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手续费方式代销委托方与受托方账务处理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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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代销方式会计处理及其选择

不同代销方式会计处理及其选择

不同代销方式会计处理及其选择作者:梁文涛来源:《财会通讯》2010年第08期一、受托方不同代销方式的会计处理(一)受托方视同买断方式代销业务的会计处理视同买断方式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代销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货物款,受托方实际售价可由双方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也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

视同买断方式又分为两种:一是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这种代销方式下,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在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委托方应确认相关销售商品收入。

二是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若没有将商品售出可以将商品退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这种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先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

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例1]2010年5月1日,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项代销协议,甲公司按800元/件的协议价收取货款,此产品成本为600元/件,乙公司将以1000元/件的价格销售甲公司的产品,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差200元/件归乙公司所有。

代销合同中规定,乙公司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甲公司无关。

乙公司5月1日收到甲公司的商品,并收到甲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票上共注明售价800万元,增值税共136万元,货款未付。

乙公司5月10日实际销售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售价1000万元,增值税170万元,5月25日乙公司支付给甲公司货款936万元。

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

乙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1)5月1日,乙公司收到商品借:库存商品8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贷:应付账款——甲公司936(2)5月10日,乙公司销售代销商品借:银行存款117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借:主营业务成本800贷:库存商品800(3)5~25IH,支付给甲公司货款借:应付账款——甲公司936贷:银行存收936(4)计提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4货:应交税费——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2,38——应交教育费附加 1.02[例2]2010年5月1日,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项代销协议,甲公司按800元/件的协议价收取货款,乙公司在市场上要以1000元/件的价格销售甲公司的产品,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差200元/件归乙公司所有,此产品成本为600元/件。

委托代销业务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委托代销业务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委托代销业务的会计及税务处理河北邢台张庆考 054001委托代销业务是指委托方按代销合同要求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外销售的一种经济行为。

对于委托代销业务在会计上的规定比较明确,但在税法中的规定却有值得探讨之处。

一、会计准则对委托代销的相关规定会计准则对委托代销分为视同买断方式代销和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两种情况。

视同买断方式是指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

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

在视同买断代销方式下,企业应当按照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确认收入。

在视同买断代销方式下,如果受托方没有退货的权利,则会计处理与普通销售没有区别,应当在发出商品、开具发票时确认收入。

如果受托方拥有无条件退货的权利,则在发出商品时,与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所以不能确认收入。

委托方应当在发出商品时将其实际成本计入“发出商品”账户,待退货期满或收到受托方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收取手续费方式是指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

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商品,商品售出后将商品价款交付委托方,并向委托方只收取手续费。

在这种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不开具销售发票,也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规定,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同时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二、税法中有关委托代销的相关规定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1条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代销货物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代销货物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代销货物的税务及会计处理代销货物是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一项特殊应税业务。

是指受托方按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委托方的货物,并收取手续费的活动.即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从事销售委托方的货物,对代销货物发生的质量问题以及法律责任,都由委托方负责。

笔者现从委托双方的角度就代销货物的税务及会计处理进行分析.一、税法关于代销货物行为的相关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委托代销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企业委托代销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明显变化,不再仅以是否收到代销清单为标志。

即使未收到代销清单但收到货款或发出代销商品达180天的同样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

这就要求企业财务人员计算委托代销货物增值税时必须注意最新政策的规定。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因受托代购代销货物收取的手续费应按服务业中的”代理业"计算缴纳营业税。

二、新准则对委托代销行为的会计处理规定新收入准则明确规定,商品销售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1。

企业已经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

收入的金额能可靠地计量;4。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5。

相关成本能可靠地计量.企业在账务处理上单独设立相关的科目进行核算,反映已经发生但尚未确认收入的商品成本。

委托方将货物转交给他人代销,由于货物所有权并没有转移,只是改变了存放地点,销售并没有实现,因此,企业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收入的商品成本,科目的余额并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反映。

三、代销货物的税务处理税法规定,委托代销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并就提供代销货物的劳务所取得的手续费征收营业税。

