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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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长效管理中的作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成立由镇市容局、社区两委、小区居民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组长由社区副书记倪丰担任,副
组长由各小区开发商和镇市容局考核人员担任,主要负责对城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社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
三、考核实行年度百分制评分标准。主要考核内容为: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内部管理及作用发挥情况,督促业主依约
缴纳物业服务费情况,自觉接受社区的指导与监督情况。
四、考核小组每半年按照考核细则对业主委员会进行明查与暗访,根据检查与考核结果公布分值与排名。
五、考核办法:考核小组年终对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和排名。对优秀的业主委员会予以表彰,考评结果不合格的业主委员会,由所在街道、社区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业主委员会,由街道、社区启动改选程序,重新选
举业主委员会。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业主委员会:
1.组织涣散、工作不力,不履行职责的;
2.因管理不到位,人民来信、市长热线、群众来电来访较多,经查实三次以上且处理不力的;
3.不作为或消极作为的业主委员会,经街道社区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责令改正收效甚微的;
4.由于管理原因,对小区安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街社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考评细则
附件
街社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考评细则
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得分
1 内部制度健全,人员分工明确,按照业主
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开展工作,认真
履行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
8分
查阅资料,内部管理混乱,未开
展工作,不积极履职的,每项扣
3分。
2 定期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并做好书面记
录。
5分
未定期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扣3
分,记录不齐扣2分。
3 及时选择物业管理方式,签订物业服务合
同,并监督、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
10分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未签订合
同、未协助履行合同的每项扣5
分。
4 建立值班制度,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
人的意见和建议,台帐记录齐全;加强与
各单位、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协调
和沟通,实现良性互动,促进物业管理良
性健康运行。
10分
查阅资料,有一项不到位的扣3
分。
5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业主树立正确的
消费理念。利用小区各自宣传载体和平台,
结合小区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丰富业主的业余生活。
8分
查阅资料,有一项不到位的扣2
分。
6 组织做好新、老物业服务单位进退交接工
作。
9分未履行交接工作的扣9分。
7 业主委员会成员自觉交纳物业服务费,并
督促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物业
服务费用的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
14分
住宅小区业主5%以下不交物业
服务费扣2分,5%~10%扣5
分,10%~15%扣10分,15%
以上的不得分。
8 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学习法律法规,积极
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积极开展各类创建
活动。
5分
查阅资料,结合平时考评,每有
一次不参加培训扣2分;每有一
项活动未开展扣2分。
9 每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和业
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
督。
5分未定期公告扣5分。
10 接受所属街道、社区的监督和指导。5分不接受街道、社区监督和指导扣
5分。
11 重大事项应邀请街道、社区、派出所、主
管部门人员参加,作出的决定应及时告知
街道、社区、主管部门,不正确的及时纠
正。
8分
结合平时考核,重大会议未通报
社区或其他部门,每有一次扣2
分;错误决定不及时纠正每有一
起扣5分。
12 按要求协助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5分未按要求协助开展相关工作的
每起扣3分。
13 正确处理开发建设、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关
系,正确开展和引导业主维权。
8分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处理不及
时不到位每起扣1分。
备备注备注: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查违拆违、保绿护绿等活动,成绩
突出的,考核组可酌情加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