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监督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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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14《技术监督管理细则》
技术监督管理细则
一、绝缘技术监督的内容
1.发电机。

2.变压器。

3.电抗器。

4.开关包括(GIS)
5.电流互感器。

6.电压互感器。

7.耦合电容器。

8.避雷器。

9.电缆。

10.母线。

11.绝缘子。

12.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

13.过电压保护接地接地系统。

二、绝缘监督的试验要求
1. 根据工作需要,高压试验人员应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分析能力,能熟练使用高压试验的各种设备与仪器仪表。

2. 随着高电压、大机组的投运,大量新技术、新设备、新仪器、新的监测手段的应用,要求高压试验人员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因此各项目公司应加强培训与考核,并在人员配置上保证其数量和技术水平与任务相适应。

3. 应按规定配置能满足高压试验工作要求的试验设备,开展各种高压试验工作。

4. 试验工作要严肃认真地进行。

试验中,人员的分工应具体明了,做到试验数据准确,要随时掌握设备绝缘的变化趋势,及时检查出薄弱环,并提出改进意见。

试验时,要详细记录试验日期、温度、湿度、仪器仪表编号、试验人员等试验条件,字迹清楚、工整。

5. 试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编写试验报告.并按规定对报告进行编号,报有关部门及专责人。

原始记录应妥善保管好,试验不合格的设备及时汇报生产技术部
及运行部。

6. 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必须建立维护管理使用制度,对标有准确度等级的仪器仪表应定期校验.保证其误差合格、使用可靠。

电气设备的在线监测仪表与装置要有专人维护管理,保证其正常投入运行。

7. 试验场所是高压试验工作不可缺少的条件.应予以保证。

新建电厂在设计时应考虑安排高压试验场地。

三、技术管理
1.电气设备的绝缘预防性试验工作,应以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为依据,按年度预防性试验计划进行。

一般情况下,结合设备的计划检修或停电检修时进行,试验中不得漏项,试验周期允许有一定的伸缩性,但一般不超过半年。

2.建立、健全绝缘监督工作的考核奖励与责任处理制度,做到各部门分工明确、职责分明,严格考核与奖惩。

3.对违反规程、自行降低标准、技术监督失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与当事者的责任。

4.建立基建与生产各阶段电气设备质量监督签字验收制度,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设备,各级绝缘监督部门或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

5.运行、点检、试验人员发现绝缘缺陷及异常情况的均应记入缺陷记录簿,并及时报有关部门。

6.每年进行一次绝缘监督工作总结,同时每季按专业管辖范围和评级办法逐台评定绝缘等级,并同时提出消缺和绝缘升级的措施计划,经绝缘监督专责审查,由生产技术部批准后执行,属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管理的设备,由绝缘监督专责按时上报。

7.发生绝缘事故、障碍及缺陷时,绝缘监督专责应协助设备维护部及有关专业做好调查分析工作,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分析,制定措施,并对发现、分析、消除及消除后投运状态全过程技术管理有完整记录。

8.试验报告管理。

8.1 电气设备试验报告是绝缘监督工作的基础,应建立严格的校对、审核责任制度.并妥善保管,做到数据准确、随时可查阅。

8.2 高压试验报告的整理编写工作一般应在试验结束后3天内完成。

8.3 试验报告必须写明试验性质、设备详细技术资料、试验时的气象条件和全部试验数据,并写明结论,其数据应准确、真实,结论应明确。

8.4 试验报告应严格实行三级审批制度,由专工校对,生产技术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9.技术资料管理。

