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粉尘检查表
爆炸性粉尘检查表
阻应小于 100 。
应大于 100 。
阻小于 100 。
25
收尘器与进、出风管及卸灰装置的连接发 收尘器与进、出风管及卸灰装置的连接发兰未 收尘器与进、出风管及卸灰装置的连接
兰应用导线跨接,其电阻应小于 0.03 。
用导线跨接,其电阻应大于 0.03
发兰用导线跨接,其电阻小于 0.03
26 配套的风机等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
全措施
※企业应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 企业未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
8 特点,制定本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 定本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未
全检查表,并对粉尘作业场所定期检查
对粉尘作业场所定期检查
9 粉尘车间应确保通风、阻爆、隔爆及泄爆 粉尘车间通风、阻爆、隔爆及泄爆等设施损坏
粉尘云能够被碰撞产生的火花引燃时,
17
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发生,同时,检修
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18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非生产性 明火存在。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存在非生产性明火
加强粉尘作业场所现场安全管理,禁止 使用非生产明火。
四、通风除尘
19 应按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独立除尘系统。
未按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独立除尘系统。
援器材和设备。 制定粉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或现 场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粉尘作业车间生产 主管参加粉尘专项安全培训,掌握本企 业(本部门、车间)粉尘爆炸危险控制 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采取有效控制粉
尘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粉尘作业员工开展粉尘安全知识培 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作
2 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爆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应制定相关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 企业未制定相关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设备检
可燃爆粉尘企业分类分级检查表
□有□无□未检查
□有□无□未检查
二、粉尘作业防尘要求
5
●应按工艺片区设置相对独立的收尘系统,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管道系统的风速应不低于23M/S、管道内爆炸性粉尘浓度不得超过爆炸下限浓度的50%,风管中不应有粉尘沉降。
●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确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
□有□无□未检查
□有□无□未检查
□有□无□未检查
15
●定期对生产场所残留的粉尘进行清理,清洁作业场所地面粉尘、及时对收尘器、吸排尘管道等设备的粉尘进行清理。
●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
□有□无□未检查
□有□无□未检查
□有□无□未检查
□有□无□未检查
11
●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使用易发生碰撞火花的铁质作业工具。
●作业场所内不应有非生产性明火存在,不应存放与粉尘性质不相容的物质或汽油、煤油、苯等易燃物。
●作业时如产生火花,则应在粉尘除、排系统吸口设置防止进入吸排尘管道内的阻隔措施。
●除尘器应设置温度监测报警联锁保护装置,监测除尘器内部温度的变化,当除尘器内部温度发生异常变化或者高于70度左右时,应发出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监测报警装置应设在易于观察的位置。
□有□无□未检查
□有□无□未检查
□有□无□未检查
□有□无□未检查
7
●应根据收尘器类型、清灰方式、过滤风速、粉尘物性、入口含尘浓度等 确定合理的清灰周期,应在停机、切断动力电源及通风良好的情况下对系统进行定期清扫。
●粉尘爆炸场所应采取相应防雷措施。
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执法检查表
序号 违法行为描述
执法依据
方式方法
处罚依据
检查情况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安
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九
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
十六条第二、三项规定:生产
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
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 标 准 】 《 粉 尘 防 爆 安 全 规 程 》 ( GB
15577-2018)8.1.1 规定:不同类别的可燃性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九
不 同 种 类 的 可 粉尘不应合用同一除尘系统。
1.查阅资料: 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
燃性粉尘、可燃
性 粉 尘 与 可 燃 8.1.2 规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不应 除尘系统设计 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
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的。(三)未对安全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3.干式除尘系
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
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
定期检测的。
种控爆措施。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
【法律】《安全生产法》第九
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 现场检查: 十六条第六项规定:生产经营
关设备实施内 部粉尘清扫是
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 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 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
6
属粉尘的收集、 【 标 准 】 《 粉 尘 防 爆 安 全 规 程 》 ( GB
贮存等处置环
