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区县市党委政府绩效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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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基分
市安监局
县安监局
一票否决项目
道路交通安全:按市道路交通安全百分制考核办法考评。全市第1名不扣分,其它单位按与第1名的得分差距三折扣分。
市公安局
县公安局
20
新型城镇化建设
城镇化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幅度达市定目标值计5分,每少0.1%扣1分。
5
市统计局
市住建局
县住建局
县统计局
目标值见附表
绿色建筑推广:绿色(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计3分,每少1%扣0.5分。
30
市发改委
县发改局
投资5亿以上项目按2个计算
交通跨越大会战:由市交通跨越大会战指挥部制订细则并组织考核后折算。
15
市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
3
工业及
园区建设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①增速20分。②总量5分。③结构10分,园区增加值占比达全市平均水平(不含烟厂)计8分,高或低于平均水平最多加减2分。④每净增(减)1家新入规模工业企业加(减)1分,最多加减5分。
殡葬管理:完成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及乡镇集中治丧场所建设或升级改造年度任务,未完成扣1分;禁止城区临街搭棚治丧,禁止修建大墓、豪华墓、乱埋乱葬现象,发现一起扣0.5分;强制火化区火化率、集中办丧率、集中安葬率达100%,每项每少5%扣1分。
市民政局
县民政局
建设目标由市民政局另行下达
22
国土资源管理
21
生态环保建设
环境突发事件及环保审批: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每起扣1分;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每起扣2分;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每起扣3分。违规审批建设项目每个扣0.5分。
60
市环保局
县环保局
节能降耗:万元GDP能耗降幅达3%,每高低0.1%加减0.1分。能源消费增量达到市定目标值,每增减1万吨标准煤扣加0.1分。最多加1分。
社会保险:未完成省市下达的社保征缴和企业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任务、全民参保登记、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资金上解、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缴费和基础养老金补贴(含政府代缴)任务的,每项每少1%扣0.1分。
10
市人社局
县人社局
具体目标任务由省市政府另行发文
12
食品药品
安全
20
市旅游局
县旅游发展办
金融业发展:①金融业增加值增速10分(最多加减3分),总量5分。②融资规模增速3分(最多加减1分),总量2分。③未完成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及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扣1分,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扣3分。
20
市统计局
市政府办
县政府办
县统计局
6
开放型经济
外贸进出口:①增速15分。②总量10分。
20
市统计局
县统计局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5分。
15
常德国调队
2
投资和重点
项目建设
固定资产投资:①增速15分。②总量5分。③结构10分,产业投资占比达全市平均水平计5分,每高(低)1%加(减)0.5分,最多加减5分。
30
市统计局
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市项目推进年考核结果折算计分。当年完成投资额达1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数量达10个(包括工业、农产品加工、物流、文化旅游项目,其中工业项目不少于5个),每增减一个加减2分。
40
市绩效办
市实事办
县实事办
县绩效办
11
就业创业和
社会保障
就业创业:省市下达的就业创业目标任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工作和去产能职工安置任务每项每少完成1%扣0.1分;城镇登记失业率超过4.5%,扣2分。新开工项目未及时足额缴存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发现1起扣1分;因欠薪引发到省市集访,或处置不力将矛盾上交每起扣1分。
全面小康推进工作:由市委小康办按全面小康考核结果折算加减分,最多加减5分。
不设基分
市委小康办
县委小康办
脱贫攻坚大会战:按照脱贫攻坚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50
市扶贫办
县移民局
10
省重点民生
实事
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特困移民解困避险搬迁安置、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安保设施建设、新增城镇就业、城市棚户区改造、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新增养老床位、新增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行政村配电网改造、孕产妇产前免费筛查等共12件实事。由市绩效办(实事考核办)按全市落实省重点民生实事量化考核方案考评后折算。
市公安局
县公安局
