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母婴安全管理
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一、产科依法服务管理制度(一)为确保产科质量,保护母婴安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助产技术的准入制度。
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展助产技术服务。
违法服务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助产技术的非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逾期不校验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继续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助产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四)非法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查处。
已取得医师资格未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擅自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查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已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在未取得助产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产科助产技术人员除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或者《护士执业证书》外,医生和助产师(士)还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
产科应将取得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挂在产科明显处。
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孕产妇和婴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中的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护母婴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医疗保健机构应成立产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产科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监督产科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2. 领导小组应由医院领导、产科负责人、医务科、护理部、儿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3. 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分析产科安全形势,研究解决产科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人员管理1. 医疗保健机构应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资质管理制度,确保从事产科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
2. 医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医疗规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 医务人员应参加产科安全管理培训,了解产科安全管理知识,提高产科安全管理意识。
四、医疗管理1. 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产科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测。
2. 医疗保健机构应严格执行产科医疗技术规范,确保医疗技术的合理应用。
3. 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护理管理1. 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护理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产科护理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测。
2. 护理人员应遵守护理规范,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确保护理安全。
3. 护理人员应参加产科安全管理培训,了解产科安全管理知识,提高产科安全管理意识。
六、环境管理1. 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环境管理制度,确保产科环境整洁、安全、舒适。
2. 医疗保健机构应定期对产科环境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3. 医疗保健机构应加强对产科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七、安全管理1. 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产科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 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
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母婴安全,提高产科服务质量,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产科安全管理委员会产科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产科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实施,定期对产科安全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2. 产科主任产科主任是产科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产科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产科护士长产科护士长负责产科护理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各项护理安全措施,对护士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护理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4. 产科医护人员产科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提高自身安全意识,确保母婴安全。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产妇入院管理(1)产妇入院时,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体格检查,排除禁忌症。
(2)产妇入院后,医护人员应向产妇及家属告知病情、治疗方案及风险,取得同意。
(3)产妇分娩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产妇生命体征,确保母婴安全。
2. 分娩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预防感染。
(2)加强胎儿监护,及时发现胎儿宫内窘迫,采取相应措施。
(3)加强产程管理,合理使用缩宫素,避免产程过长或过短。
(4)严密观察产妇产道出血情况,及时处理产后出血。
3. 新生儿安全管理(1)新生儿出生后,立即进行新生儿窒息评估,必要时进行抢救。
(2)严格执行新生儿护理操作规程,预防新生儿感染。
(3)新生儿沐浴、换尿布等操作应轻柔、细致,避免损伤新生儿皮肤。
4. 手术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手术无菌操作规程,预防感染。
(2)术前充分评估手术风险,制定详细的手术方案。
(3)术中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确保手术安全。
(4)术后及时处理并发症,预防术后感染。
四、教育培训1. 产科医护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新入职的产科医护人员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产科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一、前言产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障母婴健康的重要任务。
为确保母婴安全,提高产科服务质量,特制定本产科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确保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率。
