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大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新祥旭考研
北大法学考研历年真题答案详解—民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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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对这种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利的做法多给予肯定。
同时也有人认为,这类案件并无多大价值,造成了本来就紧缺的诉讼资源的浪费。
2017考研:法律硕士随堂精选试题及解析(三)

2017考研:法律硕士随堂精选试题及解析(三)凯程法律硕士培训班随堂精选试题及解析21、物的概念与特征。
应理解民法上的物,它存在于人身之外能满足人们的实际需要,能为人所实际控制,以有体物为限。
例23:下列为民法上物的是:A.天上的星星B.镶在嘴里的金牙C.商标D.池塘中的鱼答案:D22、不动产和动产。
应注意动产和不动产的划分,特别是我国不动产的范围:土地、矿藏、定着物。
例24:下列财产中,属于不动产的是:A.林木B.土地使用权C.池塘中的鱼D.临时搭建的展览棚答案:A23、从物。
从物是相对于主物而言的,应明确从物应具备的条件:从物之使用目的应具有永久性,从物与主物同属于一人,从物须具有独立性,须交易上视为从物。
从物的法律意义体现在物权法和债权法两方面:在物权法方面,在法律没有规定和当事人没有相反约定时,主物属于谁,从物即属于谁,从物的所有权随主物的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从物;在债权法方面,主物合同解除的效力及于从物。
例25:下列物中属于从物的有:A.母鸡下的蛋B.船舶与船桨C.西装的上衣与裤子D.房屋与房屋上的门窗答案:B24、孳息。
应明确天然孳息的特征。
孳息与原物是彼此分离的,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孳息是原物派生的。
应注意法定孳息的种类。
孳息的法律意义体现在物权法和债权法两个方面:在物权法方面,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我国采母物主义;在债权法方面,应特别注意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孳息与交付相联系,而非与所有权相联系。
例26:下列属于原物与孳息的关系的是:A.母鸡与其所下的蛋B.鸡蛋孵出的小鸡C.空调放出的冷气D.山羊身上的羊毛答案:A25、民事行为。
应明确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效果的行为。
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例27: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行为的是( )。
A.甲有朋自远方来,甲不在,乙代为招待的行为B.甲为一香客,甲赴寺庙进香的行为C.甲殴打乙致伤的行为D.甲赠与乙一万元的行为答案:D26、事实行为。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法律基础)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法律基础)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1.下列关于不同法学流派的表述,正确的是A.自然法学派强调人定法高于自然法B.历史法学派主张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C.社会法学派倡导法学应当关注法律现实的多种面向D.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学应当研究法与道德的内在关系2.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 中华法系体现礼法结合的精神B. 大陆法系是在德国民法典的基础上产生的C. 英美法系是以美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为主导发展而来D. 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各国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3.下列关于法律继承的理解,正确的是A. 法律继承与法系的形成之间没有关系B. 法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C. 法律继承是指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相互继受和影响D. 法律继承仅体现本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延续4.甲影楼为乙拍摄婚纱照,后擅自将乙的婚纱照卖给丙杂志社做封面,乙得知后,与甲和丙交涉未果,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和丙侵犯了乙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此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法院与乙的关系是诉讼法律关系B. 法院甲、丙的关系是绝对法律关系C. 甲和乙在诉讼中的关系是纵向法律关系D. 甲和丙因照片使用产生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5.“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关于这句话,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 人生而自由,因此自由与法律无关B. 自由意味着人可以从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C. 法律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唯一的价值和目标D. 若没有法律的保障和约定,自由便荡然无存6.关于如何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保证公正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B. 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求法院在裁判前必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C. 提升司法公信力升必须推进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D. 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检察权、审判权与执行权高度统一7.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伤。