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验收办法暂行

合集下载

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条例

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条例

XXXX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条例为加强XXXX学院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实验室的大型仪器设备是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必须秉承“高效、准确、创新、热情”的思想为科研工作服务,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满足科研工作的需要。

第二条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

仪器设备管理要做到购置有计划,验收严肃认真,使用保管有责任制度,购进、领用、丢失、损坏、报废手续要完备清楚。

第三条仪器管理人员应了解并熟悉所负责的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结构性能,能熟练操作,以保证仪器设备高效运行。

对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负主要责任。

仪器管理人员必须履行以下职责:1、为用户保守技术秘密;2、按时完成用户的测试任务,不得无故拒绝用户使用;3、为用户提供可靠的分析测试结果和规范的分析测试报告;4、负责所管理的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的制订工作,并负责开放仪器操作培训和仪器使用证的发放工作;5、定期做好仪器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使仪器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实验室主管领导汇报;6、妥善保管好仪器设备的各种技术资料、及时认真填写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记录,记录内容完整、规范。

7、负责大型仪器室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保持仪器室工作环境的整洁有序,离开实验室要认真检查水、电、气是否关闭。

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第四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登记、验收、安装、调试、使用必须严格认真。

要建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技术档案,使用单位认真填写“履历表”,其技术资料如说明书、原理图、安装调试记录、合格证、维护维修、使用记录等均作为技术档案保存。

要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校验、维修等技术管理细则,制定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程序,使仪器保持完好可用状态。

第五条为了充分发挥本学院现有大型仪器的作用,所有统管大型仪器在教学时间以外实施开放管理,管理细则如下。

大学仪器设备购置与验收管理办法(WORD7页)

大学仪器设备购置与验收管理办法(WORD7页)

大学仪器设备购置与验收管理办法为保证学校仪器设备购置和验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和专业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仪器设备购置第一条资产管理处负责全校单台价值800元以上仪器设备的计划审核、采购、供应及管理。

使用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协助资产管理处做好此项工作。

如因工作急需,经资产管理处同意后,可自行购置,否则不予建账、建卡,财务部门不予借支、报账。

第二条采购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和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整个运作过程应在校纪委、监察、审计、计财处和用户等单位的监督之下进行。

第三条凡属学校预算内资金,国家专项经费和各单位自筹资金等购置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并计入学校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其采购工作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各单位在学校预算资金下达和自筹资金到位后,25个工作日内按项目提出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报资产管理处。

凡单价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必须有经专家论证后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仪器设备购置的必要性、使用效益预测、选型论证、运行环境、运行经费的保障和有关风险等内容),报资产管理处审核。

第五条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编制仪器设备采购执行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同类产品应尽量形成批量实行捆绑招标采购,节约资金。

第六条仪器设备采购执行计划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确需调整计划,需提供计划变更报告,经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和资产管理处同意后,方能按变更计划执行。

若计划在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后,申报单位再向计划主管部门提出配套要求导致原计划经费不够,应由申报单位落实经费后再向资产管理处申报追加计划。

第七条学校仪器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采购是指学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一般称投标人)投标的采购方式,供应商不受数量限制。

学校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

学校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

学校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的验收管理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仪器设备的验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仪器设备验收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验收标准进行。

第四条学校仪器设备验收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仪器设备验收前,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设备的技术性能、功能指标、安全性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符合合同约定和验收标准。

第六条仪器设备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设备到货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验收,并通知设备使用单位参加。

(二)验收人员应认真核对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等信息,确认设备完好无损。

(三)验收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和验收标准对设备进行
调试和试运行,确认设备性能稳定、功能正常。

(四)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设备管理部门应出具验收报告。

(五)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供应商或生产厂家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第七条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将设备移交使用单位,并做好移交手续。

第八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仪器设备验收档案,妥善保管验收资料,以备查验。

第九条本办法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型仪器设备验收程序暂行规定-武汉理工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大型仪器设备验收程序暂行规定-武汉理工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验收建账实施细则(试行)为规范单价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验收工作,切实方便二级单位验收、报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验收分工单价10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经国资处实验设备资源管理科审核后,委托使用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

