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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是为一些特定的重大疾病与手术如心肌梗塞、恶性肿瘤、糖尿病、尿毒症、四肢瘫痪、脊髓疾病、严重烧伤、心脑血管疾病、爆发性肝炎、重要器官移植手术、冠状动脉绕道手术、主动脉手术等所引起的高额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险保障并采取定额给付方式的保险合同是一种最具市场潜力的险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重大疾病保险合同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1】保险合同构成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第二条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合同撤销权第三条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时收回保险单并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第四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保险费的垫交第五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合同效力的恢复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投保人缴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保险责任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一)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二)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一)因意外伤害而致身体高度残疾或(二)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致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交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责任免除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患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三、在合同订立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四、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五、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六、罹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八、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九、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内患重大疾病发生第一款情形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第九款情事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发生其他各款情形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2024年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

2024年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

2024年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重大疾病保险合同范本一、保险范围本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需承担的医疗费用,如确诊为既定的重大疾病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二、保险期间和保险金额1.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

2. 保险金额为人民币(以下简称“保险金额”)【具体金额】元整。

保险金额依照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种类给付。

三、免责事项1. 被保险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在保险合同解除的同时不承担任何保险给付:(1)故意造成重大疾病的;(2)自杀或者自杀未遂的;(3)滥用药物、酒精或其他药品的;(4)醉酒或者酗酒的;(5)利用非法手段、非法手段进行的活动或者怠于监管的。

四、费用支付方式本合同的保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缴纳。

如未按照约定方式支付保费,本公司有解除本保险合同的权利。

五、投保申请及核保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如实告知健康情况,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且保费不予退还。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核保结论为同意承保时,方可生效。

六、保险金给付1. 保险公司收到必要的索赔资料后,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

2.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因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而产生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应向本公司提供医疗费用原始证明和相关资料。

3. 保险公司在审核通过后,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将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

七、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再对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服务。

八、争议解决本合同的履行及内容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至本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以上为本合同的全部内容,若您同意以上内容,请签字盖章确认。

【保险公司名称】【日期】。

金融合同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7篇

金融合同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7篇

金融合同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7篇篇1一、合同概述本金融合同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投保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保险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权益,保障甲方在特定重大疾病发生时获得经济支持。

二、合同主体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身份信息)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保险公司三、保险标的本合同的保险标的是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如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四、保险金额与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保险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重大疾病定义及给付条件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恶性肿瘤;2. 急性心肌梗塞;3. 脑中风后遗症;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甲方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有上述重大疾病,乙方将按照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六、保险费用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七、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权利:(1)在保险期间内,如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得保险金;(2)对乙方的理赔决定存在异议时,有权向乙方提出申诉。

义务:(1)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2)如实告知乙方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项;(3)在保险期间内,如有影响保险金请求权的重大事项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权利:(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保险费用;(2)对甲方的理赔申请进行调查、核实。

义务:(1)在甲方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2)对甲方的理赔请求进行及时处理;(3)对甲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范本

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范本

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重大疾病定期保险服务,为明确双方权益,特订立此合同。

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乙方的健康权益,为乙方提供因患重大疾病而产生的经济风险保障。

二、保险标的1. 本保险适用于乙方在保险期间内首次确诊的重大疾病。

2. 重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癌症、心脏病、中风等,具体以甲方列明的《重大疾病列表》为准。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期间1. 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

2. 保险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四、保险费用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保险费用。

2. 保险费用为人民币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如:年付、半年付等)。

五、保险责任1. 在保险期间内,如乙方首次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甲方将按照保险金额给予乙方一次性赔付。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理赔申请进行调查和核实。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可在保险期间内被解除或终止。

2. 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申请解除、保险期限届满、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等。

3.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处理未了事项。

七、免责条款1. 本合同规定甲方不承担的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在保险期间前已经患有的疾病或症状;(2)乙方因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与危险活动导致的疾病或伤害;(3)乙方因酗酒、吸毒等行为导致的疾病或伤害。

2. 乙方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甲方其健康状况和相关情况,如乙方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八、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新5篇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新5篇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新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重大疾病保险事宜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重大疾病保险事宜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甲方在罹患重大疾病时得到经济上的支持和帮助。

二、保险标的本合同保险标的是甲方的生命健康。

甲方在保险期间内,经医院确诊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1. 保险金额:甲方选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 保险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四、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间内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承担保险责任。

2. 甲方经医院确诊罹患重大疾病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3.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并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核定。

五、重大疾病定义及认定程序1. 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癌症、心脏病、中风等(具体疾病列表详见附件)。

2. 甲方罹患重大疾病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结合医院诊断证明,对甲方是否罹患重大疾病进行认定。

六、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2.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风险状况调整保险费率。

3. 甲方应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得随意解除。

2. 甲方在保险期间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 本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如甲方需要继续投保,应在保险期满前与乙方协商续签事宜。

