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6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2016年3季度稀土价格走势分析
同 比分 别增 长 3 . 3 倍和 3 . 4倍 。2 0 1 6 年 1 ~ 9 月 新能 源 汽
车 累计 生产 3 0 - 2万辆 ,销售 2 8 . 9万辆 ,比
上年 同期分 别增 长 9 3 . 0 %和 1 0 0 . 6 %。短 短
订单疲 软 ,整体 市场 走势小乐 观。关于收储的
断 ,但 始终未 见实施 举措 ,对市场难 以起到支撑
各省下达 2 0 1 6年 稀 土 开 采 总量
出
a : t _
控制指标 9 0 0 0吨 根据 国土资源部 的要求 ,3季度各省下达 了 2 ( 】 l 6年
稀土矿 开采 总量 控制指标 ,稀 土精矿价格没有受 到市场 疲软 的影响 ,较 为稳 定。3季度 ,碳 酸稀上 的平均 价格
涨了 7 . 0 3 %。氧化镝价格保持稳定 ,平均价格 为 1 2 2 3 . 3 3
元/ 公 斤 ,与 2季度 相 比下降 了 2 . 3 9 %,与去 年 同期相 比下 降 了 5 . 7 8 %;氧 化铽 的平 均 价格 为 2 7 3 3 . 3 3元 / 公
斤,与 2 季度相 比上 涨了 3 . 6 %,与去年 同期相 比上涨 了
l : 1 的配套财政补贴资金 ,每生产一辆新能源汽车 ,企业
可获补助高 达 l 3 . 4万元 。慷慨 与丰厚的财政补贴刺激 了 我 国新能 源汽车 的井喷式增 长。过去 6 年 ,我 国新能 源
汽车的产销量从 5 0 0 辆 突飞猛进 。据 中国汽 车协会统计 , 2 0 1 5 年 ,中国新能源汽车生产和销售均超过 了 3 0万辆 。
求 意 见稿 )》。国家 发 改委也 发 布 了 《 新
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0年钨、锑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目和 使 用 中 央 地 质 勘 查 基 金 或 省 级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开 展 的 普 查 和 必
2 1 年 全 国 稀土 矿 开 采 总 量 控 制 指标 00
暂 停 受 理 新 的 钨 矿 、锑 矿 和稀 土
矿 勘查 、 开采 登 记 申请 。现 将 有关 事 项通 知 如 下 。
4
— —
山东
l0 5o
5
湖南
l0 50
施 , 照 《保 护 按
性 开 采 的特 定 矿
6
7 8
门;
广西 四川
■ \ 翟 黼
2o O0 2oO 2o
矿 开 采 总量 控制 指 标 6 50吨 ; 92 综 合 利 用 340吨 暂 不 下 达 各 省 08 ( ) 稀土 矿 ( 区 。 稀土 氧化 物 R O) E
探矿权 。
( ) 四 根据 中央有 关 的 区域 经 济 扶持 政策 , 与相 关省 ( 、 ) 部 区 市 人 民政 府 签署协 议 , 需要 予 以支持
的建设项 目。
目, 经 纳 入 省 级 矿 产 资 源 规 划 已 并 经 部 批 准 的 , 下 达 预 算 文 件 凭 向部 申请 ,按 计 划 设 置 探 矿 权 ; 省 级 矿 产 资 源 规 划 中 未 明 确 安
为 800吨 ,其 中主采 指标 640 00 68 吨 , 合 利 用 指标 15 0吨 。锑 矿 综 32
( 属 量 ) 开 采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为 金 100 0 0 0吨 , 中下 达 各 省 ( ) 其 区 锑
\3 ” |l |_ \ l\ . 强¨£ 曩摇 l l 鍪 强 静 l强t % _ ≯ 童煎 誊 鼋 ∞g
总量控制是指以控制一定时段内一定区域内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总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方法体系
总量控制是指以控制一定时段内一定区域内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总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方法体系。
它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排放污染物的总量;二是排放污染物总量的地域范围;三是排放污染物的时间跨度。
通常有三种类型:目标总量控制、容量总量控制和行业总量控制。
目前我国的总量控制基本上是目标总量控制。
目录编辑本段简介“总量控制”是相对于“浓度控制”而言的。
浓度控制是指以控制污染源排放口排出污染物的浓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方法体系。
其核心内容为国家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是浓度排放)标准。
我国的“排污收费”、“三同时”、“环境影响评价”等都是以浓度排放标准为主要评价标准。
编辑本段作用它是根据水体使用功能要求及自净能力,对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实行控制的管理方法,基本出发点是保证水体使用功能的水质限制要求。
为实施水污染防治的总量控制,首先应通过制订区域性的水质规划,拟订排入水体各主要污染源及各企业的污染物允许排污总量,还应与各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提出的排污总量相互协调统一。
污染物总量控制可使水环境质量目标转变为流失总量控制指标,落实到企业的各项管理之中,它是环保监督部门发放排放许可证的根据,也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依据之一。
考虑各地区的自然特征,弄清污染物在环境中的扩散、迁移和转移规律与对污染物的净化规律,计算出环境容量,并综合分析该区域内的污染源,通过建立一定的数字模式,计算出每个源的污染分担率和相应的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求得最优方案,使每个污染源只能排放小于总量排放标准的排放总量。
编辑本段总量控制制度总量控制制度是指国家环境管理机关依据所勘定的区域环境容量,决定区域中的污染物质排放总量,根据排放总量削减计划,向区域内的企业个别分配各自的污染物排放总量额度的方式的一项法律制度。
1.总量控制的对象主要是指国家“九五”期间重点污染控制的地区和流域,包括:酸雨控制区和SO2控制区;淮河、海河、辽河流域;太湖、滇池、巢湖流域。
我国将对钨锑稀土开采实施总量控制管理
欧洲央行行长让 一克劳德 ・ 特里谢表 示 ,欧 元区官方借款成本可能还 会下滑 。
我 雷将对钨锑稀土开采 实施总量控制管理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我 国优势资源 , 按 照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实行有计划开采的 规定 ,国土 资源部经综合研究资源储量 、 现有探矿 权、采矿权设置情况以及 国际、 国内市场需求趋 势等 因素 , 决定继续对钨 矿和稀土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管理 , 并对
与美 国或英 国相 比 ,预计全球 经济 放
缓今年将使欧元区遭受更沉重的打击 。
特里谢警告称 , 尽管存在企稳的 “ 暂时 迹 象” ,但欧元区第一季度表现 “ 非常
糟糕” 。他表示 ,欧洲央行将于下月下 调其增长预期 。 然而 , 特里谢坚持表示 , 欧洲央行
到2 2 年 , 0 0 将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 实 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 心和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 国际航
3 0日前 , 暂停受理钨矿 、 锑矿和稀土矿勘 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申请 。根据 国土资 源部有关通知 , 0 9 2 0 年全国钨精矿开采总
我国西部现代物流中心运营 全面启动
2 0 年 4月 2 09 8日,成都市新都物流
