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教书育人”、“优质服务竞赛”先进评选办法
学校学期各类先进评比条件
“先进工作者”评比条件一、师德表现1、忠诚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关心集体,热爱学校,谦虚谨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衣着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形象,受到学生的尊重和同行的好评。
2、热爱学生,不讽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坚持实施素质教育。
在年级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有较好的声誉。
3、坚持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品德教育。
积极参与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对学校工作有贡献;能胜任本职工作,愉快接受学校安排并组织好学生参加各项竞赛、展示、演出活动等工作。
二、教学业务1、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
能采取因材施教,注重对学生分类指导和个别辅导。
教学效果有效,所带班级或学科学生进步显著,学科抽测、期中(末)成绩检测在二等奖以上,学生作业检查等第为优。
2、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逐步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风格。
积极参加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本学年至少有一次在组内上过),并在组内或校内外形成较好的社会反响,或取得较高的评价。
(校公开课优先)。
3、重视科研工作,了解学术动态,承担科研项目(独立主持校以上课题)。
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的理论学习、自觉读书。
科研课题,有阶段性成果汇报或结题。
每年都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在县以上发表或获奖(交复印件)。
4、精心施教,积极从事多媒体课件制作,善于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活动,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努力改进教法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5、自觉接受继续教育,紧密结合教学、科研工作,坚持在职进修,并收到明显成效。
本学年政治、业务、听课笔记、教案、工作手册、个人成长档案等检查均为二等奖及以上。
三、本学年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育人活动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励办法
****2009~2010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励办法为切实做好我院2009~2010年度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的评比工作,根据《*****“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名称凡在学院教学、管理以及服务岗位上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由学院分别授予“教书育人先进教师”、“管理育人先进工作者”和“服务育人先进工作者”称号,评选出的先进集体,由学院授予“‘三育人’先进集体”称号。
二、评选范围(一)“三育人”先进个人1.教书育人先进教师:在全体教师和实验实习教学人员中评选。
2.管理育人先进工作者:在党、政、工、团各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管理干部中评选。
3.服务育人先进工作者:在教务处、学生处、基建后勤处、保卫处、图书馆等部门的全体人员以及在其他教辅单位或从事学生服务性工作的职工中评选。
(二)“三育人”先进集体:在各系(部)、处室、教辅等部门中评选。
三、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1.基层单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各项工作业绩突出;2.风气正,成果多,研究气氛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能够以学生为本,工作作风群众反映良好;4.领导和教职工有较高的育人意识,并经常研究育人工作,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积极开展育人活动;单位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所管学生对学院无任何负面影响;5.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勇于探索和实践,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并取得成功经验,所管学生或管理人员得到过相关奖励较多;6.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凝聚力,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学院及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获得院级以上相关奖励较多。
(二)先进个人1.“教书育人先进教师”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
大学教育教学奖励评选及管理办法
大学教育教学奖励评选及管理办法为表彰奖励在教书育人岗位上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先进典型,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校园风尚,确立人才培养工作的中心地位,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让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不断涌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基本原则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坚持宁缺毋滥,优中选优原则。
3.坚持严格标准,程序规范原则。
4.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二、评选基本条件1.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要求,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师德师风方面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2.具有新时代高等教育教学先进理念,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能够利用丰富的学术资源优化教学模式,能够熟练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展现优良的教学技能。
3.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
4.无教学责任事故或政治、法律等一票否决事项。
三、评选内容教育教学奖励包括:优秀教师、优秀实习教师、优秀实验教师、十佳教学优秀奖、十佳青年教学优秀奖、教学名师、青年教学名师、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
(一)优秀教师1.评选范围在教学一线连续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在岗专任教师。
2.评选条件(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治学严谨,模范遵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2)圆满完成学院(部)、系(部)、教研室安排的教学及教科研工作,连续三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在做好教学工作基础上,尽职尽责完成学院(部)、系(部)、教研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如专业认证、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等,并取得较好成绩。
