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及自动水消防设备技术协议范本 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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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
火灾报警及自动水消防设备
技术协议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方:
卖方:
设计方:
附件1 技术规范
1.1 总则
1.1.1 本技术协议书适用于XX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协议书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 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
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1.4 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与本技术协议书所引用的标准若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由买方确认。
1.1.4 卖方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由卖方负责分包/外购的设备需要具用600MW或以上机组的使用业绩,且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买方的认可。
1.1.5 卖方提供的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设备必须通过UL或FM或中国国家检测中心的检测认可,并有通过中国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且合格。
卖方所提供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备(包括灭火剂、报警控制系统)必须有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检验合格证书。
1.1.6 在合同签定后,买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
卖
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且不另外增加费用。
1.1.7 在合同签定后,卖方提供的设备及附件的规格、参数或配置如有变化时,应以正式通道及时书面通知买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将由卖方承担。
1.1.8 产品应在同容量机组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2台以上运行或定货业绩,并经过两年、已证明安全可靠。
1.1.9 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采用KKS标识系统,编码应明确标识于设备铭牌。
KKS标识系统采用买方指定的原则和方法,卖方对其唯一性、规律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扩展性负全责。
具体标识原则、方法和深度要求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上由买方提出。
1.2工程概况
1.3设计和运行条件
1.3.1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1.3.1.1 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厂址引用XX县气象站XXXX~20XX年的资料,其历年气象特征值如下:
多年年平均雨量:1506.5mm
历年年最大雨量:2173.8mm
历年年最小雨量:942.0mm
历年日最大雨量:343.1mm
历年一小时最大雨量:100.1mm
历年十分钟最大雨量:31.4mm
多年年平均风速:2.3m/s
历年年最大风速:30.7m/s
历年瞬时最大风速:>40.0 m/s
多年年平均气压:1012.2hPa
多年年平均气温:21.6℃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8.6℃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0.5℃
多年年平均绝对湿度:21.5hPa
多年年平均相对湿度:79%
多年平均年蒸发量:1948.9mm
历年最大绝对湿度:38.4hPa
历年最小绝对湿度:1.9hPa
历年最小相对湿度:12%
多年平均年雷暴日数:48.5d
多年平均年大风日数:2.6d
多年平均年降水日数:176.9d
多年平均日照时数: 2134.1d
多年平均年雾日数:10.1d
历年年最多雾日数:24 d
云澳海洋站近41年的海水温度的平均值是21.2℃。
1.3.1.2 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g;本工程主要建(构)筑物抗震措施按9度设防。
1.3.1.3 电源条件:
中压系统暂定为一级电压6kV、三相、50Hz;额定值200kW及以上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6kV,
额定值200kW以下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380V。
电源频率: 50 Hz 直流控制电源电压: 110V
1.3.2 环境条件
1.3.
2.1 安装条件:安装在集控楼、主厂房、锅炉房、转运站等室内或室外。
1.3.
2.2 温度:5℃~35℃
1.3.
2.3 主厂房、集控楼室内地坪标高:5.3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
1.4 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1.4.1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20XX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9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XX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20XX年版)
《惰性气体IG-541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DG/TJ08-306-20XX,J10112-20XX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XX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 16280-20XX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17-94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5000-2000
《火力发电厂厂内通信设计技术规定》 DL/T5041-1995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 DL/T 5153-20XX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定》DL/T 5136-20XX
《火力发电厂电子计算机监测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NDGJ91-1989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XX
1.4.2 技术条件
1.4.
2.1 卖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上述范围不仅应包括说明及图纸所示的主要设备及项目,而且只要是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用的所有设备、配件均应包括在本合同范围之内。
1.4.