量控制指标 为 6 5 5 ,稀土矿为 8 3 0 85 吨 22
上 月钨矿 、锑矿和稀土矿生 产数量 、销售
执行 官史蒂夫 ・ 尔默 5日在 致 员工 鲍
的一封 电子邮件 中说 ,在第二 阶段裁
货物集散 、货运站场 为一体 的成都北 部
市域 配送 和区域配载 的综 合性 现代物 流
员完成后 , 微软 5 0 人裁 员计 划将 基 00 本完成 。这意味 着第 二阶段裁 员人数 将在 3 0 6 0人左右 ,且 必须在 2 1 年 00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土资发[2016]183号【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发布日期】2016.12.02【实施日期】2016.12.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有关司局:为进一步推动各地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持续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促进国土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部决定在全国统一部署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通过开展卫片检查,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以省(区、市)、市(地、州、盟,以下简称市)、县(市、区、旗,以下简称县)为单位,评估一个地区2016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督促依法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保护国土资源;评估检验一个地区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同时,配合土地例行督察,促进地方政府加强土地执法监督检查。
二、检查对象2016年度土地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部下发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2016年度矿产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进度安排2016年12月,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2016年度卫片检查工作。
2016年12月,部下发2016年度重点矿区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
2017年4月,部下发2016年度重点矿区以外的其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
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开展2016年度卫片检查工作。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稀土矿钨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稀土矿钨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11.17•【文号】国土资规〔2015〕9号•【施行日期】2015.1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稀土矿钨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稀土矿、钨矿是国务院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自实施开采总量控制以来,稀土矿、钨矿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勘查、开采审批管理,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暂停受理新的稀土矿勘查、稀土矿和钨矿开采登记(含扩大矿区范围)申请。
下列情形除外:(一)全额使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的稀土矿预查、普查或必要的详查项目,凭下达预算文件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申请,项目结束应办理查明登记后注销探矿权,按国家出资勘查已探明矿产地进行管理。
(二)具有国家确定的大型稀土企业集团主体资格,为采储平衡需要而申请设立的稀土矿勘查项目。
(三)申请新设稀土矿和钨矿采矿权,应符合开采总量控制、产能平衡要求,具有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且不突破指标设置。
其中,稀土矿采矿权申请人应具有国家确定的大型稀土企业集团主体资格。
二、稀土矿探矿权采矿权申请办理转让登记,转让受让人应具有国家确定的大型稀土企业集团主体资格。
三、稀土矿、钨矿采矿权申请办理延续登记,应符合开采总量控制要求。
四、凡涉及共伴生资源开采的,应将稀土矿、钨矿的开采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管理,超指标开采的应进行储备,不得销售。
不具备储备条件或储备能力不足的,不得办理扩大矿区范围、扩大生产能力。
五、属离子型稀土矿床类型的,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第二类矿产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稀土矿、钨矿探矿权因受政策限制不能实现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在完成普查或必要的详查后应办理查明登记,可按规定申请办理探矿权保留。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非油气矿产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非油气矿产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10.28•【文号】国土资厅发〔2016〕37号•【施行日期】2016.10.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非油气矿产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非油气矿产资源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抓紧部署2016年度非油气矿产资源统计工作,要严格按照《统计表》总体要求,认真审查、汇总、分析和上报矿产资源统计数据,确保工作进度和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储量部分(固体矿产)数据和开发利用部分数据报送要求和报送渠道同2015年度。
二、《统计表》储量部分的填报应与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工作相衔接,并与审查通过的矿山储量年报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储量统计数据库中矿区编号、采矿许可证号、空间坐标应填写准确完整。
三、矿产资源储量快报统计的主要内容:煤、铁、铜、铅、锌、铝土矿、钨、锡、钼、锑、金、银、稀土矿、硫铁矿、磷(矿石)、钾盐等16个矿种的年度勘查增减情况及新增大中型矿区(矿产地)资源储量信息。
具体统计表式及填报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工作要认真做好年报分析,说明数据变化情况,以文件形式报送2016年度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和附表,具体表式见附件3。