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试题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三、简答题:第51-5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简2017.51}51.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51.(1)假释的撤销及处理:①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②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③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2)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刑法》第85条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3)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
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简2017.52}52.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特征52.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共同特征:(1)侵犯客体: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客观方面: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
少数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年满16周岁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罪主体一般是自然人,但少数犯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
个别犯罪的主体则只能是单位,如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2017法硕专业基础课民法学部分试题一完整版及答案解析

2017法硕专业基础课民法学部分试题一完整版及答案解析民法学部分七、单项选择题:31~5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2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31、如果杨某已满18 周岁,智力正常,其和刘某达成转让一项发明的协议,但经查,该发明并不归杨某所有,则该协议的效力如何()A.该转让协议有效B.该转让协议效力未定C.该转让协议无效D.该转让协议可撤销32、假设该运输公司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多式联运合同,根据乙的要求,甲向乙签发了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
由于乙在托运时的过失造成甲一定损失。
现乙已将多式联运单据转让给丙。
甲的损失由()承担A.甲自己承担B.乙承担C.丙承担D.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33、如果某研究所欲建一新的办公楼,整个工程由甲建筑工程公司承包。
甲公司在施工现场前方200 米处挂一大幅警示牌:“前方施工,危险,请绕行。
”乙开车经过,不愿绕行,想抄近路,跌入一坑中,致车报废,乙重伤。
乙的损失由谁负担? ()A.研究所B.甲建筑工程公司C.乙D.甲建筑工程公司和乙按过失大小负担34、甲和乙合作开发完成一个软件。
乙欲将该软件出租给某网络公司使用,遂与甲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甲认为该软件制作得还不够完美,不同意出租。
后乙自己与该网络公司签订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允许网络公司使用其软件3 年,网络公司支付使用费6 万元。
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项?()A.因该软件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使用,软件的著作权由甲和乙共同享有B.因该软件的著作权由甲和乙共同享有,两人应通过协商一致行使著作权C.因甲不同意出租,故乙无权独自行使著作权将软件出租给网络公司使用D.因甲和乙是软件的合作作者,乙收取的6 万元使用费应分给甲一半35、张某死后,留下一套三居室的房子、一辆奥迪汽车和30 万元存款以及某合伙企业30%的财产份额。
因张某生前立有遗嘱,将银行30 万元存款赠与侄女丁。
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

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专业基础课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展开“猎狐行动”,追捕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此举是为了实现刑法的()A.规制机能B.保障机能C.保护机能D.补偿机能2、甲国公民乘坐乙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时,殴打中国籍乘客刘某致其重伤。
甲国公民对刘某的犯罪,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A.属地管辖原则B.保护管辖原则C.属人管辖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3、甲基于杀人故意实施的下列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是()A.甲劝乙乘坐长途汽车去山区旅行,乙旅行时因汽车坠崖死亡B.甲在家中“作法”诅咒与其有矛盾的乙,后乙突发疾病死亡C.甲殴打乙致其轻伤,乙在去医院途中被高楼上坠落的花盆砸中死亡D.甲持木棍对乙穷追不舍,乙迫不得已跳入冰冷的河中因痉挛而溺水死亡4、甲想用水果刀伤害张三,却失手将张三旁的李四捅伤。
这种情形在我国刑法中属于1()A.因果关系错误B.打击错误C.行为性质错误D意外事件5、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是()A.对未成年人判处的罚金,不得由其监护人垫付B.是否判处罚金,不应考虑犯罪人的经济条件C.应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判处罚金的数额D.对累犯应当并处罚金6、甲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逮捕后,主动供述自己曾入户盗窃。
