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时”备案程序
安全三同时管理流程
2.5 危险化学品项目应根据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求,申请组织召开安全设 计专家审查会;其他建设项目应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办法》(安监总局 36 号令)要求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出具专家审 查(评审)意见。
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8) 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检修规程、分析规程及岗位操作规程等已
下发实施; (9) 参加试生产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0) 应急救援器材配置到位,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位; (11) 试生产方案评审(审查)已通过,所有法定检验检测报告和备案
4.11 试生产期间,三同时管理人员应将以下资料送至档案室存档备查: (1) 《试生产方案》; (2) 试生产方案专家评审意见书; (3) 试生产方案专家评审意见整改确认书。
5 安全设施验收阶段
5.1 试生产前,试生产负责人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验收评价单位对 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签订安全技术服务 合同,不得委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安全预评价的同一安全评价单位。
(1)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叉车、行车、电梯等) 检验检测报告;
(2) 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等)检验检测报告; (3)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检验检测报告; (4) 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 (5) 爆炸性危险场所防爆电气检测报告; (6)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7) 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8) 应急预案及备案凭证; (9) 重大危险源备案凭证; (10)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法定检验检测和备案项目。
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备案工作流程图- 含职业卫生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安全生产法》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4、鲁安监发[2013]39号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 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
1、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 告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 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备案; 2、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 告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 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 告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始初步设计前,向与本办法第四条、第 五条规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提交下 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二)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三)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复制件);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复制件)。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申请安全条件审查的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申请安全条件审查的文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 书面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文件、资 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我编了一个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备案办理指南
我编了一个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备案办理指南(草案),请各位领导、专家提提意见苏宿工业园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备案办理指南一、基本概念1.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
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或《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3、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影响,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目的的装置。
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分类管理将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第二种类型: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第三种类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三、办理程序第一种类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备案程序第一步:职业危害预评价1、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编制预评价报告。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3、建设单位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申请书;(二)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证明材料(复印件);(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四)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六)其他相关材料。
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备案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
第二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三同时”备案程序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程序一、生产经营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申报表》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内容。
(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备案内容:1、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2、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3、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4、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备案内容:1、设计依据;2、建设项目概述;3、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4、建筑及场地布置;5、重大危险源分析及检测监控;6、安全设施设计采取的防范措施;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8、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9、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分析;10、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11、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12、预期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13、可能出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14、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内容:1、安全设施设计备案意见书(复印件);2、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3、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其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材料;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资格情况。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备案材料进行核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分别填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备案表》(一式两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备案表》(一式两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备案表》。
(一式两份)。
“三同时”行政许可办事程序(精选五篇)
“三同时”行政许可办事程序(精选五篇)第一篇:“三同时”行政许可办事程序关于新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行政许可项目的函行署行政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贵州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我局拟在你单位安监局窗口新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行政许可项目。
可否,请函复。
附件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行政许可办事程序二○一一年八月十日附件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行政许可办事程序一、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行政许可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职业病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5.《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三、行政许可(备案)条件:(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申请书(2份)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6份)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2份)4.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5.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2份)(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检查表备案申请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检查表备案申请书(3份)2.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2份)3.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6份)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2份)(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申请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2份)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卫生专篇(6份)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影印件)(2份)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2份)5.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2份)(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审核申请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审核申请书(2份)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6份)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2份)4.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2份)(五)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备案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2份)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2份)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6份)4.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证明(2份)(六)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2份)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印件)(2份)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复印件)(2份)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批复(复印件)(2份)5.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批复(复印件)(2份)6.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2份)四、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建设项目未经职业卫生行政许可的,不得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五、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专家评审;4.批准六、承诺时限: 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办理科室:地区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第二篇:“三同时”备案程序(十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程序1.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程序(1)备案时限:建设单位在会审前10个工作日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安全设施可行性备案表报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会审通过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流程
