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教初〔2006〕40号
继续教育实施方案
继续教育实施方案HOMEPAGE. Opening of the company's extranet, every employee in the company's various point access to information on the INTERNET network ... Nodes can be extended to 1000M, support shared communications andvirtual network technology, to form a local area network system. Wide area network access system should be applied according to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local area network system, and plant wide area network connections, including wide-area public networks,锦星乡中心校“十一五”(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实施教育部《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适应我乡基础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工程需要的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善于从事素质教育的高质量教师队伍,根据县教育局《“十一五”(2006年——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乡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教育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十六大关于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要求,把教师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面向全员、倾斜农村、突出骨干”的原则,积极探索开放、高效、灵活的教育培训模式,突出培训工作的时代性、创造性、实效性,用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武装教师,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从而建设一支可持续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时代特征的高质量的教师队伍,为巩固“两基”成果,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促进全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师资保障。
教师2006年工资套改制度
11年以上教体系统2006年工资改革政策和业务操作要点在职人员确定:(1)按现工资关系所在学校确定工改对象。
(2)2006年7月1日仍在册人员,后调外县市、自动离职、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和死亡人员等,按实际月份在原单位申报补发。
其中调外县市和自动离职人员的工资进档表单独归出,并注明原因。
(3)2006年7月份后从外县市、外系统调入人员按实际月份补发。
(4)行政、刑事处罚至2006年7月1日处罚期未满的人员不参加这次工资改革,待处罚期满后正式工作后,重新确定工资。
(5)2006年7月1日至本单位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前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可以先列为此次工资改革对象。
后按工改后受行政、刑事处罚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处理。
(汤浦、道墟、盖北)。
按实际月份计算补发额。
(6)2006年7月1日到龄后退休人员,先按在职人员套改,后再重新计算退休费。
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此次工资套改,不考虑原工资基数,而是推倒重来。
新工资结构由岗位工资、菥级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本次工资改革先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进行套改,工资中的其他部分暂不作变动(省汇编143页)。
(7)岗位工资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如副高级岗位执行7级岗位工资标准,中级职务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暂按所聘职务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套改岗位工资(省汇编143页)。
(8)薪级工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
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薪级起点。
(9)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
国家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
将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纳入绩效工资。
在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对经费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省汇编143)。
永委办发〔2010〕194号 - 中国永嘉
73
永嘉县企业民兵工作暂行规定
永政发〔2003〕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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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民兵、预备役建设暂行办法
永政发〔2003〕77号
75
永嘉县军民通用装备征用管理暂行办法
永政发〔2003〕76号
76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若干政策
永政发〔2003〕62号
77
关于修改《永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决定
下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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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试行)
永委办发〔2002〕109号
55
永嘉县村级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永委办发〔2002〕114号
56
关于建立健全乡镇驻片驻村干部计生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永委发〔2002〕162号
57
关于规范和完善行政性公告发布行为若干意见
永政办发〔2002〕82号
58
永嘉县重大审批事项联合审批暂行办法
63
永嘉县国有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2003年6月17日县政府令第23号
64
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决定
永委〔2003〕1号
65
关于纠正乡镇领导干部“走读”现象的暂行规定
永委办发〔2003〕174号
66
永嘉县国家工作人员末位调整待岗暂行办法
永委办发〔2003〕191号
67
永嘉县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实施细则、永嘉县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实施细则、永嘉县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实施细则
永政发〔2006〕127号
120
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
永政发〔2006〕153号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号
备注
121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6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2006]4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6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6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2006〕4号)各区县教委: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对2006年我市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本区县实际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2006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中小学整体办学水平的同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通过完善小学和初中入学办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保证社会的稳定,促进教育公平。
