应明确劳动派遣关系和双方的权益义务,制定合同并签订。
合同中应明确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等具体条款,避免合同漏洞导致的纠纷。
2. 培训教育劳务派遣企业应对派遣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教育,使其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避免发生纠纷。
3. 监督检查用工单位应加强对劳务派遣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法律法规和劳动派遣协议的约定,防止劳务派遣企业违规行为。
劳务派遣关系中员工工伤的处理
劳务派遣关系中员工工伤的处理案情介绍北京某外资企业(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市某人力劳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劳务服务协议。
约定乙方提供合适的劳务人员到甲方进行使用和上岗管理。
乙方应对其派遣人员承担雇主责任,甲方不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
合同期内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报告并负责处理。
乙方因劳务人员工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将由其投保的有关保险计划先行支付,不足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支付。
2020年10月,一派遣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此劳务人员及乙方要求甲方垫付医疗费用。
(一)本纠纷属于比较典型的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所谓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单位将其单位的职工派遣到接受劳务的单位(简称“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
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
用工单位只是接受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的劳务服务,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服务合同关系,与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并不存在劳动关系。
但在实践中,派遣员工因工资、保险、工伤等发生劳动争议,用工单位往往也会牵扯其中。
(二)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劳务派遣行为的专门规定。
仅在一些地方性政策中,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对劳动者应享有待遇的承担情况有所体现。
北京市《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劳务派遣组织与派入单位应当在派遣协议中对派遣职工工伤保险事宜进行约定,派遣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从其约定。
”(三)基于我国目前的立法状况,建议在劳务派遣合同中,对可能遇到的法律纠纷进行明确的约定。
只要此种约定具体、明确,没有欺诈或显失公平,没有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我国法律是予以保护的。
(四)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职工之间有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服务合同关系,进而用工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直接合同关系。
故劳动者因履行劳务派遣合同义务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以劳务派遣单位为被告;接受服务的单位直接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以及履行其他给付义务的,因拖欠、克扣劳动报酬等发生的纠纷,可以接受服务的单位为第三人。
最新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完整版
最新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完整版一、总则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保障派遣员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业务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劳务派遣用工管理。
三、劳务派遣单位的选择与管理(一)劳务派遣单位的选择1、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信誉良好、服务质量高的劳务派遣单位。
2、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经营状况、服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
(二)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1、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规范的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定期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派遣员工的招聘与录用(一)招聘需求确定1、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派遣员工招聘需求,包括岗位名称、人数、任职资格等。
2、人力资源部门对招聘需求进行审核和汇总。
(二)招聘流程1、劳务派遣单位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活动。
2、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
3、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报用人单位备案。
(三)录用手续办理1、派遣员工录用后,劳务派遣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为派遣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包括工作安排、培训等。
五、派遣员工的培训与发展(一)入职培训1、用人单位对新入职的派遣员工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2、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岗。
(二)岗位培训1、根据工作需要,用人单位为派遣员工提供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
2、鼓励派遣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和职业资格考试,提升自身素质。
(三)职业发展1、为表现优秀的派遣员工提供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通道。
2、根据派遣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职业发展意愿,合理调整工作岗位。
六、派遣员工的工作安排与管理(一)工作安排1、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派遣员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
2、派遣员工应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工作考核1、用人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对派遣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
高校劳务派遣纠纷解决方法
高校劳务派遣纠纷解决方法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高校劳务派遣纠纷是指在高校劳务派遣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将用工需求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委托、转包或租赁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到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一种灵活用工形态。
由于劳务派遣的特殊性及不确定性,劳动纠纷也时有发生。
如何有效解决高校劳务派遣纠纷,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用人单位的正常用工秩序,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建立健全的劳务派遣管理机制在高校劳务派遣过程中,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员工是三个主要的参与主体。
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规范用工行为,减少纠纷的发生。
具体措施包括:1.明确用工合同的内容和规定,包括工资、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以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2.建立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台账,记录在岗时长、工资支付情况、工作内容等信息,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3.加强与劳务派遣公司的沟通与合作,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纠纷,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二、加强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培训和指导劳务派遣员工一般从事较为临时性和特定性的工作,缺乏长期岗位的稳定性。
用人单位应该加强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和能力,提高员工的适应能力和工作效率,减少因工作不熟悉而引发的纠纷。
用人单位还应该通过定期的员工评估和反馈,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和需求,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和薪酬待遇,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尽管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指导可以有效减少劳务派遣纠纷的发生,但是在现实工作中,纠纷还是难以完全避免的。
建立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至关重要。
解决高校劳务派遣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快速化解纠纷机制,及时处理纠纷,避免纠纷扩大化和升级化;2.设立专门的劳务派遣纠纷仲裁机构或部门,为用人单位和员工提供专业的纠纷解决服务;3.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签订仲裁协议,将纠纷解决程序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解决效率和公正性。
劳务派遣劳动关系争议如何解决?