2. 提高产科服务质量,提升患者满意度。
3. 加强产科安全管理,防范各类医疗风险。
4. 完善产科规章制度,提高医护人员安全意识。
三、工作措施1. 组织开展产科安全教育培训(1)定期对产科医护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对新入职医护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产科安全知识。
(3)组织医护人员参加各类安全知识竞赛,激发学习兴趣。
2. 完善产科规章制度(1)修订产科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规范操作流程。
(2)建立健全产科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加强对产科各类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加强产科质量监控(1)严格执行孕产妇产前检查、分娩、产后康复等环节的诊疗规范。
(2)加强产科病历管理,确保病历资料完整、准确。
(3)定期开展产科质量评估,查找不足,持续改进。
4. 强化产科安全管理(1)加强产科病房安全管理,确保病房环境清洁、舒适、安全。
(2)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
(3)严格执行新生儿查房制度,确保新生儿安全。
5. 提高患者满意度(1)关注孕产妇心理需求,提供心理支持,减轻其焦虑情绪。
(2)加强医护人员与孕产妇及家属的沟通,提高服务质量。
(3)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需求,持续改进服务。
四、工作计划实施与监督1.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任务及完成时间。
2. 成立产科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计划的实施与监督。
3. 定期召开产科安全管理会议,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对产科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奖优罚劣,确保计划有效实施。
五、总结通过实施本产科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我们将不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为孕产妇及新生儿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产科产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母婴安全,提高产科产房服务质量,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产科产房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产科产房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协调解决产科产房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产科主任负责产科产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评估产科产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3. 产科护士长负责产科产房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护理人员学习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4. 产科医护人员负责严格执行产科产房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三、产科产房安全管理措施1. 医疗安全培训(1)对新入职的医护人员进行产科产房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定期对在岗医护人员进行产科产房安全知识、技能的再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
2. 产房环境管理(1)保持产房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2)配备完善的医疗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定期检查产房设施,确保设施安全、完好。
3. 母婴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分娩接生操作规程,确保母婴安全。
(2)严密观察产程,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3)严格执行新生儿护理规范,预防新生儿疾病。
4. 医疗文书管理(1)严格执行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确保医疗文书的真实、准确、完整。
(2)及时、准确地录入、整理、归档产科产房医疗文书。
5. 药品管理(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合理使用药品,避免滥用。
6. 应急预案(1)制定产科产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产科产房安全管理制度,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产科产房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产科产房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妇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妇产科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妇产科主任为妇产科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妇产科安全管理工作。
2. 妇产科护士长协助主任负责妇产科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3. 妇产科全体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三、安全管理措施1. 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
2. 加强医疗设备、药品、器械等管理,确保其安全、有效、可靠。
3. 加强对孕产妇的孕期保健、分娩、产后康复等各个环节的监控,确保母婴安全。
4. 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识别、评估和干预,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
5. 加强对妇产科医护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6.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7. 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医疗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8. 加强对孕产妇及家属的沟通,及时解答疑问,消除疑虑,提高满意度。
四、安全检查与考核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 对妇产科医护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置能力等。
3.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妇产科护士长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需修改,经妇产科主任批准后,重新发布执行。
妇产科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妇产科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医患关系和谐。
全体医护人员应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共同努力,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温馨的医疗服务。
产科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措施

产科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措施产科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措施一、建立并完善产科母婴安全保障政策制度1. 制定和执行产科母婴安全保障政策,明确相关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母婴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建立产科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母婴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3. 加强对产科医疗机构的督导和监管,确保产科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母婴安全工作。
