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鉴定项目及参数检测能力范围
第60号令《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6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2013年7月10日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第六条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类别及鉴定基本设备明细表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类别及鉴定基本设备明细表序号物理危险性类型物理危险性判定基本设施1甄别试验系列试验1 和 2爆炸物系列试验3~8差式扫描量热仪爆炸效应测试设施(如结合国隔板试验设施、克南试验设施、时间 / 压力试验设施)物质稳固性测试设施(如撞击感度试验设施、摩擦感度丈量设施、 75℃热稳固性试验设施)物件、包装物件和包装物质的稳固性试验设施(如物件热稳固性试验设施、钢管跌落试验设施、 12 米跌落试验设施)拥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特别不敏感爆炸性物质的试验设施(如雷管敏感度试验设施、外面火烧试验设施)产品受火烧或内源爆炸时效应测试设施(如单个包件试验设施、堆垛试验设施、外面火烧试验设施、无拘束包件试验设施)极端不敏感爆炸性物件试验设施(如 EIDS雷管试验设施、 EIDS/ANE隔板试验设施、脆性试验设施、子弹撞击试验设施、外面火烧试验设施、迟缓升温试验设施)ANE敏感度试验设施(如 ANE热稳固性试验设施、 EIDS/ANE隔板试验设施、克南试验设施)序号物理危险性类型物理危险性判定基本设施2易燃气体爆炸极限丈量设施焚烧热丈量设施喷雾气雾剂的点火距离试验设施3气溶胶(气雾剂)关闭空间点火试验设施气雾剂泡沫的易燃性试验设施4氧化性气体气体氧化性试验设施5加压气体压力与温度丈量设施闭杯闪点丈量设施6易燃液体初沸点丈量设施7易燃固体固体焚烧速率试验设施甄别试验差式扫描量热仪流传爆炸性测试设施(如结合国引爆试验设备)包件中流传爆炸性测试设施(包件中的引爆自反响物质和混淆试验设施)8物系列试验流传爆燃性测试设施(时间 / 压力试验设施和爆燃试验设施)包件中流传爆燃性测试设施(包件中的爆燃试验设施)关闭条件下加热效应测试设施(如克南试验序号物理危险性类型物理危险性判定基本设施设施)爆炸力测试设施(如改良特劳泽试验设施)包件中的热爆炸效应试验设施(如包件中的热爆炸试验设施)自加快分解温度测试设施(如绝热储藏试验设施)9自燃液体液体自燃性试验设施10自燃固体固体自燃性试验设施11自热物质和混淆物物质自热性试验设施遇水放出易燃气体12遇水放出气体量丈量设施的物质和混淆物13氧化性液体液体氧化性试验设施14氧化性固体固体氧化性试验设施流传爆炸性测试设施(如结合国引爆试验设备)包件中流传爆炸性测试设施(包件中的引爆试验设施)15有机过氧化物系列试验流传爆燃性测试设施(时间/ 压力试验设施和爆燃试验设施)包件中流传爆燃性测试设施(包件中的爆燃试验设施)序号物理危险性类型物理危险性判定基本设施关闭条件下加热效应测试设施(如克南试验设施)爆炸力测试设施(如改良特劳泽试验设施)包件中的热爆炸效应试验设施(如包件中的热爆炸试验设施)自加快分解温度测试设施(如绝热储藏试验设施)16金属腐化物金属腐化性试验设施。
首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鉴定项目及参数检测能力范围
8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 物、有机过氧化物
9 10 11 12 13 14 15
自燃固体 自燃液体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 的物质和混合物 氧化性固体 氧化性液体 金属腐蚀物
16
理化性质
10
7.国家化学品及制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序号 鉴定项目 项目/参数 爆炸性分解热甄别(差示扫描量热法) 克南试验 时间/压力试验 撞击敏感度 1 爆炸物 摩擦敏感度 75℃热稳定性 小型燃烧试验 气体燃烧极限(爆炸极限) 2 易燃气体 气体化学不稳定性 点火距离(喷雾气雾剂) 时间当量、爆燃密度(喷雾气雾剂) 3 气溶胶(气雾剂) 火焰高度、火焰持续时间(泡沫气雾剂) 燃烧热 闭杯闪点 (初)沸点 4 易燃液体 溶剂分离 持续燃烧 粘度(用流出时间表示) 5 易燃固体 固体燃烧速率 自反应物质筛选 时间/压力试验 爆燃试验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 6 物、有机过氧化物 克南试验 荷兰压力容器试验 自加速分解温度 7 自燃固体 固体自燃性 8 自燃液体 液体自燃性 9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自热性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 10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测定 的物质和混合物 11 氧化性固体 固体氧化性 12 氧化性液体 液体氧化性 13 金属腐蚀物 金属腐蚀性 密度或堆密度 熔点或熔点范围 蒸气压 液态和固态鉴别 14 理化性质 粒度分布 氢离子浓度指数值或酸碱度 粘度 溶解度
3
序号
鉴定项目பைடு நூலகம்
项目/参数 粉尘云最小点火能(最小着火能量) 稳定性或不相容性
4
3.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序号 鉴定项目 1 爆炸物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气溶胶(气雾剂)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
项目/参数 爆炸性分解热甄别(差示扫描量热法) 克南试验 撞击敏感度 摩擦敏感度 点火距离(喷雾气雾剂) 时间当量、爆燃密度(喷雾气雾剂) 火焰高度、火焰持续时间(泡沫气雾剂) 闭杯闪点 (初)沸点 固体燃烧速率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范围释义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范围释义前言为了保障化学品的安全使用,防止化学品对人体和环境造成潜在的伤害,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对化学品进行管理。
其中,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进行鉴定和分类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和分类的管理办法范围等内容。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和分类的背景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规模一直在不断扩大,伴随着化学品的增多,化学品事故也时有发生。
根据国家相关统计数据,化学品事故中大多数都是由于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质引起的。
