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共有产权收益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
业主共有部分的收入如何分配
业主共有部分的收入如何分配《民法典》对于小区共有部分收入的规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延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为了更好地保护业主对于小区共有部分的权利,《民法典》二百八十二条新增加一条关于业主共有部分产生收入归属的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有了这条法律规定,以后业主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管理人主张共有部分的收入,就有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了。
小区内哪些部分属于业主共有,哪些不是说到小区业主共有部分,我们首先要先了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个概念,“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以及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共有和共同管理权。
当你购买了某小区的房屋后,除了对自己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外,还对小区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第二百七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规定,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4)物业服务用房;(5)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6)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7)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利用共有部分可以产生的收益及分配规则利用小区共有部分进行营利的形式多种多样,如电梯、门闸、道闸、建筑外墙等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费收益;小区公共区域内出租的摊位收益;利用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如球场、游泳池、活动室等的经营收入;自动售卖机的场地费;快递柜入场费等等,这些收益在扣除合理的成本之后,都应属于小区业主公有收益,要纳入全体业主的钱袋子。
共有房产分配协议书(精选5篇)
共有房产分配协议书(精选5篇)共有房产分配篇1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女儿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
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
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公区收益发放方案
公区收益发放方案
案例一
XXX新鲜事获悉,经过XXX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的反复协商,XXX 小区业委会就公共收益的分配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扣除应缴税费等其他费用后所得收益(交房-2020年底),共计829982.4元。
结合相关专业意见和物业行业的普遍分配方式,其中:
物业和业主分配比例为3:7
1.30%作为物业必要的管理成本归物业所有,共计248994.72元;
2.70%作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共计580987.68元。
以上公共收益将于近日分配到账,该款项将陆续用于小区升级改造项目。
业委会会根据业主的意见汇总成升级改造项目议案提交业主大会表决。
案例二
不久前,XXX小区发布了关于公共收益发放的通知,经业委会讨论决定启用小区2021年底剩余公共收益于2022年2月27日至2022年3月11日向全体业主进行发放,每户人民币70元整,以上收入来自小区公共部位的广告、场地使用及小区内临时停车费等。
发放范围:小区内住宅楼及商铺,每户为一个单位。
(以产权证为准,每一个产权证为一户)
此外,如果本人无法到场领取,还可以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领取,非常的人性化。
小区共同收益分配协议书(范本)
小区共同收益分配协议书(范本)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规定小区内各业主之间共同收益的分配方式,确保公平合理的收益分配,促进小区住户和谐共处。
二、协议内容
1. 小区共同收益的定义:指小区内所有共有设施、共用面积所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停车位收费、广告位租赁、物业服务费等。
2. 收益分配比例:根据各业主的产权面积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比例如下:
3. 收益分配方式:每年年底,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召集全体业主开会决定当年收益的具体分配方案。
分配方案应公示一周,经过全体业主讨论并达成共识后方可生效。
三、协议生效与变更
1. 本协议自全体业主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小区内所有业主。
2. 如有需要修改本协议内容,需经过全体业主的讨论与投票,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方可生效。
四、其他事项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终止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2. 如发生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签署人:(业主姓名)(业主签名)日期:(签署日期)。
民法典之物业公共收益管理方案
民法典之物业公共收益管理方案一、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现状物业公司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颇为常见,大多数小区外墙广告、电梯广告都是由物业公司和广告公司直接签订协议收取费用。
过去二十年来,物业行业处于飞速生长阶段,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对小区物业处于高度掌控地位,在物业费收缴率较低、物业公司长期亏损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将公共收益作为其管理成本或者用于公共开支已成为通行做法。
加之业主组织协商监督机制未建立,物业公司对外公示机制不够完善,导致小区公共收益成为一笔糊涂账。
这是由于我国业委会制度不够健全以及物业公司生存艰难等长期问题所导致的。
