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电大2006128号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会泽供电局、孙存芝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会泽供电局、孙存芝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法院】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19【案件字号】(2020)云03民终47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付卫红李泽文李强明【审理法官】付卫红李泽文李强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会泽供电局;孙存芝;孙存美;孙应华;孙存兰;孙应权;夏松良;赵有启【当事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会泽供电局孙存芝孙存美孙应华孙存兰孙应权夏松良赵有启【当事人-个人】孙存芝孙存美孙应华孙存兰孙应权夏松良赵有启【当事人-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会泽供电局【代理律师/律所】沈春芳云南佰代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沈春芳云南佰代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沈春芳【代理律所】云南佰代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会泽供电局【被告】孙存芝;孙存美;孙应华;孙存兰;孙应权;夏松良;赵有启【本院观点】根据本案一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庭审质证的证据,本案死者孙应权受雇被上诉人夏松良为被上诉人赵有启建盖房屋,孙应付在建房施工过程中触电从二楼坠落受伤致死。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过错不可抗力特别授权证人证言新证据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强制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本案一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庭审质证的证据,本案死者孙应权受雇被上诉人夏松良为被上诉人赵有启建盖房屋,孙应付在建房施工过程中触电从二楼坠落受伤致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作为雇员的孙应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所遭受的人身损害,作为雇主的被上诉人夏松良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云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云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17•【字号】云政发[2006]66号•【施行日期】2006.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云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云政发[2006]66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计划主要指标通知如下,请按照下达的计划指标安排工作。
一、云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按照本通知下达的指标执行。
二、云南省2006年农村经济计划、工业经济计划、利用外资计划、社会发展计划、科技项目计划,按照2006年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下达的计划执行。
三、云南省2006年土地利用计划、基础测绘项目计划另行下达。
请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按照各项计划下达任务,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目标及主要任务。
附件:云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云南省人民政府二00六年四月十七日附件:云南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计算│2004年实际│2005年实际│2006年计划│││指标│││││备注│││├──────┬─────┼─────┬─────┼─────┬────┤│││单位│││││绝对数│增长%│││││绝对数│增长%│绝对数│增长%││││├───────────┼────┼──────┼─────┼─────┼─────┼─────┼────┼───────┤│一、云南省生产总值│亿元│3081.9│11.5│3472.34│9│3840│8.5││├───────────┼────┼──────┼─────┼─────┼─────┼─────┼────┤││第一产业│亿元│593.6│5.6│656.18│6.3│680│5│││││││││││绝对数为当年│├───────────┼────┼──────┼─────┼─────┼─────┼─────┼────┤││第二产业│亿元│1281.6│15│1449.71│8.5│1590│9.5│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工业│亿元│1066.4 │13.9 │1200.07│7.7│1320│8││├───────────┼────┼──────┼─────┼─────┼─────┼─────┼────┤││第三产业│亿元│1206.7 │10.7 │1366.45│10.8 │1570│9││├───────────┼────┼──────┼─────┼─────┼─────┼─────┼────┼───────┤│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6│6│101.4│1.4│103│3│增长为百分点│├───────────┼────┼──────┼─────┼─────┼─────┼─────┼────┼───────┤│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1330.6│30.3 │1743│31│2057│18││├───────────┼────┼──────┼─────┼─────┼─────┼─────┼────┼───────┤│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915.31│17│1034.4│13│1158│12││├───────────┼────┼──────┼─────┼─────┼─────┼─────┼────┼───────┤│五、外贸进出口总额│亿美元│37.5│40.6 │47.38│26.6 │53.1 │12││└───────────┴────┴──────┴─────┴─────┴─────┴─────┴────┴───────┘┌─────────────┬────┬───────────┬───────────┬───────────┬──────┐│指标│计算│2004年实际│2005年实际│2006年计划││││单位││││备注│││├─────┬─────┼─────┬─────┼─────┬─────┤││││绝对数│增长%│绝对数│增长%│绝对数│增长%││├─────────────┼────┼─────┼─────┼─────┼─────┼─────┼─────┼──────┤│六、教育│││││││││├─────────────┼────┼─────┼─────┼─────┼─────┼─────┼─────┼──────┤│研究生招生数│人│4271│29.2 │5209│22.0 │5613│7.