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废水排放管理规定(暂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车间废水排放管理规定

1目的:

1.1使各生产车间排放废水达到要求指标内,保证污水处理场运行,

实现生产的稳定、平衡、畅通。

2控制指标:

2.1各车间外排废水COD不得超过3000mg/L。

3 高浓度废水处理:

3.1高浓度废水各车间自行处理,不能进入污水场,经处理合格后方可排出。

3.2 高浓度废水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后由调度安排有计划进入事故贮罐。

4 高浓度废水处理方法:

4.1 醋酸车间利用好200m3的废水贮池。

4.2其他车间利用闲置容器或其它办法对高浓度废水进行暂存后处理。

4.3 特殊情况必须排放高浓度废水,由排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副总经理签字后由生产调度安排方可排放到事故贮池。

5 责任:

5.1 质检保证每班次正常检验2次(接班后半小时到一小时取样)特殊情况由当班调度指定检验项目及次数。

5.2 调度室负责执行监督本废水排放管理规定的实施。

5.3 供排水车间负责处理生产废水3000mg/L的全部废水和去往事故贮罐的高浓度废水。

5.4供排水车间负责每小时一次对调节池进口废水进行检测。发现超标及时报告当班生产调度。漏检造成处理池冲击,由供排水承担责任。

5.5对进入事故贮罐的高浓度废水,供排水车间负责制定处理方案,同时保证事故贮罐液位在1/3以下。

5.6废水超标不能排放造成局部停车或全部停车,由废水超标单位承担责任。

5.7 各单位严控其它污水不经污水处理直接进入工业废水池,或外排管网造成总排水超标,由污水排放单位承担责任。

5.8 责任人是各单位第一负责人。

6 处罚:

6.1 此项工作是生产必须达到的硬性指标,只罚不奖。

6.2 废水超标以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一次超标50元。

6.3生产调度对超标情况填写通知单,由各单位值班长签字。

6.4污水、废水排放对生产造成影响的,处罚单位100-500元。

6.5 罚款对单位不对个人,从单位工资总额扣除,由单位落实责任人。

6.6罚款情况每月3日前由生产技术部送交办公室。

7 要求:

7.1 各单位一把手必须把此项工作作为主要大事进行安排、布置、

检查。

7.2 各单位要针对此规定要求落实好本单位确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生产技术部

2007年7月5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