9.1 建立、健全电力生产与建设全过程的电气设备技术档案,做到完整连续,与实际相符。

9.3 生产运行部应有避雷器全电流及动作记录簿、开关跳闸及异常情况记录簿。

9.4 生产技术部应有下列技术资料:
a)电气设备绝缘系统图、预防性试验计划及完成情况记录、历年预防性试验报告及出厂交接安装试验报告、绝缘缺陷及处理记录。

b)主要设备及主要辅助设备清册、设备预防性试验计划、设备检修和改进工程计划、设备定期测试及维护计划。

c)全厂安全用具试验记录簿、全厂接地装置图、全厂避雷器设备台账、仪器仪表和测试装置台账、技术培训记录。

d)绝缘油试验计划及完成情况记录、历年设备绝缘油试验报告、仪器仪表和测试装置台账、技术培训记录。

e)历年绝缘监督工作总结、历年绝缘监督报表。

F)设备维修计划表、设备检修及改进记录、设备缺陷及消缺记录簿、定期工作表。

10.年终应按照上级公司的要求对绝缘监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包括以下内容:10.1 全年预试计划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无过期漏试设备、新增需试验设备和存有缺陷设备。

10.2 全年发生的设备绝缘事故、障碍以及异常情况等的分类统计、原因分析和采取的对策。

10.3 绝缘监督责任制和有关工作制度(包括计划表、评级、规程贯彻执行、培训情况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10.4 下一年的工作打算及要求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

10.5 总结报告由绝缘监督专责人于每年×月×日前定出初稿,经生产技术部经理
和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审核后存档并上报。

电测仪表技术监督
一、电测仪表技术监督的范围
14.电工测量仪器。

15.指示仪表。

16.数字仪表。

17.记录仪表。

18.电能表。

19.测量用互感器。

20.电量变送器。

21.测量系统的二次回路。

22.电测计量标准装置。

二、电测设备的检验
1.电测仪表标准器具应每年检验一次,配套设备的复查周期按国家或部颁有关规程执行。

绝缘电阻表和接地电阻表的检验周期应按现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执行。

2.运行中电能计量装置的现场检验周期应按规程执行:重要的0.2级、0.5级携带型电测仪表检验周期一般为半年,三年检定误差不大于等级1/2的表可放宽到一年检定一次;作标准器或经常使用的非电子补偿式精密互感器可与一般互感器同等对待,四年检定一次;电子补偿式互感器为两年检定一次。

3.重要盘表的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

一般盘表及变送器的定期检验(校准)应随大修进行,但一般不超过四年。

一般携带型仪表的检验周期按有关规程要求执行。

4.应按实际需要建立标准装置配套设备,若无条件开展检定的在用电测仪表设各,应按有关规程的要求定期安排送上级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5.电测计量器具的检验应按规程规定出具检定(校准)原始记录或检定证书.对于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出具计量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情况.检定记录、证书应字迹清晰、无涂改-检定人员签字不能代签。

仪表的报废、封存应经本单位领导批准。

0.5级及以上等级仪表的降级,应附检定报告并报上级监督机
构备案。

6.无检定证书或证书过期、失效的仪器、仪表、检验装置必须停止使用。

7.对被检设备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的检定人员,必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书,未持证书者不得出具检定书。

8.要定期测量和计算重要电能表、表用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导线压降所引起的计量装置综合误差,对不符合要求的装置进行更换和改进。

9.要消除下列计量差错,即附件差错、接线差错、倍率差错、卡针差错、电压互感器断保险、电流互感器开路、仪表短路、标准仪表误差超标造成大批表计返工、电容补偿线路上的电流互感器出线一次线圈短路等。

10.要避免下列常见的不合理方式.即用电力变压器代替电压互感器,同一计量装置的电流、电压互感器分别接在电力变压器、低压两侧,电压互感器的额定电压与线路电压不符,互感器实际负载误差超过准确等级,电流互感器变比过大,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导线压降过大,用一只单相电能表计量三相无功电能,计费电能表与继电保护混用同一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用电能变送器代替电能表。

11.调修后的仪器、仪表、设备必须封印,仪器仪表设备的启封以及现场运行中接线的改变,必须由仪表专业人员进行。

12.要防止下列违章行为,即擅自启封表盖更换或调整内部零件、擅自挪用仪表或转借外单位、擅自改变计量接线或互感器变比而不及时通知仪表专业人员、隐瞒仪表丢失或损坏事故、擅自使用无检定证书的仪表与设备。