小学和初中入学工作必须落实政府管理责任,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任何学校不能通过文化课考试录取新生;坚持由区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负责制定、实施本区县小学、初中入学具体方案;坚持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依法提供相对均衡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水平;坚持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入学相关政策和措施(一)入学资格1.凡年满6周岁(2000年 8月 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
个别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由区县教委报经区县政府审定并报市教委备案,可适当推迟入学年龄。
2.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区县教委安排其到公办初中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3.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产权证或相关证明)就近入学。
4.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给予照顾。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6.06.28•【字号】浙教人〔2006〕142号•【施行日期】2006.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06〕142号各市教育局,省级有关部门,浙江大学:为做好2006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管理、实验人员的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通过职务评聘工作,激发广大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的工作热情,引导他们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育教学和管理队伍,为建设“教育强省”提供人才保障。
(二)按照《浙江省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宏观控制试行意见》(浙人职[1998]204号)精神,优化结构比例,科学、合理地设置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的岗位,切实转变用人机制,增强岗位意识和职责意识,强化岗位聘任,优化队伍结构。
(三)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
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是我省推进教育均衡化的难点和重点,各地要为长期在偏远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任教的教师的职务晋升创造条件,并制订相应的倾斜政策,在教科研业绩方面可适当降低要求。
农村学校教师的通过率原则上不低于城镇学校教师的通过率。
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工作,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时,必须有在农村或欠发达地区支教一年的经历;中心城市中小学教师,应有支援薄弱学校教学的经历。
(四)强化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认真考核申报对象的师德表现及教育教学水平、教育管理能力、实验辅助教学能力和履职情况。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6年宁波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6年宁波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6.03.06•【字号】甬教基[2006]55号•【施行日期】2006.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6年宁波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甬教基〔2006〕55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管委会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市科技园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直属学校:现将《2006年宁波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附件:2006年宁波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意见二○○六年三月六日附件:2006年宁波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围绕今年全市教育重点工作,引导学校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把学校德育工作做活、做细、做扎实,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构建以民族精神为根本,以人文建设为核心,以实践与活动为载体的德育新格局1.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召开全市第十三次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构建一个具有引领和指导作用的中小学德育工作体系。
开展好全国第三个“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及全市第十二个“爱国主义宣传周”活动。
印发《宁波市中小学生社会考察(实践、参观)推荐目录》,进一步挖掘节假日学生社会实践、参观考察等活动中的思想内涵。
各中小学都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在春游、社会考察等活动中,有重点、分层次地组织学生参观考察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积极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共建和谐家园”等主题教育活动,举办读书征文比赛及“我们的节日”方案设计评比,培养学生的民族认同感和自豪感。
积极开展以“敬廉崇洁”为主要内容的校园廉政文化教育,培育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念。
关于开展2012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中小学、幼教、特教各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小学、幼教、特教各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为促进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教教师不断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推进全市中小学课改工作和教科研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教、特教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二、参评学科1、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2、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3、幼儿教育4、特殊教育。
三、参评论文要求1、选题范围。
本次参评论文应依据各学科所提供的选题范围撰写(范围详见附件1)。
2、内容要求。
论文须从学科特点出发,聚焦课堂教学,推进素质教育;论文观点正确、鲜明,有较高的思想性和科学性;论文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真实反映本人教学课改实践。
属于理论探索方面的,要具有可操作性;属于教学或教改总结方面的,既要切合教学实际,又要有一定的理论深度,防止空泛议论。
案例分析须源于课堂,有借鉴意义。
3、论文格式。