2.2 卖方需负责本工程消防系统的设计和开通调试,培训买方的操作及维护人员,并负责一年的免费设备维修保养(免费维修保用期由系统交付买方使用开始)。
输煤系统和露天布置模块箱使用不锈钢,防护等级为IP56,所有露天布置的警铃、手报,消防插孔采用防水型。
1.4.3 本工程消防报警应由以下部分组成: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划分为以下七个区域(具体划分报警区域待设计联络会时确定,本次划分仅为参考):集中火灾报警控制柜(共二面)布置在本期单元控制室,采用柜式安装。
A列外及GIS为一区;#3、#4机主厂房分别为二区、三区;集控楼为四区; #3, #4机锅炉房分别为五区、六区;脱硫岛区域为七区。
3~4号机组主机分区范围:
. 一区范围:500kV GIS、主变压器、起动/备用变压器和高压厂用变压器等;
. 二区范围:#3机主厂房各层、电子设备间、380/220V配电室、电缆夹层、电缆桥架、电缆竖井、6kV配电室、MCC控制中心、锅炉等离子点火间、高压变频器间、汽机油系统、除氧煤仓间、C8栈桥等);
. 三区范围:#4机主厂房各层、电子设备间、380/220V配电室、电缆夹层、电缆桥架、电缆竖井、6kV配电室、MCC控制中心、锅炉等离子点火间、高压变频器间、汽机油系统、除氧煤仓间等);
. 四区范围:集控楼各层、单元集控室、电子设备间、继电器室、电缆夹层、电缆桥架、电缆竖井、UPS配电室、蓄电池室、直流电源室等);
. 五区范围:#3锅炉房各层、锅炉本体燃烧器区、锅炉房各层架空桥架、引风机油系统、#1联合车间各层、#3柴油机房、#3电除尘本体、#3机脱销系统等);
.六区范围:#4锅炉房各层、锅炉本体燃烧器区、锅炉房各层架空桥架、引风机油系统、#2联合车间各层、#4柴油机房、#4电除尘本体、#4机脱销系统等);
.七区范围: #3~#4机脱硫系统、灰库及配电室等;
本期工程火灾报警系统按一类防火建筑进行设计,系统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控制中心设在集控室;系统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和联动控制系统。
另外,厂房占地面积大,重要设备多而且又分散,所以应在相应的地方放置全中文操作面板,不但可以显示报警系统的相关信息,也可以作2~5个点的联动操作及显示,使火灾发生时能及早控制相关设备和疏散相关区域的人员。
初步考虑在脱硫系统控制室另设一台控制主机,与集控室控制主机通过网络线(光纤)相联;另外本期火灾报警系统应具有与其他系统相联的接口。
1.4.4 消防报警系统组成部分:
a.智能式消防系统控制主机
b.消防联动柜
c.消防专用通讯电话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d.操作和显示终端
e.各类智能及非智能型火灾探测器
f.各类联动及监察功能模块
g.警铃及手动破玻按钮
h.气体灭火主机
i.气体灭火就地手动执行器、气体释放声光报警器、气体释放灯及灭火控制箱
1.4.5 消防报警系统功能要求:
1.4.5.1 消防报警系统设计使用寿命为30年,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
1.4.5.2 消防报警系统采用分布智能控制主机,主机负责处理从智能探头及功能模块传来的已判断的数据,并作出正常的报警及故障判断。
1.4.5.3 控制面板上有不少于80个的字符,可显示报警状态(火警或故障)、报警点具体位置及尚未确认的事件数量,并可显示系统的时间。
1.4.5.4 各主要联动控制设备都可通过联动柜上的按钮进行手动启/停。
1.4.5.5 系统应设有至少两级的密码保护(五个字符),以对应于一般操作人员和拥有可修改软件,更改密码等权利的高级管理人员。
