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学质量评价及反馈制度
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学质量评估及反馈制度
为保障和提高MPA教学质量,完善MPA教学管理制度,特制定东北师范大学MPA教学效果评估及反馈制度。
一、教学质量评价的指导思想
1 、通过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促进教师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并对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2 、建立激励机制,以评促教,以评促改,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实现教学工作的规范化。
二、教学质量评估的基本原则
在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过程中,根据MPA教育中心制定评估指标, 根据具体情况,坚持客观、全面、统一、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地评估每位教师的教学质量,以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教学质量评估的实施
1 、教学质量评估的对象:
教学质量评估的对象为MPA每学期所有任课教师。
2 、评估方式
主要包括领导听课、同行专家评课和MPA研究生评教三种方式。
评价结果采用百分制,使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尽可能全面、公正、合理。
3. 评估的组织实施及内容
MPA教育中心组织相关领导、同行专家和MPA 学员对教师的教学进行综合评估。
要求所有参评人员认真负责,对授课的所有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并根据要求,详细填写《MPA课程教学问卷调查表》,并按时反馈到MPA教育中心办公室,对每一位教师的测值进行平均,然后求出该课程平均值。
四、本制度由东北师范大学MPA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东北师范大学MPA教育指导委员会
2005年12月20日。
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考核与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引导和促进MPA研究生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提高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资格凡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者,均需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经考核通过才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参加课程考核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已完成网上选课。
2.缺课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二、学分要求MPA课程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
其中,核心课不少于17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社会实践2学分。
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学时。
三、考核方式1.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除实践类课程可以采取考查方式进行考核外,其他课程一律以考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可采用笔试、口试、撰写课程论文等形式进行。
2.课程考核采取过程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提倡以撰写文献阅读报告、实验报告和调查报告等形式进行过程考核,以撰写课程论文等形式进行期末考核。
3.各培养单位可参照学校有关要求和本学科专业与课程特点,选择恰当的考核方式。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注重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核,注重引导和促进研究生进行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
4.关于各种考核方式的具体要求如下:(1)笔试/口试:笔试分为开卷和闭卷两种形式。
笔试要有正规考试试卷,答题统一采用带有“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考试试卷”题头的答题纸。
笔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
口试的形式灵活多样,一般要有详细的考试文字记录。
(2)课程论文旨在培养、训练和考核研究生综合运用已学课程的理论和知识,进行科学研究,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能力,并使研究生受到查阅、评述文献,制定研究方案及计算、论证、撰写论文等的科学研究训练。
课程论文要符合学术论文的基本规范,一般应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等内容。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125200)本方案适用于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通过管理、经济、法律、政治、政策等途径,有效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以保障和增进公共利益的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本质和规律。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的凸显,公共治理的社会化,公共管理学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会愈来愈重要,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将会得到蓬勃发展。
河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以“提升决策和管理创新能力”为核心,整合河南师范大学的优势教学资源,密切结合地方政府与社会对公共管理人才的实际需要,突出公共事业(教育、科技)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政策与区域经济发展、公共信息管理等专业方向,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应用型高级公共管理人才。
一、培养目标以“培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人才”为目标,以“提升决策和管理创新能力”为核心,结合社会对公共管理人才的实际需要,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具体目标包括:(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能够深入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掌握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能够掌握公共管理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和计算机工具,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的新形势和新特点。