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数│万人│7.5│20.6 │8.45 │12.6 │9.7│14.8 ││├─────────────┼────┼─────┼─────┼─────┼─────┼─────┼─────┼──────┤│普通中专学校招生数│万人│5.16│13.7│5.97│15.7│7│17.0 ││├─────────────┼────┼─────┼─────┼─────┼─────┼─────┼─────┼──────┤│七、人民生活│││││││││├─────────────┼────┼─────┼─────┼─────┼─────┼─────┼─────┼──────┤│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人│8871│9.4│9265.9│4.5│10200│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人│1864│6│2041.79│6.5│2200│6││├─────────────┼────┼─────┼─────┼─────┼─────┼─────┼─────┼──────┤│八、人口与就业│││││││││├─────────────┼────┼─────┴─────┼─────┴─────┼─────┴─────┼──────┤│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登记失业率│%│4.3│4.2│4.6││├─────────────┼────┼─────┬─────┼─────┬─────┼─────┬─────┼──────┤│九、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吨标││││││││││煤/万元│1.8│7.1│1.88 │4.4│1.84 │-2││├─────────────┼────┼─────┼─────┼─────┼─────┼─────┼─────┼──────┤│十、农业│││││││││├─────────────┼────┼─────┼─────┼─────┼─────┼─────┼─────┼──────┤│粮食播种面积│万亩│6238│2.2│6381│2.3│6381│—││├─────────────┼────┼─────┼─────┼─────┼─────┼─────┼─────┼──────┤│粮食产量│万吨│1509.5 │2.6│1514.93│0.4│1530│ 1.0││├─────────────┼────┼─────┼─────┼─────┼─────┼─────┼─────┼──────┤│烤烟产量│万吨│69.24│8.7│77.2 │11.5│70│-4.0││├─────────────┼────┼─────┼─────┼─────┼─────┼─────┼─────┼──────┤│十一、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原煤│万吨│5316.61│31│6462.14│21.5 │7000│8.3││├─────────────┼────┼─────┼─────┼─────┼─────┼─────┼─────┼──────┤│发电量│亿千瓦时│543.78 │14.5 │624.2│14.8 │779│24.8 ││├─────────────┼────┼─────┼─────┼─────┼─────┼─────┼─────┼──────┤│钢│万吨│349.31│18.5 │513.41│47.0│520│1.3││├─────────────┼────┼─────┼─────┼─────┼─────┼─────┼─────┼──────┤│十种有色金属│万吨│129.42 │33.5 │147.44 │13.9 │165│11.9 ││├─────────────┼────┼─────┼─────┼─────┼─────┼─────┼─────┼──────┤│化肥│万吨│262.67 │15.6 │265.84 │1.2│270│1.6││├─────────────┼────┼─────┼─────┼─────┼─────┼─────┼─────┼──────┤│水泥│万吨│2296.56│11.9│2832.62│22.5 │3000│5.9││├─────────────┼────┼─────┼─────┼─────┼─────┼─────┼─────┼──────┤│卷烟│万箱│621.38 │1.1│631.47│1.6│624│—│2006年为第一││││││││││批下达计划│├─────────────┼────┼─────┼─────┼─────┼─────┼─────┼─────┼──────┤│食糖│万吨│195.26 │2.2│153.57 │-21.1 │150│-2.3││└─────────────┴────┴─────┴─────┴─────┴─────┴─────┴─────┴──────┘。
陆光荣、中国广电云南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云县分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陆光荣、中国广电云南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云县分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云南省临沧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临沧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7.11【案件字号】(2022)云09民终48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明张建红赵艳洁【审理法官】李明张建红赵艳洁【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陆光荣;中国广电云南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云县分公司【当事人】陆光荣中国广电云南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云县分公司【当事人-个人】陆光荣【当事人-公司】中国广电云南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云县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杨永余云南山海律师事务所;曹梓非云南山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永余云南山海律师事务所曹梓非云南山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永余曹梓非【代理律所】云南山海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陆光荣【被告】中国广电云南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云县分公司【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十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15]12号)第一条、第二条等相关规定,本案陆光荣请求确认2002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与广电网络云县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未能提交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在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需要结合劳动者是否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或者监督,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提供基本劳动条件以及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等因素综合认定。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合同约定特别授权证据不足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原、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载明被告安排原告在大黄桥片区开展有线电视维护收费工作,为非全日制岗位,支付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合同期限为自2013年8月12日起至2014年8月12日止。
