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工作总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照检查材料
蒙琳
根据我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检查阶段重点工作安排,我局严格按照切实把不规范司法行为彻底排查到位、重点问题梳理归纳到位、主要原因剖析到位、整改重点方向和措施明确到位的总体要求,积极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开展好对照排查阶段的动员、再部署工作。明确学习与整治内容,敢于直面问题,坚持正确导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一、改进工作作风。
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要做到某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把学习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努力做焦裕禄似的好党员、好干部。“三严三实”是衡量党员干部做人办事的基本要求,也是检查党员干部党性原则和工作能力的标尺。而针对检察院一类司法机关来讲,“三严三实”就要求我们对规范司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只有做到了规范司法,才符合“三严三实”的要求。作为院班子成员和院机关党支部书记,我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规范司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要求,并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有了深刻的学习体会和认识。
经过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内容的学习,我认识到使规范司法常态化的理念是使司法行为规范化的思想基
础和支配力量。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是司法规范化的保证。要充分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投入到规范司法行为的行动中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于解决职务侦查工作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以及在履行在履行职务犯罪监督管理方面都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专项整治工作是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中组织开展的贯穿2015年全年的活动,但是规范司法行为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首要、长期的任务。作为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要端正思想认识,自觉地把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到日常的职务犯罪侦查的检察工作中,使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
二、对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
针对高检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塔什库尔干县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提出了要重点整治的六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对规范司法认识不足;第二,检务公开不够深入;第三,司法能力不适应办案需要;第四,持续抓制度落实的力度不够;第五,进取意识和责任心不强;第六,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不规范;
作为一名检察院反贪局的领导,第一,我对反贪统一业务系统的应用方面尚有不足之处。反贪办案系统是高检院所建立的一套完整的办案系统,融业务办理、管理、监督、统计、查询于一体,可以确保案件信息的及时、全面、动态交换,也是高检院对反贪案件办理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作为一名反贪局的书记员,我对于系统里的一些复杂流程,发现
还有很多步骤不熟悉。第二,我对待反贪工作还有一些工作不严谨不到位的情况出现。一是法律文书和信息的写作不严谨,出现了一些错别字,这在检查多遍的情况下仍有出现;二是订卷不严谨,出现了一些没有在证据材料中附说明纸的情况。第三,我还存在着装不规范的问题,曾经在控申接待大厅接待律师过程中未佩戴领带。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我在司法理念方面存在偏差,总觉得自己是局领导,只要要求工作人员把笔录记好,把案卷整理好,把法律文书写好行了,忽视了对自己对反贪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学习;二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忘记了老百姓办事的不易,忘记了自己成长的艰辛,对自己要求也放松了,早期树立的“一心为民”的意识淡化了,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多了,考虑群众利益少了,与群众的距离越来越远,对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不求甚解,忘记了谁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忘记了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想问题、办事情没有考虑群众满意不满意,导致官僚主义作风渐长
;三是作为院班子成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没有时刻提醒自己要认真钻研反贪业务系统,对工作和生活方面也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没有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职务侦查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我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使这些问题得到切实有效解决:(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我对反贪统一业务系统
应用方面的不足之处,接下来,我一方面要勤于摸索与提问,在实践中熟悉反贪办案系统的操作;另一方面,我还要加强书面学习,对《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指引手册》反贪污贿赂业务部分进行仔细研究,找到系统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并加以重视,相信这些都会使我尽快地适应办案系统的使用,进一步规范和提高自己对反贪业务系统的应用能力,从而使办案工作更加得心应手。
(二)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一是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系统性,处理好工学矛盾,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和“喀什责任”,在真学、深学、细学上下功夫,做到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尤其是重点学习“12·19”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地委扩大会、自治县委扩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中央治疆方略的新思想、新理念、新举措,把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大政方针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转化为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自觉行动。二是在抓好检察院党支部集中学习、带头谈心得、讲党课的基础上,通过报刊、网络等形式加强自学,坚持每天挤出1小时学理论、学政策、学法律、学双语,丰富知识储备,提高自身修养。三是虚心向群众学习,每季度深入基层开展“三同”活动1次,在同群众朝夕相处中学习群众在劳动中迸发的智慧,在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四
是加强党的知识以及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收集整理,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三)坚持严以律已,永葆清廉本色。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集体研究分工负责机制,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在思想上进一步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加强自身修养,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和道德情操,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把“三严三实”贯穿于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十条规定,从人情往来、用车等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改起,发挥示范作用,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