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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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3
二、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是否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是否停止作业,并停产撤人;
《企业严防粉尘爆炸五项规定》
4
与粉尘直接接触的设备或装置,其表面允许温度是否低于相应粉尘的最低着火温度。设备表面温度是否过高;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GB15577-2007
第6.3.1条
10
当存在静电危险时,是否遵守下列规定:
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是否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
直接用于盛装起电粉末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带)等,是否采用金属材料制成;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是否进行跨接;
操作人员是否采取防静电措施(防静电服);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四、防爆电气
1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是否安装防爆型;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6.3.3条
12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用移动式电气设备。若必须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导线是否选用YC或YCW橡胶电缆。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7440-2008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9.1.3条
检查人:检查日期:(车间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
检查说明
一、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1
工作区设置的疏散通道,是否有堵塞现象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5.6.1条
2
疏散路线设置的路标清晰,应急照明是否正常;

粮食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专业部分)

粮食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专业部分)
【现场检查:作业场所清洁情况】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第8.3.1条
(5)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应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检维修作业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应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确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
【查文件:受限空间作业审批记录】
【查文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第第7.1.2条
(9)爆炸危险场所应配备干粉灭火器,在附近区域设置消防栓。
【现场检查: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消防设施】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2008)
三、汇总意见
检查人员签名:
(2)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有安全负责人批准并取得动火证;
2)明火作业开始前,应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3)进行明火作业的区段应与其他区段分开或隔开;
4)进行明火作业期间和作业完成后的冷却期间,不应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查文件:动火作业票证审批记录】
【现场检查: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安全标志】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安全导则》(GB/T29304-2012)附录F
3
防爆电气
设备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必须采用防爆电气,铭牌标识清楚,有防爆标志、防爆合格证号,外壳无裂缝、损伤,电机不得漏油。
【现场检查:电气设备设施防爆标志、防爆合格证】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2008)第6.2条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第4.1.8条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6.3.1条
20
当存在静电危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
直接用于盛装起电粉末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带)等,应采用金属或防静电材料制成;
第8.4.3条
七、作业安全
39
粉尘云能够被碰撞产生的火花引燃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发生,同时,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6.4.1条
40
没有与明火作业等效的保护措施不应使用旋转磨轮和旋转切盘进行研磨和切割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6.4.4条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跨接;
操作人员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不应采用直接接地的金属导体或筛网与高速流动的粉末接触的方法消除静电。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6.3.2.1、6.3.2.2、6.3.2.3、6.2.2.4、6.3.2.5条
四、防爆电气
2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的相关规定。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5.2条
3
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
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5.3.1、5.3.2、5.3.3条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检查人:检查时间: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备注1公司法人是否清楚本单位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了有效防止爆炸控制的措施。

2爆炸危险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作业场所通道畅通。

3 爆炸危险场所从业人员均经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清楚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部位,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4 爆炸危险场所设置的防爆安全装置运行是否良好。

1)氮气保护。

2)出粉岗位防爆防烫伤。

3)筛分车间收尘装置。

4)除尘系统内的防爆安全。

5)收尘装置是否定期进行清理。

6)防止产品接触水的措施是否有遗漏。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烟火;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电气。

6 防爆区内电器线路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满足防爆安全要求。

7 锌粉密封在防止粉尘泄漏的容器内,防止粉尘外逸的措施是否有效;所有产尘点是否装设吸尘罩;风管中是否有粉尘沉降聚积。

8 避风除尘系统:1)安装相对独立的避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2)收尘器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并有防雨措施,回收的粉尘应当存储在干燥的堆放场所;3)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9生产、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不应发火工具敲击各金属部件。

10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是否满足下列规定:1)有安全负责人批准的作业证。

2)明火作业开始前,应彻底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

3)进行明火作业期间,严禁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11 每天对生产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清扫方法符合安全要求,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12 工作人员操作中是否认真贯彻减少粉尘的作业方法,检查人员对工作场所定置管理、生产秩序的评价。

整齐有序缺乏专门的措施脏乱差13 工作人员按照要求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检查人员对员工工作状态的评价。