2015年3月25日原、被告签订《2015年度大黄桥有线电视代维协议书》,约定由原告代被告开展大黄桥有线电视的维护、收费工作,为非全日制维护员,责任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教育部关于同意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云南开放大学的函
教育部关于同意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云南开放大学的函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教发函[2012]286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2.12.26
【实施日期】2012.1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同意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云南开放大学的函
(教发函[2012]286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请予批准设立云南开放大学的函》(云政函〔2012〕104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有关规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部署,以及专家考察、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云南开放大学,学校代码为51357;同时撤销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的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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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广播电视大学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每月要闻2011年第二、三期(总第64、65期)办公室编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要闻简讯1月4日黑龙江电大党委书记、副校长姜树卿教授一行4人到我校学习考察,党委书记陈鲁雁、校长徐彬、副校长张平出席座谈或会见。
1月6日张平副校长出席云南交通技师学院揭牌仪式。
1月6—7日徐彬校长、何云葵副校长出席省政协十届十三次常委会议。
1月10日 徐彬校长出席云南省人民政府第六次全体会议。
1月12日纪委书记刘泉在学府校区主持召开迎接省教育厅创建省级文明学校检查工作安排会。
1月13日中共云南省委任命何云葵为省红十字会副会长。
2月1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免去何云葵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职务。
1月10—13日党委书记陈鲁雁、校长徐彬、副校长张平率队到中央电大、北京电大汇报交流,学校办公室、开放教育学院、科技处负责人一同前往。
1月13—15日党委副书记史惠君出席全省组织部长会议。
1月14日△高峰副省长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云南开放大学试点建设的有关工作。
省政府卫星副秘书长、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国防科工局领导,我校党委书记陈鲁雁、校长徐彬、党委副书记史惠君、副校长张平、校长助理张卫平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教育厅和我校关于开展云南开放大学试点建设情况的汇报。
△我校被昆明市人民政府评为“昆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1月14—15日党委书记陈鲁雁主持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
全体校领导和党办、组织部、宣传部、纪监审处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结合学校实际,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校2011年工作重点等内容进行了研讨。
1月17日△云南省教育厅德育处处长杨国良率检查组到我校呈贡校区就创建省级文明学校进行检查。
纪委书记刘泉主持汇报会,校领导陈鲁雁、徐彬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会。
△党委书记陈鲁雁、校长徐彬、副校长张平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省教育厅召开的专题研究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综合试点项目工作会议。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优秀学员(共 15 人):
王玉蓉 尹红月 汪 以 王 涛 唐 鹏 辛金德 杨志刚 杨 波 晋谷蕊 张树平
优秀辅导员(共 1 人):
谢海燕
先进学习小组(共 2 个):
08(秋)会计学专科专业杨福钱学习小组 09(春)会计学本科专业钱薇学习小组
吴昆宇
杨金梅 范媛媛
李昌
云南师大学数学院办学点 三好学生(共 11 人):
毛高林 肖梦婷 李银鹃 范 琼 申 娟 阮丙瑞 白月晓
优秀学生干部(共 6 人):
黄 戈 普泽瑞 李昌凡 李生丽
优秀班主任(共 1 人):
张粉芝
先进班集体(共 1 个):
09 级法律 B 班
李美 李秋丽
罗文菊 张林萍
朱娅薇
牛志恒
保山分校 三好学生(共 5 人):
优秀辅导员(共 1 人):
易忠兰
先进学习小组(共 1 个):
09 小学教育专业许则优学习小组
永德工作站 优秀学员(共 1 人):
罗程月
文山民干校
优秀学员(共 16 人):
伍尤梅 伍丽华 唐留东 杨建锋 苏 海 余 梅 候世春 刘 琼 欧阳月情
李文华 包丽娜 陈 芬 欧阳阳 王德林 李子渊 尚 梅
优秀辅导员(共 3 人):
李亚琪
黎晓
胡新梅 龙春花
-8-
余建东 陈情海 赵宗波
优秀学员(共 14 人):
张呈舒 段银华 金文勇 吴惠红 赵庆总 谢云发
汤志华
赵佳 周艳玲
夏红云
彭媛 李叶刀
杨博喜
黄 英 唐晓波 吴轶琦 陈婧
墨江党校 优秀学生干部(共 2 人):
何明贵 聂娅萍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度就业和再就业目标任务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9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度就业和再就业目标任务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度就业和再就业目标任务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9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全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的关键一年。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全面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各项工作。