二、民法典关于公共收益的规定第282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第283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三、物业公司应如何做一是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共有部位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后,再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二是谨慎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公共利益的构成及分配比例;三是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对共有部分的收益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四、难点痛点1、停车相关费用都是公共收益吗?2、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可以利用公共区域进行经营吗?3、合理成本包括哪些,占多大比例?4、合理成本包括物业企业应得利润吗?5、归业主所得的公共收益部分如何使用?五、笔者解析1、停车相关费用并非都属于公共收益。
法律对公共收益的描述较为笼统,建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清楚。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简单举两个例子:产权车位物业费≠公共收益公共区域车位清洁费≠公共收益此外,车位相关的费用叫法很多,建议明确项目和性质,收费也要和合同约定一致。
对于业主购买的产权车位收取的物业费或者清洁费肯定属于物业公司的服务收入,对于业主公共区域的车位我们可以收取两种费用,一种费用就是服务费一种费用就是公共收益,比如地面停车位一个月收取300元/月,其中50元属于物业公司的清洁费或者服务费,另外250元属于公共收益,假设合理成本30%折算就是75元,停车位物业公司可以分得125元,另外175元属于全体业主分得的公共收益。
2024年房屋分配协议书范本5篇
2024年房屋分配协议书范本5篇篇1房屋分配协议书甲方(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房屋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房屋分配接收方):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是个人或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或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位于某地的房屋产权,现根据各方意愿和相关法律规定,就房屋的分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基本情况本协议涉及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产权明晰,无争议。
房屋的具体结构、附属设施及装修情况等详见附件。
二、分配原因及目的因家庭内部原因(或其他原因),甲方决定将上述房屋进行分配,以确保各方合法权益,达到公平、公正、合理之目的。
三、分配原则及方案1. 房屋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和需求。
2. 分配方案如下:(根据实际分配情况具体描述)(1)甲方占有房屋的部分产权;(2)乙方占有房屋的另外部分产权;(3)丙方根据本协议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或租赁权。
具体产权和使用权的划分详见附件。
四、权利与义务1. 甲方和乙方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共有权人,负有保证房屋合法性和维护房屋整体利益的义务。
2. 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使用或租赁房屋,并按时支付约定的费用,承担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公共事业费用等。
3. 各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擅自转让或出租自己的份额。
小区共有停车位管理分配方案
小区共有停车位管理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各位业主:本小区共有1365户业主,1113个地下车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15%归属全体业主所有。
因此业主共有地下停车位总计有167个(平均每8户业主一个共有地下停车位),其余946个地下专用车位收益权归属开发单位。
客观条件是小区目前约有500个有车业主,随着有车家庭在不断增加,共有车位更趋于吃紧。
业主有的甚至是一户双车,共有地下车位自然是“捉襟见肘”。
所以一年内不准备购车的业主、11座以上客车、1.5吨以上货车,不参加本次的共有地下停车位抽签分配。
业主每天驾驶来往小区的单位小车,应当提供其“单位公务车辆申请停放旭日景城小区有效期一年的《单位证明》”、《行车执照》、业主本人《身份证》和《驾驶证》,方可参加本次业主共有地下停车位抽签分配。
由于10个地下车库布局在各栋楼下,为了方便业主车辆就近停放和管理,首先考虑以车库或栋为单位,进行本次业主共有地下车库公开、公平、合理的抽签分配。
本次分配的共有地下车位租赁有效期为一年。
次年根据有车业主绝对户数和共有地下停车位的相对平均数进行分组重新抽签分配。
一、业主共有地下车位分配程序及原则(一)有车业主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行车执照》、业主本人《驾驶证》和《身份证》,及时到物业服务处进行提前登记,经过物业有车业主抽签资格登记审核后,每个车位抽签小组人数是相对平均数(小组人数必须取其整数),不足一组可与同车库业主凑足一组,由“有车业主共有地下车位抽签小组”当众进行有效抽签取得一个共有地下车位承租人的资格。
(二)在共有地下车位抽签资格审核过程中,有车业主违反《管理规约》具有违章搭建、违章建筑行为或没有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应尽快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经检查合格后才能获取地下车位承租人的抽签资格(否则将失去当年共有地下车位抽签资格)。
(三)共有地下车位承租人资格不是永久固定的。
所有有车业主抽签机会是平等的,每年都有重新公开、公平、公证抽签共有地下车库车位的机会。
民法典小区公共收益如何分配
民法典⼩区公共收益如何分配与农村地区不同的是,在城镇以上的地区购买房屋之后,就会获得房屋的使⽤权、所有权等权利之外,还可以享有⼀般的业主都可以享有的权益,⼩区公共收益等,那么⼩区公共收益如何分配,店铺⼩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民法典⼩区公共收益如何分配公共收益为全体业主共有,具体由谁⽀配需召开业主⼤会,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
在⼩区业主⼤会、业主委员会成⽴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受委托对共⽤部位、共⽤设施设备进⾏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代为管理该⼩区的公共收益;业主⼤会、业主委员会成⽴后,业主⼤会可⾃⾏决定公共收益由业主委员会⾃⾏管理,或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管理。
⽬前⼀般都是由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并由其决定公共收益的⽤途。