1.4.5.6 本系统应是智能型消防控制中心报警控制器,内置多级微处理器和存储系统,系统的软件、数据,编程输入后,可通过主机面板上键盘操作,如主机板上的主CPU损坏时,可旁路到备用或上级的CPU上,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或因主电源及备用电池断电时,所有资料不会消失。
1.4.5.7 各主机必须采用插件式架构,以便各回路数可续步扩容,预留的回路卡扩容空
间为提供回路卡总数量的10%,另外各个回路需备用20%的点数余量,以便就地扩容,各分区均使用独立的回路干线。
1.4.5.8 各消防控制机必须能执行跨机联动,无需依靠上级电脑执行有关联动命令,以提高可靠性。
1.4.5.9 可以在主机上对每一个探测器根据不同位置进行灵敏度设定。
1.4.5.10 报警及联动控制设备接入报警控制器的总线回路中,各总线均采用环形连接方式,以保证在回路开路(如故障、维修及进行局部装修)下该回路中的探测器仍能正常报警。
每回路配有一路DC24V电源供给消防联动控制对象使用。
1.4.5.11 系统应具有自检和巡检功能,能对系统内每个回路的地址点同时巡检,测试其工作状态。
1.4.5.12 系统具有环境自动补偿功能。
主机可储存1000个以上历史资料,而中文中央图形显示装置可储存超过3000个历史资料,各资料均显示出日期及时间以便翻查。
此资料可通过主机面板显示出来,亦可经打印机出来作为记录。
1.4.5.13 系统上必须配置具有隔离作用的模块以防事故扩大化。
1.4.5.14 系统上配置具有与其它消防主机相连的接口,接口方式和设备待定。
1.4.6 消防自动报警控制主机及外围设备
1.4.6.1 主机
1.4.6.1.1 应是智能型消防控制中心报警控制器,内置微机处理器和储存系统。
1.4.6.1.2 当火灾发生时,探测器进行就地分析后发生报警信号,送入火灾报警控制机上进行确定,经确认后作出有关联动控制。
输出信号可以采用由输入信号控制的方式,在需要的地方增设时间延迟开关,此功能须以软件来控制。
1.4.6.1.3 消防报警控制主机面板上带有:
(1)LCD显示屏(不少于80字符)
(2)显示报警区域
(3)显示报警探测器详细位置
(4)显示报警探测器工作情况隔离、故障、报警后复位
(5)当故障时能显示故障的类型
(6)显示联动设备开关情况
(7)手触式按钮
(8)系统自检
(9)灯号测试
(10)信号蜂鸣终止
(11)输入系统参数及联动程序
(12)闭锁及恢复部分设备
(13)系统资料查询
(14)系统电源直流及交流故障状态指示
(15)报警信号
(16)系统故障报警及故障蜂鸣
1.4.6.1.4 消防报警控制机需带有电池及电池充电器,控制板必须装有充电器和密封的干电池备用,以供整个系统使用,备用电池的容量可维持24个小时的正常操作及1小时报警时间。
联动用的DC24V电池分开配备。
1.4.6.1.5 全厂系统总线采用光纤;回路信号总线采用NH-RVVP 耐火屏蔽总线,回路无中继设备的传输距离不小于2000米。
1.4.6.2 操作和显示终端
1.4.6.
2.1 硬件:工控机,Pentium V2.0G以上,21英寸LCD彩色显示器,光驱DVDROM;主机可升级。
另配备激光彩色打印机及UPS电源,硬盘不小于80GB,16XDVD光驱,带有USB接口及UPS电源。
1.4.6.
2.2 软件:
1.4.6.
2.2.1 显示功能:
(1)显示报警点和监视点的状态变化、日期和时间等信息。
(2)系统状态的彩色图象显示。
(3)系统框图显示。
(4)每分区的建筑平面。
(5)对设备类型和状态的彩色符合显示。
(6)操作指令和信息的动态指示。
(7)操作人员可以获得关于报警分区的详细情况:如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级别资格,可做相应的操作:如确认报警、消音、系统复位,并作相应记录。
1.4.6.
2.2.2 屏幕可在现场编辑。
1.4.6.
2.2.3 可接鼠标控制。
1.4.6.