2006年全省就业和再就业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9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2万人;特殊困难群体就业人数2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人数1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就业和再就业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州、市人民政府,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省就业和再就业目标顺利完成。
请各州、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12月20日前,将本地区就业和再就业任务完成情况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2006年全省就业和再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表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一月十八日附件2006年全省就业和再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表单位:万人┏━━━━┳━━━━━━━━━━━━━━━━━━┳━━━━━━━━━━━━━━━━━━━┓┃┃2006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特殊困难群体就业人数┃┃┣━━━━━┳━━━━━━━━━━━━╋━━━━━┳━━━━━━━━━━━━━┫┃地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其中:持证“4050”人员再┃┃┃┃业人数┃┃就业人数┃┣━━━━╋━━━━━╋━━━━━━━━━━━━╋━━━━━╋━━━━━━━━━━━━━┫┃合计┃19 ┃12 ┃2┃ 1 ┃┣━━━━╋━━━━━╋━━━━━━━━━━━━╋━━━━━╋━━━━━━━━━━━━━┫┃昆明┃5.00 ┃3.30 ┃0.80 ┃0.40 ┃┣━━━━╋━━━━━╋━━━━━━━━━━━━╋━━━━━╋━━━━━━━━━━━━━┫┃昭通┃1.65 ┃0.66 ┃0.10 ┃0.05 ┃┣━━━━╋━━━━━╋━━━━━━━━━━━━╋━━━━━╋━━━━━━━━━━━━━┫┃曲靖┃1.75 ┃1.42 ┃0.10 ┃0.05 ┃┣━━━━╋━━━━━╋━━━━━━━━━━━━╋━━━━━╋━━━━━━━━━━━━━┫┃楚雄┃1.25 ┃1.02 ┃0.16 ┃0.09 ┃┣━━━━╋━━━━━╋━━━━━━━━━━━━╋━━━━━╋━━━━━━━━━━━━━┫┃玉溪┃1.25 ┃1.07 ┃0.16 ┃0.08 ┃┣━━━━╋━━━━━╋━━━━━━━━━━━━╋━━━━━╋━━━━━━━━━━━━━┫┃红河┃2.10 ┃1.36 ┃0.17 ┃0.09 ┃┣━━━━╋━━━━━╋━━━━━━━━━━━━╋━━━━━╋━━━━━━━━━━━━━┫┃文山┃0.40 ┃0.25 ┃0.03 ┃0.01 ┃┣━━━━╋━━━━━╋━━━━━━━━━━━━╋━━━━━╋━━━━━━━━━━━━━┫┃思茅┃0.65 ┃0.55 ┃0.04 ┃0.02 ┃┣━━━━╋━━━━━╋━━━━━━━━━━━━╋━━━━━╋━━━━━━━━━━━━━┫┃版纳┃0.45 ┃0.11 ┃0.02 ┃0.01 ┃┣━━━━╋━━━━━╋━━━━━━━━━━━━╋━━━━━╋━━━━━━━━━━━━━┫┃大理┃1.35 ┃0.85 ┃0.16 ┃0.08 ┃┣━━━━╋━━━━━╋━━━━━━━━━━━━╋━━━━━╋━━━━━━━━━━━━━┫┃保山┃0.85 ┃0.40 ┃0.06 ┃0.03 ┃┣━━━━╋━━━━━╋━━━━━━━━━━━━╋━━━━━╋━━━━━━━━━━━━━┫┃德宏┃0.25 ┃0.20 ┃0.02 ┃0.01 ┃┣━━━━╋━━━━━╋━━━━━━━━━━━━╋━━━━━╋━━━━━━━━━━━━━┫┃丽江┃0.45 ┃0.26 ┃0.03 ┃0.01 ┃┣━━━━╋━━━━━╋━━━━━━━━━━━━╋━━━━━╋━━━━━━━━━━━━━┫┃怒江┃0.35 ┃0.05 ┃0.03 ┃0.01 ┃┣━━━━╋━━━━━╋━━━━━━━━━━━━╋━━━━━╋━━━━━━━━━━━━━┫┃迪庆┃0.45 ┃0.05 ┃0.02 ┃0.01 ┃┣━━━━╋━━━━━╋━━━━━━━━━━━━╋━━━━━╋━━━━━━━━━━━━━┫┃临沧┃0.80 ┃0.45 ┃0.10 ┃0.05 ┃┗━━━━┻━━━━━┻━━━━━━━━━━━━┻━━━━━┻━━━━━━━━━━━━━┛说明:1.2006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中心的下岗职工、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刑释解教未就业人员实现就业人数等。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0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0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03•【字号】云政办发[2005]208号•【施行日期】2005.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0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208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200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5年12月3日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一、采购目录的编制依据本目录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财库〔2000〕10号)和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在2005年度采购目录的基础上,对采购项目进行了细化和金额限定。
二、采购目录适用范围本目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纳入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和中央驻滇单位,使用地方财政性资金进行的采购活动,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采购。
采购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批复的采购预算及时编报政府采购计划。
三、政府采购形式(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不含部门集中采购)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在协议供货范围内的按协议供货相关程序采购,不在协议供货范围内的,由集中采购机构按规定组织办理。
(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预算批复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相关程序组织集中采购。