15577-2018)6.1.3 规定:对遇湿自燃的金属 粉尘,其收集、堆放与贮存时应采取防水防潮
木材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5)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粉尘清扫,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正压吹扫。
【现场检查:作业场所粉尘清扫工具】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第8.3.1条
(6)企业应为可燃粉尘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防静电手套、防静电鞋、防静电服或棉布工作服、防尘服、阻燃防护服等个体防护装备。
【查文件:粉尘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具)发放台账;现场检查:作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具)穿戴情况】
【查文件:除尘器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清灰记录】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17919-2008)
第4.3.1条、第6.1条
6
作业安全
(1)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及检修应使用防爆工具。
【现场检查:作业场所日常使用工具情况】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6.4.1条
(2)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遵守下列规定:
【现场检查:静电跨接】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6.3.2条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2012)第5.15条
5
通风、除尘
(1)处理有爆炸危险粉尘的除尘器、排风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与其它普通型的风机、除尘器分开设置;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第4.1.4条
(5)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
【现场检查:生产区域疏散路线、路标和应急照明】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第5.6.2条
2
爆炸危险
涉粉涉爆安全专项检查表
13 抛丸机收集、堆放、贮存的防示标识、安全风险告知是否破损
粉尘爆炸场所动火作业时:1)对抛丸机、集尘器本体作业时,开一级动火作业票,由总经理、总务科确认、签字;2)作
动火作业准备
15
动火作业前,清除动火作业场所 10m范围内的可燃粉尘、配备充足的灭火器;3)动火作业区段内涉粉作业设备要停止运 行;4)进行的动火区域,必须和其他区域分开或隔开;5)动火作业后全面检查设备内外部,确保无热熔焊渣遗留,防止
粉尘阴燃;6)动火作业期间和作业完成后的冷却期间,不能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16
除尘系统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维护检修。除尘系统维护检修作业前,应清除作业区.除尘系统内部及周边区域的粉尘,明火 作业应按照GB 15577的规定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17 对于除尘系统维护检修和检测校验档案。
设备维护
18 除尘器维护检修时,应针对虑箱彻底清理并记录
7 爆炸危险场所建构筑物防雷设施、防雷检测报告 8 抛丸机、集尘器是否采用可靠接地、接地线是否损坏
9 抛丸机旁金属灭火器是否正常使用
10 集尘器的防爆措施是否正常
粉尘作业场所
和集尘器
11 抛丸机锁气卸灰装置是否正常运行、收尘器箱内不应有明显结灰、抛丸机防静电波纹管等相关附件是否损坏
12 现场抛丸机、集尘器压力表是否正常、地面粉尘、集尘器、抛丸机平台等处粉尘是否及时清扫、现场相关点检表是否点检
风险管理 应急管理 建构筑物
3 现场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对于隐患及时登记、通报、落实整改
4
检查制定的粉尘爆炸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综合应急演练每年一次,粉尘爆炸专项应急每半年一次,演练要 有签到相关记录
5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场所合规,需和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涉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检查表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或依据)
检查评价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场所位置
1)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严禁设置在居民区内或消防通道内。
实地查看2场所来自范1)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涉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检查表
企业人员
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
目的
进一步落实可燃爆粉尘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消除涉及可燃爆粉尘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涉及可燃爆粉尘生产安全事故
要求
全面排查治理可燃爆粉尘企业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条件。
内容
见检查项目
计划
每月不少于一次
2)禁火制度。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检维修作业制度。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
1)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粉尘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查看费料现场抽查
教育培训
1)企业负责人应通过安全技能训练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
现场抽查模拟演练
检查人签名:
陪同检查人签名:
2)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电器电路。生产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金属管道等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应当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工作人员操作中是否认真贯彻减少粉尘的作业方法,检查人员对工作场所定置管理、生产秩序的评价。
整齐有序
缺乏专门的措施
脏乱差
13
工作人员按照要求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检查人员对员工工作状态的评价。
优
良
一般