论文一式三份,评审表一份;论文用A4纸打印,另加封面;封面左上方框内用五号楷字排放“2012年度宿州市××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字样,分中、小学,中学组请注明初(高)中;论文标题居中,三号楷字;作者姓名、单位依次放在标题下方,四号楷字;论文用四号宋体,书写顺序为:标题(二号宋体)、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及参考文献等;除已单独作出规定外,每篇论文3000字左右。
注意:除封面外,正文中不能出现作者的有关信息(如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等)。
四、评选程序1、论文评选分为初评、复评两个阶段。
初评由各县区教育局教研室、市直学校组织,复评由市教育局教研室组织。
2、各县区教育局教研室、市直学校应认真对上报论文进行初评,填写“2012年度宿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审表”(见附件2),并根据论文的质量排出顺序。
教育部废止的文件目录xls
文件名称 关于少数民族考生参加统考答卷问题的通知 关于仍按原办法供应出版中师选用教材的通知 关于中等师范学校教育学等课程教学用书的通知 关于聘请外籍学者为名誉教授的几点意见 关于聘请外籍客座教授的意见 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和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暂行规定 关于中等师范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中学在职教师系统进修期满颁发毕业证书问题的答复 关于中等师范学校学生学籍管理问题的复函 关于当前中小学教育几个问题的通知 关于中等师范学校学生守则问题的复函 关于出国攻读学位研究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关于试行《教育部部属高等院校、直属单位在国内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的工作细则》的 通知 关于扩大部属单位基建管理权限的通知 印发《关于加强小学在职教师进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中学在职教师进修大学本科课程有关问题的意见 印发《关于中小学教师队伍调整整顿和加强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试行《关于校际交流互换教师出国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关于为选拔出国留学预备人员进行外语水平测试的通知
国家教委 国家教委办公厅 国家教委 国家教委 国家教委 国家教委 国家教委 国家教委 国家教委 国家教委国际合 作司 国家教委 国家教委
教外来„1990‟552号 教考厅[1990]003号 教计[1991]197号 教高[1991]3号 教高[1991]7号 教师„1991‟2号 教师„1991‟8号 教督[1991]1号 教外办„1991‟226号 教外司来„1991‟827 号 教留﹝1991﹞63号 教考[1991]3号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关于解决中师学校学生助学金偏低问题的意见 关于省级教育学院设置本科专业审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始有计划地进行中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文化专业知识考试的通知 印发《关于制定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印发《关于促进成人高等教育联合办学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制止高等学校校舍建设中盲目追求高标准倾向的通知 关于简化中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评审程序的通知 关于中小学教师取得《专业合格证书》必须参加统一考试的函 关于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考试及格成绩与系统进修高师本科、专科单科结业成 绩相互承认问题的通知 关于中小学教师不实施《专业证书》制度的函 关于委托人民音乐出版社和南京师范大学主办《中国音乐教育》和《中国美术教育》 杂志的通知 印发《关于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试行专业证书考试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统计和教育管理信息工作的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试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意见》等两个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育系教育专业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印发《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调动工作时<专业合格证书>考籍转移的规定(试行) 》的通知 关于招收自费外国来华留学生的有关规定
永春县200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永春县教育局文件永教中[2006]13号永春县200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各中学:根据市教育局《泉州市 200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泉教中 [2006]13号文)精神,为做好我县200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考查:1、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实行“两考合一”,即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文化课考试合为一次进行,其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参加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2、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科为九个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其中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初二年)进行。
考试学科由泉州市教育局组织命题,试题的易难度按8:1:1的原则进行命题。
3、初中毕业考查科目为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四个科目考查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学校应做好学生考查成绩的记载。
二、报名、考试时间(一)报名时间: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升学考试及初二年地理、生物考试报名时间定于5月21-23日。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1、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2、初二年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三、考试有关事项1、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各120分钟,政治、物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各60分钟。
2、考试学科的成绩计算: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50分(英语试卷150分中含听力测试30分),其它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
考试的学科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
确定方法:按学科总分计算,小于60%为D级;大于或等于60%小于70%为C级;大于或等于70%小于85%为B级;大于或等于85%为A级;缺考、成绩为0分的不记等级。
