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办法
施工单位比选的制度范本
施工单位比选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规范施工单位比选行为,提高施工单位比选的公平、公正、透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比选范围和条件1. 比选范围:本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2. 比选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工程施工资质。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
(3)具有与工程项目相应的技术力量和施工能力。
(4)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比选程序1. 发布比选公告: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公开发布比选公告,邀请具备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比选。
2. 报名和资格审核:有意参加比选的施工单位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公司对比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比选环节。
3. 编制比选文件:比选单位按照公司要求编制比选文件,包括施工方案、报价、工期承诺等内容。
4. 比选评审: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参选单位的比选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施工方案的合理性、报价的合理性、工期承诺的可行性等。
5. 确定中标单位:根据评审结果,综合考虑施工单位的技术实力、报价、工期、信誉等因素,确定中标单位。
6. 签订合同: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比选纪律1. 参选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2. 比选过程中,参选单位应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如有虚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选资格。
3. 公司比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比选程序和纪律,确保比选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
4. 对违反比选纪律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变化,公司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修订。
施工单位比选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采购比选管理办法
采购比选管理办法一、概述采购比选是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具有同等技术和经济条件下,根据招标人的需要,从多个投标人中通过比较、筛选以及评价等方式选出最优的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本文主要介绍采购比选的管理办法,包括采购程序、比选标准、评审标准等内容。
二、采购程序采购比选的程序包括:1.招标公告:招标人应在采购需求明确后,通过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应当明确采购内容、程序、要求和截止投标日期等重要信息。
2.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符合要求的投标书并提交。
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方案、价格等内容。
3.比选资料:招标人对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并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开具比选资料。
4.发放比选文件:招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发放比选文件,具体内容包括比选方式、比选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时间安排等。
5.比选评审:招标人组织比选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比选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最终的中标供应商。
评审应严格按照比选标准和评审标准进行。
6.发放比选结果:招标人将比选结果通知中标投标人,并组织签署中标合同。
三、比选标准比选标准是指比较和筛选投标人时所依据的客观标准。
比选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采购物品的技术含量、供货周期、售后服务、价格等因素,并尽量保证标准具有客观性、公平性和可比性。
比选标准应根据采购物品的不同,制定不同的标准。
举例来说,对于购买机械设备的采购比选,其比选标准可以包括技术性能、工艺制造水平、配件配置等;对于购买办公用品的采购比选,其比选标准则可以包括品牌、材料、外观等。
四、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是指在比选阶段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所采用的标准。
评审标准应具有可操作性、可监管性和可衡量性,并且应当符合比选标准的要求。
针对不同的采购比选项目,评审标准通常应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方案和价格等方面的内容。
对于技术方案,评审标准重点考虑其技术创新、可行性、操作性等;对于商务方案,评审标准则重点考虑供货周期、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对于价格方面,则主要考虑投标价的合理性、公正性以及与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竞争力等。
方案比选方法
方案比选方法引言在业务推进过程中,通常会面临多个解决方案的选择。
为了确保选出最适合的解决方案,比选方法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种常用的方案比选方法,帮助您在做出决策时更明智地选择最佳方案。
步骤以下是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方案比选方法,包含四个关键步骤:步骤一:明确需求和目标在开始比选过程之前,首先需要明确项目的需求和目标。
详细了解问题的本质,并理清您希望解决的具体问题。
这将有助于将比选的方案与项目需求进行对比。
步骤二:收集潜在方案在比选过程中,您需要从多个渠道收集潜在的解决方案。
可以通过外部供应商、专家咨询、内部团队等来源来获取这些方案。
确保收集到的方案覆盖了不同的方法和途径。
步骤三:评估方案在明确需求和收集潜在方案后,接下来需要对这些方案进行评估。
有效的评估方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成本效益分析:将每个方案的成本与预期收益进行比较,确保所选方案不仅能满足需求,还能在经济上可行。
2.技术可行性:评估每个方案的技术复杂性和可行性。
考虑相关技术方面的要求以及您的组织是否具备所需的技术能力。
3.风险评估:评估每个方案的风险程度。
考虑潜在的风险因素,如项目延迟、设备故障等,以便选择最佳的风险控制方案。
4.资源需求:评估每个方案所需的资源,并与可用资源进行比较。
确保所选方案能够得到适当的支持和配备。
步骤四:做出决策根据对不同方案的评估,结合需求和目标,选择最佳的解决方案。
在做出决策前,还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组织对方案的认可度:确保选定方案得到组织各级别的认可和支持。
2.长期考虑:综合考虑方案的前景和长远可持续性,以便选择一个能够长期满足需求的方案。
结论方案比选方法是一个帮助您做出明智决策的重要工具。
通过明确需求和目标,收集潜在方案,评估方案的成本效益、技术可行性和风险等因素,以及考虑组织的认可度和长期考虑,您可以选择最佳的解决方案。
希望本文介绍的方案比选方法能够帮助您更好地做出决策,并在解决问题和推动业务发展中取得更好的结果。
第二章 比选细则 - djygovcn