为了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国际上普遍采用了对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和分类的方法,以及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防范化学品的风险。
我国也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为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和指导。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与分类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是指化学品在储运或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的物理性质变化,如燃烧、爆炸、腐蚀、压力等。
根据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质,可以将其分类为爆炸品、氧化剂、易燃液体、腐蚀品等多个类别。
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对化学品进行实验室测试、产品检验和监测,以确定化学品是否具有物理危险性,以及具体的危险性质。
鉴定的结果将决定该化学品的管理和控制措施。
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根据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鉴定结果对化学品进行分类,分别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控制措施。
在我国,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分类主要分为7类,分别是:易燃固体、可燃固体、易燃液体、易燃气体、氧化剂、腐蚀品和爆炸品。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管理办法范围我国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与分类管理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主要包括大量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其中,最重要的管理办法是《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是由中国国务院对化学品进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一、管理的范围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和分类管理的管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的过程中,对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进行鉴定和分类的过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文书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
分类文书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安监总厅管三[2014]65号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05.28
【实施日期】2014.05.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文书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4〕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申请表》、《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报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仲裁申请表》和《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仲裁申请表》等5种文书(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自行下载)。
现予以印发,请督促有关单位印制使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5月28日
附件:
1.《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申请表》
2.《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
3.《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报告》
4.《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仲裁申请表》
5.《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仲裁申请表》
附件1: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申请表
受理日期:
受理编号: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申请表
□常规鉴定□联合鉴定□系列鉴定
申请单位
经办人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填表日期年月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申请表。
第一批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检测检验目录
8
万向充装管道系统
HG/T 2040-2007《手动液体装卸臂通用技术条件》
HG/T 21608-96《液体装卸臂》
一年
主题词:危险化学品检测检验通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1年8月12日印
校对:丁庆树共印50份
