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农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农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汇报人:日期:•农业专项资金概述•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政策•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现状分析目录•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评估•农业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优化建议•农业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未来展望01农业专项资金概述农业专项资金是指为促进农业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收入而设立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定义农业专项资金包括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保护资金、农业科技创新资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
分类定义与分类农业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社会捐赠等。
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农业专项资金的规模也在逐年增加,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来源与规模规模来源设立目的和意义农业专项资金的设立旨在支持农业生产、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意义通过加强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可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发挥资金在促进农业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02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政策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使用范围01020304支持粮食、棉花、油料、糖料等农作物的生产,以及畜牧业、渔业等产业的发展。
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支持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农民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支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改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支出。
项目实施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实施方案进行建设,并定期向农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立项农业专项资金的申请需以项目形式进行,由项目单位向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
项目评审农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效益等。
资金下达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农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下达资金计划,并拨付资金。
资金申请与审批流程资金监管与考核机制专款专用农业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的管理,维护国家和农民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补助资金范围本制度所称财政涉农补助资金,是指国家为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向农民、农业生产经营者或农业相关项目提供的各类资金。
三、资金来源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农村土地使用税和有关农业科研项目的专项资金等。
四、资金管理1. 资金使用范围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生活改善、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科研等。
2. 资金分配各级政府部门对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的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科学规范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3. 资金监管各级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对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
五、申请、审核和发放1. 申请条件申请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具备资格和条件。
2. 审核程序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的审核程序,确保审核的公平、公正和及时。
3. 发放程序经审核通过的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应当及时发放到受益单位或个人的指定账户中。
六、资金使用管理1. 资金使用方式受益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2. 资金使用监管受益单位或个人对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的使用应当接受资金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 追溯和追索对于不符合规定使用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的行为,相关部门有权追溯和追索款项,并追究责任。
七、资金使用效果评估1. 效果评估标准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使用效果评估的标准和指标。
2. 定期评估对于使用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的项目或个人,应当定期进行使用效果评估。
3. 效果与奖惩对于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使用效果良好的,应当给予奖励和鼓励;对于效果不佳或存在问题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八、法律责任对于违规使用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并严格惩处。
农业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业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家下拨用于支农的各项专项资金对于促进农村发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含量、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起到了很大作用。
通过几年来对支农专项资金的审计检查发现,这些资金在使用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审计发现,支农专项资金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足,甚至有的搞虚假配套,有的是将配套改为自筹,把地方配套资金转移嫁到农民身上,加大农民义务工比例,增加了农民负担;财政资金在拨付过程中滞留时间长、金额大,特别是在县一级财政问题更为突出;随意改变项目,个别项目因资金拨付到位晚,过了施工季节,原项目已不适宜,不得不改项,错过了发挥效益的机遇;挤占挪用资金,有的用于平衡预算、有的用于弥补行政经费、还有些用于建房买车等;有偿资金回收率低;主管部门擅自提取或收取项目管理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执行财政资金报账制程序上、手续上不严谨,存在大额提现问题;票据管理不规范,存在用大量白条或用当地税务部门代开正规票据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资金,侵占国家资金。
应采取的对策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列入政府主要领导和项目单位“一把手”目标责任制。
签订责任状,制定专项资金考核量化指标,有计划地连续性考核,不达标的要追究其责任;应实行专项资金公示制。
包括立项时的公示、工程完工时的公示、征求所在单位及所在地群众意见的满意度公示,增加透明度。
还要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共同投标,实行市场竞争机制,以花最少的钱做最好的工程。
在财务上可实行专项资金的报账制。
实行报账制可以规范财务手续、工程验收手续、资金拨付手续,做到各部门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制约。
对物资采购要实行专项物资政府采购制。
通过集中采购,缩小中间环节,减少中间费用,节约资金。
另外,还要加强监督,要实行经常性审计制度,加大上审下和交叉审计的力度。
审计实践表明,这样做,可以引起被审计部门、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得到推广;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既能够有利于摆脱当地政府的干预,又能够摆脱因审计对象熟悉而带来的各种因素的影响,还便于统一口径和标准来恰当处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从而保证专项资金审计结果的真实性。
乡镇财政所2024年工作安排
乡镇财政所2024年工作安排一、总体思路2024年乡镇财政所工作将以“稳中求进”为主基调,围绕农业、农村、农民需求,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和项目的资金需求,为促进乡镇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二、主要任务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权责统一、分级负责的财政管理机制。
优化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行为,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监督。
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强化支出约束,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建设。
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完善税收征管体系,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积极开展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挖掘增收潜力,增加财政收入。
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完善财政信息化基础设施,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财政管理效率。