4. 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对产科母婴安全事件及时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和处理与母婴安全相关的信息。
二、人员培训与技能提升1. 对产科医护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母婴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2. 建立并完善产科医生母婴安全培训体系,对产科医生进行以医学伦理、医疗质量和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
3. 对产科护理人员进行母婴安全培训,提升其护理技能和安全意识。
4. 对产科医务人员的纪律教育,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要求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1. 建立和执行医疗纪录管理制度,加强对产科医疗纪录的管理和审核。
2. 强化产科手术风险管理工作,确保产科手术符合规范和安全要求。
3. 加强产科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4. 建立监测不良事件和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对不良事件和医疗事故进行报告、处理和分析。
五、科学合理地开展产科医疗工作1. 制定和实行科学合理的孕产妇管理制度,促进孕产妇的合理分娩。
2. 健全并执行科学有效的孕妇检查和妊娠疾病管理制度,确保孕妇在孕期的体检和疾病管理的质量和安全。
3. 加强产后康复工作,提高母亲的身体恢复和孕产妇的生活质量。
4. 健全并执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确保新生儿的健康。
六、加强孕产妇的安全宣教1. 对孕产妇进行相关的安全知识宣教,提高孕产妇的安全意识。
2. 建立孕产妇随访制度,定期对孕产妇进行随访,了解其生活状况和身体状况,并提供相应的健康指导。
保障母婴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母婴安全形势持续改善,但依然存在一些风险因素。
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孕产妇及新生儿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1.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确保孕产妇零死亡目标;2. 降低新生儿死亡率,提高新生儿健康水平;3. 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水平,提升孕产妇及新生儿健康管理能力;4. 完善母婴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工作内容1. 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母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母婴安全管理工作;(2)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 强化孕产妇健康管理(1)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实施分级分类管理;(2)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实现全程追踪管理;(3)开展孕期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4)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降低出生缺陷率。
3. 优化分娩环境(1)加强产科建设,提高产科服务质量;(2)推广剖宫产术规范操作,降低剖宫产率;(3)提高助产士素质,确保助产服务安全;(4)加强产房安全管理,降低分娩并发症。
4. 加强新生儿健康管理(1)开展新生儿访视,了解新生儿健康状况;(2)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降低新生儿疾病发生率;(3)提高新生儿护理水平,确保新生儿健康成长。
5.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1)完善孕产妇及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网络,提高救治水平;(2)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需求。
三、保障措施1.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母婴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2. 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母婴安全工作顺利开展;3. 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4. 建立母婴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责任追究。
四、实施时间本工作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长期执行。
五、预期效果通过本工作计划的实施,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高孕产妇及新生儿健康水平,为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产科五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导言产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科室,承担着保障孕产妇及新生儿生命安全的重要职责。
为了确保产科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产科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五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产科安全管理目标1. 确保孕产妇及新生儿在住院期间的生命安全。
2. 提高产科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降低医疗风险。
3. 优化产科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4. 提升患者满意度,树立医院良好形象。
三、产科五项安全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查房制度(1)实行业务副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及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关系,解决产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进产科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2)实行科主任、护士长查房制度,对孕产妇及新生儿进行每日查房,了解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医护人员在查房过程中,应注重沟通,关注孕产妇及新生儿的需求,确保其安全。
2. 加强母婴同室病区陪住管理(1)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病房管理,只设陪住但无探视。
(2)分娩前,生活能自理者,不安排陪护;产前因病情需要陪护者,医生开具陪护医嘱后,可允许一人陪护。
(3)分娩后,每名孕产妇分娩后只能有1名家属或母婴护理员24小时陪住。
(4)家属短暂探望,最长探望时间为1小时。
(5)陪护家属进入病房,需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
3. 加强新生儿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新生儿洗澡、护理、喂养等操作规程,确保新生儿安全。
(2)加强对新生儿黄疸、窒息等突发状况的监测和处置。
(3)加强新生儿转运管理,确保新生儿在转运过程中的安全。
4.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1)严格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确保药品质量。
(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处理药品不良反应。
(3)严格执行抗生素、镇静剂等特殊药品的使用规范。
5. 加强产科医护人员培训与考核(1)定期组织产科医护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
(2)开展产科应急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对产科医护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保障母婴生产安全的措施

