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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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是保障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的重要任务。

下面是一个针对这些传染病的实施方案。

一、加强孕产妇艾滋病防控1. 建立健全孕产妇艾滋病筛查制度。

所有孕妇在产前检查时都应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

对HIV感染阳性的孕妇,应给予艾滋病病毒抑制治疗,有效降低垂直传播风险。

2. 促进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服务的普及。

为艾滋病感染孕妇提供全垂直传播阻断服务包括:抗逆转录病毒治疗、剖宫产、人工喂养等。

3. 开展孕产妇艾滋病教育宣传活动。

通过组织妇女群体座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孕产妇艾滋病防控知识,提高孕产妇对艾滋病防控的认识和意识。

二、加强梅毒防控1. 建立梅毒筛查制度。

所有孕妇在产前检查时都应进行梅毒筛查。

对梅毒感染的孕妇,应给予及时治疗,以防止垂直传播。

2. 加强梅毒知识宣传。

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孕产妇普及梅毒的传播途径、危害及防控方法,提高孕妇对梅毒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 注重梅毒孕产妇的咨询和辅导工作。

对于患有梅毒的孕妇,提供相关的咨询和辅导服务,帮助她们积极配合治疗,并指导其避免传染给胎儿。

三、加强乙肝母婴传播防控1. 推行孕产妇乙肝筛查制度。

所有孕妇在产前检查时都应进行乙肝病毒标志物检测。

对乙肝病毒感染的孕妇,应在妊娠晚期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以降低母婴传播风险。

2. 鼓励孕产妇乙肝母婴传播阻断。

提倡乙肝病毒携带孕妇选择剖宫产,同时进行抗病毒治疗,避免乙肝病毒的垂直传播。

3. 加强孕产妇乙肝病毒感染的监测。

对孕产妇进行乙肝病毒感染的监测,及时发现和治疗感染者,防止病毒传播。

四、加强监测和评估工作1. 建立健全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监测系统。

定期对孕产妇进行感染相关指标的检测和监测工作,及时获取疫情信息,为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2. 加强对实施方案效果的评估。

定期评估实施方案的效果,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五、加强监督和管理1. 建立健全相关责任机构和工作组织。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为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1-2015)》、《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策略(一)加强政府领导,落实部门责任。

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充分认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重要性,将这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科学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监督考核,形成政府领导的长效工作机制。

同时加大财政经费支持,有效整合资源,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各地应当建立以卫生部门为主体、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各司其职,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二)开展社会动员,促进广泛参与。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妇儿工委、广电、教育、人口计生、民政、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和组织,广泛开展社会动员。

利用媒体宣传、学校教育、社区宣教、家庭参与等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特别关注疫情相对严重或偏远贫困地区人群、流动人口及青少年。

为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支持,减少歧视,营造良好的综合防治氛围。

(三)整合服务资源,提高干预效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整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

严格执行技术服务标准,建立适宜的检测、咨询、干预、随访等服务流程,健全防治物品及时供应和合理应用制度,提高干预效果。

(四)扩大覆盖范围,促进常规开展。

各地应当不断扩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覆盖面,在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性病防治、计划生育等服务领域,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早发现、早干预、早随访,使更多育龄妇女、孕产妇及其家庭受益。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方案为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保障母婴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提高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意识。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育龄妇女和孕产妇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知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提供全面、规范的母婴保健服务。

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包括婚前、孕前、孕期、产时和产后等全周期的保健服务,确保各项干预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

通过早期筛查、规范治疗和综合干预,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

二、工作措施(一)加强宣传教育。

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提供全面、规范的母婴保健服务。

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包括婚前咨询、孕前检查、孕期保健、产时干预和产后随访等全周期的母婴保健服务。

(三)加强孕期筛查。

为所有孕产妇提供早期、多次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确保及时发现感染孕产妇。

(四)规范治疗和干预。

对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和综合干预措施,降低母婴传播风险。

(五)加强儿童随访和免疫接种。

对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进行定期随访和免疫接种,确保儿童健康成长。

(六)加强数据管理和质量控制。

建立健全感染孕产妇个案信息登记和管理制度,加强数据质量和干预效果的监测和评估。

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

确保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的经费投入,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培训和队伍建设。

