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机制中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的角色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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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问题与对策分析

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问题与对策分析

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问题与对策分析作者:张兴嘉来源:《祖国》2019年第08期摘要:按照生态补偿基本原则,基于张掖在祁连山和黑河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过程中为积极构建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所做的贡献,通过分析张掖重点生态功能区构建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旨在提出基本建立符合张掖市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对策与建议,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关键词:生态补偿; ;体制机制; ;重点生态功能区张掖作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始终坚持“北锁黄龙、中保绿洲、南扩青龙”的方针,为构建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作出了持续不断的努力其保护历程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上个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生态保护开始起步,1988年成立了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主要针对采矿征收生态税和整治费。

第二阶段,进入新世纪之后至2015年,生态保护与治理进入全面实践阶段。

?2002年,率先在全国开展了第一个农业节水型社会试点市的建设。

2008年张掖提出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城市,建设生态文明的思路在全国、全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2011年成立了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制定了祁连山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13年张掖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23个资源再生型城市之一,生态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初见成效。

2014年又再次对保护区范围进行了确定,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推动以及市场参与下,一大批生态治理项目全面实施。

第三阶段,2016年至今。

国家环保督察组来张掖督查以后,张掖进入了高度重视并开始深入研究生态补偿机制时代。

全面停止了祁连山各种生产生活活动,通过了《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并着力开始解决生态补偿机制问题。

(一)相关主体利益受到较大损失从祁连山保护区来看,大规模开发活动已基本停止,但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由于保护区规划屡次调整,致使一些生产、旅游、水电及生活设施进入保护区。

去年以来,矿山探采、旅游开发等相关企业全部停止经营活动,其中,矿证到期的40个项目已关闭退出并拆除了所有生活设施,27个矿山完成了环境恢复治理,16项矿证未到期的矿权全部冻结,除丹霞之外的所有旅游企业也全部拆除了辅助设施。

生态补偿机制的分析与优化

生态补偿机制的分析与优化

生态补偿机制的分析与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迅速增长,我们所承受的环境压力是越来越大,生态危机已经取代人口危机成为全球最紧迫的问题之一。

保护生态环境已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政府、企业乃至每一个个人都应该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如何加强生态保护是当代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之一。

而生态补偿机制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本文将对生态补偿机制进行分析并提出优化建议。

一、生态补偿机制的概念和意义生态补偿是指对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或损失的地区或群体进行经济补偿,以达到恢复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目的。

这是一种把经济和环保紧密结合起来的不可或缺的手段。

采取生态补偿措施可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避免生态环境的恶化,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生态补偿机制是指针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政府、企业等以一定的方式、方法将必要的投资、补偿、经济和政策措施用于推进和约束经济增长、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从而维护生态环境的一种制度化安排。

在生态补偿机制中,应当建立基础设施、投入生态扶贫、加强环境管理、促进绿色产业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二、生态补偿机制的不足点在实践中,我们发现生态补偿机制仍存在一些问题:(一) 补偿基金管理不透明。

现实中,一些企业进入某些生态保护补偿项目,存在管理不透明,预算不准确,资金不得法等问题。

(二) 补偿范围扩大导致投入不足。

生态补偿从一开始的精细化扩大到了生态补偿的普遍化,但补偿规模不能满足保护需求,导致儿时平衡难以实现。

(三) 补偿标准不合理。

生态补偿应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与生态绩效的评估,但往往已经转变为资产收益与政策考核的工具,不能通过生态、社会、环境的监控和调控来实现。

三、生态补偿机制的优化建议(一) 建立合理的补偿标准。

应当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与生态绩效的评估设置补偿标准,以更好地实现生态、环境、社会的联动性。

(二) 完善资源配置机制。

政府需要升级生态保护的同时,加大生态投入力度,促进生态保护行动和技术创新,推广生态产业,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协调发展。

地区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分析

地区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分析

关于地区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分析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11-294-02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态和环境问题已经成为阻碍社会和地区发展的瓶颈。

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环境与地区经济建设之间的协调,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十分重要也是十分迫切的。

本文就巴东县为例,针对巴东县关于生态机制建设的一些政策实施情况来进行分析,提出一点相应的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生态补偿地区经济机制近些年来,生态和环境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阻碍社会和地区发展的瓶颈,各地区由于生态保护存在着结构性政策缺位,造成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关系之间利益的扭曲,也影响到了地区之间以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和谐,为此,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环境与地区经济建设之间的协调,促进地区经济的长效发展,也已经成为了地区政府刻不容缓的一件重要事情。

现就巴东县关于生态机制建设的一些政策实施情况来进行分析。

一、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效果(一)努力推进以水土保持为重点的生态保护工程,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巴东坚持以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通过对山、水、林、田、路的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各项生态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一是注重生态家园建设推广。

为逐步替代农村传统能源消耗,改善生存环境,通过试点示范,推广以沼气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家园建设,效果较好。

