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井下奖罚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山井下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提升矿山井下作业安全,规范员工行为,奖励先进,惩
罚落后,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矿山井下工作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

二、奖励制度
1. 安全生产奖:对于连续三个月无安全事故的班组或个人,给予一定
的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

2. 创新改进奖:鼓励员工提出安全生产的创新建议或改进措施,一经
采纳并实施有效,给予奖励。

3. 突出贡献奖:对于在矿山井下作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
如成功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给予重奖。

三、惩罚制度
1. 违章操作:对于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
罚款或记过处分。

2. 安全隐患:对于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或未采取措施的行为,给
予相应的处罚。

3. 事故责任: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
给予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四、奖罚执行
1. 奖罚决定由矿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确保奖罚公平、公正、透明。

2. 所有奖罚记录应详细记录在员工档案中,并作为员工晋升、培训等
的参考依据。

五、申诉与复核
1.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2.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给出最终决定。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矿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实施时应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