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和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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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规范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城市管理规范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城市管理规范营造和谐社会氛围现代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的发展,而城市的发展则需要良好的管理和规范。

城市管理的目标之一就是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这是城市居民生活幸福感的来源之一。

本文将针对城市管理规范营造和谐社会氛围的重要性以及具体措施进行论述。

一、城市管理规范的意义城市是人们生活、工作和交流的重要场所,而良好的城市管理可以为市民提供一个更加和谐、安全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城市管理规范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创造社会和谐:城市是各个群体集聚的地方,不同的群体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冲突。

通过规范城市管理,可以减少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提高社会和谐度,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2.提升城市形象:城市管理规范可以使城市更加整洁、美丽,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吸引更多的人来到这座城市生活、工作和投资。

3.增强市民的安全感:良好的城市管理可以提供一种安全的生活环境,使市民感受到保障和安全感,从而提高市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城市管理规范的具体措施要规范城市管理,营造和谐社会氛围,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具体措施,以下是几个重要的方面:1.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公共设施是城市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公园、广场、健身设施等。

加大公共设施建设力度,丰富市民的文化生活,同时也为市民提供一个互动和交流的平台,有利于加强社会联系和促进社会和谐。

2.加强环境保护:城市的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建设更多的绿地和森林,提高空气和水质量,为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3.优化交通管理:交通是城市运行的命脉,而拥堵和交通事故是城市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加强交通管理,优化道路规划,引入智能交通系统,提高交通运输效率,降低交通压力,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

4.加强社区管理: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元,社区管理的良好与否直接关系到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加强社区管理,建立健全的社区组织,提供必要的社区服务,加强居民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浅谈依法行政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

浅谈依法行政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

浅谈依法行政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依法行政是现代社会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政府和执法机构在执行职责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民权利,确保公平公正。

而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则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浅谈依法行政如何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

首先,依法行政要求执法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来制定和执行执法措施。

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履职,不得滥用职权或以私利为目的,对待个案要客观公正,不偏袒一方。

政府和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

其次,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和执法机构积极与社会各界进行沟通和协商,形成与公众对话的机制。

政府和执法机构应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使公众了解执法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公众对执法的理解和支持。

同时,政府和执法机构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听取民意,与社会各界就公共政策、执法环境等问题进行广泛的讨论和协商,尊重公众的合理诉求,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此外,依法行政要求执法机构在执法过程中注重人权保护。

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其人格尊严,不得侵犯其隐私权、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

执法机构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使其具备辨别证据、取证标准、程序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执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保护公民权利。

最后,依法行政的实施需要政府和执法机构的一贯性。

政府和执法机构应当确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执法标准和执法流程,保证执法行为的连贯性和稳定性,避免因个案处理不一致而引发误解和冲突。

同时,政府和执法机构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水平和职业素养,使其能够独立、公正、专业地履行职责。

综上所述,依法行政不仅要求政府和执法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更要求他们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

只有依据法律法规来制定和执行执法措施,与公众进行沟通和协商,注重人权保护,并确保执法的一贯性,才能够构筑一个和谐、稳定的执法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政能力和公信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发展。

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协调与合作规范

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协调与合作规范

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协调与合作规范城市管理执法是维护城市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关键工作。

在城市中,不同部门的执法人员需要相互协调合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本文将探讨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协调与合作规范,以建立一个良好的执法工作氛围和环境。

一、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城市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如城管、环保、交通、市场监管等。

为了提高执法效率和工作质量,各部门应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

这可以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协调机构或成立联合执法队伍等方式实现。

通过这些机制,不同部门可以共同制定规范并协调行动,以确保执法的一致性和全面性。

二、加强信息共享与协同作战城市管理执法中,信息的共享和协同作战至关重要。

各执法部门应建立信息互通的平台,并及时共享相关信息。

这样可以避免信息孤岛,提高工作协同性。

同时,在执法行动中,各部门应加强协同作战,共同应对突发事件和问题。

通过有效的协作,可以提高执法部门的整体响应能力和处置效果。

三、明确职责和权限在城市管理执法中,不同部门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权限。

为了协调合作,各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并确立权责边界。

这可以通过制定相关规范和法律文件来实现。

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可以避免执法过程中的纠纷和冲突,同时也便于实现任务目标和绩效评估。