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院校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因不仅招收政府部门、政府公共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同时也欢迎非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的人员报名,甚至包括企业各界符合条件的报名。
因为MPA专业学位不光是政府管理,还涉及到一些大的管制性比较强的企业的管理,如:民航、铁路、交通,有大的企业国防以及军工企业等,所以,招生的院校也是非常多的,那具体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云南财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长安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学院、新疆大学、青岛大学、扬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宁波大学、山东财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新版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考研经验考研参考书考研真题
备考的时候唯一心愿就是上岸之后也可以写一篇经验贴,来和学弟学妹们分享这一年多的复习经验和教训。
我在去年这个时候也跟大家要一样在网上找着各种各样的复习经验贴,给我的帮助也很多,所以希望我的经验也可以给你们带来一定帮助,但是每个人的学习方法和习惯都不相同,所以大家还是要多借鉴别人的经验,然后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并且坚持到底!时间确实很快,痛也快乐着吧。
我准备考研的时间也许不是很长,希望大家不要学我,毕竟考研的竞争压力是越来越大,提前准备还是有优势的,另外就是时间线只针对本人,大家可以结合实际制定自己的考研规划。
在开始的时候我还是要说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就是你要想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考研,想明白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
如果你是靠自我驱动,是有坚定的信心发自内心的想要考上研究生,就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内心煎熬,在复习的过程中知道自己不断的靠近自己的梦想。
好了说了一些鸡汤,下面咱们说一下正经东西吧,本文三大部分:英语+政治+专业课,字数比较多,文末分享了真题和资料,大家可自行下载。
一、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的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617)公共管理学、(810)管理学与政治学二、(617)公共管理学参考书目为:1.《公共管理学》(第二版),陈振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三、(810)管理学与政治学参考书目为:姜安《政治学概论》邵德门《政治学新论》周三多《管理学》娄成武《现代行政管理学原理》夏书章《行政管理学》先说一下我的英语单词复习策略1、单词背单词很重要,一定要背单词,而且要反复背!!!你只要每天背1-2个小时,不要去纠结记住记不住的问题,你要做的就是不断的背,时间久了自然就记住了。
考察英语单词的题目表面上看难度不大,但5500个考研单词,量算是非常多了。
我们可以将其区分为三类:高频核心词、基础词和生僻词,分别从各自的特点掌握。
(1)高频核心词单词书可以用《木糖英语单词闪电版》,真题用书是《木糖英语真题手译》里面的单词都是从历年考研英语中根据考试频率来编写的。
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培养方案
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坚持培养通才和专才相结合,以培养通才为主的原则,为机关、院校、研究机构、公共事业单位等政府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提高公共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
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掌握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建立与公共管理能力相适应的知识结构。
3.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具有较高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问题的实际技能,包括调研、决策、组织、协调、激励、定性定量分析方法的运用、文字阅读与理解、口头与文字表达、熟练运用多种管理技术与现代信息处理技术等方面的能力,以及贯穿在其中的创新能力。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
4.比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能阅读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外文文献。
5.身心健康,具有团队精神、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际交往能力,能适应公共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学制目前我校仅招收非全日制MPA研究生,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学习期限2-4年。
课程学习采用每学期集中两次学习的方式,在校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
三、培养方式1.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把握公共管理学科前沿,又要密切结合公共管理实践,强调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
2.教学形式多种多样,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把课堂讲授、研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多形式有机结合,加大学生务实型能力培养力度。
3.注重加强与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人员参加各个培养环节的工作。
4.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工作。
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专业目录
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专业目录
一、研究生专业
1、人文科学:文学
2、历史学
3、哲学
4、政治学
5、世界文学
6、法律学
7、社会学
8、艺术设计
9、公共管理10、体育科学11、社会工作
