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规程编制技术标准11.5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

1 总则T1.1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W1.2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应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W1. 3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3.1具有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正确态度。
1.3.2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3具备必要的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4具备必要的安全健康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
1.3.5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1.4教育和培训。
T1.4.1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T1.4.2作业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学习本规程的全部或部分,并应每年考试一次,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因故间断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T1.4.3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T1.4.4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有关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
工作前,应向其介绍现场危险点、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T1.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
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高空安全作业规程模版

高空安全作业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作业规程,以保障高空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高效率生产。
第二章作业人员第二条高空作业人员应具有高空作业资格证书,经过相关培训、考核合格,并参加了岗位安全培训。
第三条高空作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按照规定穿戴个人防护装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携带对工作有影响的物品。
第四条高空作业人员应接受身体健康检查,任何不适合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都必须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上级。
第三章高空作业准备第五条进行高空作业前,应组织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安全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并进行必要的演练。
第六条高空作业现场应设置最低限度的临时防护设施,如围挡、警示牌等,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
第七条高空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设备、工具的完好性,确保其具备正常工作能力。
第八条高空作业前应对相关设备、工具等进行合理配备,确保操作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高空作业操作第九条高空作业应由专业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人员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合格考核。
第十条在高空作业过程中,不得进行酒后作业、疲劳作业等有危险因素的行为。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要点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作业步骤和方式。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所使用的安全设备和工具的状况,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五章事故处置第十三条在高空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事故,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按照事故紧急处理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高空作业现场应设立应急救治点,配备专业医疗人员和急救设备,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第六章心理健康与应急预案第十五条高空作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心理健康状态,如有情绪波动或压力过大,应及时寻求心理支持和协助。
第十六条高空作业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万一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吊装作业--隐患排查附带多个行业标准

吊装作业
吊索扭转、打结使用
1.《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276-2012第4.1.5条:塔式起重机的使 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 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中的相关 规定。(建筑施工起重吊装) 2.《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第9.2.10.g.3条:重物捆绑、 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绳打结、绳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 没有衬垫时,不应起吊。(化学品生产单位)