代销账务处理分录

代销账务处理分录

委托代销
委托代销是指受货物所有人委托进行销售的一种行为。

在商议好代理销售代理费的情况下,当产品销售回款后自行将商议货款付至委托人的经营活动。

特点
委托代销的特点是受托方只是一个代理商,委托方将商品发出后,所有权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仍在委托方。

只有在受托方将商品售出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才转移出委托方。

所以,企业采用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应在受托方售出商品,并取得受托方提供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主要类型
一、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商品,受托方只收取代销手续费,并且该代销手续费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

二、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商品,受托方只收取代销手续费,并且该代销手续费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

三、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

这种类型就是日常所说的视同买断,受托方以商品差价作为经营报酬。

四、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结合。

会计经验: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处理

会计经验: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处理

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处理
委托代销商品分为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和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1.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按合同或协议收取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合同或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

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那么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代销商品交易,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

在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受托方应确认相关的销售商品收入。

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未售出的商品可以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那么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

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例1】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某批商品200件,协议价为100元/件,该商
品成本为60元/件,增值税税税率为17%。

假定商品已经发出,根据代销协议,
乙公司不能将没有代销出去的商品退回甲公司;甲公司将该批商品交付乙公司时。

委托代销合同中不同代销方式约定条款的财务和税务处理

委托代销合同中不同代销方式约定条款的财务和税务处理

本文由梦想会计学院梁老师精心编辑整理(营改增后知识点),学知识,抓紧了!委托代销合同中不同代销方式约定条款的财务和税务处理委托代销是企业为了扩大产品销售和减少库存而采取的一种营销方式。

实践当中,委托代销业务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视同买断,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另一种为收取手续费,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或金额收取手续费。

委托双方在签订代销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视同买断或收取手续费方式的合作条款,委托双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完全不同,致使会计与税法在对待委托代销的处理上出现了较大的差异。

一、委托代销财税处理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第四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或销售代销货物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并缴纳增值税。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二)项第4款规定:”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根据《<</span>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的规定,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的,按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

《<</span>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第四条第5款规定:”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二、新会计准则下代销业务的账务处理1、视同买断方式。

销售商品收入的账务处理

销售商品收入的账务处理

销售商品收入的账务处理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一般销售商品业务、已经发出商品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业务、销售折让、销售退回、采用预售款方式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等情况。

1.一般销售商品业务。

在进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符合收入准则所规定的五项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及时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销售成本。

通常情况下企业应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加上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确定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应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如果售出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则不确认收入,已经发出的商品,应当通过“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

2.已经发出商品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业务。

3.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通常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

在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时,应注意区分现金折扣、商业折扣和销售折让及其不同的账务处理方法。

总的来讲,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时,不应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即应按总价确认,但应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

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的区别以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如下:(1)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中。

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偿付货款,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的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

现金折扣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2)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2019《初级会计实务》模考卷(一)附答案

2019《初级会计实务》模考卷(一)附答案

2019《初级会计实务》模考卷(一)-附答案2019《初级会计实务》模考卷(一)附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表述不正确的是( )。

A、通常能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包括现金交易、为期13个月的工程劳务等B、应在劳务交易完成时确认收入C、劳务收入可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D、对于需要在同一会计期间持续一段时间的劳务,应先通过劳务成本归集劳务支出【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务收入的确认。

为期13个月的工程劳务不属于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

【该题针对“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知识点进行考核】2、企业对于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的成本,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

A、在途物资B、主营业务成本C、发出商品D、库存商品【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销售商品收入不符合5个确认条件中的任何一条的,都不应该确认收入,已经发出的商品,通过“发出商品”等科目核算。

【该题针对“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的处理”知识点进行考核】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9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600件,每件标价3 0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成本为2 500元。

约定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当日商品发出,符合收入确认条件,9月18日,甲公司收到货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 )元。

A、1 895 400B、1 500 000C、1 800 000D、1 620 000【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商品的销售收入=3 000×600×(110%)=1 620 000(元)。

【该题针对“一般商品销售收入的处理”知识点进行考核】4、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本月销售一批材料,价税合计为6 084元。