保障母婴生产安全的措施保障母婴生产安全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
为了提高母婴生产安全水平,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加强孕前检查和保健工作。
对于每一位准妈妈来说,进行孕前检查是非常必要的,可以及早发现存在的健康风险,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同时,通过对准妈妈的营养指导和健康督导,增强准妈妈的身体素质和免疫力,为胎儿的健康成长打下良好基础。
其次,加强孕期和产前监护。
通过定期的产前检查,了解准妈妈和胎儿的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和治疗。
同时,加强孕妇的营养指导和心理辅导,帮助她们保持良好的心态,在孕期健康和愉快地度过。
第三,提高医疗机构的妇幼保健能力。
母婴保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妇科、产科、儿科等多个专业领域。
医疗机构要提高妇幼保健的综合能力,配备先进的设备和科技,拥有专业的医护人员,为孕产妇提供高品质的医疗服务。
第四,加强医护人员的专业培训。
医护人员是保障母婴生产安全的中坚力量,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直接影响着医疗质量。
因此,要加强医护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诊断和处理各类产科疾病和意外情况。
第五,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宣传和教育。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普及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包括孕期的饮食调理、锻炼和日常保健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对突发状况的紧急处理技能等。
第六,加强对产前和产后疾病的筛查和治疗。
通过对准妈妈的血压、血糖等生理指标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治疗妊娠期疾病和并发症,避免对母婴健康的不良影响。
同时,要加强对产后抑郁等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和干预,帮助产妇尽快恢复身心健康。
最后,建立健全的母婴生产安全监督体制。
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监督和评估,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各类纠纷和投诉,维护妇幼权益。
总之,保障母婴生产安全涉及各个环节,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保健院母婴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母婴安全,提高保健服务质量,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母婴保健服务的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三、管理目标1. 提高母婴保健服务质量,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2. 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安全,提高母婴健康水平;3. 建立健全母婴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管理职责1. 医院领导: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母婴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母婴安全政策、措施落实到位;2. 产科、儿科等相关科室:负责孕产妇和新生儿的临床诊疗、护理工作,确保母婴安全;3. 母婴保健科:负责母婴保健服务的监督管理,指导各科室开展母婴保健工作;4.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确保母婴安全;5. 医院其他科室: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母婴安全管理工作。
五、母婴安全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律法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2. 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管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风险评估;3. 完善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设施,提高救治能力;4. 建立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报告制度,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5. 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母婴保健服务技能;6. 建立母婴安全信息平台,实现母婴安全信息的共享和监控;7. 开展母婴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孕产妇和家庭的保健意识。
六、母婴安全考核与奖惩1. 定期对母婴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科室和个人的绩效考核;2. 对在母婴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3. 对违反母婴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孕产妇和新生儿伤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母婴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母婴安全五项制度

母婴安全五项制度
为了保障母婴安全,我们需要建立以下五项制度:
第一项是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
各级管理单位应该开展孕妇首次建册,进行孕产妇风险因素初筛、评级,并按照“色标法”分类管理。
对于不符合本单位管理评级及分娩的孕产妇,应该逐级转诊到对口片区产科中心或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第二项是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
对于被评级为“红色”、“橙色”、“紫色”的孕产妇,我们需要建立高危孕产妇专案,并
落实专人负责。
这样才能确保“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的工作要求得到落实。
第三项是危急重症抢救制度。
我们需要成立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救治领导小组,组建助产医疗机构、急救中心、中心血站联动机制。
同时,我们需要强化转运、救治、用血等重点环节的保障,并落实专项救治经费。
第四项是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制度。
我们应该动态掌握产妇分娩、高危孕产妇信息,并在发现孕产妇死亡时立即报告。
XXX应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情况核查,并每月定期逐级上报妇幼卫生年报系统。
这些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保障母婴的安全。
我们应该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每一个孕产妇和新生儿都能得到妥善的关爱和保护。
产妇分娩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产妇在分娩过程中的安全,提高分娩质量,确保母婴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住院分娩的产妇。
三、组织机构1.成立产妇分娩安全管理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长、产科主任、护士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产妇分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改进产妇分娩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流程1.入院评估(1)护士对产妇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评估产妇的一般状况、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
(2)对高危产妇进行重点评估,及时报告医生。
2.分娩监护(1)产程监护:密切观察产程进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胎儿监护:定期进行胎儿电子监护,监测胎儿心率、宫缩情况等。