优良一般1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尽可能减少同时作业的人数,避免粉尘产生量大的设备同时运行,生产安排是否遵守这一原则。

木材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木材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第8.3.1条
(5)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粉尘清扫,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正压吹扫。
【现场检查:作业场所粉尘清扫工具】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第8.3.1条
(6)企业应为可燃粉尘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防静电手套、防静电鞋、防静电服或棉布工作服、防尘服、阻燃防护服等个体防护装备。
【查文件:粉尘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具)发放台账;现场检查:作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具)穿戴情况】
【查文件:除尘器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清灰记录】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17919-2008)
第4.3.1条、第6.1条
6
作业安全
(1)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及检修应使用防爆工具。
【现场检查:作业场所日常使用工具情况】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6.4.1条
(2)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遵守下列规定:
【现场检查:静电跨接】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6.3.2条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2012)第5.15条
5
通风、除尘
(1)处理有爆炸危险粉尘的除尘器、排风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与其它普通型的风机、除尘器分开设置;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第4.1.4条
(5)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
【现场检查:生产区域疏散路线、路标和应急照明】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第5.6.2条
2
爆炸危险

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检查表14964

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检查表14964
(G12158-2006)□是
□否
目测检查
*
5
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应当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是
□否
目测检查
*
6
粉尘车间内设备、灯具、及电源开关等是否防爆。
□是
□否
目测检查
7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建构筑物)是否按规定设置防雷系统,并可靠接地。
□是
□否
要求提供相关检
□是
□否
目测检查
第五条、制度的规定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序号
检杳内容
检杳依据
检杳结果
参考值
备注
*
1
企业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文件或资料
*
3
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
□是
□否
目测检查
*
2
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粉尘防爆检杳,并做好记录。
□是
□否
目测检查

粉尘防爆专项检查表

粉尘防爆专项检查表

气设备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第 1 页
32条;70号令GB 15577



第 2 页
检查意见:
检查负责人(签字):
说明:
1.粉尘是指粒径小于75μm的固体悬浮物。

粉尘类型:涉爆粉尘可以分为铝粉、镁粉、铁粉、锌粉、钛粉、锆粉
、炭黑粉等金属粉尘;煤粉、焦炭粉、木炭粉等燃料粉尘;玉米粉、黄豆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等农产品粉尘;血粉、鱼骨粉、烟草、棉花、茶叶粉、纤维粉、木粉、纸粉等纤维鱼粉类粉尘;聚苯乙烯粉、橡胶塑料粉等合成树脂类粉尘、染料粉等化学类粉尘以及其他类粉尘。

具体填写请填写具体粉尘名称,比如铝粉。

2. 所属行业:产生涉爆粉尘的行业可以分为冶金煤粉制备、金属制品加工、粮食加工、饲料加工、食品加工、
纺织品加工 、皮革羽毛制品加工、木材家具加工、纸制品加工、橡胶及塑料加工、烟草加工、其他。

第 3 页。

防尘防毒安全检查表

防尘防毒安全检查表

查现

1要选用优质

的、符合现场工
问、检
定期
作使用的劳保用
查现
3
询问
品。
场及
反馈
2、定期按要求发
相关
放劳保用品。
记录
1、作业人员要按
要求正确佩戴劳
作业
保用品,要会使
检直
4
人员
用应急防护设

施。
2、作业人员要持
证上岗Q
5




1、灭火器压力正常、无破损并定期检测、充装;消防箱等器材要完好可用;消防泵随时可用保证有水。
内容
见检查项目
计划
每年不少于两次检查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方