全县已建沼气池4.5万口,参与“五改三建”建设的2.8万户,保护森林面积9万亩;并建立了“雷家坪高产生态农业示范基地,探索出果-粮-猪-沼-菜的生态农业模式,明显激发和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生态农业的热情。

二是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1989年,该县水土流失面积2196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65.5%,经过20余年治理,目前水土流失面积减少到1380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41.2%。

三是推进高产农田建设。

近些年来,该县积极申报项目,组织实施了官渡口、溪丘湾、东瀼口等乡镇中低产田改造1.5万亩,提高了土地单产,较好利用了土地生态资源。

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完善生态补偿政策

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完善生态补偿政策

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在当今社会,随着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日益加剧,生态保护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一种重要的环境经济政策手段,对于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关键意义。

那么,究竟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呢?简单来说,生态补偿机制是指通过一定的政策手段和经济手段,对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付出代价、做出贡献的个人、组织或地区给予合理的补偿,同时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进行惩罚和约束。

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在于实现生态保护的外部性内部化。

所谓外部性,就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其他经济主体产生了影响,但这种影响并没有通过市场交易反映出来。

比如,一个地区为了保护森林资源,限制了砍伐和开发,这不仅保护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也为下游地区提供了更清洁的水源、更好的气候调节等生态服务。

然而,这些生态服务的价值并没有在市场上得到充分体现,保护者也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回报。

生态补偿机制就是要通过政府干预或市场交易等方式,将这些生态服务的价值转化为经济补偿,从而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生态保护中来。

生态补偿机制具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

首先,它有助于激励生态保护行为。

当保护者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时,他们会更有积极性和主动性去保护生态环境,采取更有效的保护措施。

其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通过对生态脆弱地区和生态保护重点地区的补偿,可以缩小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实现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发展。

再者,推动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

生态补偿机制可以引导人们更加珍惜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避免过度开发和浪费。

然而,当前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政策。

在补偿标准方面,目前的补偿标准往往不够科学合理。

一些补偿标准过低,无法充分弥补保护者的成本和损失,难以调动其积极性;而有些补偿标准则缺乏针对性,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生态系统的差异。

因此,需要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体系,综合考虑生态保护的成本、生态服务的价值、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的补偿标准。

我国限制开发区生态补偿立法的几点思考

我国限制开发区生态补偿立法的几点思考

域具体包括 :大 、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 能区 ;长 白山森林生 题 已作 了规定 ,主要 体现在 以下几个方 面:一是我 国 目前正 态功能 区;川滇森林生态及生物多样性 功能区 ;秦巴生物多 在制定相关生态补偿 条例 ,与此 同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 样性功能区 ;藏东南高 原边缘森林生态功 能区 ;阿尔 泰山地 起草工作也在有序进行 ;二 是各级政府加大 了对生态保护和 森林生态功能区 ;青海三江源草原草甸湿地生态功能 区 ; 塔 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 。国家 已初 步建立了有利于生态保护和
防治 区 。
( ) 二 地方生态补偿立法探索与实践
从全 国来看 ,很多地方 已开始逐步探索。如浙江省20 05
二 、建立健全 我国 限制开发 区生态 补偿立 法的意 义
( ) 一 对保护全国生态安全的意义重 大
年制定了 《 浙江省人 民政府关 于进 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 若干意见 》,于2 0 年制定 了 《 08 浙江省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
法进 行 探讨 。
关键词 :限制 开发 区;生态补偿 ;立法完善


我国限制开 发 区概述
( )我国整体生态的立法与实践 一 我 国 目前没 有 生态补 偿专 门立 法 ,但 相关法律 、法规 如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 、 自然环境管理等对生态补偿 问
我国限制开发区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 、大规模集 聚经济和人 口条件不 够好 的生态环境脆弱小城乡之间 、地 区之 间的差距 ;对 于增 强民族 团 动力不 明。迫切需要生态补偿 的地区往往是西部地区或者经 结、 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 的意义。 济欠发达地区 ,而仅靠这些地 区的努力 ,是无力推动生态补
偿立法和规范制定的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 〔2016〕18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 〔2016〕18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8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河南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7号),建立健全我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河南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围绕建设美丽河南,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政策协同和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推动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

(二)基本原则。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必须科学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坚持保护者受偿、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必须将生态保护补偿与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等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必须将试点先行与逐步推广、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有机结合,稳步推进不同领域、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机结合,通过经济、法律等手段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初步建立,跨地区、跨流域补偿试点示范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良性互动的机制基本形成。

我国生态补偿政策措施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生态补偿政策措施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生态补偿政策措施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摘要:本文从中国生态补偿制度的历史回顾入手,通过生态补偿案例实证分析,研究了森林与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流域的生态补偿、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区域生态补偿、其他生态补偿和生态补偿政策制定与实施,针对我国生态补偿实施中存在补偿主体范围狭窄,补偿对象确定方式不合理,生态补偿标准确定不科学,补偿对象的利益平衡难以保证的问题,提出加强制度建设,生态补偿软环境建设对策。