五、进一步加强对煤、铁矿产开发利用统计数据的审查工作,矿山企业数、矿石产量要与本省(区、市)采矿权登记数据库中的采矿权数、采矿许可证上载明的产能作比较核对,如有差异要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六、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快报数据请于2017年1月10日前报部。
联系人:马建明,电话:************,电子邮箱:*****************。
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6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函〔2016〕316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6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6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函〔2016〕316号有关省、自治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优势矿产资源,按照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相关规定,2016年继续对稀土矿、钨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
根据需要,部研究确定了2016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其中含《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6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国土资函〔2016〕14号)下达的第一批指标。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6年度全国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05000吨,其中离子型(以中重稀土为主)稀土矿指标17900吨,岩矿型(轻)稀土矿指标87100吨。
全国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91300吨,其中主采指标73200吨,综合利用指标18100吨。
分省(区)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具体分配见附件。
二、有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指标分解和下达工作,及时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市县或企业,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并应在部下达指标30个工作日内将本省(区)稀土矿、钨矿指标及分配给稀土集团的稀土矿指标分解下达、公告并报部备案。
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与矿山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三、采矿权人要认真执行稀土矿月报和钨矿季报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开展网上直报。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稀土矿、钨矿指标执行情况的核查与检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报部。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2年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2年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2.04.01•【字号】•【施行日期】201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2年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各有关州、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2年度钨矿锑矿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27号),现将我省2012年度第一批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解下达你们(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实施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督促指导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认真落实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的各项具体工作。
对于暂未下达控制指标的矿山企业,待国土资源部下达第二批次控制指标后,省厅将商有关部门,根据企业发展现状及实际需求情况,调整下达第二批稀有金属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二、严格执行总量控制管理工作制度各有关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矿山企业签订开采总量控制责任书和合同书,明确权利与责任,落实专人对矿山企业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统计报表制度。
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督促各矿山企业建立生产销售台帐和原始生产日报表,完善开采总量控制相配套的企业管理制度,并于每月5日前统计上月钨矿、锑矿和稀土矿生产量、销售量、销售对象等情况,各有关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省厅报送上一季度本行政区钨矿和锑矿总量控制的执行情况,稀土矿仍执行月报制度。
三部委联合召开会议:进一步开创耕地保护工作新局面_等
6进一步开创耕地保护工作新局面3月27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工作做出部署,推动各地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扎实有力的措施把《意见》贯彻落实好。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姜大明要求,要切实把握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重点,“牛鼻子”,以破解占补平衡难题为重点,带动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一要抓住“不占少这个根本,严格耕地管控性保护。
以补定占控规模,永久二要抓住“补足补优”这个重点,加强耕地建设性保护。
拓展渠道算大账,整合资金强投入,强“利益调节”这个核心,健全耕地激励性保护。
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立跨区域补充耕地“占补责任”这个关键,加强耕地保明确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创新占补平衡机制,姜大明强调,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用钉钉子精神把《意见》精神落实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
二要广泛学习宣传,强化教育培训。
建议各地党委中心组安排耕地保护专题学习。
在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开展多种活动传达宣传。
三要实化细化举措,保障工作效果。