2.2.4 屏幕输出打印。
1.4.6.
2.2.5 所发生的一切变化记入终端存储器,以便于将来可生成各类报告,报告及打印信息均以中文表示。
1.4.6.
2.2.6 全中文操作菜单,所有地址均使用中文显示。
1.4.6.3 消防联动柜
1.4.6.3.1 联动台至少有如下手/自动控制及返回功能。
手动功能通过按钮以总线方式显
示。
(1)消防泵及消火栓的控制及反馈信号。
(2)水喷淋及水喷雾泵的控制及反馈信号。
(3)正压风机的控制及反馈信号。
(4)雨淋阀的控制及反馈信号。
(5)防火卷帘控制及反馈信号。
(6)气体灭火控制系统的有关指示信号。
(7)排烟风机的控制及反馈信号。
(8)排烟阀及空调系统的控制及反馈信号。
(9)应急电源工作及返回信号。
(10)消防广播动作信号。
在各类消防值班室及重要设备间(如泵房、主变电值班室、电梯机房等)设有火警电话分机,在消防控制室内设有城市119专用火警电话,以保证火灾时的消防通讯。
1.4.6.4 探测器
1.4.6.4.1 所有带地址码感烟、感温探测器应置于同一智能底座(采用底座编码的方式)上,当有需要更换探头型时,底座无需更换,当探测器拆离底座时,探测机会显示故障状态。
探测器底座应有故障及短路隔离功能,以便能很迅速确定总路短路的位置。
1.4.6.4.2 所有带地址的探测器均使用软件编址方式。
1.4.6.4.3 判断火灾的功能下放至各探测器内带微处理器(CPU),无需再依赖主控机对各个探测器的感烟温度进行集中分析,各探测器能针对不同的场地设定其灵敏度参数。
探测器上应有LED,当此探测器探测到火警时,LED必须启亮显示火警。
1.4.6.4.4 探测器有预报警和环境参数补偿功能。
采用可恢复模拟量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
1.4.6.4.5 探测器应符合下列环境条件:
温度:-20℃~+70℃
相对湿度:≤95%(不结露)(适用于海边的潮湿环境)
1.4.6.4.6 探测器应有抗电磁干扰能力,在10Hz~1000Hz的环境下,抗电磁干扰能力达50v/m。
1.4.6.4.7 感烟探测器应具有防虫结构。
1.4.6.5 手动报警器
1.4.6.5.1 带有独立的地址码,可直接接入探测回路。
1.4.6.5.2 手动报警器应符合下列环境条件。
温度:-25℃~+70℃
相应湿度:≤95%
1.4.6.5.3 玻璃击碎能自动启动报警。
1.4.6.6 功能模块
1.4.6.6.1 每个功能模块须带有独立地址码及智能功能,可直接接入探测回路或控制回路中。
1.4.6.6.2 其信号传送到报警控制机时,此系统能分辨监控对象的地点和类型。
1.4.6.6.3 监视模块用于就地设备状态监视。
1.4.6.6.4 监控模块用于就地控制设备动作.