对于特殊、重大设备,必要时由国资处实验设备资源管理科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二、验收及建账程序1.使用单位成立验收、安装、调试工作小组(简称验收小组),成员由有关专家、使用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使用人及资产管理员共五人组成。

2.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到货后,使用单位验收小组进行常规检查,主要查验: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锈蚀、受潮、霉变等,应对其进行拍照存档备查),按合同和装箱单核对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和厂家名称,逐一核查仪器设备和相关附(备)件。

3.使用单位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和技术验收中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产品出厂的技术指标逐项验收设备功能,重点检查设备运行中的稳定性、可靠性,连续调试、使用累计30日以上无故障并填写使用记录后,由使用单位填写《大型精密贵重仪器验收申请表》(一式二份)交国资处实验设备资源管理科,由实验设备资源管理科审核,使用单位负责现场验收工作。

4.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设备,同时拍摄验收小组验收工作照(能全面反映五位专家验收工作情况),并组织填写《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验收报告》(批量设备填写《批量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国资处设备采购管理科。

5.设备采购管理科将仪器设备订货合同、往来函件、提货通知单、装箱单、货款结算单(复印件)、技术说明书、主要图纸及验收报告等连同申请报告、论证报告、审批文件合成完整的设备技术档案交实验设备资源管理科。

6.验收完毕后,由使用人在网上申请建账,并上传设备多维照片、验收工作照片。

7.实验设备资源管理科对网上建账信息进行初审。

学院仪器设备(物资)验收的相关规定

学院仪器设备(物资)验收的相关规定

学院仪器设备(物资)验收的相关规定一、验收方式(一)自行验收。

单价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批量2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物资)由用户单位的仪器设备(物资)使用者组织3人以上验收小组与供应商一起进行验收, 填写《学院仪器设备(物资)验收表》,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登记和入账手续。

(二)监督验收。

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或批量20 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物资),用户单位组织仪器设备(物资)使用者、供应商、技术专家和国有资产管理处人员组成四方验收小组共同参与验收。

由用户单位负责组织验收,供货商、技术专家(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参与验收、国有资产管理处监督验收,技术专家由用户单位推荐确定。

填写《学院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或《学院大宗仪器设备(物资)验收报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登记和入账手续。

二、验收要求(一)验收条件。

对需安装调试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所购仪器设备对环境条件的要求,做好装机条件的准备工作。

(二)验收内容。

验收根据合同条款、招投标材料、供货清单、产品说明书、样品等进行。

验收内容包括外观数量、技术质量和设备技术资料等:对所购设备开箱清点,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仪器设备的外观有无破损,检查数量是否齐全,品种、规格、型号、材质等是否与合同规定一致;仪器设备在安装调试工作完毕、培训工作结束且由承接技术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试运行之后,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设备随机资料,如仪器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保修单等是否齐备。

(三)验收期限。

用户单位对国内采购的仪器设备(物资)到货一周内进行开箱验收,需要安装调试的仪器设备, 应配合供货商对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进行测试,填写《学院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原则上在2周之内(另有约定的除外)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并组织验收小组对其进行验收; 国外、境外采购的仪器设备(物资)应在索赔期(即货物到港起90天)内完成验收。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根据合同督促办理验收工作。

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验收办法

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验收办法

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验收办法(暂行)第一条 本验收办法适用于单价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含十万元) 的大型仪器设备, 包括:(一)单价在人民币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

(二)单台(件)价格不足十万元人民币,但属成套购置和配套使用,总价格达到或超过十万 元人民币以上的用于教学、科研的成套仪器设备。

第二条 仪器设备到货后, 使用单位与供应商依据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当面清点仪器设备及其配件,双方在设备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三条 对仪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供应商对使用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 掌握其使用方法, 使用单位组织仪器设备的初步测试, 并完成安装调试及测试报告, 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单位盖章。