该批材料计划成本为4 2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

委托代销业务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委托代销业务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委托代销业务的会计及税务处理作者:韩爱国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第4期韩爱国委托代销业务是指委托方按代销合同要求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外销售的一种经济行为。

对于委托代销业务在会计上的规定比较明确,但在税法中的规定却有值得探讨之处。

一、会计准则对委托代销的相关规定会计准则对委托代销分为视同买断方式代销和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两种情况。

视同买断方式是指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

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

在视同买断代销方式下,企业应当按照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确认收入。

在视同买断代销方式下,如果受托方没有退货的权利,则会计处理与普通销售没有区别,应当在发出商品、开具发票时确认收入。

如果受托方拥有无条件退货的权利,则在发出商品时,与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所以不能确认收入。

委托方应当在发出商品时将其实际成本计入“发出商品”账户,待退货期满或收到受托方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收取手续费方式是指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

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商品,商品售出后将商品价款交付委托方,并向委托方只收取手续费。

在这种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不开具销售发票,也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规定,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同时,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二、税法中有关委托代销的相关规定1.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1条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代销商品委托方受托方分别作账务处理

代销商品委托方受托方分别作账务处理

代销商品:委托方+受托方分别‎作账务处理‎代销商品是‎销售商品的‎一种方式,牵涉到委托‎方和受托方‎两个主体,处在委托立‎场的商品称‎委托代销商‎品,处在受托立‎场上的商品‎称受托代销‎商品。

代销商品销‎售后有两种‎不同的账务‎处理:一种是委托‎方和受托方‎本别做销售‎的账务处理‎;另一种是委‎托方做销售‎业务处理,但需根据协‎议或合同按‎销售额支付‎受托方代销‎手续费。

代销商品销‎售的核算代销商品是‎销售商品的‎一种方式,牵涉到委托‎方和受托方‎两个方面,处在委托方‎立场上的商‎品称为委托‎代销商品,处在受托方‎立场上的商‎品称为受托‎代销商品。

代销商品销‎售后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

一种是受托‎方和委托方‎分别作商品‎购销处理;另一种是受‎托方根据销‎售额向委托‎方结算代销‎手续费,委托方作商‎品销售处理‎。

(一)作商品购销‎业务的核算‎1.委托方的核‎算批发企业‎对于新产试‎销商品、季节性商品‎、呆滞积压商‎品等,为了加速商‎品流转、推销新产品‎和呆滞积压‎商品、合理地使用‎仓位和节约‎仓储费用,可以将商品‎先发往购货‎单位,委托其代销‎,等商品销售‎后,再定期结算‎货款。

采取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一般先由业‎务部门确定‎委托代销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金额‎,经领导批准‎后,由业务部门‎与各购货单‎位订立“商品委托代‎销购销合同‎”。

合同上注明‎结算方式、货款清偿时‎间、商品保管的‎要求及双方‎承担的责任‎等。

委托代销商‎品的业务程‎序一般是:由业务部门‎根据“商品委托代‎销购销合同‎”,填制“委托代销商‎品发货单”;然后由储运‎部门将商品‎发运给受托‎单位,不转移商品‎所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定期进行结‎算;到结算届期‎时,由受托单位‎将已售代销‎商品的清单‎交付委托方‎,委托方据以‎填制专用发‎票,向受托单位‎收取货款;委托单位收‎到货款时,将收到货款‎部分的委托‎代销商品作‎为商品销售‎处理。

代销商品会计如何处理

代销商品会计如何处理

代销商品会计如何处理按照受托⽅是否能够有权利⾃⾏决定代销商品售价,代销商品存在着两种⽅式:第⼀种为视同买断⽅式,第⼆种为收取⼿续费⽅式。

那么针对这两种⽅式的代销商品应该作何处理呢?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视同买断⽅式视同买断⽅式代销商品,是指委托⽅和受托⽅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按合同或协议收取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定,实际售价与合同或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所有。

如果受托⽅有权利⾃定代销商品售价,则视同买断⽅式代销商品。

在该种⽅式下,委托⽅和受托⽅均确认收⼊。

根据代销商品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视同买断⽅式⼜包括两种情况,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受托⽅与主要风险和报酬未转移给受托⽅。