四、加强培训和交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为了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各部门应加强培训和交流。

可以组织定期的培训班或研讨会,分享执法经验和技巧。

同时,也可以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指导和讲座,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通过培训和交流,不同部门的执法人员可以相互借鉴和学习,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

五、加强执法监督和评估在城市管理执法中,加强监督和评估是确保执法效果的重要手段。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各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

同时,也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只有通过持续的监督和评估,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保证执法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浅析如何在现场执法中构建和谐

浅析如何在现场执法中构建和谐

全文共计1371字现在全国上下都在大力倡导并积极践行构建和谐社会,如何构建城市管理的和谐便成为每一位城管人都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作为一名扎根于基层中队的城管执法队员,在我看来,如何在现场执法中构建和谐更是我们始终要破解的一个难题。

现实告诉我们,现场执法是城管工作中矛盾多发地带,而社会上对于城管的不和谐声音也较多地集中在现场执法这一环节。

那么,如何在现场执法中构建和谐呢,接下来,我就这一问题谈一谈自己的一些思考和看法。

一、加强调查研究
现场执法对于每一名基层中队的执法队员都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大家的实践经验已经很丰富。

但是,如果仅仅停留在经验这一层面,而不从理论上加以归纳、提炼、总结,那么,我们就难以掌握现场执法的基本规律,也就谈不上对于今后现场执法的指导意义。

因此,平时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摸索规律,使得无论面对何种场面,都能胸有成竹,应对自如。

二、重视事前部署
现场执法往往面临的都是新情况、新问题,即使面对同一个当事人,因时间、地点、场合的不同,也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突发事件。

因此,对于各类现场执法,我们在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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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和谐城管执法机关的经验

如何构建和谐城管执法机关的经验

如何构建和谐城管执法机关的经验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构建和谐城管执法机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笔者认为,城管执法机关应以构建队伍内部的和谐关系为切入点,努力创建和谐城管执法机关,营造心齐、气顺、劲足、风正的良好氛围,最终积“小和”为“大和”,推动全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一、建设和谐领导班子。

构建和谐城管执法机关,必须建设好和谐的领导班子,城管执法队伍才最最具有战斗力、凝聚力和活力。

抓好理论学习。

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思想,统一对构建和谐城管执法机关的思想认识,形成共同的奋斗目标。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加强党内监督。

要健全落实巡视制度、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任前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离职审计等项制度,树立领导班子的良好形象,增强凝聚力、向心力。

掌握互动领导艺术。

要处理好正职与副职的关系。

正职要有整体意识,为副职履行职务撑腰壮胆;副职要有责任意识,为正职分担任务和责任,排忧解难。

要处理好副职间的关系。

副职要彼此沟通协调,相互理解信任配合,找出共同点和共赢点。

二、完善和谐的管理机制。

一个富有创造力、活力的团队,决不是一个只有铁的纪律的、呆板的团队。

在城管执法队伍管理中要尊重执法人员的人格,重视执法人员的意愿,接受执法人员的监督,听从执法人员的意见,关注执法人员的思想,解决执法人员的困难,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促其早日成才。

一是关心人,以激励增和谐。

发挥执法人员的主人翁作用,健全民主管理和决策机制。

深入实施“暖心工程”,体现人文关怀,为执法人员服务。

关心执法人员待遇,积极争取政策,落实执法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

全心全意为执法人员排忧解难,想方设法为执法人员办实事,妥善解决执法人员住房、医疗、疗养、人身意外保险、子女和家属上学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善于用人,以公正促和谐。

2024年强化文明执法构建和谐城管工作总结(二篇)

2024年强化文明执法构建和谐城管工作总结(二篇)

2024年强化文明执法构建和谐城管工作总结近年来,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使得城市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环,城管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城管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因此需要强化文明执法,进一步构建和谐城管工作。

下面是本人对这一问题的一些总结与思考。

首先,在强化文明执法方面,我们应该积极推进社会深化改革,倡导法治观念,构建和谐社会。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市民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从意识。

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媒体,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向市民普及法律知识,让他们了解并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市民的法律素质。

可以通过开设法律讲座、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市民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最后,我们需要完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机制,提高法律的实施效果。

可以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推动法律的落地和实施,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