3、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六个学科的考生成绩原始分不公布,只公布等级;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考生成绩公布原始分和等级。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2006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2006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6.05.26•【字号】甬教基[2006]175号•【施行日期】2006.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宁波市教育局关于2006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教基〔2006〕175号)海曙、江东、江北区教育局,有关直属普通中学:根据《宁波市教育局2006年工作要点》、《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精神,在认真总结我市2005年直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就2006年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直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的,结合我市城区中小学事业发展的实际,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遵循“四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我市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初中;有利于倡导素质教育的理念,切实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减轻部分学生过重负担,推进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有利于确保市区三江片初中教育管理体制调整期间的社会稳定。
二、基本要求(一)公办初中招生继续坚持“中学小学基本校校对口,相对就近;对口中小学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对口方案7月上旬见报)。
(二)根据教育部与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城区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学考试)升入初中的原则,民办学校和进行办学体制改革学校的招生也不得以文化课书面测试方式录取。
(三)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若自愿放弃升入对口中学的权利,而选择升入非对口学校,以后想转回对口中学,则该生不再视作服务区学生。
对选择升入非对口公办学校的学生,将通过行政等手段加以调控,这些学生初中毕业后将失去省一级重点高中定向保送资格。
(四)对2004年6月25日以后在同一区内小学之间转学或跨区转入非服务区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将由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其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永教初〔2007〕40号
永教初〔2007〕40号
关于公布2007年永春县小学生
美术、书法、手工制作现场竞赛结果的通知
各中心小学、实小、特教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美术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发现和培养艺术人才、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我县于2007年11月20日举行小学生美术、书法、手工制作现场竞赛。
现将获奖名单公布如下:
书法
手工制作
永春县教育局
2007年11月17日
抄送:县委教育工委、县委宣传部、县人大教科文卫与华侨工委、县政协文教卫体委、县教育督导室、县教师进修学
校,县有关领导,存档(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教育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的通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教育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7.06.01•【文号】教职成厅[2007]14号•【施行日期】2007.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教育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的通报(教职成厅[2007]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2006年,教育系统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大局出发,克服困难,充分利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大力实施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基本情况(一)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的材料统计,2006年,教育系统共培训3503.50万人次,其中引导性培训1563.50万人次,占培训总人数的44.63%;技能性培训1373.51万人次,占培训总人数的39.2%,转移后(进城农民工)培训566.49万人次,占培训总人数的16.17%。
与2005年统计数据比较,2006年教育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总数增加233.5万人次,技能性培训数量增加290万人次,表明2006年培训规模有所扩大,培训质量有较大提高。
培训量增幅较大的5个省是:山东、四川、新疆、福建、江苏;培训量减幅较大的省(市)是:吉林、河北、北京、江西、黑龙江。
2006年培训总量超过190万人次的省是:四川、山东、浙江、河南、陕西、江苏、湖南。
技能性培训数量超过60万人次的省是:山东、四川、陕西、江苏、浙江、湖南、广东。
(二)据对北京等26个省(区、市)(缺辽宁、河南、重庆、西藏和新疆)报来的数据统计,2006年,共有119,052所职业、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参与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其中,中等职业学校6912所,占参与培训学校总数的5.8%,占全国中职学校数约48%;乡(镇)村成人学校112,140所,占参与培训学校总数的94.2%,占全国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总数的67.55%。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内地普通中学西藏班(校)初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内地普通中学西藏班(校)初中招生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6.03.20•【文号】教民厅[2006]3号•【施行日期】2006.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民族区域自治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内地普通中学西藏班(校)初中招生计划的通知(2006年3月20日教民厅〔2006〕3号) 为做好2006年内地西藏班(校)初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6年内地西藏班(校)初中计划招生1825人,其中进藏干部职工子女175人。
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要精心安排部署,做好招生工作并协助学校做好新生入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内地西藏班(校)初中招生工作在教育部指导下,由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西藏全区统一测试、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数学单科最低分数线,统一调配生源。
对教育发展相对落后的阿里、那曲及边境地区的考生可适当降分录取。
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农牧民子女应达到招生计划总数的70%以上。
三、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1日。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要做好新生出藏时间安排,确保新生按时到校,确保学校按期开学。
各内地西藏班(校)在成都接新生时,可进行一次新生体检。
发现有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可退回西藏。
四、为确保内地西藏班(校)初中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招生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得调整;确有必要调整的,须报我部批准。
各校一律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允许招收自费生。
在新生录取工作中,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要严格把关,杜绝各种违纪现象发生。
五、新生入校后进行一年预科学习。
预科教学按我部确定的内地西藏班(校)初中预科教学计划和我部组织编写的内地西藏班初中预科教材组织教学,重点加强汉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4门主要基础课。
预科结业后与当地教学接轨,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
附件(略)。
长寿区2006年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
