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审批表
XX市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材料表单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法律依据
来源渠道
示范文本
1
正式设立申请表
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并签章
申请人
附件1
2
正式设立申请报告
内容应包括:举办者的名称、地址或者姓名、住址及其资质,筹设学校的名称、地址、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培养目标、办学形式、内部管理机制、党组织设置、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报告应行文规范,内容表述完整、清晰。
6
学校章程
应包括学校的名称、住所、办学地址、法人属性;举办者的权利义务,举办者变更、权益转让的办法;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层次、类型、规模、形式等;学校开办资金/注册资本,资产的来源、性质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或者代表进入学校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程序;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剩余资产处置的办法和程序;章程修改程序。
3.由申请人签章。
《民法典》第161、162、165条
申请人
附件11
申请人
11
监事(会)资料
(1)
监事(会)成员名单
民办学校应当设立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应当有党的基层组织代表,且教职工代表不少于1/3。教职工人数少于20人的民办学校可以只设1至2名监事。
董(理)事会组成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兼任、担任监督机构组成人员或者监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27条;《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12条、第19条
1.须注明教育或办学用途;
2.如为新建校舍,提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特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如为改建校舍,则应提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和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完整word版)珠海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筹设审批表
珠海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筹设审批表
举办者:
拟办学校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年月日
珠海市教育局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适用于在我市筹设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二、本表请用电脑打印,需手写的内容,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外A4纸附页。
四、除填写本表外,举办者还需提供表六规定的相关资料。
五、举办者提交的文件、证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
六、本表应报一式两份,拟办学校获准筹设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市教育局,一份退举办者。
基本情况
举办者身份证明文件
校产、资金来源等有效证明文件
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书面申请报告
提交的材料目录
审批。
广东省民办学校审批表格
编号:广东省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举办者:拟办教育机构名称:申请日期:年月日受理日期:年月日广东省教育厅制填表须知一、本表〔含附件〕应报一式两份,全部内容须真切无误。
二、本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笔迹要清楚、工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 A4 纸附页。
五、除填写本表外,申办者还需供给以下附件资料:㈠创办资本验资报告〔原件〕㈡申办单位法证人书、执照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免〕㈢董事会成员的身份、学历、从事教育时间证明的复印件㈣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㈤专任教师的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㈥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借合同复印件㈦学校章程〔草案〕六、两个以上举办者结合申请办学的,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填写?申请办学法人单位状况表? 〔或?申请办学个人状况表? 〕,此外还一定供给结合办学协议。
七、申请者提交的文件、证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 纸。
八、教育机构获准建立后,申报资料一份留审批机关,一份退举办者。
一、简况表举办者〔单位或个人〕联系拟办教育机构名称拟办教育机构详尽地点拟办教育机构前身原审批机关拟办教育机构法人代表联系〔负责人〕创办资本〔万元〕此中国有资本〔万元〕拟任校长姓名联系教育机构性质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范围招生对象〔业务〕主管机关注:创办资本验资报告作附件〔三〕二、申请办学法人单位状况表〔个人独资举办者免填〕申请办学单位名称法证人书〔执照〕编号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申请单位上司业务主管部门申办单位意单位盖印:见负责人〔署名〕:年月日业申务请主管单部位门上单位盖印:意见级负责人〔署名〕:年月日注:单位法证人书、执照复印件作附件〔一〕三、申请办学个人状况〔法人独资举办者免填〕姓名性别民族政治相貌文化程度出诞辰期身份证号码技术职称自己署名户口所在地家庭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话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盖章意见年月日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像片申请办学人署名:四、拟办教育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状况表姓名性别民族政治相貌文化程度像出诞辰期身份证号码片技术职称自己署名户口所在地家庭地址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本人简历何年代至何年代在何地域何单位任〔兼〕何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盖印〕年月日五、拟任校长〔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民族政治相貌文化程度像出诞辰期身份证号码片技术职称自己署名户口所在地家庭地址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本人简历何年代至何年代在何地区何单位任〔兼〕何职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注: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作附件〔二〕六、拟聘用教员工状况表合计管理人员数专任教师数职工人数教员工人数〔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纪学历职称拟任职务身份证地址管理人员姓名性别年纪学历职称拟任职务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专任教师本页写不下,可另附页。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需求的多样化,民办学校在提高教育质量、满足个性化教育需求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阐述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的填写要求和步骤,以期为有意创办民办学校的个人或机构提供有益的参考。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是申请人向相关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旨在证明申请人具备创办民办学校的资质和能力,并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