八、争议处理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范本5篇

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范本5篇

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保险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为自身及其家庭成员购买乙方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险,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因重大疾病所产生的风险保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合同当事人甲方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乙方为保险人。

被保险人指甲方自身或其指定的家庭成员。

第二条保险合同名称及类型本合同名称为“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

本合同类型为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第三条保险金额与保险期限一、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具体金额由甲方根据需求选择并支付相应保费。

二、保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满_____年止。

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记载为准。

第四条保险责任一、乙方承担下列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若甲方初次确诊患有本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乙方将按照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予甲方。

二、重大疾病定义及认定标准按本合同所附的《重大疾病认定标准》执行。

第五条除外责任一、因下列原因之一导致甲方患病或身故的,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1. 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及并发症;2.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3.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4.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具体除外责任以本合同所附的《除外责任条款》为准。

第六条保险费与支付方式一、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保险单。

二、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解除与终止一、合同解除:双方均可以书面形式要求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后,乙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退还未到期保费。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新4篇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新4篇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新4篇全文共4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新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对健康保障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中,各种慢性疾病和重大疾病的发病率逐年增长,预防和治疗这些疾病所需的费用也越来越高,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们对健康保障的需求,保险公司推出了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为人们提供了更全面、更便捷的保障方式。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一旦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保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额。

与传统的健康保险相比,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优势:首先,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赔付快速。

一旦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保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立即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帮助被保险人及时应对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这种快速的赔付方式可以有效减轻被保险人和家庭的经济压力,让被保险人及时得到治疗和疗养,提高治疗效果。

其次,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保障全面。

传统的健康保险往往只覆盖医疗费用,而重大疾病的治疗和康复需要涉及到很多其他方面的支出,如住院费用、手术费用、康复费用、误工费用等。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在赔付范围上更为全面,不仅覆盖了医疗费用,还包括了康复费用、误工费用等,确保被保险人能够全面、周到地得到保障。

再次,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保费低廉。

由于重大疾病的赔付风险相对较高,传统的重大疾病保险往往保费较高,有些人可能难以承担。

而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的保费相对较低,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保障方案,灵活打造符合自己需求的保障计划。

最后,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灵活便捷。

传统的重大疾病保险往往有固定的保障期限和保险金额,不够灵活。

而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需求和风险状况进行灵活调整,包括保障期限、保险金额和赔付方式等方面,确保被保险人能够获得最合适的保障。

2023年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样本

2023年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样本

2023年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样本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投保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保险人):[乙方保险公司名称]公司地址:[乙方公司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有意向乙方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乙方同意承保,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重大疾病保险事宜上的权利与义务。

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是指合同中列明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癌症、心脏病、中风等。

合同旨在保障甲方在发生上述重大疾病时能够得到经济上的支持和医疗上的保障。

二、保险期限与保险金额1. 保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终止日期]止。

2. 保险金额:人民币[保险金额]元。

三、保险责任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间内经医院确诊罹患合同中列明的重大疾病时,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保险金主要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以及弥补因疾病导致的收入损失等。

四、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的健康状况及既往病史。

2. 甲方需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支付保险费。

3.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健康状况进行核实,若甲方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4.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给付保险金。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可因下列原因解除: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身故;保险期限届满等。

2. 合同解除时,乙方应退还剩余保险费或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3.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六、争议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乙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有变化的,以变化后的法律法规为准。

金融合同重大疾病定期保险条款范本3篇

金融合同重大疾病定期保险条款范本3篇

金融合同重大疾病定期保险条款范本3篇篇1引言:鉴于双方对金融合同中关于重大疾病定期保险的特定需求,本条款旨在明确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益关系,保障被保险人在重大疾病发生时的经济安全,以达到共同抵御风险的目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条款。

一、定义与释义(一)保险合同: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由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间因特定重大疾病产生的经济风险的协议。

(二)重大疾病: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严重影响被保险人身体健康或生命安全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癌症、心脏病、中风等。

具体疾病种类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二、保险责任(一)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罹患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收入损失等经济风险承担保险责任。

(二)保险责任的具体范围、赔偿限额及赔偿方式等,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费(一)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保险人承担的最大赔偿限额。

(二)保险费:被保险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具体金额、支付方式等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四、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止。

双方可协商续签保险合同。

五、重大疾病的认定与申请理赔程序(一)重大疾病的认定: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后,需提交相关医学证明文件以获得保险人的认定。

(二)申请理赔程序:被保险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提交理赔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保险人收到完整材料后,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理赔审核。