二、理工科学:1、数学与应用数学2、应用物理学3、电子信息科学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材料物理
6、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7、机械电
子8、自动化9、土木工程10、环境与安全工程11、系统工程12、
化学工程及工艺13、生物医学工程14、过程装备与控制15、食品科
学与工程16、生物技术17、医学信息工程18、核科学与技术19、工业设计20、能源与动力工程
三、医学类:1、基础医学2、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方向、中医养生学方向)3、口腔医学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5、药学(药剂学专业)6、护理学7、中西医结合8、医学实验学。
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师生定期沟通研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MPA任课教师与学员之间的学术交流,拓宽沟通渠道,提高任课教师对学员的学术指导水平和深度,及时解决学员的各类思想、学术问题,特制定东北师范大学MPA师生定期沟通研讨制度。
1.本制度是旨在加强MPA师生交流、促进MPA学生专业学习、解答学生疑问的开放性信息沟通与综合性指导制度。
同时通过定期的开展师生共同参与的教学质量提升研讨会,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进行沟通和解决。
2.MPA授课教师在授课期间每周安排一次答疑活动。
时间、地点由MPA教育中心统一安排。
3.MPA指导教师每月要安排两次与自己具体指导研究生的沟通和答疑活动。
地点可统一由MPA中心安排或在指导教师办公室进行。
4.进行答疑的指导教师应及时将把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反馈给MPA教育中心,以便MPA 教育中心及时、有效地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5.MPA教育中心统一安每学期安排一次教学质量提升研讨会,并安排相关主管领导及指导教师参加和主持会议。
MPA教育中心提前一周公布研讨会的时间地点及具体参加领导和教师名单。
6.本制度颁布之后,MPA教育中心具体监督每学期定期的MPA指导教师和学生参与的沟通答疑活动,推进师生间的深度沟通和交流,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专业学习、课外阅读、学术研究和实践教学等方面进行全程指导。
逐步使教师与学员的沟通和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指导制度化和长效化,使学生真正受益。
7.本制度由东北师范大学MPA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8.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东北师范大学MPA教育指导委员会
2005年12月20日。
2019-2020年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研复试参考书及面试问题预测
2019-2020年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研复试参考书及面试问题预测育明教育大印老师2019年9月15日【学长解析】北大人大清华北师大北航南开中山武大复旦等全国280多个公共管理硕士MPA 招生院校复试面试问题越来越趋向于考察热点问题,尤其是政策热点问题,比如产业政策争论、垃圾分类、放管服改革等,所以,大家一定要多看一些热点方面的参考书;此外,北大、人大、南开、中山、武大、西安交大、复旦等名校还时常考察社会研究方法问题。
结合以上分析,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研复试面试参考书如下所示:《公共管理学》,李国正,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公共政策分析》,李国正,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公共管理学:考点热点与真题解析》,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公共政策分析:考点热点与真题解析》,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教程》,袁方,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目录一、2019-2020年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研复试面试真题及考研复试面试参考书笔记二、2020-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研面试常见问题及热点总结三、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研复习技巧四、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研复试笔记答题模板(类似考研英语模板奥~)具体内容一、2019-2020年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研复试面试真题及考研复试面试参考书笔记9.3知识点补充扩展【补充1】我国第三部门管理的相关问题——张国庆《公共行政学》问题1:第三部门在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1.有效地分担政府责任,有利于形成自律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20世纪90年代以来,“治理的政府”成为西方公共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它意味着政府不再是社会唯一的权力中心。
第三部门参与治理促使传统的单纯由政府——国家体制实行的治理向由政府——国家体制与非政府的社会体制相结合的治理体制转变,促使传统的自上而下的治理向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治理转变。
东北师范大学MPA硕士第一次集中授课日程表
东北师范大学
2011级MPA研究生第四次集中授课日程表
既2012级(在职)第一次集中开课课表
(含2010、2011、2012全日制)
本次集中授课时间为:2013年5月9日~5月25日. 共开设7科选修课程和两场专题报告会。
要求所有研究生都要按时参加。
2012级在职研究生第一次入学开课,2011级在职和部分全日制研究生要完成开题报告。
备注:
1、2013.5.9上午8:30 2012级(在职)所有研究生参加开学典礼(包括2011级在职研究生、2010、2011、2012全日制研究生)。
2、2013.5.9下午2012级新研究生报到,办理入学手续.2011级在职研究生、2010、2011、全日制研究生完善开题报告,准备开题。
3、每天授课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上课地点:政法学院一楼MPA教育室。
4、课程考试时间:请各位老师直接安排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可安排课程论文和试卷两种形式,考试时间为每一课的最后半天。
所有学生试卷封面按课程论文封面到师大网站下载。
事后于本次集中最后一天交到MPA教育中心周老师处,统计安排教师评卷。
5、2011级在职研究生、2010、2011全日制研究生将完成开题。
同时2012级新研究生要完成师生互选。
本次课程结束后, 2011级MPA研究生已完成所有课程,如学分不足,请同下届研究生上课时进行补修。
下一环节2011级研究生主要是进行论文开题和论文撰写工作。
请各位研究生提早入手。
,开题后各位研究生请将开题报告经导师签字后交到周老师处.