主管部门既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也可以委托具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6)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6)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20•【字号】•【施行日期】2006.11.28•【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6年11月20日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28日起施行)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对市政府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废止以下规章、规范性文件:1.昆明市公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规定发文字号:昆政发(1986)180号说明:部门职责分工已发生变化,且其中的管理要求已过时,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执行。
2.昆明市松华坝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发文字号:昆政发(1989)274号说明:已被2006年5月1日施行的《昆明市松花坝水库保护条例》代替。
3.昆明市粉尘危害分级监察管理办法发文字号:昆政复(1991)41号说明:办法中的审批事项已被市政府第52号令停止执行,管理工作按照2002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执行。
4.昆明市通邮管理办法发文字号:昆政发(1991)151号说明:立法依据之一《云南省保护和发展邮电通信条例》已被废止,管理工作按照198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执行。
5.昆明市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办法发文字号:昆政发(1992)71号说明:已被1999年4月2日施行的《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代替。
6.昆明市劳动保护管理办法发文字号:昆政发(1992)128号说明:已被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2002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代替。
云南省购机补贴机具编号管理暂行规定
云南省购机补贴机具编号管理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5.09.28•【字号】•【施行日期】2005.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购机补贴机具编号管理暂行规定(2005年9月28日)第一条根据农业部《国家补贴机具编号规则(试行)》(农机产[2005]21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补贴机具是指按国家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专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的规定,享受中央财政专项补贴资金以及省级和省级以下地方资金购置的农业机械设备。
第三条编号规则。
补贴机具的编号由标识码、地码、时码、类别码和顺序码五个部分组成。
标识码:为区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与其他项目购置机具的识别码,由1位英文字母“B”组成。
地码:地码为地区识别码,由六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前两位数字为省代码,中间两位数字为州(市)代码,后两位数字为县(市、区)代码。
地码采用全国行政区划统一代码。
(全省各地地码见附件1)时码:为年份识别码,由公元年号后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类别码:为机具类别识别码,由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各机具的类别码见附件2)顺序码:为某县、某年、某类别专项资金补贴购置机具台数的自然连续排序码,由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起始码为001,终止码为999。
由县级农机部门按实际补贴机具数顺序编排。
编号示例: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2005年度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购买的第26台农用拖拉机,其编号为B5301250501026。
B5301250501026标识码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2005年度农用拖拉机第26台第四条编号生成。
县级农机部门在验证“购机补贴协议”、“购机发票”等相关补贴文件齐全有效,并核对所购机具无误后,将有关信息录入“购机补贴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编号。
第五条编号标记编号标记是识别补贴机具的专用标识,每台机具须按规定做喷漆标记。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6.10.08•【字号】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施行日期】2006.10.08•【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已由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9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10月8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审查和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行使职权。
第三条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负责地参与大会各项议案的审议、报告的审查、选举和表决等活动。
第二章会议的举行第四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一般在第一季度举行。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可以临时举行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五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第六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应当出席,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前书面请假。
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云南电大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大纲
云南电大《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大纲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系文秘、行政管理专业的必修课程,普通班和开放试点学员均应研修该课程。
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教材使用周孝正、王朝中主编《社会调查研究》,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
试点专业为4学分。
该课程实践性强,兼有一定的理论性。
学习本课程,要掌握通常的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并能熟练应用。
为使学员学好该课程,下文列出各章重点,权作大纲。
若中央电大下发的教学服务资料与下文有出入,则以中央电大的资料为准。