部门联合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国家土地督察机构适时开展《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察。
四要“责任落实年”活动,抓好工作落实。
国土资讯Copyright©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7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意见:适度扩大用地供给 激发社会投资活力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从认真落实土地税费政策等5个方面明确了37项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涉及土地政策的有4条。
一是要将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上述领域倾斜,有序适度扩大用地供给。
国土资源部下达2017年度第一批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元 ,调查其 中的矿产资 源类别、面积 、数量 和质量等 ,形成 理 ,按照 《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 稀土矿钨矿探矿权 采矿 权审 国土资规 E 2 0 1 5 3 9号 )执行。 相 关调查 图件和调查成果 。三是登记 审核 。根 据调查结果 和 批管理 的通 知》 ( 相关审批 文件 ,结合用途 管制、生态保护 红线 、公共管 制及 特殊保护规 定或政策性 文件 、不动产登记结果 资料 以及矿业
三 、加强统 计报告和监督检 查。组织采矿权 人认真执行
稀土月报和钨矿季报制度 ,及 时、准确 、规范开展网上直 报。
地热 、矿泉 水的探 明储量 。以矿产资源储 量估算范 围作 为矿 地方各级 国土资源主管 部门要采取措施 ,切 实加强稀土矿 、 产资源确权 登记单元 。二 是登记调查 。利 用现有的储量登 记 钨矿指标执 行情况 的核查 与检查 ,工作 中遇到 的问题 应及时 库 ,结合矿 产资源利用现状 调查 数据库 、矿 业权审批登 记数 报 部 。 据 库和 已有 的 国家 出资探 明矿 产地 清理 成 果等确 定 登记 单 四 、稀土矿 、钨 矿探矿权采 矿权 审批及开 采总量 控制管
二 、及 时分解指标和 落实责任 。有 关省级 国土 资源主管 矿物制 品业在 内的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增 长 5 . 2 %,占规模
部 门要严 格按照规定 ,认真做好指标 分解和下达工 作 ,及时 以上工业增加值的 比重为 2 8 . 1 %。 将指标 分解下达 到市 县或企业 ,分级 负责 、层层 落实 ,并应 全年规 模 以上工 业企业实现 利润 6 8 8 0 3 亿 元 ,比上年增
制指标分两批 下达 。 日前 ,国土资源部下达 2 0 1 7 年度稀 土矿
钨 矿 开 采总 量 控 制指 标 ( 第 一 批 ) 的通 知 。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6年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6年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6.07.26•【字号】•【施行日期】2016.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6年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各有关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管局,有关省直管县国土资源(矿管)局:为保护和合理利用优势矿产资源,促进我省稀土、钨矿资源有序开发、持续利用,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6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函〔2016〕316号)精神(含年初国土资发〔2016〕14号下达的第一批指标),现就我省2016年全年稀土矿和钨矿的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含第一批下达的指标)分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稀土矿和钨矿矿山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稀土矿、钨矿的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由省厅分配给相关设区市国土资源(矿管)局和有关省直管县国土资源(矿管)局,由各局根据去年控制指标下达情况和矿山执行开采控制指标、矿山采矿许可证核定的开采规模等相关情况分解下达到具体矿山。
二、认真做好矿山企业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落实工作。
各设区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督促矿山企业按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组织生产。
三、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健全生产销售台帐和原始日报表等与开采总量控制和资源保护相配套的企业管理制度。
四、建立统计报告制度。
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建立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报表等工作,加强信息沟通,确保矿山企业在每月 2 日前报送上月稀土矿和钨矿生产量、销售量、销售对象等情况。
各设区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稀土月报和钨矿季报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开展网上直报。
五、严格监督检查矿山企业矿产品销售情况。
对向非指定的收购单位销售钨矿和稀土矿或收购无证开采的钨矿和稀土矿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7.03.21•【字号】皖国土资函〔2017〕370号•【施行日期】2017.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370号宣城、池州市国土资源局:为保护和合理开发优势矿产资源,国土资源部决定继续对钨矿、稀土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管理。
《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7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24号),下达我省2017年度(第一批)钨精矿(三氧化钨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600吨。
经研究,现就我省钨矿开采总量控制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配给安徽省绩溪钨业有限公司钨精矿指标200吨、青阳县鼎胜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钨精矿指标400吨。
二、各有关市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关于下达2013年钨、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3〕143号)要求,与有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监督责任书;有关县国土资源局要同时与矿山企业签订生产合同书,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责任书报我厅备案。
三、严格指标监管。
