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野下的我国铁道警务运行体制的路径选择之分析
公安部门警务改革与发展路径探讨
公安部门警务改革与发展路径探讨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治安形势的不断变化,公安部门警务工作面临着诸多挑战。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提高警务效率,警务改革势在必行。
本文将对当前公安部门警务改革与发展的路径进行探讨。
一、警务改革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新型犯罪不断涌现,对公安部门的警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在警务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公安部门必须进行警务改革,以实现以下几个目标:1.提高警务效率: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化水平等方式,提高警务工作效率。
2.提升公众安全感:通过加强治安防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等措施,提升公众安全感。
3.增强公安队伍素质: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完善激励机制等方式,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警务改革路径为实现上述目标,公安部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警务改革:1.深化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加强信息采集、分析和应用,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同时,加强公安信息网络建设,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2.优化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完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同时,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4.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完善公安人员招录、培训、考核等机制,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同时,加强公安文化建设,增强公安人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5.推动社区警务建设:加强社区警务工作力度,深化“警民共建、平安社区”等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同时,加强与社区居委、物业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维护社区治安秩序。
三、发展路径展望未来公安部门的发展路径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继续深化信息化应用: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信息化将在警务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对铁路公安法制部门工作的认识与思考
对铁路公安法制部门工作的认识与思考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是依法治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水平的好坏直接关系着自身的形象及权威。
目前,我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尚不够完善,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安法制部门工作仍面临着挑战。
本文就新时期下铁路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现状进行了分析,以期对提升公安机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水平,进一步明晰法制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及努力方向提供参考。
标签:规范执法;职责分工;改革法制部门是领导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公安法制建设的专门机构,担负着案件审核把关、执法监督检查、执法业务培训、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重大疑难案事件处置以及办理行政复议、应诉、统一出口对接检法两院等多项工作,业务性强,涵盖面广。
自成立以来,法制部门充分发挥着其职能,为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水平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现就新时期下公安法制部门的职责任务,以铁路公安机关为例,结合实际,谈几点认识:一、当前法制工作所取得的成绩1.分工明确,专职化队伍逐渐形成。
借助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改革,铁路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已按照要求成立诸如执法监督大队、案件审核大队、监所大队等专职内设大队,其职责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经验总结、考察调研等划立,确立了较为明确的分工机制。
针对重大疑难点问题,集体议案、共同参与、攻坚克难,形成了法制部门分工不分家,有困难大家一起干的良好局面。
同时为确保案件审核质量,领导高度重视,深入基层一线挖掘抽调符合条件的实干型人才、精干警力充实到法制部门,全力为法制工作保驾护航。
总体上实现了部门的合理分工,人员的优质配警,法制工作更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培训加强,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随著“学会在镜头前执法,习惯在监督下办案”整体执法环境的改变,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正在接受更严苛的考验。
公安部积极适应法治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主动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提出了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意见,为全国公安机关的前进指明了方向划清了道路。
大部制背景下我国铁路改革路径选择及建议
大部制背景下我国铁路改革路径选择及建议作者:岳莉媛王军霞栗桦来源:《时代经贸》2011年第12期【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铁路改革取得的成果,其次概述了我国铁路目前的状况及铁路发展存在的问题,接着阐述了我国铁路改革的路径选择,最后论述了我国铁路改革的战略思想与建议。