对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医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

医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

医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为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1-2015)》、《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确保检测率达到95%以上。

(二)提高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病毒用药率,确保用药率达到90%以上。

(三)提高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确保检测率达到90%以上。

(四)提高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确保检测率达到90%以上。

(五)提高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率,确保接种率达到90%以上。

(六)提高孕产妇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知晓率,确保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工作策略(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治意识。

利用多种宣传途径,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孕产妇及家属的防治意识。

(三)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加强监测,提高检测质量。

建立健全监测网络,提高检测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五)加强干预,提高用药率。

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实施抗病毒治疗,提高用药率,降低母婴传播风险。

(六)加强随访,提高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

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实施定期随访,提高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

(七)加强信息管理,提高数据质量。

2024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

2024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

2024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是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给个人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健康和经济负担。

为了预防和控制这些疾病的传播,有效保护母婴健康,我们制定了以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风险,提高母婴健康水平。

2. 原则:科学、公平、合理、可行。

三、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实施方案1. 提高孕妇艾滋病病毒感染筛查率:加强孕妇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筛查工作,提高筛查率。

2. 定期进行艾滋病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技术培训:加强对临床医生和护士等医疗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艾滋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技术水平。

3. 推广和普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知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广艾滋病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知识,提高孕妇和家庭成员的知晓率和自我保护意识。

4. 提供艾滋病感染孕妇和婴儿的医疗和社会支持:加强对艾滋病感染的孕妇和婴儿的医疗和社会支持,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关爱服务。

5. 鼓励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进行自愿咨询和测试:鼓励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进行自愿咨询和测试,并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支持服务。

四、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实施方案1. 加强孕妇梅毒感染的筛查和治疗工作:建立完善的孕妇梅毒感染筛查和治疗机制,提高筛查率和治疗率。

2. 定期进行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技术培训:加强对临床医生和护士等医疗服务人员的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技术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

3. 推广和普及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知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广梅毒感染垂直传播防治知识,提高孕妇和家庭成员的知晓率和自我保护意识。

4. 提供梅毒感染孕妇和婴儿的医疗和社会支持:加强对梅毒感染的孕妇和婴儿的医疗和社会支持,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关爱服务。

5. 鼓励孕妇自愿接受梅毒检测:鼓励孕妇自愿接受梅毒检测,并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支持服务。

五、预防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1. 提高孕妇乙肝病毒感染筛查率:加强孕妇乙肝病毒感染的筛查工作,提高筛查率。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对母婴传播的防控尤为重要。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我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1. 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确保孕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到70%以上。

2. 提高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病毒药物使用率,确保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使用率达到90%以上。

3. 提高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确保达到85%以上。

4. 提高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的比例,确保达到90%以上。

5. 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确保达到90%以上。

6. 提高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的比例,确保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1)利用多种渠道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全民防治意识。

(2)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识别、诊断和治疗能力。

(3)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其防治知识知晓率。

2. 加强监测检测(1)建立健全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网络,确保检测率达到95%以上。

(2)加强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的跟踪管理,确保孕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到70%以上。

(3)加强对所生儿童的随访,确保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95%以上。

3. 加强治疗干预(1)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提供抗病毒药物,确保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使用率达到90%以上。

(2)为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诊疗,确保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85%以上。

(3)为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提供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确保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的比例达到90%以上。

(4)为孕产妇提供住院分娩服务,确保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

(5)为所生儿童提供人工喂养服务,确保人工喂养的比例达到90%以上。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是预防和减少儿童新发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重要战略行动,也是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一项主要目标任务。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实施方案。

本文将重点介绍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1. 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使其降至2%以下。

2. 降低先天梅毒发病率,使其降至50/10万活产及以下。

3. 降低乙肝母婴传播率,使其降至1%及以下。

4. 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达到95%及以上。

5. 提高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率,达到95%及以上。

6. 提高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接种率和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95%及以上。

二、工作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普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预防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母婴传播疾病的认识。