建立财政数据共享平台,实现部门间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加强信息安全建设,保障财政信息安全。
提升财政服务水平优化财政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和服务能力。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
加强财政监管建立健全财政监管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重点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优化资金配置,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创新支农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领域,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财政自身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财政工作环境。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三、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财政所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农业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高效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农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财政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及农业项目实施单位,涉及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农业专项资金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专款专用:农业专项资金必须用于规定的农业项目,不得挪用、挤占和截留。
(三)科学合理:合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公开透明:资金使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农业专项资金包括:(一)中央财政拨付的农业专项资金;(二)省级财政拨付的农业专项资金;(三)市级、县级财政拨付的农业专项资金;(四)其他渠道筹集的农业专项资金。
第五条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一)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二)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三)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五)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六)其他符合国家政策和农业发展需求的支出。
第六条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一)项目申报:农业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要求,向相关部门申报项目,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项目审批: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项目是否纳入资金支持范围。
(三)资金拨付:经批准的项目,按照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批准的项目方案,组织实施项目。
(五)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实施单位组织项目验收,提交验收报告。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七条农业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设立专账:项目实施单位设立农业专项资金专账,实行专款专用。
(二)严格审批:资金使用前,需经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批。
(三)规范报销: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销项目支出。
(四)审计监督:定期对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2024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工作总结(3篇)
2024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工作总结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是国家用于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经济手段之一,在实现农村经济稳定增长、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农民收入提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篇总结将以____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工作为例进行说明。
一、总体工作情况回顾____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工作面临的总体情况是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农村发展面临着改革发展的新要求。
针对这些情况,今年我们制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
二、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分类管理今年我们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方面进行了持续改进。
首先,我们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了分类管理,明确了不同类别的资金用途和项目要求,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和精准性。
其次,我们建立了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台账,对每一笔资金进行了明细记录和跟踪监管,确保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最后,我们加强了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结构今年我们注重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结构,通过大力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农产品加工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资金投入,促进了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我们还积极引导农民参与农村发展项目,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监管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监管方面,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资金使用的公正透明。
首先,我们加大了对农业农村领域风险的排查和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防范资金风险。
其次,我们建立了财政支农资金监管平台,实现了对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的实时监控。
最后,我们加强了对资金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不规范和违规使用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五、改进财政支农资金评估机制今年我们对财政支农资金评估机制进行了改进,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估准确性和科学性。
首先,我们建立了财政支农资金效益评估模型,既考虑了经济效益,也注重了社会、环境效益的评估,全面评估了资金使用的综合效果。
其次,我们加强了对资金使用单位的跟踪评估,及时了解和评估项目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最新)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意见》(X办发〔X〕2X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8X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是指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将中央、省、市、县财政安排、以及通过农发行、国开行贷款购买服务,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资金统筹整合,集中投放使用。
第三条统筹整合原则。
(一)规划引领,统筹兼顾。
坚决把脱贫攻坚放在重中之重,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业农村整体发展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不得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规划以外的支出;不得用于平衡预算、修建楼堂馆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弥补单位公用经费等支出;不得用于建设群众不满意、没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园区”等形象工程。
(二)规范高效、创新推动。
规范整合程序,严格资金使用,实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积聚优势和整合效应。
(三)精准发力,注重实效。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村可持续发展水平。
(四)明确责任,严格考评。
按照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性质,落实部门管理责任,进行综合考评,与目标绩效管理、财政预算安排挂钩。
第二章整合范围第四条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上级财政带帽下达的涉及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及农业龙头企业的专项资金除外)具体包括:(一)中央、省级层面:按照《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8X号)执行。
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9.22•【字号】云财规〔2022〕23号•【施行日期】2022.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各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局)、民族宗教委(局)、林草局:为切实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6部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要求,结合我省巩固衔接过渡期新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保持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围绕促进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增收目标,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巩固好脱贫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衔接资金管理,坚持总体稳定、突出重点、聚焦关键、压实责任的原则。