该表格包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办学宗旨、学校类型、办学层次、招生对象、办学规模、课程设置、师资力量、设施设备等信息。
基本信息填写:申请人需填写姓名、方式、号码等基本信息。
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以便相关部门与申请人取得。
办学宗旨填写:申请人需简要说明学校的办学宗旨,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提供优质基础教育等。
明确办学宗旨有助于申请人明确学校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学校类型选择:申请人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学校类型,如小学、中学、幼儿园等。
不同类型的学校在申办要求和审批程序上可能存在差异。
办学层次选择:申请人需根据所在地区的教育政策和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办学层次,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等。
不同层次的学校在课程设置、师资要求等方面有所不同。
招生对象填写:申请人需明确学校的招生对象,如适龄儿童、青少年等。
确保招生对象符合教育政策和地方规定。
办学规模设定:申请人需根据自身条件和地方规定设定合理的办学规模,包括学生人数、班级数量等。
确保办学规模符合地方教育发展规划。
课程设置描述:申请人需详细描述学校的课程设置,包括课程名称、教学内容、课时安排等。
课程设置应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地方规定,体现多元化和个性化特点。
师资力量填写:申请人需填写教师的姓名、学历、专业背景、教学经验等信息。
确保师资力量满足教学需求,提高教学质量。
设施设备清单:申请人需列出学校的设施设备清单,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设施等。
确保设施设备符合地方标准和教育需求。
审批意见:审批部门需对申请人的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批意见。
珠海香洲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需要什么条件
珠海⾹洲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需要什么条件对于珠海⾹洲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需要什么条件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办理条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1、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的,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2、民办学校变更名称的,经民政部门预审核名称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3、民办学校变更层次、形式和地址的,办学条件应符合该类学校的设置标准。
⼆、办理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后学校的基本情况等成员签名章程应该包括以下⼋点内容:1、学校的名称、地址;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法、⼈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6学校的法定代表⼈;6、出资⼈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7、学校⾃⾏终⽌的事由;8、章程修改程序变更举办者须提供,内容应包括学校债权债务的解决办法变更举办者须提供变更举办者须提供,个⼈举办者提供⾝份证复印件和珠海市公安部门开具的⽆犯罪记录证明;法⼈举办者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代表的⾝份证复印件。
出资额变动的须提供现审批机关⾮原审批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的须提供变更名称的须提供变更办学层次、形式、地址的须提供变更董(理)事会成员的须提供变更办学层次、办学形式的提供,包括学历⽂凭、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
变更办学地址的提供。
办学场所为⾃有产权的,提交学校⼟地产权证明、房地产权证或校舍建筑竣⼯验收备案表。
办学场所为租赁的,提供租赁期12年以上的租赁合同以及校舍房地产权证。
如学校拟使⽤的办学场所为⾮办学⽤途的,须报主管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批准。
2010年前竣⼯验收的校舍建筑,应提交房屋抗震设防裂度⼋度证明。
变更办学地址的须提供。
建设⼯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防雷装置检测合格证、设置⾷堂的需提供⾷药监部门出具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上述内容来源于店铺⼩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店铺律师。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含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非学历培训机构)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含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非学历培训机构)(一)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二)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三)有相应规模的生源和办学需求;有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申报材料:一、基本情形(非营利性学校)1、民办学校筹设审批表(纸质原件一份,必要);2、筹设申请报告(纸质原件一份,必要);3、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纸质复印件一份,非必要);4、法人举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举办者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5、法人举办者的资金证明或个人举办者的存款证明(纸质原件一份,必要,现场提供);6、土地产权证明(纸质复印件一份,非必要,现场提供);7、房屋产权证明(纸质复印件一份,非必要,现场提供);8、房屋租赁合同意向书(纸质复印件件一份,非必要);9、联合办学协议(纸质复印件一份,非必要);10、捐赠协议(纸质复印件一份,非必要);11、名称预登记材料(纸质复印件一份,非必要);12、授权委托书(纸质原件一份,非必要);13、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纸质复印件一份,非必要);二、筹设营利性学校14、法人举办者的决策机构同意投资决议或自然人举办者签名的投资决定证明(纸质原件一份,必要);15、法人举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举办者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16、举办者的信用状况证明(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17、法人举办者的决策(权力)机构成员名单(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18、法人举办者的决策(权力)机构负责人有效证件(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