(附表一) 第四条 确保仪器设备达到使用要求后向资产管理处提交验收申请。

申请中需注明推荐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申请书见附表二) 。

并向资产处提交以下材料: (1)招投标相关文件 (2)仪器设备买卖合同及附件(技术协议) (3)出厂测试报告或合格证明 (4)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承诺书 (5)仪器设备清单(使用单位和供货方需签字确认) (6)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及测试报告 (7)设备验收报告初稿(见附表三) 第五条 成立验收小组,召开验收会议。

十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下仪器设备验收由学院拟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并邀请至少三位专家(校内校外皆可)和厂家代表参加验收会议。

资产 处接到验收申请,审核材料后派人参加。

验收会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校内外专家、学校资产 管理部门代表、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厂家代表参加。

四十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验收,资产处接到验收申请,审核材料后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参加验 收会议。

由纪委抽取专家名单,并通知专家会议时间和地点。

验收由资产处组织,参加人员有校内外专家、学校资产管理部门代表、监督和职能部门代表、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人员、 厂家代表。

第六条 验收结束后,相关材料归档。

(最新版)学院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

(最新版)学院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

学院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设备验收是招标采购过程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学校仪器设备验收工作,保证采购设备质量和合同履行,明确责任,共同把好质量关,特制定本办法。

一、验收工作的等级仪器设备验收分设备使用人验收、使用部门验收和校级验收三级。

1.设备使用人验收:单台5千元以下且批量金额1万元以下的通用类设备(打印机、计算机等、相机等)以设备使用人验收为主,设备使用人负责接收设备、开箱核验、安装调试、测定指标参数、填写和报送验收材料等,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特殊情况可由用户向设备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安排校级验收。

2.使用部门验收:单台2万元以下且批量金额5万元以下的设备由使用部门负责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如有异议,可申请校级验收。

验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设备管理人员、熟悉本项目设备的技术人员(可邀请校内技术专家)共同参加(验收人不少于3人)。

使用部门验收工作进行前,使用部门必须将本项目基本情况以及具体验收时间和地点向纪检监察审计室进行备案,纪检监察审计室酌情考虑是否委派监督到场进行项目验收监督工作。

使用部门验收内容包括接收设备、开箱检查、清点数量、对比品牌规格型号、接管技术资料、协助安装调试、参加操作培训、测定质量参数指标、填写和报送验收材料等。

3.校级验收:原则上只对单台达到2万元或批量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设备、使用部门验收有异议的项目安排校级验收。

如再有异议,也可邀请财务处、审计室代表和项目主管部门代表或校外专家共同参加验收。

校级验收由设备主管部门组织项目负责人、设备使用部门的设备管理人员(并可邀请熟悉本项目设备的校内技术专家)共同进行验收。

校级验收工作进行前,设备主管部门须将本项目基本情况以及具体验收时间和地点向纪检监察审计室进行备案,纪检监察审计室酌情考虑是否委派监督到场进行项目验收监督工作。

(校级验收项目在进行使用部门验收时,使用部门无需向纪检监察审计室进行备案)校级验收内容包括审核使用部门验收材料、抽测质量技术参数、签署验收意见或提出整改意见等。

大学学院大型仪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学院大型仪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XXXX大学学院大型仪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大型仪器采取专人负责、高效利用及有偿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的功能,为院内、外科研和教学服务。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一、大型仪器使用前2天须与管理老师提前进行预约。

二、用户预约后应按时使用,有2次以上不按预约时间进行测试者,取消其预约资格一周。

三、用户在仪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大型仪器室设备管理规定,服从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老师的管理;认真学习操作流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认真、真实记录仪器设备使用前后的参数和使用记录,严禁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一切操作。

四、部分可自行操作的仪器设备,须经过培训操作规范并发放许可证后方可自行操作。

操作前,经管理老师确认,并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

五、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段,原则上保证样品随到随测。

对于开、关机时间较长,耗材消耗较多的仪器(元素分析仪),在测试样品数量少的情况下,用户需与仪器管理老师协商决定开机测试时间。

六、大型仪器在假期对教师和研究生开放,具体开放时间根据寒、暑假具体假期情况调整公布。

原则上,教师与研究生有需求使用,大型仪器正常开放。

七、本科实验课程所用大型仪器由专职仪器管理人员与实验指导教师共同管理。

在本门实验课开设学期内,实验课所用仪器由实验指导教师全面管理(不含科研服务),待实验课程结束后一周内与专职管理老师办理交接手续。

在本科实验教学期间,研究生须与仪器管理老师协商约定测样时间。

八、管理老师对所属房间的所有大型仪器负有日常管理、使用维护、人员培训、安全保障的职责;上班时间,使用人单独操作时,管理老师与使用人共同负有仪器使用安全的责任;使用人如需要在非上班时间操作仪器,使用人所在导师要与管理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格式见附件),在此期间如若使用人因不遵守仪器操作规程及实验室安全规定所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使用人负责。