(3)产后监护:产后2小时内严密观察产妇生命体征、子宫收缩、阴道出血、恶露等情况。
3.分娩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预防感染。
(2)加强助产士培训,提高助产技能。
(3)确保母婴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4)做好新生儿护理,确保新生儿安全。
4.分娩记录(1)详细记录产妇分娩全过程,包括产程、胎儿监护、产后监护等。
(2)记录产妇及新生儿相关信息,如姓名、年龄、孕周、体重、分娩方式等。
五、责任追究1.违反本制度,导致产妇或新生儿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对未履行职责,导致产妇或新生儿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产妇分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产妇分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修订。
产妇分娩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产妇和新生儿的安全,提高分娩质量,确保母婴健康。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共同为产妇提供优质、安全的分娩服务。
医院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平安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产科依法服务管理制度(一)为确保产科质量,疼惜母婴平安,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务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方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一、产科依法服务管理制度(一)为确保产科质量,疼惜母婴平安,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务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方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助产技术的准入制度。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放助产技术服务。违法服务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未经批准擅自开放助产技术的非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方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峻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逾期不校验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连续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助产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四)非法医疗保健机构开放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查处。已取得医师资格未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擅自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方法》第三十八条进行查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已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在未取得助产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依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方法》第三十八条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产科助产技术人员除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或者《护士执业证书》外,医生和助产师(士)还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产科应将取得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挂在产科明显处。并将取得助产技术资格的人员,在产科对外公布,以接受监督和供孕产妇知情选择服务,未取得资格的人员只能由有资格的人员带教见习,不能独立施行助产技术服务。二、村级妇幼保健员的管理制度村级妇幼保健员务必经过县级以上的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只从事孕期保健,护送产妇住院和产后访视母婴的保健工作,村级妇幼保健员不得违法开放家庭接生。原家庭接生员转变为村级妇幼保健员后仍违法接生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诞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制度规范《诞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江苏省(诞生医学证明)管理方法》,实行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把好发证关。每个接产机构不但在孕妇学校,而且医务人员要在产前保健时要仔细进行宣扬。每个单位都要设立固定的宣扬栏,大力宣扬《诞生医学证明》用法的重要意义,公告《诞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从每个新生儿诞生后就要仔细发放好法定的《诞生医学证明》。提高《诞生医学证明》的用法率,并用电脑仔细做好《诞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四、产科平安管理制度?(一)实行业务副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准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关系,解决产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鞭策改进产科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二)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执行《江苏省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江苏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试行)》配备各级各类产科工作人员、产科设备,建立健全产科工作制度,实行各种人员职责。(三)成立院内产科挽救组、产科质量管理小组,依据《江苏省县、乡级产科质量标准》每半年评价一次产科质量,并做好登记。(四)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和产儿科双查房制度,产儿科要相互协作,同时负责对转入新生儿科的病理新生儿和母亲的查房和诊治,执行婴儿平安管理制度。(五)实行产科危重病人请示报告制度。发觉危重孕产妇,要准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科主任接到通知后,应准时奔赴现场挽救,指挥挽救工作,并报告医院,协调各相关科室共同组织挽救。(六)严格实行医生、护士每班值班、交接班制度。实行一、二线医师双岗负责制。特别状况个别交接;交接时应对孕产妇的胎心、产程进展、高危因素转变等状况进行具体检查,并照实记录、签字。科主任应对交接班状况进行具体检查和监督。 (七)加强对产科人员的助产技术培训。实行产科人员连续医学训练学分管理制度,有方案支配医师进修、学习、参与学术会议,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乐观引进和推广产科服务新学问新技术,促进产科质量不断提高。五、建立爱婴医院产科质量自我评估管理制度各爱婴医院和爱婴卫生院务必严格执行《爱婴医院母乳喂养工作规范》,仔细实施促进母乳喂养胜利十条措施,严格遵守《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依据卫生部《爱婴医院监督管理指南》和《爱婴医院复查评估标准》进行自我监督评估,确保爱婴医院质量,作为每年产科质量评估成果之一,连续三年记录。不合格者不予以产科执业许可证的检验换证。并取消爱婴医院资格和爱婴医院母婴同室收费标准。 六、孕产妇平安管理制度(一)仔细做好孕妇系统管理,产前保健时医疗保健机构务必统一用法依法印制的《江苏省孕产期保健手册》,照实填写相关内容,按要求仔细做好孕妇学校健康训练,孕期保健服务。孕妇住院分娩时须将《江苏省孕产期保健手册》交给产科,通知在检查产妇后要向孕妇和家属介绍产妇状况,耐烦细致说明分娩本身的平安性和风险性,供应询问服务,提倡和鼓舞自然分娩,使产科医生准时把握孕妇孕期保健状况,记录分娩状况,做好产后保健记录以及产后入户访视的母婴保健状况。