检查
结果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及验证情
1
厂房
内情

1、厂房内通风要良好。
2、杜绝有毒有害物品的跑冒滴漏现象。

查现

2
应急
设施、
防护
用品
1、岗位要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设施,并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
2、按要求为岗位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劳检查部门:检查人:
检查时间:编号:
目的
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有害危险因素、缺陷≡a彳道正,蹴榜酒蔚用彼⅛行为,以确定e≡或爵、同佥因素趣陶盖婚,以及它H熏化为事故的条件,以制定整班昔施,消踞嫡嗨群昭害与危险因素,确保⅛?法全,使企业符合《安全标准(抬见范》的要求。
要求
按照《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要求认真检查,不放过任何可疑点。对查出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暂时无法处理的应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粉尘防控专项检查表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粉尘防控专项检查表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粉尘防控专项检查表1.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工程地点:- 检查日期:2. 粉尘防控措施检查2.1 施工现场卫生管理- 施工现场是否有清洁卫生措施:- 工地是否定期进行卫生清理:- 施工过程中是否采取封闭保护措施,避免粉尘扩散:2.2 施工现场通风管理- 施工现场是否有通风设备:- 通风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通风死角:- 施工现场是否设置目测通风情况监测点:2.3 施工现场作业管理- 施工现场作业过程是否存在产生粉尘的环节:- 施工人员是否佩戴个人防护设备:- 施工人员是否按照要求正确佩戴防尘口罩:- 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作业区域和非作业区域:- 非作业区域是否进行遮挡和隔离,避免粉尘扩散:2.4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 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备粉尘防控设备:- 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减少粉尘产生:- 施工机械设备是否进行定期清洁:3. 粉尘防控效果检查- 是否对施工现场进行空气质量检测:- 空气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员工是否存在粉尘相关职业病情况:- 是否进行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 问题整改和复检- 是否存在粉尘防控方面的问题:- 问题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日期:- 复检日期:- 复检结果:该文档由施工单位填写,并在每次检查后进行记录和保存。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

检查表上的复检结果应符合粉尘防控的相关要求和标准。

>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13 14
17 18 19 20 21 22 电气
防爆区内电器线路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且线路无破损漏电现象,电线 套管需接地 在车间内外设备、电源开关满足防爆安全要求,需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 护器 爆炸危险场所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电器 每天对生产车间的地面和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累积的粉尘量降至最 低,粉尘清理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23源自242526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NO. 1 2 3 消防 4 5 6 7 8 9 工艺设备 10 11 12 定时查看集尘机U型压差计的压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绿色) 设备周围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厂房内设备布局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与粉尘直接接触的设备或装置(如光源、加热源等),其表面允许温度应低 于相应粉尘的最低着火温度 粉尘制造场所设置防雷系统,定期对厂房防雷系统进行检测 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均应接地 防雷防静电 15 16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跨接, 接地线、跨接线定期点检,有无破损 生产场所是否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且通道畅通 粉尘车间生产区及走廊应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定期检查其是否完好 粉尘防爆场所禁止烟火,有无明显禁止烟火标示 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集尘箱,各除尘系统管网间禁止互通互连,防止连锁 爆炸 所有产尘设备、集尘设备、以及风管均应定期对内部粉尘进行清理 集尘机日常按时点检,每班作业结束需开启除尘机除尘 类别 检查内容 灭火系统定期按时点检,灭火系统保持通电 集尘机上气体灭火系统指示灯是否正常(蓝色正常),压力是否正常(指 针在绿色) 灭火系统不与生产设备共用同一电源,且备用电源完好 检查情况 是 否 问题描述改善措施 完成时间
作业人员不应贴身穿着化纤制品衣裤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生产、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

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

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企业名称(地址):检查单位:检查人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说明:1.所属行业”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安监总厅管四(2015)84号)按照金属制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木制品加工、纸制品加工、纺织品加工、橡胶制品加工、塑料制品加工、冶金行业煤粉制备、有色行业煤粉制备、建材行业煤粉制备、其他分类填写,并增加竹制品加工行业。

2.“粉尘种类”按照《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安监总厅管四(2015)84号)填写;目录外的可燃性粉尘按其名称填写,如竹制品加工企业产生的粉尘填写“竹粉”,务必核实准确。

3.“企业规模”填写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下企业。

4.“涉及粉尘作业人数”是指可能受到粉尘爆炸伤害的最多作业人数。

主要区域包括: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车间,除尘管道通过的建(构)筑物,与爆炸危险场所毗邻且未设置隔离设施的工作区域。