第二章比选细则本次比选是对各参选单位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评价和比较。
为择优选择具有技术实力的公司为我局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编制本评审细则。
一、比选小组比选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比选小组评审工作在监察室监督下进行。
二、比选原则(一)认真审查比选公司所报的比选文件。
(二)全面分析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比选文件。
(三)严格遵照比选文件的内容,对参加比选公司申请文件内容进行评审。
(四)比选小组委员享有评审权、打分权,比选小组组长主持评审会议。
三、比选纪律(一)对比选内容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比选申请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二)比选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外传和泄露。
(三)任何属于比选申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比选公司相关人员或与其他人员泄露。
(四)所有资料在比选结束后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
除备案所需外,任何人不得复制保留。
(五)比选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比选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四、比选程序(一)比选方法说明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打分,得分最高者中选。
比选小组对比选单位提交的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包括服务报价(满分30)、建设服务要求(满分35分)、供应商信誉资质(满分10分)、业绩(满分15)、售后服务(满分10),确定合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二)比选程序1.组建比选小组。
2.比选小组对比选公司进行资格审查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估打分。
五、中选通知比选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中选单位发送中选通知书。
六、未尽事宜处理方法未尽事宜及比选中若遇特殊问题,由比选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自行比选管理办法
*********自行比选管理办法(****年**月)第一条根据《**************》的相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可以采取自行比选方式的项目范围:合同金额3万元以上(含3万元)10万元以下的项目。
第三条自行比选工作小组:由********相关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经办人员组成,负责项目自行比选的具体工作实施。
第四条比选方式:************自行比选方式确定为询价比选。
第五条询价比选工作实施程序:1、询价要求:被询价单位一般不少于三家,以最低价中选。
2、询价函:询价函包含项目任务范围、项目工作内容、项目工作要求、经费使用明细等内容,经自行比选工作小组确认后发出。
3、询价记录:经办人收集被询价单位报价等内容,填写《**********合同价格比选情况表》并签字确认后提交自行比选工作小组。
4、定选:自行比选工作小组根据询价记录确定最后定选单位,签字确认并做好相关会议纪要。
5、自行比选工作小组将比选结果上*********办公会通报。
第六条档案管理询价函、被询价单位报价单、《比选情况表》、定选会议纪要等过程资料各部门须自行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被询价单位报价单和签字确认后的《比选情况表》需提交复印件给办公室财务人员。
第七条本办法自2019年*月*日发布之日起执行。
**************************直接委托类合同价格比选情况表注:1、本表格由合同委托部门填报;2、本表格需后附比选单位报价单。
询价函:我单位的“******************”项目已获行政办公会原则通过。
根据《**************自行比选管理办法》规定需要办理项目的询价程序,特邀请贵单位就本项目的技术维护(含系统维护服务、系统专题及栏目调整和数据备份等)等服务事项进行报价。
委托人: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 *201*年*月**日自行比选工作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持人:****** 记录人:******会议议题:讨论**************的比选工作出席人员:******、******、******会议内容:(专业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比选程序及主持词
比选程序及主持词一、比选程序比选程序是指在组织进行招标、拍卖、竞赛等活动时,按照一定的规定和步骤进行的程序。
下面将详细介绍比选程序的标准格式。
1. 发布比选公告比选活动开始前,组织方需要发布比选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素:- 比选活动的名称和目的- 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比选活动的参预资格和条件- 比选活动的评选标准和权重- 比选活动的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 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2. 报名及资格审查参预比选活动的个体或者组织需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材料通常包括:- 个体或者组织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相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具体项目或者产品的介绍和相关经验组织方会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参预者符合比选活动的要求和条件。
3. 确定评选标准和权重在比选活动开始前,组织方需要明确评选标准和权重,以便对参预者进行评估和比较。
评选标准应与比选活动的目的和要求相一致,权重则表示各项标准的重要程度。
4. 提交比选方案参预者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比选方案。
比选方案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个体或者组织的介绍和背景- 具体项目或者产品的方案和实施计划- 预期效果和成果展示- 预算和费用计划5. 评选和筛选组织方会根据评选标准对参预者的比选方案进行评估和筛选。
评选过程应公正、公平、透明,确保参预者的利益得到保障。
6. 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束后,组织方需要公示评选结果。
公示内容应包括:- 被选中的个体或者组织的名称和方案简介- 评选结果的依据和理由- 其他参预者的排名情况或者评价意见7. 签订合同或者协议被选中的个体或者组织需要与组织方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比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主持词主持词是在比选活动中,主持人对照选过程进行说明和引导的演讲稿。
下面是一份标准格式的主持词示例。
恭敬的各位佳宾、参预者,大家好!首先,我代表组织方欢迎大家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工程比选方案(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数量逐年增加,工程项目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提高投资效益,降低项目成本,实现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本项目特制定工程比选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比选方法,选出最优的承包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比选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比选过程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参与比选的承包商在同等条件下竞争。