【关键词】大部制;铁路改革;改革路径;战略思想与建议大部制即为大部门体制,就是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的部门、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在2008年的大部制改革中,交通运输部囊括了除了铁路系统以外的所有交通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铁道部仍然作为国务院组成成员独立于交运部之外。
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铁路系统所面临的盘根错节的问题和矛盾也将随着改革的进行而得以解决,但是如何让这个方案破茧而出是很值得分析和思考的。
一、我国铁路目前的状况与铁路发展存在的问题通过一系列改革,我国铁路改革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实现了铁路管理体制创新、运输生产力布局的重大变革,基本完成了社会职能移交,主辅分离取得重要进展,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铁路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
然而任何改革的成功都离不开对改革路径的正确选择和对实际状况的明确认识。
我国铁路改革也是如此,进行铁路改革必须认清我国铁路目前的状况。
1.我国属大陆型国家,幅员广阔,内陆深广,资源和工业布局极不平衡,大量货物需要通过铁路进行跨区域交流,大宗物资的运输对铁路的依赖性强。
中国又是人口大国,人均收入水平低,大量的中长途旅客运输主要依靠铁路。
铁路还要承担国土开发、促进贫困落后地区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巩固国防等具有公益性的运输任务。
2.我国现在铁路资源高度稀缺。
目前全国铁路营业里程7.8万千米,人均拥有铁路不足6厘米,按国土面积计算,我国每万平方千米有铁路81.2千米。
在世界上130个有铁路运营的国家和地区中,我国铁路路网密度和质量都是比较低的。
铁路限界的警务化分析及空间安全研究
性 和运行 秩 序 的绝 对 严 格性 , 生 产 活 动 规律 集 中 其 表 现 为列 车 的绝对循 轨 有序运 动。铁 路列 车运 动速
度 高 、 量重 、 能大 、 载 动 秩序 性 严 、 律 性 强 、 急避 规 紧
险 的随机 可控性 差 。铁 路运 输秩 序一 旦混 乱 势必 造 成列 车冲 突并 导致 车毁 人亡 。铁 路运 输 工作 的开 展 必须 以铁 路治 安和 生产安 全 为前 提 。当今 世界 铁 路
伤亡 事件 不断 发 生, 成 伤亡 的人 员 中有铁 路 生 产 造 部 门 的 工 作 人 员 , 铁 路 民警 , 有 地 方 民警 。 因 有 也
此, 在动 态 的铁路 环境 中执 行任 务 时, 民警 必须 知 晓
和绝对 遵循 铁 路安 全 规 定 , 与运 行 列 车 及 特种 铁 路
铁 路 限 界 的警 务 化 分 析 及 空 间安 全研 究
杨素 亭
( 铁道 警 官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公 安 基 础 教 研 部 ,河 南 郑 州 405 ) 5 03
摘
要
保 障铁路治安安全 、 护铁 路运 输秩 序是 铁路 和地 方公 安机关 的共 同任务 。无论铁 路 民警还 是地方 民 维
・
5 ・ 7
杨 素 亭 :铁路 限界 的 警务 化 分 析 及 空 间安全 研 究
备, 防止相邻 铁路 线 路上 运 行 的机 车 车辆 发 生相 互 撞击 和影 响, 而对 机车车辆 和接近 线路 的建筑 物 、 设 备所规定 的不允 许 超 越 的轮 廓尺 寸 线 , 以及规 定 的 两相邻铁 路线 之 间的最小距 离 , 称为铁 路限界 。 统
紧急避 险 时 的可控 性 就 越 差 , 态 应 变 及 回避 风 险 动
从“中国之治”看铁路行业治理体系之变迁及内在要求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从!中国之治"看铁路行业治理体系之变迁及内住要求张娜(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党校,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51)[中图分类号]F5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6-8279(2020)02-0015-0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刻阐释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十三个显著优势,实质上就是制度优势,从而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一政治问题,擘画了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美好蓝图。
铁路作为国民经济大动脉,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力军,亟需准确把握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深化铁路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铁路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交通强国、铁路先行”集聚力量。
一、铁路行业治理之历史演进铁路行业治理与铁路行业改革发展相伴而生。
理顺政企关系是铁路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铁路深改善治的逻辑起点。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企合一”新中国成立后,为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最大限度满足集中有限的运输能力,调拨用于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所需物资的需要,我国铁路运输业仿照“中长铁路”模式,建立了高度集中、严格管制的铁路管理体制,实行的是“铁道部一铁路局一铁路分局一站段”四级层次的管理体制,企业本身只有执行政府计划的义务,不具有独立法人的主体地位。
这种“政企合一”体制存续的时间最长,集中表现为政府与企业间不存在边界,政府行政管理权与企业所有权合二为一。
铁路成为了“行业办社会”的典型。
在这种体制下,铁路企业经营自主权长期得不到落实,运行质效低,服务质量差,建设资金缺口大,运能运力长期供给不足,铁路发展的瓶颈制约日渐明显。
(二)计划向市场转轨阶段的“政企分离”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铁路行业实行了以建立企业基金制、全额利润留成制、税后利润递增包干和经济责任承包制(又称“大包干”)等一系列的放权让利改革,这些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政府与铁路的关系,通过适度限缩政府职能,赋予企业一定的经营自主权,逐步帮助企业形成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增强能动性和经营活力,使其更趋向于成为独立的市场经营主体。
当前警务改革现实问题与改革路径探究
当前警务改革现实问题与改革路径探究作者:李恒来源:《行政与法》2014年第12期摘 ; ; ;要:当前,我国警务改革面临警力编制少,警力资源配置失衡,机关化倾向突出,警务机制运行不畅等现实问题。
对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创新,着力破解“警力不足”的难题;推进管理机制创新,破解“机制不畅”难题;推进科学技术创新,挑战“技术手段滞后”难题;提高打防工作创新,破解“形势考验”难题。
关 ;键 ;词:警务改革;警力不足;基层警务中图分类号:D631.1 ; ; ; ;文献标识码:A ; ; ; 文章标号:1007-8207(2014)12-0075-06收稿日期:2014-03-20作者简介:李恒(1986—),男,辽宁海城人,四川省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民警,四川警察学院2013级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涉藏警务管理。