吊装作业
棱刃未加衬垫
1.《起重吊装十不吊》第5条: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通用)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第4.1.19条: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 保护垫料。(建筑机械使用) 3.《钢丝绳 安全 使用和维护》GB/T 29086-2012第5.2.3.3条:若用钢丝绳直接吊运 有尖锐棱边角等货物时,则应在钢丝绳与尖锐棱边角接触处加衬保护物品,以免钢丝 绳受异常损伤和损坏。(钢丝绳)
吊装作业
绳卡安装方向错误
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第4.1.26条: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 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建筑机械使用) 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 160-2016第7.1.7.7条:最后一个绳卡距绳 头的长度不应小于140mm,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形栓应在 钢丝绳的尾端 ,并不应正反交错。(施工现场) 3.《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第6.2.4条: 钢丝绳夹压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绳一边,绳夹间距A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建筑 施工起重吊装) 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T 50484-2019第5.2.42条:安装绳卡时 应规则排列,使U形螺栓弯曲部分在钢丝绳的末端绳股一侧,使马鞍座与主绳接触,将 绳卡拧紧使钢丝绳压扁至绳直径的2/3。(石油化工)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吊装作业,承包商的检修吊装作业按照公司与承包商施工合同约定执行。
2 3引用标准和参考文件AQ 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GB 2811-2007 安全帽GB 5082-1985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6067-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16179-1996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定义3.1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 5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l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l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5.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检查应符合GB6067 的规定。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吊装质量大于10t 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随《吊装作业许可证》一同审批。
5.4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同时编制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集装箱正面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

集装箱正面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正面吊机械操作。
2、遵守“装卸机械司机通用安全守则”中的有关规定,并执行本安全操作规程。
3、作业前对安全设施(超负荷保护和警报)进行检查试验。
4、正面吊道路行驶:正面吊道路行驶分两种状态:吊具垂直于车体状态和吊具与车体形成直线状态。
4.1吊具垂直于车体状态:4.1.1此状态适应于空中障碍物较少,且吊具可高举行驶。
4.1.2吊具的高度应起升到4.5米以上(即一个拖盘加一个超高集装箱高)方可行驶。
4.1.3当空中有障碍物,且使用此状态运行时,要根据障碍物的高度,随时调整吊具高度,并注意地面来往车辆的高度情况。
4.2吊具与车体形成直线状态:4.2.1此状态使用于空中障碍物较多时。
4.2.2此状态运行要注意臂架的俯仰角度,必须保证吊具不碰臂架。
4.2.3此状态行驶,吊具放置的很低,影响驾驶员视线,必须设专人指挥、引路。
4.3行驶时必须做到:4.3.1注意观察对方和后方的来车情况。
4.3.2正面吊是后轮转向,转弯时要注意后轮周围的情况。
5、装卸作业5.1正面吊属于装卸机械,不可做为运输工具,吊箱运行最长不得超过100米。
5.2作业中吊箱运行,驾驶员必须保证良好视线,保证死角最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运行方法(前行或倒车)。
5.3在不影响视野和障碍物时,应尽可能将负荷保持在低位置和臂架最小外伸状态。
5.4作业时,应主动避让轮胎吊的运行路线。
5.5进行危险品箱作业,应严格遵守危险品作业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作业措施。
5.6在装卸与车体不在垂直位置的集装箱时,要特别注意臂架俯仰角度,在旋转过程中不得碰大臂。
5.7正面吊停放,除应遵守装卸机械停放“七不准”之外,大风天气要远离箱垛停放。
5.8作业完毕,应对机械进行全面检查,做好交接班记录,认真填写机械当班运行记录。
5.9特殊作业需执行特殊作业规定。
6、禁止项目·不准箱上带人升降运行。
·不准在轮胎吊吊具运行路线内运行或停车。
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技术规范11.1 一般规定1.1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工、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检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1.2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1.3 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应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度可靠度的测试。