其次,在构建和谐城管工作方面,我们应该注重法律的公正适用,确保执法的公平公正。

首先,我们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可以通过组织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强执法队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其次,我们要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的公正和透明。

可以通过制定执法规范和执法标准,明确执法行为的边界和限制,防止滥用执法权力和出现不公正现象。

最后,我们要注重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促进执法的民主和公开。

可以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开展公众评议等方式,让公众参与执法的监督和评价,确保执法的公正和透明。

最后,在和谐城管工作方面,我们应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合作,形成合力。

首先,我们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联动机制。

可以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和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协同性。

其次,我们要加强与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合作,形成合力。

可以通过与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合作项目等方式,发挥各方优势,共同推动和谐城管工作的开展。

创新城管行政执法新举措 构建和谐社会 毕业论文

创新城管行政执法新举措 构建和谐社会  毕业论文

创新城管行政执法新举措构建和谐社会摘要:行政执法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它是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城市领域城管执法发挥了突出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现代化城市的发展,城管执法与被执法之间屡屡发生冲突。

出现了像城管执法人员素质低下,暴力执法违反执法程序,缺乏建立建全和完善城管执法体系和权力监督机制等一系列的问题。

面对这些问题文章将分析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新举措。

对城管人员素质低下现象采取加强执法人员岗位和法律知识系统培训,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修养,树立依法行政,执法必严的法制观念。

建立和完善城管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宣传和教育,营造和谐文明执法氛围,创新和转变城管执法理念去更好的防止暴力不文明执法现象发生。

加强城管执法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建立和强化城管执法监督制度完善城管执法评价体系。

从而更好的去构建我们的和谐社会,让我们的社会和谐健康的发展,促使完善我国城管执法立法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体系,督促城管执法人员严格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政策。

关键词:暴力执法城管执法和谐社会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为更好地去完成这项特殊的工程,各城市管理部门不断的加强城管执法。

城管执法对维护城市的繁荣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城管执法的重要作用1:城管执法的作用(1)运用行政执法的途径促使城市发展。

城管在执法的过程中运用行政执法的手段管理城市。

城市管理涉及城市领域的各个方面包括:市容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城市环境保护、建筑施工等各个方面。

城管执法依法行政,通过行政执法的途径促使城市健康发展。

(2)为群众提供服务保障。

这一作用直接联系着群众。

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服务为民。

在执法中要发挥好服务的功能,解决好群众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问题。

在城市领域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服务保障。

(3)具有汇总信息的作用。

城管执法工作覆盖面较广。

很能容易发现城市在运行和管理中的问题,能及时汇总城市出现各类问题的信息。

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和谐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氛围

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和谐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氛围

差 机活力和谋求社会和谐稳定结合 出便民 利民措施 ,积极参与 10 1
二是要公开 、公正 、公信 ,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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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南 通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20 年 7 05 月就 出台了 《 南通市城 管
局行政许可过锚责任追究制度》 。
三 公平正义 , 树立 良好 的 城管行政执法形 象
公平正义就是指社会各方面 的
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 对人 的合法权利
益 、局部 利益与整体利益 、当前

利益和长 远利益的关系 , 增强主 民主得到充分发扬 , 依法治国基本 准及 办案程 序上墙 公布 , 接受群众
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要建立 方略得到切实落实 , 各方面积极 因 监督 同时要按照《 政处罚法》 行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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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献标识码】A
构 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 . 市 员行 为粗暴 、态度 蛮横 、形象 欠 城


以人 为本 。 构建与群
管 理 行政执 法部 门肩负 着重要职 佳 ;执法方式简单 . 缺少人 文怀; 众联系沟通的平台
责. 面临着严峻 的挑 战和艰 巨的任 执 法程序 随意 .不依 程 序规定 执
构建和谐社会 . 要求城管行
务 。 战在于 , 挑执法工作必须正确妥善地处理 滥
的工作对象主要是 弱势群体 . 而在 适用不合理 , 性大等 不和谐 因 各种社会矛盾 , 随意 使城管工作成 为

论构建和谐社会中城管执法的作用

论构建和谐社会中城管执法的作用

论构建和谐社会中城管执法的作用【摘要】城管执法作为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扮演着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市民权益、保护环境和城市形象等多重角色。

本文从城管执法的定义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入手,探讨了城管执法的历史背景、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以及在不同方面的作用。