13.要防止仪表的5种恶性损坏事故,即烧毁、摔落、拆散、颠震、挤压。

14.仪器仪表在送检或出差运输途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震、防潮、防尘措施。

作为传递校验用的标准仪器、仪表要固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15.加强培训与考核,提高人员素质,并按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仪表人员要确实掌握:标准表准确度、校验设备准确度、校验时环境条件是否正常,主要规程要求、工艺、方法正确性、仪表性能、现场使用情况和运行条件等。

电测仪表号业人员要掌握修校仪表基本功,同时掌握计算机与电子技术基础知识。

16.要具备与仪表专业相适应的试验室条件,如试验室温度、相对湿度、外磁场、震动、防尘、防静电等均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凡存在任何不符合试验室环境条件要求的应立即整改。

17.电测技术监督考核指标如下:各种重要电测仪表(包括兆欧表和接地兆欧表)的校验率为100%,调前合格率不低于98%;试验室标准设备完好率、重要计量装置综合误差合格率和TV二次导线压降合格率均为l00%。

三、技术管理
生产技术部应保存有国家、行业颁发的有关电测专业的规程、制度、标准等,并结合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规章制度:
1.电测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度。

2.电测技术监督考核奖励制度。

3.试验仪器和标准装置的使用规程。

4.质量管理制度。

5.事故分析制度。

6.校验报告审批制度。

7.校验报告与原始记录保管制度。

8.仪器仪表收发制度。

9.仪表借用管理制度。

10.印章及铅封使用制度。

11.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2.试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继电保护技术监督
一、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范围
1.发电厂级管辖设备:
1.1 发电机、主变元件保护。

1.2 励磁变、低厂变保护。

1.3厂用系统保护及自动装置。

1.4发电机励磁调节装置。

1.5发电机自动准同期装置。

1.6NCS等各种监控系统。

1.7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二次回路。

2.继电保护监督的内容
2.1 继电保护装置整定值监督。

2.2 继电保护装置与安全自动装置动作统计分析监督。

2.3 规章、制度、规程、资料、图纸监督。

2.4 反事故措施监督。

2.5 发现缺陷及消除情况登记监督。

2.6 测试仪器设备监督。

2.7 备品配件监督。

二、技术管理
1.设备质量监督管理
1.1 凡新装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必须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鉴定的产品,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严禁投入运行。

1.2 对新安装的继电保护装置,应派人参加出厂试验和验收工作,了解其特点,掌握其技术性能和各种特性数据。

1.3 由于人为责任造成继电保护装置拒动或误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4 监督基建调试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条例、技术规范、反措等规定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保证质量,并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

1.5 继电保护技术监督专责应参加新、改扩建、技改工程继电保护装置的调试,
了解装置的性能、结构和参数,并对装置按规程、制度和标准进行验收。

1.6 新、改扩建、技改工程保护设备投产前,应由调试单位进行交接试验验收工作,未经验收的设备不能投入运行。

验收的主要项目如下:
a) 电气设备及线路有关实测参数完整正确。

b) 全部继电保护装置接线正确,竣工图纸符合实际。

c) 装置定值符合整定通知单要求。

d) 检验项目及试验数据结果符合检验条例和有关规程、标准的规定。

e) 核对电流互感器的变比及伏安特性,其二次负载满足误差要求。

f) 检查屏前、屏后的设备整齐、完好,回路(包括二次电缆)绝缘良好,标志齐全正确。

g) 用一次负荷电流和工作电压进行验收试验,判断互感器极性、变比及其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1.7 新建工程投入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要求的全部继电保护装置应同时投入。

1.8 基建调试单位应及时移交工程竣工图、设备有关技术资料及说明书、备品备件、专用试验设备及工具,试验报告最迟在验收后1个月内移交。

2.运行监督管理
2.1 生产运行部值长应监督运行人员严格执行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

2.2 有关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的工作必须经运行值班负责人同意方可进行,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入退出操作由运行人员执行。

2.3 运行人员必须对继电保护和二次回路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对需要有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工作应检查其是否合格,不合格者不允许办理开工手续。