⼩区公共收益,按照业主⼤会的决定⽤于业主委员会⼯作经费,除业主⼤会另有约定外,业主⼤会做出与收益使⽤有关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作经费的收⽀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区公共收益属于谁的利⽤物业共⽤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1、全体业主所有⼩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区公共区域获取⼴告费如⼴告宣传栏产⽣的收益、⼩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房、活动房产⽣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
2、部分业主所有利⽤共⽤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
例如⼩区有⼆幢或⼆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的电梯⼴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百七⼗⼀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对于⼩区内部的⼀些公共的部分是业主共同所拥有的,⽐如说房屋的使⽤权是专属于业主本⼈来进⾏使⽤的,但是外⾯的⼀些停车场还有电梯,这些公共部分是每个⼈都能够享受到的,因此由此获得的利益也应当由业主享有。
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
4.立足长远: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和分配应考虑小区的长远发展,保障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公共收益管理组织
1.业主委员会负责小区公共收益的统一管理。
2.业主委员会应设立公共收益管理小组,负责公共收益的日常管理和分配工作。
3.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对公共收益分配情况进行总结,并根据小区发展需求,适时调整分配方案。
-其他依法应纳入公共收益的收入。
2.公共收益分配:
-公共收益分配前,应扣除物业管理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必要费用。
-公共 50%用于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2) 30%用于补充小区维修基金。
3) 20%用于业主福利及公益活动。
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
第1篇
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
一、背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小区公共收益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为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和分配,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定义
1.小区公共收益:指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产生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费、停车费、场地租赁费等。
3.公共收益管理小组成员由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和业主代表组成。
4.公共收益管理小组应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公共收益管理情况,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监督。
五、公共收益来源及分配
1.公共收益来源:小区公共收益主要包括广告费、停车费、场地租赁费等。
2.公共收益分配:
(1)公共收益的分配比例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2.合法合规原则:公共收益的管理与分配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小区管理规约。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如何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如何分配一般来说,小区的公共收益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租赁收入以及其他承租人缴纳的费用等。
这些收益是由小区业主共同出资或者通过各种形式入账的,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维修和管理费用,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运营成本等。
小区公共收益的分配一般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公示公开原则:小区公共收益的分配应当公示和公开,确保业主对收益分配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公平原则:公共收益的分配应当根据业主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共同出资额度进行合理的分配,避免个别业主过度占有公共收益或者其他不公平的情况出现。
具体的分配方式可能会因为小区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分配模式:
1.比例分配:根据业主的实际使用面积或者出资额度进行比例分配,按照比例确定每个业主应分得的收益。
2.投票分配:业主可以通过投票决定公共收益的分配方式和比例。
通常情况下,分配比例需要获得过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才能生效。
3.公共设施维修基金:将公共收益的一定比例或者固定金额用于设立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修缮。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何种分配方式,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小区内部的规定,确保分配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同时,小区业主还应当积
极参与和监督分配过程,维护自身权益,保证公共收益能够合理有效地利用在小区共同利益和设施维护上。
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
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阳光城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维护物业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阳光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经由业主大会表决后,实行所有权人决策、专款专用、阳光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监管的原则。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对阳光小区内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共收益的管理办法第一条公共收益收入公共收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场所租赁费、场所广告费、公共车位停车费等经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同意的合法收入。