5.为便于推送有关安全信息,法人代表和安全负责人的手机号码务必填写。

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说明:注:L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十项重大事故隐患”四个方面分类填写序号"1,2-10",没有填“无”。

如检查出隐患为“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则填写为“3”,有多项则填写多项,没有填“无”。

2.重点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完成:按“十项重大事故隐患”四个方面分类填写,完成“是”,未完成“否”。

3.省级部门是否组织了核查:指省级部门是否在检查诊断、执法处罚或整改验收等环节,牵头组织对该企业的整治情况进行了核查。

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验收表验收单位:验收时间:2018月日。

粉尘涉爆安全专项检查表

粉尘涉爆安全专项检查表

生产加工储运可燃性粉尘的工艺设备是否有粉尘泄漏的措施,工艺设备的接头、检查
口、挡板、泄爆口是否封闭严密。
十三、粉尘控制与清理 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是否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
所有可能沉积粉尘的区域及设备设施的所有部位是否进行全面规范清扫。
不应使用压缩空气吹扫。
遇湿自燃的金属粉尘,不应采用洒水增湿方式清扫。
金属管道连接处是否进行防静电跨接。
操作人员是否采取静电措施。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备和装置是否采取防止发生摩擦、碰撞措施。 五、防止摩擦、碰撞火 在工艺流程的进料处,是否设置能除去混入料中杂物的磁铁。 花
五、防止项摩擦目、碰撞火 花
检查内容 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铝镁等金属粉末与锈钢摩擦产生火花。 使用旋转磨轮和旋转切盘进行研磨和切割,是否采用与动火作业相同的安全措施。
干式除尘器是否设置锁气卸灰装置,是否及时清卸仓内积灰。
检查问题点描述
项目
检查内容
干式除尘器灰斗内壁是否光滑。
干式除尘器泄爆口是否朝向安全区域。
湿式除尘系统水量、流速是否设置液位、流速的连续监测报警装置;是否及时清除沉
淀泥浆;水槽及水质过滤池是否有良好通风。
湿式除尘系统是否采取防冻措施。
是否制定包括清扫范围、清扫方式、清扫周期等内容的粉尘清理制度。
设备连通。
是否按工艺分片设置独立的除尘系统。
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不应连通。
除尘系统的导电部件是否进行等电位连接,并可靠接地,接地电阻是否>100Ω;管道
连接法兰是否采用跨接线。
除尘系统的启动是否先于生产加工系统启动。
铝镁等金属粉尘禁止采用正压吹送的除尘系统。
所有产尘点是否安装吸尘罩并保证有足够的入口风量。

(完整版)粉尘涉爆企业检查表

(完整版)粉尘涉爆企业检查表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除尘系统必须根据GB15577规定,按工艺分片(分区)相对独立设置,各除尘系统管网间禁止互通互连,防止连锁爆炸。
金属打磨与抛光宜使用湿式除尘系统。干式除尘系统应采用防爆措施。
风管中不应有粉尘沉降。
输送铝合金粉尘的管道风速不应低于23m/s,输送镁粉尘的管道风速不应低于18m/s,输送木材粉尘的管道风速不应低于20m/s。
(5)塑料、合成树脂与橡胶
漆粉、墨粉、粉末喷涂材料、ABS、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酚醛树脂、环氧树脂、橡胶、墨粉、聚酰胺树脂、聚丙烯酰胺、聚丙烯腈、三聚氰胺树脂(密胺树脂)、聚丙烯酸甲酯、聚乙烯醇、聚乙烯醇缩丁醛等。
有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如果设置在建筑内,则应采取爆炸防护措施。
防爆措施可以是以下方法中的一种:惰化、爆炸抑制、爆炸泄压或者抗爆强度设计。
7
消防
车道
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制度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18
个体
防护
生产人员应按GB11651的有关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必须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在工艺流程中使用惰性气体或能放出有毒气体的场所,应配备可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呼吸保护装置。
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4
防雷

粉尘涉爆企业检查表(家具厂)

粉尘涉爆企业检查表(家具厂)