如甲公司委托⼄公司销售其商品100件,协议价为200元/件,成本为120元,件。

代销协议约定,⼄公司在取得代销商品后,⽆论是否能够卖出或是否获利,均与甲公司⽆关。

这批商品已经发出,货款尚未收到,甲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400元。

在此种⽅式下,因为代销协议中约定,商品是否能够卖出或是否获利,均与甲公司⽆关,这与甲公司将商品直接销售给⼄公司没有实质区别,风险和报酬已经完全转移,甲公司(委托⽅)在交付商品时应当确认相关的收⼊,⼄公司(受托⽅)应当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公司(受托⽅)在销售出代销商品时,确认收⼊。

如果代销协议中约定,⼄公司如果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甲公司,或者⼄公司因受托⽅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甲公司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代销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公司,因此甲公司不能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公司也不能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只有在代销商品销售后,⼄公司(受托⽅)才确认收⼊,并向委托⽅开具代销清单;甲公司(委托⽅)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

(⼆)收取⼿续费⽅式⽀付⼿续费⽅式委托代销商品,是指委托⽅和受托⽅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根据代销商品数量向受托⽅⽀付⼿续费的销售⽅式。

委托代销和委托加工业务的处理

委托代销和委托加工业务的处理

引言:委托代销业务和委托加工业务是公司经营过程中比较常见的业务形式。

对于这两种业务,委托方和受托方都要进行相应的业务处理,且处理相对复杂,在用友通软件又不直接支持这两种业务。

故而,这两种业务也就成了伙伴头疼的问题。

鉴于此,我在《用友通维护精粹—典型业务篇》的基础上,对这两种业务的处理进行了整理和内容上的补充。

对于委托代销业务,主要增加了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双方该如何进行处理;对于委托加工业务,主要增加了委托方的特殊需求如何解决和受托方的处理。

希望该文档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沈青丽 2007.12.6委托代销业务的处理业务说明:委托方将商品委托给受托方代销,此时商品所有权并未转移给受托方。

因此,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不开具销售发票。

受托方销售商品后,开出销售清单,委托方根据销售清单开具销售发票。

代销商品有两种方式:方式一:视同买断。

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

方式二:收取手续费。

受托方仍按照协议价销售,受托方不确认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

受托方根据代销的商品数量收取手续费,其实这是受托方的一种劳务收入。

下面我们就分别对两种方式在的财务处理以及在用友通软件中的解决办法作一说明。

方式一:视同买断业务举例: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衣柜100台,协议价款为每台200元。

该商品成本每台120元,增值税率为17%。

乙公司自己销售,按照每台240元销售。

假定100台衣柜全部售出。

委托方的操作步骤:1、设置“委托销售出库”的出库类型和销售类型,科目设置——对方科目设置中,设置“委托销售出库”出库类型对应的对方科目为“委托代销商品”。

2、将商品交付乙公司时,填制100台衣柜的销售发货单,金额为20000元,由销售发货单生成销售出库单,对销售出库单正常单据记账后,通过“购销单据制单”生成凭证。

凭证为:借:委托代销商品 12000贷:库存商品 120003、收到乙公司开出的销售清单时,由销售发货单生成销售发票,对该发票根据实际情况“现结”或者“确认应收账款”,通过客户往来制单中生成凭证。

营改增后、用友ERP-U8下受托代销业务处理解析

营改增后、用友ERP-U8下受托代销业务处理解析

营改增后、用友ERP-U8下受托代销业务处理解析摘要:受托代销业务一直是会计技能竞赛的主要内容。

营改增后,对其在用友ERP-U8V10.1下的业务处理,主要包括收取手续费方式与视同买断方式,但对其业务处理存在分歧。

在财务业务一体化处理原则的指导下,进行业务处理解析与异同点比较,提高学生业务处理能力。

关键词:营改增、受托代销、手续费受托代销业务是指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为销售的商品。

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先签订合同或协议,确定委托代销的商品品种、价格、代销方式、代销手续费标准和结算办法等,明确双方的经济利益和经济责任。