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1.4 汽车式起重机除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1.5 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应按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
1.6起重机运行道路应进行检查,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
1.7 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应符合方案要求。
1.8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1.9 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应设置信号传递人员。
1.10 起重吊装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工具及另配件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得抛掷物品。
11.2 索具设备2.1 起重吊装钢丝绳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计算钢丝绳允许拉力时,应根据不同的用途按表2.1选用安全系数。
表2.1 钢丝绳安全系数用途安全系数缆风绳3.5手动起重设备4.5卷扬机起重5~6吊索6~72 钢丝绳的连接强度不得小于其破断拉力的80%;当采用绳卡连接时,应按照钢丝绳直径选用绳卡规格及数量,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当采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应小于300mm。
SOP标准作业程序与作业指导书

SOP标准作业程序与作业指导书.txt婚姻是键盘,太多秩序和规则;爱情是鼠标,一点就通。
男人自比主机,内存最重要;女人好似显示器,一切都看得出来。
标准作业程序与作业指导书我常常在咨询或者辅导企业的时候有人问到:“如何才能够增强执行力”,这个问题并不难;其实一个人先有了想法,才会有看法、说法和做法,您必须让执行作业的人,知道自己的岗位职责需要做哪一些事情?那就是想法;做好的标准那就是看法;执行业务的人能够很清楚地说出来以上要做的事流程、步骤、注意事项等等以及标准那就是说法,进一步现场去执行做好,那就是做法,从想法、看法、说法到做法,一个主管部门到底如何培育与培训员工?需要那一些资料?培训?工具呢?如何做好绩效考核?怎样才能够完善呢?我在之前写的博客有提到任何一个部门体系建立都需要建立在五个方面:1、制度标准化(System Standardization)、 2、专业手册化(Specialized handbook)、3、培训标准化(Training standardization)4、考核量化(Inspection quantification)5、完善工具化 (Perfect tool)。
建立体系需要的两个基本的概念与技术,那就是标准作业程序SOP与作业指导书,这两个工具与技术很简单,但是很多人不想去彻底做好它,所以导致执行力弱或者低下,当然做好之后的培训更是重要,让我们先看看看怎么做,下一篇文章再告诉大家怎样来培训与怎么做好执行力的培训?标准作业程序 SOP(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什么是SOP(标准作业程序)所谓SOP,是 Standard OperationProcedure三个单词中首字母的大写,即标准作业程序,就是将某一事件的标准操作步骤和要求以统一的格式描述出来,用来指导和规范日常的工作。
SOP的精髓,就是将细节进行量化,用更通俗的话来说,SOP就是对某一程序中的关键控制点进行细化和量化。
2016新安规培训 第三篇线路部分

装置。 9.1.9.7 索道运行速度应根据所运输物件的重量,调整发动机 转速,最高运行速度不宜超过 10m/min。载重小车通过支架 时,牵引速度应缓慢,通过支架后方可正常运行。 9.1.9.8 运行时发现有卡滞现象应停机检查。对于任一监护点 发出的停机指令,均应立即停机,等查明原因且处理完毕后方 可继续运行。 9.1.9.9 牵引设备卷筒上的钢索至少应缠绕 5 圈。牵引设备的 制动装置应经常检查,保持有效的制动力。
装。 9.5.5 抱杆及电杆的临时拉线绑扎及锚固应牢固可靠,起吊前 应经指挥人或专责监护人检查。 9.5.6 横担吊装未达到设计位置前,杆上不得有人。 9.5.7 电杆立起后,临时拉线在地面未固定前,不得登杆作业。
9.6 附着式外拉线抱杆分解组塔
9.6.1 升降抱杆过程中,四侧临时拉线应由拉线控制人员根据 指挥人命令适时调整。 9.6.2 抱杆到达预定位置后,应将抱杆根部与塔身主材绑扎牢 固。抱杆倾斜角不宜超过 15°。 9.6.3 起吊构件前,吊件外侧应设置控制绳。吊装构件过程中, 应对抱杆的垂直度进行监视,吊件控制绳应随吊件的提升均匀 松出。 9.6.4 构件起吊和就位过程中,不得调整抱杆拉线。
丝扣。 m) 拆除抱杆应采取防止拆除段自由倾倒的措施,且宜分段 拆除。不得提前拧松或拆除部分抱杆分段连接螺栓。
9.1.9 线路专用货运索道 9.1.9.1 索道的设计、安装、检验、运行、拆卸应严格遵守 GB 12141《货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GB 50127《架空索道工 程技术规范》、 DL5009.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 2 部分: 电力线路》及有关技术规定。 9.1.9.2 索道设备出厂时应按有关标准进行严格检验,并出具
合格证书。 9.1.9.3 索道架设应按索道设计运输能力、选用的承力索规格、 支撑点高度和高差、跨越物高度、索道档距精确计算索道架设 弛度,架设时严格控制弛度误差范围。 9.1.9.4 索道料场支架处应设置限位装置,低处料场及坡度较 大的支架处宜设置挡止装置。 9.1.9.5 索道架设完成后,需经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安全检查 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试运行,索道试运行合格后,方可运行。 9.1.9.6 索道架设后应在各支架及牵引设备处安装临时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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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KZJ XXXX—2005作业规程编制技术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采、掘、开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与检查本标准适应于采、掘、开作业规程的编制与实施。