长寿区2006年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1、200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学生,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2、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住房和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入学。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以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小学毕业评价由各小学自行组织,质量监测由区教师进修校统一组织实施。
3、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其招生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和历史习惯在对口学校就读。
4、保障困境(残疾)儿童少年全面接受义务教育(长府发〔2018〕96号)。
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
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管中心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免学,教管中心力所能及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5、民办学校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科学确定招生规模,其招生方案经区教委成职教科审定备案后依法组织报名招生。
民办学校于5月10日起发布招生计划,6月20日起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从2006起,严禁任何民办学校招生与楼盘建设、销售挂钩,不得与楼盘新签订与学校招生名额相关的合同条款。
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等,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到指定学校就读。
各街镇中小学也要相应安排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7.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长寿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居住地,在划片学校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秋季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秋季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6.05.08•【字号】湘价费[2006]64号•【施行日期】2006.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秋季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06)64号)各市州、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0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学校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办法1、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学校学生(含县镇)除按本通知规定收取课本费(含音像教材费,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学生除外)、作业本费和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与学生接受服务情况选择收取寄宿费或搭餐费外,不得再收取基本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电脑教室学习费)等其它费用。
原经批准与社会投资者签订有电脑教室建设合同的,合同期满前的合理回报由学校在政府免杂费补助资金中支付。
2、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县外的其它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通道、沅陵、桂东、汝城、安化、新化、隆回、邵阳、城步、新田、江华、平江县农村义务教育,除按国家规定的“一费制”标准(每生每期农村小学96元、农村初中156元)和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及学生接受服务情况选择收取规定的信息技术教育费(电脑教室学习费)、寄宿费或搭餐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学校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向学生收取其他服务性收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不得向学生收费统一购买教学辅导材料和学具,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卧具。
二、其他地区学校学生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办法除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学校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外,其它地区学生的“一费制”标准,继续按课改地区与非课改地区、农村与城镇(城市和县城关镇规划区范围内)分年级分别核定。
强永中学章程
强永中学章程强永中学章程序言强永中学创办于年秋。
强永,时称永嘉场,原属永嘉县人民政府管辖,故最初校名为永嘉县第三初级中学,年秋更名为温州市第八中学,迁入张璁祠堂及阁老坦(学校现址)。
年月易名为温州市强永中学,年月,原永中镇中学及海滨一中在永中镇中上课的师生,并入强永中学,学校定名为温州强永中学。
年月,瓯海建县,学校先后更名为瓯海县强永中学瓯海区强永中学,年月,因区域调整更名为龙湾区强永中学至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管理,依法治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的文件内容及重要精神,以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名校址校名为温州市龙湾区强永中学(以下简称学校)英文表述为;住所地址为区街道普门村太师路号,邮政编码为;官方网址为:// 。
学校官方微信二维码为校名题字(题写)第三条单位性质学校为国有事业单位,隶属龙湾区教育局,依法具有法人资格。
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依法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学制三年。
学校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
学校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四条教育哲学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弘扬耕读文明,传承张璁博学明辩缘情制礼又忠良贞一清正自守的读书人品格,将学校的教育哲学确定为:智圆行方。
智圆行方,指知识要广博周备,行事要方正不苟,体现了儒学荀子的教育哲学思想,意思是唯有广泛地学习,才能使智慧通达,行为变得方正。
唯有行为方正,才能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才能使知识与行事相互交融,使思想道德达到圆融的境界,产生真智慧,养育真性情。
第五条办学理念基于学校的实际,根据智圆行方的教育哲学和耕以立身,读以明道的强永耕读文化传统,确定学校的办学理念为三学教育,读书立人。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2006年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2006年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2006年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2006年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6〕1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将文件转发到各中小学、幼儿园;请你们根据本区县实际,并结合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发的《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近期下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06〕6号)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本市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本市基础教育实行“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以区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的职责主要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并请各单位于3月28日前将《区县教育局安全组织机构表》(见附件2)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校后勤保卫处。