通过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发挥城管执法作用,推动构建和谐社会,使城市更加和谐,市民更加安全舒适。

城管执法的规范有序将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加强城管执法,发挥其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城管执法、和谐社会、社会管理、社会秩序、市民权益、环境保护、城市形象、队伍建设、城市建设、社会发展。

1. 引言1.1 城管执法的定义城管执法是指城市管理和维护城市秩序的行政执法行为。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

城市执法主体责任制是指城市管理和维护城市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基本制度安排。

城市综合执法队伍是指城市管理和维护城市秩序的专业队伍。

城市管理和维护城市秩序是指城市管理和维护城市秩序的行为。

城市管理和维护城市秩序是一个综合性的行政行为,是城市管理的一项公共管理行为。

城市管理和维护城市秩序是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有机结合,是城市环境卫生,城市道路交通,城市社会治安,城市市容市貌等方面的行政行为。

1.2 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目标。

和谐社会是指人们在共同生活的社会中,相互尊重、互利互惠、和谐发展的社会状态。

只有实现了和谐社会,城市才能更加稳定、繁荣和宜居。

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和谐社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在一个和谐的社会中,各类矛盾和冲突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解决,社会秩序更加稳定,人们生活安定。

城市是现代社会的中心,城市的稳定与和谐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

和谐社会有利于城市的经济发展。

在和谐社会中,人们更愿意合作、分享资源和机会,市场环境更加公平,经济活力更加充沛。

关于“强化科学执法 构建和谐城管”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强化科学执法 构建和谐城管”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强化科学执法构建和谐城管”的实践与思考近年来,随着城市管理工作的日新月异,单纯的“因管理而管理、为执法而执法”的模式已不能适应当前的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新的城市管理形势、环境、任务和要求带来了新挑战和新机遇。

如何面对新挑战,把握新机遇,强化科学执法,构建和谐新城管,是当前城管领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是勇于探索创新、破解城市管理难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

在日常工作中,我局提出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并重”的执法总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构筑文明和谐城管的意见》,以构建和谐城管为目标,不断强化科学执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增强科学执法理念科学执法是构建和谐城管的内在要求,科学执法观是科学发展观在城管执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城管执法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和长期践行的执法理念。

城管执法人员必须注重将科学执法理念引入到执法实践中来,始终坚持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统一,强化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

通过不断加强学习和开展教育活动,我局从三个方面形成共识。

首先,科学执法必须解决“为谁执法”的问题。

“为谁执法”是方向问题、宗旨问题。

我们教育执法队员自觉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其次,科学执法必须解决“怎样执法”的问题。

“怎样执法”的前提是严格执法。

执法者只有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执法,才可能实现最广泛意义和最大程度的公正和文明,才能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要大力倡树文明执法。

第三,科学执法必须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监督是保障科学执法的外在动力。

要教育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接受监督的重要意义,引导其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城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严格执法、科学执法,和谐执法落到实处。

二、强化科学执法措施,扎实推进科学执法进程(一)执法步骤规范化。

立足于转变“执法就是处罚”的观念,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日常管理和执法中,落实“三先一后”、“六个步骤”。

城市管理过程中和谐关系的构建

城市管理过程中和谐关系的构建

党政干部论坛“宜居”与“和谐”几乎是所有城市的宣传口号和奋斗目标,北京市的宣传就是要建设宜居城市。

而“宜居”之前提是每个人都拥有在城市生存的权利,人人都有生存权,人人都有饭吃,人人都能主张权利并能自由表达。

因此,城市政府通过一定手段和方式对整个城市的人口、物质、信息、区域、生态环境等各类要素,有效地进行规划、建设、指挥、控制、协调与整合,从而加强城市的管理,使城市达到“宜居”与“和谐”。

但是,理想与现实有很大的反差。

在不少城市,城管和无证商贩之间矛盾的激烈程度已经成为城市难以化解的现实难题,并且这一问题已经严重阻碍着和谐城市的构建。

一、城市管理中矛盾对立的原因分析在2006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上,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引用国际上著名设计师沙里宁的话说:“城市如同一本打开的书,从中可以读出市民们的文化气质和抱负,而这种气质和抱负正是决定多样性的重要原因。