14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尽可能减少同时作业的人数,避免粉尘产生量大的设备同时运行,生产安排是否遵守这一原则。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1
公司法人是否清楚本单位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了有效防止爆炸控制的措施。
2
爆炸危险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作业场所通道畅通。
3
爆炸危险场所从业人员均经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清楚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部位,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15
配备的1立方米的消防沙保持干燥,可燃爆粉尘燃烧时,使用消防沙灭火,灭火时应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
16
编制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适合本单位粉尘爆炸的应急器材,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检查记录
1)存在问题和隐患
责任人:
2)整改意见和建议
责任人:
3)落实情况馈
责任人:
10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是否满足下列规定:
1)有安全负责人批准的作业证。
2)明火作业开始前,应彻底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
3)进行明火作业期间,严禁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11
每天对生产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清扫方法符合安全要求,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2024粉尘涉爆企业检查表
16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是否按规定安装使 用监测预警信息系统
检查人(签名):
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 7 所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工艺设 8 备前,是否设置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木制品
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是否设置火花探测 消除装置
遇湿自燃金属粉尘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是否采 9 取通风等防止氢气积聚措施,干式收集、堆放、
3 干式除尘系统是否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 种爆炸防控措施
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是否采用正压除尘方 4 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
时,是否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除尘系统是否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 5 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铝镁等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是否 6
储存场所是否采取防水、防潮措施
10 是否落实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是否严重
粉尘涉爆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备设施或者除 11 尘系统的检修维修作业是否符合要求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进行粉尘防爆安全设计并 12 按照设计进行施工
13 是否按照规定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4 是否按规定辨识评估管控粉尘爆炸安全风险,建
附件1
粉尘涉爆企业检查表
企业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企业地址:
联系人:
检查情况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 建(构)筑 物内,或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员 1 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 所
联系方式:
整改情况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专项检查表
1
爆炸性 粉尘及 场所辨 识
一
厂房
- 1 -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应与其他厂房或建(构) 筑物分离,其防火安全间距应符合 GB 50016 的相关规定。
检查结果
4
防火 间距
乙类厂房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m。如果相邻厂房 的耐火等级为三级或四级,则防火间距为 12m 或 14m。 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25m。 作业场所严禁设置在居民区。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
6
工艺 布置
7
消防 车道
大于 1500m2 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 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m。 具有火灾危险的生产厂区、 厂房等的入口处或防火区内
8
安全 标识
必须设置“禁止烟火” 、 “禁止吸烟” 、 “禁止放易燃物” 、 “禁止带火 种” 、 “当心火灾–易燃物” 、 “当心火灾–氧化物”和“当心爆炸– 爆炸性物质”等标志。 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 安装、 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
检查结果
19
安全管 理制度 与操作 规程
附表:可燃及爆炸性粉尘辨识 表 1:常见可燃粉尘类型和粉尘名称 (1) 粮食、农产品、食品与饲料、动物制品 玉米淀粉、面粉、咖啡、蛋白粉、大米粉、茶叶、烟草、皮革、奶粉、麦乳精、明胶粉、 麦芽、可可粉、黄豆粉、大米淀粉、小麦淀粉、糖粉、石松子、木薯粉、乳清粉、苜蓿粉、 苹果粉、香蕉粉、甜菜根粉、胡萝卜粉、椰壳粉、棉籽、大蒜粉、面筋粉、青草粉尘、啤酒 花、柠檬皮粉、柠檬浆粉、柠檬酸渣、沙棘粉、莲子粉、亚麻籽、槐树豆胶、橡子粉、橄榄 核、洋葱粉、欧芹、桃、花生、土豆、丝兰花籽、玉米粉尘、谷尘、黑麦粉尘、小麦粉尘、 黄豆粉尘、调味品粉、向日葵粉、西红柿粉、核桃粉、黄原胶、骨粉、血粉、玉米芯、豆粕、 棕榈粕、混合饲料等。 (2) 木材粉尘与造纸粉尘 包括木粉(用于生产纤维素) ,纸粉、木材加工产生的伴生粉尘,基于木材的造粒生物燃 料的碎屑等。 (3) 金属粉或金属粉尘 铝(合金)粉、镁(合金)粉、锆粉、钴粉、钽粉、锌粉、镍粉、铁粉、钢粉、青铜粉、 碱金属粉,钕铁硼粉、金属抛光产物粉尘等。 (4) 非金属单质 硫磺粉、白磷粉、红磷粉、硅粉、硼粉等。 (5) 塑料、合成树脂与橡胶 漆粉、墨粉、粉末喷涂材料、ABS、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酚醛树脂、环氧树脂、 橡胶、墨粉、聚酰胺树脂、聚丙烯酰胺、聚丙烯腈、三聚氰胺树脂(密胺树脂) 、聚丙烯酸甲 酯、聚乙烯醇、聚乙烯醇缩丁醛等。 (6) 煤炭与碳素类粉尘 褐煤、烟煤、无烟煤、活性炭、炭黑、焦炭、石油焦、泥炭、油页岩等。 (7) 化学粉尘 制药行业粉尘、医药中间体,除草剂、杀虫剂、农药中间体,抗氧化剂,缓释剂,羧甲 基纤维素、甲基纤维素、己二酸、蒽醌、抗坏血酸、乙酸钙、硬脂酸钙、硬脂酸钠、硬脂酸 铅、多聚甲醛、抗坏血酸钠等。 (8) 纺织纤维 棉、亚麻、羊毛、羽绒,涤纶、氨纶、腈纶等。