关键词:中国;生态补偿;问题;对策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

建立健全覆盖利益相关者的生态与环境保护激励约束机制,全方位多层次构建生态补偿政策体系框架对于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社会经济生态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而重要的意义。

1.生态补偿及其理论基础1.1生态补偿的概念自然资源学家E.F.Cook(1979年)提出自然资源价值,指出自然资源的开发是有限的、不可逆的,对自然资源的使用必须以一定的经济代价作为补偿,这是国际社会第一次提出用补偿的思想解决自然资源价值问题[1]。

而对于生态补偿,国内外至今未见明确的定义。

国际上对生态补偿的概念使用较少,比较通用的是生态或环境服务付费(PES:payments for ecological Services)。

Wunder[2](2005年)提出,PES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管制手段而言, 是一种替代管制、基于市场的经济手段, 具有自愿的交易、明确界定的生态系统服务、对应的买卖者、付费是有条件的等特点。

我国对生态补偿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生态学方面,《环境科学大辞典》中将其定义为:“生物有机体、种群、群落或生态系统受到干扰时,所表现出来的缓和干扰、调节自身状态使生存得以维持的能力,或者可以看作生态负荷的还原能力[3]”。

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制度:实践、不足与完善

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制度:实践、不足与完善

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制度:实践、不足与完善作者:况文婷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24期摘要本文指出,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制度的具体实践包括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地区间横向援助。

鉴于当前两方面实践存在诸多不足,应当规范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的表述形式,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扩大转移支付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探索建立横向转移支付制度。

关键词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横向转移支付基金项目: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制度建设与法律保障研究》,课题主持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项目号:12AZD062。

作者简介:况文婷,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环境政策。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8-167-0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随着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的实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生态补偿制度体系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制度的缘起,重点梳理了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制度的具体实践,最后在分析、总结该制度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一、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制度缘起重要生态功能区是指在保持流域、区域生态平衡,减轻自然灾害,确保国家和地区生态安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特定保护区域。

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是以主体功能区划为前提,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采用财政转移支付等形式,由生态保护受益者向重要生态功能区支付金钱、物质或提供其他非物质利益,以弥补其保护成本及发展机会成本。

重要生态功能区最早以建立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形式受到保护,对其的生态补偿主要通过对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投入间接实现。

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的耕地保护问题

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的耕地保护问题
资 源 环 境 承 载 能 力 开 始 减 弱 的 区
特 别是 生 态综 合 需求 的数 量 、 质
量保 护 。
域 。重 点开发 区域是指 资源 环境 承载能 力较强 、经济 和人 口集 聚 条件较 好 的区域 。 在 分类制定 主体 功能 区的绩 效评价 和政绩 考核标 准 中 ,除 了 要强化 该 区域 的经 济结构 、资源 消耗 、自主创 新 的评 价和 弱化经 济增 长的评价 外 ,需 要对 优化或 重点开 发 区的耕 地 的功能定 位有
— l H H I sA A
研 究 与 搛索
粮食生产 的角度 , 来计量其农业经
济价值 。 实际上 , 从生态 的角度 , 水
稻 田还 在发挥 着稳定 持续 的 “ 湿 地” 功能 有着 不可或 缺的存在 价
值 。又 比如 , 在走 向未来低碳经济
的过程中 , 当人类 的碳足迹要开始
域 发 展 市 场 边 界 被 强 势 界 定 以 后
号 ) 出 : 国主体 功 能 区规划 , 指 全 就 足 将 国 土 空 问划 分 为 优 化 开
例 如规划保 留在 两功 能区的 规模型的水 稻 田, 不能仅仅停留在
的“ 会不会 发展 ” 善不 善创新 ” 和“
的操作性 问题 。
计量 , 当考 虑粮食 、 副产 品需要 农
长 途 运 输 , O排 放 增 加 , C . 消除 污 染
优化开发 区和 重点开发 区的 耕地保护 问题
■ 崂 园
的成本加大时 , 在优化 和重点开发 区保 留满 足“ 土食 族” 的绿 色食品
基 地 . 能 会 比引 进一 个开 发 建设 可
机 制上 , 照“ 色G P 的要 求 , 按 绿 D ”

什么是生态补偿如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什么是生态补偿如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什么是生态补偿如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在当今社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焦点。

生态补偿作为一种重要的环境经济政策手段,对于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促进区域之间的公平与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那么,究竟什么是生态补偿?又该如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呢?生态补偿,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一定的政策手段和经济激励措施,对那些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出贡献或者因生态保护而利益受损的主体进行补偿,以实现生态保护的外部性内部化。

生态补偿的核心在于“谁保护、谁受益,谁破坏、谁付费”。

比如,在一个流域中,上游地区为了保护水源地,限制了工业发展,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从而保障了下游地区能够获得清洁的水资源。