同时,请你们切实抓好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组织机构的建设工作。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好3月27日的“2006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并将本区县的活动信息于3月28日报市教委学校后勤保卫处。
市教委将组织力量在各区县自查的基础上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抽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2006年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意见(略)2.区县教育局安全组织机构表(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六年三月十六日——结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06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06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06.04.17•【字号】•【施行日期】2006.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06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兵团各师教育局,有关厅局教育处(中心):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教师〔2002〕24号)精神,今年将对自治区、兵团中小学各学科教师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
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于今年3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6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新教师〔2006〕3号)。
各地接到《通知》后,积极部署、安排本地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并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合理的建议。
为做好测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关于测试的学科在执行新教师〔2006〕3号文件已确定的各学段测试学科的同时,对信息技术、英语等学科的测试作如下补充和规定:(一)依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师教学方式的变革与转变,是课程改革和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要。
鉴于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和信息技术在学校课程所占比重增大的情况,决定此次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科目,新增小学和初中学段的科学和信息技术学科,高中学段的信息技术学科;(二)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参加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的测试;(三)小学英语教师参加初中英语学科的测试;(四)科学的学科测试代码为15,信息技术的学科测试代码为16。
二、关于测试的时间今年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时间统一改为8月19日。
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二00六年初中升学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哈教发[2005]73号
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二00六年初中升学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5.12.26施行日期2005.12.26文号哈教发[2005]73号主题类别中等教育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二00六年初中升学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哈教发[2005]73号)各区、县(市)教育(科)局,有关直属单位: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进一步加大我市中考改革的力度,更好地发挥省中考改革实验区的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就2006年我市初中升学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06年中考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和政治,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试卷分值各为120分(英语科试卷听力部分分值为30分);综合科试卷包括物理、化学两科,分值为140分(物理、化学各70分);政治科试卷分值为30分。
中考文化课总分为530分。
二、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考试形式均为闭卷,政治科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时仅允许带所学教材和考试说明)。
三、语文、数学、综合三科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外语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政治科考试时间为40分钟。
四、各科考试范围以《哈尔滨市2006年初中升学考试说明》为准。
五、根据哈教发[2004]2号文件有关规定,2006年中招体育考试测试项目为:身体形态(3分):身高标准体重;身体机能(7分):台阶试验;身体素质(5分):男生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二选一;女生立定跳远、仰卧起坐二选一。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教育局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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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教初〔2006〕40号
关于公布小学生语文能力竞赛结果的通知
各中心小学、实小: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课外阅读,提高语文素养,我县于2006年12月5日举行小学生语文能力竞赛,现将获奖者名单公布如下:
中年组
学校学生姓名指导教师
一等奖
桃城卧龙郑巧梅郑丽玲
实验小学杨伟勤林淑芬
达埔中心姚婧滢林绅建
二等奖
桃城榜头陈伟玲黄婉贞
蓬壶中心王泽铭王桂丽
锦斗中心徐若芩章德生
达埔中心叶玮琪康俊美
五里街仰贤林锦扬陈亚满
三等奖
岵山群力陈永军欧美巧
学校学生姓名指导教师苏坑中心张瑞燕陈金海一都中心叶萌吴开国玉斗中心康晓兰康丽云实验小学林锦河郑颖真东关中心陈鸿林郑晓燕湖洋中心郑圣平黄建荣仙夹中心陈伯盛陈小敏
高年组
学校学生姓名指导教师
一等奖
桃城中心林晓荣陈瑛瑜蓬壶中心陈东阳林淑清桃城中心林滨滨黄宝瑜达埔乌石刘贤鑫张文忠蓬壶中心王国政林巧玲湖洋中心郑婉茹黄建荣
二等奖
实验小学刘力帆康俊恋达埔中心林程婷曾桂花锦斗中心章燕玲李秋来锦斗长坑李捷玲李志培桃城中心曾馨邹慧明达埔中心姚晓仪郑华福实验小学蒋斯泽王燕珠东平中心李育芬陈丽芳石鼓上场鲁国颜佳莉黄明霞
学校学生姓名指导教师
三等奖
石鼓南湖郑小惠陈紫石羡
桂洋中心林栋焜吴春金
东关外碧陈思英陈安宜
五里街中心邱欣欣谢碧春
实验小学张锦程刘美花
湖洋桃源刘佳蓉郑金辉
仙夹中心王冉陈扬眉
五里街中心洪雯婷谢汉樱
下洋中心龙欣涂培源
呈祥中心黄儒灿黄琼花
玉斗中心康泽清康燕英
苏坑中心张瑞清张少鸿
一都中心冯骄蓉康素云
仙夹中心陈志江李丽娜
岵山中心李菁曾秀碧
桂洋中心林培威林月华
东关中心朱海瑛魏素娇
永春县教育局
2006年12月19日
抄送:县委教育工委、县委宣传部、县人大教科文卫与华侨工委、县政协提案文史办、县教育督导室、县教师进修学
校、县有关领导,存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