(二)对住院分娩的孕妇,接诊人员要具体、照实地填写孕产妇姓名、丈夫姓名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三)产房实行24小时负责制,负责第一产程到第三产程全产程监护的产时保健服务,助产人员除把握适合产科技术外,还应把握确定的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挽救危重患儿时应有儿科医师进产房负责挽救,助产人员关怀。实行剖宫产术需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预备,主刀医师应具备妇产科医师职称,具备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四)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和转诊制度1、急救和转诊网络的建设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负责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的孕产妇急救和转诊网络,建立母婴平安绿色通道。依据区域范围和医院的技术、设备、人员等条件,将辖区内全部开放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按转诊分片负责的原则,确定其在转诊中的上下级关系,由指定的上级机构包片负责接收下级医院危重孕产妇的转诊任务。在农村地区,一般以具备挽救力气的县级综合医院为转诊中心。卫生行政部门应将转诊网络名单向辖区内全部医疗机构及群众公布,并制定明确的转诊程序,规定什么状况转哪级医疗机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按规定接纳本机构能诊断和处理的孕产妇,对规定服务范围以外的高危孕产妇应准时转至相应的上级医院进行诊治。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以乐观主动的看法对待转诊,不能延误或推诿。2、转诊中心的条件转诊中心应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挽救技术、全套麻醉、呼吸、循环管理等技术相应设备,以及产科挽救药品,产科挽救设备、挽救制度,而且挽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3、各级转诊中心应具备急救车,且24小时有人值班。假如本院急救车外出,应快速联系当地急救站或通知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协调附近医院解决。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气来解决转诊所需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如组织固定的担架队,在必要时一面利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通过电话与上级急救中心联系,由上级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转运的医务人员和接诊人员应有在转运途中初步急救的力气。4、转诊过程的要求下级医院应在识别出高危后准时上转,不要等病情危重时方转,上级转诊中心应准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指导如何处理。七、母婴同室平安管理制度(一)产科医务人员要树立平安意识,院科两级要加强管理和鞭策检查,防止意外和突发大事的发生。母婴同室区安装防盗门,非探视时间不得开放,做好防盗门锁匙的交接班,若有突发大事发生随时保证能打开大门。(二)责任护士要向住院孕产妇进行入院宣教,宣教内容:(1)入院须知;(2)探视陪护制度;母婴同室平安管理制度。宣教后责任护士和孕产妇要签名。(三)实行当班医护人员查房,清点母婴人数,交接制度,实行交班责任制。使严格的医疗和护理工作制度并得到实行,保证母婴得到平安的医疗和护理服务。(四)严格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制度为防止交叉感染,确保母婴平安。非探视时间一律不予进入母婴同室区探视,进入探视者要进行签名登记,患呼吸道传染病和红眼病等患者等患者严禁探视,获准入探视者务必清洁消毒双手后才可入室,探视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每次探视只允许1-2人,需求陪护者由产房护士长依据产妇详细状况发放陪护卡,一卡只允许一人陪护,其余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母婴同室区。探视和陪护人员身份要登记清晰,除特别状况外,原则上非亲属不许探视。母婴同室区工作人员发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八、婴儿平安管理制度(一)对分娩女婴或残疾婴儿并有弃婴倾向的产妇及家属,要做好仔细细致的思想训练工作,并报告科主任和医院领导。(二)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三)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求,婴儿须与其母亲分别时,医护人员务必和产妇或家属仔细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务必做到:1、工作人员须挂牌上岗;2、抱婴儿或还婴儿时,须在母婴分别状况记录薄上填写清晰抱(还)婴的日期、时间、母婴分别缘由,并有医护人员和产妇或婴儿父亲双方签名; (四)婴儿诞生时立即在婴儿病历上盖上婴儿脚印,出院时务必由母亲在病历上加盖母亲拇指印,而且务必进行《婴儿出院产科登记》后经当班护士核对,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离院。除产妇死亡或昏迷神智不清状况下由父亲签字认领外,单亲母亲和发生产妇死亡的状况时,才由其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认领,一般状况不允许无血缘关系的其他亲属任凭认领婴儿。九、终止妊娠制度(一)进行早期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有医学指征需求终止妊娠时,须向受术者解释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或终止妊娠可能消逝的不良反应及看法状况,经本人和家属同意并签署看法。(二)如为方案生育引产的,按方案生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三)凡属大月份引产的,须持有方案生育部门的证明,经医院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施行引产。同时,要做好有关状况的登记备案工作。(四)凡引产出来的婴儿,务必仔细填写孕周、引产出来的时间、婴儿性别、死(活)婴、处理结果等,并有两名医护人员签名。(五)严禁进行假结扎、假放环、非法取环,杜绝出具虚假《诞生医学证明》和《计生手术证明》、《婴儿死亡证明》。十、弃婴处理制度(一)医院内或周边发觉弃婴时,务必指定专人看管,并准时报告医院领导,准时报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准时转送社会福利部门收养。(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供应弃婴信息,更不得擅自向社会人员供应弃婴。十一、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一)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检验科、、B超室、产科的严格管理,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制训练,提高法制意识,严禁接受检查、B超、羊水染色体性别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仔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江苏省实施方法》、《江苏省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关于禁止对胎儿进行性别进行性别鉴定的规定。 (二)对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求进行性别鉴定的,务必经国家卫生部的《产前诊断管理方法》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并由安徽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鉴定。(三)B超室常规胎儿B超检查时要严格遵守规定不能进行胎儿性别检查,而且要对所进行的孕妇检查状况进行专项登记备查。(四)对违反规定非法进行性别鉴定和引产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产科相关登记制度孕妇在产科门诊早孕检查时就开头建立《孕产期保健手册》,并按要求供应系统规范的孕产期保健服务,要逐项填写完整编号、序号。分娩时务必按统一规定的表格仔细填写相关记录。夜间制度 大厅制度 大堂制度大队制度 女工制度 妇产科制度。
产科安全管理10项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产科是医疗机构中最为关键的科室之一,直接关系到母婴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为确保产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特制定本规定,对产科安全管理进行规范和指导。
二、产科安全管理10项规定1. 人员资质管理(1)医疗机构必须依法取得产科诊疗资质,方可开展产科诊疗活动。