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
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企业名称(地址):检查单位:检查人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说明:1.所属行业”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安监总厅管四(2015)84号)按照金属制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木制品加工、纸制品加工、纺织品加工、橡胶制品加工、塑料制品加工、冶金行业煤粉制备、有色行业煤粉制备、建材行业煤粉制备、其他分类填写,并增加竹制品加工行业。
2.“粉尘种类”按照《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安监总厅管四(2015)84号)填写;目录外的可燃性粉尘按其名称填写,如竹制品加工企业产生的粉尘填写“竹粉”,务必核实准确。
3.“企业规模”填写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下企业。
4.“涉及粉尘作业人数”是指可能受到粉尘爆炸伤害的最多作业人数。
主要区域包括: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车间,除尘管道通过的建(构)筑物,与爆炸危险场所毗邻且未设置隔离设施的工作区域。
5.为便于推送有关安全信息,法人代表和安全负责人的手机号码务必填写。
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说明:注:L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十项重大事故隐患”四个方面分类填写序号"1,2-10",没有填“无”。
如检查出隐患为“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则填写为“3”,有多项则填写多项,没有填“无”。
2.重点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完成:按“十项重大事故隐患”四个方面分类填写,完成“是”,未完成“否”。
3.省级部门是否组织了核查:指省级部门是否在检查诊断、执法处罚或整改验收等环节,牵头组织对该企业的整治情况进行了核查。
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验收表验收单位:验收时间:2018月日。
粉尘涉爆安全专项检查表
生产加工储运可燃性粉尘的工艺设备是否有粉尘泄漏的措施,工艺设备的接头、检查
口、挡板、泄爆口是否封闭严密。
十三、粉尘控制与清理 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是否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
所有可能沉积粉尘的区域及设备设施的所有部位是否进行全面规范清扫。
不应使用压缩空气吹扫。
遇湿自燃的金属粉尘,不应采用洒水增湿方式清扫。
金属管道连接处是否进行防静电跨接。
操作人员是否采取静电措施。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备和装置是否采取防止发生摩擦、碰撞措施。 五、防止摩擦、碰撞火 在工艺流程的进料处,是否设置能除去混入料中杂物的磁铁。 花
五、防止项摩擦目、碰撞火 花
检查内容 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铝镁等金属粉末与锈钢摩擦产生火花。 使用旋转磨轮和旋转切盘进行研磨和切割,是否采用与动火作业相同的安全措施。
干式除尘器是否设置锁气卸灰装置,是否及时清卸仓内积灰。
检查问题点描述
项目
检查内容
干式除尘器灰斗内壁是否光滑。
干式除尘器泄爆口是否朝向安全区域。
湿式除尘系统水量、流速是否设置液位、流速的连续监测报警装置;是否及时清除沉
淀泥浆;水槽及水质过滤池是否有良好通风。
湿式除尘系统是否采取防冻措施。
是否制定包括清扫范围、清扫方式、清扫周期等内容的粉尘清理制度。
设备连通。
是否按工艺分片设置独立的除尘系统。
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不应连通。
除尘系统的导电部件是否进行等电位连接,并可靠接地,接地电阻是否>100Ω;管道
连接法兰是否采用跨接线。
除尘系统的启动是否先于生产加工系统启动。
铝镁等金属粉尘禁止采用正压吹送的除尘系统。
所有产尘点是否安装吸尘罩并保证有足够的入口风量。
粉尘涉爆企业安全检查表
2.9 于铝镁等金属粉尘的除尘器应采取防雨 机械安全使用要求》(AQ 7005)、
、积水措施。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
导则》(GB/T 17919)
第3页
2.10
除尘风管应明设,按规范采用圆型横截 面钢质金属材料;若采用其他材料则应 选用阻燃材料且采取防静电措施,不得 选用铝质金属材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 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AQ427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 爆导则》(GB/T 17919)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车间,应当设有两
1.7
个以上安全出口,其中至少有一个通向 非爆炸危险区域,其安全出口的门应当 向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侧开启。安全 通道应畅通,不得堆放包括易燃易爆物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 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
品在内的任何物品。
1.8
防雷设施应取得气象部门防雷检测机构 出具的检测报告。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 局令第24号)、《建筑物防雷设计 规范》(GB 50057)
2.1
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 的介质不得共用一套除尘系统。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 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AQ4273)
灭火器材,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及灭火器
3.6
材进行检查、维护。镁铝等遇湿自燃的 金属粉尘发生火灾禁止采用水、二氧化 碳、泡沫等灭火器材灭火,应当采用干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砂、专用干粉等D类金属火灾灭火器材
灭火。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应制定粉尘清扫制度,制度应明确实施 15577)、《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 4.1 每班、每周、每月进行粉尘清扫的部位 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 及区域,以及清扫过程的作业安全。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