劳务派遣劳动关系争议如何解决?劳务派遣是劳动力市场用工的一种新模式,包含了派遣单位、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三方。
由于劳务派遣不同于通常的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在特别规定设专节对其作了规定,此外人社部还专门出台了部门规章用以规范劳务派遣关系。
那么劳务派遣劳动关系争议如何解决?劳务派遣是劳动力市场用工的一种新模式,包含了派遣单位、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三方。
由于劳务派遣不同于通常的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在特别规定设专节对其作了规定,此外人社部还专门出台了部门规章用以规范劳务派遣关系。
那么劳务派遣劳动关系争议如何解决?▲一、劳务派遣的性质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受特定用工单位委托招聘劳动者,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其劳动构成由用工单位管理,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等由用工单位提供给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项事务的一种用工形式。
简单而言,劳务派遣涉及三方,即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员工和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系劳动合同关系,系派遣员工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据派遣协议,将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员工的劳动力。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具有“雇佣”与“使用”劳动力相分离特点的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开办的新的人才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二、工资福利待遇规定在新修订《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用工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基础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增加了一些新规定,在福利待遇权益方面,明确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中的问题及对策三篇
劳务派遣中的问题及对策三篇篇一:劳务派遣常见问题一、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亦称人力资源派遣,是近年我国劳务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开办的新的劳务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销售人员\文员\普通技工\劳务工等)。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或派遣协议,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上岗协议》,三方关系如下:二、劳务派遣的作用(优势)在哪里?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用人单位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各项遇"。
如果用工单位在短时间内将所有人员都做到规范用工,工作量极大,所以,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为公司实施劳务派遣,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则是捷径--1、采取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员工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了劳资双方在遵守劳动法的前提下实现了用工受法律保护,员工的权益也有了保障。
员工由于有劳动合同的保护和约束将更努力为用工单位工作,而原有的福利待遇和管理制度都没有变化;2、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规定为派遣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按规定的比例定期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因为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龄得到延续,失业、医疗、工伤和退休后生活有了保障;3、因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故人事档案的管理也劳务派遣公司,使劳务人员开具各种与人事档案相关的证明更加快捷,总之,实行劳务派遣后,最大限度地净化了用工的管理职能,减轻了企业的工作负担,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理顺了劳动关系,规范了用工行为,使用工单位和员工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因此对劳动者个人来讲,改变用工方式后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有了保证。
三、劳务派遣手续如何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简便,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提出派遣人员的需求(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也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确定用人名单,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用工手续,具体办理派遣手续程序如下:1、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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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YT-FS-3023-12
劳务派遣中的处理劳动合同争议(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劳务派遣中的处理劳动合同争议(完
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
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也称不定期的劳动合同,它不会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只有当法定的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如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用人单位关闭、撤销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能依法终止。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劳动者撑起了保护伞,劳动者能否运用《劳动合同法》这一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呢?下面,笔者向大家介绍一起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例。
不能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仲裁委和法院应如何处理?
在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争议中,当事人不能协
商确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依照《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应依《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可见《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系对当事人就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未能协商确定的作出了处理规定。
在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中,社会保险是强制性规定,不存在协商确定的问题。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内容一般集体合同有规定且国家也有强制性的劳动标准规定,即使双方协商不成,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则,也可以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中未明确的劳动合同内容就是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简单地说就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如何确定的问题,依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确定也直接关系到其薪酬的确定。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这一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XX)4号)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
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参照此规定,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争议案件中,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可以作如下裁决和判决:“当事人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合同期限以外的其他劳动合同条款,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依照当事人原劳动合同内容确定”。
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满一年,视同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争议,亦应以以上原则确定劳动合同内容,即双方当事人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按照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的工作岗位、地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内容来确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如双方实际履行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按集体合同规定确定。
案情简介:申请人李某,1996年5月到被申请人南京某证券公司从事驾驶工作,月薪2400元,双方签
订了临时聘用协议,双方最后一期临时聘用协议期限自XX年5月至XX年5月31日止。
XX年5月31日,双方合同期满后,公司要求李某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使用李某,李某不同意,于XX年6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裁决与被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支付XX年6月起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止的双倍工资。
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请人已在被申请人处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申请人提出与被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被申请人应当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被申请人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应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应自第二个月起支付申请人双倍工资。
仲裁委员会于XX年8月作出裁决,裁决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年7月起的双倍工资。
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向法院起诉。
仲裁裁决生效后,由于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
法院执行过程中,被申请人同意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从事安全保卫岗位,月薪1000元,申请人不同意,故双方最终未能签订劳动合同。
法院遂以仲裁裁决未明确劳动合同内容为由,决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透过这起案例,我们可以发现以下问题。
问题一:在订立无固定期合同劳动争议中,劳动合同其他内容如何确定?
在处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争议中,只有劳动合同期限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劳动仲裁委或法院可以裁决或判决,那么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应如何确定及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如何裁决或判决?这是处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争议的法律盲点和难点所在。
XX年9月18日,为了进一步增强《劳动合同法》的可操作性,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作出了进一步规定。
《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条例》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
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据此,依法订立或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争议中,当事人对劳动合同除期限外的其他内容,仍应遵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协商确定。
在协商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有可能提高或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一方面,有的劳动者基于用人单位必须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强制规定,从而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方面提出高于原劳动合
同约定的条件,有的甚至提出明显不公平合理的过高要求; 另一方面,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义务,恶意地降低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采取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降低薪酬等方法,逼迫劳动者知难而退,从而达到规避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目的。
如本文案例,申请人原系驾驶员,月薪2400元,在申请人主张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后,被申请人却只同意安排申请人从事安全保卫工作,月薪1000元。
因此双方无法签订劳动合同。
故在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争议中,就合同其他内容,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确定的可能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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