九、使用大型仪器时,必须根据使用情况在专用记录本上如实填写样品数量和使用时间,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报告并如实记录,严禁自行拆卸维修。

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仪器设备,是各类实验室的主要技术装备,是我校进行教学和科研的支柱物质基础,它是构成学科能力的重要因素,对提高科学质量、科研水平以及对社会的技术服务起着重要作用。

第二条为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搞好大型仪器设备的协作与共享,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原则第三条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择优支持、合理配置、发展特色的原则。

第四条大型仪器设备的建设,要坚持全校统一管理原则,要坚持当前需要和长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全面统筹规划,避免重复购置。

视工作量大小,能通过协作解决的,一般不予购置;凡国内产品技术指标能满足使用要求的,一般不进口国外产品。

第五条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的原则,以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效能。

第六条为保证大型仪器设备的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必须配备相应技术层次的管理人员,且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章大型仪器设备的界定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实行分级管理。

(一)教育部或教育厅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单台(件)价值人民币40万元及其以上、明确规定为精密稀缺的仪器设备,以及科技部明确规定管理的23种仪器设备。

(二)学校自行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1.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2,单价不足人民币10万元、但属于学校稀缺的仪器设备,以及虽单台(件)价格不足10万元,但属成套使用的、整套价格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仪器设备。

3 .达到国家一级计量标准的各类仪器仪表。

4 .进口仪器设备单价在2万美元以上或单价虽不足2万美元,但总价超过2万美元的成套仪器设备。

第四章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第八条大型仪器设备的申购根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研及学位点建设等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充分调查研究,确认具备购置条件。

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验收工作方案

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验收工作方案

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验收工作方案实验室管理处:我单位申购的设备(合同编号******, ***万元)已于****年**月**日到货,供货商为。

到货后,我单位和供货商代表共同组织完成货物验收,设备外包装情况、外观、规格型号、数量、随机附件和资料等均与合同要求一致;厂家进行了设备安装、调试,对各项指标进行了检测。

经过安装调试,各项性能指标均到达合同要求。

随后我单位对设备进行了试运行和自验收, 设备性能良好,运行稳定正常,符合合同要求,自验收合格。

现已到达现场验收条件,特申请现场验收。

(一)专家组成员注:专家组成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人员注:单价210万元实验设备验收,使用单位负责人、实验中心负责人、设备管理人等须参加验收工作;重要大型(精密)实验设备的验收工作,实验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有关人员需参加。

(三)验收依据材料《购置合同》(包括合同的配置清单、技术规格资料、技术协议、补充协议、招投标资料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材料)。

□装箱清单、产品说明书等。

□其他O(四)验收内容听取设备负责人和供货商代表介绍,并质询。

□查看设备附件材料。

□核实设备、配件等规格型号和数量是否与合同要求相符。

□查看使用单位自验收材料。

□现场实测重要参数指标数据(逐一检测/抽查)是否与合同相符。

□其他O(五)验收程序.供货商代表介绍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情况。

1.设备负责人介绍设备基本信息、试运行和自验收等情况。

2.验收组织单位介绍验收方案,提交验收小组讨论通过,并推选验收小组负责人。

3.验收小组负责人组织现场验收。

4.验收小组讨论汇总验收意见,形成验收报告。

5.形成书面整改意见书(假设有)和整改期限,反应使用单位和供货商。

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请单位(章):日期:。

大型精密贵重实验仪器设备验收实施细则

大型精密贵重实验仪器设备验收实施细则

大型精密贵重实验仪器设备验收实施细则(暂行)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成大实设〔2021〕4号,为规范我校单价4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精设备”)验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大精设备验收分为到货验收、安装调试、使用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章到货验收第一条大精设备到货后,由使用单位依据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到货验收。