甲供述盗窃的行为属于()A.坦白B.一般自首C.立功D.特别自首7、下列选项中,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冒用他人信用卡情形的是()A.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B.使用作废的信用卡C.使用伪造的信用卡D.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8、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是()A.抢劫未果却造成被害人轻伤的B.强奸过程中造成被害人重伤的C.刑讯逼供时造成犯罪嫌疑人伤残的D.拐卖儿童过程中造成被拐卖儿童重伤的9、下列选项中,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应认定为妨害公务罪的是()A.甲多次煽动他人在镇政府门前广场非法聚集B.乙为了解决医疗纠纷,带领多人封堵公立医院大门C.丙纠集多人打砸警车,阻止警察带走涉嫌诈骗的丈夫D.丁纠集多名亲友,在村口阻碍警察带走被收买的儿童10、甲(建委主任)与妻子乙商议后,由乙出面收受请托人现金300万元,甲为请托人办理建筑审批手续。
2017法硕(非法学)考研综合课测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7法硕(非法学)考研综合课测试题及参考答案(二)三、简答题:第31~3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31.简述法律事实的含义和特征.32.简述民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区自治的区别.33.简述文景时期刑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四、分析论述题:第34~38小题,共80分.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34.(15分)材料1: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材料2: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材料3: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请阅读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知识和原理回答下列问题:(1)材料反映了我国法的适用中的哪一项基本原则?(2)该基本原则的内容和要求是什么?(3)结合材料分析如何正确适用这一原则?35.(15分)结合实际,论述我国法律监督的涵义及其意义.36.(15分)公务员甲颇有才情,以本县三个招致群众非议的公共工程为背景,即兴创作一阕《沁园春无题》词作,讥讽时弊,并通过手机短信发给十几个朋友,又通过QQ传给了几个网友.县公安局认为,该短信影响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遂以涉嫌诽谤罪将甲刑事拘留,后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没收其手机和电脑等物品.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请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和相关理论分析:(1)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我国宪法所保护的公民言论自由的范围?理论依据何在?(2)县公安局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哪些宪法权利?宪法依据何在?37.(15分)结合实际,论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38.(20分)唐《户令》: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兄弟俱亡,则诸予均分.其未娶妻者,别与聘财.始姊妹在室者,减聘财之半.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唐《丧葬令》: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1)依照唐《户令》的规定,财产继承如何进行?(2)何为户绝?户绝之家的财产如何继承?(3)试结合上述引文的相关内容,总结唐朝继承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5ABBAB6-10DDDCC11-15CABBB16-20DBBBD二、多项选择题21.CD22.AD23.ABD24.BC25.ABC26.AB27.ABD28.BCD29.ABC30.CD三、简答题31.答案要点: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法律事实与一般意义上的事实有明显的区别:(1)法律事实是一种规范事实,没有法律规范就不会有法律事实;(2)法律事实是一种能用证据证明的事实;(3)法律事实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是对法律关系产生了影响的事实.32.答案要点:(1)目的不同.(考试大)民族区域自治是为解决民族问题而实行的区域自治与民族自治相结合的制度;特别行政区自治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而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赋予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制度.(2)适用区域不同.民族区域自治的适用区域是民族自治地方;特别行政区自治的适用区域是港、澳等地区.(3)自治程度不同.特别行政区的自治程度要高于民族区域自治.(4)法律依据不同.民族区域自治的依据是《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自治的依据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33.答案要点: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下令废肉刑,把黥刑改为髡钳城旦舂,改劓刑为笞刑三百,改斩左趾为笞刑五百,改斩右趾为弃市刑.汉景帝在文帝改革的基础上,先后两次下诏减少笞刑数量.同时规定刑具规格、受刑部位及行刑方法等,使得刑制改革又前进了一大步.四、分析论述题34.答案要点:(1)材料反映的是我国法的适用中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2)该原则的内容和要求是:司法权只能由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只服从法律,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司法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办事,准确适用法律.(3)材料表明,司法机关在贯彻这一原则时,要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这些监督表现为: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内部的监督;接受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的监督.35.答案要点:法律监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广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在现代国家的法制中,法律监督是法制不可缺少的特殊组成部分,它贯穿于法律运行的全过程,对社会生活或经济生活有着广泛的影响.