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火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需产生明火或高温的作业活动,它常涉及到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安装和拆除等工作。
由于动火作业的特殊性,它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下面是关于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____字论述。
一、动火作业的定义和分类动火作业是指人们使用明火或高温设备进行的施工、修缮、改造、维修、拆卸等活动。
根据作业内容的不同,动火作业可分为焊接、切割、喷灯、焊前氣檢、点燃炉灶等分类。
二、动火作业的目的和原则动火作业的目的是为了完成一些无法使用其他方法进行的作业活动。
为了确保作业的安全,动火作业应遵循以下原则:1.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的人员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2.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工具和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4.必须持续监测作业现场环境,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配备专人进行指导和监督,并保持沟通畅通。
三、动火作业的责任和权限1.动火作业的责任人应对作业场所的环境、设备、工具、人员等进行全面的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动火作业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3.动火作业的执行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作业,并及时报告作业情况。
四、动火作业的前期准备1.在动火作业进行之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勘察和评估,并确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2.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工具和设备,并对其进行检验和检修。
3.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使其熟悉作业程序和安全要求。
4.必须设立专门的管控通道,并明确作业区域。
五、动火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1.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将其普及到相关人员之中。
2.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
3.必须对作业现场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4.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对作业现场进行隔离和标识、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设备等。
完整版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所有动火作业管理。
3 职责3.1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火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火作业过程负责。
4 定义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4 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凡停车期间,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的动火,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企业管理办公室人员核准,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5 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 动火作业安全要求5.1 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5.1.1 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动火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受限空间、高处等作业规定。
5.1.2 公司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5.1.3 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4高空动火作业,其下部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地面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火花或其他能引燃可燃物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热加工、焊接、切割、熔化、铆接、浸烫等作业。
为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以下是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一、动火许可证管理1. 动火作业前,必须事先办理动火许可证。
动火许可证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发放。
2. 动火许可证必须在动火作业区域内显眼地张贴,且有效期内不得过期。
二、动火作业人员管理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焊工、切割工或其他相关工种的合格证,并进行岗前培训。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相关防护用品,如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面罩等。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违反操作规定。
三、动火作业现场管理1.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置相应的防火器材,如灭火器、水管等。
2. 动火作业现场周边必须清理可燃物质,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3.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确保通风良好,避免积聚可燃物质的爆炸风险。
四、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动火设备、工具和用火材料的完好和安全性。
2. 检查动火区域的燃气、电力等供应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安排专人负责观察周围环境和动火区域,及时发现火源和火灾隐患。
五、应急处理和事故报告1. 动火作业期间如发生火灾、爆炸或其他事故,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2. 完成动火作业后需对现场进行清理,关闭动火设备,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场。
六、动火作业的安全督导和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动火作业进行安全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2. 动火作业人员也要加强自我管理,自觉遵守安全规定,严禁违规操作和安全意识淡化。
通过以上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可以加强对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同时,应定期进行培训和宣传,提高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的大局。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1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爆破、焊接、气割或采用酒精炉、煤油炉、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从统计数据发现,大量的施工现场火灾均是由于动火作业引起,其原因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引燃动火点周边的易燃、可燃物所致。
一、安全操作规程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焊工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即:IC卡。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沙子。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根据×××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合用于企业所属各单位及有关方。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到旳、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旳作业旳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名词解释(一)固定动火指在生产厂区内旳安全地带,经同意后设置旳固定动火区域内进行旳动火作业。
(二)生产用火指锅炉、加热炉、焚烧炉等生产性设备用火。
(三)临时动火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旳临时作业。
(四)“四不动火”指动火作业许可证未经签发不动火;制定旳安全措施没有贯彻不动火;动火部位、时间、内容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安全环境保护部是动火作业旳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管理规定旳制定和动火管理旳组织、协调、检查,负责特殊动火旳界定及一级动火、特殊动火许可证旳会签,负责固定动火区旳审批。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机动工程部负责参与特殊动火许可证旳会签。
第七条石化企业消防支队有权对现场动火和固定动火区动火作业旳管理状况进行检查,配合动火作业单位做好防火措施旳贯彻,审核固定动火区。
第八条属地单位负责属地范围内动火作业管理,负责审批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以及特殊动火许可证旳会签。