2. 优化检测服务。

各级医疗机构要规范开展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服务,提供孕期首次产检免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服务,孕早期检测率达到70%以上。

3. 规范诊治感染孕产妇。

各级医疗机构要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措施,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专案管理,并提供高质量随访服务。

4. 强化数据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区域间医疗保健机构以及机构内部的数据质量控制机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5. 落实综合干预措施。

结合婚前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和咨询。

6. 关注重点人群。

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青少年、育龄妇女、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干预服务,减少新发感染。

三、组织实施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成立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 落实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确保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所需经费得到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程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根据省市文件的要求,继续在全县全面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程,为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以及为感染孕产妇与所生儿童提供综合干预服务。

现就2022年工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目标(一)总目标。

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疾病的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至2025年底,实现以下目标: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100%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8%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95%以上;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达95%以上,孕产妇接受其他相关检测的比例到达95%以上,住院分娩率到达98%以上,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的比例达95% 省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开展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重点案例评审。

(四)持续做好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干预效果评价为明确乙肝阳性产妇所生儿童(简称“乙肝暴露儿童”)乙肝感染状况及乙肝疫苗、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效果,根据国家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信丰实际,针对接种了乙肝免疫球蛋白的儿童,评估我县乙肝母婴传播发生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具体工作如下:1.全县有住院分娩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对乙肝暴露儿童接种了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完三剂次乙肝疫苗后,儿童满7个月至12个月龄期间,为其提供1次免费乙肝两对半检测服务(附件8),该服务可整合至常规儿童保健随访工作中,检测方法可选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或化学发光免疫试验(CLIA)中的一种,检测经费标准为40元/乙肝暴露儿童,同时新增乙肝暴露儿童随访管理补助20元/人。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重大传染病。

近年来,我国在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母婴传播问题仍然严峻。

为有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保障母婴健康,提高人口素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二、工作目标1. 提高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确保孕产妇在孕期接受至少一次相关检测。

2. 规范孕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筛查和诊断流程,提高检测质量。

3. 加强对感染孕产妇的管理和治疗,提高母婴阻断成功率。

4. 提高医护人员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知和防治能力。

5.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工作的关注和参与度。

三、工作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1)开展针对不同人群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2)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普及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科学知识,消除社会歧视。

(3)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知和防治能力。

2. 提高检测率(1)优化检测服务流程,为孕产妇提供便捷、高效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服务。

(2)加强医疗机构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的合作,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宣传活动。

(3)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费检测,提高检测率。

3. 规范筛查和诊断(1)制定和完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筛查和诊断规范,确保检测质量。

(2)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指导,规范孕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和诊断流程。

(3)提高检测技术水平,降低假阴性率,确保孕产妇得到及时、准确的检测结果。

4. 加强感染孕产妇管理(1)建立健全感染孕产妇管理制度,对感染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

(2)加强对感染孕产妇的孕期监测和治疗,提高母婴阻断成功率。

(3)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消除心理负担。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重大传染病,而母婴传播是这些疾病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有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提高我国出生人口素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1. 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提高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生存质量。

2. 提高医务人员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识别、诊断、干预和治疗能力。

3. 提高全社会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二、工作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普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 加强孕期管理。

对所有孕妇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筛查,对感染孕产妇进行规范化的干预和治疗,降低母婴传播风险。

3. 加强产科干预。

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产妇,在产科干预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确保母婴安全。

4. 加强儿童保健。

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儿童,给予及时、规范的干预和治疗,提高儿童生存质量。

5. 加强人员培训。

对医务人员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识别、诊断、干预和治疗能力。

6. 加强政策支持。

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预防、干预和治疗提供政策支持。

三、工作流程1. 筛查:对所有孕妇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筛查。

2. 诊断:对筛查结果阳性的孕产妇进行确诊,并根据病情给予相应的治疗。

3. 干预: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产妇,在产科干预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确保母婴安全。

4. 治疗: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儿童,给予及时、规范的干预和治疗,提高儿童生存质量。