(3)能够不断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积极运用先进教学方法,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能够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帮助指导学生成长,受到学生赞誉和爱戴。
近三年,获得教学质量综合评价A级1次(含1次)以上。
(4)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成果突出。
理学院教职工年度评优奖励办法【模板】
理学院教职工年度评优奖励办法第一条评选目的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营造一个鼓励先进、学习先进、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学院的综合实力,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范围学院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奖项设置1.学院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设奖数一般不超过全院教职工总人数的5%;2. 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设奖数不超过全院教职工党员人数的10%。
3. 学院建设贡献奖,不设置比例,若没有达到条件,奖项可空缺。
第四条申报条件基本条件:有较强的主人翁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业绩突出。
具体条件如下:1 学院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候选人应在教学工作或科研工作方面有优秀表现:(1)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积极承担各项教学任务,工作认真负责。
年度教学业绩考核名列前茅,或者在教学团队建设、教学成果、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2)科研工作:在科研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绩。
科研到款总量名列前茅,或发表了顶级期刊论文,或在专利与成果、新增重大或重点项目、科研成果获得推广、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应满足以下条件:在管理工作中表现出色(如学院综合管理、平安治理、组织新闻宣传、学生工作、为师生服务受表彰、组织学院重大活动、管理制度创新、组织学科建设等)受到学院及上级部门的肯定;或在专项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
2.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各项工作中素质过硬、实绩突出、先锋模范作用明显的共产党员与党务工作者,具体标准由学院党委负责组织评选。
3.学院建设贡献奖在实现学校下达给学院的重大突破性目标上作出重大贡献,或者在推进学院重大发展的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者,或者在教学工作、科学研究、综合管理、学生工作、工会工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大学优秀教师、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XXXX大学优秀教师、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为鼓励广大教职工献身高等教育事业,表彰在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特制定优秀教师、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以下简称“三优”)评选办法。
一、总则1.评选表彰“三优”先进个人,遵循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思想,除给予获奖者一定的物质奖励外,获奖者的有关材料还将存入本人档案,并以此作为本人晋级、晋职的参考依据。
2,“三优”先进个人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实绩和贡献的原则,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考核。
二、评选表彰范围1.凡在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本专科生教学、科研、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均属评选表彰范围。
2.待聘人员、脱岗人员、出国逾期不归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受党政处分或法纪惩处不满一年者、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尚无定论的人员以及其他属于“一票否决”范围的人员不具有评选资格。
三、评选表彰基本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义务。
3.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和其他任务,在完成任务中刻苦努力,勇于探索,在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方面成绩突出者。
4.在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本专科生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成绩突出者。
5.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者。
6.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和管理工作的新特点、新途径和新方法,求实创新,在实际工作中起表率作用,成绩突出者。
7.在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及其他工作中,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观念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刻苦钻研业务,尽职尽责,勤奋上进,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改革,清正廉洁,工作成绩突出者。
四、名额分配1.优秀教师:每次评选10人,在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从教三年以上的教师(含思政和“双肩挑”教师)中评选,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先进教师评比条件与方法制度法规
先进教师评比条件与方法制度法规
一、先进教师评比条件
1.教育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先进教师应具备扎实的教育专业知识,
深入了解自己所教学科的相关知识体系,并能够将其灵活运用于教学实践
当中。
同时,先进教师还应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与教育责任感,积极投身
于教育与创新。
2.教学能力与创新实践:先进教师应具备优秀的教学能力和创新实践
能力。
他们能够熟练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
动性,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同时,他们还能根据教学目标和
学生个性,设计有效的教学方案和评价方法,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和综合素质。
3.师德师风与教育管理能力:先进教师应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言行
举止符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做学生的楷模。
他们还能够充分发挥教育
管理能力,有组织地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教育环境。
二、先进教师评选方法
1.自荐申报:教师可以主动报名参加先进教师评选,提交个人材料和
教育教学成果,包括教学设计、课件、教学视频、教科研成果等。