在我国,法律监督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保障和重要组成部分,法律监督将权力及其运行置于监督之下,从而保障民主政治的安全;同时,法律监督也是普通公民参与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2)法律监督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保证.法律监督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律体系的统一完整,保障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实施,确立和维护法律的权威.(3)法律监督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联系我国实际,对上述意义进行正确论述.)36.答案要点:(1)甲的行为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理由有三:第一,以短信、QQ的形式发表言论和个人见解,是言论自由的合法表达方式;第二,短信的内容及其社会影响,没有危害国家安全,没有侵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属于言论自由限制的范围;第三,不同看法,即使是错误认识,也有表达的自由.(2)县公安局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三项宪法权利,一是言论自由权,二是监督权,三是人身自由权.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和人身自由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37.答案要点:(1)选举权的普遍性.公民享有选举权的条件.(2)选举权的平等性.形式上的平等;实质上的平等(城乡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民族的平等).(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实行间接选举.(4)无记名投票.中国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5)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中国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以及选举法规定的对破坏选举的制裁措施.(联系我国实际,对上述原则进行正确论述.)38.答案要点:(1)依照唐《户令》的规定,不动产及动产遗产,由儿子均分;儿子中有死亡的,由死者之子代位继承;如果儿子都死亡的,则由孙子均分;未婚儿子除均分得家财外,另可得到一份聘财;未婚女儿和姐妹也可得到一分妆奁,其数额相当于儿子聘财的一半;儿子的守寡妻妾若无子,可继承其夫应分的份额.(2)户绝是指家庭中无男性后代承继后嗣.户绝之家,由死者的近亲属(五服内)将其所有财产变卖,在支付了丧葬及应作功德等项费用后,所余财产由女儿全部继承.(3)由上述所引材料,唐朝继承法律制度的特点大致可总结为:其一,继承法律规定比较详备,反映了唐朝财产关系的发展和私有权观念的深化;其二,法律着重保护子孙后代的财产继承权,基本排除了旁系亲属的继承权,以保证财产在本家族内的集中;其三,法律一方面突出保护男性后嗣继承人的权利,同时也赋予女儿等女性家庭成员以有限的继承权利.凯程法硕优势:凯程法硕辅导经验丰富,每年都有大量学员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贸大、中财、北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社科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在凯程官方网站有他们的经验谈视频,同学们可以查看,相信他们的经验对每位同学都有很大的帮助。
北京大学研究生考试民法学历年真题

(2)乙能否取得玉石所有权?甲能否就青玉的损害要求损害赔偿?
(3)丁能否取得所有权?甲能否向丁要回玉石?
(4)如果丁能取得所有权,甲如何救济?
(5)甲能否要回白玉?如何要回?
北大法学院201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民法专业
简答:(4题,每题10分)
1、简要回答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
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10分)
1、合伙2、他物权3、表见代理4、预期违约5、善意取得
二、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简答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与可变更撤销的民事行为的区别。
2、简答抵押权质权的区别。
2002年:
1、简述代理的法律特征。(6分)
2、简述合同的相对效力原则并举例说明。(6分)
3、无过失责任的立法理由。(10分)
你支持哪一种意见?并说明你的法律及法理依据。
北京大学199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院民商法
一.根据民法对民事权利的规定论民法的私法性质。(25分)
二.运用法人理论论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的法律后果。(15分)
三.论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在法律性质,效力,保护方法上的异同及联系。(15分)
四.试述物权的优先效力。(15分)
8.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符合两个条件:1,具有独创性;2,_________。
9.为_________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则丧失继承权。
10.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___________法律。
二、简答题(共10分)
1.如何认定胁迫行为?(3分)
2.为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受害人的损害能否得到补救?应由谁来补救?为什么?(4分)
2017年北大法学硕士研究生考试综合卷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7年北大法学硕士研究生考试综合卷宪法(共20分)一、辽宁省人大代表集体贿选事件,说明了什么问题?如何在制度上防止贿选事件的发生?解析:2016年9月14日召开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会议对辽宁贿选案定性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会议确定45名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
会后成立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作为代行省人大常委会部分法定职权的临时性机构。
