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协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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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协管工作总结
篇一:XX年渔政支队工作总结
XX年渔政支队工作总结
XX年渔政支队工作总结
XX年,我市支队在省总队和市农业局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抓落实促发展的总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在执法监管、打击非法捕捞、渔航安全、资源的管护和队伍建设等都取得了新成绩,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及任务。
(一)落实执法责任、加大执法力度
今年支队着重抓好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继续以打击电、炸、毒等非法捕捞为重点,实行各大队辖区负责制,支队做好各项执法行动的指挥、协调。对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始终保持交压态势。
1、支队全年参加各类执法112天、参加人员461人次、出航57航次、检查渔船1637艘次、处理违规渔船39艘。全市累计查处电鱼27宗、毒虾2宗、无证经营水生野生动物3宗、流动渔船1宗、新兴江水质污染2宗,拆解电鱼船7艘,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和行政处罚等处理。
2、组织开展秋季打电专项行动。8、9两个月,支队联合各大队分两个阶段进行的秋季打电执法行动,这次行动,
全市各大队共出动渔政执法车5辆、船艇38艘次、参加人员459人次、检查渔船86艘、查处电鱼案16宗、拆解电鱼船底艘和电鱼工具一批。
3、组织好流域打非和整治污染统一行动。10月我市按照珠江流域渔业管理委员会和省海洋与渔业局、渔政总队的部署,组织全市各大队部份人员参
加在广西梧州市举行的XX年珠江流域两广人工增殖江河放流活动。并开展珠江流域打击非法捕捞和整治污染执法行动,在省总队领导和市农业局领导亲临指导、部署行动下。行动从广西梧州交界水域沿西江直至三水交界,我市共出动渔政船1艘、快艇6艘、执法汽车5辆,渔政执法人员45人次,分水陆两个组同时进行,结合渔船违规特点,每天早晚分别两次突击行动;陆上组则发挥执法车加橡皮艇装备优势,对南江河等西江支流进行了巡查,对本市辖区西江、贺江、绥江进行了全面性的执法行动。检查情况:检查渔船115艘,无证捕捞12艘,拆解“迷魂阵”3个,纠正船牌不规范化5艘。
(二)完成了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工作,为渔船检验规范打好了基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按照省的工作部署,上半年支队把船检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落实人员培训,按内陆渔船检验制定规程,经国家、省渔业船舶检验局领导和检查评审组对我渔业船舶
检验分局和各检验站检查考评,10月份肇庆渔业船舶检验分局及各县(区)检验站获国家船检局机构资格认可。
(三)加强渔业船舶管理,落实安全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精神,积极开展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于工作责任的落实,目标明确。在以往船舶管理基础上我们认真总结与听取渔业居委领导的意见,把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积极耐心向渔民群众做好宣传教育。今年,全市管辖的渔船已全部按要求配置救生衣。同时,指导各大队开展渔监、船检业务,完成换发新版证书的工作。全市渔业管理正在形成讲求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使渔政人员及渔民群众的安全从观念与理念上都有了很大的改观和进步。
篇二:XX年博州渔政管理工作总结
XX年博州渔政管理工作总结
XX年博州渔政管理工作在自治区水产局及博州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全体渔政人员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支渔惠渔政策;加强渔政队伍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照渔业法律法规,以维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为已任,规范管理,文明执法,为渔业生产的发展不懈努力。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管理
(一)XX年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项目,共向赛
里木湖水域放流高白鲑、凹目白鲑、齐尔白鲑共700万尾;向艾比湖水域放流中华绒螯蟹、草鱼共1203万尾。达到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和增加渔农民收入的目的。
(二)联合大连海洋大学启动《艾比湖渔业资源调查及最佳利用模式技术开发研究项目》,项目为期3年,该项目通过掌握艾比湖渔业资源基本数据,重点确定艾比湖卤虫卵资源最佳利用模式,同时开展盐藻和螺旋藻开发利用的基础性研究,目前已完成XX年度***次取样调查任务。
(三)严格实施艾比湖渔政管理工作,征收艾比湖卤虫资源费,捕捞期积极维护捕捞工人合法权益,制作捕捞工人
维权手册,公布维权电话,截止目前已连续6年成功实现了捕捞期内无拖欠工资、无上访、无刑事案件的目标。
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宣传
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在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开展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在博州境内主要河道开展检查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短信万余条。共计出动宣传车辆9次、展出宣传展板10多块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4至5月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全州联合执法检查4
次。
三、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一)开展节假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渔政执法人员对博乐市兴博市场、嘉利市场等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单位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6次,对四大家鱼、冷水鱼、海产品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二)组织各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检查督促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水产品养殖企业、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联合执法检查杜绝水产品安全隐患,提高了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对生产环节的宣传。6月由处领导带队,对博乐市、精河、温泉县重点养殖户进行了执法检查宣传,执法人员边执法、边宣传,并为养殖户发放了健康养殖和国家违禁药物、添加剂,宣传资料,提高了渔业养殖户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三)配合自治区水产局全年对博州地区水产品养殖基地、水产养殖场、水产养殖户、市场水产品销售店等各环节,共计9处鲜活水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共抽样21份、7个品种(虹鳟、金樽、七彩鲑、鲤鱼、草鱼、鲢鱼、鲫鱼),检测项目:硝基呋喃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喹乙醇。抽检样品以冷冻方式送新疆渔业环境监测及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