到货验收,主要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锈蚀、受潮、霉变等,应对其进行拍照存档备查),在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和厂家确认无误后开箱(进口设备供货单位提交开箱验收承诺书),按合同和检查仪器设备及有关附(备)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并填写《货物采购验收单》一式三份。

第二章安装调试第二条到货验收合格的大精设备由供货单位负责安装调试,同时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帮助其掌握使用操作和维护保养。

第三条大精设备安装调试后,由供货单位和使用单位根据标样进行测试分析(开机试运行),并出具测试分析报告。

第三章使用验收第四条确保大精设备所有项目符合合同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测试无问题后,使用单位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交《大型精密实验仪器设备使用验收申请单》,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后进行使用验收。

具体要求如下:1、参加使用验收人员:验收小组成员、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供货单位代表。

2、申购单位应向验收小组提供以下验收资料:(1)立项申报材料;(2)论证报告(校、院两级);(3)设备供货合同;(4)设备清单;(5)设备技术参数资料;(6)测试结果或测试分析报告。

第五条成立使用验收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五人。

具体规定如下:1、单价大于40万元(含)且小于100万元的大精设备,技术专家至少包含三名具有相关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2、单价大于100万元(含)的大精设备,技术专家至少包含三名相关学科正高职称人员。

第六条使用验收由使用单位介绍设备到货情况、安装调试及标样测试结果等,验收小组对大精设备性能参数、测试结果等进行现场提问及评估,填写《大型(进口)实验仪器设备验收报告》一式三份,完成对该设备的使用验收。

河海大学仪器设备验收管理细则

河海大学仪器设备验收管理细则

河海大学仪器设备验收管理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有效维护学校权益,结合学校有关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验收是仪器设备采购的重要环节,是履约合同的关键,使用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切实做好仪器设备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教学和科研仪器设备的验收,仪器设备按价格分为以下四类:Ⅰ类:单台(套)价格在人民币十万元(不含十万元)以下的;Ⅱ类:单台(套)价格在人民币十万元到二十万元(不含二十万元);Ⅲ类:单台(套)价格在人民币二十万元到四十万元(不含四十万元);Ⅳ类:单台(套)价格在人民币四十万元以上的。

第四条商务验收。

仪器设备到货后,使用单位根据合同进行商务验收,商务验收主要包括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仪器设备有无破损、数量及规格型号等是否与合同规定一致,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单以及其他随机资料是否齐备等,验收过程须全程拍照记录。

商务验收合格后填写《河海大学仪器设备商务验收单》(附件一)(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确认。

第五条安装调试。

商务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和供应商负责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其功能和技术指标等满足合同要求。

使用单位对安装调试结果进行确认,评估其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第六条技术培训。

供应商对仪器设备使用人员(须为我校在职人员)进行技术培训,Ⅰ类、Ⅱ类、Ⅲ类仪器设备,培训人数不少于2名;Ⅳ类仪器设备,培训人数不少于3名。

培训内容应包括仪器设备性能指标和功能介绍、使用方法、常规故障及处理方法等。

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合格后填写《河海大学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及测试报告》(附件二)(一式三份)并签字确认。

第七条验收申请。

Ⅲ类、Ⅳ类仪器设备商务验收和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合格后,使用单位向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提交《河海大学仪器设备验收申请单》(附件三),并提供以下材料:(1)采购合同及附件(技术协议)(复印件);(2)出厂测试报告或合格证明(复印件);(3)河海大学仪器设备商务验收单;(4)河海大学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及测试报告;第八条验收方式。

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验收办法暂行

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验收办法暂行

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验收办法(暂行)第一条本验收办法适用于单价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含十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包括:(一)单价在人民币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

(二)单台(件)价格不足十万元人民币,但属成套购置和配套使用,总价格达到或超过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用于教学、科研的成套仪器设备。