2 编制的依据及要求2.1 每个采、掘(开)工作面都必须在投产(或开工)前按照一定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工作面作业规程。
回收煤柱、单项工程等须编制作业规程,严禁沿用、套用以前的作业规程进行生产。
采、掘(开)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遇到地质变化等特殊情况,需要停产处理或临时决定搬家倒面时,来不及编制作业规程的,可由公司、队有关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监时措施,要求在倒面2天内写出作业规程,并进行审批。
2.2 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依据采区和工作面设计、地质报告、技术装备、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2.3 作业规程的编制应根据各个工作面的具体情况,提出针对性的要求和措施,真正起到指导生产,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2.4 作业规程编制中,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合理进行劳动组织,实现正规循环作业。
2.5 采、掘、开作业规程与《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及《工种岗位责任制》三者的关系要求为:2.5.1 凡《煤矿安全规程》中要求在作业规程中做出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予以明确规定。
2.5.2 凡《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包括各种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中无规定,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做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做出明确规定。
2.5.3 凡《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及《工种岗位责任制(包括各种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等)》中已有规定,在作业规程中必须贯彻执行的,应写上执行该规程规定的条文序号。
在贯彻作业规程时,同时贯彻其条文内容。
2.6 作业规程内容必须做到清晰明了、通俗易懂、叙述准确、图表正确、标识清楚。
2.7 所有作业规程应由分管副总组织会审,最后由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作业规程的贯彻要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职工学习作业规程后要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8 公司、队有关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
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本规定的贯彻,生产技术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安监部门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3 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与贯彻3.1 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和按照批准的工作面设计进行编制,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文件和资料:3.1.1 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的采、掘(开)工作面地质报告,必须具备说明书,顶、底板等高线及构造(包括预测构造)的工作面平面布置图(或工作面设计布置图、剖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
地质报告要在工作面开工前一个月,提供给作业规程编制单位。
3.1.2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及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批准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3.1.3 本矿井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Q/FKZJ XXXX—20053.1.4 矿区顶板分类及相邻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资料。
3.1.5 生产设备、设施的技术特征、支架、单体液压支柱、采掘机械、运输机等设备的技术特征。
3.2 作业规程编写者要对采区和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矿井运输系统以及现有(准确使用的)机电设备的规格、性能,采区的供电、供水、通风、运输系统等进行学习摸底,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根据公司技术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要求,在广泛征求队长、老工人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编写,规程编制可由公司技术员或公司组织专人进行。
3.3 作业规程必须在工作面开工前两周编写完成,送交生产技术科。
由生产技术科采、掘组先进行把关审阅,对编制质量差的要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编制。
合格后必须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提出会审意见,由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采掘作业规程:由安监、生产、通风、机电、调度、劳资、供应等部门参加。
3.4 工作面在作业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地质构造、顶底板变化、矿压增大)时,要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编写补充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后贯彻执行,经批准的规程修改部分或补充措施要与原规程装订在一起,统一贯彻执行。
3.5 作业规程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要及时打印,作业规程要内容齐全、数据正确、图表清晰。