2016年11月1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完成了补选任务。
而后,无法履行职责的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才恢复正常。
这说明了随着私有经济的快速增长,权力有资本化的现实危险。
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中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
不是我国的选举制度、办法存在根本性缺陷问题。
但确实存对权钱交易破坏选举的查处不严及权钱交易破坏选举违法乱纪成本太低等问题。
要从制度上防止贿选的发生:1、要深化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认识,真正使集中建立在自下而上逐级实行充分民主的基础上,进行法治观念的普及;2、改善党对人大的领导是完善人大制度的关键所在。
本次辽宁贿选案的纠正作为党反腐败巡视的重要成果,体现了党对国家制度维护的决心。
3、要增强选举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使候选人的提名、确定及投票等各个环节都建立在民意充分自由表达的基础上,各方提出的候选人都有真正平等的候选资格,以免为一些实权人物干预选举留下余地。
4、切实发挥选民对代表的监督罢免作用,增加对选举的监督渠道。
贿选事件发生的重要根源之一就是这些人大代表缺乏对法律起码的敬畏,缺乏有效的约束和制衡机制。
5、加强立法对于贿选的处罚机制,选举法明确规定,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其当选无效。
北师大法学考研历年真题汇总

北师大法学考研历年真题汇总2005年法学综合课试卷法理学部分一、名词解释1、法的历史类型2、立法技术3、法规清理4、法律事实二、简答简述法律调整的过程宪法学部分一、名词解释1、地方性法规2、宪法解释3、国家结构形式4、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二、简答我国民族自治地方与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区别。
民法学部分一、名词解释1、双方代理2、人格3、合同解除4、职务发明二、简答简述我国物权法基本原则诉讼法学部分一、名词解释1、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刑事简易程序二、简答1、简述民事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2、简述补充侦查概念及其种类。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
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
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
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2004年法学综合考研试题法理学部分:一、名词解释:1.法律监督2.法律解释3.立法程序4.保护性法律关系二、简答:简述社会主义法和民主政治的关系。
宪法部分:一、名词解释1.宪法惯例2.违宪司法审查3.言论免责权4.国务院二、简答: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民法部分:一、名词解释: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2.质押3.代书遗嘱4.邻接权二、简答:简述合同法对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
诉讼法部分:一:名词解释1.涉外财产保全2.补充侦查二、简答:(每题10分,共20分)1.简述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
2.简述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判。
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试卷一民法一、名词解释1.合伙2.无权代理3.诉讼时效二、简答题1.简述合同法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2.简述抵押权的特征法理学一、名词解释1. 立法程序2. 法典编纂3. 法律推理二、简答题1. 简述确定法的效力等级通常应遵循那些原则2. 简要回答违法的构成要件宪法一、名词解释1. 特别行政区制度2. 选区3. 总理负责制二、简答题1. 简述国家主席当选的条件和补缺制度2. 简述我国公民人身自由的主要内容诉讼法一、名词解释1. 诉讼代表人2. 代位申请执行3. 刑事诉讼管辖二、简答题1. 简述诉讼财产保全2. 简述刑事诉讼中的立案监督2003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试卷法理学一、名词解释1. 立法程序2. 法典编纂3. 法律推理二、简答题1. 简述确定法的效力等级通常应遵循那些原则2. 简要回答违法的构成要件宪法一、名词解释1. 特别行政区制度2. 选区3. 总理负责制二、简答题1. 简述国家主席当选的条件和补缺制度2. 简述我国公民人身自由的主要内容诉讼法一、名词解释1. 诉讼代表人2. 代位申请执行3. 刑事诉讼管辖二、简答题1. 简述诉讼财产保全2. 简述刑事诉讼中的立案监督2002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综合试卷宪法一,名词解释1,言论自由2,宪法结构3,议会制二,简答题1,公民受教育权的基本特征2,国务院总理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关系民法一,解释下列概念1,提存2,遗赠3,同时履行抗辩权二,简答题1,简述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和效力2,简述财产所有权的民法保护诉讼法一,名词解释1,管辖权的转移2,执行异议3,立案监督4,自诉案件二,简答题1,简述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2,简述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2001综合试题宪法:一,名词解释1,联邦制2,行政区划3,选民二,简答题1,简述我国宪法对公民个人财产权的保障。
(NEW)北京大学法学院646民事诉讼法学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目 录第一部分 北京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3年北京大学652民事诉讼法学考研试题(回忆版)2003年北京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第二部分 兄弟院校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5年中山大学824诉讼法学B卷考研真题2014年中山大学824诉讼法学B卷考研真题2013年武汉大学829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12年武汉大学831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第一部分 北京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3年北京大学652民事诉讼法学考研试题(回忆版)2003年北京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北京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民事诉讼法试题(答案请务必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题纸上无效)一、级别管辖与管辖权转移制度之间有何关系。