那么,下游地区就应当对上游地区的生态保护行为进行补偿,以体现公平原则,同时也激励上游地区继续做好生态保护工作。

生态补偿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资金补偿、政策补偿、技术补偿、产业补偿等。

资金补偿是最常见的形式,直接给予资金支持;政策补偿则通过给予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项目优先审批等,来激励生态保护行为;技术补偿提供先进的生态保护技术和方法;产业补偿帮助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那么,为什么要进行生态补偿呢?首先,生态补偿有助于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通过给予经济补偿,能够激发人们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生态保护的投入,提高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和质量。

其次,生态补偿能够实现区域之间的公平发展。

在一些情况下,某些地区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不得不放弃一些经济发展的机会,导致经济相对落后。

生态补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些地区的发展损失,促进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

再者,生态补偿有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它促使人们形成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发展的理念和行为模式。

然而,当前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补偿标准不够科学合理。

目前的补偿标准往往缺乏充分的科学依据,难以准确反映生态保护的成本和效益,导致补偿不足或者补偿过度的情况时有发生。

生态补偿机制 政策

生态补偿机制 政策

生态补偿机制政策
生态补偿机制是指通过经济手段或行政手段,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约束和惩罚,同时激励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建设和改善。

生态补偿机制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大生态保护投入。

政府应加大对生态保护的投入力度,完善生态保护的制度和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提高生态保护的效率和水平。

二、建立生态补偿制度。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生态补偿制度,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明确生态补偿的范围和标准,并对补偿对象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生态补偿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三、推进生态保护市场化。

政府应积极推进生态保护市场化,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提高生态保护的效率和水平。

四、加强生态保护宣传。

政府应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生态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增强公众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加强生态保护监管。

政府应加强对生态保护的监管和管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维护生态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以上是生态补偿机制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生态补偿的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

什么是生态补偿的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

什么是生态补偿的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生态补偿,这个词在如今的环保领域中越来越常见,但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还不太清楚它的具体含义。

简单来说,生态补偿就是通过一定的政策和措施,对那些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出贡献或者因生态保护而受到损失的主体进行补偿,以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平衡。

那么,生态补偿的重点领域有哪些?又有哪些相应的政策措施呢?一、生态补偿的重点领域(一)森林生态系统森林被誉为“地球之肺”,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等重要生态功能。

在一些地区,为了保护森林资源,限制了木材的采伐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导致当地居民收入减少。

因此,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和补偿是生态补偿的重要领域之一。

(二)水资源保护水是生命之源,水资源的保护至关重要。

对于水源地的保护,以及在水资源分配中对上游地区为保护水资源而做出牺牲的补偿,都是水资源保护领域生态补偿的重点。

比如,为了保障下游地区的用水质量和数量,上游地区可能需要限制工农业的发展,减少污水排放,这就需要通过生态补偿来弥补其经济损失。

(三)湿地生态系统湿地具有蓄水防洪、净化水质、维持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湿地面积不断减少,生态功能退化。

对湿地的保护和恢复,以及对湿地周边居民因保护湿地而受到的影响进行补偿,是生态补偿需要关注的重点。

(四)草原生态系统草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但过度放牧、开垦等活动导致草原退化严重。

对草原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以及对牧民因减少牲畜数量、实行禁牧休牧等措施而产生的损失进行补偿,有助于草原生态的恢复和可持续发展。

(五)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和生态系统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一些自然保护区,周边居民可能会因为保护要求而限制了生产生活活动,对他们进行生态补偿可以提高保护的积极性和成效。

(六)耕地保护耕地不仅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也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如保持土壤肥力、减少水土流失等。

通过生态补偿鼓励农民采用生态友好型的耕种方式,保护耕地质量,是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

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在当今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一种有效的政策手段,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那么,究竟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又该如何完善这一机制呢?生态补偿机制,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一定的政策和经济手段,让生态保护的受益者向生态保护的提供者支付相应的费用,从而实现生态保护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

它是一种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建立的制度安排。

生态补偿机制的意义重大。

首先,它有助于激励人们积极参与生态保护。

当保护生态环境能够带来经济收益时,人们就会更有动力去采取保护行动,比如植树造林、保护野生动植物等。

其次,它能够促进区域之间的公平发展。

一些地区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可能会限制一些产业的发展,从而在经济上处于相对劣势。

通过生态补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些地区的损失,实现区域之间的公平。

再者,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通过合理的补偿机制,可以引导资源向更环保、更可持续的方向配置。

然而,当前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

补偿标准不够科学合理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在确定补偿金额时,往往缺乏全面、准确的评估,导致补偿不足或者补偿过度的情况时有发生。

补偿范围也相对较窄,目前主要集中在森林、草原、湿地等领域,而对于一些重要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如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等,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补偿。