基金项目:本文系四川省教育厅2013年重点项目“四川藏区警务改革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3SA0110;四川省教育厅2014年四川社会治安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资助项目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SCZA14C002。
一、我国警务改革面临的两大现实问题(一)警力编制少,警力资源配置失衡,机关化倾向突出一是各级公安机关警力配置普遍呈“头重脚轻”的局面,存在重机关、轻基层的现象。
具体表现为片面强调上下对口,导致部门林立、人浮于事,政出多头,令出多门,基层出现任务多、专项评比多、文字材料多、工作简报多、检查汇报多等“五多”现象。
在基层警力不足的情况下,民警过重的工作负荷大大削弱了基层基础工作,制约了基层打防管控整体效能的发挥。
以四川某基层公安局为例,派出所在编警力138人(其中被抽调到机关10人),实际警力仅占42.5%,12个城区警务室仅有社区民警6人、协警5人。
“大机关,小基层”的状况仍未从根本上改变,而且法医、痕检、网侦、技侦等专业人才非常缺乏。
二是有效警力先天短缺,警力配置不尽合理。
铁路体制改革分析
铁路体制改革分析请看INS国际市场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刘远举关于“铁道部'去行政化'之辩”的文章,分析透彻入理,符合客观实际,值得一读。
自京沪高铁开通以来,争议不断。
关停K、T列车,引发民众“被高铁”的抱怨;各种不停的小故障,让高铁持续成为新闻焦点;关于铁道部严峻的现金流状况的报道,让人们质疑高铁的经济性。
待到7月23日罹难者的鲜血,则彻底引爆了全民舆论的批评狂潮。
由此引申开去,人们把批评集中于铁道部的体制,呼吁对铁道部进行更深入的市场化改革。
作为计划经济的一个顽固堡垒,铁道部不仅政企不分,还有着自己的法院、公安,俨然一个独立王国,经营上低效且冒进,招致广泛而一致的改制呼吁,可谓得其所哉。
但是,改革并非在理论中进行,对铁道部的改革必须放在今时今日中国的大背景中权衡。
那么,不难发现虽然去行政化的愿景性感而妖娆,但骨感而冰冷的现实则是:如果缺乏顶层设计和底层消费者权益乃至公民权利的建设,对铁道部去行政化改革的呼吁,也许并非一条良策。
首先,铁路具有天然的垄断性,很难设计竞争机制,去行政化后的铁道部不能提供更多的消费者福利。
和移动等国有企业不同,电信企业领域较高的效率和服务,来自于真正的市场化,其精髓在于产品具有弹性且三家运营商之间竞争激烈,但由于铁路具有天然的垄断性且需求弹性小,很难设计竞争机制,竞争几乎不太可能。
市场化之后最大的改善是各路局对路网资源的调配更加合理,能提供更多的运力。
而由于缺乏竞争,很多人想象中的美好愿景就不会出现。
另外,由于既有线上客运并不赚钱,市场化后出于利润考虑,上涨票价,更大幅度地缩减既有线上的普快、K车、T车当属正常的市场化举动。
而且,在现有的环境下,如果地方各路局再增加对利润的追求,对于铁路安全很难说是一个利好。
更让人玩味的是,今年5月的铁道部市场化改革讨论中,地方路局“比较关注运输经营、多种经营方面的自主权,尤其是物资采购、设备更新等,希望权利更多一些,票价侧重于公益性,对地方局影响并不大。
当前中国警务机制改革的价值取向和路径选择
◆政法论坛
责任性和回应是服务型政府的两个重要因素。 责任性, 它指 的是管理者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服务型政府要求运用法律 和道义的双重手段, 增大个人及机构的责任性。 而回应的基本意 义是公共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必须对公民的要求作出及时的和 负责的反应。在必要时还应当定期地、 主动地向公民征询意见、 解释政策和回答问题。回应性越大, 善治的程度也就越高。从公 共治理的角度来分析, 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整个社会管 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切实提高广大公安干警的责任意识 和回应。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做好一项工作, 思想的统一和认识 的提高是前提, 是关键, 是保证。 只有真正做到这一点, 公安机关 才能在大力推进的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改革的大潮中游刃有余、 顺风顺水。 警务机制改革是在当前面对社会转型、 体制转轨、 利益格局 调整、 社会矛盾凸显、 维稳任务艰巨的复杂社会环境下, 如何通过 有效的社会管理成功实现对社会治安的管控, 进一步改进警务体 制、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 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 从而有效地维护 社会治安秩序, 化解社会矛盾, 真正的实现公安机关巩固共产党 的执政地位、 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的重大 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更好地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大背景下进 行的有益改革和尝试。 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 只有广大公安干警 的思想认识到位了, 自然而然会迸发出强烈的责任感和回应, 有 利于警务模式改革的推进和完善。 (三) 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让群众成最大受益者 国务委员、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 2010 年 6 月 10 日至 11 日在 重庆调研时指出, 公安机关要始终继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 良传统, 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 源头性问题, 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 切身维护社会稳定, 不断 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2010 年 6 月 26 日至 29 日, 孟建柱在广东调研时强调: 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人民公安为 人民的宗旨, 加强社会建设、 创新社会管理, 完善部门警种协作配 合机制, ……, 努力把社会管理创新成果惠及于民。孟部长关于 推进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观点和要求, 正是公共治理理念的 很好诠释。 同时, 我国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不断向纵深发 展,强化服务理念、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创新队伍管理载体 ……, 我国各级公安机关坚持开拓创新, 积极探索实践, 不断创新 体制机制, 着力破解社会管理难题, 日益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 作的新期望和新要求。 群众的满意度日益提升, 人民群众正在和 必将成为公安机关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最大受益者。
善治视角下警务运行机制优化研究