5.1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试生产工作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采取下列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1) 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 管理人员;
(2)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 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 于正常运行状态; (6) 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7)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 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8) 按照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 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9)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 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0) 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1)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 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其他管理措施。
(1)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专家评审意见书; (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专家评审意见整改确认书。
职评条件发生 重大变更
1.9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 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对变更内容重 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
5.12 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束后,三同时管理人员应将以下资料送至档 案室存档备查:
项目三同时程序
项目三同时程序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流程(仅供参考)一、三同时概念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一、备案管理工作原则1、工作原则。
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原则是:“企业组织和落实、中介(评价)机构参与、专家审查把关、安监部门监督”。
2、分级负责、属地监督。
地方各级政府安监部门负责本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工贸行业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受理、审查与备案工作;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执法检查由项目所在县区安监部门负责;上级安监部门备案的相关材料抄送项目所在地县区安监部门。
3、备案资料的审查。
建设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应当通过专家审查。
审查工作由企业组织实施,审查专家由企业聘请,企业安全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审查,安监部门监督。
审查专家应符合专业要求,应当具有市级以上安监部门认定的资质,一般3至7人。
专家审查内容主要有:安全条件综合分析报告(论证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和现场安全设施符合性核查等内容。
专家组对审查内容提出整改意见,建设单位、评价机构、设计单位依据专家意见对审查内容落实整改,完成整改经专家组长审查签字确认后通过审查。
二、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备案内容及程序1.可行性研究阶段①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建设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并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论证报告内容:①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②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③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④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②安全预评价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条件论证报告通过专家审查后报相应安监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办理程序
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办理程序一、申报材料(一)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4.安全预评价报告书;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建设项目立项文件;2.安全条件论证报告;3.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及其相关评审资料;4.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相应设计资料;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1.安全设施试运行报告;2.安全验收评价报告;3.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4.质量监督单位的质量监督报告;5.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施工报告;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律法规若有变化将从其规定。
申请人应对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交资料均要求A4纸打印(图纸除外),按次序装订,并加盖公章;凡要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二、办事程序(一)生产经营单位向县安监局提出申请,并将申报材料送县安监局窗口,窗口受理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二)县安监局相关股室进行审查(需要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的组织评审、核查)后提出审查意见,报局领导审批;(三)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审查(或验收)意见书,在规定的时限内通知申请单位(人)领取审查(或验收)意见书。
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通过的理由。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旁祥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工程建设,其中需要配套建设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一般类项目三同时备案程序
组织建设项目进行施工
安 全 设 施 施 工 阶 段
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安 全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提交备案材料: (1)安全验收评 价报告; (2)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竣工验收报 告。
委托具有资质安全 评价机构编写 参加单位: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安全评价单位、 安全专家、安监局。 建设单位可自行 编写或委托具有 资质安全评价机 构编写
组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写
组织安全设施验收评审
组织编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竣工验收报告
安监局
受理备案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包 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2)建设项目落实安全设施设计 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质量达到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的要求情况; (3)安全设施按照有关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标 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符合性情况; (4)对于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提出 问题以及现场验收安全评审专家提 出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承诺; (5)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设 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7)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 单位、评价单位的资质验证情况是 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8)提出企业在正式生产运行后 安全管理的要求及目标发展方向。
“一般类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程序
建设单位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 析报告内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可包括: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 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 影响; (3)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 (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 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 影响; (4)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 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 计的初步想法和理念等。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备案程序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备案的程序分设立审查备案、设计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三个步骤:一、设立审查备案企业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可行性研究)→形成安全生产条件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有管理权限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综合分析报告审查备案。
1、企业备案应提供的材料(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申报表》(一式3份);(2)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安全条件论证报告(1份);主要内容是: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3)投资、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备案管理权限(1)矿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等建设项目按照《安全生产许证条例》的规定执行。
(2)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备案。
(3)其它普通建设项目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备案。
二、设计审查备案企业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审查→形成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有管理权限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报告进行审查备案。
1、企业备案应提供的材料(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备案申报表》(一式3份);(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1份);(3)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1份);(4)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另外,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还需向许昌市安监局提供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2、备案管理权限同设立审查备案权限。
三、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企业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或组织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形成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有管理权限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报告进行审查备案。
应急管理局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办理程序及所需资料.docx
应急管理局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办理程序及所需资料一、安全设施“三同时”办理程序(一)安全条件审查: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并报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在安全条件审查通过后):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详细设计开始前,向出具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二、安全设施“三同时”所需资料(一)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2.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复制件);4.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