六、除外责任(一)因下列原因导致的疾病或损伤,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1. 投保人的欺诈行为;2.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竞技比赛;3. 战争、军事冲突、核辐射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其他不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情形,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七、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一)保险合同可在合同期间内由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保险合同自动终止:1. 保险期间届满;2. 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并获得保险赔偿达到保险金额上限;3. 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新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新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新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同意向乙方投保重大疾病定期保险,乙方同意承保,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协议:一、合同当事人与保障对象1. 本合同的投保人为甲方,被保险人为甲方指定的个人。

2. 甲方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被保险人应当符合乙方规定的承保条件。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期限1.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

甲方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或分期缴纳保险费用。

具体缴纳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2.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期限届满之日止。

三、保险责任与范围1. 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间内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甲方支付保险金。

2. 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癌症、心脏病、肝炎等,具体以乙方公布的重大疾病列表为准。

3. 除重大疾病外,本合同还包括其他特殊保障项目,具体范围及条件由双方另行约定。

四、保险合同解除与终止1.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应提前向乙方书面申请,并支付相应手续费。

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一)保险期限届满;(二)甲方与被保险人身故;(三)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保险责任。

五、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用,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2. 如甲方未按时缴纳保险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新5篇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新5篇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新5篇篇1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重大疾病对个人和家庭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重大疾病保险的重要性。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是一种相对比较新的保险产品,它为被保险人提供了一定期限内对多种重大疾病的保障。

本文将对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进行介绍,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这种保险产品。

一、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的定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签订的一种特殊的保险合同,其中保险公司承担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被确诊患有特定的重大疾病时给付一定数额的保险金的责任。

这种保险合同相比传统的重大疾病保险更加灵活,具有一定的特色。

二、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的特点1. 保障范围广泛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通常会对多种重大疾病进行保障,包括但不限于癌症、心脑血管疾病、器官移植术等。

这种保险产品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罹患这些疾病提供了经济保障。

2. 保险责任清晰在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对于不同的重大疾病有不同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只需在保险期间内确诊患上符合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即可获得相应的保险金。

这种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清晰,便于被保险人理解。

3. 保费适中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的保费通常较为适中,适合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购买。

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额和保费,灵活性较高。

4. 保险期限灵活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与传统的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相比,保险期限较为灵活。

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从1年到10年不等的保险期限,从而更好地满足自身的需求。

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的保障内容1.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确诊患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这种保险金可以用于支付医疗费用、生活费用等,帮助被保险人度过困难时期。

2. 重大疾病早期救助金有些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还包括重大疾病早期救助金的保障内容。

金融合同重大疾病定期保险条款范本

金融合同重大疾病定期保险条款范本

金融合同重大疾病定期保险条款范本引言:鉴于甲、乙双方就甲方对乙方进行重大疾病的定期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为确保双方权益,特制定本合同条款。

一、合同双方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乙方的身体健康状况。

本保险只针对因重大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风险进行保障。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期限1. 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元整。

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约定。

2. 保险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止。

具体期限由双方约定。

四、保险责任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对乙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1. 若乙方经医院确诊罹患重大疾病,甲方按照保险金额支付保险金。

2. 甲方承担乙方因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必要支出。

五、不保事项下列情况,甲方不负保险责任:1. 乙方在保险生效前已患有的疾病或并发症。

2. 乙方因从事高风险运动导致的疾病或意外伤害。

3. 乙方因自杀、犯罪行为导致的疾病或伤害。

4. 其他非因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

六、保险费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金额:人民币______元整。

具体金额根据乙方的年龄、健康状况和保险金额等因素确定。

2. 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保险费。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解除:双方均有权在合同生效前解除本合同,解除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返还已收取的保险费。

2. 合同终止:合同到期自然终止,或乙方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合同终止。

终止后甲方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条款1. 乙方应当如实告知甲方其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如有隐瞒,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复查,乙方应当配合。

3.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范本

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12 页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范本保险合同构成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第二条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第三条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

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

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

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时,收回保险单,并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第四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

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证妥为保存。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第 2 页共 12 页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

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第五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合同继续有效。

重大疾病保险详细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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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详细合同模板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重大疾病保险详细合同模板甲方:乙方:鉴于甲方愿意为自己或家人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并愿意与乙方签订相关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险范围1.1 甲方为自己或家人购买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脏病、脑溢血、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等。

1.2 具体保险范围以保险条款为准。

第二条 保险金额2.1 甲方为自己或家人购买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

2.2 甲方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金额。

第三条 保险费3.1 甲方应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按时足额交纳保险费。

3.2 甲方未按时交纳保险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保险期限4.1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终身。

4.2 甲方应在保险期限内,按照保险条款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理赔5.1 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30日内,按照保险条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险金。

5.2 甲方在申请理赔时,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乙方有权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6.1 甲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6.2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3 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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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
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_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


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
对应日。

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
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

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
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

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
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

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时,收回保险单,并无息退还投
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
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

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证妥为保存。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
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
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

如宽限
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
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
第五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
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
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合同继续有效。

如发
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本保
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
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
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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