善治视角下警务运行机制优化研究摘要:善治理论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是对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和社会失灵的多重回应,其本质特征在于政府与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与良性互动。
我国警务运行机制的优化正是公安机关追求善治的一种选择,其注重公民自治和对社会管理的有序参与,通过建立警务治理制度化合作机制、完善社会面先发警务机制及健全公众有效参与机制实现公安机关的良好治理。
关键词:善治;警务运行机制;优化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5)03―0119―03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随着全球化、信息化以及后工业社会的来临,西方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出现了声势浩大的公共部门改革浪潮,即“重塑政府”或“企业化政府”运动。
这场改革不仅改变了西方公共部门管理的实践模式,而且也改变了公共部门管理的理论形态以及知识体系。
在此契机下,善治理论应运而生。
本文基于全球性治道变革的背景,以善治理论作为研究视角,试图寻求全球化视野下的警务运行机制理论与实践创新,以实现公安机关的良好治理,提升公安产品质量及改善公共责任机制,适应现代社会治理的新要求。
一、善治理论的内涵阐释善治理论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是对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和社会失灵的多重回应。
作为公共政治和社会事务管理的专用词汇,“善治”理论成为当今政治学和公共管理最重要的范畴之一,并在国际学术界诸多领域广泛运用。
所谓善治(good governance)就是“良好的治理”,全球治理委员会指出治理的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包括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
[1] Marie-Claude Smouts认为,善治应具备四个要素:第一,公民安全得到保障,法律得到尊重,特别是这一切都须通过司法独立亦即法治来实现;第二,公共机构正确而公正地管理公共开支,亦即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第三,政治领导人对其行为向人民负责,亦即实行责任制;第四,信息灵通,便于全体公民了解情况,亦即具有政治透明性。
警务运行结构的治理选择
( S u m N o . 1 2 4 )
警务运 行结构 的治理选择
方 圆
( 南 京森 林警 察 学 院 , 南京 2 1 0 0 4 6 )
摘要 : 政策 网络被 用来解释和 分析 新的治理结构 , 它构 成 了一种理论分析 的基 本资源与分析 方 法。警务运行 网络是在 围
绕 治安 问题 治理 形 成 的 “ 问题 网络 ” 中, 各 行 动 主 体 通 过 特 定 的 组 织化 机 制 形 成 的 制 度 化 的 关 系模 式 。 基 于 国 家 与社 会 关 系
相互作用 而形 成的。9 o年代以来 , 其研究 旨向发生 了明显的
变化 , 即与治理理论结合起来 , 产生 了网络治理 的研 究流派 。
从理论上看 , 它 构成 了一种 理 论分 析 的基 本资 源 与分 析方
法; 从 实践 的角度看 , 它 为 网络 治理 奠定 了一个 基本 的制度 框架 与结 构形 式。因此 , 政策 网络被用 来解释 和分析新 的治 理结构 , 其提供 一个架 构——让公 、 私 与非 营利组 织 的行 动 者在 资源彼此 相互依赖 的情 况下 , 能 有效 地 、 水 平地 协调 彼
此, 寻求警务治理结构优化 和路径创新 成为社 会治安治 理科
学发 展的重要议题。
行结构是指在警务运行 过程 中 , 政 府部 门和非政 府部 门 ( 私
人部 门、 第 三部门或公 民个 人 ) 等公 共行 动 主体 通过 不 同方
式合作所形成直接 或 间接 的联 系模 式。其联 系模式 可 以分 为: 基于政府 权威 的合作联 系 ( 政 府主导 型 网络 ) 、 基 于信 任
间是如何联系的。相 比传统的 自上而下 、 指挥和 控制关系 的 层级制组织结构 , 网络结构更适 合警务治理 活动的开展 。其 优势在于 : ( 1 ) 可渗 透性 。由于警务治 理 网络 是 由多个 参与 公共 行动的主体组成 的系 统 , 各 主体 可 以 自由、 主动地 参与
推进铁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路径思考
2020年第1期第30卷总第145期2020No.1Vol.30Serial 145铁道警察学院学报Journal of Railway Police College推进铁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路径思考董维明(上海铁路公安局,上海200071)摘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是新时代赋予公安机关的新使命,如何提升铁路治理能力水平成为铁路公安机关的一道时代命题。
上海铁路公安局在实践探索中发现: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遵循,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全面夯实基层基础,更加注重科技赋能,打造“四个铁一般”过硬队伍,这是铁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关键举措。
关键词:铁路治理;铁路公安;能力建设;公安改革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192(2020)01-0005-06DOI :10.19536/ki.411439.2020.01.001收稿日期:2020-01-20作者简介:董维明(1962—),男,上海铁路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铁路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铁路治理纳入社会治理范畴,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实战化特点、具有铁路特色的治理体系,推动沿线地方和铁路企业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和联防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综合治理共同体、新格局,切实把铁路公安机关的职能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为“交通强国、铁路先行”保驾护航。
本文拟结合上海铁路公安局(以下简称“上海局”)的实践探索,对推进铁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路径作进一步深入思考。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锻造忠诚警队党的建设是公安机关战胜各种风险挑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法宝。
上海局辖区是党的诞生地,也是党的初心始发地,更要把党的建设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推进党的建设。
论铁路警察宏观管理体制改革
论铁路警察宏观管理体制改革作者:张斌来源:《青年文学家》2011年第10期摘要:铁路警察是代表国家管理铁路治理行使国家管理职能的安全警卫。