第二条仪器设备到货后,使用单位与供应商依据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当面清点仪器设备及其配件,双方在设备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三条对仪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供应商对使用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掌握其使用方法,使用单位组织仪器设备的初步测试,并完成安装调试及测试报告,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单位盖章。

(附表一)第四条确保仪器设备达到使用要求后向资产管理处提交验收申请。

申请中需注明推荐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申请书见附表二)。

并向资产处提交以下材料:(1)招投标相关文件(2)仪器设备买卖合同及附件(技术协议)(3)出厂测试报告或合格证明(4)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承诺书(5)仪器设备清单(使用单位和供货方需签字确认)(6)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及测试报告(7)设备验收报告初稿(见附表三)第五条成立验收小组,召开验收会议。

十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下仪器设备验收由学院拟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并邀请至少三位专家(校内校外皆可)和厂家代表参加验收会议。

资产处接到验收申请,审核材料后派人参加。

验收会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校内外专家、学校资产管理部门代表、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厂家代表参加。

四十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验收,资产处接到验收申请,审核材料后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参加验收会议。

由纪委抽取专家名单,并通知专家会议时间和地点。

验收由资产处组织,参加人员有校内外专家、学校资产管理部门代表、监督和职能部门代表、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厂家代表。

第六条验收结束后,相关材料归档。

资产处归档仪器设备验收报告,使用单位归档提交给资产处的七项材料。

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实施细则

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实施细则

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大学仪器设备管理,规范仪器设备验收工作,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和私自变更采购合同、设备型号与技术参数等,保障学校利益,根据《XX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XX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等,结合设备验收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仪器设备到货后,使用单位/采购人/保管人应及时通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实施验收,使用单位有责任配合做好验收工作。

供货商自行组织的验收无效。

第三条购置的仪器设备须在到货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第二章验收条件与要求第四条所购设备已到达采购合同的地点。

第五条仪器设备验收时需备齐以下相关资料:1.票据;2.采供合同;3.《XX大学固定资产验收单》(简称《验收单》);4.采购文件或招投标文件。

第六条使用部门在购置的仪器设备到货后应首先进行常规验收。

检查设备的外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对照票据、说明书、装箱单及其它技术资料,检查设备的金额、数量、规格、型号、附件等与合同是否一致,若发现问题,拍照留据,并及时通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及时通过适当途径与供货商协商解决,或通过招标采购部门解决问题。

第七条对统要求进行强制商检的进口免税仪器设备的验收,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前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联系后再共同组织进行,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开箱。

第三章验收人员组成与程序第八条单价在3万(含)元(以下均为币)以上或批量在10万元以上的成批仪器设备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验收,验收应由仪器设备保管人、仪器设备操作员、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供货方等人员共同进行,验收通过后验收人员填写《验收单》,并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存。

第九条单价或批量在40万(含)元以上,或其他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小组应包括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仪器设备保管人、仪器设备操作员、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档案馆、供货方等人员组成,验收通过后验收人员填写《验收单》,并对验收资料独立归档。

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工作规程

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工作规程

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工作规程一、仪器设备验收前准备(一)签订仪器设备购置合同后,使用单位应预先安排或培训专职技术人员,熟悉厂商提供的技术资料。

(二)对贵重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应派专人按照所购仪器设备对环境条件的要求,做好装机条件的准备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组织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

如果安装、验收有困难,应邀请有关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协助安装、验收二、验收要求(一)外观检查1.检查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

2.检查仪器设备及附件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等。

3.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

(二)数量验收1.以供货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附件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

2.认真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仪器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

3,做好数量验收记录,写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箱号、品名、应到和实到数量。

(S)质量验收1.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仪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安装、试机。

2.对照仪器说明书,认真进行各种技术参数测试,检查仪器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

3.质量验收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若仪器出现质量问题, 应将详细情况书面通知供货单位。

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货、更换或要求厂商派员检修。

4,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按商检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合同规定由外商安装调试的,必须由外商派员来现场共同开箱验收、安装、测试,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签署验收文件。

三、验收程序(一)仪器设备到校后,属仪器设备管理科采购的,中转库管理员先应对仪器设备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验收,随后根据合同、计划通知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接到通知后,设备管理员必须在三天内到中转仓库办理提货验收手续。