该关系反映了哪项(些)确定管辖的原则?(加分)答:1.(1)级别管辖。
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部上下级人民法院在管辖上的分工,即确定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范围和权限。
在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级别管辖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确定,哪些案件由哪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概括地说,也就是要在法院系统内部从纵向上对不同级别的法院进行管辖上的分工。
(2)管辖权的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的决定或同意,将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
实现管辖权的转移,目的是为了便于或者有利于对案件的审理,其应具备的主要条件是:进行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律规定应当有管辖权;移送应当有必要,即有实际意义;移进应当在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得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权的转移有下列几种情况:①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认为由自己审理为宜,而决定调上来由自己审理,从而使案件的管辖权由下级人民法院转移至上级人民法院。
②上级人民法院对自己管辖的案件.认为由其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为宜,而决定送交其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管辖权因此由上级人民法院转移至下级人民法院。
2017法律硕士考研真题(专业基础)

2017xx考研真题(专业基础)本内容xxxx老师有重要贡献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展开“猎户行动”,追捕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此举是为了实现刑法的A.规制机能B.保障机能C.保护机能D.补偿机能2.甲国公民乘坐乙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时,殴打中国籍乘客刘某致其重伤,甲国公民对刘某的犯罪,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A.属地管辖原则B.保护管辖原则C.属人管辖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3.下列选项中,构成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是A.甲将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锁在家中,外出数天致母亲饿死B.乙(纳税人)作假账,少缴纳税款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的20%C.丙(司机)驾驶时,离开公交车驾驶岗位与乘客斗殴,造成交通事故D.丁(医生)在飞机上目睹乘客心脏病突发未予施救,该乘客不治身亡4.甲基于杀人故意实施的下列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是A.甲劝乙乘坐长途汽车去山区旅行,乙旅行时因汽车坠崖死亡B.甲在家中“作法”诅咒与其有矛盾的乙,后乙突发疾病死亡C.甲殴打乙致其轻伤,乙在去医院途中被高楼上坠落的花盆砸中死亡D.甲持木棍对乙穷追不舍,乙迫不得已跳入冰冷的河中因痉挛而溺水死亡5.甲想用水果刀伤害张三,却失手将张三旁的李四捅伤。
这种情形在我国刑法中属于A.因果关系错误B.打击错误C.行为性质错误D.意外事件6.甲约乙去偷笔记本电脑,乙不敢去偷,但答应负责找销路。
甲得手后将盗得的10台电脑交给乙,乙找到经营电子产品的丙,丙觉得电脑的来路不明,就以10000元的价格收购了价值45000元的电脑。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B.甲、乙、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C.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D.乙、丙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共同犯罪7.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是A.对未成年判处的罚金,不得由其监护人垫付B.是否判处罚金,不应考虑犯罪人的经济条件C.应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判处罚金的数额D.对累犯应当并处罚金8.甲下夜班回家,目睹一男将一女强行拉进小巷,女子大叫:“放开我!”甲以为男子欲行不轨,遂冲上去,用砖头将男子打成轻伤。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试题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I,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屡F猎户彳辰儿追捕潜殆卸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謝贮11港是为了实现刑迭的A.规制机就B窃障机能匚酚机能0补偿机能z-甲国公民赴己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科,般打中国藉乘音刘幕致耳重伤,曰国公民适用我II刑法的依掘杲A.尉管瑤圍HlB.保护辭原则CJBA^S原则D.普遍商原则3.T列邈顶中,构成奘1E不作为征罪的是乩甲埒三话不能巨理的母亲裁在霞礼外出数天致母亲M死B.乙C纳锐人)少樂纳F磐燉翱巨大目占回內税额的20唸c.丙(司凯・驾蠻寸,宫开公交车尊嫌位与乗害斗殿,造咸交通事故D. 丁{医生)在飞机上目睹案容心脏病锲缭予庙救,该集客不治身亡収甲基幵人故參施的R忻为#与乙觎亡之I頤有刑;去上因果关系锂扎甲劝乙乘坐仪症汽车去山区旅存』乙旅行眄因汽车坠克死亡B.甲作狂驚咒与耳可矛盾的乙:后乙突发疾病死匸C.甲殴打乙致其區忻,乙在去医阮途中硕鬲搂丄坠落柯花誌砸丰死亡D.甲持卞棍对乙穽追不會,Z迫不得已毬八冰冷的河中因痉擊而瀝水兀匸5.用浬用水果刀住書钱三,却矢手将张二旁的至囚撞伤。