第九条属地单位(一)向作业单位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动火施工现场旳危险状况,组织作业单位共同开展风险识别,制定、贯彻风险削减措施,并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二)审查作业单位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监督作业单位贯彻风险削减措施,监督现场动火,发现违章有权停止动火作业。
第十条动火作业单位(一)负责开展作业过程风险识别,制定、贯彻施工风险削减措施,对动火作业过程安全负责。
(二)负责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安排具有对应资质旳特种作业人员从事作业。
(三)负责编制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和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作业,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违章或不具有安全作业条件时,应立即终止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工程和检修施工旳用火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旳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2.1本规定合用于企业在工程和检修施工用火中旳管理,在用火中还应执行业主旳有关安全用火管理规定。
2.2动火作业分级根据用火部位危险程度,用火分为特殊用火、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种。
2.3下列状况均为特殊用火在可燃介质或有毒介质旳容器、设备和管线一般不许用火,确属严重影响生产运行或人身安全时,作为特殊用火处理;节假日期间对严重影响生产装置运行所必须进行旳用火,一律按特殊火处理;生产运行旳车间、储存区一般不安排晚上用火,确属严重影响生产时,在20:00时到第二天8:00时之间旳用火要作特殊用火处理;2.4凡属生产运行装置危险区域及下列地点用火均为一级用火: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储存区;2.5凡属下列地点旳用火均属二级用火:停工检修并经认真吹扫处理,分析合格旳化工等工艺生产装置。
从易燃、易爆、有毒生产运行装置或系统拆除,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地点旳容器、管线。
一般物品仓库、车库、加工场。
非防爆场所(操作间、配电间等)及防火间距以外旳地区。
3.编制根据3.1《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233.2《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23等规范原则4.职责4.1用火审批权限特殊用火由部门向生产部提出用火申请,由生产部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后,并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经企业主管副总经理审查、同意和签发,并报企业总经理确认后,方可用火。
一级用火由申请用火部门提出申请,生产部会同用火部门、施工单位,对用火现场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可靠旳安全防火措施,并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经企业主管副总经理审查、同意和签发后方可用火。
二级用火,由申请用火部门提出申请,部门制定贯彻防火安全措施,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经用火部门现场进行检查,确认防火措施有效且已贯彻,生产部同意用火作业方案后方可用火。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确保企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于企业内的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电焊、气焊、火焰切割等。
2. 岗位责任2.1 生产车间主管责任生产车间主管负责下发动火作业的命令,并指派专人负责动火作业的管理和安全控制。
同时,生产车间主管应当督导动火作业的进行,防止人为因素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2.2 动火作业工的责任动火作业工应当遵守专业的动火作业标准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火焰扩散,及时发现可能造成火灾的隐患,进行报告并加以妥善处理。
2.3 安全员的责任安全员负责对动火作业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定动火作业区域的安全防范措施,对邻近区域工作的员工进行安全提示和警示。
并且,在动火作业的过程中,安全员应当督促动火作业工按照标准进行动火,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4 监理员的责任监理员负责动火作业现场的监督和管理,对动火工具设备等的检查确认,确保动火作业在安全条件下进行。
并且,在动火作业后,应当及时审查安全风险控制、工作现场清理等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加以落实。
3. 安全防范措施3.1 动火区域的设定在企业内进行动火操作前,应当事先确定动火区域。
动火区域应明确划分,并标注警示标志,防止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的交叉造成人员的伤亡和物质上的损失。
3.2 动火工具和设备的选择动火作业工需要选择合适的动火工具和设备,确保其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并按照专业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3.3 动火作业时间的限制动火作业的时间应当与作业环境的危险性、周围设施的布置等因素相匹配。
一般而言,动火作业的时间不宜选择在白天繁忙时段以及高温天气等情况下进行。
3.4 动火作业人员防护动火作业过程中,个人防护措施必不可少。
身着防火防护服、防火手套、防毒面具、安全鞋等防护装备,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5篇)
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我公司煤气管道周围及易发生火灾、爆炸等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根据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三级动火作业三类。
1、一级动火作业在生产连续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煤气输送管道、煤气柜、阀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需要维修时间较长、工作量较大、发生火灾及爆炸危险性系数较高的现场动火维修、抢修等作业。
2、二级动火作业在工作区域内的管道煤气停运状态下,通过氮气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相关安全隔离和防范措施后进行的现场维修动火作业。
3、三级动火作业日常维修检查及煤气管道区域或车间生产装置及设备全部停运,且装置经氮气置换合格后的动火作业。
二、《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一式两联,一、二、三级动火作业都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一级动火终审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执行;二级动火终审由分厂领导审批执行;三级动火由车间负责人审批执行。
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
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照《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人员应当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动火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或者产生火花、火焰等火源或者火势的操作活动。
由于动火作业可能引发火灾事故,为了保障动火作业的安全,需要制定一套安全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典型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动火作业应由专职人员负责,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和实际工作经验。
2. 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防火知识和操作技能。
3. 在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动火通道,并保持通畅,以确保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4. 在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具、水源等,以应对突发火灾。
5. 在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没有可燃物、易燃物等存在。
6. 在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进行封锁和警示,并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
7. 在动火作业期间,应安排专人监控和指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8. 在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彻底的检查和清理,确保火源彻底熄灭,并清除作业过程中遗留的火种和残留物。
9. 在动火作业时,应与周边单位和环境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确保作业过程中不会对周边单位和环境造成安全隐患。
10. 在动火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变更作业方案和操作方法。
以上是一些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具体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制定。
对于动火作业,安全至上,预防为主是最重要的原则。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动火施工作业,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动火施工作业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明火进行焊接、熔炼、切割、热处理等作业的行为。
第三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落实责任到人,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岗位责任。