(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所需提供资料:(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2)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制件);(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三、试生产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一)试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安全问题及对策,制定试生产(使用)方案。
在试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审查。
在试生产(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条件进行确认,对试生产(使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
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建设项目设备及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等生产准备的完成情况;2.投料试车方案;3.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对策及应急预案;4.建设项目周边环境与建设项目安全试生产(使用)相互影响的确认情况;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6.人力资源配置情况;7.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完整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流程一、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备案:1、可行性研究报告。
2、重点项目需要提供安全评价报告①非煤矿山建设项目;②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③使用危险物品为生产原料和设施、设备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④冶金、有色行业建设项目;⑤投资总额1000 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⑥投资总额5000 万元及以上的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建设项目。
3、非重点项目提供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4、专家组评审意见。
(五人以上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专家;专家组组长须外单位人员担任;专家签字须手写)。
5、参与评审专家资质复印件。
6、填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备案申请表。
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意见书烟高安监项目〔B〕审字〔20**〕**号**************有限公司:根据《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的规定,你单位提出的***************建设项目设立审查申请受理后,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审查材料符合审查要求,允许立项和进行设计。
联系人:****** 联系电话:************(审查部门盖章)****年**月**日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备案:1、建设项目设计图纸。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项目概况、危险因素辨识、防控措施、安全设施、分布图)3、专家组评审意见。
(五人以上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专家;专家组组长须外单位人员担任;专家签字须手写)。
4、参与评审专家资质复印件。
5、填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备案申请表。
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意见书烟高安监项目〔C〕审字〔20**〕**号**************有限公司:根据《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的规定,你单位提出的***************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后,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审查材料符合审查要求,允许施工建设。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程序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程序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内容(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1.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已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2.建设单位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1.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2.建设单位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进行。
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4.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建设单位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程序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其实行分类监督管理:(一)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监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监部门备案;(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监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监部门组织验收;(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监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监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监部门组织验收。
三、受理权限投资2千万以下由县级安监部门负责,2千万至1亿由市级安监部门负责,1亿以上由省级安监部门负责。
职业卫生“三同时”办理流程
附件: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行政审批服务流程1 适用范围本流程适用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安监窗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审核工作。
2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指导意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3 受理范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审核的企业。
4 申报材料4.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申请书;4.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4.3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内审意见;4.4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个人及综合审查意见(含专家复核意见);4.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预评价报告中有的不再重复提供);4.6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4.7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交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4.8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以上资料需提报纸质及电子文档刻录的光盘各一份,光盘标签注明文档目录。
5 办理程序5.1建设单位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5.2 建设单位组织对预评价报告进行内审,填写《建设单位内审意见表》,并将意见反馈给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修正;5.3 建设单位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意见表》;5.4 技术服务机构修改完善预评价报告;5.5建设单位完成评审和报告书内容确认后,预评价报告按分级规定,在项目审批前向区安监局申请审核或备案(需提交材料见上条规定)。
6 承诺期限材料齐全,符合规定,20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通知书或审核意见书。
职业卫生“三同时”办理流程
职业卫生“三同时”办理流程第一篇:职业卫生“三同时”办理流程职业卫生“三同时”办理流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1、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的公函(2份);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2份);3、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内审”意见)(2份);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2份);5、其他相关材料(2份)。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1、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的公函(2份);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2份);3、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内审”意见和“外审”意见)(各2份);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2份);5、其他相关材料(2份)。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1、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公函(2份);2、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2份);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2份);4、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意见(“内审”意见和“外审”意见)(各2份);5、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影印件)(2份);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复印件)(2份);7、其他相关材料(2份)。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竣工备案1、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的公函(2份);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通知书(复印件)(2份);3、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2份);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复印件)(2份);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2份);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2份);7、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专家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内审”意见)(2份);8、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行验收情况报告(2份);9、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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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程序
一、生产经营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申报表》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内容。
(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备案内容:
1、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2、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
3、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
4、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备案内容:
1、设计依据;
2、建设项目概述;
3、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
4、建筑及场地布置;
5、重大危险源分析及检测监控;
6、安全设施设计采取的防范措施;
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8、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
9、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分析;
10、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
11、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
12、预期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3、可能出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14、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内容:
1、安全设施设计备案意见书(复印件);
2、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其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材料;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资格情况。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备案材料进行核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分别填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备案表》(一式两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备案表》(一式两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备案表》。
(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