各章重点内容导论社会调查研究的概念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特征社会调查研究的对象社会调查研究的目的和作用社会调查研究的发展趋势第一章社会调查研究的内容体系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理论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方法描述性研究、解释性研究、预测性研究横向研究、纵向研究定性研究、定量研究全面调查与非全面调查社会调查研究的一般程序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原则第二章选题的标准社会调查研究中的具体概念和抽象概念定类变量、定序变量、定距变量、定比变量相关关系,正相关、负相关命题、假设及其作用单变量命题、双变量命题、多变量命题探索性研究及其意义(必要性),探索性研究的方法社会调查研究总体方案的设计第三章概念的具体化和操作化、操作步骤社会测量的概念社会测量的要件社会测量规则的有效要件的定类测量、定序测量、定距测量、定比测量测量层次的选择信度及其评检方法效度及其评检方法信度和效度的关系信度和效度的影响因素第四章抽样调查的概念和基本术语抽样的作用抽样的类型抽样的一般操作规程(程序)概率抽样:简单随机抽样、类型抽样、等距抽样、整群抽样多级抽样非随机抽样:配额抽样、偶遇抽样、主观抽样、雪球抽样样本规模及其决定因素第五章文献法文献的含义、类别和特点文献法的概念、特点和基本步骤文献搜集的基本要求文献搜集的方法摘取信息的基本步骤文献定性研究文献定量研究文献法的优点和缺点第六章问卷调查法问卷调查的概念和特点问卷的基本结构量表的概念和特点量表的类型问卷设计问卷方法实施问卷方法评价第七章访谈法访谈法的概念结构式样访谈和非结构式样访谈个别访谈和集体访谈集体访谈的实施集体访谈的评价访谈者的选择和训练第八章观察法观察法的含义和特点观察法的基本原则有结构观察和无结构观察实验室观察和实地观察参与观察和非参与观察直接观察和间接观察观察法的实施观察法的优点和局限性第九章实验法实验法的含义实验法的特点实验法的类型和基本程序实验设计及实施实验法的优点和局限性第十章资料的整理资料整理的含义资料整理的意义资料整理的原则文字资料整理的一般步骤数字资料整理第十一章资料的分析调查资料的定性分析的概念定性分析的功能资料定量分析的概念相对指标统计分析集中量数,平均值、中位数、众数、集中量数的主要作用离中量数,极差、平均差、标准差、标准差系数、四分位差因素分析和动态统计分析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抽样推断统计分析预测和综合评价统计分析电脑统计分析定性分析和理论分析第十二章调查报告的调查报告的含义调查报告的类型调查报告的特点调查报告的结构撰写调查报告的一般程序调查报告写作的基本要求本课责任教师:郭友旭。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云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10.12•【字号】云广发〔2021〕128号•【施行日期】2021.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广发〔2021〕128号各州、市广电局,财政局:为加快推动全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实际情况,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修订了《云南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全省执行。
请各州、市广电局及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云南省财政厅2021年10月12日云南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云南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南省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等国家和云南省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调整,用于支持和引导州市、县落实国家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指导标准和云南省实施标准,促进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群众基本收听收视权益。
陈昌贵、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文华街道办事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陈昌贵、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文华街道办事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审理法院】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8【案件字号】(2020)云03民终60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付卫红邬汉洪刘跃昌【审理法官】付卫红邬汉洪刘跃昌【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陈昌贵;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文华街道办事处;丁凯强;崔文红;余东洋;邓朴华【当事人】陈昌贵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文华街道办事处丁凯强崔文红余东洋邓朴华【当事人-个人】陈昌贵丁凯强崔文红余东洋邓朴华【当事人-公司】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文华街道办事处【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陈昌贵【被告】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文华街道办事处;丁凯强;崔文红;余东洋;邓朴华【本院观点】本院依法调取的《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来源合法,对其合法性依法予以采信,但该协议书中另一方代表代照永系何人,其与本案被上诉人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文华街道办事处是何关系,其职务及代理权限如何,在该协议书中均无体现,故对该证据的关联性依法不予采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权责关键词】代理过错诉讼请求维持原判特别授权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关联性合法性证据不足【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上诉人陈昌贵主张其系被被上诉人丁凯强、崔文红、余东洋、邓朴华四人殴打致伤,则应由陈昌贵举证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以及侵权行为与其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按照公安机关对丁凯强、崔文红、余东洋、邓朴华四人的询问笔录,其四人均否认实施了殴打行为,而陈昌贵及其妻子韩某及证人胡某的询问笔录也不能证实系丁凯强、崔文红、余东洋、邓朴华四人对陈昌贵实施了殴打行为并导致陈昌贵受伤的事实,故陈昌贵的受伤系何人所致,及受伤的具体过程事实不清,按照证据规则,应由陈昌贵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2006修订)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2006修订)【法规类别】人大议事【发文字号】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发布部门】云南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06.09.28【实施日期】2006.09.