粉尘涉爆企业检查表(家具厂)
广东金泰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粉尘涉爆企业
(家具厂)安全检查表
1.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建(构)筑物检查表
2.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通风除尘检查表
3.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粉尘运输、输送及贮存检查表4。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电气检查表
5.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现场作业检查表
6。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应急救援检查表
7。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安全管理检查表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建(构)筑物检查表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通风除尘检查表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现场作业检查表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应急救援检查表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安全管理检查表。
可燃爆粉尘企业分类分级检查表
口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防静电
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口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
口直接用于盛装起电粉末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等应采用金属或防静电材料制
□有□无□未检查
□有□无□未检查
□有□无□未检查
□有□无□未检查
序号
检查内容及要求
4
•有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应设置在建筑物外的露天场所;如厂房内有粉尘爆炸危险
的工艺设备宜设在建筑物内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墙。
口厂房内应设2处以上独立的位于不同方位的逃生安全出口和安全通道,厂房的门
应向疏散逃生的方向开启。
□有□无□未检查
□有□无□未检查
■■■■■■■■■■
5
口应按工艺片区设置相对独立的收尘系统,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管道系统
专用金属容器中,禁止用压缩空气作为清灰气源,宜采用氮气、二氧化碳或其他口
性气体作为清灰气源。
口在粉尘作业区要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取得动火许可证、在明火作业开始前,应清楚
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应设置明火作业区、与其他作业
区隔离分开。
□有□无□未检查
□有□无□未检查
□有□无□未检查
序号
•定期对生产场所残留的粉尘进行清理,清洁作业场所地面粉尘、及时对收尘器、
吸排尘管道等设备的粉尘进行清理。
•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
口企业应制定粉尘爆炸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
案内容。
□有□无□未检查
□有□无□未检查
□有□无□未检查
16
•应建立安全设备设施台账,制订检查和维护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可燃粉尘管理安全专项检查表
☐
行异常及故障停机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抛光、打磨加工的除尘器进风管,其设计风速应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
9 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且不小于23m/s;且风管的风量及风速应满足风 ☐
☐
☐
管内不出现粉尘堵塞、风管内壁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的要求。
第 1 页,共 2 页
日期 每季度至少一次
记录栏
部门 检查人
☐
☐
应朝下,与垂直面的角度不应大于60°。
爆炸性粉尘环境内,防爆电气设备的进线口与电缆、导线引入连接后,应
3
保持电缆引入装置的完整性和弹性密封圈的密封性,并应将压紧元件用工 具拧紧,且进线口应保持密封。多余的进线口其弹性密封圈和金属垫片、
☐
☐
☐
封堵件等应齐全,且安装紧固,密封良好。
4
存在可燃性粉尘车间的电气线路应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 电线。
☐
☐
☐
4
装有粉尘的包装物或容器应堆放稳定并置于距门窗、采暖热源1m以外,每 两排容器间应留有不小于0.5m的通道且不应堵塞安全门或防火通道。
☐
☐
☐
粉尘应存放于干燥地点,应防止与铁锈、水或其它化学物质接触或受潮发
5
生放热反应产生自燃,应装入经防锈蚀表面处理的非铝质金属材料或防静 电材料制成的容器(桶)内,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区域,收集的粉尘应作
☐
☐
☐
器进风管弯管处设置泄爆装置,泄爆口不朝向厂房建筑物内部。
7
粉尘干式除尘器应设置卸灰装置运行异常及故障停机的监控装置,当发生 异常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
☐
☐
粉尘干式除尘器灰斗下部应设置锁气卸灰装置,卸灰工作周期应使灰斗内
可燃爆粉尘企业分类分级检查表
可燃爆粉尘企业分类分级检查表背景介绍近年来,可燃爆粉尘的爆炸事故频繁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
为此,国家出台了《可燃粉尘防爆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对涉爆企业进行分类分级,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本文档为可燃爆粉尘企业分类分级检查表,旨在帮助企业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降低可燃粉尘事故的风险。
分类分级标准按照《可燃粉尘防爆安全管理规定》中的分类标准,可燃爆粉尘企业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A、Ⅱ级B、Ⅱ级C。
具体细则如下:分类级别爆炸组别引爆最小能量Ⅰ级不具备爆炸危险性无Ⅱ级A 有火花能引燃可燃性粉尘发生爆炸≥0.1mJⅡ级B 无火花也能引燃可燃性粉尘发生爆炸≥1mJⅡ级C 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最小点火能力低于Ⅱ级A、B级的级别无检查内容1.建筑结构及室内环境检查–拆牆、改建、装修、建筑材料等对室内环境影响的评估;–安装有防爆门、防爆窗和进出风口的防爆类型、等级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遮挡、堆积可燃粉尘的死角;–设施设备的摆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可燃性粉尘源的检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燃性颗粒的种类及数量;–机器设备的清洁及维护情况;–设备是否采取防尘、防爆措施;–系统是否具备粉尘收集处理、屏蔽和防爆引爆等设施。
