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之家财产保管制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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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小学留守儿童之家财产管理制度
一、管理办法
(一)分类编号,登记建账。
根据财产种类繁多、规格不一的特点,按照一定的标准,把财产分为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三大类,固定资产不论是购入、自制、调拨的,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编号,逐项登记、造表册。
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分类账及明细账。
坚持每月底会计根据保管员的验收入库单及报销单登记入账,做到账物相符。
(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用量较大,又要保持一定的库存数量。
(三)建立《库存材料明细账》,进行核算管理,月底会计与保管员核对余额,并互相签字负责。
(四)购物验收制度。
凡购进货物,需带实物和发票经保管员验收登记签字,领导审批,出纳才能付款,以防弄虚作假。
(五)领发登记制度。
凡领物必须办理领物登记手续并签字,以明责任,防止财产的漏洞和遗失,掌握财产的去向及用途。
(六)保管责任制度。
各组室需要的办公用具和必需的工具,学生的课桌凳,玻璃等均应在期初办理交接手续。
把保管责任落实到班组、室及个人。
(七)赔偿制度。
凡是损坏、遗失者,决不姑息迁就,一定照价赔偿。
(八)财产主要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时间较长,单位价值较大,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物质资料。
1.认定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为:
(1)使用时间在1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上;耐用时间1年以上的成批种类财产(如课桌椅、图书、录相带、录音带和磁卡等)。
2.固定资产的分类一般为:
(1)房产;
(2)家具设备:办公桌椅、课桌椅、柜架、实验桌椅、会议桌椅、沙发、床铺等;
(3)教学设备:教学仪器、标本、模型、微机、电教设备等;
(4)图书(包括声像资料);
(5)文体设备:体育器材、乐器、服装等;
(6)办公与事务用品:电气设备、打字机、速印机、复印机、计算器等;
(7)生产劳动设备,指机械和工具等;
二、具体措施(财产的管理)
(一)开学初实物保管员对本室的财产进行订记;建帐造册。
(二)各班主任、全体学生有保管本室财产的义务。
(三)管理员对本室财产有直接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四)建立电视机、DVD使用订记制度。
教师和学生对电视机、DVD使用后要自觉订记。
(五)若教师或学生因人为的造成财产破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
(六)教师或学生造成财产破坏或丢失的要自觉赔偿。
若财产破坏或丢失后不自觉诚认的,经学校查出后要加倍赔偿。
若财产破坏或丢失后查不出的,由班主任和本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赔偿。
希望各班主任和全班学生互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