5. 随访: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进行定期随访,监测病情变化。

四、工作保障1. 组织保障: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2. 人员保障: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识别、诊断、干预和治疗能力。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一、目的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保护母婴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

2.设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技术专家组,负责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

3.各级医疗机构设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小组,负责本机构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具体工作。

三、工作内容1.加强宣传教育(1)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2)加强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2.建立健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诊疗服务体系(1)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服务。

(2)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综合干预措施,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支持等。

(3)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的子女提供疫苗接种和随访服务。

3.加强信息管理(1)建立健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2)加强对信息管理人员的培训,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

4.开展科研与交流合作(1)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科学研究,提高防治水平。

(2)加强与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四、工作流程1.孕产妇首次就诊时,医疗机构应为其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服务。

2.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提供综合干预措施。

3.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的子女,医疗机构应提供疫苗接种和随访服务。

4.医疗机构应定期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五、保障措施1.各级政府应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保障工作经费。

艾滋病梅毒乙肝工作计划

艾滋病梅毒乙肝工作计划

艾滋病梅毒乙肝工作计划篇一:预防艾滋梅毒乙肝实施方案医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根据《山西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项目实施方案》(晋卫妇社发〔XX〕34号),我院被确定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县。

为进一步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一)总目标通过开展广泛的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群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意识,为育龄妇女及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为阳性孕产妇及其所娩儿童提供综合干预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艾滋病、梅毒、乙肝的母婴传播,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1.孕产妇艾滋病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85%以上;梅毒检测率达75%。

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达80%,孕产妇接受其他相关检测比例达70%,住院分娩率达90%;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的比例达90%。

3.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

4.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的比例达80%以上。

5.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随访率达到90%以上。

6.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早期诊断检测率达90%;12月龄和18月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达到80%以上。

7.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8.加强技术指导,县对乡镇级业务指导每年至少4次。

二、项目范围(一)阳性干预: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以及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

(二)免费为孕产妇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检测、咨询。

三、项目内容我院在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为育龄妇女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

(一)为检测发现的所有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尽早提供免费的规范的综合干预服务和强化的、高质量的孕产期保健与儿童保健服务。

医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医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全国乙型肝炎防治规划》,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一)总目标提高医院职工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的减少因这些病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1.育龄妇女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2.提供相应服务的医务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3.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产前检测率分别达到95%以上,孕产妇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80%以上,婚前保健人群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逐年升高;4.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分别低于2%;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病毒用药达到95%以上,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抗病毒用药率90%以上,艾滋病暴露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90%以上;6.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95%以上,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90%以上;7.乙肝暴露儿童免疫球蛋白接种率95%以上;二、成立医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成员:xxx、xxx、xxx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XX同志兼任主任。

职责与分工1.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2.医务科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医务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技术指导和培训;3.产科、公共卫生科要结合常规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产科日常工作,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医疗和技术服务;4.产科负责为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与咨询,对感染的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提供抗病毒药物应用、安全助产、喂养指导、儿童定期随访与检测、预防性用复方新诺明、婴儿早期诊断的血标本采集及转运等服务和干预措施;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治疗,为其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性治疗及梅毒感染状况监测;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所生儿童在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5.药剂科要严格规范相关药品、试剂,特别是乙肝免疫球蛋白的存储和使用,保障其安全使用和有效性;6.相关部门要参与并接受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相关技术指导和培训,质控科、院感科负责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和上报。

卫生院关于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院关于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院关于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1. 提高孕产妇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知度和防范意识。

2. 提高孕产妇接受孕期检测、干预服务的覆盖率和依从性。

3. 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

4. 提高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能力。

二、工作原则1.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

3. 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服务、保障人权的原则。

4. 坚持科学防治、综合干预、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工作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孕产妇的认知度和防范意识。

2. 提高检测覆盖率。

为孕产妇提供孕期检测服务,确保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100%。

3. 强化干预措施。

对检测结果阳性的孕产妇,提供相应的干预服务,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支持等。

4. 加强孕期管理。

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进行孕期管理,提供产前、产时、产后全程干预服务。

5. 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对医务人员培训,提高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能力。