歯申懂册在我国刊決中屢于A. 因果关系错惧时:击错淇匚行为性灰错误6耳纹乙去倚笔记本电羸乙不載云筍但答应员责找销跟甲得手后將盗得知0台电脑交给乙Ztt 到经営电子产品的丙,丙觉得电協的来路不明,就以丄网臥的价略收购了价值458叭的电热对此,下列说:去正确的是扎孔乙的行为构成盗窃址筑同犯罷出甲、乙丙鸽砂松成鈿谍的共同狠罪UZM诙欄資宙屈CW仏aWEnfiffl罪D.Z,丙的行为袍感掩师、隐購犯許M律罷鍛同犯罪儿下歹咲于罚金E懐述、苻討涸刊出规5:的是扎疋未成年判处朋釦不得由耳监护人垫勺乩是否判址気全,不虑考虑犯罷人的竖癖* 匚圃驅犯毘情节,康运判胡金繼嘟D对黑犯应当并处罚金8•甲皿期回赢J目瞌一畀将一女運行拉进小巷,女于却H:散幵我!坪決为男子欲厅神,逐冲上去,用砖快将畀亍打成轻处事石查明,i繰女系夭妻关筋事发G標于阻止女于回姐執甲的^为成豈扎事前防卫B泪想防卫匚正当防卫D•防卫过当£形燧^已不層于世当饰腮博政「椒和的是人危害盘共安全甸已罪势子艮視妣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匚■危害国尿安全的犯Ji分子暦内旋醱球D禍越凤刑的犯罪分子. . DEDECMS'fflLl1()•甲为涉嫌JM J说公安机•艾这抽后。
2017年北京司法考试《卷二》考试试卷

2017年北京司法考试《卷二》考试试卷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证明标准(C )A.是法院调查证据所应达到的要求B.与证明责任没有关联C.是法律要求运用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D.是法院裁判可考虑可不考虑的因素2.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是( C )A.2014年7月1日B.2014年10月1日C.2014年12月4日D.2015年5月4日3.根据《非法集资刑案意见》对非法集资案件涉案财物追缴范围的明确规定,下列不属于追缴范围的是(D )A. 行为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B. 行为人在非法集资过程中,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C. 行为人在非法集资过程中,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D. 行为人向特定的亲友吸收的资金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但未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B )。
A.可以给予撤职处分B.责令限期改正C.直接予以行政罚款D.直接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5.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如何确定的?(A)A、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B、可以由原告指定;C、可以由被告指定;D、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必经人民法院认可;6.2010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C )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
A.十二 B.十三 C.十四 D.十五7.关于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
A.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B.只有国务院才有权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C.地方政府有权制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D.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都有权制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8.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北大刑诉真题 --vivian

03刑诉1 简答: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区别2 论述:浅谈程序正义对死刑的看法愿意做刑辩律师吗谈谈对自由心证的看法3 案例:W去法院告Q,法院把W拘留13天,然后W&Q和解,Q赔偿...钱法院的处理适当否?为什么?一女子与犯人结婚评述还有一个案例,记不清了。
05刑诉20单选10多选5不定项选择四简答题:1)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区别2)对证据进行分类的意义3)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的区别五案例:有关鉴定\送达\审判等六理论分析:辛普森案件中,因为非法获得了证据,于是被宣判无罪,但没有司法人员受追究;在中国同样的杀妻案,因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刑讯逼供,嫌疑人被宣告无罪,但司法人员受到了刑事处罚.根据刑事诉讼法原理写一篇500字左右的评论.要求自拟题目.06刑诉一:解释1“任何人不得担任自案件的法官”2 “谁主张谁举证”二: 简答1 什么叫不告不理?它和告诉才处理什么不同?2 简述上诉和抗诉的区别3 刑事诉讼法142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该条规定不起诉的性质和后果是什么4 简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举证责任分配三:论述试以口供为例,论述证据材料转化为定案依据的条件四:案例就是一个违背公开审判原则被撤销原判发挥重审最后得出相同结论的案子。
让分析二审法院的做法并对支持和反对观点评述。
大概就是考公开审判和程序性制裁了~~ 08刑诉单选 0.5*10多选 1*5不定项 2*5名词解释 2*5无罪推定控审分离强制措施鉴定结论上诉不加刑简答 5*21、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区别?2、延期审理的情况?案例 15 一段长案例~没法描述~就是挑其中程序上的错误~论述 15普通生:论述两种抗诉的相同和不同点体育、留学生:论述本学期从刑诉课中获得的两点最大收获和学习中一点最大困惑(不得夸老师~否则扣分……)汪老师太厉害了……刑诉刑分都要玩完……09法硕刑诉陈永生老师:1、论刑事诉讼法再修改2、论控辩平等原则3、论刑事和解11刑诉一名词解释(2*5=10)1 送达2 上诉不加刑3 直接证据4 诉讼代理人5 审判监督程序二选择(1*10=10)1. 开庭审理需要考虑的条件2. 开庭审理之后,法院不能进行的证据调查措施3. 程序公正的含义4. 管辖权问题5. 刑辩律师的权利6. 死刑执行机关7. 羁押的最高天数8. 关于询问证人的问题9. 二审不涉及事实问题是否需要开庭10. 法定代理人的地位三论述(4选2)(25*2=50)1. 怎么看待自由心证2. 谈谈辩诉交易3. 对于药家鑫的量刑(对死刑的看法)4. 你愿意做刑辩律师吗?以及保研题中的论述与简答:1.论控审分离原则2.☆论证明标准3.有人说过:“定罪阶段的焦点问题是行为,量刑阶段的焦点问题是行为人。