有关县国土资源局要通过核查矿山统计报表、生产台账、储量消耗、销售与纳税票据等,切实加强对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应按照责任书的有关要求,对超指标生产的矿山企业,扣减当年或下一年度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并追究矿山企业违约责任。
四、实行数据网上直报制度。
矿山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随时与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保持沟通与联系,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初将上季度钨矿生产数量、销售量、销售对象等情况报送当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通过国土资源部钨矿网上直报系统将数据逐级审核上报。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进一步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矿产资源勘查【发文字号】国土资发[2009]141号【失效依据】国土资源部公告2016年第10号――关于公布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日期】2009.09.28【实施日期】2009.09.2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能源局、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下发以来,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在优化矿山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改善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和矿山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由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工作量大,政策性强,难度大,目前各地整合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运作不规范,整合工作不彻底。
为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促进矿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是矿产开发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调整矿产开发结构、推动产业升级、促进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是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实现矿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具体部署。
要通过进一步推进整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构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
按照成矿地质条件、矿产资源自然赋存状况,科学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地质勘查专项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合理设置探矿权、采矿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趋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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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6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
批)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优势矿产资源,按照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相关规定,2016年继续对稀土矿、钨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
根据实际需要,2016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两批下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全国第一批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52500吨,其中离子型(以中重稀土为主)稀土矿指标8950吨,岩矿型(轻)稀土矿指标43550吨;第一批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45650吨,其中主采指标36650吨,综合利用指标9000吨。
分省(区)第一批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具体分配见附件。
全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市场变化情况在第二季度适时下达。
二、及时分解指标和落实责任。
有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指标分解和下达工作,及时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市县或企业,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并应在部下达指标30个工作日内将本省(区)稀土矿、钨矿指标及分配给稀土集团的稀土矿指标分解下达、公告并报部备案。
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与矿山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三、加强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
采矿权人要认真执行稀土月报和钨矿季报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开展网上直报。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稀土矿、钨矿指标执行情况的核查与检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报部。
四、稀土矿、钨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及开采总量控制管理,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稀土矿钨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9号)执行。
附件:1.2016年度省(区)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
2.2016年度省(区)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
2016年1月27日
附件1
2016年度省(区)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
附件2
2016年度省(区)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
来源:/fg/detail2015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