19、法人举办者的决策(权力)机构成员有效证件(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20、法人举办者的近2年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三、民办学校举办者再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21、现有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22、现有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23、现有民办学校的校园土地使用权证(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24、现有民办学校的校舍房屋产权证明(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25、现有民办学校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纸质复印件一份,必要);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55号)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广省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样板及空表格
样板:编号:广东省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举办者:__张三(或****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拟办教育机构名称:_佛山市南海区***小学(或学校)申请日期:年月日受理日期:年月日广东省教育厅制填表须知一、本表(含附件)应报一式两份,所有内容须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附页。
五、除填写本表外,申办者还需提供下列附件材料:㈠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㈡申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免)㈢董事会成员的身份、学历、从事教育时间证明的复印件㈣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㈤专任教师的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㈥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㈦学校章程(草案)六、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的,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填写《申请办学法人单位情况表》(或《申请办学个人情况表》),另外还必须提供联合办学协议。
七、申请者提交的文件、证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
八、教育机构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审批机关,一份退举办者。
一、简况表注:开办资金验资报告作附件(三)注: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作附件(一)(法人独资举办者免填)四、拟办教育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表五、拟任校长(负责人)履历表注: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作附件(二)六、拟聘任教职工情况表本页写不下,可另附页。
七、校园校舍设备情况表八、办学审批空格编号:广东省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举办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拟办教育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年月日受理日期:年月日广东省教育厅制填表须知一、本表(含附件)应报一式两份,所有内容须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正式设立申请表
附件1:正式设立审批登记编号:00001 xx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正式设立申请表拟设学校名称:申请人: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xxx教育局制附件2-1:申办报告(营利性)(□筹设□正式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准备,特申请□筹设□正式设立学校,具体情况如下:一、举办者信息:1.举办者名称/姓名:2.举办者住所/住址:二、拟举办学校信息:1.学校名称:2.学校地址:3.办学规模:4.办学层次:5.办学形式:6.培养目标:7.党组织设置:8.办学条件:9.内部管理体制:10.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申请人:(个人签字、名章或法人组织公章)年月日附件2-2:申办报告(非营利性)(□筹设□正式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准备,特申请□筹设□正式设立学校,具体情况如下:一、举办者信息:1.举办者名称/姓名:2.举办者住所/住址:二、拟举办学校信息:1.学校地址:2.办学层次:3.办学形式:4.培养目标:5.办学条件:6.党组织设置:7.内部管理体制:8.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申请人:(个人签字、名章或法人组织公章)年月日附件3:梅州市民办学校董(理)事登记(备案)表学校名称:注:1.董(理)事类别指:①教职工代表;②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③校长;④党组织书记;⑤其他董(理)事。
2.产生方式指:①举办者推荐;②教职工代表大会推荐;③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产生。
附件4:董(理)事长无教育领域从业不良记录承诺书(自然人)本人承诺,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无教育领域从业不良记录,本人提交及公示的简历内容真实、无误;上述承诺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承诺人:年月日附件5: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为:,现郑重承诺:1、本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国籍所在国)无犯罪记录,且不存在政治权利被剥夺的情形。
2、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守法守规。
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申请设立审批表
附:
1.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如果是个人独资,则只需填写“申请办学个人情况表”,不填“申请办学法人单位情况表”;如果是法人独资,则与前者相反.
2.拟办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证明,只需证明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是否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即可.
3.学校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
4.“专家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先要简明交代评审的法定依据或受哪一个行政机关的委托;评审的机构和人员;评审依据的标准;评审的工作程序和内容;评审的时间与地点.然后进行实质性的综合评价.综合评审意见一般又分为肯定性意见、建议性意见和结论三个部分.肯定性意见要充分肯定申请事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各个方面,但仍要尊重客观事实,不能夸大拔高;建议性意见要实事求是地指出不足,对改进工作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不能降低评审要求,避重就轻,敷衍了事;结论要观点明确,态度鲜明,语言精练.当然,如果是申请设立非学历教育学校教育机构的,则不需经过专家评审这一程序.