通用技术条件gb50254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一年4易燃易爆介质管道储罐焊缝法兰连接处阀门采样口液位计的泄露检测gbzi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50493200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y65032008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规范gb50156200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规范gjj842000汽车用燃气站技术规范一年5安全设施的标志铭牌gb28941996安全标志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一年6介质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完好性gb50493200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176811999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技术要求部分一年7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6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一年8万向充装管道系统hgt20402007手动液体装卸臂通用技术条件hgt2160896液体装卸臂一年主题词
GB13348-2009《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
SY5225-2005《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GB155599-2009《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年
3
电气设备选型、表面温度、线路的布置环境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解读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解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已经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10日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第六条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首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鉴定项目及参数检测能力范围
附件
首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鉴定项目
及参数检测能力范围
1.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安全工程研究院)
3.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4.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
5.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6.南京理工大学化学材料测试中心
7.国家化学品及制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8.化学工业合成材料老化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9.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含能材料测试评价中心
10.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
11.贵州分析测试研究院
注:各鉴定机构能力范围中物理危险性鉴定项目所采用的检测标准,以该鉴定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为准。
21。
80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坚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6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2013年7月10日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第六条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60号令《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精编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6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2013年7月10日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第六条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条件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条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或经法人授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鉴定工作,具备《化学品物理危险性测试导则》(安监总厅管三函〔2014〕69号)中规定的物理危险性鉴定的能力,对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负责,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取得计量认证资质,且资质范围应包含物理危险性鉴定项目。
三、具有与所申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项目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实验室使用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下同),实验室建筑结构条件、安全条件和应急防护设备等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有完善的应急预案。
四、具有完善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包括实验室安全、职业健康、样品保存、档案管理以及验证待鉴定样品信息的管理程序。
五、至少能够完成气溶胶(气雾剂)、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金属腐蚀物等10类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类别的鉴定,或者能够完成爆炸物所涉及所有试验,并具有与鉴定项目相适应的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基本设备(见附件)。
六、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从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国家认可的高级职称。
七、具有10名以上化学、化工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直接从事鉴定工作的工作人员,经过业务培训具备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知识和专业技能,其中有3名以上高级职称的工作人员。