18
计划生育
按全市计划生育百分制考核办法考评。全市第1名不扣分,其它单位按与第1名的得分差距减半扣分。被省黄牌警告加扣3分。
市卫计委
县卫计局
一票否决项目
19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按市安全生产百分制考核办法考评。全市第1名不扣分,其它单位按与第1名的得分差距减半扣分。发生重大事故不得评良好及以上等次,发生特大事故或2起重大事故,评不合格等次。
25
市统计局
市商务局
县商务粮食局
县统计局
利用外资:①增速15分。②总量5分。
20
引进内资:①增速30分。②总量20分。
50
7
财政收入及
质量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①增速10分,低于7%,每低0.1%扣0.2分;低于6%,每低0.1%扣0.5分。②结构20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高于省市定目标的,每高0.1%扣0.5分;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每低0.1%加0.1分。
市统计局
市发改委
县发改局
县统计局
目标见附表
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环境整治: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任务每少完成1个扣1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每少完成1个行政村扣1分。效果不好每个扣0.5分。
市农委
市环保局
县农村办
县环保局
畜禽污染防治: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70%以上,每少1%扣1分;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100%完成关闭或搬迁任务,每少1%扣0.2分。有任务的区县市未完成生猪调出大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或收集贮存转运中心开建、县级或跨区域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成任务的,扣2分。
8
科技创新
科技投入:全社会R&D经费投入达到市定目标值计15分,每低1%扣0.25分。财政科技支出达到市定目标值计5分,每低1%扣0.1分。
20
市统计局
市科技局
县科工局
县统计局
目标值见附表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加值占GDP比重达23.5%计3分,每高(低)0.1%加(减)0.1分,最多加减2分;增速10分(最多加减3分);总量达市定目标值计满分。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目标值计5分,每低1%扣0.1分。
10
市食药
监管局
县食药工商
质监局
13
质量考核
按照质量工作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15
市质监局
县食药工商
质监局
14
公共文化
建设
①乡镇文化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上等级率达80%,每低1%扣0.5分;文化馆、图书馆上等级工作未达到省市定目标扣1分。
②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合格比例达50%(鼎城达60%),每少1%扣0.1分。
5
城镇带动大会战: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计15分(鼎城计10分),由市城镇带动大会战指挥部制订细则并组织考评后折算。棚改征拆、控违拆违工作,武陵各计5分,鼎城各计2.5分,由市房管局、市规划局按10分制考评后折算。
15
市住建局
市规划局
市房管局
县住建局
县房管局
城市管理:由市城管局制订细则并考核后折算。
10
水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比2016年每降低1%扣0.2分;辖区内地表水断面未达考核要求的,每少1%扣0.1分。水污染防治年度重点任务和项目每少完成1项扣2分。
工业危废及放射源管理: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现场考核基本达标的每家扣0.2分,不达标的每家扣0.5分。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含源单位每少排查1家扣0.2分;发生放射源失控或丢失情况扣3分。
5
市教育局
县教育局
计划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另行下达
16
公共卫生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治疗率达70%以上。每项每少0.1%扣0.2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未及时报告每起扣2分。武陵(含柳叶湖、经开区)、石门、西洞庭通过国省消除血吸虫病达标验收,其它区县市传播控制、传播阻断及急血控制不反弹,未达标扣2分。
20
知识产权及成果转化:发明专利申请量未达目标每少1%扣0.1分;专利行政执法案件在规定时限内结案率未达100%,每少1%扣0.2分。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未达到市定目标,每少1%扣0.5分。引进转化国内先进水平科技成果10项以上,少1项扣1分。
10
二、社会治理与民生保障(250分)
9
全面小康和脱贫攻坚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控制:发生Ⅳ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件),每起扣1分;发生Ⅲ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件),每起扣2分;发生Ⅱ级及以上级别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件),每起扣5分;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件)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上报的,每起扣0.5分;瞒报、谎报的,每起扣1分。