广东金泰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粉尘涉爆企业
(家具厂)安全检查表
1.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建(构)筑物检查表
2.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通风除尘检查表
3.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粉尘运输、输送及贮存检查表4。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电气检查表
5.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现场作业检查表
6。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应急救援检查表
7。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安全管理检查表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建(构)筑物检查表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通风除尘检查表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现场作业检查表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应急救援检查表
粉尘涉爆企业(家具厂)安全管理检查表。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9.
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10.
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
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粮 食 加 工 、 储 运 系 统 粉 尘 防 爆 安 全 规 程》
GB17440-2008
24.
设备的运转部件间应运转灵活,不得有刮、碰、卡、擦现象。
《粮 食 加 工 、 储 运 系 统 粉 尘 防 爆 安 全 规 程》
GB17440-2008
25.
工艺设备的强度不足以承受其实际工况下内部粉尘爆炸产生的超压时,应设置泄爆口,泄爆口的尺寸宜符合GB/T15605。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4.
岗位操作规程
1.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通风除尘系统使用维护、粉尘清理作业、打磨抛光作业、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等。
2.个体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防护眼镜、护耳器、防尘口罩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的衣服应选用耐火、不易产生静电的棉布制作,同时应易清洁和易脱下。
工房、成品库房所有门、窗框架均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
窗扇应向外开启,且不得设中挺并配有摩擦式窗栓。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
12.
疏散通道要求如下:
工作区应有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的数目和位置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粉尘防爆专项检查表