(二)验收期限一般为3-6天。

一般仪器设备3天,机械设备6天,贵重仪器设备视情况确定。

因延期验收仪器设备而出现问题的,由使用单位负责退货、索赔、承担经济损失。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大型仪器设备是指纳入学校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并且单件或成套账面原值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其中,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属教育部所管的大型仪器设备。

第三条学校成立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大型仪器设备的建设规划、购置论证、评价管理及运行管理机制进行决策、咨询和评议。

主任由主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科学技术研究院、技术研究开发院、资产管理处、财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学科专家组成。

第四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设备处)是大型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论证管理第五条单价或成套价格在4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前必须组织论证,对申购大型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先进性、适用性、合理性、共享性、使用效益分析及后续开发计划等进行综合评价。

申购单位应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一)申购设备的先进性、必要性、适用性和发挥的作用;(二)选型理由(包括提供不少于三家国内外厂商同类设备的性能价格比较);(三)本校、本地区、国内同类仪器的分布及使用情况;(四)申购设备的功能和技术指标;(五)安装使用的环境及条件落实,包括房屋场地、防磁防震、电力、网络、水、燃气等保证设备正常启用的条件;(六)对保障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必须的设备和设施要一并论证;(七)说明新设备运行后产生的废液、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电磁辐射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况,确保达到环保要求;(八)人员配备情况、设备使用效益及开放共享计划和承诺;(九)年运行费、维修费预计及经费来源规划。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海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验收办法(暂行)
第一条本验收办法适用于单价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含十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包括:
(一)单价在人民币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

(二)单台(件)价格不足十万元人民币,但属成套购置和配套使用,总价格达到或超过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用于教学、科研的成套仪器设备。

第二条仪器设备到货后,使用单位与供应商依据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当面清点仪器设备及其配件,双方在设备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三条对仪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供应商对使用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掌握其使用方法,使用单位组织仪器设备的初步测试,并完成安装调试及测试报告,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单位盖章。

(附表一)第四条确保仪器设备达到使用要求后向资产管理处提交验收申请。

申请中需注明推荐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申请书见附表二)。

并向资产处提交以下材料:(1)招投标相关文件
(2)仪器设备买卖合同及附件(技术协议)
(3)出厂测试报告或合格证明
(4)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承诺书
(5)仪器设备清单(使用单位和供货方需签字确认)
(6)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及测试报告
(7)设备验收报告初稿(见附表三)
第五条成立验收小组,召开验收会议。

十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下仪器设备验收由学院拟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并邀请至少三位专家(校内校外皆可)和厂家代表参加验收会议。

资产处接到验收申请,审核材料后派人参加。

验收会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校内外专家、学校资产管理部门代表、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厂家代表参加。

四十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验收,资产处接到验收申请,审核材料后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参加验收会议。

由纪委抽取专家名单,并通知专家会议时间和地点。

验收由资产处组织,参加人员有校内外专家、学校资产管理部门代表、监督和职能部
门代表、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厂家代表。

第六条验收结束后,相关材料归档。

资产处归档仪器设备验收报告,使用单位归档提交给资产处的七项材料。

使用单位凭仪器设备购置发票、设备清单、设备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设备验收报告到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登记。

验收流程见附件。

第七条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仪器设备验收流程
附表一:
安装调试及测试报告
设备名称:
出厂编号:
合同编号:
制造厂家:
经营厂家:
用户单位:
安装地址:
一、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工作情况
二、安装调试结论
三、初步测试结论
四、备注
XXXX仪器设备验收申请
资产处:
XXXX学院通过专项资金购置的设备,总价,已到货,学院已经进行安装调试和初步测试,并已形成安装调试及测试报告。

现申请资产处及相关部门对设备进行验收。

建议验收时间,地点。

推荐专家名单如下:
40万以上的设备需拟提供至少3位校外专家、5位校内专家)
学院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备注:请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设备验收申请,提交申请书的同时提供前期准备材料)
XXXX学院(盖章)
XX年XX月XX日
仪器设备验收报告用户单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