2023年理工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
理工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名师,评比,方法,教学相关文章是您现在所需?可能你尚不了解名师,评比,方法,教学相关文章写作格式内容,下面我整理的理工学院教学名师奖评比方法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理工学院教学名师奖评比方法为深化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看法》(教高[2022]1号)、《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看法》(粤教高[2022]76号)等文件精神,激励老师不断进取,调动广阔老师教书育人的乐观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法。
一、组织领导教务处、人力资源处负责教学名师奖评比的组织、协调工作;学校教授委员会负责教学名师奖的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批确定。
二、评比对象凡在我校工作满三年的专任老师以及外聘全职老师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老师均可申报校教学名师奖。
以下状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申报参评:(一)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老师;(二)学校领导,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科研单位及教学帮助单位专职工作人员等。
三、报名条件(一)喜爱祖国,喜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治学严谨,富有创新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受聘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岗位。
(三)原则上须具有15年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受;能够担当3门以上主干课的主讲教学任务,近两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大于额定工作量的80%。
四、评比程序(一)申报推举:个人申报,填写《z理工高校z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举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1份),候选人需供应近3年开设课程和教学工作量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教学水平证明(同学评教分及同行评价),发表文章的期刊、教材原件以及科研经费证明等材料,由所在教学单位初审推举,报学校教务处。
(二)组织评比:"教学名师奖'每年评比一次,由教务处、人力资源处按条件对申报"教学名师奖'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学校教授委员会,由教授委员会依据《z理工高校z学院教学名师奖评比指标体系》进行评分,依据申报材料和评分结果确定推举人选,评比结果在全校公示一周。
学校“教书育人奖”条例(三篇)
学校“教书育人奖”条例学校“教书育人奖”是一项表彰教师在教学和育人方面卓越贡献的奖项。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条例:1. 目的:通过颁发“教书育人奖”,表彰在教育教学中取得杰出成绩的教师,鼓励教师在教育事业中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为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做出更大贡献。
2. 对象:奖项适用于学校的全体教师,包括教学科目的教师、教育辅导员、班主任等。
3. 奖项设置:设立“教书育人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每年评选一次。
4. 评选标准:评选过程中将重点考察教师在以下方面的表现:a. 教学成绩:考察教师的教学成果、学生成绩提高情况等。
b. 教育方法: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教学设计是否切合实际、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c. 学生评价:倾听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和建议。
d. 师德师风:考察教师的师德和职业道德,是否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5. 评选程序:评选程序包括提名、评审、公示等环节。
具体程序由学校教务部门制定。
6. 奖励措施:获奖教师将获得奖金、荣誉证书和表彰牌等奖励,其个人材料将被列入学校相关档案。
7. 公平公正:评选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
8. 奖励宣传:学校应在校园内、学校网站、校报等媒体上宣传获奖教师的事迹和成就,以激励其他教师的学习和进步。
以上是一份可能的关于学校“教书育人奖”条例的内容,具体条例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实施。
学校“教书育人奖”条例(二)第一部分:引言(500字)教书育人是教育事业的核心。
在教师的教学工作中,许多教师以其卓越的教学技能和积极的育人态度,为学生的全面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为了表彰和奖励这些优秀教师,学校特设立“教书育人奖”,以激励全体教师更加努力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部分:奖项设置(1500字)1. 优秀教学奖该奖项旨在表彰在教学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该奖项:- 教学成绩优异,学生考试成绩明显提高;- 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不仅注重学科知识传授,还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 取得教学改革方面的重要成果,能引领并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发展。
学校评优数模工作制度
学校评优数模工作制度一、总则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校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1. 评选对象:在职在编在岗教职工,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科研、后勤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表现突出,堪为学校表率的教职工。
2. 评选条件:(1)思想积极进步,能服从学校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各种活动。
(2)团结同志,与人为善,关爱学生,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
(3)热爱学校,忠于职守,敬业爱岗,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按时上下班,不无故旷课、旷工、迟到、早退情况。
(5)教育教学常规检查综合成绩及学期教师业务考核良好以上。
(6)所任教班级期中期末考试的平均分和优秀率居于同年级同学科中上水平。
(7)积极参加课改实践和教研活动。
(8)在学校管理工作、服务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三、评选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评选程序1. 宣传发动:学校组织宣传,让全体教职工了解评选目的、意义、条件、程序和奖励办法。
2.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资格审查:学校组织专人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申报者符合评选条件。