6. 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情况进行监测和报告,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7. 开展科研合作。

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科研工作。

8. 加强社会动员。

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实施1. 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 制定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3. 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是全球范围内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其中母婴传播是这些病毒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降低我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提高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1. 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确保孕期检测率达到90%以上。

2. 提高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达到90%以上。

3. 提高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人工喂养比例,达到90%以上。

4. 提高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90%以上。

5. 提高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的比例,达到90%以上。

三、项目内容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普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认知度和防范意识。

2. 提高检测覆盖率:为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服务,确保孕期检测率达到90%以上。

3. 规范抗病毒治疗: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抗病毒药物,确保药物应用比例达到90%以上。

4. 改善喂养方式:提倡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确保人工喂养比例达到90%以上。

5. 提高诊疗水平:为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诊疗服务,确保诊疗比例达到90%以上。

6. 加强新生儿免疫:为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提供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确保免疫注射比例达到90%以上。

四、项目实施步骤1. 筹备阶段: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明确项目目标、内容、步骤和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

2. 启动阶段:召开项目启动会议,对项目人员进行培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 实施阶段: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各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4. 监测评估阶段: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总结阶段:项目结束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提炼经验,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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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版)为进一步规范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 - 202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在对2011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总结基础上,更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目标。

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疾病的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至202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1.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提高孕早期检测比例。

2.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

3. 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0%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0%以上。

4.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95%以上。

5. 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5%以下。

6. 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

二、工作内容结合孕产期保健与儿童保健服务,为所有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全面、整合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整合服务流程见附件1。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一)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应当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发挥部门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和知识宣传。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社区卫生服务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大众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提高育龄妇女及其家庭,特别是孕产妇对预防母婴传播的认知,促进健康行为。

(二)孕产妇检测与咨询服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检测技术规范,为所有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主动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尽早明确其感染状况。

在孕早期或初次产前检查时,告知预防母婴传播及相关检测的信息,提供适宜、规范的检测,依据检测结果提供检测后咨询。

对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也要及时进行检测与咨询。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服务技术要点见附件2。

(三)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保健服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感染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将其纳入高危管理,遵循保密原则,提供高质量的保健服务。

除常规孕产期保健外,还要提供安全性行为指导、感染症状和体征监测、营养支持、心理支持、性伴告知与检测等服务。

给予感染孕产妇安全助产服务,提倡自然分娩,不应将感染作为剖宫产指征。

实施普遍性防护措施,减少分娩过程中疾病的传播。

帮助产妇及其家人制订适宜的生育计划,落实避孕措施、促进安全套使用,减少非意愿妊娠和疾病传播。

为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常规保健与随访服务,强化生长发育监测、喂养指导、疾病综合管理、感染症状和体征监测等服务。

(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

1.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

一旦发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无论其CD4+ T淋巴细胞计数水平和病毒载量情况,应当及时为其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不具备抗病毒治疗能力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都应当为其提供转介服务,并做好转介过程的信息交流。

在用药前和用药过程中,特别在用药初期以及孕晚期,要进行CD4+T淋巴细胞计数、病毒载量和其他相关检测,以评估感染状况及监测用药。

在用药前和用药期间要持续给予用药依从性的咨询指导。

儿童出生后,及时提供免费抗病毒用药;给予科学的婴儿喂养指导,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进行感染状况监测,提供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和抗体检测服务;必要时进行转介。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见附件3。

2. 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干预服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孕早期发现的梅毒感染孕产妇(包括既往感染者)在孕早期及孕晚期进行规范的青霉素治疗;对孕中、晚期以及临产发现的梅毒感染孕产妇,也要及时给予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要定期进行随访和疗效评价,对复发或再感染者应追加治疗。

所生儿童出生时即进行梅毒感染相关检测(如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定量检测等),及时发现先天梅毒患儿。

根据需要,为所生儿童实施预防性青霉素治疗。

对出生时明确诊断的先天梅毒儿童及时给予规范治疗,并上报先天梅毒感染信息;对出生时不能明确诊断先天梅毒的儿童,应定期检测和随访,以及时诊断或排除先天梅毒;对随访过程中诊断的先天梅毒儿童及时给予规范治疗并上报先天梅毒感染信息。