坚持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不变、主管部门不变、分配方式总体稳定;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群体、重点内容进行支持,加大对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倾斜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监测帮扶对象和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户增收。
二、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倾斜支持省级相关行业部门和各州(市)要按照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其他脱贫县的顺序进行支持。
切实将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突出位置,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专项转移支付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是中央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以及国家政策确定的其他方向。
第三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分配。
财政部结合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农业部提出的分配建议等情况审核下达资金。
其中,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根据2015年各省份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规模测算;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主要根据2015年各省份适度规模经营资金占全国比重,并综合考虑各省份年度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绩效考评等情况进行测算。
农业部根据政策确定的实施范围,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并会同财政部根据资金管理需要,制定实施指导性意见,细化管理要求。
第四条省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并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抄送当地专员办。
同时,要加强对县级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审核、补贴工作监督检查、政策实施情况总结等工作。
县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本省统一要求,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县级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本辖区内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相关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包括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并应对补贴给农民的资金进行7天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应按照便民高效、资金安全的原则,及时通过“一卡(折)通”等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
第五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补贴对象为粮食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服务主体倾。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5.07.31•【字号】•【施行日期】2015.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财政局、各省直管县财政局:为适应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报账管理制度,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少行政审批权限和用好盘活财政支农资金的要求,省财政厅对《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豫财办农〔2007〕3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农[2008]9号),结合我省农业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是指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度,提出支付申请并提供报账凭证,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由同级财政部门统一支付资金的一种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各级财政安排的、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的各类财政农业专项资金。
农业综合开发和基本建设等资金和项目管理有具体规定的农业财政专项资金,从其规定。
第四条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报账的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财政资金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协助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根据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监督检查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
项目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和项目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管,建立并完善项目档案,审核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建立财政农业项目报账资金专账。
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下达的资金项目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合同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并收集相关报账资料,建立财政农业专项资金辅助备查账,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9]342号)、国家发展现代农业的相关政策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以下简称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是指财政部设立的用于支持各地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根据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规模和扶持重点,结合我省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布局,确定重点扶持产业和项目县(市、区)。
第四条各省辖市、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为平台,积极整合相关支农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同时,积极推进机制创新,引导社会各方面增加投入。
第五条围绕我省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布局,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优势产业集中开发,推进集约河南省《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培育发展优势主导农业产业带和重点生产区域,提高现代农业生产的示范引导效应。
第二章资金分配第六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遵循以下原则:(一)公正规范,科学合理。
根据客观因素和绩效因素,公平、合理、规范地分配资金,体现公平与效率。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关键环节,向优势产区倾斜,同时兼顾地区间的平衡。
(三)绩效评价,结果导向。
建立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绩效考评制度,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分配管理机制。
第七条根据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额度,按照客观因素和绩效因素,确定项目县(市、区)资金额度。
“客观因素”包括农业总产值、粮食总产量、耕地面积和财政困难程度系数。
“绩效因素”为省财政厅对各省辖市和项目县(市、区)管理使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情况的绩效考评结果。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2.04.01•【文号】财农〔2022〕25号•【施行日期】2022.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等三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我们对《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管理资金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此前印发的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3.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4.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5.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6.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财政部农业农村部2022年4月1日附件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促进农业生产、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融合、提高农业效益等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贵州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乡村振兴局,贵州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22.07.05•【字号】黔财农〔2022〕126号•【施行日期】2022.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贵州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局)、民宗委(局)、林业(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进一步加强过渡期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决策部署,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目标任务。
