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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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会计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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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会计单位:支配权和调拨权。
二级会计单位:受主管会计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支配 权和调拨权。
基层会计单位: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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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
(一)行政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
1.行政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 (1)获取经费及预算外收入。 (2)安排经费支出。 (3)核算资产、负债和净资产。
2.行政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 行政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就是各级行政单位在预 算执行过程中的经费收支、预算外收入及其结余, 以及在行政单位资金运动过程中所形成的资产、负 债和净资产。
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 计核算,负责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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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业单位会计的组成
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同样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 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
上、下级会计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工作关系,不 仅表现在经费领报上,也反映在预算管理的领导和监 督上。
第十一章 事业单位净资产的核算
第十二章 事业单位收入的核算
第十三章 事业单位支出的核算
第十四章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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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概述
第一节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定义、对象和任务 第二节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及会计等式 第三节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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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定义、对象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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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护公共财产,合理分配结余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要正确记录、计算本单位各项财产 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监督其安全保管与合 理使用。
对于货币资金的收支、物资的进出都要加以审核,并 及时填制凭证,登记账簿,按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 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

行政单位财务会计与管理知识分析特点(

行政单位财务会计与管理知识分析特点(

行政单位的资产分类及科
科目设置
货币资金
暂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暂付款 库存材料
有价证券
固定资产
第一节 流动资产的核算
•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 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 户用款额度、暂付款、库存材料等。
一、货币资金的核算
• 我国对法人组织的货币资金管理有较严格 的规定,需要单位遵照执行。同样,行政 单位也要遵守这些条例和法规。
• 购入、有偿调入的材料,分别以购价、调 拨价作为入账价格。
• 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 杂费等不计入库存材料价格,直接列入有 关支出科目核算。
• 【例9—26】市环保局购入环保检查专用的A材料 一批,材料价款10 000元,向对方支付增值税1 700元,运杂费200元,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 300元,材料价款、增值税和运杂费11 900元以 银行存款支付,差旅费以现金支付。
第二节 有价证券与固定资产的核算
• 一、有价证券的核算
• 对外投资的主要形式是有价证券。行政单位会计 所核算的有价证券是指行政单位用结余资金购买 的国债。
• 按国家规定,行政单位只能购买国库券,购买国 库券的资金来源只能是其有权自行支配的结余资 金,购入的有价证券应作为货币资金妥善保管, 保证账券相符,各单位购买的有价证券不作为支 出数报销,兑付或收到有价证券本金作为恢复银 行存款处理。
第二节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设置
•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按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 共21个科目。其中,资产类7个,负债类6 个,净资产类2个,收入类3个,支出类3个, 详见表8—1。
关键概念
• 机构建制 • 经费领报关系 • 历史成本原则
复习思考题
•1 •2 •3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篇一」为加强固定资产购置、使用、移交、保管和减损的管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准确核算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明确相关经济责任,监督并促进固定资产的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能,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固定资产的范围、标准和内容第一条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一)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仪器仪表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和器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不作为固定资产的备品备件等,如数额达到或超过固定资产标准,其实物比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第三条为了明确划分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内容,便于核算和监督,公司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基本任务与职责分工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任务: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提高固定资产的完好率;在组织资产存量流动和增量投向上改善固定资产的配置,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检查、分析和考核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任何人不得侵占。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分工,履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手续制度。

凡是不履行手续,不经公司领导批准和财务部签证,固定资产不得进行调拨。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对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负主要责任。

公司经理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资产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将固定资产点交清楚。

对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管理人员应给与表扬和奖励,对工作失职,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员要追究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单位特点、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县财力可能确定。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九条单位参考以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

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单位根据年度单位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十一条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

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十二条收入是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单位收入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行政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合规和有效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行政资产。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行政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机房设备、计算机及周边设备、办公家具、通信设备、车辆等。

第二章行政资产的登记与核查第四条所有的行政资产必须进行登记,并备有完整的资产档案,包括购置日期、规格型号、价值、所属部门等信息。

第五条行政资产登记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必须按时提供资产登记信息,不得隐瞒、虚报或篡改资产信息。

第六条每年对行政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核查范围包括资产的数量、价值、存放地点等,核查结果必须报告给资产管理部门。

第三章行政资产的使用与调拨第七条行政资产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禁止将资产用于非正常工作或私人目的。

第八条各部门需要调拨行政资产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拨。

调拨后必须及时更新资产登记表。

第九条行政资产的报废处理需经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

报废资产应当进行分类、分解、销毁或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第四章行政资产的保养与维修第十条各部门负责相应行政资产的日常保养与维修工作,包括定期清洁、排查设备故障、安全防护等。