资金来源单一也是制约生态补偿机制发展的一个因素。

目前,生态补偿资金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补偿资金的规模和可持续性。

此外,生态补偿的监管和评估机制还不够完善。

在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着监管不到位、资金滥用等问题。

同时,对于生态补偿的效果评估也缺乏科学有效的方法和指标体系。

为了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

这需要综合考虑生态保护的成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以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自然资源规划与管理中的生态补偿机制

自然资源规划与管理中的生态补偿机制

自然资源规划与管理中的生态补偿机制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然而,由于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生态补偿机制应运而生。

生态补偿机制是指在自然资源规划和管理中,为了修复和保护受损生态系统所采取的一系列经济、法律或其他手段,以弥补资源开发或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损害,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可持续利用。

一、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性生态补偿机制在自然资源规划和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可以鼓励资源开发者和利用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其次,生态补偿机制可以激励资源保护者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促进生态保护的主体责任发挥。

此外,生态补偿机制还可以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形式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市场机制来实施。

其中,经济补偿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

比如,对于进行资源开发的企业或个人,可以向政府或相关部门缴纳相应的环境保护费用,作为对环境损害的补偿。

此外,还可以通过货币补偿、生态补贴等方式来实现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的目标。

三、生态补偿机制的应用范围生态补偿机制适用于各个领域和行业,如能源开发、水资源利用、土地利用等。

在能源开发领域,可以要求能源公司向生态保护基金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润,用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在水资源利用方面,可以对用水单位实行水资源补偿机制,鼓励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在土地利用方面,可以对非农业用地进行补偿,鼓励合理利用农地,保护耕地资源。

四、生态补偿机制的挑战与解决方案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面临一些挑战,比如补偿标准不够明确、补偿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实施。

此外,还需要加强监督和监测,确保补偿资金的合理使用,避免浪费和滥用。

综上所述,生态补偿机制在自然资源规划与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生态补偿机制建议报告

生态补偿机制建议报告

生态补偿机制建议报告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然而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往往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

为了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平衡,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本报告将对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一、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性生态补偿机制是一种通过经济手段,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激励,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约束的制度安排。

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对生态保护者给予经济补偿,可以提高他们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促进生态系统的恢复和改善。

2、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由于不同地区的生态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生态补偿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区域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3、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让生态环境的受益者对保护者进行补偿,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原则,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当前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在生态补偿方面已经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补偿标准不科学目前的补偿标准往往缺乏科学依据,不能充分反映生态保护的成本和生态服务的价值,导致补偿不足或补偿过度的情况时有发生。

2、补偿资金来源单一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资金规模有限,难以满足生态补偿的实际需求。

3、补偿方式较为简单多以资金补偿为主,缺乏技术、政策等多元化的补偿方式,补偿效果不够理想。

4、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对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生态保护效果的监督不够严格,存在资金挪用、滥用和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三、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1、开展生态服务价值评估组织专业的评估团队,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模型,对生态系统提供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气候调节等服务价值进行全面评估,为确定补偿标准提供依据。

2、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充分考虑生态保护者在土地利用、劳动力投入、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成本,确保补偿能够覆盖其实际付出。

3、实行差异化补偿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态重要性、生态脆弱性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差异化的补偿标准,提高补偿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生态补偿机制如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生态补偿机制如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生态补偿机制如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当今社会,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了实现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生态补偿机制应运而生,并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生态补偿机制,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一定的政策和经济手段,对保护生态环境的地区给予补偿,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地区进行惩罚,从而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这一机制的核心在于平衡不同地区之间的生态利益和经济利益,使得生态保护不再是一种单方面的付出,而是能够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回报。

生态补偿机制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多方面的积极影响。

首先,它有助于缩小区域之间的经济差距。

在一些生态资源丰富但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由于受到生态保护的限制,其经济发展往往受到一定的制约。

通过生态补偿机制,这些地区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发展生态产业等,从而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缩小与发达地区的经济差距。

例如,我国的一些重点生态功能区,如三江源地区,由于承担着重要的生态保护任务,限制了大规模的工业开发。

通过国家的生态补偿政策,这些地区得到了资金支持,用于发展生态畜牧业、生态旅游业等特色产业,不仅保护了生态环境,还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其次,生态补偿机制能够促进区域之间的产业转移和优化升级。

在一些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为了保护生态,需要限制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发展。

而在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区,可以承接这些产业的转移,并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通过生态补偿机制,可以对产业转移过程中的成本进行合理分担,促进区域之间的产业协同发展。

比如,一些发达地区为了降低环境压力,将部分产业转移到生态环境容量较大的地区。

在这个过程中,通过生态补偿机制,发达地区可以给予承接地一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其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实现产业的优化升级,同时也避免了产业转移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再者,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推动区域之间的资源合理配置。

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完善生态补偿

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完善生态补偿

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如何完善生态补偿在我们日益关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今天,“生态补偿机制”这个词逐渐走进了人们的视野。