3.设备周边的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工具的电气参数,是否符合使用要求;–设备周边是否存在可燃物;–是否存在没有进行粉尘收集处理的口。
4.风险评估–对各项因素综合评估,确定企业的可燃爆粉尘等级;–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体系。
结语本文档中的可燃爆粉尘企业分类分级检查表为涉爆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有益参考。
但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系统性工作,需要全面、系统地展开,才能更好的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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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试行)
受检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序号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意见备注一、安全基础管理
1 #营业执照:
相关证照齐全,具备经营范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
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
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
办…2012‟38号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的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
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19条
3 安全培训和教育:
(1)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
握铝镁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3)企业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
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
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
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
办…2012‟38号)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
程》(GB 17269-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36条
序号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意见备注二、管理制度体系
4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个体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防护眼镜、护耳器、
防尘口罩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的衣服应选用耐
火、不易产生静电的棉布制作,同时应易清洁和易脱下。
(2)作业安全:作业人员作业前,要先检查各类仪器、仪
表、装置是否正常,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作业人员作
业前,必须首先开启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风风机进行排
风运行10分钟后,方可进行打磨抛光加工作业;作业人员
作业后,必须在铝镁制品机加工作业完全停止,粉尘除、
排尘系统的排风风机继续运行15分钟后,排风风机方可停
机,然后要切断岗位所有电源开关。
(3)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
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检维修作业如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
后作业”的原则,确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
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
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
办…2012‟38号)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
程》(GB 17269-2003)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5场所清洁制度:
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期对生产场所残留的粉尘进行清理,清洁作业场所
地面粉尘,及时对收尘器、吸排尘管道等设备的粉尘进行
清理;
(2)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
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
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
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
办…2012‟38号)
序号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意见备注
6 安全检查检测和故障排查制度:
(1)应建立起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定期检测作业场所
粉尘浓度并将检查记录登记建档的工作制度。
(2)要定期排查设备设施故障,并将排查情况登记建档;
(3)应明确排查故障的方式方法,例如,识别粉尘除、排
尘系统吸排风机电机是否产生运行异响;水除尘系统供水
是否正常,循环水清洁度是否正常。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
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
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
办…2012‟38号)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
程》(GB 17269-2003)
7 应急预案:
企业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
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
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
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
办…2012‟38号)
三、作业场所
8 #厂房环境:
厂房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生产场所应独立设置。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
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