第二条公共收益支出以及分配比例1、公共设施维修费用分配。
公共收益总额的50%用于小区单元楼栋外公共区域、公共设备、设施等的维修、更新或改造。
年度维修费用如有不足可调减公共事务支出,补充维修费用,如有结余则转为公共事务支出。
2、公共事务支出。
分配公共收益总额的50%用于业主大会会议费用、业主福利、节日活动、业委会办公经费、业委会委员津贴、法律/事务顾问费、审计等小区公共事务支出。
业主福利发放方案由业委会根据年度公共资金部分的结余情况制定,在小区内进行不少于7日公示,并接受业主质询。
第三条支出审批报销流程、权限及管理公共收益支出根据不同金额,由业委会主任、全体业委会成员、业主代表或业主大会审核,审核人不在时,应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沟通并补签审核文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支出。
1、2000元以内的支出,经业委会主任、副主任2人以上(含2人)审核同意;2、2000元(含2000元)至20000元以内的支出,由业委会全体成员过半数表决通过;3、20000元(含20000元)至200000元以内的支出,由业委会全体成员、楼栋长过半数表决通过,在小区内进行不少于7天公示,并接受业主质询;4、200000元(含200000元)及以上的支出须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
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一、背景随着城市化的进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城市居住。
为了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很多社区建设了共有公用物业,例如公园、健身房、游泳池等,这些设施通常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和运营。
收益分配是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一个重要议题,目前也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制定一份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非常必要。
二、管理实施办法1. 业委会的成立每个小区都需要设立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由所有业主自主推选产生。
业委会的职责是管理和维护小区的共有公用物业,并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2. 收益的分配方式共有公用物业的收益是由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拥有的,“共有”即是指所有业主都有平等的权利和利益。
因此,在收益分配方面,应采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对业主进行平均分配。
具体分配方式如下:•(1)收益进行定期分配,每年一次,分配比例按照小区业主的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划分。
例如,如果A业主出资5万元,总出资额为100万元,那么A业主在收益分配中将占有5%的比例。
•(2)物业公司可以对收益进行抽成(抽取一定比例的收益),用于维护物业的正常运转和管理费用,并要在分配方案中规定抽成比例。
•(3)如果共有公用物业的运营利润较低,导致无法进行分配,则应将剩余的利润用于维护和改善共有公用物业,同时在下一年度进行补偿分配。
3. 分配管理的程序收益分配程序应该非常规范,以保障业主的利益和权益。
具体程序如下:•(1)每年度的收益分配应该在业委会的组织下进行,应当及时、公开、透明。
•(2)业委会应当公布收益分配及其依据,向业主进行报备。
•(3)物业公司应当接受业委会监督,应及时向业委会提供收益分配的相关信息,并按照收益分配方案进行执行。
•(4)对于业主对收益分配方案的异议,相关问题应及时向业委会反映,并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
三、总结收益分配是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管理中的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对于保障业主的利益和权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三方共管协议书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三方共管协议书《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三方共管协议书》甲方:XXXX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乙方:XXXX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丙方:XXXX住宅小区全体业主鉴于甲方代表全体业主对小区进行管理,乙方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丙方作为小区的业主,为了维护小区的合法权益,确保小区公共收益的合理使用,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公共收益定义本协议所称公共收益,是指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一切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广告费、公共场地租赁费等。
第二条公共收益的管理2.1 公共收益由甲方代表全体业主进行管理,确保公共收益的合理、合法使用。
2.2 甲方应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业主大会的决议,对公共收益进行专项管理,设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2.3 甲方应定期向全体业主公示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三条公共收益的使用3.1 公共收益的使用应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服从小区业主大会的决议。
3.2 公共收益主要用于小区的公共设施维修、保养、改造和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等公共事务。
3.3 甲方、乙方应共同协商确定公共收益的使用计划和项目,并报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监督,确保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管理职责。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提供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报告,并进行审查。