那么,究竟什么是生态补偿机制呢?简单来说,生态补偿机制是一种通过经济手段,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给予激励,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约束和惩罚的制度安排。

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在于平衡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比如说,在一个流域内,上游地区为了保护水源地,限制了工业发展和农业面源污染,付出了经济发展的机会成本。

而下游地区受益于优质的水资源,获得了经济发展的便利。

通过生态补偿机制,下游地区可以向上游地区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鼓励上游地区继续做好生态保护工作。

生态补偿机制的作用是多方面的。

首先,它能够激励人们积极参与生态保护。

当保护生态环境能够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收益时,人们就更有动力去采取保护行动。

其次,有助于促进区域之间的公平发展。

让为生态保护做出牺牲的地区得到应有的补偿,缩小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

再者,能够推动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

通过补偿机制,引导资源向生态保护领域倾斜,提高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

然而,当前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补偿标准方面,目前的补偿标准往往不够科学合理。

有些地区的补偿标准过低,无法充分弥补生态保护者的成本和损失,导致他们缺乏积极性。

而有些补偿标准又过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因此,需要建立更加科学的评估体系,综合考虑生态保护的成本、生态服务的价值以及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出合理的补偿标准。

补偿方式也较为单一。

目前主要以资金补偿为主,缺乏技术、政策、项目等多元化的补偿方式。

单一的资金补偿可能会导致受补偿地区过度依赖外部资金,而忽视了自身的发展能力建设。

我们应该探索更多样化的补偿方式,比如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受补偿地区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给予政策优惠,鼓励企业参与生态保护项目等。

在补偿资金的来源上,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目前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

生态补偿机制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如何

生态补偿机制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如何

生态补偿机制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如何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

随着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日益加剧,寻求有效的环境保护策略和机制显得尤为迫切。

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一种创新的环境管理手段,在环境保护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生态补偿机制,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一定的经济手段,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给予奖励,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惩罚,从而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

它是一种基于“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原则的制度安排。

首先,生态补偿机制能够激励生态保护行为。

在许多地区,一些个人、社区或企业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放弃了一些经济发展的机会,或者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例如,在一些生态脆弱的山区,当地居民为了保护森林资源,减少了木材采伐和开垦土地的活动,导致收入减少。

通过生态补偿机制,这些为生态保护做出贡献的主体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不仅能够弥补他们因保护生态而遭受的损失,还能够激发他们继续积极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这种激励作用可以促使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到生态保护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其次,生态补偿机制有助于促进区域之间的公平发展。

由于地理位置、资源禀赋等因素的差异,不同地区在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方面面临着不同的情况。

一些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限制了资源的开发利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而另一些地区则依靠资源开发实现了快速的经济增长,但对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的破坏。

生态补偿机制可以通过将生态受益地区的部分经济收益转移到生态保护地区,实现区域之间的利益平衡,促进区域之间的公平发展。

例如,下游地区从上游地区清洁的水资源中受益,那么下游地区就应该向上游地区提供一定的生态补偿,用于支持上游地区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

再者,生态补偿机制能够推动生态资源的合理利用。

在生态补偿机制的作用下,资源使用者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来获取生态资源的使用权,这就促使他们更加珍惜和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生态补偿机制中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的角色分析

生态补偿机制中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的角色分析

生态补偿机制中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的角色分析2011-08-25 10:35:40——基于市场机制与利益主体的视角【原文出处】中国行政管理【原刊地名】京【分类名】生态环境与保护【英文标题】An Analysis of the Roles of Optimization and Key Development Zones 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Market Opportunity and Stakeholders【作者】刘银喜/任梅【作者简介】刘银喜,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呼和浩特010021;任梅,内蒙古财经学院讲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呼和浩特010051【关键词】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市场机制/利益主体 main functional areas/ecological compensation/market mechanism/stakeholders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多属现有开发密度和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发展潜力较大的中东部地区,对优化和重点开发区在生态补偿中承担角色的深入认识,有助于我国建立在主体功能区规划基础上的相关利益主体责权相宜的生态补偿机制。

文章认为,在生态补偿机制中,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作为生态服务的“使用者”,应当承担“付费者”的责任;其作为生态服务的“受益者”,应当承担“补偿者”的责任。

进一步地,文章提出,由于其生态服务“保护者”的角色应当得到加强,其从中有所收益的权益应当得到保障。

生态资源Optimization development zones and key development areas, with higher development density and urbanization as well as larger economic development potentials, are mostly existed in Eastern China. To deeply understand the roles of optimization zones and key development areas in eco-compensation mechanism will be beneficial to building an affordable eco-compensation mechanism with appropriate responsibilities and rights based on the planning of main functional areas. The article suggests that in the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the "user" of ecological services should bear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payer" ,while the "beneficiary" should bear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recipient". Based on that, we suggest strengthening the "protector" role of ecological services so as to protect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all the beneficiaries within such mechanism.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但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致使生态环境遭受日益严重的破坏,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中国集中出现,环境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