”他还提出了日本著名经济学家青木昌彦的观点:只有一种经济组织形式的城市,是难以创造可持续发展能力的。

但是,目前我国城管与小商贩之间的冲突不断。

为什么会形成这种局面呢?究其原因有如下方面:1.管理与被管理者法制观念淡薄,容易形成对抗一方面,城市商贩或城管执法对象,遭遇城管执法时往往认为自己的个人权益受到了侵害和威胁,从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活动被其看作是针对他们的个体行为,继而希望通过自己的暴力来进行“私力救济”;而普通群众又会对违法当事人产生同情感,盲目地帮助他们逃避处罚,无形中助长了抗法行为。

另一方面,城管队伍由于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在执法过程中也存在违法乱纪、鲁莽执法和暴力执法的现象。

如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经常未经法律、法规授权随意扣留他人的财物;不使用行政强制通知书,只用财物扣压清单;不规范使用有关通知书,随意填写法律依据,截留、私分被限制财物等等。

这些不当行为极易引起矛盾对抗。

2.执法者与被管理者均以保全“饭碗”为最高目标,在产生矛盾时容易走极端在与市容管理的矛盾中,生存权利无疑是第一位的。

试论在城管行政执法中如何做到和谐执法

试论在城管行政执法中如何做到和谐执法

试论在城管行政执法中如何做到和谐执法07秋行政管理(专科)左婧婧内容摘要:城市管理的目的是创造良好的城市秩序和优美的城市环境,以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以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为出发点,以城市管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为归宿点,建立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行政执法体制,从而达到执法的最佳效果。

本文从和谐城管的角度对城市管理、管理与行政处罚、依法行政、服务至上等进行重新审视,并提出做到和谐执法的有关措施与对策。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执法城市管理的目的是创造良好的城市秩序和优美的城市环境,以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以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为出发点,以城市管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为归宿点,建立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行政执法体制,从而达到执法的最佳效果。

一、做到和谐执法必须明晰几个概念(一)城市管理现实之中,大多数人一提到城市管理,立刻想到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行使的职能。

其实现代化的城市管理是一门庞杂浩大的系统工程,是指一个城市根据其战略目标、自身的优势和具体市情,以政府管理为主导、社会参与为辅助,通过决策、组织、实施、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以取得城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为目标的对城市进行的综合管理。

广义城市管理其实就是地方政府行为,具有管理主体多元化、涉及部门众多、管理层面多级、管理手段复杂和效益最大化等特点。

所以说,一个城市能否管好,决不是由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个部门的工作好坏所决定的。

(二)管理与行政处罚管理是指通过计划、组织、协调、命令等手段的综合运用来达到管理的目的。

管理是一种日常手段,而行政处罚属于国家法的体系,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是针对管理者管理不到位、被管理对象不服从正常管理以及侵害其他合法权益的一种惩治措施,通过这种措施的实施强制将其纳入日常轨道,可以说是不得已才为之的工具。

2023年城管执法管理和谐建立现场会议的发言

2023年城管执法管理和谐建立现场会议的发言

2023年城管执法管理和谐建立现场会议的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在这个场合发言,共同探讨2023年城管执法管理和谐建立的重要问题。

作为城管部门的一员,我深知城管工作面临的诸多挑战和困难,也充分认识到建立和谐的城管执法管理对于城市的发展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2022年城管执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积极贯彻新时代城市管理理念,坚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

我们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了合力,有效应对了许多违法违规问题,为城市的安全和秩序维护作出了贡献。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城管执法工作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一些地方存在执法标准不一、执法手段不当等情况,给执法工作带来了质量和形象上的困扰。

其次,城管执法人员面临的工作环境复杂多变,工作强度大,心理压力较高。

再次,一些群众对城管执法存在误解和不满,导致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受阻。

面对这些问题和挑战,我们需要采取有力的措施,建立和谐的城管执法管理,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首先,我们要加强对城管执法的规范和标准,制定统一的执法准则和操作规程,确保执法的公正、合法和透明。

同时,建立完善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其次,我们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城管执法工作涉及到广大市民的根本利益,我们要真正实现公正执法,必须依靠广大市民的参与和支持。

我们要加强与社区、企事业单位以及居民代表的沟通与合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最后,我们要加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关心和保障,提高执法人员的待遇和权益保障。

城管执法人员是城市管理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工作辛勤、付出较多,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和权益。