在用友ERP-U8V10.1中进行业务处理,需要进行以下基础设置,在销售管理选项:启用“受托代销业务”;在存货档案:新增存货“手续费”,属性设置为“劳务”;户档案:新增委托方资料;供应商档案:新增委托方资料;仓库:新增“受托代销商品仓”。

一、收取手续费方式收取手续费方式的代销是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

对受托方来说,收取的手续费实际上是一种劳务收入。

在收取手续费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应在受托方已将商品售出,并向委托方开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税法知识:销售货物,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若为低税率货物,则为13%。

本文示例中货物税率以17%为例。

营改增后,手续费是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属于“现代服务业”,其税率为6%。

在企业所得税中,对于收入的确认是以货物所有权是否转移来确认。

此处有税会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的清算中需要调整。

第一步:签订受托代销订单,到货后,办理入库手续,进行业务处理如下:签订采购订单并审核,注意业务类型需选定为“受托代销”,办理到货,填制到货单并审核,在库存管理模块生产入库单,并审核。

在存货核算模块进行正常单据记账,并生成凭证如下:借:受托代销商品入库数量*不含税单价(订单)贷:受托代销商品款入库数量*不含税单价(订单)第二步:受托方对外销售代销商品时,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只能按照约定价格对外销售,不确认手输入,也不确认销售成本。

【税会实务】不同代销方式下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

【税会实务】不同代销方式下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

【税会实务】不同代销方式下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把代销收入分为视同买断和收取手续费两种处理方式。

视同买断视同买断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定协议, 委托方按合同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 实际的售价由受托方自主决定, 实际售价与合同价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

在这种情况下, 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销售收入, 受托方也不作为购入商品处理。

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 按实际的售价确认收入, 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

委托方按代销清单确认收入。

企业委托代销发出的商品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 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收到受托单位的代销清单, 根据代销清单上注明的已销商品, 按其应收的款项, 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 按实现的销售收入,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按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受托单位销售的委托代销商品收入的实现及账务处理, 与本企业商品对外销售收入的实现及账务处理相同。

[例1]甲企业委托乙企业销售A商品100件, 协议价为200元/件, 该商品成本120元/件, 增值税税率17%.甲企业收到乙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上注明:售价20000元, 增值税额3400元。

乙企业实际销售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售价24000元, 增值税为4080元。

(一)甲企业的会计处理1.甲企业将A商品交付乙企业时借:委托代销商品12000贷:库存商品120002.收到代销清单时借:应收账款——乙企业234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0贷:委托代销商品120003.收到乙企业汇来的货款时借:银行存款23400贷:应收账款——乙企业23400(二)乙企业的会计处理1.收到A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20000贷:代销商品款200002.实际销售商品时借:银行存款28080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80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贷:受托代销商品20000借:代销商品款2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贷:应付账款——甲企业234003.按合同协议价将款项付给甲企业时借:应付账款23400贷:银行存款23400收取手续费收取手续费这种代销方式与视同买断方式相比, 主要特点是, 受托方通常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 不得自行改变售价。

代销商品业务的处理方式有几种

代销商品业务的处理方式有几种

代销商品业务的处理⽅式有⼏种代销商品是商业企业接受外单位的委托,代委托⽅销售的商品。

那么代销商品业务的处理的⽅式有哪些?下⾯店铺⼩编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视同买断⽅式⾛两条线:受托⽅取得代销商品后与委托⽅⽆关→视同委托⽅将商品销售给受托⽅处理,委托⽅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受托⽅取得代销商品后,如果将来不能卖出可以将其退给委托⽅,或受托⽅因代销商品发⽣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补偿→委托⽅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收取⼿续费⽅式委托⽅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确认收⼊,因为此时商品所有权上风险和报酬还未转移,⽽应在收到受托⽅开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受托⽅应在商品销售后,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法计算确定的⼿续费确认收⼊。