生态补偿机制的经济评估与优化

生态补偿机制的经济评估与优化

生态补偿机制的经济评估与优化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一种有效手段,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在于通过经济手段调节资源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平衡,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对生态补偿机制的经济评估与优化进行探讨。

一、生态补偿机制的经济评估生态补偿机制的经济评估是为了准确衡量生态价值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为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政策提供依据。

在进行经济评估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生态服务的定量评估:生态服务是生态系统提供给人类社会的各种价值,包括气候调节、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等。

通过对不同生态服务的定量评估,可以揭示其对经济发展的贡献。

2. 生态补偿费用的确定:在确定生态补偿费用时,需要综合考虑资源利用成本、环境修复成本以及生态服务的价值。

通过合理的费用核算,可以确保补偿政策的可行性与公平性。

3. 生态补偿效果的监测:经济评估需要对生态补偿机制的效果进行监测与评估。

通过对补偿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确保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性。

二、生态补偿机制的经济优化生态补偿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与挑战。

为了进一步提高生态补偿机制的效果与可持续性,需要进行经济优化。

下面是一些优化的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优化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

通过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以明确各方责任与义务,提高补偿政策的执行力度。

2. 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对生态补偿的监管与执法力度,严惩违规行为,推动各方履行补偿责任。

只有加强监管,才能确保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性。

3. 提高科学性与灵活性:优化生态补偿机制需要更加科学与灵活的补偿标准。

通过科学评估不同区域的生态价值,制定差异化的补偿标准,更好地适应各地的实际情况。

4. 引入市场机制:生态补偿机制可以引入市场机制,通过生态产品的交易与价格机制,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市场机制可以激励各方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与修复,提高生态补偿机制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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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机制中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的角色分析——基于市场机制与利益主体的视角【作者】刘银喜/任梅【关键词】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市场机制/利益主体 main functional areas/ecological compensation/market mechanism/stakeholders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多属现有开发密度和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发展潜力较大的中东部地区,对优化和重点开发区在生态补偿中承担角色的深入认识,有助于我国建立在主体功能区规划基础上的相关利益主体责权相宜的生态补偿机制。

文章认为,在生态补偿机制中,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作为生态服务的“使用者”,应当承担“付费者”的责任;其作为生态服务的“受益者”,应当承担“补偿者”的责任。

进一步地,文章提出,由于其生态服务“保护者”的角色应当得到加强,其从中有所收益的权益应当得到保障。

生态资源Optimization development zones and key development areas, with higher development density and urbanization as well as larger economic development potentials, are mostly existed in Eastern China. To deeply understand the roles of optimization zones and key development areas in eco-compensation mechanism will be beneficial to building an affordable eco-compensation mechanism with appropriate responsibilities and rightsbased on the planning of main functional areas. The article suggests that in the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the "user" of ecological services should bear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payer" ,while the "beneficiary" should bear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recipient". Based on that, we suggest strengthening the "protector" role of ecological services so as to protect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all the beneficiaries within such mechanism.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但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致使生态环境遭受日益严重的破坏,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中国集中出现,环境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

尽管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启动了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治理、荒漠化防治、退耕(牧)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三江源”生态保护等一系列大规模的生态建设工程,一些重点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改善,但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资源相对短缺、生态环境脆弱、环境容量不足等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由此,引导各区域根据自身生态禀赋进行发展规划已经成为我国改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要条件。

我国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把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

优化开发区域要通过向重点开发区域转移产业,减轻人口、资源大规模跨区域流动和生态环境的压力;重点开发区域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增强承接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超载人口的能力;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要通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逐步成为全国或区域性的生态屏障和自然文化保护区域。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限制和禁止开发区的主体功能,而主体功能为产业集群发展和升级的优化和重点开发区需要在其中承担什么角色?对这一问题形成统一认识,有利于建立基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生态补偿机制和基于生态环境改善的区域规划。

笔者认为:首先,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多属自然资源丰富且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而优化和重点开发区多属现有开发密度和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发展潜力较大的中东部地区(虽然目前国家主体功能区的具体规划尚未出台,但根据划分的主要依据可以推测出本结论);其次,我国需要建立“破坏者恢复,使用者付费,受益者补偿,保护者收益”的生态补偿机制。

一、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是生态服务的使用者我国的生态资源多聚集在西部地区,这里有多样的生物物种、丰富的自然资源,包括全国40%以上的森林,76.85%的水能资源可开发量,2/3的石油可开采量,83.9%的天然气储备,38.6%的煤炭储量和23.9%的铁矿石储量。

[1]这意味着我国的城镇化和工业化必须倚重的生态服务产品主要产自限制和禁止开发区。

优化和重点开发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以我国生态环境的改善作为依托,但是目前生态环境的变化趋势却与这种需求背道而驰。

首先,经济相对发达的优化和重点开发区的中心地带多为城市,而且处于各流域的中下游,具有大量的淡水需求,但目前我国的水资源状况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