但是现行局势来看,在当今的铁路运输企业以划分到国家垄断经营管理的部门,铁路警察在国家“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指挥下,铁路警察的这种现行管理体制,其实并不符合我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原则,与其相悖;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局面,并不能有效发挥国家铁路警察的管理职能,铁路运输治安管理职能将会大大受限。
而本文主要是结合现行国家铁路警察管理体制存在的不足,弊端,谈一谈个人对铁路警察管理体制改革的肤浅看法。
关键词:铁路警察体制改革管理职能制约受限一、现行铁路警察管理机制上所存在的问题当今的铁路警察管理体制所存在的问题,与有国家地方警察的相关联的一面,也有本身警种工作职责特殊性质的一面。
(受国家垄断经营管理的即“政企合一”管理体制局面)现行铁路警察管理体制上所表现的突出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现行管理体制与我国体制改革要求不符铁路警察是国家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职责在身,身守要职,代表着国家铁路治安的中坚力量,以及具备国家刑事司法力量即行政侦查权和行政管理权。
《铁路法》已经明确规定,铁路局以及其分局部门被划分为运输企业,不在具有国家铁路管理的只能。
然而在国家经济体制下以及各方面等综合因素,现行的铁路警察管理体制一直是“政企合一”的局面;在1992年广州铁路铁路局就已经响应国家号召,铁路局改为铁路集团公司,其企业性质显而易见。
而这种形势下,铁路警察的职能的划分、管理体制的上变革改动,却没有相关部署,明确法规界定,这种局面就违背了国家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和要求。
(二)这种体制形式下,干扰履行维护铁路治安,不能有效履行责任铁路警察的个人有效职能以及管理安排受铁路党政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双重指挥,但究其根本,个人职能的大部分权限主要控制在铁路党政部门手中,致使铁路警察执法能力的严格性大大降低,严重制约受限。
突发事件中铁路警察行政执法的困境与出路
突发事件中铁路警察行政执法的困境与出路目前,中国社会进入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铁路警察面临着法制不健全、警务保障不足、警务能力滞后、区域协作不强等困境。
近年频发的铁路突发事件,对铁路警察的行政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摆脱困境需致力于完善法制体系、加强区域协作、强化技能培训、建立预警机制等系统构建,唯此方使铁路警察积极稳妥地应对突发性事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标签:突发性事件;警察行政执法;铁路警察铁路运输场域具有流动性大、独立性强、区域跨度广的特点,这一场域的铁路警察行政执法面临着其他警种不曾遇到的突发因素。
比如:春运、暑运等铁路运输的特别期间,铁路旅客数量的骤增剧减;铁路线的延伸带来的铁路沿线及周边环境的变化,线、路周边人员情况愈加复杂,利益诉求多变、防控难度增加;列车运行中面临人员复杂,流动性强、不适的乘车环境易使人情绪激动;自然灾害、人为因素引起的突发性事件极易发生列车事故和运行障碍等,所有不止前述的突发因素给铁路警察行政执法造成严重困难,也彰显了关注突发事件中铁警行政执法的困境与出路的价值。
一、突发事件对铁路警察行政执法的影响《突发性事件应对法》将“突发事件”界定为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可见,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雪灾、地铁桥梁因质量倒塌、铁轨变形引发的事故,因工资待遇、房屋拆迁等诱发群众集体上访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列车相撞引发的安全事故等。
突发事件具有爆发空间的无序性、时间的突然性、矛盾的积聚性、较大的危害性等特征,一旦发生,就会极大地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增加了铁路民警有效执法的难度。
列车的运载量大,速度快,运行列车遭遇突发事件,救援难度大,一旦发生,其后果将无法估量。
突发事件直接冲击铁路运行秩序,严重威胁到铁路警察行政执法的目标。
铁路警察积极应对铁路突发性事件,致力于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维护列车的运行安全,意味着更繁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担当,也要求具备更高的警务素养和执法能力。
我国铁路管理体制改革路径
我国铁路管理体制改革路径【摘要】在当前铁路改革不断进行发展的关键形势之下,铁路在其的体制改革过程负责人所要肩负的,是必须对每一位铁路党员和铁路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方面的工作。
与此同时,铁路在其管理体制改革还必须要能够有效地带领职工进行思想意识方面的改革与发展,并且有效地推动铁路管理体制思维在生产经营过程当中不断创造良好业绩。
那么,铁路在其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效建设方面需要考虑到哪些路径,又要做出哪些改进和完善呢?本篇文章将详细探讨这个问题。
【关键词】铁路;体制改革;管理;路径1.管理体制改革要保障源头的纯洁性首先,铁路管理体制改革在思想方面就一定要做到高度重视,一定要有效设立统一的岗位标准,这种岗位标准要从政治的坚定角度,品德的优良角度,事业心强的角度,能力的胜任与否的角度以及知识面是否宽泛这几个角度来进行切实而有效地分析。
在经过分析之后,有效地选择基层的体制改革过程成员。
这里十分要注意的一点是,在选配铁路生产一线车间的专职体制改革过程成员以及负责人的时候,更要有效的去按照这种标准来挑选基层体制改革过程成员以及负责人,这样才能够保证那些真正能够推动体制改革过程负责人和班子以及职工的高素质党员干部可以在属于自己的基层岗位上发光发热。
另一方面,在选择渠道上,一定要做到多样和灵活,要有效研究和解决,推动专职管理体制改革进行公开和公平公正选配的方法,让体制改革过程负责人的选拔配备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破年龄规定。
以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这些方式,让更加具有才华和能力以及人品过硬的复合型干部能够被配备到高层的体制改革过程负责人岗位之上[1]。
2.管理体制改革先要改变观念在管理体制改革观念的改变方面,一定要做到这三点:首先是要树立“大政工”的观念,这种观念相对于过去的“小政工”来说更加具有积极性和进步性,它能够让铁路各级别党政工团的组织得到齐,抓共管格局的构成,与此同时,树立思想政治工作能够让政工干部与行政干部形成共同责任,真正构成大政工格局,第二点是能够有效地把“双纳入”观念树立起来,要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处理,做到两手抓的同时两手都要硬。
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谈谈铁路安全管理
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谈谈铁路安全管理在深化铁路内部改革,落实铁路局的市场主体地位和企业法人责任,强化市场营销,开拓市场经营,拓展运输市场,延伸运输服务产业链条,开发铁路多元经营市场,努力增运增收,做大效益“蛋糕”的新形势下,如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调动干部职工保安全、保质量、保稳定、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持续稳定,又好又快地推进铁路事业健康发展呢?加强安全生产教育,铸牢安全生产堤坝。
一是利用召开职工大会、板报橱窗、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确保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推动铁路建设、经营、改革等工作的基础、条件和前提。