4. 评选小组评审:学校成立评选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5. 学校审批:学校领导对评选结果进行审批,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6. 表彰奖励:学校对获奖教职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奖励措施1. 获奖教职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 获奖教职工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3. 获奖教职工在年度考核中给予优秀等次。
4. 获奖教职工事迹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六、组织领导1. 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2. 学校设立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关于开展“优秀学院学生服务小分队”、“优秀指导教师”、“服务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优秀学院学生服务小分队”、“优秀指导教师”、“服务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我校学生服务总队及各学院学生服务小分队自成立以来,秉承“心系感恩,回报社会”的宗旨,开展了一系列的义务服务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受资助学生铭记恩情、刻苦学习、努力成才、回报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展示了我校受资助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为进一步鼓励先进,促进我校服务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中矿大学生字[2007]39号),现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度“优秀学院学生服务小分队”、“优秀指导教师”及“服务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宗旨:树立典型,树立我校义务服务活动的学习榜样;营造氛围,推动我校义务服务活动的有力开展;表彰先进,激发我校学子义务服务活动参与热情。
二、名额设置:1、优秀学院学生服务小分队7名;2、优秀指导教师9名;3、“服务标兵”推荐名额不超过学院学生服务小分队总人数的3%;注:学校服务总队“服务标兵”推荐名额由服务总队单独推荐,不占用各学院服务小分队名额;各学院服务小分队及服务总队推荐名额见附件4。
三、评选标准:1、“优秀学院学生服务小分队”评选标准:(1)组织独立、制度健全、队员管理方法科学;(2)每学期开展的特色活动不少于2次、长期共建的活动基地不少于2个;(3)宣传工作到位,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表相关类文章不少于5篇;(4)自觉接受学校服务总队监督和考核,总队考核部考评结果等级为良好及以上;(5)积极完成学校服务总队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2、“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标准:(1)认真指导小分队工作,积极参与院学生服务小分队的活动;(2)每学期组织召开例会两次以上;(3)每学期参加学院学生服务小分队组织的特色活动一次以上;(4)指导学院学生服务小分队工作半年以上。
3、“服务标兵”评选标准:(1)思想高尚,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2)在学院学生服务小分队日常考核中,考核等级为优秀;(3)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情况发生;(4)积极参加的学校服务总队和学院学生服务小分队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少于5次,且表现突出;(5)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章记录;(6)具备独立开展义务服务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义务服务活动做到长久有实效,在学校、学院或班级中产生良好反响,具备一定的典型示范作用。
理工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
理工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实施“XX高校教学名师引领计划”的意见》精神,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表彰坚持教育方针、师德高尚、注重教学改实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设立教学名师奖,开展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2.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评选的范围和条件(一)评选的范围:本校在编、在岗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XX理工大学教学名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承担本校本科教学工作15年及以上,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受聘时间满三年者。
3.近三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或承担校内教学任务不少于96学时/年(含实践教学)。
4.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教育思想先进,因材施教;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教学风格独特而有效,起到示范作用;主讲课程在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学生评价优秀。
5.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指导大学生开展实验实习实训、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绩显著。
6.教学研究成效显著。
主持或参与过重大教改项目(省级及以上),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或承担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奖励;或发表过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或出版具一定影响的教改教研专著;或主编教材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获批级规划教材。
7.注重教学梯队建设。
主动指导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作为教学团队负责人或课程主讲教师,对形成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提高本校在该领域的教学地位做出积极贡献。
8.学术道德高尚,学术造诣高。
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取得多项科研成果;出版科研专著或发表高质量的科研论文。
学院教学名师、优秀主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教学名师、优秀主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营造重视教学、重视教师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推动教育教学改,鼓励教师献身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对象及评选类别1.选拔对象。
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承担我校教学任务(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等环节)专任教师。
2.评选类别。
第一类为教学名师,第二类为优秀主讲教师,第三类为优秀青年教师。
二、选拔条件1.候选人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师德高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近一学年督导和学生教学评价均为优秀。
(3)近三年内无教学事故。
2.教学名师附加条件(1)受聘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岗位。