2.4 运行人员应认真按工作票与实际情况做好安全措施;凡可能引起继电保护误动的一切工作运行人员必须采取防止保护误动的有效措施。

2.5 凡属调度管辖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新投入或定值变更时,运行值长必须与当值调度员核对定值,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2.6 运行人员必须按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对继电保护、自动装置、二次回路进行检查、巡视,发现异常应立即汇报值长并通知继电保护部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将保护装置退出并汇报。

2.7 对继电保护、自动装置、二次回路在事故及异常情况下的运行工况、保护动作信号、灯光信号等,运行人员必须记录准确、清楚,以便进行分析。

2.8 运行人员对事故和异常情况下的处理过程必须如实进行记录,不可隐瞒。

3. 校验管理
3.1 所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部必须按照《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

3.2 继电保护的校验和消缺工作必须使用工作票,避免继电保护人员“三误”的发生。

3.3 对校验报告的要求。

a) 所有校验项目,包括测电位、传动、差动保护测差压、相量以及相量分析等均应写入校验报告内。

b) 校验报告首页应注明被试设备名称、校验类型、试验负责人、试验参加人、试验日期以及校验报告的审核、批准等内容。

c) 校验报告应说明所使用的试验仪器、仪表,所依据的定值的来源、定值内容等。

d) 校验报告最后应说明检验的结果是否合格、发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保护及二次线的变更情况、尚未解决的问题及对保护运行的影响等。

e) 校验报告应格式化、标准化。

f) 校验报告应由继电保护专责审核,按规定逐级批准。

重要保护的校验报告由总工程师批准。

3.4 每年12月底编制下一年度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验计划,并报送相关部门。

3.5 每半年对校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 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和备品备件管理
4.1 按照实际需要配备合格的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和备品备件。

4.2 试验用仪器仪表应认真登记在案,并定期检验,以保证其精度。

4.3 经检测证实不合格的仪器仪表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修复.确实不能修复的报废更新;决不允许使用未经检测或不符合标准的仪器仪表。

4.4 使用仪器仪表必须参照说明书.严禁超规范使用,注意避免因蛮干或粗心而损坏仪器设备及仪表。

4.5 试验设备及仪器仪表要存放整齐有序,注意防尘、防潮、防碰,保证其完好可用。

5.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
5.1 建立、健全电力生产与建设全过程的电气继电保护技术档案,做到完整连续,并与实际相符;一般应具有以下文件、资料:
a) 一次设备主接线图及主设备参数。

b)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现场运行规程。

c)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报表。

d) 年度校验计划及执行情况。

e) 继电保护反措改进计划及执行情况。

f)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二次回路改进说明(包括改进原因、批准人、执行人和改进日期)。

g)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校验大纲。

h) 经安监部门备案的典型安全措施票。

i)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台账。

j) 二次回路(包括控制及信号回路)原理图。

k)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控制屏的端子排图。

l)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原理说明书、原理逻辑图、程序框图、分板图、装焊图及元器件参数。

m)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最新定值单及执行情况。

n)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投产报告及历次校验报告。

o)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信号的含义说明。

p) 试验设备及仪器仪表台账。

q) 工器具台账。

r) 缺陷及处理情况的详细记录。

励磁技术监督
一、励磁技术监督的内容与要求
1.定值管理
1.1 励磁整定计算的范围:
-----励磁系统定值。

-----转子接地保护定值。

整定计算必须编制整定方案和整定计算书,并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

1.2 定值单(本)必须保留必要的备份,以防丢失。

备用定值必须与现行定值相一致。

1.3 现场励磁定值必须与定值单(本)相符,特殊情况不能实现时应经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批准。

2.校验管理
2.1 校验时应使用保护安全措施票与工作票。

2.2 应有校验报告,校验报告应格式化、标准化:
a)校验报告首页应注明被试设备名称、校验类型、试验负责人、试验参加人、试验日期以及校验报告的审核、批准等内容。

b)校验报告应说明所使用的试验仪器、仪表,所依据的定值的来源,定值内容等。

c)校验报告最后应说明检验的结果是否合格,发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励磁二次线的变更情况,尚未解决的问题及对机组运行的影响等。