第十一条对于需要维修的行政资产,必须及时报修,并由维修人员进行检测和维修。

维修费用由维修部门承担。

第十二条长期闲置或故障无法维修的行政资产,必须进行报废处理。

第五章行政资产的安全与保管第十三条行政资产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资产的安全、不丢失和不损坏。

第十四条负责保管的人员要加强资产的防火、防盗、防静电等措施,确保资产的安全。

第十五条对于涉密资产,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密级标识和存储防护。

第十六条行政资产的借用需要经过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并记录借用人、借用时间、借用事由等信息。

第六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资产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督和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暂停调拨或使用权限等。

行政单位资产、负债和净资产

行政单位资产、负债和净资产

净资产变动表的编制方法
数据来源
行政单位净资产变动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行政单位的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如总账、明细账、资产负 债表等。
编制步骤
行政单位净资产变动表的编制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步:首先,根据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汇总行政单 位本期净资产增加和减少的金额;其次,计算行政单位本期期末的净资产数额;最后,按照规定的格 式填制报表,并报送相关部门。
净资产变动表的分析与利用
分析指标
行政单位净资产变动表的分析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净资产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 资产负债率等。这些指标可以帮助报表使用者了解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利用价值
行政单位净资产变动表具有以下利用价值: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有关行政单位净资产增减 变动情况的信息,帮助其了解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行政单位内部管理提 供决策依据,如制定财务计划、控制财务收支等;为行政单位外部监管提供数据支持,
资料。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程序
02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程序包括审核、整理、分类、填列
、审核等步骤。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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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需要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
和内容进行填列,并确保数字真实、准确、完整。
资产负债表的分析与利用
资产负债表的分析方法
资产负债表的分析方法包括比率分析、趋势分析、比较分 析和因素分析等。
在建工程
02
行政单位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
自然资源
03
行政单位使用的土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
02
行政单位负债
流动负债
短期负债,需在一年内偿还。
流动负债是指行政单位在一年内需要偿还的债务,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和其他应付款等。这些负债通常是短期性的,对行政单位的流动性管 理提出了较高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新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新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第八条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第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5、与供应商恶意串通:6、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7、开标前泄露标底:8、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9、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第四章结算管理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1、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2、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3、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的,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第十八条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逃避监管.第二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第五章资产管理第二十一条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第二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第二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第二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第二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第二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第二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第二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第六章财务机构第二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三十条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第三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第三十二条会计委派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要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第三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1、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2、明知是虚假会计资料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报销支出事项,提供虚假会计记录和其他会计资料;3、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4、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S、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6、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7、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8、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9、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10、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11、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三十四条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第七章财务监督第三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第三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雄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第三十七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申报、审查程序.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事业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第三十八条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1、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2、是否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3、对于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4、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是否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按规定依法纳税.第三十九条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1、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2、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互相攀比、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3、基建或项目支出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是否划清,有无基建或项目支出挤占单位经费,或单位经费有无列入基建或项目支出的现象.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有无由单位经费负担的现象.是否划清单位经费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有无将应由经费列支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或将经营支出项目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现象.4、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或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第四十条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1、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2、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3、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组织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4、各项存货是否完整无缺,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积压浪费的现象;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入库、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损失浪费,甚至被盗的情况.5、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6、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无对外投资影响到本单位完成正常的事业计划的现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评估的价值是否正确.第四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控、财务公示等制度,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查.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第四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四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经同级审计部门进行任期离任审计.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本坪定适用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参照本规定办理.第四十五条本规定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加强资产的保管和利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和《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内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处置等内容。

第三条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是指单位的建筑物、土地、机器设备、交通工具、文化教育设施等,是单位内部重要的生产资料和公共设施。

第四条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应以规范、科学、合理为原则,做到保值增值,并为单位的工作和生产提供有力支持。

第五条行政单位的领导应当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机制,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资产购置管理第六条行政单位在需要购置新的固定资产时,应当先进行资产需求分析,明确需要进行购置的资产种类和数量。

第七条资产购置应当进行合理的预算安排,制定详细的计划和预算,确保购置工作的经济合理性。

第八条资产的购置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程序,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保购置的资产品质和价格的合理性。

第九条资产的购置应当建立档案资料,包括购置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等,以备查验。

第十条资产的购置应当与财务部门进行配合,及时入账和登记,确保购置资产的管理工作的连贯性。

第三章资产使用管理第十一条资产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规定,遵守资产的使用标准和要求。

第十二条资产使用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资产使用计划,包括资产的使用地点、时间、责任人等内容。