坚持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主管部门、分配因素总体稳定,通过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创新资金使用方式,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先支持监测对象、脱贫户增收,逐步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补齐农村供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和急需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推进农民居住环境持续改善,农业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农民收入稳步提高,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逐步实现。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1.05.22•【文号】财农[2001]42号•【施行日期】2001.05.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月31日实施日期:2008年1月31日)废止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的通知(财农〔200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规范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
本规则已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的意见,经部领导审核批准。
现予印发,请有关部门和各地参照执行。
附件: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00一年五月二十二日附件: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增强农业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预算管理条例》和《中央财政专款管理办法》等,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具有专门用途、适合项目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
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农业救灾资金、农业税灾情减免补助、农业基本支出等资金或经费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是指对专项资金设立、分配、使用和监督的管理。
第四条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原则,符合科学、公正、公开和效率原则,符合资金适当集中使用的原则,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则。
第二章农业专项资金的设立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对拟设立的农业专项资金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对设立专项资金的必要性、政策依据、具体目标、资金用途、支持对象、支持范围、起止时间等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评证。
第六条农业、水利、林业、气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应将本级农业专项资金按规定的预算编制时间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并报专项资金的项目支出预算。
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一、背景介绍农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支柱产业,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对于农业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探讨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包括相关政策法规、资金的来源和分配、资金的使用方式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二、相关政策法规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受到相关政策法规的约束。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政策法规:2.1 国家农业投入政策根据国家农业投入政策,涉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科技创新等方面。
各级政府要依法按照相关政策安排专项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2.2 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包括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土地流转、农村产业发展等方面。
涉农专项资金可以用于支持农民就业创业、发展农村特色产业、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等。
三、资金的来源和分配涉农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农业银行等渠道。
资金的分配主要由国家、省级、市县级政府负责,各级政府要按照农业投入政策和农业发展规划,合理分配专项资金。
四、资金的使用方式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的用途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4.1 农业生产资金涉农专项资金可以用于购买农业生产设备、种子、化肥等,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此外,还可以用于农业技术培训、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等。
4.2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涉农专项资金可以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包括农村道路、供水设施、农村电网建设等。
这些设施的改善将提升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生产条件。
4.3 农村产业发展资金涉农专项资金可以用于支持农村产业的发展,包括农特产品加工、农村旅游开发等。
这将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
4.4 农村科技创新资金涉农专项资金可以用于支持农村科技创新,包括农业科研、农业技术示范等。
这将促进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帮助农民提高生产能力。
五、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在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5.1 资金管理不规范由于涉农专项资金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合作,资金管理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涉农资金管理-县乡财政管理办法
涉农资金管理-县乡财政管理办法涉农资金管理-县乡财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涉农资金管理,规范县乡财政管理工作,提高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财政和乡级财政部门的涉农资金管理工作。
第三条涉农资金包括农业发展资金、农民补贴资金、农业保险资金等。
第四条涉农资金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农民利益的保护。
第二章涉农资金的筹措第五条涉农资金的筹措方式包括财政拨款、农业税收、农民自筹等。
第六条财政拨款是主要的涉农资金筹措方式,应当根据农业发展需要和农民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拨款标准。
第七条农业税收是重要的涉农资金来源,应当加强对农业税收的征收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八条农民自筹是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应当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业生产,提高农民自筹资金的能力。
第三章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第九条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合理合法、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十条涉农资金的使用应当根据农业发展和农民需求确定具体项目,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第十一条涉农资金的管理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申请、审批、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十二条涉农资金的使用应当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不得挪用或滥用资金。
第四章相关法律名词及注释1、农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2、农民补贴资金:用于补贴农民,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资金。
3、农业保险资金:用于农业保险的支付和理赔等方面的资金。
第五章附件本文档不涉及附件内容。
第六章结束语注: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准。
请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和责任。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一、概述本旨在规范和指导财政部门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管理工作。
涉农资金是指用于农业、农村及农民相关事务的财政拨款、债务发行、国有资产收益、捐赠等各类资金。
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农业发展效益的重要措施。
二、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原则1. 统筹整合原则1.1 高效合理原则:按照农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导向,合理配置涉农资金,提高使用效益;1.2 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使用涉农资金,保障农民和农业发展的权益;1.3 可追溯原则:建立涉农资金使用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使用经过审计和监督,并能够追溯使用情况。