八、开展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相关检测检验工作5年以上,具有一定的鉴定工作经验,曾为事故调查、物证分析等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附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类别及鉴定基本设备明细表附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类别及鉴定基本设备明细表序号物理危险性类别物理危险性鉴定基本设备1 爆炸物甄别试验差式扫描量热仪系列试验1和2爆炸效应测试设备(如联合国隔板试验设备、克南试验设备、时间/压力试验设备)系列试验3~8物质稳定性测试设备(如撞击感度试验设备、摩擦感度测量设备、75℃热稳定性试验设备)物品、包装物品和包装物质的稳定性试验设备(如物品热稳定性试验设备、钢管跌落试验设备、12米跌落试验设备)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爆炸性物质的试验设备(如雷管敏感度试验设备、外部火烧试验设备)产品受火烧或内源爆炸时效应测试设备(如单个包件试验设备、堆垛试验设备、外部火烧试验设备、无约束包件试验设备)极端不敏感爆炸性物品试验设备(如EIDS雷管试验设备、EIDS/ANE隔板试验设备、脆性试验设备、子弹撞击试验设备、外部火烧试验设备、缓慢升温试验设备)ANE敏感度试验设备(如ANE热稳定性试验设备、EIDS/ANE隔板试验设备、克南试验设备)2 易燃气体爆炸极限测量设备3 气溶胶(气雾剂)燃烧热测量设备喷雾气雾剂的点火距离试验设备封闭空间点火试验设备气雾剂泡沫的易燃性试验设备4 氧化性气体气体氧化性试验设备5 加压气体压力与温度测量设备6 易燃液体闭杯闪点测量设备初沸点测量设备7 易燃固体固体燃烧速率试验设备8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甄别试验差式扫描量热仪系列试验传播爆炸性测试设备(如联合国引爆试验设备)包件中传播爆炸性测试设备(包件中的引爆试验设备)传播爆燃性测试设备(时间/压力试验设备和爆燃试验设备)包件中传播爆燃性测试设备(包件中的爆燃试验设备)封闭条件下加热效应测试设备(如克南试验设备)爆炸力测试设备(如改进特劳泽试验设备)包件中的热爆炸效应试验设备(如包件中的热爆炸试验设备)自加速分解温度测试设备(如绝热储存试验设备)9 自燃液体液体自燃性试验设备10 自燃固体固体自燃性试验设备11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物质自热性试验设备12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气体量测量设备13 氧化性液体液体氧化性试验设备14 氧化性固体固体氧化性试验设备15 有机过氧化物系列试验传播爆炸性测试设备(如联合国引爆试验设备)包件中传播爆炸性测试设备(包件中的引爆试验设备)传播爆燃性测试设备(时间/压力试验设备和爆燃试验设备)包件中传播爆燃性测试设备(包件中的爆燃试验设备)封闭条件下加热效应测试设备(如克南试验设备)爆炸力测试设备(如改进特劳泽试验设备)包件中的热爆炸效应试验设备(如包件中的热爆炸试验设备)自加速分解温度测试设备(如绝热储存试验设备)16 金属腐蚀物金属腐蚀性试验设备。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类别
传播爆燃性测试设备(时间/压力试验设备和爆燃试验设备)
时间/压力试验仪
包件中传播爆燃性测试设备(包件中的爆燃试验设备)
爆燃试验仪
封闭条件下加热效应测试设备(如克南试验设备)
克南试验仪
爆炸力测试设备(如改进特劳泽试验设备)
包件中的热爆炸效应试验设备(如包件中的热爆炸试验设备)
初沸点试验仪
7
易燃固体
固体燃烧速率试验设备
固体燃烧速率试验仪
8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甄别试验
差式扫描量热仪
差式扫描量热仪
系列试验
传播爆炸性测试设备(如联合国引爆试验设备)
包件中传播爆炸性测试设备(包件中的引爆试验设备)
传播爆燃性测试设备(时间/压力试验设备和爆燃试验设备)
时间/压力试验仪
包件中传播爆燃性测试设备(包件中的爆燃试验设备)
爆燃试验仪
封闭条件下加热效应测试设备(如克南试验设备)
克南试验仪
爆炸力测试设备(如改进特劳泽试验设备)
包件中的热爆炸效应试验设备(如包件中的热爆炸试验设备)
自加速分解温度测试设备(如绝热储存试验设备)
自加速分解温度试验仪(绝热式)
9
自燃液体
液体自燃性试验设备
自发火液体试验仪
10
自燃固体
固体自燃性试验设备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类别及鉴定基本设备明细表
序号
物理危险性类别
物理危险性鉴定基本设备
对应设备型号名称
1
爆炸物
甄别试验
差式扫描量热仪
差式扫描量热仪
系列试验1和2
爆炸效应测试设备(如联合国隔板试验设备、克南试验设备、时间/压力试验设备)
国家安监总局95号 国家安监总局解读《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解读《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6月21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目前,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监管三司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名录》的制定背景、发布《名录》的意义、贯彻措施以及相配套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以下简称《措施和原则》)的有关内容等进行了解读。
问:为什么要发布《名录》答:危险化学品应用广泛,与工业生产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由于其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特性,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如管理不善,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非常严重,易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及财产损失。
近年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
由于我国危险化学品企业80%以上是小企业,这些企业大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设施简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低,从业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我国目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因而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还时有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有3823种,每种化学品危险特性差异很大,发生事故后的危害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也大不一样。