要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加强职业道德培养,提高执法人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努力构建和谐的城管行政执法氛围

努力构建和谐的城管行政执法氛围

努力构建和谐的城管行政执法氛围
魏玉军
【期刊名称】《城市管理》
【年(卷),期】2006(000)002
【摘要】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总页数】3页(P10-11,41)
【作者】魏玉军
【作者单位】南通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03
【相关文献】
1.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和谐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氛围 [J], 魏玉军
2.安达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城管 [J],
3.构建和谐城管打造文明城区城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J], ;
4.构建和谐城管打造文明城区城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J], ;
5.努力构建和谐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氛围 [J], 魏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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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管理和谐建立现场会议的发言》

《城管执法管理和谐建立现场会议的发言》

《城管执法管理和谐建立现场会议的发言》同志们:二、用和谐理念提升执法水平。

刚才,局长都分析了我们现在的执法任务非常重,这里面有两个问题。

一个是我们的执法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是有目共睹的,可以这么说,没有我们执法队员的辛苦和努力奉献,甚至是委曲,就不可能有现在整个市城镇化这个进度,就没有现在从县城一直到中心城区这样整洁有序的环境,所以大家付出的劳动,市委、市政府非常理解,也非常感激。

局长刚才分析了城管的执法和别的部门执法不一样,公安执法主要是抓坏人的,法院执法就是裁判,检察院执法就是对付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而城管执法面对的是广大的群众。

可以这么说,这些群众不管守不守法,几乎百分之百的都不是我们的敌人,都不是我们的专政对象,都是我们可充分依靠的对象。

尤其是现在的一些执法对象,包括摆小摊的,包括各个方面,很大程度上都是弱势群体,所以说,城管执法这种执法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用和谐的理念、和谐的精神、和谐的方式来正确处理执法与执法对象之间的关系,局长刚才也作了充分阐述。

在这个问题上,我想我们根本的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

以人为本,有两个含义或者有三个含义,中央在十七大上讲了三句话,叫作:“一切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的成果人民共享”,这是以人为本最权威的解释。

具体到城管执法系统来说,以人为本有两条,一是完成好执法任务,保持城市优美的环境和有序的管理,靠谁呢。

靠的就是广大城管执法人员。

对待执法人员,一方面,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地提高水平;也要关心他们、同情他们、理解他们、支持他们,这两个方面都要搞好。

当前我们的整个执法水平不低,刚才局长也说了去年年底评议,也都看出来,评议的名次也大大地提高了。

另一方面,执法队伍的素质,还要进一步提高,这是以人为本的含义。

二是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为老百姓服务的理念深深地贯彻到我们的执法过程中,否则,就很难从根本上把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科学执法落实到底。

在执法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我们执法为了谁的根本问题,以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和谐是城管执法永恒的主题

和谐是城管执法永恒的主题

和谐是城管执法永恒的主题和谐是城管执法永恒的主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来讲,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既要严格依法行政,又要体现人性化执法的效果,实现城管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就要求城管执法部门必须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走和谐城管执法之路。

一、城管和谐执法的现实意义(一)城管和谐执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城管执法部门是构建法制社会、法制政府的重要载体,其执法水平也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

我们所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公正、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为我国各个领域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城管执法肩负着依法履行城管执法职责、解决矛盾冲突、消除不和谐因素、维持社会良好秩序的重要职责。

执法的目的是通过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通过文明执法展现城市形象,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和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从而达到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

(二)城管和谐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依法行政是党的基本治国方略,也是城管执法队伍健康发展的根本所在。

做好城管综合执法工作,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推动城管执法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因此,城管综合执法必须摒弃过去“重管理、轻人性”的执法模式,通过“为民、亲民、爱民”的具体行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体现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三)城管和谐执法是建设和谐城市的客观需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是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除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诸多内在因素外,城市的综合治理、城市的治安状况等,也直接决定了这个城市的发展后劲。

因此,城管部门和谐执法、文明执法对于城市发展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城管 氛围营造方案

城管 氛围营造方案

城管氛围营造方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通常被称为城管,是保障城市秩序和市容市貌的重要力量。

城管的执法行为和工作态度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氛围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为了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氛围,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方案。