2. 统筹整合的具体内容2.1 资金来源统筹:通过统一筹集、分类存储、分类使用的方式,合理利用涉农资金;2.2 项目选择统筹:根据农业发展计划和政策导向,选择符合农业发展需求的项目;2.3 资金分配统筹:按照农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导向,合理分配涉农资金;2.4 资金管理统筹: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安全使用;2.5 资金使用统筹:强化农业发展与财政资金使用的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具体实施步骤1. 制定统筹整合计划1.1 调研分析农业发展需求和政策导向;1.2 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目标和;1.3 制定涉农资金分类存储和管理办法。
2. 建立涉农资金管理制度2.1 制定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2.2 建立涉农资金使用信息管理系统;2.3 加强涉农资金审计和监督。
3. 优化资金使用流程3.1 简化资金使用申请和审批程序;3.2 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和评估;3.3 建立资金使用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4. 加强项目选择和资金分配4.1 制定农业发展项目选择和资金分配原则;4.2 加强与农业部门的沟通与协调;4.3 完善项目审核、评估和监控机制。
附件:1.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计划模板;2. 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草案;3. 涉农资金使用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4. 资金使用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6.04.29•【字号】湘财农[2006]22号•【施行日期】2006.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财农(2006)22号)各市州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湖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
附件:《湖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湖南省财政厅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附件:《湖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为规范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增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依据《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实施意见》、《财政部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和《湖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具有专门用途、适合项目管理的省本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部门共管农业专项资金除有专门管理办法外,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省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坚持决策与信息对称原则,建立决策分担机制,确保科学决策;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采用因素分配法,确保资金分配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坚持权力与责任对称原则,严格程序控制,促进规范管理;坚持绩效评价原则,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支持环节应符合公共财政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主要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推广、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的项目建设。
第二章资金分配及指标下达第四条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一、背景介绍财政专项资金是指政府根据特定目标或任务而划拨给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资金,用于特定领域或项目的支出。
本文将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探讨。
二、财政专项资金的分类财政专项资金根据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多个类别,主要包括:1. 教育领域教育领域的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学校设施、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师培训等方面。
具体的使用情况如下: - 提升学校教学设备和实验室设施的投入; - 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 建设教育信息化平台,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2. 卫生健康领域卫生健康领域的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医疗设施、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健康事业发展等方面。
具体的使用情况如下: - 提升医疗设施和医疗设备的投入;-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 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3. 农业领域农业领域的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科技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培训等方面。
具体的使用情况如下: - 加强农业科技研发,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村生活水平; - 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技能水平。
三、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为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相关部门和单位需要严格管理和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具体的管理与监督措施如下:1. 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的特点和用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的范围、程序和要求。
2. 加强财务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3. 强化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定期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 加强信息公开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效果评估为了评估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开展定期的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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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作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手段,各级财政和农口部门在规范、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采取了很多积极有效的措施,但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而影响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要充分发挥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在农业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必须要在制度建设、预算管理、支出管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下工夫,才能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的构建。
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是指具有特定使用范围,专项用于农业农村建设发展并需单独核算的资金,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手段。
规范和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各级财政和农口部门为提高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规范、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采取了很多积极有效的措施,对促进三农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在使用管理中不同程度上存在思想松懈、制度不健全、管理粗放、监管不严等问题,违规违纪现象也时有发生,若不及时加以纠正,将会极大地影响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制定的一系列三农政策的贯彻落实,进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点:
1.预算不规范、执行不严格。
一是目前项目主管部门对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编制不够规范。
主要表现在预算编制质量不高,完整性差、透明度低;专项资金的项目支出预算缺乏编制依据,随意性强;预算编制审查不细,把关不严。
二是预算管理的刚性不强,执行不严,缺乏约束力。
项目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运用认识不足,擅自调整、变更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导致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脱节,影响了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三是专项资金的结余使用不规范。
专项资金的结余未纳入下一年度预算,或未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批,擅自留作己用,影响了专项资金管理的严肃性。
2.核算不规范、制度不健全。