因此,对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实施重点监管,目前已成为各国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共识。
本着全面加强监管与突出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我们研究制定并公布了《名录》,指导各地安监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突出加强危险性相对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工作,推动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问:《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是如何确定的,基本情况如何答:我们组织专门技术力量进行了1年多的专题研究,从现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中进行了认真筛选,综合考虑了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2002年以来国内化学品事故情况、近40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国内危险化学品生产量的情况、国内外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品种等五个要素,研究了国外相关安全管理名录,包括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署《高度危险化学品的工艺安全管理》中的高危化学品名录,《应急计划与公众知情权法》(EPCRA)中的关于危险源设施报告和应急反应制度的极度危险物质名录及有毒化学品释放报告管理清单(TRI),美国环境保护署《清洁空气法》(CAA)风险管理计划(RMP)中的特定易燃和有毒化学品名录,美国国土安全部《化学品设施反恐标准》中的关注化学品名录,加拿大优先物质名单(PSL)。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6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2013年7月10日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第六条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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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易燃液体
闭杯闪点
(初)沸点
溶剂分离
持续燃烧
粘度(用流出时间表示)
6
易燃固体
固体燃烧速率
7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有机过氧化物
自反应物质筛选
时间/压力试验
克南试验
荷兰压力容器试验
8
自燃固体
固体自燃性
9
自燃液体
液体自燃性
10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自热性
11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
物质和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测定
荷兰压力容器试验
7
自燃固体
固体自燃性
8
自燃液体
液体自燃性
9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自热性
10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
物质和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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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性固体
固体氧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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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性液体
液体氧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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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腐蚀物
金属腐蚀性
14
理化性质
密度或堆密度
熔点或熔点范围
蒸气压
液态和固态鉴别
粒度分布
氢离子浓度指数值或酸碱度
粘度
表面张力
自燃温度
燃点或开杯闪点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静电火花感度
爆发点
粉尘云最低着火温度
粉尘层最低着火温度
粉尘云最小点火能(最小着火能量)
粉尘云爆炸下限
粉尘云最大爆炸压力/粉尘云最大压力上升速率/
粉尘云最大爆炸指数
粉尘极限氧浓度
2
序号
鉴定项目
项目/参数
1
爆炸物
爆炸性分解热甄别(差示扫描量热法)
克南试验
时间/压力试验
撞击敏感度
摩擦敏感度
75℃热稳定性
小型燃烧试验
2
易燃气体
气体燃烧极限(爆炸极限)
3
气溶胶(气雾剂)
点火距离(喷雾气雾剂)
时间当量、爆燃密度(喷雾气雾剂)
火焰高度、火焰持续时间(泡沫气雾剂)
燃烧热
4
易燃液体
闭杯闪点
(初)沸点
溶剂分离
持续燃烧
粘度(用流出时间表示)
5
易燃固体
固体燃烧速率
6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有机过氧化物
自反应物质筛选
时间/压力试验
克南试验
12
氧化性固体
固体氧化性
13
氧化性液体
液体氧化性
14
金属腐蚀物
金属腐蚀性
15
理化性质
密度或堆密度
附件
首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鉴定项目
及参数检测能力范围
序号
鉴定项目
项目/参数
熔点或熔点范围
蒸气压
液态和固态鉴别
粒度分布
氢离子浓度指数值或酸碱度
粘度
溶解度表面张力Fra bibliotek电导率水分
自燃温度
燃点或开杯闪点
真空安定性
序号
鉴定项目
项目/参数
1
爆炸物
爆炸性分解热甄别(差示扫描量热法)
克南试验
时间/压力试验
撞击敏感度
摩擦敏感度
75℃热稳定性
静电火花感度
小型燃烧试验
2
易燃气体
气体燃烧极限(爆炸极限)
3
气溶胶(气雾剂)
点火距离(喷雾气雾剂)
时间当量、爆燃密度(喷雾气雾剂)
火焰高度、火焰持续时间(泡沫气雾剂)
燃烧热
4
氧化性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