2. 诚信、廉洁原则:比选过程中,各方应严格遵守诚信、廉洁的原则,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3. 效益最大化原则:通过比选,选出综合效益最佳的承包商,实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最大化。
4. 安全、环保原则:在比选过程中,充分考虑承包商的安全、环保措施,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要求得到满足。
三、比选范围本次比选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设备采购等全部或部分工程内容。
四、比选方法1. 综合评分法: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承包商为比选中标人。
2. 最低投标价法:在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以投标价最低的承包商为比选中标人。
五、比选程序1.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参与比选。
2. 投标文件接收: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接收、登记、编号。
3. 投标文件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资格预审和详细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入比选环节。
4. 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宣布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技术方案等。
5. 评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比选中标人。
6. 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比选中标人。
7. 中标通知书发放:向比选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六、比选内容1. 施工单位比选:(1)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审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工程业绩、信用等级等,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工程施工单位比选方式(3篇)
第1篇一、比选方式概述工程施工单位比选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比选等方式。
其中,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是最常用的两种方式。
1.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公告形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选择中标人的方式。
2.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在特定范围内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选择中标人的方式。
二、比选方式的优势1. 确保公平公正:通过比选方式,可以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有机会参与竞争,从而实现公平公正。
2. 提高工程质量:比选过程中,招标人会综合考虑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等因素,选择具有丰富经验和良好口碑的施工单位,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3. 降低采购成本:通过比选方式,招标人可以在多个施工单位中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从而降低采购成本。
4. 促进市场竞争:比选方式有助于打破行业垄断,促进市场竞争,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三、比选方式的实施步骤1. 招标公告:招标人按照规定程序发布招标公告,明确项目基本情况、投标条件、投标文件要求等。
2. 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施工单位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提交相关资质、业绩、信誉等证明材料。
3. 投标文件评审:招标人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价等。
4. 开标和评标:招标人组织开标会议,公开投标文件,并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5. 中标公示:招标人公示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6. 签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比选方式的注意事项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比选,确保公平公正。
2. 加强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等方面的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 明确评标标准和程序,确保评标过程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4. 加强对中标单位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总之,工程施工单位比选方式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降低成本、促进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
工程设计方案比选方法
工程设计方案比选方法工程设计方案的比选是指在项目初期,通过一定的比选方法,对各种设计方案进行评估、比较、选择,选择出最适合项目需求的设计方案。
比选方法的选择对于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最终效果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比选方法的选择应该是合理的、科学的、可操作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工程设计方案比选的方法。
一、项目概况在进行工程设计方案比选之前,首先需要对项目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分析,明确项目的需求、目标、范围、预算等各项基本情况。
只有充分了解项目概况,才能进行有效的设计方案比选。
二、确定比选原则和指标在进行设计方案比选之前,需要明确比选的原则和指标。
比选的原则主要包括经济性、技术可行性、施工便利性、效果可靠性等方面。
比选的指标主要包括工程造价、设计方案的技术指标、工程施工周期、工程可维护性等方面。
明确了比选的原则和指标,有利于对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和对比,从而选择最适合项目需求的设计方案。
三、确定比选范围和设计方案在确定比选范围和设计方案时,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比选的范围和需要比选的设计方案。
比选的范围主要包括设计方案的类型、内容、规模等方面。
需要比选的设计方案主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选择出具有代表性和可比性的设计方案进行比选。
四、比选方法1.定性分析法定性分析法是一种比较直观的比选方法,通过对设计方案的特点、优缺点进行逐项比较和评价,从而选择出最优方案。
在进行定性分析时,可以采用专家评价、案例分析、文献调研等方法,对设计方案进行比较,得出最终的评价结果。
2.定量分析法定量分析法是一种比较科学的比选方法,通过对设计方案进行定量分析和评价,得出量化的评价结果,从而选择出最优方案。
