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土木工程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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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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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xxxxx
摘要: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类企业中,面对外部环境的复杂变化,对管理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在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及其风险管理上,这是决定企业命运的关键因素。合同管理渗透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使各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在项目建设的各阶段得到合同的约束。当前在合同管理上还面对诸多问题,例如合同的法律依据不充足、合同不规范以及草签合同等问题。这些问题给企业带来了风险,为以后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埋下隐患。本文以合同管理的各核心环节为基础,对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整体总结,这样不仅能帮助企业进行更好的合同管理工作,而且能保证工程项目本身的顺利完成,是工程安全、质量以及进度等综合要求的保证。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FIDIC合同条件
1. 引言
谈到合同,我首先想谈一下合同给我的第一印象。首次听到合同这个词,还要追溯到小学时候,看那种关于法律的电视剧时,总听到剧中律师老师强调“合同上时这样写的”、“要按合同做事”之类的话。那时候,觉得合同是个非常神秘的东西,它拥有一种神奇的力量,人们都要遵循它。这不禁激起我对合同的探索欲,也可以算是写本文的一个缘由吧。当然,这是一种次要理由了。如今,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已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成为与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有详细的了解,并且在实际工程中做到良好的合同管理。
2.工程施工合同
2.1 工程施工合同概述
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建设单位、业主或总包单位)与承包人(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工程施工合同同其他一般合同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合同标的物(特定建筑产品)的特殊性;
(2)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3)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4)合同监督的严格性。
为了规范和指导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存在的合同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纠纷多等问题,我国特此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示范文本》(GF——99——0201)。该文本适用于土木工程,包括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3个附件,在此不做赘述。
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2.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施工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施工合同的文件和优先解释顺序为:
(1)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本工程所使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条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2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
(1)发包人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通畅。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承包人
1)合同签订阶段。主要是争取中标和通过谈判签订一份比较理想的合同。
2)项目实施阶段。承包商的的中心任务是按照合同的要求,认真负责地、保证质量地按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并负责维修。要按时提交各类保证金、按时开工、提交施工进度实施计划、保证工程质量、施工详图设计、投保、安全等。
3)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3 施工合同的进度控制条款
(1)施工准备阶段的进度控制。
根据合同工期及开、竣工日期,承包人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若遇到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开工时,按具体情况而定。若是承包人要求延期开工,应当不迟于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若是发包人要求延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对延期开工没有否决权,但发包人应当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主要通过工程师(发包人委派和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检查与监督。对于遇到特殊情况(天气、工程设计变更等)需要暂停施工,从而导致工期延误的,需要发包人、监理方、承包人共同商议解决。责任问题视具体情况而定。
(3)竣工验收阶段进度控制。
在竣工验收阶段,工程师进度控制的任务是督促承包人完成工程扫尾工作,协调竣工验收中的各方关系,参加竣工验收。
2.2.4 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条款。
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环节。施工合同质量控制涉及许多方面因素,任何一个方面的缺陷和疏漏,都会使工程质量无法达到预期的标准。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图纸、质量等级以及工程师发布的指令认真施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随时接受工程师对材料、设备、中间部位、隐蔽工程、竣工工程等质量的检查、验收与监督。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2.5 施工合同的投资控制条款。
(1)施工合同价。
施工合同价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内约定。一般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2)工程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