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已由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9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6年9月28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1999年9月24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9月28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提出议案的权利,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做好代表议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表议案,是指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10名以上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名,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事原案。
第三条代表提出议案是执行代表职务,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一项重要工作。
代表为提出议案开展的调查研究等活动,有关机关、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
第四条认真处理代表议案是有关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
省、州(市)人大常委会应当为省人大代表议案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应当为代表议案工作提供服务。
各代表团应当配备工作人员为代表提出议案做好服务。
第二章代表议案的基本要求第五条下列事项可以作为代表议案提出:(一)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地方性法规;(二)需要由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的涉及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三)涉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贯彻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四)应当由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决定或者批准的其他事项。
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政法分校
昆明工作站2006年秋季开放教育法学专科班第二学期面授辅导注册须知学员:为了让您更好地完成第二学期的学习,现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与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联合举办的2006年秋季开放教育法学专科班第二学期面授辅导注册事宜通知如下:一、注册报到时间:2007年4月6日(星期五)二、注册报到地点:省政法干部学校南校区(昆明市官渡区关上镇日新村480号,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后面50M处)三、面授辅导时间安排共7天,每天上课时间为上午9:00-12:00,为76学分。
学员在面授辅导之余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有关资料可从电大在线(/)获取。
学习过程中,通过电子邮件、在线辅导、讨论的方式向班主任及责任教师提出自己学习的疑点,由责任教师进行网上答疑。
完成毕业总学分及毕业论文、实践、品德鉴定合格者,由中央电大、中国政法大学联合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法学本科毕业证书。
未毕业前,学籍8年内有效。
五、请各位学员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授辅导,凡是不按时参加各门课程上课且未请假的学生,平时成绩以零分计。
六、本学期期末统一考试将于2007年7月进行,请于7月初到校本部教务处开放电大办公室领取考试通知单。
七、上学期考试成绩可拔打5184441查询,如有成绩不合格,请于5月1日前到开放电大办公室易老师处报名重修重考。
联系电话:(0871)5184701、5184441(政法分校)7178590(省政法干部学校南校区)特此通知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政法分校二00七年三月八日昆明工作站2006年春季开放教育法学专科班第三学期面授辅导注册须知学员:为了让您更好地完成第三学期的学习,现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与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联合举办的2006年春季开放教育法学专科班第三学期面授辅导注册事宜通知如下:一、注册报到时间为2007年4月12日(星期四),注册时需交第二学年学费2280元,书费、资料费530元,共计2810元。
注册交费后领取第三学期教材及有关资料。
二、注册报到地点:省政法干部学校南校区(昆明市官渡区关上镇日新村480号,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后面50M处)三、面授辅导时间安排共6天,每天上课时间为上午9:00-12:00,为76学分。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全省广播影视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的通报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全省广播影视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公布日期】2013.05.02
•【字号】
•【施行日期】2013.05.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全省广播影视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的通报
各州市广电(文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1—2012年,各州市广电(文广)局和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共向省局办公室报送了2000多条广播影视信息,被上级有关部门采用900多条,为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推进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信息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省广电局对各单位部门2011—2012年信息报送工作进行了目标量化考核,决定对在2011—2012年度全省广播影视信息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昭通市广播电视局等18家单位、王从恒等18名优秀信息员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优良作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单位部门和广大信息工作人员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同志学习,进一步增强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撰稿上报,为共同开创全省广播影视信息工作新局面而努力!