1.4.6.7 联动用充电器及后备电池
1.4.6.7.1 消防联动用的DC24V电源由消防系统卖方提供。
1.4.6.7.2 电池组的容量可维持系统24小时之正常操作及1小时报警状态使用。
电池组使用免维护电池。
1.4.6.7.3 充电器内须有进线熔断器。
1.4.6.7.4 充电器面板上有电流表、电压表、快速充电开关、交流和直流电源指示灯、故障指示灯。
1.4.6.8 警铃
所有警铃为直径150mm红色并为低耗电量,工作电压为24VDC的型号。
1.4.6.9 消防电话
1.4.6.9.1 总机
有用作选定各内部固定电话机及各层电话插孔地址的按钮:外接电源为220VAC/50HZ单相供电:有独立后备电源或与消防系统共用24VDC后备电源。
1.4.6.9.2 固定式消防电话分机
消防分机听筒一经提起,总机即有声光信号显示,在按下此内部电话的选择按钮,总机、分机有声信号通知接听,消防电话为台式或挂墙式。
1.4.6.9.3 消防电话插孔
当手提式电话插入插孔,主机上即有声光信号显示,在总机上按下相应的选择按钮,即可通话。
每层、每段所有的电话插孔共用一个地址,电话插孔面板美观,并有“消防电话”字样。
1.4.6.9.4 手提电话
美观轻便,便于携带,并应具有防水功能及电话插孔相配的插头。
1.4.6.10 消防系统联动及控制要求
1.4.6.10.1 当报警信号经消防中心确认后,启动该分区及相邻分区的警铃后,延时15秒启动消防广播;其余各层或各分区由消防中心的值班人员根据现场火情的发展启动警铃和播出消防广播。
1.4.6.10.2 上述情况发生时,自动停止该区域内(或该层)的空调系统(包括新风口)、通风系统等。
自动开启该层的楼梯前室外及消防电梯前室送、排风,并开放该楼层的正压送风机(若有)。
1.4.6.10.3 消火栓按钮的选用应按照最新规范的要求。
1.4.6.10.4 喷淋泵控制由报警阀和水泵出口处压力开关启闭。
喷淋头爆炸后,管网压力下降,压力继电器和水流指示器动作,并将信号发给消防控制主机,延时30秒后自动开启喷淋泵。
1.4.6.10.5 水流指示器动作时给消防中心信号显示该防火区域在灭火。
1.4.6.10.6 任何区域发生火灾时,消防中心发出指令,所有电梯降至首层,仅消防电梯供消防人员使用。
1.4.6.10.7 若某空调系统负责的区域内如有探测器、手动报警器及水流指示报警器,经确认火灾后,则自动停止该区域内的空调系统(包括新风机)、通风系统。
1.4.6.10.8 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门内外各设感烟、感温探测器,当其中一个探测器报警时,自动控制防火卷帘门降至离地面1.5m~1.8m处,经消防中心确认,发出指令后自动控制防火卷帘门降至底部。
防火卷帘门内外应设置手动升降按钮。
1.4.6.10.9 消防中心应对消防泵、喷淋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的运行,故障信号在联动柜上均有指示等显示,并有手动控制启停开关,对消防、喷淋稳压泵在联动柜上有运行,故障LED指示灯。
1.4.6.10.10 应能通过编程实现两点报警驱动的控制方式(用于气体灭火系统):
气体防护区内设置两种类型或两组同一类型的探测器进行复合探测,而气体灭火控制主机应在两种不同类型或两组同一类型的火灾探测器均检测出保护场所存在火灾(报警信号由报警主机功能模块送入气体控制主机),即主机应接受到两个独立的火灾报警信号后才能
发出释放气体灭火剂的指令(根据人员疏散的要求,宜延迟启动,但延迟时间不应大于30S),在延时阶段,报警主机自动(通过功能模块)或手动(通过联动柜上按钮)完成对空调、轴流风机、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阀的联动控制。
1.4.6.11 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功能要求:
1.4.6.11.1 系统配置:
根据电厂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在集控室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主控制机及广播中心,实现对全厂的火灾应急广播系统的联网。
在集控楼、输煤区域、电除尘等区域设置扩大机和火灾应急广播分中心。
火灾应急广播中心由麦克风,操作控制面板、控制回路组成。
火灾应急广播分中心由麦克风,操作控制面板、控制回路、扩大机组成,扩大机容量为同时广播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倍。
安装在室内吊顶上、墙壁上的扬声器配有闪灯,当进行火灾广播时,闪灯同时闪烁。
安装在汽机房,锅炉房,输煤栈桥,输煤转运站区域的扬声器采用防水防尘型号角式扬声器,防护等级为IP67;安装在油泵房、制氢站的扬声器采用防爆型号角式扬声器,防护等级为IP67。
1.4.6.11.2 系统功能特点:
在集控室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主控制机及广播中心及各火灾应急广播分中心均可以实现全厂各区域的广播。
当火灾发生时,火灾报警系统按照规范要求自动接通报警区域的扬声器。
1.4.6.11.