东北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2013年4月25日
课程表。
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规定实践教学是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实践教学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为使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的实践教学过程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实践教学的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实践教学保障第一条各学院要推进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主动与政府部门和公共管理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联系,努力建立校外联合培养基地和实践教学培养基地,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实践教学提供长效和稳定的实践平台。
第二条对于正在公共部门工作或曾经在公共部门工作过的MPA研究生可以在本单位完成社会实践。
对于缺乏公共部门实际工作经验的MPA研究生必须由培养院系有针对性地安排到相应政府部门、公共组织完成社会实践环节。
第三条MPA研究生实践教学应由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共同指导下完成,专职教师主要负责实践前期的实践目标设定和实践计划拟定的前期指导工作,并要全过程跟踪进行实践过程评估,以及实践结束后的实践报告撰写指导等工作;兼职教师主要负责实践过程的指导和实践评估工作,以及实践结束后的实践报告撰写指导工作。
第二章实践教学时间第四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三个月的实践教学环节。
各院系可采用分时、分段方式开展社会实践,也可以根据MPA研究生的实际情况,采用集中实践方式。
第五条MPA研究生应于第2学期结束前1个月与专职教师一起制订并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计划表》,交培养院系审核,在第2学期结束前两周内上交MPA教育中心。
《实践教学计划表》一式四份,一份交MPA教育中心存档,一份交实践单位,一份校内指导教师,一份本人留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课程教学管理规则
为提高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课程的教学水平,规范MPA课程教学管理,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保证MPA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课程设置要求
第一条MPA课程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设置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有关文件和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中关于课程设置的要求开设。
第二条MPA课程设置要兼顾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既应在更高层次上反映公共管理学科的理论基础和最新进展,又要考虑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自身的特点。
第三条根据公共管理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要求的变化和需要开设的新专业方向课程,必须先由拟主讲该课程的专业教师拟定较为详细的教学大纲,交由校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经过充分论证通过后,方可正式开课。
第二章任课教师的选聘
第四条MPA课程的主讲教师应该以建设一只高水平的专业化教师队伍,以保证我校MPA培养质量为宗旨,本着以公共管理学科的专业教师为基础,充分利用校内外教学资源,适度对外开放的原则公开选聘。
第五条根据国家及学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包括MPA等专业学位在内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一般应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业教师担任主讲教师。
第六条拟应聘担任某一课程主讲教师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基本功,并且在该课程所属的相关专业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在其提交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案及计算机辅助教学课件经过校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正式聘任。
新开课的教师需通过试讲。
第七条任课教师欲不再担任某一课程须提前声明,否则将视其造成的不良影响程度按教学事故追究其责任。
第三章课堂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第八条MPA教学管理部在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安排课表并于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将排定的下一学期课表发至各任课教师。
第九条主讲教师应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既要严格要求自己又要严格要求MPA研究生,要坚持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压缩教学时数,不得随意调课,若因故确需调课者,需提前提出调课申请,报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由MPA教育中心安排调课及补课事宜。
第十条主讲教师应按照教学规律办事,认真备课,根据教学大纲和MPA研究生班级的具体情况,合理组织教学内容,采用有个性、有特色的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在保证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尽量把最新的相关研究成果融入课堂教学之中;并且应当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网络技术搞好辅导答疑、案例讨论、信息交流等课外活动,力求教与学、课内与课外协调一致、良性互动,进而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
第十一条根据MPA培养方案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专业课程的考核一般采用考试方式,专题研讨、选修课等可以采用考查方式进行考核。
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分平时成绩和课程结束后的卷面考试两个部分,其中平时成绩(含考勤、课堂讨论、课外作业等)占该门课程总成绩的30%,卷面成绩占该门课程总成绩的70%;考试时间要统一,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二条任课教师应在课程结束前两周内将命题试卷交MPA教育中心,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尽快对学员的考核成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并将有本人签字的成绩单连同试卷一起于课程考核结束两周内送交MPA教育中心。
第十三条MPA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者将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视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若MPA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必须事先提出缓考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经任课教师同意并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参加缓考;凡缺课时间超过该门课程规定学时的1/3(含1/3)者,或未完成教师要求的学习任务者不得参加课程考核,无故缺考或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必须跟随下一届MPA研究生重修。
第四章教学评估
第十四条教学评估是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它主要包括领导听课、同行专家评课和MPA研究生评教三个组成部分,只有坚持这三种评估形式相结合,才能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才能发挥教学评估的导向功能、激励功能和发展功能。
第十五条教学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教学态度:教师遵守教学规范和教学纪律的情况,备课、上课、课后以及教学实践等各个环节是否认真负责等;(2)教学内容:是否全面、准确地覆盖了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是否在保证突出重点、难点的基础上有所创新等;(3)教学方法:语言表述是否准确、清晰,是否善于启发MPA研究生的思维、注重对MPA研究生的能力培养,能否熟练地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等;(4)学术水平:教师的专业基础是否扎实、知识结构是否合理,有无理论创新的能力等;(5)教学效果:教学是否有计划、有组织、有逻辑性,课堂气氛是否活跃,师生互动的情况,课堂秩序如何等。
第十六条设立以教学评估为基础的教学奖励制度,每年年终根据教学评估结果由MPA 教育中心评选优秀MPA任课教师和优秀教学成果,颁发证书和奖金;对于首次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任课教师,责成其改进;两次评估不合格的任课教师,MPA教育中心将对其不再续聘。
东北师范大学MPA教育指导委员会
200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