3.运行监督
3.1 生产运行部值长监督运行人员严格执行现场运行规程。

3.2 有关励磁的工作必须经值长同意方可进行,励磁装置的投入退出操作由运行人员执行。

3.3 运行人员必须对励磁的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并检查是否有合格的励磁安全措施票,工作票不合格或无安全措施票不允许办理开工手续。

3.4 运行人员应认真按工作票与实际情况做好安全措施。

凡可能引起励磁误动的一切工作运行人员必须采取防止保护误动的有效措施。

3.5 凡属调度管辖的励磁投入或定值变更时,运行人员必须与当值调度员核对定值,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3.6 运行人员必须按现场运行规程,对励磁、二次回路进行检查、巡视,发现异常应立即汇报值长并通知生产技术部。

3.7 对励磁、二次回路在事故及异常情况下的运行工况、保护动作信号、报警信号等,运行人员必须记录准确清楚,以便进行分析。

3.8 运行人员对事故和异常情况下的处理过程必须如实进行记录,不可隐瞒。

二、技术管理
1.技术资料管理
励磁系统技术档案包括以下方面:发电机励磁系统及其相关部分的图纸、设备台帐、试验报告、保护定值、电气运行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反措要点及实施细则、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和标准等。

2.技术档案管理
2.1应建立的设备台帐,包括设备铭牌数据、主要参数、投运年月、历年运行检修缺陷、设备变更情况等。

2.2励磁系统各主要设备出厂说明书、图纸、调试大纲以及励磁自动调节器的逻辑电路图、单元电路图、元件参数等。

2.3励磁系统投入和大修的调试检验报告。

2.4月度报表、年度计划、总结和技术培训资料。

2.5 励磁系统运行、检验、检修规程及反事故措施。

2.6励磁系统控制保护参数定值表。

3.试验仪表配置与管理
3.1 按照实际需要配备合格的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和备品备件。

3.2 发电机励磁系统用仪器、设备及仪表应认真登记在案并定期交由相关仪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以保证其精确度。

3.3 经检验证实不符合标准的仪器、设备及仪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调整和修复,确实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及仪表,应上报废、更新。

绝不允许在励磁系统调整试验中使用未经检测或不符合标准的仪器、设备及仪表。

3.4 使用仪器设备及仪表必须参照说明书,严禁超规范使用。

节能技术监督
一、节能技术监督的内容与要求
1.计划管理
1.1 项目公司在每年年底应制定下年度能源消耗指标定额及各主要经济指标目标值。

1.2 生产各部门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分解全年指标定额,制定部门工作年度计划及实施措施,在每月生产任务书中作相应安排落实。

1.3 计划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由有关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应有先进的工艺和明显的节能效果,能耗指标不应高于国内同类设备的先进标准,并对投资及回收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2.经济指标管理
2.1 综合性指标:发电量、上网电量、吨垃圾耗电量、综合厂用电率等。

2.2 锅炉专业指标:主汽温度、主汽压力、排烟温度、布袋压差、风机耗电率、耗油量等。

2.3 汽机专业(公用系统)指标:排气温度、汽机真空度、凝汽器端差、过冷度、给水温度、循环水温度、循泵耗电率、真空严密性和空气压缩机效率等。

2.4 化学专业指标:补水率、汽水品质合格率、酸碱耗量、加药成本等。

2.5 渗滤液专业指标:药剂成本、吨渗滤液耗电量等。

2.6 热工专业指标:热工仪表、热工保护和自动投入率和准确率,各流量表计的校验合格率。

2.7 电气专业指标:发电机出口电量表、上网出口电量表、厂用电计量表等的校验准确率。

3.运行管理
3.1 生产部门每月组织一次经济运行(节能)会议,分析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落实措施。

3.2 树立整体节能意识,做好运行工况分析,使各项参数在额定值运行,做好主辅机设备的经济调度运行,提高运行经济性。

3.3 加强设备巡视,第一时间发现设备缺陷,及时联系消缺。

3.4 根据项目公司具体情况,对吨垃圾耗电量、耗油量、厂用电率等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

4.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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