2.1 广播中心
自带麦克风、控制按键,产生低电平音频信号,并将此低电平音频信号传输给扩大机。
最大传输距离1500米
1.4.6.11.
2.2操作控制面板
操作控制面板可以任意组合使主控制机具有自动/手动操作功能,系统可通过程序控制联动设备,也可由控制面板进行手动控制,达到对报警区域的消防广播。
1.4.6.11.
2.3 分区
通过控制模块设置各个消防广播分区(对应相应的报警区域),可以实现对各个消防广播分区的控制、操作、显示。
1.4.6.11.
2.4 扬声器的设置及功能特点
1.4.6.11.
2.4.1 防水型号角式扬声器
在汽机房,锅炉房,输煤线桥,转运站区域设置防水型号角式扬声器,防护等级为IP67。
在以上场所会存在大量的灰尘,有时对厂房进行冲洗也会产生大量的水雾,因此选择了防护等级为IP67的号角式扬声器。
1.4.6.11.
2.4.2 防爆型号角式扬声器
在油泵房、制氢站区域设置防爆型号角式扬声器。
防爆等级为Class1,Division1,GroupB,C and D,防护等级为IP67。
由于油的挥发,在油泵房区域的空气中会存在大量的油雾粒子,当油雾粒子的浓度达到相应的数值后会有爆炸的危险,因此选择了这种防爆等级为Class1,Division1,GroupB,C and D,防护等级为IP67的号角式扬声器。
1.4.6.11.
2.4.3 吸顶/壁挂式扬声器
集控楼、除尘除灰控制楼、翻车机动力中心、翻车机控制室、输煤综合楼、继电器楼、材料库等室内区域设置吸顶/壁挂式扬声器。
声光配合在一起使用,工作人员可以及时的使用周围现有的灭火设备对火灾进行控制、扑救。
1.4.6.11.4 系统供电
系统工作电源均为AC 220V 50Hz,主电源为系统提供电子整流电源;配有双速率电池充
电器用于电池的充电;具有防止电池过度放电功能;具有过载保护功能。
1.4.6.11.4 防护特性
模块采用封闭结构设计,有很好的防粉尘积聚,防潮湿特性。
另外,考虑到电厂经常冲洗地面、墙面的特点,要对模块进行了二次特殊保护,即将所有模块安装在防水结构的模块箱内。
1.4.6.12 外储压式FM200气体消防灭火盘
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应能接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控制信号,并具备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就地手动执行器、机械应急操作机构、气体释放声光报警器、气体释放灯等应通过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合格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就地手动执行器应包括:手动/自动选择器(选择器上的手动和自动位置应有明显的标识)、手动启动按钮、紧急停止开关。
气体释放声光报警器、气体释放灯、手动/自动选择器、手动启动按钮、紧急停止开关等数量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气体消防灭火盘的功能如下:具有线路故障监视、系统故障监视,警报监控、外部设备操作显示、系统消音、警报消音、警报启动、系统复位,区域设置等功能;发生火灾时,其中单一探测器报警后,设在该保护区域内的警铃将动作,而当两个探测器都报警后,设在该保护区域内外的蜂鸣器及闪灯将动作,经过30秒延时后根据和对应保护区域的区域选择阀,使气体沿管道和喷头输送到对应的指定的保护区域灭火。
一旦气体释放后,设在管道上的压力开关会将药剂已经释放的信号送回控制盘或消防控制中心的火灾报警系统。
而保护区域门外的蜂鸣器及闪灯,在灭火期间将一直工作,警告所有人员不能进入保护区域,直至确认火灾已经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