本文将从城管执法规范、文明执法、公平执法、便民服务等方面探讨城管氛围营造方案。

一、城管执法规范城管执法规范是城市管理的基础,也是营造良好城市管理氛围的前提。

城管部门应制定执法规范和工作流程,明确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让他们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二、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城管氛围营造的重要环节。

城管执法人员应注重形象塑造,穿着整洁,礼貌待人,言行文明。

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与被执法对象的沟通和引导,尽量避免冲突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同时,也要加强对社会大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共同维护城市的和谐稳定。

三、公平执法公平执法是城管氛围营造的核心要素。

城管执法部门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分贵贱、公私,对待违法行为一视同仁。

执法人员要依法行事,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同时,也要加强对执法结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执法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四、便民服务城管部门不仅要执法,还要为市民提供便利和服务。

要建立健全市民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市民的投诉和意见建议,解决他们在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

同时,也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只有通过便民服务,才能更好地调动市民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氛围。

城管氛围营造方案需要从城管执法规范、文明执法、公平执法、便民服务等方面展开。

只有在规范执法的基础上,注重文明执法,坚持公平执法,提供便民服务,才能营造出良好的城市管理氛围,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市民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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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和谐氛围提要:城市管理与市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城市管理的一种具体手段或者途径,对于建构和谐社会、建设宜居城市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本文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简要分析,探索并提出了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的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以人为本城市管理与市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公共服务,是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社会矛盾多发、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敏感领域。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载体,是保证城市机体有序运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规范行政执法、保护公民权利的大背景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必须正视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和谐氛围。

一、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的现实意义(一)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这一界定充分揭示了和谐社会的内涵,为我国各个领域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指明了行动的方向。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肩负着解决冲突与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落实行政法治的重要职责,其目的在于提高市民城市意识和整体素质,为居民提供整洁有序的生活居住环境,增强人民群众遵纪守法、团结互助意识,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

(二)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是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

依法治国是党的基本治国方略,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也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生命线。

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树立依法行政、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因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必须切实改变过去“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模式,杜绝人情执法、关系执法、野蛮执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增强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全面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才能体现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管理理念,树立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三)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是适应城市全面快速发展的需要。

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深入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是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全面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城市环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是一个城市的“脸面”,是展示社会文明程度的一扇“窗口”,是树立对外形象的一张“名片”,只有把城市管理抓上去,把环境做优、做美,才能吸引更多的海内外客商到我市投资兴业,引进更多的资金、人才、技术,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影响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的制约因素新形势下,城市管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城市管理工作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着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城市管理意识不强,为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带来观念上的制约。

目前,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观念;仍存在突击式的管理模式;仍缺乏对城市管理深层次问题的研究;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足,全社会和谐共管的良性互动局面有待形成。

(二)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为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带来体制上的障碍。

城市管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存在难以有效协调职能部门的实际困难,对城市管理效果难以形成统一的考核、验收标准,难以形成统一的工作力度和工作步调,有时职能部门之间互相扯皮、推诿责任,一定程度给城市管理带来了被动。

(三)市民的城市管理意识薄弱,增加了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的艰巨性。

市民自我管理意识欠缺,违法后还蛮不讲理的现象较为严重;农民工、外来工和失业人员等要融入现代化城市文明,仍需要一个素质逐步提高的过程。

(四)城管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高,影响了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的进程。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任务越来越重,部分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换位思考,需进一步增强人性化管理意识;城市管理专业人才匮乏;城管执法文化亟待构建。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一)部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不文明。

部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制止时,往往采取过激行为,导致“城管打人”的案例屡屡见诸报端。

某些城管执法人员尤其是协管员,法律意识淡薄,违反执法程序,常常在不出示任何处罚决定和扣押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对执法相对人进行处罚。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体的不文明执法,严重损害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激化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体与相对人的矛盾冲突。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性质及环境的特殊性。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性质及现实环境决定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不可避免的处于诸多矛盾的风口浪尖,其执法的对象和场所决定了其面临的执法环境比其他执法主体都更为糟糕。

在城市管理中,城管执法部门与执法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可能是其涉及的所有矛盾中最尖锐、最不容易协调的:一方面作为执法方的政府部门确实有权力和责任对城市管理中的违章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另一方面作为执法的相对人确实有许多是迫于生计而不得不从事违法违规行为,而且其从事的工作都是市民日常生活中非常需要的。