在进行定量分析时,可以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投资回收期分析、风险评估等方法,对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从而选择出最适合项目需求的设计方案。
3.模糊综合评价法模糊综合评价法是一种比较客观的比选方法,通过建立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对设计方案进行多维度、多因素的综合评价,从而选择出最优方案。
比选程序及主持词
比选程序及主持词一、比选程序比选程序是指在进行招标、拍卖、竞赛等活动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步骤,以确保公正、公平、透明的比选过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普通的比选程序。
1. 准备阶段在准备阶段,组织者需要制定比选计划,明确比选的目的、范围、要求和时间安排等。
同时,需要发布比选公告,向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发出邀请参预比选,并提供比选文件和相关资料。
2. 报名阶段在报名阶段,参预者需要按照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包括基本信息、资格证明、经验介绍等。
组织者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核,并确定符合条件的参预者。
3. 提案阶段在提案阶段,参预者需要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交具体的提案或者方案。
提案内容通常包括技术方案、商业报价、项目计划等。
组织者会组织专家对提案进行评审,并选出符合要求的候选人或者方案。
4. 展示阶段在展示阶段,候选人或者方案需要进行现场演示或者展示,向评审委员会或者参预者进行详细介绍和说明。
评审委员会会根据演示或者展示的内容进行评分和评价。
5. 评审阶段在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会根据提案内容、演示或者展示情况、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最终的中标人或者优胜者。
6. 中标公示和合同签订在中标公示阶段,组织者会发布中标结果,并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
7. 履约阶段在履约阶段,中标人需要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并完成比选项目。
二、主持词恭敬的各位参预者、评审委员会的专家们,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担任今天的比选活动的主持人,在这里向各位介绍比选程序并宣布正式开始。
首先,我想强调本次比选的目的是为了选择最合适的候选人或者方案,以实现我们的项目目标。
我们将遵循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比选过程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在准备阶段,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比选计划,并发布了比选公告,邀请各位参预者积极报名。
经过严格的审核,我们已经确定了符合资格的参预者。
接下来是提案阶段,参预者需要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交具体的提案或者方案。
我们将组织专家对提案进行评审,并选出最有潜力的候选人或者方案。
实施比选 方案
实施比选方案引言实施比选方案是在进行项目招标过程中,用于筛选最合适的供应商或承包商的一种方法。
该方案旨在根据一系列确定的标准和评估指标,对不同的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评估和评分,并最终选择最符合项目要求的服务提供商。
本文将详细介绍实施比选方案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步骤以下是实施比选方案的步骤:1. 制定比选标准在开始比选之前,需要明确比选标准,这些标准应该与项目的目标和要求相一致。
比选标准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质和经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价格和合同条款•交付能力和执行计划•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2. 发布比选公告在确定比选标准后,需要发布比选公告,向潜在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宣布项目的需求和比选标准。
比选公告应包含以下信息:•项目的背景和目标•比选所需的资质和经验要求•比选标准和评估指标•提交比选申请的截止日期和方式•后续评估和选择的计划和时间表3. 收集比选申请根据比选公告,潜在供应商或承包商将提交比选申请。
比选申请应包含以下信息:•公司或个人的详细资料•相关项目经验和参考案例•对比选标准的符合程度的解释和证明•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具体方案和技术细节•报价和合同条款4. 评估比选申请收集到比选申请后,需要对申请进行评估。
评估可以根据各个比选标准和评估指标来进行,可以采用定量评分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评估过程应该是公平、客观和透明的,可以通过专家评审、技术评估、现场考察等方式来进行。
5. 选择最佳供应商或承包商根据评估结果,对比选申请进行排序和筛选,最终选择最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或承包商。
选择过程应该注重公正性和有效性,可以通过评估得分、综合评价、商务谈判等方式来进行选择。
6. 签订合同和启动项目选择了最佳供应商或承包商后,需要与其进行谈判并签订合同。
合同应该明确项目的目标、要求、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关键要素。
签订合同后,项目可以正式启动。
注意事项在实施比选方案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1.确保比选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避免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项目采购比选办法
项目采购比选办法项目采购内部比选办法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未纳入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表且每年度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下,需要通过比选确定的项目。
第二条比选工作的流程主要包括:确立比选事项、编制采购方案、发布比选公告、实施比选、结果公示、比选资料归档整理等环节。
第三条项目采购比选工作,由该项目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负责,采购需求部门承担采购项目方案的制定,并指定具体经办人负责全程业务工作。
综合部负责比选资料模板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比选实施过程指导,资料归档整理工作。
第四条确立比选事项。
有采购需求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协商并研究同意后报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请示汇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概况、项目规模、经费渠道、比选依据、比选建议等。
第五条编制采购方案。
经申请获准后,由需求部门编制采购方案。
采购方案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比选人信息、比选项目概况、比选项目实施要求、参选人资格条件、项目预算、报名和要求、本次比选投标截止时间、比选文件编制要求、比选报价表等。
如需报党工委会审议的,需求部门负责党工委会请示材料的准备和采购方案汇报。
第六条发布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由需求部门起草拟定,经分管领导审定后,综合部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
发布公告严格遵循信息公开、保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原则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报主要领导同意可做适当调整。