4.3 甲方应定期组织业主大会,讨论和决定关于公共收益的重要事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公共收益,并将其上缴甲方指定的专项账户。
5.2 乙方应按照甲方和业主大会的决议,合理使用公共收益,确保小区的公共利益。
5.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和业主提供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报告,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第六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6.1 丙方有权了解和监督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6.2 丙方有权参加业主大会,讨论和决定关于公共收益的重要事项。
房子股权分配方案
房子股权分配方案房子股权分配方案一、引言房子作为人们生活的基本需求之一,其拥有与使用是社会生活中的一项重要资产。
然而,在房产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房子的股权分配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讨论。
房子股权分配方案的合理性与公正性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谨慎地制定合适的方案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本文将对房子股权分配方案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个相对公平与合理的解决方案。
二、背景分析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房子作为商品的属性日益突显,不仅仅是居住的需要,也成为了一种投资手段。
同样是房子,不同人拥有的数量、质量与位置存在着巨大差异,这也使得房子的股权分配问题变得十分复杂。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房产资源,但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例如房价上涨过快、投资房产的风险等。
因此,房子股权分配方案的制定成为了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三、现有问题分析1. 房子股权分配不公平:由于不同地区、不同居住条件的差异,导致了房子的使用价值不同。
而股权一般与房产的面积或价值相关,这使得一些人获得了更多的股权,而另一些人只能得到较少的股权,造成了分配不公平的问题。
2. 增加了房地产市场的风险:由于房地产的投资风险较大,股权分配方案可能会增加房产投资的不确定性,这也可能导致一些投资者对房产投资的犹豫与消极态度。
四、房子股权分配方案的设计原则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房子股权分配方案,满足以下设计原则:1. 公平与公正:分配方案应尽量保证每一个人的权益得到合理的保护,避免不公平的问题。
2. 稳定与可持续:分配方案应在满足当前需求的同时,考虑未来的发展和变化。
3. 鼓励创新与投资:分配方案应给予投资者适当的回报,鼓励他们继续投资和创新。
五、房子股权分配方案的具体设计基于上述原则,我们可以提出以下房子股权分配方案的具体设计:1. 基础股权分配根据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以及其对房屋市场的贡献度,给予每户家庭一定的基础股权。
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
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在小区管理中,公共收益分配是一个重要的议题,涉及到小区业主的利益关系和社区的公平发展。
为了确保公共收益的合理分配,维护业主权益,我们制定了以下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
一、收益来源小区的收益来源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停车费、公共设施出租等。
这些收益是为了维护小区的运营和改善小区的服务水平而产生的,同时也需要公平合理地分配给小区业主。
二、公共收益利用公共收益主要用于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维护、绿化养护、安保服务、物业管理等方面。
通过合理利用公共收益,小区可以为业主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便利的社区服务。
三、公共收益分配原则1. 公平合理:公共收益的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考虑到各业主的权益差异,按照楼栋、户型、面积等因素进行适当的差异化分配。
2. 民主决策:小区业主对公共收益分配方案具有决策权,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讨论和投票,最终确定分配方案,确保决策的公开透明和民主性。
3. 公示公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调整应当及时向全体业主公示公告,包括收益来源、利用计划等内容,确保业主对公共收益的使用和分配有充分了解。
四、分配方案具体内容1. 物业管理费分配:按照小区业主的楼栋、户型面积等因素制定出物业管理费分配比例,确定各业主的物业费缴纳标准,并及时公示。
2. 停车费分配:对于小区内的停车费收入,可以根据停车位使用情况、车辆数量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使得停车费能够公平地补充小区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基金。
3. 公共设施出租分配:如有小区内公共设施出租收入,可以按照租赁面积和租金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分配,用于小区设施的维护和改善。
五、监督机制为了确保分配方案的有效执行和公正性,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
其中包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监督、财务公开、第三方机构的审计等方式,以保障分配方案的执行符合法律法规和业主利益。
六、动态调整公共收益分配方案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调整性。
在小区发展变化和业主利益需求变化的情况下,可以对分配方案进行动态调整,经过充分协商和民主决策,以适应实际情况。
关于XXX小区公共收益分红方案的公示
关于XXX小区公共收益分红方案的公示尊敬的XXX小区全体业主:大家好!江悦城小区业主委员会自从2020年4月备案成立以来,在全体业主的支持下,通过不懈努力,至2021年年底,取得了一定的公共收益,账上余额合计95万多元。
除预留部分必要开支外,本次拟将部分公共收益以现金红包的方式回馈给每户业主。
经小区部分热心业主提议和小区业委会商议,现将拟发放方案公示如下:一、发放对象:XXX小区全体业主(共计2830户)。
三、发放时间及地点:待本方案经业主大会通过后,业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四、发放方式:由于小区户数较多,信息核实工作量较大,故本次将以现金红包的方式发放。
五、业主领取凭证:1.业主本人凭产权证明材料(包括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已落户江悦城小区户口本、支付宝中的不动产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至指定地点领取。