2017法硕考研真题(专业综合)

2017法硕考研真题(专业综合)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1.下列关于不同法学流派的表述,正确的是A.自然法学派强调人定法高于自然法B.历史法学派主张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C.社会法学派倡导法学应当关注法律现实的多种面向D.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学应当研究法与道德的内在关系2.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 中华法系体现礼法结合的精神B. 大陆法系是在德国民法典的基础上产生的C. 英美法系是以美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为主导发展而来D. 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各国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3.下列关于法律继承的理解,正确的是A. 法律继承与法系的形成之间没有关系B. 法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C. 法律继承是指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相互继受和影响D. 法律继承仅体现本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延续4.甲影楼为乙拍摄婚纱照,后擅自将乙的婚纱照卖给丙杂志社做封面,乙得知后,与甲和丙交涉未果,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和丙侵犯了乙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此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法院与乙的关系是诉讼法律关系B. 法院甲、丙的关系是绝对法律关系C. 甲和乙在诉讼中的关系是纵向法律关系D. 甲和丙因照片使用产生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5.“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关于这句话,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 人生而自由,因此自由与法律无关B. 自由意味着人可以从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C. 法律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唯一的价值和目标D. 若没有法律的保障和约定,自由便荡然无存6.关于如何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保证公正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B. 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求法院在裁判前必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C. 提升司法公信力升必须推进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D. 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检察权、审判权与执行权高度统一7.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伤。
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701法学综合一考研试题(回忆版)

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701法学综合一考研试题(回忆版)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第一部分选择题(60分)略第二部分简答题(30分)1、执法合理性的主要内容;2、法的规范性的特点;3、中国国际取得的方式;4、比较自治条例与地方性法规的审查程序;5、举例说明国际合同领域主观说与客观说,单一说与分割说;6、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汇率的规定。
第三部分论述分析题(60分)1、结合上海工商管理局以思微儿女性内衣广告玩美女人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为由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例进行法理分析(其中考察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法律解释方法、合法与合理性的问题);2、结合案例论杨达才事件的宪法意义;3、结合湖南邵阳市容环境监督员的行政执法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并评价;4、传统国际法领土取得方式及其国际法地位。
综合二(含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第一部分选择题(60分)略第二部分简答题(30分)1、论我国物权异议登记制度;2、论情势变更;3、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替代责任;4、论物权异议登记制度;5、论情势变更;6、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替代责任。
第三部分论述分析题(60分)1、分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5条责任方式规定的妥当性;2、结合古文案例缇萦救父谈谈对刑法目的的认识;3、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关系;4、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凯程法硕优势:凯程法硕辅导经验丰富,每年都有大量学员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贸大、中财、北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社科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在凯程官方网站有他们的经验谈视频,同学们可以查看,相信他们的经验对每位同学都有很大的帮助。
对法硕参考书、就业、择校、分数线、备考指导等不清楚的同学,可以查看凯程的官方网站,可以联系咨询老师,为同学们详细解答。
凯程法硕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很多机构说自己考了多少人,亮出来多少经验谈,但是几乎没有机构把自己学员的经验谈视频亮出来,凯程有实力把凯程学员部分学员视频经验谈亮出来,体现凯程的绝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