需求部门经办人须按照比选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收取比选文书资料,并进行资格和信用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比选。
第七条实施比选。
项目评比小组原则上由项目分管领导、采购需求部门负责人、部门经办人组成,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与监督。
评比小组成员必须认真检查核实并研读投标人提交的比选文件,根据采购方案的要求作出评分评比。
比选过程中如有需要,评比小组成员可要求参选人对其比选文件进行解释说明并接受问询。
与会人员可以就与项目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现场发问,不得问与项目无关的问题。
方案比选操作管理办法
方案比选操作管理办法一、方案比选的目的1、有利于集中团队力量和智慧,突破个人思路的局限,建立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
2、有利于年轻建筑师的成长,通过评选发现人才,提供人才成长的快速通道。
二、方案比选的类别1、委托项目2、投标项目3、前期项目4、必要时的立面专项设计5、客户意见需要小于1万平米的公建和小于3万平米住宅的委托或前期项目,由项目管理部负责指定,可不进行比选。
三、方案比选的组织、任务下达及公布1、方案比选由深圳总部组织,本公司项目管理部配合组织,包括下达任务、看现场、资料整理、信息发布、评审召集、结果公布等工作。
如资料整理等工作需建筑专业生产部门协助完成时,由项目管理部指定生产部门,被指定部门及人员应予以配合。
2、本公司项目需进行方案比选时,应与深圳项目管理部合作,并委托深圳项目管理部进行比选的组织,本公司有权更换和选择合作的项目管理部。
3、项目秘书负责对甲方所提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编辑整理,编制“方案比选信息表”(附表一),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将所有相关资料放在FTP通道上,并在公司内部网页上进行公布,接受部门指定参加人及自由参加人的报名。
方案比选按年度任务下达顺序进行编号,如200912。
如有后续的补充信息及资料,项目部应及时予以公布,比选自信息公布之日起到比选评审不般不应少于4个工作日。
4、比选评审结束后,由指定评审人对项目秘书记录的评选结果进行(附表一)签字确认,项目经理负责将结果在公司内部网页上公布。
四、比选参加人员范围及参与方式1、每次比选,各建筑设计部应根据部门生产情况积极选派人员参加,须各选派至少一名高级建筑师及以上人员报名。
2、项目管理部综合项目要求、成本使用、报名人员技术能力及以往比选业绩等因素,选择本次比选方案的参加人,每次确定参加比选的方案不应少于三个。
部门人员被选中参与PK方案的次数将计入建筑部门经理绩效考核。
3、比选报名须在项目管理部要求的时间内,评审前须将参选方案的电子文件放在N盘下所属项目管理部的“比选参选方案”文件夹内,文件资料的命名方式为:参加人名(指导人:指导人名)。
公司比选管理办法
比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三章比选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合同部部长、规划设计部等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管理小组职责:1.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3.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4.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
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比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比选。
第六条比选方式采用邀请形式。
第七条比选邀请发布前3个工作日,将比选方案报送公司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章评选第八条评选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发送“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详见附件二),并电话告知。
第九条比选管理小组人员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如有必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
不得向被邀请专家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单位。
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第五章合同签订与资料归档第十二条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应遵照比选邀请文件的约定,不得与中选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比选办法
比选办法(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标准)一、招标代理取费(60分)1、按中准价的比例百分率报出(保留一位小数);(中准价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2、基准百分率的产生:有效比选人超过5家以上的,去掉最高和最低的比例百分率(各只取一个),取剩余比例百分率算术平均的95%为基准百分率;有效比选人未超过5家的(含5家),取所有比例百分率算术平均的95%为基准百分率;3、等于基准百分率的得最高分,高于基准百分率的,相应扣减得分,所报比例百分率每高1%,扣1分;低于基准百分率的,相应扣减得分,所报比例百分率每低1%,扣0.5分。
以上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二、招标代理方案(24分)1、项目负责人配备(6分);①项目负责人为中级职称的得基本分3分,②项目负责人为中级职称并同时具有造价工程师的得5分,③项目负责人为高级职称的得5分,④项目负责人为高级职称并同时具有造价工程师的得6分。
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江苏省招标代理培训合格证。
2、清单及标底编制人员配备(8分):根据具体工程项目,选择相应的清单及标底编制人员的专业人数应满足工程需要。
配备人员中造价师人数不少于3人,且非造价师人员不得多于造价师人数,否则不得分。
具体要求:①专业配备齐全且拟派注册造价师人数占清单及标底编制人员总人数的75%及以上得8分;②专业配备齐全且拟派注册造价师人数占清单及标底编制人员总人数的60%及以上得6分;③专业配备齐全且拟派注册造价师人数占清单及标底编制人员总人数的50%及以上得4分。
3、招标代理方案(10分)根据具体工程项目制定招标代理方案,具体要求: a、具有针对工程特点的招标代理方案及合理性(5分); b、比选申请人工作流程及质量保证体系(3分); c、服务承诺(2分)三、招标代理类似业绩(10分)1、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代理过体量大致类似的室内装饰工程招标项目的,每个项目得2分,最多得6分。
比选程序及主持词
比选程序及主持词引言概述:比选程序及主持词在各种场合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无论是企业招聘、学校选拔还是社团选举,一个合理的比选程序和恰当的主持词都能够确保比选的公正性和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比选程序和主持词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比选程序1.1 报名阶段- 公布比选信息:在比选开始前,需要将比选的相关信息公布于众,包括比选的目的、要求、时间、地点等。
- 报名资格审核: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能够参与比选。
- 报名方式:提供多种报名方式,如线上报名、纸质报名等,以方便参与者报名。
1.2 候选人筛选- 筛选标准设定:根据比选的目的和要求,设定合适的筛选标准,例如学术成绩、工作经验、领导能力等。
- 筛选过程:通过面试、笔试、评审等方式对报名者进行筛选,确保最终选出的候选人符合要求。
- 公正公平:在筛选过程中,要保证公正公平,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袒或歧视。