(2)从事产科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必须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3)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产科诊疗水平。
2. 医疗设备管理(1)医疗机构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产科诊疗设备。
(2)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对医疗设备进行风险评估,确保使用安全。
3. 诊疗规范管理(1)严格执行产科诊疗规范,确保诊疗过程科学、规范。
(2)对孕产妇进行全面的孕期保健,及时发现并处理孕期并发症。
(3)加强产前诊断,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4. 分娩安全管理(1)提倡自然分娩,合理控制剖宫产率。
(2)严格执行剖宫产指征,确保手术安全。
(3)加强分娩过程中监护,及时发现并处理产程异常。
5. 产后护理管理(1)加强产后母婴护理,确保母婴安全。
(2)对产妇进行心理疏导,关注产后心理健康。
(3)对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新生儿疾病。
6. 医院感染防控管理(1)严格执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规定,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
(2)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
(3)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发生。
7. 母乳喂养管理(1)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提高母乳喂养率。
(2)加强母乳喂养宣传教育,提高孕产妇母乳喂养意识。
(3)为孕产妇提供母乳喂养咨询和指导,确保母乳喂养顺利进行。
8. 新生儿安全管理(1)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交接制度和流程,确保新生儿安全。
(2)新生儿交接时须由交接双方的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
(3)新生儿检查、治疗离开原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
9. 出生缺陷报告管理(1)严格执行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确保出生缺陷得到及时处理。
母婴同室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障母婴在住院期间的生命安全,提高护理质量,确保母婴同室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母婴同室护理工作。
三、收住对象1. 凡住院分娩(阴道或剖宫产)的产妇及新生儿,除不宜母乳喂养者外,均应收住母婴同室。
2. 有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暂不宜母乳喂养,待病情好转后酌情转入母婴同室。
3. 母婴同室期间,母亲或新生儿患传染病需隔离时,应将母婴共同进行隔离治疗。
四、工作人员职责1. 产科医师工作职责:(1)产科医师分工合作,负责产妇及新生儿的医疗、保健、健康咨询等全面工作,24小时有人负责。
(2)产科医师与护士密切配合,指导母乳喂养。
(3)每日查房至少2次,做好相应诊治工作。
(4)认真书写病历,包括有关母乳喂养记录。
2. 护理人员工作职责:(1)实行母婴责任制护理,认真执行母婴同室护理常规。
(2)医护配合共同做好母乳喂养工作。
(3)产房及待产室护士协助产妇做好早接触及早吸吮工作,并同时指导产妇母乳喂养。
(4)产房护士或助产士与产后母婴同室护士认真交接母婴情况。
五、护理常规1. 产后6小时内母婴观察及护理:(1)观察产妇生命体征及伤口、宫缩、阴道出血和排尿情况。
(2)核对新生儿姓名、性别、住院号。
(3)观察新生儿呼吸及皮肤、脐带有无渗血、婴儿有无呕吐并注意保暖。
(4)协助剖宫产的母亲进行早接触、早吸吮,并指导正确哺乳姿势及方法。
2. 母婴同室期间:(1)保持病房环境清洁、舒适,定期通风换气。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感染。
(3)观察产妇及新生儿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师。
(4)加强新生儿护理,确保新生儿安全。
六、陪住管理制度1. 分娩前:生活能自理者,不安排陪护;产前因病情需要陪护者,医生开具陪护医嘱后,可允许一人陪护。
2. 分娩后:每名孕产妇分娩后只能有1名家属或母婴护理员24小时陪住。
3. 可允许家属短暂探望,并且最长探望时间为1小时。
4. 陪护家属一旦进入病房,需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
产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产科医疗质量,保障母婴安全,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产科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产科质量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
2. 产科主任:全面负责产科的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3. 产科护士长:负责产科护理质量管理,组织实施本制度。
4. 产科质控小组:负责对产科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提出整改措施。
三、工作制度1. 医疗制度(1)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确保病历完整、准确、及时。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院内感染。
(3)合理使用药物,严格控制抗生素、激素等敏感药物的使用。
(4)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并发症。
2. 护理制度(1)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确保护理质量。
(2)加强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护理水平。
(3)做好母婴护理,确保母婴安全。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
3. 教学制度(1)加强医学生、进修生、实习生的临床带教工作。
(2)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高产科医护人员业务水平。
(3)定期组织业务学习,提高产科医护人员的综合素质。
4. 科研制度(1)积极开展产科科研工作,提高产科医疗水平。
(2)鼓励医护人员参与科研项目,提高科研能力。
四、质量管理与考核1. 产科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对产科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确保制度落实。
2. 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加强对危重孕产妇的监测和评估。
3. 加强对产科医护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产科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产科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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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产科母婴安全管理 坎市医院妇产科 林秀连