第十三条资产使用单位应当做好资产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寿命。

第十四条资产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资产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对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资产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资产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资产保管管理第十六条资产保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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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三、行政单位会计的特点
1、行政单位业务活动的目的是为 了满足社会公 共需要,具有明显的非市场性; 2、行政单位收支核算必须服从预算管理的要求; 3、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收付实现制”; 4、行政单位一般不进行成本核算。
第8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四、会计核算原则
1、真实性原则
第8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二、行政单位会计的概念
行政单位会计是核算和监督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实 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预算执行情 况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
行政单位包括了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 司法与检察机关、党派和人民团体、军队等 。
行政单位会计的具体内容包括资产、负债、净 资产、收入、支出和结余。
第8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二、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
或者耗用的资产。流动资产,包括现 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有价证券、暂付款、库存材料、财 政应返还额度。
第8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 三、货币资金的核算 • (一)现金的核算 • 1、现金的管理要求 • ①钱帐分管,互相牵制 • ②遵守现金的使用范围 • ③遵守库存现金限额 • ④不准坐支现金 • ⑤严格现金收付手续 • ⑥如实反映现金库存数额
第8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2、现金的账务处理
• ① 现金的账户设置(总账“现金”) •

取得数
支用数

库存数
第8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 行政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 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 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 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支出合计数和结余 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 账款相符
第8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 算
2020/11/27
第8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第一节 行政单位会计概述
一、行政单位会计适用范围 二、行政单位会计的概念 三、行政单位会计的特点 四、会计核算原则 五、行政单位会计会计适用范围
1、国家权力机关 2、各级行政机关 3、各级审判机关 4、政党组织 5、接受国家预算拨款的人民团体
第8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 2、银行结算方式 • (1)支票结算方式 • (2)汇兑结算方式 • (3)预算拨款凭证
第8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3、银行存款的账务处理
• (1) 银行存款的账户设置(总账“银行存款”) •

增加数
减少数

结余数
第8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 (2)账务处理
• 1、某行政单位收到财政拨入的用于外事活动的经 费300 000美元,当日汇率 1:6.8 编制会计分录。

借:现金 85

贷:暂存款---长款 85
• 6、经查,上述长款85元属于无主款项,经批准转 作应缴预算款,编制会计分录

借:暂存款----长款 85

贷:应缴预算款—无主财务 85
第8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 (二)银行存款的核算
• 1、银行存款的管理 • (1). 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经财政部门批
第8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② 账务处理
A.盘盈(长款):作“暂存款”处理,增加 库存现金
• 查明原因:
借:现金

贷:暂存款
• 无法查明原因

借:暂存款

贷:应缴预算款
第8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B.盘亏(短款):作“暂付款”处理,减少库 存现金
• 未查明原因
• 借:暂付款

贷:现金
• 查明原因属正常工作差错范围内的,经领导 批准后转作支出
一、资产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单位的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
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具体特征如 下:
1、行 政单位的资产是一种经济资源; 2、资产是以货币计量; 3、行政单位的资产属于国家所有,由行政单位占有或 使用。 4、行政单位的资产主要表现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没有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 5、行政单位是非生产性的管理机关,其拥有的财产和 经济权利等经济资源,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或劳务所必 备的工作条件,创造社会效益。

借:银行存款—美元存款 2040 000

贷:拨入经费 2040 000
• 年末,美元与人民币汇率为1:6.6 ,调整美元存款 年末余额。汇率调整后,300 000美元折合人民币 由原来的2040 000 美元变为1980 000元,减少了 60 000元,作为汇兑损益列入经费支出,编制会 计分录
2、相关性原则
3、可比性原则
4、一致性(一贯性)原则
5、及时性原则 6、清晰性原则 7、收付实现制原则
8、专款专用原则
9、实际成本原则
10、重要性原则
第8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五、行政单位会计要素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收入 •支出
六、行政单位会计科目 (P19)
第8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第二节 流动资产

借:经费支出——其他

贷:暂付款
第8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 1、某行政单位开出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3000 元作为备用金,编制会计分录

借:现金 3000

贷:银行存款3000
• 2、某行政单位以现金600元购买办公用品,编制 会计分录

借:经费支出

贷:现金
• 3、职工王斌因公差预借现金2000,编制会计分录
准方可在银行开户,一个单位只准开设一个帐户。 单位的一切结算业务按规定可用现金结算外,其 余一律要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 • (2). 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由财政部门在商 业银行给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 用来核算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内容。
第8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 (3).为了详细、序时地反映银行存款收、支、 存情况,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便于同银行进 行帐目核对,单位还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 构的名称、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 帐”和明细帐户,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 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每月终了应结出 余额。

借:暂付款—王斌 2000

贷:现金 2000
第8章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 4、某行政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从单位零 余额账户提取现金3000元备用金,编制会计分录

借:现金 3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3000
• 5、某行政单位期末盘点库存现金,发现现金长款 85元,暂时无法查明原因,编制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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