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财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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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事项及标准
五险一金
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 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 准予扣除。
扣除事项及标准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 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 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 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 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与收入有关的税金——增值税
可抵扣进项税额事项:
1、与业务有关的事项:如合作办案费、咨询费等取 得的进项税发票; 2、电脑、办公用品、家具; 3、支付广告费、业务宣传等取得的进项税票; 4、以及与业务相关的其他进项税票。
改征增值税的影响
征收营业税 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 人工成本 办公费用:
核定征收的限制性规定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 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 〔2011〕50号)第二条明文规定: 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 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等鉴证类中介机构,不得实行核 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核定征收VS查账征收
查帐征收也称“自报查帐”。纳税人在规定的 纳税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情况,向 税务机关申请其营业额和所得额,经税务机关审 核后,先开缴款书,由纳税人限期向当地代理金 库的银行缴纳税款。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帐簿、 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 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 税人。
办公室租金 电脑、办公用品、家具 税前利润 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建税及附加
100 营业收入 5.6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 40 人工成本 办公费用:
10 办公室租金 5 电脑、办公用品、家具 39.4 税前利润 5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6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城建税及附加
94.34 0.63 40
扣除事项及标准
开办费的范围: 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 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 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其中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1)工资福利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 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差旅费。 开办费中的业务招待费: 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个体工商户的开办费。
具体税收文件——个体工商户及合 伙企业
财税[2000]91号: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 人所得税的规定
财税[2008]15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 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6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 通知 财税[2011]62号: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 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
企业所得税VS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纳税与企业所得税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第三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资产的税务处理,参照企业 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利润表.docx
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第35号 :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 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扣除事项及其标准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 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第二十四条 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 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 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 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 贫困地区的捐赠。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 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扣除事项及标准
工资薪金 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 予扣除。合伙人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合伙人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 税前扣除。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 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 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 知》(财税[2011]62号)的规定,合伙企 业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
三项经费 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 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 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 税计税办法》) 工会经费应注意的事项: 1、工会经费专项收款凭据; 2、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 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 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30号)
收入及应注意事项
收入——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货币与非货币形式的各 项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 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 其他收入。 关注: 开票收入 未开票收入
与收入有关的税金-增值税
律师服务营改增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1、年营业收入500万元; 2、3% - →6%; 3、一经认定,不得改变
扣除事项及其标准
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向金融企 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二)向非金融企业和个人借 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 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 税计税办法》)
扣除事项及其标准
与家庭混用费用支出 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 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 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个 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扣除事项及标准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 险费,不得扣除。
VS
个体工商户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 准予扣除。
扣除事项及标准
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
按照规定缴纳的摊位费、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等, 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 计税办法》)
扣除事项及标准
查账征收的原则
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 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 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 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 和费用。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 的除外。
查账征收的原则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 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 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体工商户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 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称亏损,是指个体工商户依照本办法规定计算的 应纳税所得额小于零的数额。 利润表.docx VS 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B表).doc
个出资兴办的独资和合伙性质的律师 事务所的年度经营所得,从2000年1月1日起, 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作为出资律师的个人 经营所得,按照有关规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
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 知》(国税发[2000]149号)
具体税收文件——律师行业
国税发[2000]1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 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2]1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 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的通知(国发 〔2015〕57号取消“对律师事务所征收方式的核准”政策依 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 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扣除事项及标准
广告费——通过媒体发布 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 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等。例如:公司宣 传资料的印刷费等开具的发票。 赞助费——把商品或者资金直接交给对方,且与生 产经营无关。
扣除事项及其标准
公益捐赠 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 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 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个体工 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特别注意: 区分律师事务所的捐赠与律师个人的公益性捐赠 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B表).doc
工会经费
主要:1、开展工会活动(宣传、教育、文体);2、 维权(主要是困难职工帮扶和送温暖活动)3、业务 (培训、会议、专项业务);4、行政支出(工资福 利-专职人员、商品和服务-办公,交通,差旅,餐费 等);5、资本性支出(主要是涉及固定资产方面) 6、补助下级(解决下级经费和给类补助款);7、 事业支出(想俱乐部之类的下属有收费行为的);8、 其他支出。
核定征收VS查账征收
•核定征收作为查帐征收方式的必要补充
,适用于下列情况: 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 应设置未设置账簿的 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部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 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 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5、帐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 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6、发生纳税义务,未按昭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10 4.56 39.15 5.66 0.44 0.63
扣除事项及标准
开办费: 个体工商户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 日止所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 兑损益、利息支出外,作为开办费,个体工商户可 以选择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自 生产经营月份起在不短于3年期限内摊销扣除,但一 经选定,不得改变。
工会经费的用途与企业相分离。
扣除事项及标准
业务招待费 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 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 业)收入的5‰。(《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 法》)
扣除事项及标准
广告费 VS 业务宣传费 VS 赞助费 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 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 (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个体工商户个 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赞助费不允许税前扣除
律师事务所财税处理
第一篇
税务管理篇
目 录
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 政策依据 征收方式 个体工商户的一般规定 律师行业的特殊规定 风险分析
企业主要的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公司 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企业所得税VS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 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 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扣除事项及其标准
注1:文件中的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准予 税前扣除,40%的计算基数是公司的整体费用,而不是 其中包含家庭费金额的40%,比如说律所的成100万元, 其中包含家庭费用20万元,允许扣除的只有40万元 (100*40%),而不是允许扣除88万元 (10020+20*40%)。 注2:税务相关人员没时间去区分的成本中哪些是 家庭费用,哪些是公司费用,所以我们建议成本费用 中不要记入家庭费用,如果真被查到了就得不偿失了 (因为咱们律所的主要成本还是人员费用,房租及差 旅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