粉尘防爆专项检查表
23 除尘系统排放口(出风口)直接排入密闭车间,未引出室外。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生产设备、物料输送设施及除尘系统管道使用金属法兰
24 连接处或卡子卡接处,未采取防静电跨接措施,如斗提机的法兰连接处, 刮板机的法兰连接处,除尘风管法兰连接处及软连接处。
托辊带式输送机、气垫输送机未设置防跑偏装置、未设置失速监测装置; 螺旋输送机未设置防堵塞装置,埋刮板输送机未设置断链保护装置;斗提 机未设置防跑偏安全保护装置;埋刮板输送机、螺旋输送机未设置运行速 25 度监控报警装置;埋刮板输送机、螺旋输送机未每间隔6m设置清灰口,未 设置监视运行状态的观察窗;除尘系统水平风管未每隔 6m 设置清灰口, 风管弯管夹角大于 45°的部位也未设置清灰口;除尘器主风管弯管夹角大 于 44°的部位未设置监视粉尘在管道内流动的观察窗。
地措施有效性
问题描述
整改时间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人
保障能力
问题描述
整改时间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人
隔措施。
生产加工车间控制室耐火等级达不到二级,也未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h 9 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正对车间的窗子非防火防爆窗,与车间连通的门未
采用乙级防火门,且未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火灾危险性为丙 2 类车间内设置值班室,顶部和四周采用彩钢结构分隔, 10 未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h 的防火隔墙和 1.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37 故现场处置方案,未开展粉尘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应急演练或应急演练频次不达标。
38 原料库、成品库、辅材库物料堆放不满足五距要求。 39 电缆槽盒接头处未进行电气跨接。 40 基层企业未定期(每年 1~2次)开展事故初始应急效能评估。
四、排查电气防爆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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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 食 加 工 、 储 运 系 统 粉 尘 防 爆 安 全 规 程》
GB17440-2008
24.
设备的运转部件间应运转灵活,不得有刮、碰、卡、擦现象。
《粮 食 加 工 、 储 运 系 统 粉 尘 防 爆 安 全 规 程》
GB17440-2008
25.
工艺设备的强度不足以承受其实际工况下内部粉尘爆炸产生的超压时,应设置泄爆口,泄爆口的尺寸宜符合GB/T15605。
工房、成品库房所有门、窗框架均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
窗扇应向外开启,且不得设中挺并配有摩擦式窗栓。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
12.
疏散通道要求如下:
工作区应有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的数目和位置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门应向外开启,并不得设门槛。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19.
在工艺流程的进料处,应安装能除去混入料中杂物的磁铁、气动分离器或筛子,防止杂物与设备碰撞。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20.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铝、镁、钛、锆等金属粉末或含有这些金属的粉末与锈钢摩擦产生火花。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37.
配线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96
38.
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套管焊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螺纹加工应光滑、完整、无锈蚀,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合脂或导电性防锈脂。不得在螺纹上缠麻或绝缘胶带及涂其它油漆。
4.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检维修作业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确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2.要定期排查设备设施故障,并将排查情况登记建档;
3.应明确排查故障的方式方法,例如,识别粉尘除、排尘系统吸排风机电机是否产生运行异响等。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
(安委办〔2012〕38号)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直接用于盛装起电粉末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带)等,应采用金属或防静电材料制成;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跨接;
操作人员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不应采用直接接地的金属导体或筛网与高速流动的粉末接触的方法消除静电。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30.
在静电危险场所,所有属于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对金属物体应采用金属导体与大地做导通性连接,对金属以外的静电导体及亚导体则应作间接接地.
3.企业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4.企业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员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3.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
(安委办〔2012〕38号)
6.
隐患排查治理
1.应建立起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并将检查记录登记建档的工作制度。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5.
清扫制度
1.作业场所沉积的粉尘是引发连锁爆炸、大爆炸的主要因素,企业应按照GB15577规定建立定期清扫粉尘制度,每班对作业现场及时全面规范清理。
2.定期对生产场所残留的粉尘进行清理,清洁作业场所地面粉尘,及时对收尘器、吸排尘管道等设备的粉尘进行清理;
21.
爆炸时实现保护性停车。
应根据车间的大小,安装数个能互相联锁的动力电源控制箱;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所有电机的电源。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22.
工艺设备的接头、检查门、挡板、泄爆口盖等均应封闭严密。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23.
设备外壳应由非燃材料制成。
2.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3.
培训与教育
1.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铝镁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3.作业安全:作业人员作业前,要先检查各类仪器、仪表、装置是否正常,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首先开启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风风机进行排风运行10分钟后,方可进行打磨抛光加工作业;作业人员作业后,必须在铝镁制品机加工作业完全停止,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风风机继续运行15分钟后,排风风机方可停机,然后要切断岗位所有电源开关。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18.
存在可燃粉尘的场所,其设备和装置的传动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艺设备的轴承应防尘密封;如有过热可能,应安装能连续监测轴承温度的探测器;
——不宜使用皮带传动;如果使用皮带传动,应安装速差传感器和自动防滑保护装置;当发生滑动摩擦时,保护装置应能确保自动停机。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9.
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10.
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
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 --2006
31.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应按照GB15577和《防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规定采取防静电接地。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跨接。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
36.
电气设备应依据GB12476.1的规定选用尘密型(DT)防爆电器;处理设备故障时的照明电压应为12V。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用电安全导则》
GB/T13869-2008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五、防爆电气
32.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的相关规定。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3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力设计应按GB50058的有关规定执行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34.
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爆炸危险物质的类别、级别和组别选型。
GB 50257—96
40.
在20区、21区和22区内不宜用移动式电气设备。若必须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导线应选用YC或YCW橡胶电缆。
《粮 食 加 工 、 储 运 系 统 粉 尘 防 爆 安 全 规 程》
GB17440-2008
六、通风、除尘
41.
宜按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26.
泄爆口的位置应靠近可能产生引爆源的地方;应尽量在围包体顶部或上部开设,不得泄向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以免点燃其他可燃物;不得泄向公共场所以免泄爆伤人。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15605-1995
四、防雷防静电
27.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按GB50057中有关规定采取相应防雷措施;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4.
岗位操作规程
1.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通风除尘系统使用维护、粉尘清理作业、打磨抛光作业、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等。
2.个体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防护眼镜、护耳器、防尘口罩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的衣服应选用耐火、不易产生静电的棉布制作,同时应易清洁和易脱下。
(GB 17269-2003)
7.
应急预案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评估及应急能力评估结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二、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8.
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构)筑物,应与其它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28.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建构筑物)必须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规定设置防雷系统,并可靠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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