没有安全的持续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守好安全生产防线。
一是按照“领导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分工负责”原则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岗位负责”的要求,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度,加强日常检查考核,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引导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做到“在岗一分钟、干好60秒”,认真研究事关铁路安全稳定的关键部位、关键工作、关键环节,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好安全关键上,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推动铁路事业长期安全、稳定、健康地发展。
坚持关口前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工作不落实、危险镜头较多、隐患不排除的单位,要实施典型案例剖析,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实现安全管理的新突破。
三是加强自控型班组建设,落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重生产、轻安全、抢进度的不良倾向,自觉抵制“三违”现象,杜绝盲目乱干和违章作业,守好安全生产防线。
严格安全生产卡控,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一是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做到预想在前、准备在先,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健全各项制度和管理流程,紧盯现场控制不放,严密卡控关键环节,确保安全排查不留盲区、隐患整治不留死角,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高铁线路治安防控体系与警务机制研究
高铁线路治安防控体系与警务机制研究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高速铁路网络的不断发展,现阶段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危险因高铁线路素也在逐步增多。
针对当前高铁线路治安防控网络建设不全面、治安联动沟通机制建设不完善、治安防控高铁线路法律法规不健全、线路物防人防技防水平较低等问题,铁路巡防疫应突破高铁治安管理瓶颈,协同多元治高铁线路理主体积极建立健全网络化防控格局,增强沟通能力,完善法律法规,提高物防人防技防水平,推动高铁巡防机制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的高铁线路治安治理能力,确保乘车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
关键词:高铁线路;治安防控体系;警务机制引言在中国高速铁路走向全球化的趋势下,能否维高铁线路护好高铁运行安全成为影响“中国高速铁路”品牌高铁线路质量的关键因素。
1高铁线路治安防控问题研究概述1.1高铁线路治安防控工作的内涵高铁线路治安防控,是指铁路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组织参与治安联防的单位及职工、灵活科学地利用各类人力物力资源,在高铁运输区域内建立和实施集打击、防范、管控、建设于一体,对高速铁路治安管理实现全天不间断防控的动态体系,这是一个立体化的安全工程建设项目。
高速铁路线路安全防护是我国现阶段铁路安全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公安部门内部治安、刑侦、国保、内保、消防、法制等部门以及辖内各派出所、队、警务区的分工、管辖和协作。
目前高速铁路线路治安防控工作主要包括:对乘客及其行李进行安全检查;对关键线路进行封闭,并且在出入口位置安装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通过传感器监控实现自动报警;在高铁运输站分配当地派出所和铁路公安民警、辅警及护路队员来对所辖线路进行巡逻等。
1.2高铁线路治安防控问题研究基础:网络化治理理论网络化治理凭借其主体多元化、责任明确化、处理专业化等特质,强调参与单位之间的协调和整合,在提高管理效率上颇见成效,因此作为一种公共服务的发展趋势而被广泛推广。
它主张治理主体应该是由政府公共部门、市场和社会组织组成的多元化机构,在社会治理中,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为达到一定的共同价值目标而采取联合行动。
论警务协作视野下的铁道警察体制与警务机制
作者: 贾永生
作者机构: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处,河南郑州450053
出版物刊名: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页码: 20-28页
年卷期: 2012年 第5期
主题词: 铁道警察 警务协作 警察体制 警务机制
摘要:区域警务协作是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模式。
铁道警察机关管辖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应该在管理体制和现代警务模式方面保障区域警务协作的施行。
铁道警察工作的特殊性需要有警务协作的体制性保障。
铁道警察管理体制归公安部直属垂直管理是理顺警务协作的基本保障。
在铁道警察现代警务机制中,警务协作可以分为铁道警察内部之间的协作和铁道警察与地方警察之间的警务协作,二者的有机结合是铁道警察警务协作的完整体系。
推进铁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路径思考(一)
推进铁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路径思考(一)推进铁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路径思考背景介绍•铁路作为我国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铁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现代化建设。
问题分析体系不完善•目前铁路治理体系存在部门职能不清晰、责任划分不明确的问题。
•不同部门之间合作不畅,信息共享不够顺畅。
风险管控体系有待加强•铁路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不够健全,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
•应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优化路径思考构建协同治理体系•建立铁路治理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
•强化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治理效能。
加强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推动铁路信息系统融合,提升信息采集、分析和应用能力。
•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优化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能力。