各类作业规程,公司生产科、安监处都要备案,其中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要分别报生产处、安监局各一份备查。
3.6 批准后的作业规程在工作面开工一周内由队长负责组织,由队技术人员向全队职工(包括队级领导)进行学习贯彻,并签名或盖章,学习贯彻后要进行考试,对轮休或请假人员,必须进行补充贯彻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公司生产技术科和安监部门要在新工作面投产时,对规程贯彻及考试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在工作面正常生产中,要定期组织全队职工学习规程和补充措施,每月贯彻一次,每季进行一次考试,由队长和技术员负责。
3.7 对作业规程的编制、贯彻、学习、执行情况,每月由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一次复查,复查要求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提出改进措施。
4 作业规程编制内容4.1 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内容4.1.1 工作面概况4.1.1.1 工作面范围内外及上下层的采掘情况及其影响,井上、下对照、盖山厚度、地面建筑等;4.1.1.2 煤层赋存情况:煤厚、煤层产状、结构、容重、硬度、工业储量、可采储量;4.1.1.3 顶、底板情况(根据柱状图描述),包括伪顶、直接顶、老顶及直接底的厚度、岩性、倾角、结构、层理、节理、裂隙、强度及顶板分类;4.1.2 工作面内的地质构造情况(列表);4.1.3 水文地质;4.1.4 瓦斯涌出量、煤尘爆炸指数、自然发火期;4.1.5 巷道布置和工作面基本参数。
4.1.2 采煤方法:4.1.2.1 采煤方法;4.1.2.2 回采工艺;破煤(包括进刀方式及示意图),装煤方式;运煤;移架;移溜;Q/FKZJ XXXX—2005采空区处理;4.1.2.3 提高回采率措施;4.1.2.4 提高煤质措施。
4.1.3 顶板管理及支护:4.1.3.1 顶板管理方法;4.1.3.2 工作面机头、机尾端头支护、两巷超前维护方式;4.1.3.3 特殊条件下的顶板支护;4.1.3.4 支架(支柱)设计选型计算(根据相邻采区的矿压观测数据及煤行MT54-1996)并要进行比压计算;4.1.3.5 确定最大、最小控顶距、放顶步距、排距和柱距;4.1.3.6 两巷回收规定、步骤、方法和措施;4.1.3.7 支护监测;4.1.3.8 附端头超前支护示意图,高档工作面要标明最大、最小控顶距;4.1.3.9 过地质构造等特殊地带需另补专项措施。
4.1.4 通风系统及管理:4.1.4.1 通风系统;4.1.4.2 风量、风速计算;4.1.4.3 防尘、防灭火的设施布置和安设要求;4.1.4.4 瓦斯监测、监控仪器仪表的布置图;4.1.4.5 瓦斯抽放方法和示意图;4.1.4.5 通风管理规定及措施。
4.1.5 生产系统及要求(根据生产系统图说明下列系统):4.1.5.1 运输系统及管理:(1)运煤系统;(2)运料系统。
4.1.5.2 机电管理(1)设备配备及布置;(2)供电系统;(3)机电管理。
4.1.5.3 供、排水系统4.1.6 劳动组织:4.1.6.1 循环图表;4.1.6.2 劳动组织;4.1.6.3 技术经济指标。
4.1.7 安全技术措施:4.1.7.1 工程质量要求;4.1.7.2 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4.1.7.3 防瓦斯、煤尘管理措施;4.1.7.4 防治水措施;4.1.7.5 其它措施;4.1.7.6 避灾措施及路线图(即水、火、瓦斯、煤尘等灾害发生后的避灾路线)。
4.1.8 附件:4.1.8.1 包括柱状图、巷道断面图、避灾线路图;Q/FKZJ XXXX—20054.1.8.2 生产系统图;4.1.8.3 供电系统图;4.1.8.4 管路系统图;4.1.8.5 设备布置图;4.1.8.6 作业规程会审意见;4.1.8.7 作业规程复查记录;4.1.8.8 贯彻记录。
4.2 掘进(开拓)作业规程编制内容4.2.1 地质概况:4.2.1.1 巷道穿越的煤(岩)层和围岩特征及其柱状图;4.2.2.2 地质构造及其平、剖面图。
4.2.2.3 掘进工作面周围的采掘情况。
4.2.2.4 掘进工作面周围的预计水文地质条件。
4.2.2.5 掘进工作面周围煤(岩)层预计瓦斯涌出量、煤层发火期、煤尘爆炸性等。
4.2.2.6 重要地质情况预报及提示。
以上内容要与地质部门提供的资料一致。
4.2.2 工程概况2.2.2.1 巷道用途简述;4.2.2.2 巷道平面布置图;4.2.2.3 巷道工程量;4.2.2.4 工程施工安排;4.2.2.5 矿压观测:顶板离层仪的数量、位置、间距;4.2.2.6 附设计图纸,按比例绘制。
4.2.3 巷道断面及支护形式4.2.3.1 巷道断面图(应明确规定施工期间风筒、各类管线、运输设施、人行道的布置与尺寸,应预留的可缩尺寸);4.2.3.2 永久支护形式,支护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及其它设计参数;4.2.3.3 临时支护形式、结构、工作面最大、最小控顶距及其平、剖面图。
4.2.4 掘进方式4.2.4.1 工艺流程:综掘工艺流程图、截割程序断面图;炮掘工艺流程图、爆破说明书(包括煤眼布置三视图、炮眼装药结构图及爆破参数表)4.2.4.2 作业形式:流水作业或平行作业图表。
4.2.5 运输方式及管理:4.2.5.1 煤(矸)的装、转、运方式;4.2.5.2 材料、设备的运输方式;4.2.5.3 运输管理规定及措施4.2.6 通风管理4.2.6.1 风量计算及局部通风系统图(贯通前);4.2.6.2 安全监测监控仪器仪表布置图;4.2.6.3 综合防尘、防灭火设施布置图;4.2.6.4 通风管理规定及措施4.2.7 机电管理Q/FKZJ XXXX—2005 4.2.7.1 设备配备表及在施工巷道中的布置图;4.2.7.2 供电系统图;4.2.7.3 供排水规定及系统;4.2.7.4 压风系统图;4.2.7.5 机电管理与措施4.2.8 劳动组织4.2.8.1 劳动组织图表4.2.8.2 循环图表4.2.8.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4.2.9 煤质管理措施4.2.10 安全技术措施4.2.10.1 分工艺安全技术措施4.2.10.2 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开口、交岔点、探老空、石门见煤、过断层、过破碎带、过陷落柱。
巷道贯通与安全技术措施,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单独进行编制)。
4.2.11 五大灾害预防措施,避灾路线图及说明4.2.12 附件4.2.12.1 作业规程会审记录;4.2.12.2 作业规程复查记录;4.2.12.3 作业规程贯彻、考试记录及花名表;4.2.12.4 支护计算说明书作业规程中,断面图应按1:50比例绘制,平面图按一定比例绘制,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际单位制,名词术语必须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