(2)具有8年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在XX学院工作2年及以上;近两个学年内承担课堂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少于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
(3)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积极参与教学改,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两条:①在公开出版的三类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一篇,主编或副主编正式出版的教材一部。
②主持1项及以上校级重点教学改研究项目。
③担任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取得良好成绩。
④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或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第1名。
⑤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⑥参加省级及以上讲课竞赛或其他教学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自觉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重视教学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5)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效果好。
3.优秀主讲教师附加条件(1)受聘于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岗位。
(2)注重教学内容、方法及手段的改,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的教学研究项目,在教学方法和教学理论方面有一定的研究成果;能运用现代信息和传播技术为学生授课,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奖定方案
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奖定方案概述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奖是为了激励和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的教师而设立的奖项。
本方案将介绍奖项设置的目的、评选条件和评审标准,旨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推动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一、奖项设置目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奖的设置目的是为了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该奖项旨在表彰对学生学业成绩提升有显著贡献的教师,鼓励他们持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二、评选条件1.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经验。
2.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有出色表现,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和赞扬。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培训,并取得明显成效。
4.具备优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能够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5.具备良好的教师风范,关心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的各项活动。
6.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评审标准1.教育教学业绩:教师的学生在学业成绩方面有显著提高,学生成绩稳定在较高水平。
2.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3.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满意度较高,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有积极的评价。
4.家长评价:家长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有较高的认可度,认为教师能够有效地引导学生的学习。
5.专业发展:教师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培训,并取得明显的教学成果。
6.社会影响力:教师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的各项活动,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评选程序1.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奖由学校评选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2.评选工作由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优秀教师组成。
3.评选工作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初评由评审委员会评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终评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综合评定得出获奖教师名单。
五、奖项设置根据评选结果,将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等级。
获奖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奖金以及学校对其教育教学工作的一定肯定和表彰。
1教职工先进评选办法
XX中学先进评选办法为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新路子,促进我校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校级综合先进评选办法(一)优秀教师1.评选对象全体任课教师。
2.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在教育教学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2)教书育人,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讨活动,积极进取,勇于探索。
(3)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关心学生全面发展,积极推行课堂教学改革。
(4)教师职业道德百分制量化考核本学年两学期均达到95分以上。
(5)学科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本学年两学期期末统考中及格率、优秀率、人均分六项指标中有四项排名均位于联考校前三位,或第二学期三项指标均为同类校第一,音体美微机两学期期末统考中及格率、优秀率、人均分六项指标中有四项排名位于同备课组前二分之一位次。
②第二学期学科终结质量得分进入一类校前三位。
注:跨学科带课者,考试学科两学期六项指标有四项排名位于联考校前三位,或第二学期三项指标均为同类校第一,考察学科质量排在同备课组前二分之一位次,带两门考察学科者,两门学科质量得分均进入同备课组前二分之一。
(6)两学期综合评价考核排名均进入全校前2/3位次。
(7)班子成员除符合上述六条外,必须在班子管理质量考核中处于前1/2位次,且第二学期所包班级质量得分进入一类校前两位。
(8)管乐班任课老师在核减前质量得分没有超过普通班同学科老师最高质量的不得评选优秀教师。
3.评选办法(1)符合条件人员在教研组内按第二学期终结质量得分排位,取组内人员的前30叫校级优秀教师候选人。
(进入前30%勺班子成员不占教研组名额)(2)由行政会根据提名和考核数据最后决定“校级优秀教师”的人选。
(二)模范班主任(先进班集体)1.评选对象全校所有现任班主任2.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在教育教学中发挥了骨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