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提高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
•加强危险品运输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大对铁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人才培养力度。
•建立多层次、多领域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素质和能力水平。
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际铁路组织和相关国家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推广,提高我国铁路治理的国际化程度。
结论铁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我国铁路行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我们需要通过构建协同治理体系、加强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和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等路径来推进现代化建设进程,以促进铁路行业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警务体系运行方案
警务体系运行方案前言:警务体系是国家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社会稳定和治安安全的维护中,警务人员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更好的发挥警务人员的作用,我单位制定了以下警务体系运行方案。
一、目标:本方案旨在建立有效的警务管理和制度保障机制。
从而提高警务工作效率、保障警务人员的合法权利、增强社会治安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理能力,实现创新、有效的警务管理模式。
二、体制建设:(一)警务组织架构建立完善的警务组织架构,充分发扬警察职业精神,做到服务利民、以民为本。
(二)警务人员队伍建设注重加强警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根据警务工作量,适当增加警务人员的配备数量。
(三)警务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的警务工作制度,规范警务人员的操作程序、工作流程和考核评估标准。
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开展内部巡查,防止权力滥用的问题。
(四)交流协作机制建立警方与其他部门的交流协作机制,适应现代化社会治安管理的需要,强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三、责任管理:(一)责任体系建立警务责任管理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和警务人员的职责范围,将相关责任文明化、规范化地完成。
(二)警务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警务宣传教育活动,推广警务工作法规,提高公众对警务工作的认知度,加强警民互动,营造公安良好形象,提高警务社会声誉度。
(三)危机管理机制制定完善危机管理机制,按照正式程序开展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紧急情况时,全力以赴保障警务人员的安全。
四、管理评估:(一)政策评估每年针对公务体制的改革和警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并加以评估,为实际工作提供科学的指导和支持。
(二)行政评估建立完善的行政评估机制,对警务绩效打分,并及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并对不足和差错进行整改和警示。
(三)社会评估开展多形式的社会评估,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吸纳各界意见,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的沟通和信息共享,推动警务工作与民生紧密结合。
警务体系运行方案
警务体系运行方案引言警务体系是维护公共安全和治安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警务机构正常运转并取得良好的业绩,需要建立健全的警务体系运行方案。
本文将探讨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警务体系运行方案,并提出若干有关建议和措施。
健全警务体系运行方案1. 优化管理机制警务体系作为公共安全和治安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机制必须完善和有效。
在优化管理机制时,应该重视警务机构的内部管理和对外服务和协调。
同时,需要加强警务机构之间的联络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加强对警务机构的监督和评估。
2. 加强警务机构的人员培训警务机构的人员培训是保证警务机构正常运作和有效执行维护公共安全和治安职责的必要条件。
因此,需要对警务机构的人员进行频繁和广泛的培训,以提高警员的专业素养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此外,需要建立多种培训方式,以确保警员的学习质量和成果。
3. 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于警务机构的管理和运作至关重要。
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实现信息共享和统一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警务机构的反应速度和提升整体绩效水平。
在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时,应该重视技术先进性、可操作性和安全性。
4. 建立完善的调度指挥体系建立完善的调度指挥体系可以实现对各类事件和问题的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理。
调度指挥体系应该由多个工作站组成,利用先进的通信技术实现快速通讯和配合,同时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和高风险情况下,调度指挥体系能够快速响应。
5. 加强社会参与和宣传警务体系是公共安全和治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正常运转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
因此,需要加强社会参与和宣传,建立一个充满活力和互动性的公众安全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各项公共安全和治安法规和政策,实现社会和警务机构的良性互动和合作。
总结建立一个健全的警务体系运行方案对于保障公共安全和治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具体措施包括优化管理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调度指挥体系和加强社会参与和宣传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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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视野下的我国铁道警务运行体制的路径选择之分析