2.接受业主的父母、配偶或子女代领,代领人除携带产权证明材料(包括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已落户江悦城小区户口本、支付宝中的不动产证明)及业主本人有效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及相关关系证明(配偶代领携带结婚证,父母或子女代领携带户口本等)。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登记领取的,将直接转入物业公司冲抵该业主相应金额的物业费,业主也可直接联系管家或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直接抵扣相应物业费。
七、方案意见征询及启动时间:1.本方案公示期限15天: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公示期间在物业服务中心前台设置意见箱,接受业主咨询和建议。
2.公示结束后,小区业委会将组织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对此方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时间参考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公告。
3.本方案在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另外,经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讨论决定,向江悦城小区全体业主派发地面车位停车券,标准为100元面值/户(不记名、不挂失),与现金红包一起发放,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以上方案,如有未尽事宜,欢迎广大业主及时与业委会反馈。
小区业主委员会2022年1月30日。
业主委员会小区公共收益分红办法
业主委员会小区公共收益分红办法2023年8月,阳光街道阳光小区业主大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同意:从2020-2022年公共收益中安排200万元用于业主分红。
根据业主大会授权,阳光小区业委会第九十五次会议研究通过具体分红办法。
(注:阳光小区是自管小区)一、分红业主范围1.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小区业主(2023年1月1日以后搬入小区的,待下次分红)。
2.按照让利于业主原则,小区业主大会所拥有的物业经营用房、出租的管理用房、会所及其他用于经营的空间,不参与分红,仅局限于2415户住宅及88户商铺。
二、分红额度及标准参照阳光小区2018年至2019年物业费退费(诉讼)及2023年度物业费缴纳优惠办法,此次分红,每户按单年度缴纳物业服务费(不含日常维修金、车位管理费、公共能耗费等其他费用)的41%计算分红金额。
小区2415套住宅,可分红192.56万元;88套商铺可分红8.25万元,合计分红总额度200.81万元。
三、分红具体办法1.暂保留拖欠历年物业费业主的分红权利。
鉴于小区第一次发放公共收益分红,可能存在部分业主对相关规定不明的情形,同时考虑到广大业主共同努力的最终目标是建设和谐小区,故暂允许拖欠历年物业费的业主一定的分红权利,但仍须按《阳光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关于明确物业费缴纳及违约金收取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缴纳违约金。
2.适当按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收取违约金并调整比例。
适当下调违约金比例,由原来的“按应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下调为“按应付金额每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向拖欠2021年度物业费的业主收取违约金时间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计算至付费日;向拖欠2022年度物业费的业主收取违约金时间从2023年1月1日开始计算至付费日;向未按合同缴纳2023年度物业费的业主收取违约金时间从2023年11月1日开始计算至付费日。
3.未按时领取应分红资金收缴归业主大会。
分红工作起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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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瑞•都市花园业主共有产权收益分配方案(草案)
(征求意见稿)
博瑞•都市花园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和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约定,依据业主大会通过的物业企业选聘方案,在收集业主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基础上,汇总形成了物业共有部分收益分配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待收集意见后,形成物业共有部分收益分配方案(草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一、物业共有部分(公共产权)总收益的60%—70%(其余30%—40%作为物业公司的管理费)按《管理规约》约定分配,即1.用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2.用于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3.用于分发给全体业主。
(第1、2项占总收益的14%,其余全部用于第3项。
)
二、经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现任业委会全体委员放弃《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业委会成员每月的固定补贴,将这笔费用用于贴补业主大会召开、日常办公等费用的不足以及用于小区的公共活动。
三、由物业公司自己公布公共产权收益核算结果,并将第一条中的1、2项交业委会;将第3项用于分发给全体业主的部分按产权面积核算到户,由业主自己决定领取现金或冲抵物业服务费(未交足物业服务费的应首先冲抵物业服务费)。
四、公共产权收益每季度过后10日内核算公布一次(业主监督并向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反映监督意见)。
核算结果须经业主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公示7天业主无异议则立即执行,有异议物业公司应当解释清楚,如有错误应当及时纠正后按程序重新公布。
五、本方案通之日起15日之内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公布前期共有部分收益核算结果(接受业主监督),并及时执行直接分配给业主。
六、本方案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若物业公司不及时如实公布核算账目,则业主有权等待核算结果公布后再冲抵补交物业服务费。
七、授权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与物业企业签订业主共有产权收
益经营合同。
(请保留到8月12日)
青羊区博瑞·都市花园
第二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