课程容 一、产科现有新风险趋势 二、产科安全质量指标动态管理 三、母婴安全管理实施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2013.9) 一、严禁医疗未取得相应的资质非法开展产科诊疗活动。 二、严禁医疗使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非法从事产科诊疗服务。 三、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鉴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控制剖宫产率,加强孕产期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规孕产期保健服务,全面加强产科质量管理。 四、严禁违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规定,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 五、严禁医疗及其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 . . . 传,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 六、严禁危害新生儿人身安全行为,医疗要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交换制度和流程,新生儿交接时须由交接双方的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新生儿检查、治疗需要离开原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医疗应当加强产科、新生儿科等关键区安全防能力建设,并建立严格的24小时临控和管理。 七、严禁医疗及其人员违反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报告制度,出生缺陷新生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妥善处理。 八、严禁医疗及其人员买卖或非法处置胎儿附属物,胎儿附属物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进行处置,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脐带血采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 九、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死胎、死婴、必须经产妇或家属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后,方可由其自行处理,委托医疗处理的,应当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处理,可能存在感染性、传染性疾病的,不得自行处理,产妇或家属知情同意并签字后,由医疗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理。 十、严禁任何医疗及其人员伪造、倒卖、转让、出借、私自涂改. . . . 或使用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严禁倒卖和泄露产妇和新生儿相关信息。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2014.3.14) 一、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分娩室应当配备新生儿复苏抢救的设备和药品。 二、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 三、新生儿病房(室)应当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 四、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箱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交接工作,严防意外。 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 六、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或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七、新生儿出入病房(室)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 . . . 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 八、规新生儿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儿出入院应当由医护人员对其陪护家属身份进行验证后,由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并记录新生儿出入院时间。 九、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 十、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十一、对于无监护人的新生儿,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门妥善安置,并记录安置结果。 十二、对于死胎和死婴,医疗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并加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 对于有传染病性疾病的死胎、死婴,经医疗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同意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应当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并配合 办理相关手续,医疗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妥善处理,不得交由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自行处理。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一)提高专业技能。 (二)加强安全管理。 . . . . (三)强化风险意识。 (四)规处置流程。 产科面临新的风险与挑战 妊娠并发症、合并症发生率增加,肥胖、糖尿病、高血压疾病等发生率高,增加了母婴妊娠分娩风险。 剖宫产率的增加,使分娩严重并发症增加。 子宫破裂凶险型前置盘发生率等增加。 手术、严重并发症等,增加血栓性疾病风险。 难治性产后出血仍是死亡的重要原因。 产科面临新的风险与挑战 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增加了产妇观察护理难度。 产妇育龄(单独二孩)的增加,妊娠分娩风险的增大。 医患的信任危机,增加了告知的风险。 病人及家属对医院的要求的不断提高,形形色色的产科纠纷增加。 产科病人越来越多,床位周转越来越快,加床越来越离谱,护士越来越年轻,同时伴随着医护人员的工作压力及负荷越来越重,作为产科管理者也越来诚恐诚惶。 产科工作特点 . . . . 母婴病情变化快。 “异常”常不易被发现,孕妇和家属对“异常”无心理准备; 常需面临及时说别“异常”的挑战; 面对两条生命,责任风险大。 产发安全质量指标动态监管 孕产妇死亡率、围产儿死亡率、自然分娩率、纯母乳喂养率(婴儿喂养、黄疸发生率)。 死产或新生儿死亡、新生儿窒息、母婴产伤等发生率。 会阴Ⅲ度或Ⅳ裂伤、子宫破裂、产后出血率。 高危孕产妇并发症发生率、产妇转重症监护发生率。 抢救物品药品到位率,不良事件发生率(母婴)。 正常分娩足月儿转NICU发生率。 产科安全质量指标动态监管 用错药发生率,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 产后感染发生率。 各种管理脱落发生率、切口愈合率。 月嫂陪护率、等级护理符合率、服务态度满意率。 人为资源动态调整情况等。 管理、从根本意义上讲,意味着用智慧代替鲁莽,用知识代替习. . . . 惯,用合作代替强制。——狄得·德鲁克 管事的基本要求 事事有人管 事事有人做 事事有标准 母婴安全管理实施 1、建立健全母婴安全管理制度,确定安全管理目标 交接班制度 查对制度 给药制度 患者手腕带身份识别制度 手术病人接送制度 疫苗管理制度等 制定必要的工作流程 孕产妇入院接收流程 急诊病人术前准备流程 急诊抢救转运住院流程 剖宫产术后服务流程 输血关键操作流程 . . . . 危重患者抢救流程 出生医学证明实名登记流程 制定可执行的告知流程 孕妇数胎动告知流程 胎心监护告知流程 婴儿外出检查告知流程 新生儿外出游泳、抚触告知流程 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流程 导乐陪伴分娩告知流程 孕产妇超声检查告知流程等 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婴儿防盗措施 烫伤防措施 坠床、跌倒防措施等 应急预案 脐带脱垂的应急预案 产科大出血的应急预案 新生儿窒息复苏应急预案 发生先产的应急预案 . . . . 紧急剖宫产的应急预案 应急状态下的人员调配预案等 各种告知、护理警示标识 产程进展程度的告知 新生儿性别告知 特殊收费告知:导乐分娩收费标准 各种护理警示标识 ——防跌倒 ——防坠床 ——防烫伤 ——特殊用药警示:滴注催产素、硫酸镁、安宝 制定产科护理工作重点环节 产房护理重点环节 产科病房护理重点环节 产科高危新生儿观察室护理重点环节 新生儿交接环节 2、强化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执行 如查对制度 1、至少同时使用2种病人身份识别方法
2、使用母婴“腕带”为识别标示制度 3、手术三方查对制度 . . . . 分级护理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等 交接班制度
产科交接班 病房的基本情况
查看书面记录 孕妇床旁交接 产妇床旁交接 婴儿床旁交接 物品、药品交接等 交接班质量的关键指标 护士对母婴情况的掌握情况 危重病人护理质量指标达标率
1、落实床头交接 2、重点母婴的交班 3、保证交班时间 .
. . . 病人满意度 医生对护士交接班制度满意度 交接班容泄漏项次 产科常见的工作失误 新生儿信息写错:性别、体重、身长等 会阴伤口缝针数漏登记、错登记、导致漏拆、错拆 抽血、错写病人信息 红外线照腹部伤口烫伤 交班不落实,剖宫产接错台 手术回科室漏看皮肤 潜在高危病人错估计,外送检查不安全(胎心监护、超声)。 带教过程不认真潜在安全隐患…… 药品安全管理 一般药品:原盒放置,定期检查有效期、质量。 高危药品:做好标识(催产素、硫酸镁、氯化钾等)。 麻精药品:设基数、出入库、使用有登记、班班点交(杜冷丁、吗啡等)、严格双锁、双人保管,用后保留安瓿。 外用药品:定点、分类放置、上锁保管、定期检查有效期、质量。 给药医嘱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