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
办…2012‟38号)
9 场所建筑结构:
(1)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
(2)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
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
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
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
办…2012‟38号)
10 通风除尘系统:
(1)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
(2)收尘器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并有防雨措施,回
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干燥的堆放场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
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
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
办…2012‟38号)
序号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意见备注
11 防火防爆措施:
(1)作业场所严禁各类明火。
需要在作业场所进行动火作
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作业场所内不应有非生产性明火存在,不应存放与铝
镁粉性质不相容的物质或汽油、煤油、苯等易燃物。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
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
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
办…2012‟38号)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
程》(GB 17269-2003)
12 消防措施:
(1)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灭火设
施与灭火器应随时可用;
(2)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严禁使用普通灭火
器灭火,不应使用使积尘撬起的灭火方法;不应使用水、
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3)灭火人员应经过专门训练。
企业应制定灭火及救灾预案
并定期演习。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
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
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
办…2012‟38号)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
程》(GB 17269-2003)
13 电气安全:
(1)生产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或铠装式保
护,并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位置敷设。
严禁采用绝缘导线
或塑料管明设;
(2)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打磨抛光车间外,设
备、电源开关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
(3)生产场所投入使用后,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
设备;
(4)作业场所应尽量减少插座和照明灯具。
必须安装时,
插座和照明灯具应布置在爆炸性粉尘不易积聚的地点,照
明灯具应是防爆灯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
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
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
办…2012‟38号)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
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
序号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意见备注
14 粉尘收尘器:
粉尘除、排尘系统必须设置收尘器,粉尘收尘器应符合《粉
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 17919-2008)
规定的安全要求。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
防爆导则》(GB/T 17919-2008)
15 粉尘除、排尘系统吸排尘管道:
(1)粉尘除、排尘系统的吸排尘管道不得与高温、热风、
可燃气体等通排风管道联通;
(2)粉尘除、排尘系统的吸排尘管道应保证有足够的排风
量;
(3)粉尘除、排尘系统吸排尘管道内设置的风机电机应是
防爆电机;
(4)粉尘除、排尘系统的吸排尘管道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
接地导体;
(5)粉尘除、排尘系统的吸排尘管道使用材料应为防止产
生静电的材料;
(6)粉尘除、排尘系统的吸排尘管道的表面温度不得高于
常温;
(7)设置在室外的粉尘除、排尘系统吸排尘管道应符合防
雷安全要求;
(8)设置在室外的粉尘除、排尘系统吸排尘管道应符合防
雨水渗入的(措施;
(9)粉尘除、排尘系统吸排尘管道的构造应便于粉尘清扫;
(10)粉尘除、排尘系统吸排尘管道内应无尘积。
(11)打磨抛光加工作业时,若产生火花,则应在粉尘除、
排尘系统吸口,设置防止进入吸排尘管道内的阻隔措施。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
程》(GB 17269-2003)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设备》
(GB 2476.1--2000)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 15605-2008)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
防爆导则》(GB/T 17919-2008)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5577-2007)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
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
序号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意见备注
检查
结论
注:带#号的检查项目是否决项,凡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取缔;其他项目存在重大问题的,要立即停产整顿,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
检查组成员(签名):
企业负责人(签名):
检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