1.3 投票与公布结果- 投票方式:根据比选的性质和规模,选择适合的投票方式,如线上投票、实地投票等。
- 投票监督:设置专门的监督人员,确保投票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 结果公布:在比选结束后,及时公布比选结果,并对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主持词2.1 开场白- 简介身份:首先介绍自己的身份和主持该比选的目的,以建立与参与者的联系。
- 感谢致辞:对参与者的到来表示感谢,并对比选的重要性进行简要介绍。
2.2 候选人介绍- 简要背景介绍:对每位候选人进行简要的背景介绍,包括姓名、学历、工作经验等。
- 优势亮点:突出每位候选人的优势和亮点,例如专业能力、领导才能等。
- 表达期望:对每位候选人的期望进行表达,激发参与者对候选人的兴趣和支持。
2.3 比选规则说明- 投票方式:详细介绍投票方式和规则,以确保参与者对比选的进行有清晰的了解。
- 公正公平:强调比选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确保每位参与者的选择都能够被充分尊重。
- 倡导参与:鼓励参与者积极参与投票,以保证比选的公正性和代表性。
采购比选管理办法
采购比选管理办法一、背景简介采购比选是指在多个供应商或承包商之间进行选择,以确定最适合企业需求的供应商或承包商。
采购比选的目的是确保企业能够获得优质的产品或服务,同时满足预算限制。
为了规范采购比选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结果的可控性与可预测性,制定和执行采购比选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二、制定采购比选管理办法的意义1. 规范采购比选流程:采购比选管理办法明确了采购比选的程序、环节和要求,为采购人员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引,确保采购比选过程的规范和透明。
2. 提高采购效率:采购比选管理办法明确界定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参与人员的职责,减少了决策的时间成本,使采购过程更加高效。
3. 保障采购结果的公正性:采购比选管理办法明确了评估标准和评审程序,确保采购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减少了行政或人为因素对采购决策的影响。
三、采购比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 采购项目确定:明确需要进行采购比选的项目,包括采购品种、数量、质量要求、采购预算等。
2. 采购比选准备:制定采购文件,包括采购公告、投标邀请函、投标文件模板等,并进行公示和邀请供应商或承包商参与比选。
3. 投标准备:供应商或承包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价格报价、资质文件等。
4. 投标评审:由采购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估供应商或承包商的技术能力、经验、价格等方面的优劣,并确定入围候选人名单。
5. 入围供应商或承包商谈判:与入围的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商务谈判,明确具体合作细节和合同条款。
6. 中标确定:根据谈判结果和评审委员会的评估意见,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或承包商,并签订正式合同。
7. 监督与评估:对已签订合同的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监督管理,评估其履约情况,并对采购比选过程进行总结和改进。
四、采购比选管理办法的执行与监督1. 执行责任:由采购部门或专门的采购管理机构负责执行采购比选管理办法,确保执行的全面性和一致性。
2. 监督机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和监察机构的监督,对采购比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公开比选方案
公开比选方案1. 方法流程1.1背景故事咱们搞这个公开比选方案呢,是因为有个项目或者机会需要找到最合适的人选或者方案。
比如说就像找一个最适合给房子装修的装修队一样,市场上有好多装修队,咱们得通过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来挑出最好的那个。
这样既能保证最后得到的结果是高质量的,又能让大家都心服口服。
1.2计划框架这个公开比选方案的核心逻辑就像是一场比赛。
我们先设置好比赛规则(比选标准),然后邀请参赛者(参与比选的人或团队),就像运动员报名参赛一样。
接着,这些参赛者按照我们设定的项目(比选内容)进行展示或者竞争,最后我们根据设定好的评判标准(打分标准等)选出获胜者。
2. 实施步骤2.1分阶段行动2.1.1启动阶段这个阶段就像是吹响比赛的号角。
首先,我们要确定公开比选的具体项目内容,比如是比产品设计还是服务质量等。
然后,制定详细的比选标准,像是产品设计的创新性要达到多少分,服务质量的响应时间不能超过多久等。
接下来,发布比选公告,让大家都知道有这么个事儿,可以通过公司官网、行业平台等渠道发布。
2.1.1.1责任人安排这个阶段可以安排项目负责人来主导,他需要有组织协调能力,能和不同部门沟通。
同时,还需要市场部门的人员来协助发布公告,他们要熟悉各种宣传渠道。
2.1.1.2时间节点从决定搞公开比选开始,这个阶段要在1周内完成。
2.1.2报名阶段这就像运动员报名参赛一样。
我们要设立专门的报名渠道,比如在线报名表单或者指定邮箱。
在报名表单里要清楚地要求参与者提供必要的信息,像公司简介、相关经验、解决方案的初步思路等。
然后对报名信息进行收集和初步整理。
2.1.2.1责任人安排可以安排一个专人负责收集报名信息,这个人要细心、有耐心,能够及时回复报名者的疑问。
同时,技术部门要确保报名渠道的畅通。
2.1.2.2时间节点报名阶段持续2周时间,从启动阶段结束后就开始。
2.1.3评审阶段这个阶段就像评委打分一样。
我们要组建评审团队,评审团队的成员要有行业专家、公司内部的相关负责人等。
工程项目比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比选活动,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各类工程项目的比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咨询服务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比选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比选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比选范围和方式第四条工程项目比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一)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二)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咨询服务等;(三)工程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技术等。
第五条工程项目比选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比选方式。
第三章比选程序第六条比选活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发布比选公告;(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三)编制比选文件;(四)组织比选活动;(五)确定中标人;(六)签订合同。
第七条比选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比选项目的基本情况;(二)比选范围和方式;(三)比选时间和地点;(四)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报名和资格审查:(一)报名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力和信誉;(二)资格审查部门应当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符合比选条件;(三)资格审查部门应当及时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第九条编制比选文件:(一)比选文件应当包括比选公告、比选规则、比选标准、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二)比选文件应当明确比选标准、评审方法和中标条件。
第十条组织比选活动:(一)比选活动应当公开进行,确保比选过程的透明度;(二)比选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进行。