相关数据显示,全国有25%的地下水体遭到污染,35%的地下水源不合格;平原地区约有54%的地下水不符合生活用水水质标准,一半以上的城市市区地下水严重污染。

[2]其次,优化和重点开发区是以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集群发展为主要功能的,能源的耗费总量很难有大幅下降,但我国的矿产资源目前面临严峻挑战。

我国重工业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逐年提高,2002年为60.9%,2006年提高到69.5%。

而2003年我国的城市化率是40.3%,城镇人口平均能耗是农村人口的3.5倍。

到2020年,45种重要矿产资源中,可以保证的有24种,基本保证的有2种,短缺的将有10种,严重短缺的将有9种;国民经济建设需要的大宗矿产,如石油、铁、铜、铝、钾等均不能满足需求。

[3]再次,优化和重点开发区将是城镇化水平最高的地区,生活其中的人们随着经济的发展会对环境质量提出日益高质的要求。

但是目前我国的自然环境遭到破坏,土地荒漠化,天然植被破坏,大气污染严重,各类生态灾害增加,环境事故进入高发期。

由此可见,我国各种自然资源供不应求,且质量堪忧。

但与之不协调的是,目前我国自然资源的价格却偏低:水价格是国外水价的1/3-1/10;燃油税率是美国的1/10;汽油价格不到欧洲一些国家的一半;焦炭价格也比国际市场便宜50%。

我国的资源长期处于“低价”甚至“无价”使用的状态,资源利用效率很低。

这样的资源价格体系,曾一度在一定程度上为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提供了低价能源的保障,从而推动了其经济总量和对外出口的增长,但同时也体现了资源补偿机制的滞后。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对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承受力几近极限,迫切需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使生态环境服务这种特殊的公共产品的产销成本得以体现和补偿,从而达到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这是我国得以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因此,一些生态脆弱且经济欠发达的地区——限制和禁止开发区需要暂时将经济发展目标置后于生态保护和建设目标,为以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集群发展为首要目标的经济发达地区——优化和重点开发区提供优质的水土、广阔的生态屏障和稳定的矿产供应能力。

换言之,优化和重点开发区是首要的生态环境服务的使用者和受益者。

二、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应是生态服务的付费者和补偿者生态服务的使用者和受益者需要为生态服务“付费”或“补偿”。

生态环境是一种有价的公共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并对被过度使用的生态环境进行补偿,在地区协调发展中实现环境外部成本的内部化,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不能片面地将生态补偿理解为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经济补偿。

各主体功能区是国家经济发展共同体的组成部分,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有助于不同区域发挥自身优势,实现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对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有重要意义。

因此,经济发达地区对相对贫困地区的补偿,不单纯是“扶贫”,更不是“恩赐”,而是利益的回归。

国家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限制许多地方的开发利用,导致其生态资源生产要素不能遵循价值规律在市场上自由流转。

生态补偿是责任和义务,是社会分工和利益互补。

因此,要将“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置于国家战略的地位来考虑。

目前的生态服务的使用者和受益者事实上是在“付费”和“补偿”。

生态环境服务的使用者和受益者的付费和补偿责任直接体现在购买服务所支付的价格中;服务出售方的成本除包括直接生产成本外,还应包括生态服务得以维系所需的社会和生态成本、用于恢复或改善生态环境、提供当地必要的公共服务等,而这部分成本需要政府以税费的形式收缴,并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支出。

现行税制中目前有一些税收措施零散地存在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中;各种资源地收取的一些“费”,也是以生态补偿名义收取的,都计入资源销售成本中。

另外,从目前我国生态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看,纵向转移支付占绝对主导地位,即以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为主。

这就意味着经济发达地区在资源购买成本和上缴中央财政的资金中已分担了部分生态补偿责任。

但是,目前的生态“付费”和“补偿”的低效吞噬了一定的改善生态环境的潜在空间:(1)针对生态环保的主体税种不到位,相关的税收措施少且规定过粗,生态保护收费缺少科学依据且管理不规范;(2)以“项目工程”的补偿方式,使相关政策缺乏长期性和稳定性,生态保护缺乏可持续性;(3)以“部门主导”的生态保护体制,职责主体不明确,生态保护效率低下,生态保护区居民受益少,贫困人口多;(4)生态补偿融资渠道过于单一,主要依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导致中央政府压力过大;[4](5)生态服务提供者通过收取税费直接得到的生态补偿资金太少,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对生态补偿需求的反应在若干行政管理环节的传导后,灵敏度和效果必然会降低。

以上生态补偿税收政策、财政支出政策、部门职责分工设计、效果控制机制等各个环节存在较大的可供提高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率的空间,这意味着在探讨目前资源“低价”之前,“现价”水平本身存在一定改善生态服务效果的空间。

优化和重点开发区“付费”和“补偿”的应然水平,应以不影响其主体功能发展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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