一是项目单位没有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未设立专账核算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专项经费与经常经费混用,虚列专项资金支出,专项资金使用审批、报账程序、报账手续不严谨及支付大额现金。
二是原始凭证所反映的支出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与项目资金规定用途不一致,存在大量“白条”或用当地税务部门代开的发票,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
三是专项资金拨付不能及时到位,有滞留专项资金的现象。
资金往往集中在第三、第四季度拨付,在年底形成大量的结余,未及时拨付落实到实施项目上,导致年度资金结转数额较大,影响了资金使用的时效性和资金使用效率。
3.立项不规范、监管不得力。
一是项目主管部门没有建立公开、透明的选项、立项机制,项目立项把关不严,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准确性、合理性和科学性缺乏前期论证。
二是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缺乏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资金使用监督责任不明,资金管理失去应有的监控。
同时,项目实施过程缺乏有效监管,竣工验收不及时、不到位,缺乏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对项目的管理和效益的评价责任不明等,这些问题都将影响专项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
二、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对策
针对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想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在农业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在规范上下工夫,才能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具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规范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是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首要环节,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是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的关键。
一是要规范预算编制。
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和协调,进一步规范农口部门的预算管理,做到部门预算真实、完整、统一,专项资金预算真实可靠、内容细化、科学合理。
二是要强化预算的刚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预算是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同时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业投入政策的落实。
所以,专项资金预算一经批复,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批复的工作内容,认真组织实施,不得自行调整、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变更的,应按原申报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三是要加强项目结余资金的管理。
项目单位要按照预算批复的要求,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对已经执行但当年尚未完成的项目所形成的专项结余资金,要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对于已完成的项目形成的净结余资金,原则上应上缴财政,如需由项目单位留作自用,须报经财政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处置。
2.严格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
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应坚持“专项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一是坚持“专项核算、专人管理”。
项目单位要规范会计科目和会计账户设置,按项目名称设置项目明细账,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以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和资金管理。
二是规范支付方式。
项目单位要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尚未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地区,要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从支付方式上加以规范。
三是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
积极推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对符合招投标条件和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开支,由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公平和透明。
四是坚持“专款专用”。
项目单位要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机构、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等支出,财政部门应酌情安排项目工作经费,直接用于项目管理,以免出现计提项目管理费而导致挤占专项资金。
五是规范财务审批制度。
项目单位要健全报账手续、报账程序,规范财务审批,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对支出的原始凭证严格审核,区分项目支出与非项目支出,严禁“白条”入账和大额现金结算,杜绝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
3.严禁滞留、截留专项资金。
为加快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能,上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
项目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按照项目进度进行拨款,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上级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后,要及时将专项资金足额拨付到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滞留、截留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在主管部门存放时间应有规定期限。
4.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专项核算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核算和支出管理,加强财务控制,杜绝制度执行中的随意性和变通行为,维护各项制度的严肃性,对与制度规定不符的行为要及时加以纠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5.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项目绩效评价。
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对优化支出结构,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是加强项目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对项目立项、资金使用、项目效益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管理,明确每一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责任人,依法对项目具体执行和资金使用行为以及各有关责任人实施严格的奖惩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要配合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对农业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或检查,总结分析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及时处理,确保专项资金合理、安全、有效使用。
二是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
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分项建立专项资金考核评价制度,量化指标体系,以评分制按专项资金使用周期分项进行考核评价,奖优
罚劣。
项目完成并经审计和验收后,项目实施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筛选立项、实施管理、监督检查等全过程进行考核评价,增强专项资金支出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为政府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三是建立绩效考评公开制度。
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绩效评价信息的公开发布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逐步推进公示制度,增强政府支出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通过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公示制度,全面总结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决策、实施和运作情况,规范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行为,改变“重分配、轻监督、轻绩效”的现状,切实提高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
规范和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对于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三农问题各项方针政策,加强政府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与保护农业,推进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非常重要,并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目标的实现。
各级财政和农口项目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和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重要性,将规范和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作为树立科学发展观、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发挥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