第四章中标和合同签订第十一条比选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报名人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十二条中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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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已经2005年12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2月15日起施行。
省长:张中伟二○○六年一月十四日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活动,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质量,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三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比选,适用本办法。
前款规定的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比选:(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下同)2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下同)的施工;(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服务;(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监理服务;(四)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市(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比选的具体标准,但不得缩小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进行比选的范围。
第四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开展两次招标失败后,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不再进行招标的,应当通过比选确定承包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比选,是指比选人事先公布条件和要求,从自愿报名的比选申请人中按本办法规定的方式邀请特定数量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参加项目竞争,比选人通过比较,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的行为。
比选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参选人,不得对潜在参选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参选人提出与比选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包括:(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三)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四)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五)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比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比选的方式规避或者代替招标。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比选的配套规定。
县(市、区)以上投资主管、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活动的监督工作。
县(市、区)以上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投资于本行业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活动的监督,对比选过程泄露保密资料、串通比选、歧视排斥比选申请人、骗取中选、违法转包或者分包等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第九条比选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比选项目、编制比选方案,进行比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比选方案包括比选的范围、对申请人的资质等级等要求、邀请申请人的数量、拟划分合同段的数量、项目比选计划草案等。
需要中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比选方案中注明。
比选人应当在比选公告发布3日前将比选方案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第十条比选申请人是响应比选要求、符合比选公告规定的资格等条件并参加比选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为比选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以及有股权关系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的比选。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加比选。
第十一条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应当在省发展改革部门指定的公共媒体上免费发布比选公告,同时该媒体公开在电子数据交换网络上代为接受申请人自愿报名。
比选公告应当载明比选人的名称和地址,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申请人的资质等级、强制标准等报名条件以及报名办法等事项。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比选申请人凭资质等级证书等比选公告规定的条件报名。
比选人确定2个至3个比选申请人为比选被邀请人参加比选竞争。
比选人应在此范围内预先确定比选被邀请人的个数并在比选公告中载明。
第十二条比选人进行比选时,应当通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到场监督,有关部门应当到场监督。
符合比选公告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在2个以上等于或者少于预先确定的比选被邀请人个数的,比选人应向全部比选申请人发出比选邀请。
符合比选公告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超过预先确定的比选被邀请人个数的,比选人在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按预先确定的比选被邀请人数量从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确定,当场向其发出比选邀请。
比选人应当将比选项目的内容、特点和要求书面告知比选被邀请人。
第十三条比选被邀请人根据比选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提出报价。
比选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与比选被邀请人进行谈判并进行评选。
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选派本单位有关技术、经济、招标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者3人以上单数。
比选人单位不具备前款规定的专业人才的,应当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补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一)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三)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评审的。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不主动提出回避的,一经发现,应当立即终止其参加评比。