附件:2011—2012年全省广播影视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名单.doc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13年5月2日。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局会议议题申报单的通知-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局会议议题申报单的通知
正文:
----------------------------------------------------------------------------------------------------------------------------------------------------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局会议议题申报单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会议议题申报单》已于2019年4月17日作为《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试行)》(云广党〔2019〕37号)附件正式印发。
该《申报单》启用一年多来,仍有部分处室单位提请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局长办公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使用旧的会议议题申报单,或没有严格按照《申报单》要求和流程进行逐项报批,存在一定的随意性或随机性,导致会议议题申报单没有较好发挥规范会议申报程序的作用。
为此,特提醒各处室单位在今后申报会议议题时,请严格按照后附议题申报单规定进行申报。
附件:申报单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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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电大〔2006〕128号
关于公布云南电大首届“ODE网上教学奖”、第二届“教学创新奖”和课程考核改革方案设计竞赛等各类教学比赛结果
暨表彰的决定
各分校、校部各学院、校部各部门:
随着“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的不断深入,各分校和省校各学院教师在试点教学实践中对人才培养模式及教学模式、考核方式等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许多成果。
为总结、交流和推广这些经验与成果,在试点教学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深化网络环境下的人才培养模式及教学模式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推进云南电大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信息化进程,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了广播电视大学首届“ODE网上教学奖”、第二届“教
学创新奖”评选活动和课程考核改革方案设计的竞赛活动,表彰在试点教学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特别是在课程教学改革和探索中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师。
根据云南电大《关于开展云南广播电视大学首届“ODE 网上教学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滇电大〔2006〕83号)和《关于开展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第二届“教学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滇电大〔2006〕82号)等文件要求,云南电大各类竞赛活动的组委会和评委会,按照评选条件对各学院和各分校候选人及其成果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审,决定授予14名教师云南广播电视大学首届“ODE网上教学奖”、第二届“教学创新奖”及“课程考核改革方案设计优秀奖”(名单见附件),楚雄分校等8个单位获竞赛活动“组织奖”。
同时学校各类组委会还将获奖排名在前的优秀教师,推荐到中央电大参加了相应奖项的评选活动,共有六名教师获得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奖项。
希望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和借鉴获奖教师的经验和成果,结合自身的教学实践,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坚持教学创新,探索课程教学模式改革规律,提高网上教学水平,并及时总结和推广新经验、新成果,研究和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为深化远程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及教学模式改革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云南广播电视大学首届“ODE网上教学奖”获奖者名单
2.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第二届“教学创新奖”获奖者名单
3.云南广播电视大学“课程考核改革方案设计优秀奖”获奖者名单
4.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各类竞赛活动“组织奖”获奖名单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公布表彰决定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2006年12月11日校对:杨立峰共印85份
附件一: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首届“ODE网上教学奖”获奖者名单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楚雄分校贺勇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理工学院钱双平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人文学院宣志欣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现代教育技术学院李志鹏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保山分校张晓凌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现代教育技术学院伍嘉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人文学院王景政
附件二: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第二届“教学创新奖”获奖者名单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现代教育技术学院伍嘉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人文学院王景政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保山分校杨亚荣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楚雄分校唐宓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楚雄分校李子诚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现代教育技术学院李志鹏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人文学院徐红宣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政法分校王书娴
附件三: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课程考核改革方案设计优秀奖”
奖者名单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现代教育技术学院伍嘉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经济学院杨丹华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现理工学院李煜
附件四: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各类竞赛活动“组织奖”获奖名单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楚雄分校一等奖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现代教育技术学院一等奖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一等奖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理工学院二等奖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经济学院二等奖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保山分校三等奖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政法分校三等奖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人文学院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