湿米粉提质工程:发现无证或违规生产湿米粉企业、行为每起分别扣2分、0.2分,未在规定时限内实现流通、餐饮环节预包装湿米粉全覆盖,每发现一起扣0.2分。
市畜牧局
县畜牧局
洞庭湖保护及水利建设:重要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重点区域河湖连通工程每少完成1项扣1分;中央、省、市水利项目建设任务每少完成1%扣0.1分;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增蓄专项行动每少完成1项扣0.05分。
市水利局
县水利局
河长制工作:完成大型水库年度退养任务;港口、码头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置年度任务;黑臭水体年度治理任务。每项每少完成1%扣0.1分。
30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县财政局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依法执收:执收工作中有违法违规、多收滥罚、敷衍规避等乱作为或不作为行为每起扣2分。偷税、漏税、收“过头税”,每起扣0.5分。
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列为红色警告区、橙色预警区、黄色提示区的分别扣4分、2分、0.5分(综合债务率或政府债务余额较上年每降低5%,少扣0.2分,红、橙、黄色区累计少扣分别不超过2分、1分、0.4分)。
35
市统计局
县统计局
园区攻坚大会战:按市新型工业化(园区攻坚)考核细则考评后折算。
30
市经信委
县科工局
4
农业发展
粮食安全:粮食产量稳定在前五年平均水平,每低0.1%扣0.1分。高档优质稻及经济作物面积比前三年平均数各增加10%,每少1%扣0.5分。市场绿色有机优质粮油产品供给率达到40%以上,每少1%扣0.1分。地方粮食储备轮换计划每少完成1%扣0.1分。
市城管局
县城管执法局
完美社区建设:由市民政局制订细则并考核后折算。
5
市民政局
县民政局
21
生态环保建设
土壤污染防治:查明土壤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及生活污染源分布情况,完成潜在污染地块排查,每少完成1项扣2分;完成土壤污染防治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每少完成1个扣0.5分。
60
市环保局
县环保局
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气比例达82%,每少1%扣0.1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不高于4.77,每高1%扣0.1分。以上优于全市均值的不扣分。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不高于70和49微克/立方米,每超1微克扣0.1分。2分。
10
市农委
市粮食局
市委改革办
县农村办
县商务粮食局
县委改革办
5
服务业发展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①增速15分。②总量5分。
20
市统计局
县统计局
第三产业增加值:①增速15分。②总量5分。
20
市统计局
县统计局
旅游业发展:按照旅游业发展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③发生广播电视播出及文化体育市场重大安全事故的,每起扣2分。国有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因保护不力,造成损毁、遗失或被盗的,每起扣2分;未及时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理到位的,每起扣1分。
5
市文体广新局
县文体广新局
15
教育事业
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未达标扣3分。规范职业(技工)学校(院)招生,发生买卖生源行为被省市查处的,每起扣1分,完成生源输送计划,每少1%扣0.1分,最多扣2分。
2017年区县市党委政府绩效评估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与计分方法
分值
市直数据采集
责任单位
县直工作推进或数据采集责任单位
备注
一、经济发展与重点建设(440分)
1
经济总量
及居民收入
地区生产总值:①增速15分,达到全市平均增速得基分10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增速最多加减5分。②总量5分,与上年相比,总量净增额最大的得满分,其它按与最大净增额的比重计分。(经济指标增速和总量得分计算公式见脚注,下同)
5
市卫计委
县卫计局
17
综治维稳
与禁毒
综治工作:按市综治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考评(含无上访村创建工作)。全市第1名不扣分,其它单位按与第1名的得分差距减半扣分。综治民调测评得分排全省60名以后的,每低10位扣0.5分。
不设基分
市委政法委
县委政法委
一票否决项目
禁毒工作: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任务未完成扣1分;发生涉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每起扣0.5分。
耕地管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未达到国家下达数的,扣2分;未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扣1分。未完成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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