作者:崔向前
来源:《决策探索》2013年第24期
【本文系河南省社科联课题“宪政视野的铁道警务运行体制深化研究”(SKL-2013-238)的阶段性成果】
目前,我国铁路司法体制的变革已经完成框架性构建,涉及的配套制度及协作和监督体系正在步入深水区,需要在运行中逐步探索与完善。
其框架是以我国行政区域划分为主,放权并巩固以地方治理为主的国家社会治理模式,把铁路司法系统(狭义上的)移交属地人大产生。
那么我国的铁道警务运行体制的路径是选择移交地方属地管理,还是期盼划归中央垂直管理?抑或是保持目前的状态不变?在从事铁道警务研究的共同体内部也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意见。
到底该如何进行路径选择,是自然被动选择还是主动构建生成,往往不是运行主体可以决定的事情,这个问题应当由学界广泛参与并最终引领才是科学之路。
一、综述
目前研究这一问题的科研单位主要来自铁道警察学院、湘潭大学法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司法高等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以及民间论坛。
大家的主要观点在2009年前大致有四种:一是彻底取消说;二是划成保安说;三是移交地方说;四是垂直中央管理说。
其中以第四种观点无论学界还是部分欠发达地区民警均呼声最高。
2009年后的观点大致有三种:一是改为公务员,保留现有宏观体制;二是垂直中央管理;三是移交地方,以块为主。
二、我国铁道警务运行体制的现状
根据人民网2012年5月17日《公安部回应网友关于行业公安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之报道,铁路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完成。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回应: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有关要求,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等行业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正在有序推进,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从铁路公安管理体制看,相关改革已从2009年7月起正式启动,铁路公安局、铁路公安处及铁路公安所(队)从铁路运输企业中全部分离,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人员编制纳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保障,民警转为国家公务员。
目前,上述改革已经完成。
改革后,铁路公安民警成为国家公务人员,独立于铁路企业,行使国家公权力,维护铁路治安秩序,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但是一直到2013年3月铁道部并入交通运输部,铁道公安体制也没有实现从铁路运输企业中全部剥离,而是把铁路公安局划给了新成立的中国铁路总公司代管。
此举的最大弊端是无法摆脱企业化的嫌疑,但可以满足目前正在高速发展的中国铁路运输企业之所需。
三、我国铁道警务运行体制的路径选择、发展趋势分析
(一)铁路警察作为专门警察最终会走向消亡
主要理由,一是是铁路警察作为警种谬论已经澄清;二是作为专门专业警察的内在逻辑基础已经坍塌,这也是改革的内在动力。
铁警已经成为落后的象征,其队伍发展现状也与专业化需要不相适应,中东部地区的地方警察已经可以承担其职能。
即使上述理由不存在或条件还未成熟,但也仅仅是个期限问题,这一天也许很快会到来,铁道部并入交通部,这为铁警移交给地方甚至直接消亡提供最大契机,目前虽然仍归铁路总公司代为管理,但企业直接管理警察无论怎么说都是违反警察科学原理的,这比铁道部管理更荒谬。
所以,消亡是最终趋势。
(二)作为过渡,垂直管理的可能性分析
一是基于社会治理的垂直可能性。
鉴于目前社会处于转型期,如果地方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弱化,交通就成为稳定国民经济的命门,在这种情况下应暂时收归中央垂直管理。
在市场经济和社会相对比较稳定的情况下,自信的政府会放开对警察权的偏好与依赖。
进行行政垂直管理是政府治理能力弱化的表现,垂直管理的好处是可以提高效率与执行力,但执行力是依靠强制力保障的,这是最糟糕的行政管理。
二是基于私利而垂直的可能性。
首先是基于铁路部门自己的特殊需要而垂直,主动让利而垂直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基于刮骨疗伤的部门利益则有可能。
如果铁路运输企业运营的社会风险很高,自身安保力量难以解决,垂直则应是暂时过渡需要,是可以理解的。
其次基于执法主体及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而垂直的可能性最大,但执政者仔细分析这类人的呼声后并不一定会采纳。
除非这个主体或相关利益主体的力量已经令政府难以驾驭,处置不当会造成社会阵痛。
(三)移交地方,以地方为主是现实的理性选择
一是随着路网的加密,铁路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后,线路与运输相对分离,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行政主体资格)消失,地方政府统管社会事务,特别是交通运输事务及社会治理能力的增强,以地方为主保障铁路安全运营将成为不二选择,至于地方用什么力量保障,那都是符合警察权运行原理的事情。
社会治安紧张的时候地方政府可以用保安,也可以成立专门警察派驻到铁路企业。
但作为中央政府组成部门的铁道部也好,交通运输部也好,不能再独自拥有用警权,警政必须统一,警权必须集中,任何政府组成部门都不能再独自拥有警察强制权力,这是法治的必然要求。
二是作为最高警察管理机关,不宜在非战时或非紧急状态下拥有可以直接动用的警察常备非武装实战队伍,仅仅可以依托省级即较大的市或节点城市组建特警协助处理紧急情况。
更别说直接管理指挥庞大的专业警察队伍进行日常警务运行了。
垂直仅仅是业务指导,制度建设上的垂直,即全国范围内警察法治的垂直,其具体行政管理权应以地方(块)为主。
所以,以地方为主,行业(铁路)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将成为比较现实的理性选择,这叫作执法协作机制。
至于说由其引发的管辖权、范围等统统都是伪命题,是对行政管理的误解,按行政区划属地一站式解决。
目前争论较大的企业化与地方化问题也是伪问题。
企业化的问题交给地方后进行警察权启动及运行的全过程规制,用警察权的专业化去化解企业化。
地方化问题是个比较复杂的伪问题。
起因是肖扬法官10年对法院地方化的“认识”,认为司法地方化了,其实司法没有“地方化”,仅仅是行政化了,或者说“政法委化”了,是司法独立的范畴。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但原理清楚,地方司法机关由地方人大产生而不是中央产生,司法当然是地方化的,不可能也不宜由中央去直接管理地方基层审判问题,司法行政化(司法不独立)的问题不能靠头疼医脚的方式靠改革管理框架解决。
根源解决不了,法治制度不彰,改什么外观都无济于事。
但警察权地方化却是个简单问题,因为警察权就是由地方产生并由地方政府指挥,它是地方政府的组成部门,是行政权理所当然应地方化,垂直的警权会弱化,基于地方特点的治理需要及地方自治的需要,从制度层面上有碍于公民社会的生成。
而地方过于膨胀的警权又会现实性地很直接地打击公民社会自治,滥用警权则会造成社会激烈冲突。
所以,需要用法治制度规制警察权的运行,而不是靠单纯改变管理体制的头疼医头的办法。
从现实来看,既要防止地方个人权威的膨胀而丧失行政伦理地滥用警权,又要防止执法主体过于垂直而机械执法。
(作者单位:铁道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