第四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根据施工工艺和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遵守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动火施工作业管理第六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提前编制施工方案,并报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七条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当成立动火工作组,明确各组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八条动火工作组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工作经验,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第九条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当进行动火工作许可申请,并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一条动火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当设置专职安全监护人员,监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动火施工作业结束后,应当进行安全验收,确保施工作业的合格和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风险评估应当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及时识别和控制潜在的安全风险。
第十五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做好现场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明确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七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器材和焊接设备,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域,防止火焰、烟尘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九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的防火安全。
第二十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做好可燃易爆物品的防护工作,控制火源与可燃物的距离。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电火花、电弧等能够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须经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特别安全监管人员的审批,并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动火作业的条件、程序和安全措施,并将其实施情况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报备。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条件要求第六条动火作业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有相关工程技术设计文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特别安全监管人员认为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三)经过安全管理人员特别安排,保证作业区域内无易燃及易爆危险物的存在。
第七条动火作业应当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的动火许可程序进行,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动火作业的,责任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动火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防火间距符合要求,作业区域内没有明显的火源或易燃物。
第三章动火作业程序第九条动火作业程序包括准备工作、操作工作和清理工作。
第十条准备工作:(一)确定动火作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别安全监管人员,并进行相应的培训;(二)编制详细的动火施工方案,包括动火作业的具体要求、工作流程、安全措施等;(三)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报备动火作业计划,等待许可后方可开始作业;(四)准备好防火器材、消防设备等必要的安全装备。
第十一条操作工作:(一)严格按照动火施工方案进行作业,确保操作安全、规范;(二)保持动火作业现场的整洁,不得堆放易燃物或堵塞疏散通道;(三)严禁在动火作业现场吸烟、使用明火等违禁行为;(四)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相关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弯头眼镜、防静电鞋等。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4.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危险工作申请单》。
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公司设备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生产区管廊上的动火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1.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贮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清洗置换,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4.1.3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管道、容器、塔、罐等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4.1.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1.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点附近有可燃物,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含氧量不得超过____%。
4.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1.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1.10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____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____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4.1.11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塔器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引起周围可燃物火灾。
4.1.12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4.2.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符合4.1所有条款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4.2.2在生产运行不稳定,或设备、管道腐蚀严重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或火种进行的热力作业,常常用于加热设备、管道、锅炉、热交换器、储罐等工业设备的焊接、切割、铆接、拆卸、修理等维修工作中。
由于动火作业具有高温、明火、爆炸等危险性,因此必须在专门的动火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动火安全规定进行。
下面是一份动火作业安全规定,以供参考。
一、动火安全管理:(一)任何一个生产过程中的动火作业都必须经过审批、备案并获得安全许可证。
未经安全许可证批准的动火作业一律禁止进行。
(二)明确动火作业中的责任人、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管理措施,并在作业现场张贴安全管理规定等警示标志。
(三)动火作业前应当进行必要的检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比如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栏防护,准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应急救援设施等等。
(四)有电气、气体、液体等危险因素的动火作业,必须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并得到安全许可后方可进行。
二、动火作业人员安全防范:(一)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必须参加企业或岗位培训,并通过技能考核后方可上岗。
(二)操作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掌握控制热源、化学品、氧气等安全操作技能。
(三)动火作业当日,操作人员应进行身体检查,并装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口罩、防火服、安全鞋、安全帽等。
(四)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程序,包括动火前的检查、备火、点火等程序,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三、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一)确定动火作业范围,对现场进行管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二)选择安全可靠的动火设备,如焊接机、氧气、丙烷等燃气储罐。
(三)在现场设立警告标志,如“禁止烟火、明火”等警示语。
(四)随时监测现场气体浓度,特别是检测有害气体浓度,一旦浓度超标立即停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设立灭火器、放置消防水龙头等消防设施,并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灭火和事故情况。