在没有条件或无法进行先天梅毒诊断、治疗的情况下应及时进行转诊。

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见附件4。

3. 预防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实验室检测和辅助检查,密切监测肝脏功能情况,给予专科指导。

必要时给予转介服务。

对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按要求及时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按照国家免疫程序接种乙肝疫苗。

预防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技术要点见附件5。

(五)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综合关怀与支持。

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及其他相关组织应当根据自身服务的特点和能力,通过多种形式或渠道,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儿童及其家庭,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相关咨询指导、心理支持、综合关怀及转介等医疗保健综合服务。

三、保障措施(一)服务能力建设。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建设,通过建立激励机制,稳定基层队伍。

健全转诊机制,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

建立长效培训机制,有计划地开展国家、省、地市、县、乡村的逐级培训,使所有承担预防母婴传播服务的相关人员,都能定期得到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和复训。

加强实验室建设,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合格的检验人员,完善实验室相关检测服务制度及流程,严格实验室室内和室间质量控制,保障工作顺畅运转。

加强产科建设,确保在医疗操作中遵循普遍性防护原则,执行有关消毒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医源性感染及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

(二)信息管理。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本地区相关信息互通共享与信息安全机制。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要在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时保健、儿童保健等相关登记中记录有关信息。

定期收集、整理、填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及系列个案登记卡,及时进行数据信息的网络报告。

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疫情报告。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妇幼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要求进行相关数据信息的审核、管理、质量控制及分析利用,确保数据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流程及要求见附件6。

(三)监督指导与评估。

建立健全各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监督指导与评估体系。

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负责制订国家级监督指导与评估方案,组织专家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本地区监督指导与评估方案,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和监督指导,并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督导评估报告和工作报告,不断提高辖区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质量。

(四)资金和物资管理。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物资和资金的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试剂、药品、设备等相关物资及时进行招标采购,严格管理,追踪物资使用效果,杜绝浪费。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整合资源,合理统筹安排各级财政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保障资金用于检测筛查、综合干预、追踪随访、信息管理、能力建设等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工作。

四、职责分工(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牵头负责全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医政医管局负责协调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相关诊疗工作;疾控局负责艾滋病、梅毒疫情监测的组织工作。

省、地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承担本辖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以妇幼牵头,医政医管、疾控、财务等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抓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医疗卫生机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承担全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技术支持,开展科学研究,推广适宜技术。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本辖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技术指导与服务,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各项管理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本辖区艾滋病、梅毒疫情监测、艾滋病感染者随访管理和艾滋病实验室质量管理等工作。

配合开展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诊治、随访及转介服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检测与咨询服务,实行首诊负责制,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的干预服务。

参与并接受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相关技术指导和培训,负责收集、上报相关信息资料。

附件:1.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整合服务流程2.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服务技术要点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4.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5. 预防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6.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流程及要求附件1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整合服务流程图1.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整合服务流程附件2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服务技术要点一、孕产妇艾滋病检测参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14年修订版)》中临床诊断相关的检测策略进行孕产妇艾滋病检测。

(一)检测方法。

孕产妇艾滋病检测方法包括抗体筛查试验和补充试验。

抗体筛查试验包括快速检测(RT)、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化学发光免疫试验(CLIA)、明胶颗粒凝集试验(PA)等。

补充试验包括抗体补充试验和核酸补充试验等。

建议首选抗体补充试验,如蛋白免疫印迹试验(WB,原确证试验)、条带/线性免疫试验(RIBA/LIA)。

(二)检测流程。

孕产妇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首先进行艾滋病抗体筛查试验。

筛查试验结果有反应者,使用原有试剂和另外一种筛查试剂进行复检,也可使用原有试剂双份进行复检。

根据复检结果,确定是否进行补充试验。

依据补充试验结果,判定感染状况(详见图2)。

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需同时应用两种不同的快速检测试剂进行筛查,根据筛查检测结果,及时提供后续服务(详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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