第十四条评选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制定比选规则。
比选规则应当明确比选程序、谈判内容、评审标准、合同草案等事项。
(二)比选谈判。
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比选申请人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三)确定中选的比选申请人。
评比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比选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比选人应当按照符合项目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合理低价的原则通过比较、选择、确定中选人。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组织比选:(一)所有比选申请人不符合比选公告规定的条件的;(二)比选申请人少于2个的;(三)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报价高于经批准的概算投资额或者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
第十六条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依法重新组织比选再次失败的,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再进行比选。
不再比选的,由比选人直接确定承包人,但参加了比选竞争、符合比选公告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十七条比选人应当在报名截止后15日内确定中选人。
到期未确定中选人的,比选人应将延期的理由书面通知比选申请人。
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
比选人应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向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发出中选结果通知书。
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比选活动不符合本办法程序规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后、在收到中选通知书或者中选结果通知书后3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逾期投诉的,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后、1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比选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合同约定中选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第十九条双方签订合同的价格不得高于经批准的概算投资额或者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
第二十条中选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选项目。
中选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选项目,也不得将中选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选人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将中选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比选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中选人应当对分包项目向比选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对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而不比选的,将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比选的,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根据情节可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第二十二条比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通报批评,根据情节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按规定发布比选公告的;(二)不按备案的比选方案进行比选的;(三)不按强制性规范进行比选的;(四)不按规定选择比选被邀请人的;(五)比选人逾期不发出中选通知书的。
因前款所列情形导致比选无效的,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责令比选人重新组织比选;给比选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应当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三条中选人不履行与比选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取消其2年至5年内参加必须进行比选项目的申请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订立或者履行合同义务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四条未按本办法规定提交备案材料或者提供虚假备案材料的,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比选人或者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泄露保密资料、串通比选、歧视排斥比选申请人、骗取中选、违法转包或者分包的,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前款所列情形导致比选无效的,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比选人重新组织比选;给比选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应当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比选活动的单位,由有权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限制或者禁止其参与比选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由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比选人进行比选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比选过程泄露保密资料、串通比选、歧视排斥比选申请人、骗取中选、违法转包或者分包等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第二十八条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受理投诉或者查处比选违法违规行为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暂停项目执行。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投诉或者查处比选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通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暂停项目执行。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干预比选过程或者结果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单位负责人及其他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有关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