(六)严禁使用铁镐、钢钩等金属工具来开采动火场所,以免出现金属碰撞火舌等情况。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是指对动火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预防和控制的管理措施和规定。
下面是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常见的规定:1.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a. 动火作业前需要进行动火申请,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b. 动火作业前要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工具和材料的齐全可靠。
c. 动火作业前要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和安全措施等。
2. 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a.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明确划定,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b. 动火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杂物和易燃物要远离作业区域。
c.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耐高温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3. 动火安全措施:a. 动火作业必须配备专人监督,确保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的有效执行。
b. 所有动火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c. 动火现场必须备有灭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等,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扑灭。
4. 废弃物处理:a. 动火作业完成后,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正确处理,防止二次起火和环境污染。
b. 废弃物处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遵循环保、安全的原则。
以上是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常见要求,实际管理中还需要根据不同行业和作业内容进行具体制定,并严格执行。
同时,也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监督,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动火作业包括焊接、氧割、氧焊等使用明火作业,为加强管理、避免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规定如下:1、必须事先请示报告,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用火证件,在所在单位领导指定的作业范围内进行作业,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动火作业。
3、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
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4、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动火作业已经成为了很多行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是,动火作业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必须加强安全管理,以确保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因此,制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是保障工作场所和工作人员安全的重要举措。
二、管理责任1.领导责任:公司及单位领导应对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负起最终责任,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推进和执行。
2.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公司及单位应派遣专人负责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安全培训。
3.操作人员责任:操作人员要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执行操作规程,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三、安全控制措施1.安全环境控制:(1)确保动火点周围没有可燃物和易燃气体。
(2)在动火点周围设置防火隔离带,任何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
(3)保持动火场所通风良好。
2.安全设备控制:(1)提供符合要求的防爆工具和扑火工具。
(2)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爆鞋等。
(3)设立灭火器、灭火器具和消防器材,定期检修和维护。
3.作业人员控制:(1)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
(2)实行作业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3)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作业时,要进行人员限制和疏散措施的制定和执行。
四、操作程序1.作业计划:(1)编制详细的动火作业计划,包括时间、地点、作业内容和所需工具。
(2)对作业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进行明确和详细的安排。
2.动火审批:(1)动火作业前需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得到审批。
(2)审批时要考虑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相关资质。
3.动火作业:(1)动火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工作场所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严格遵守动火作业的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3)根据作业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和控制作业进度。
4.动火验收:(1)动火作业结束后,进行验收工作,确保作业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2)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总结和反馈。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保障人员身心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离辐射、易燃气体等形式进行的点火、烘烤、焊接、切割、热处理等活动。
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动火作业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未经专业人员批准和监督,任何人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保证工作人员熟悉并遵守施工方案。
第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装备,并保证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落实责任,明确各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保持清洁、整齐的工作环境。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事故预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置和应对。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动火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规范作业程序和操作步骤,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资格认证的作业人员进行,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必须在充足的通风条件下进行,确保氧气供应和烟尘排放。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必须防止火源直接接触易燃物,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的易燃物、可燃物,保持安全环境。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做好防火巡查和监控,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协调工作,保证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动火作业必须严禁在有爆炸危险的区域进行,必要时需要封锁和隔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条动火作业必须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确保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和管理第二十二条动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未取得证书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动火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动火安全作业管理规定一、目的为规范动火安全作业安全行为,减少因动火安全作业不规范造成的安全事故,保证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实施动火安全作业的管理。
三、编制依据四、术语和定义(一)动火作业: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4.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二)固定动火区:在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划出的专门用于动火的区域。