5.“审批意见”的写法与公办学校教育机构申请设立审批表的写法基本一致.首先是经办人意见.经办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材料和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对是否同意设立要提出比较详细、全面的意见.其次是职能机构的审核意见.职
能机构根据专家意见和相关材料,对承办人意见进行审核,然后提出是否同意承办人意见的意见.最后是教育行政机关意见.这个意见是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做出的,是最终审批意见,只签署同意或者不同意设立学校教育机构即可.。
(本表适用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审批)
(本表适用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审批)桂林市民办学校设立登记表填表日期年月日桂林市教育局印制填表说明1.凡是举办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均需填写本表。
2.本表系存档材料,需正规打印。
3.本表一式三份,正式批准后退还办学者一份。
关于举办桂林××学校的申请桂林市教育局:为了XXXXXXXX(学校设立的目的等),现申请举办XXX学校,具体情况如下:一、可行性论证拟办学校的办学宗旨与培养目标、办学特色与优势、拟开办专业及开办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周边生源需求情况、拟年招生规模、办学形式(脱产或业余)等。
二、举办者公司举办介绍下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法人代表、注册资金、公司经营范围等内容。
个人举办介绍下个人经历或者从事教育工作或管理经历等情况。
三、办学层次普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条件介绍下拟办学校位于桂林市XX区XX路XX号,办学场地面积,教室、办公场所情况,抗震、防雷、消防、用电验收情况,师资情况,教育教学仪器设备情况。
五、内部管理体制学校实行校董事会(理事会、校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组成情况,运行机制。
学校内设机构情况,设XX处、XX处。
六、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学校注册资金由XX投入XX元注册。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方面介绍一下。
当否,请批复。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申请单位(人):(章)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桂林市XX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关于学校正式设立(筹设期满)的决议(样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加人员:决议内容:全体董事(理事、校务委员)研究认为,桂林市XX学校(筹)自批准筹建以来,……经表决,全体董事(理事、校务委员)一致同意,……全体董事(理事、校务委员)签字:桂林市XX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校委会)年月日桂林市学校章程范本(民办)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广东省民办学校审批表(空白表)
编号:
广东省民办学校
申办审批表
举办者:
拟办教育机构名称:
申请日期:年月日
受理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教育厅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含附件)应报一式两份,所有内容须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附页。
五、除填写本表外,申办者还需提供下列附件材料:
㈠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
㈡申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免)
㈢董事会成员的身份、学历、从事教育时间证明的复印件
㈣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㈤专任教师的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㈥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㈦学校章程(草案)
六、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的,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填写《申请办学法人单位情况表》(或《申请办学个人情况表》),另外还必须提供联合办学协议。
七、申请者提交的文件、证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
八、教育机构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审批机关,一份退举办者。
一、简况表
注:开办资金验资报告作附件(三)
二、申请办学法人单位情况表
(个人独资举办者免填)
注: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作附件(一)
三、申请办学个人情况(法人独资举办者免填)
四、拟办教育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表
五、拟任校长(负责人)履历表
注: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作附件(二)
六、拟聘任教职工情况表
本页写不下,可另附页。
七、校园校舍设备情况表
八、办学审批(一)
八、办学审批(二)。
表格模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申请表 精品
编号: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申请表
申请单位
(举办者)
法定代表人
(盖章)
申请日期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填表说明
1.拟办学校名称统一使用“珠海市××职业培训学校”。
2.办学经费来源:①应明确是否属于财政拔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②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学校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料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出资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
3.本表采用A4纸打印或黑色笔填写,若不够写,可另页附上。
4.本表一式二份,培训学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留一份。
学校法定代表人情况
校长情况
注:校长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职业资格、两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验。
教职人员情况
注:每个专业应配备2名以上理论及实习指导教师,教师均应具备人保部门颁发的教师上岗资格证。
培训场地、设备设施情况
注:教学场所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且具备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情况。
民办普通中专学校和普通高中设立审批申请材料一览表
必要
电子件
"申请人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个人举办者基本情况表
必要
电子件
"申请人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三条 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四条 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五十五条: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申请变更为其他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变更为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五十六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放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审批权的通知》(教社管〔2002〕005号):省教育厅不再审批民办普通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改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原设置标准不变。省教育厅(含原省教委)已审批过的民办普通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一律由所属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举办民办普通初级中学和相当层次的职业教育机构,其审批权限是否下放,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决定。 3.《关于中等职业学校规范类别名称的通知》(皖教职成〔2016〕2号)一、除技工学校外,我省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统一规范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教中心、成人中专、职工中专、职业高中不再作为学校名称。 4.《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市级统筹的指导意见》(皖教职成〔2016〕5号)三、(一)扩大市级政府统筹管理的权限。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及校名规范审批,由市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放“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放“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08.15•【字号】珠人社[2013]186号•【施行日期】2013.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放“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3〕186号)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职业培训机构: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珠海市第五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的决定》(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的要求,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的“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的事项,已明确下放各行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现就做好“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审批工作。
审批权限下放后,各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民发〔2001〕297号)等文件规定的条件程序,制定明晰、简便的审批工作流程,向社会公示。
同时,还要定员定岗,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及相关的审批管理制度,以保证审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重新审核换证,及时上报备案。
审批权限下放后,此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发证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一律由各行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属地管辖原则重新审核登记、换证,并在2013年9月20日前完成。
经重新审核登记和认定后,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办学许可证》,由换证单位负责收回并将相关单位名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珠海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审批表举办者:
拟办学校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年月日
珠海市教育局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适用于在我市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二、本表请用电脑打印,需手写的内容,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外A4纸附页。
四、除填写本表外,举办者还需提供表八规定的相关资料。
五、举办者提交的文件、证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
六、本表应报一式三份,拟办学校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市教育局,一份送省教育厅备案,一份退举办者。
简况表
申请办学法人单位情况表
申请办学个人情况
拟办学校法定代表人情况表
表五
拟任校长履历表
表六
拟聘任教职工情况表
本页写不下可另附页。
校园校舍设备情况表
提交的材料目录
职业学校的,提供3-10项规定的材料。
表九
办学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