1.在记忆委托⽅的处理时,按以下线路来记忆相应的处理:发出商品→收到代销清单→收到受托⽅⽀付的货款:①发出商品时:借:委托代销商品/发出商品(成本价)贷:库存商品②收到代销清单:借:应收账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委托代销商品/发出商品借:销售费⽤贷:应收账款③收到受托⽅⽀付的货款借:银⾏存款贷:应收账款2.在记忆受托⽅的处理时,按以下线路来记忆相应的处理:收到商品→对外销售→收到增值税专⽤发票→⽀付货款(计算代销⼿续费):①收到商品:借:受托代销商品(协议价)贷:受托代销商品款②对外销售时:借:银⾏存款贷: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③收到增值税专⽤发票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注】这⾥对于受托⽅收到增值税的处理很多学员不理解,这⾥实际上是这样⼀个过程,因为受托⽅只是以收取⼿续费为⽬的,其代销的商品不会增加其应缴纳的增值税,所以在委托⽅收到受托⽅的代销清单时,同时开给受托⽅增值税专⽤发票,受托⽅将其作为进项税额,和其销售代销商品的销项税额刚好相抵。

所以受托⽅收到委托⽅开来的增值税专⽤发票才有这笔分录的处理。

用友ERU8系统供应链管理中委托代销业务的处理

用友ERU8系统供应链管理中委托代销业务的处理

用友ERU8系统供应链管理中委托代销业务的处理用友ER —U8系统中,供应链管理下的委托代销业务向来是初学者的难点和重点。

为此,结合教学实际,举例分别将双方的每一步操作进行详细的介绍,供初学者学习和业内同行参考。

标签:委托代销;买断;手续费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6.0741 视同买断方式下委托方受托方的业务操作案例一:2016年7月1日,A企业销售部的张三与B企业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人),委托销售女式风衣200件,无税单价200元(库存单价170元),总金额46800元。

合同约定这批货物为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

月底,双方进行结算货款,结算方式为转账支票。

当天货已经全部发出。

7月10日,B企业销售代销商品女式风衣200件,无税单价230元。

以转账支票方式取得全部货款。

7月31日进行结算。

1.1 A企业发出代销商品时的处理(1)销售部人员在销售管理系统中镇制销售订单。

(2)销售部人员在销售管理系统中根据销售订单生成委托代销发货单。

(3)仓储部人员在库存管理系统中根据代销发货单生成销售出库单。

(4)财务部人员在存货核算系统中进行存货核算并生成凭证。

(下面金额的单位均为元)借:发出商品34000(200*170=34000)贷:库存商品340001.2 B企业收到代销商品时的处理(1)采购部人员在采购管理系统中镇制采购订单。

(2)采购部人员在采购管理系统中根据采购订单生成采购到货单。

(3)仓储部人员在库存管理系统中根据采购到货单生成采购入库单。

(4)财务部人员在存货核算系统中进行存货核算并生成凭证。

借:受托代销商品40000(200*200=40000)贷:受托代销商品款400001.3 B企业销售代销商品时的处理(1)销售部人员在销售管理系统中镇制销售订单。

(2)销售部人员在销售管理系统中根据销售订单生成销售专用发票。

(3)仓储部人员在库存管理系统中根据销售发票生成销售出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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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泉河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方)账务处理
大福商贸行(受托方)账务处理
1.发出代销啤酒,根据出库单,编制会计录:
借:发出商品——纯生250,000
贷:库存商品——纯生250,000
1.收到代销啤酒,根据入库单,编制会计分录:
借:受托代销商品——纯生40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万泉河公司4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纯生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0
②结转销售成本,编制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纯生250,000
贷:发出商品——纯生250,000
③确认代销手续费,编制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代销费40,000
贷:应收账款——大福商贸40,000
3.根据代销统计,向万泉河公司开具代销清单。根据万泉河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联中的增值税额,编制会计分录:
应付账款——万泉河公司68,000
贷:银行存款428,000
其他业务收入——代销4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0
贷:应付账款——万泉河68,000
3.根据大福商行转来代销货款净额的进账单,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428,000
贷:应收账款——大福商贸428,000
4.支付万泉河公司代销啤酒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确认代销收入,编制会计分录: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万泉河公司400,000
2.售出代销商品,根据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和代销商品出库单,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468,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纯生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0
2.收到大福商贸行的代销清单:
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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