城管执法对象大部分属于弱势群体,这些弱势群体为了生存不得不从事“违法”活动,这就使他们与城管执法主体发生了直接的利益冲突,甚至分裂成对立的“敌我”两个阵营。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政策制度和法规体系不完善。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在我国还处于探索和试验阶段,缺乏系统、科学的法律规范。

城管执法法律地位的不明确使其始终存在着合法性和合理性不足的致命缺陷。

全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专门法规,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仅仅是《行政处罚法》中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

城管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它不仅面临着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在与其他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处于“弱势地位”。

其颁布的规定既得不到执法相对人的认同,也得不到其他部门的配合。

同时,也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使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更是直接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政府城市管理理念落后。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暴露出来的许多问题,其实质反映了社会处于转型期的大背景下,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冲突、传统管理手段与多元化社会中日益复杂的管理对象之间的冲突。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政府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看成仅仅是政府的管理。

这种一元化的城市管理理念在城管执法中的体现就是:政府是城管执法的唯一主体。

这种以行政执法机关为单一主体的城管执法模式,在实际执行中最大的弊端在于其他主体在城管执法中的参与权被剥夺了,使政府执法部门和执法对象处于直接对立的境地。

二者之间缺乏一种矛盾缓冲机制,逐渐导致了今天城管执法的现实困境。

四、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谐氛围的对策与建议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必须解放思想,迎难而上,有所作为,切实增强服务城市建设、保障城市管理的责任意识,要扎扎实实抓好“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主题教育,切实把城管执法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中来思考,放在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来建设,以创新的精神,扎实推进城管执法工作的科学发展,为整个社会的和谐进步提供良好环境。

(一)要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谋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不同地区之间的人口流动,使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的各种矛盾,摆在了城市管理者的面前。

城乡统筹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涉及整个社会管理构架的重组和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我们必须跳出传统思维方式,科学认识城乡统筹发展的内涵,在城管执法工作中既要维护好城市环境,又要保障各种人群的根本利益。

要提高化解矛盾的水平,按照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和方法,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宽容以待、耐心说服、冷静处理,使管理对象心悦诚服、对处理结果平和接受,从而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要突出长效管理,把城市管理的重点放在建立长效机制上,变突击查处为经常服务,变政府部门单一型管理为全民参与型管理,使城管执法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出现问题最多的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为例。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在公民的所有权利中,生存权是最重要的。

在经济条件没有那么发达的情况下,重视人的基本权利比城市的整洁更加重要。

因此,采取更加宽容的、以人为本的城管执法理念是一种更加理性的选择。

其次,从一元治理转向多元治理。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不应只是一句口号,它更应该体现在政府的城管理念和具体政策中。

因此,必须改变政府长久以来以控制性管理为主的思维方式和城管执法单一主体的状况,使企业、公众和各类非政府组织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形成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实现城管执法领域里的“善治”。

(三)具体制度上需要体现执法相对人和公众的权益。

首先,从“只堵不疏”到“堵疏结合”,为城管执法相对人谋求出路。

提供公共服务,满足百姓需求是政府的责任,只要政策引导得当,城管执法相对人也会选择合作而非对立的方式。

以在各城市普遍出现的“夜排档”为例,一些大城市的中心城区可以根据市民需要,指定时间、地点经营,为流动商贩向坐商转化提供条件。

而在一些小城镇可以在城郊为这些分散在城市中的商贩建立集中经营的场所,既可以减少与流动商贩“打游击”、美化市容,又可以使商贩们有了合法的经营场所。

其次,建立城管执法重大案件听证制度。

城管执法部门应对一些涉及面广,对市民生活影响比较大的执法决策以及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按照法定程序公开举行听证,将执法范围、职责、收费标准、办案程序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相对人、社会公众以及各类非政府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社会对城管执法部门工作的监督,使城管执法决策更加体现公众利益。

(四)加强非政府组织在城管执法中的作用。

非政府组织参与城管执法,不仅可以直接分担和减少城管执法部门的工作量,而且相对于政府而言,非政府组织更接近社会基层,更能为民众特别是弱势社会群体服务。

目前加强非政府组织在城管执法中的运用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大力发展城管执法志愿者组织。

城管执法志愿组织的壮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管执法工作任务繁重、人力不够、经费紧缺的现状。

二是推进城管执法的社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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