(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能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气体、蒸气、粉尘等介质环境以及在高温、受热、摩擦、撞击、自燃等情况下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场所。
(四)能量隔离:指将潜在的、可能因失控造成人身伤害、环境损害、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的能量进行有效的控制、隔离和保护。
(五)四不动火:指没有经批准的《动火安全作业票》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动火作业票时间、地点、作业内容与动火作业票不符不动火。
(六)节假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节假日。
(七)公休日:正常情况下周六、日属于公休日。
(A)夜间:是指公司长白班下班期间。
(九)特殊情况:重大活动及其他情况。
五、职责(一)分管生产负责人1.负责特级动火作业现场审批;2.负责固定动火区设定审批。
(二)安全主管部门职责1.部门负责人负责特级动火作业现场审核;2.部门负责人负责一级动火作业现场审批;3.部门负责人负责固定动火区设定审核;4.负责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部门涉及生产(技术)、设备(工程)、安全等专业部门负责固定动火区设定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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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器区域内的油气工艺管线、容器本体动火;
03
天然气压缩机厂房内动火,以及天然气柜和液化气储罐动 火;
动火作业分级
◆ 特级动火作业
长输管线、输油(气)干线(站际之间)在涵洞等受限空间内动火,
04 或在不停产紧急情况下以及停输不置换情况下动火; 05 天然气井口失控部分和自喷井井口失控部分动火; 06 处理油气井喷事故现场的动火; 07 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特殊容器进行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 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 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安 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分级
1、单井油气管线动火; 2、采油井单井联头和采油井口处动火; 3、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 的桶、箱、槽、瓶动火; 4、在天然气集输站(场)、输油泵站、计量 站、接转站等生产区域内非油气工艺系统 动火;
管理职责
五、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 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 违反动火管理制度或危险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许可证,停止 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由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违章者 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节
管理内容及要求
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
管理职责
三、动火作业人职责
1、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 种作业证。
2、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 的原则,对不符合的,有权拒绝动火。
管理职责
四、动火监护人职责
1、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和动 火监护合格证;了解动火区域或岗 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 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 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处理应对突发 事故的能力。
◆ 特级动火作业
特级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易燃易爆的生产设施、 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 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分级
◆ 特级动火作业
01
油库、联合站、:LNG接收站等油气站库罐区防火堤内油 气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油库、联合站、压气站、LNG接收站、油气集输站(场)内
2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固定动火作业区的设定应由动火单位 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审查批准,报安全 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管理职责
二、许可证审批
1、特级动火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2、一级动火由基层单位领导审批签发。 3、二级动火由基层单位业务管理人员审批签发。 4、各级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 方可审签许可证。
2、遇节日、假日,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3、特级和一级动火要报告上一级业务和安全管理部门。 4、油田企业、炼化企业和销售企业的具体动火作业分级详见附 件,附件列举内容以外的动火分级由各企业研究确定。
第三节
管理职责
管理职责
一、动火作业申请
1、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 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按动火级别报相关单 位审批。
动火 作业
2)油库、联合站、LNG接收站等油气
站库罐区防火堤内
非油气管线和容器本体动火;防火堤外 油气管线及容器(特级动火规定的除外) 本体动火;
动火作业分级
◆ 一级动火作业
3)铁路槽车原油装卸栈桥、汽车罐车原油灌装 油台及卸油台动火;
4)天然气净化装置、油气集输站(场)内的加热 炉、溶剂塔、换热设备动火;
1、动火的作业方式 2、动火作业分级 3、管理职责 4、管理内容及要求 5、动火许可证的管理
第一节
动火的作业方式
动火的作业方式
1、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 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 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 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 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 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 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1、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针 对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运用 JSA等方法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作业程 序及安全措施。
动火的作业方式
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 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二节
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将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
◆ 特级动火作业 ◆ 一级动火作业 ◆ 二级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分级
◆ 二级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分级
◆ 二级动火作业
5、采油单井联头和采油井井口动火;
二级动火作业
6、钻井、试油作业过程中的井场动火;
7、除特级及一级动火外,其他非重要油气区生产动火和 在严禁烟火区域的生产动火。
动火作业分级
◆ 动火分级管理要求
1、除特级、一级、二级动火作业范围外,在没有火灾危险性区 域可划出固定动火作业区。
2、动火监护人在接到许 可证后,应在技术人员和 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逐 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 查动火现场的情况。
4、动火过程中,不 得随意离开现场, 确需离开时,收回 动火人的动火许可 证,暂停动火。
3、动火监护人监火时应佩戴明显 标志,当发现动火部位与许可证不 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 时,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动火;当 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 施,有权停止动火;对动火人不执 行“三不动火”且不听劝阻时,有 权收回许可证,并向上级报告。
5)石油液化气站内外设备、输油码头、油轮码 头内外设备及管线动火;
6)液化石油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动 火;
动火作业分级
7)钻穿油气层时井涌、气侵条件下, 距井口10m以内的井场动火;
8)联合站井排来油前输油(气)干线动 火;
9)采气井井口动火。
◆ 一级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分级
◆ 二级动火作业
动火 作业
动火作业分级
◆ 一级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级动火作业以 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分级
◆ 一级动火作业
1)油库、联合站、压气站、
LNG接收站、油气集输站(场) 的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 仪表间内动火,以及污油、污水 泵房、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 处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