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管理规范(试行)
中小学公共厕所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中小学公共厕所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小学公共厕所的管理水平,保障师生的卫生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公共厕所是指供师生使用的公共卫生间。
第三条中小学公共厕所的管理应当符合卫生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
第四条中小学公共厕所的管理应当注重卫生、安全、便利和文明,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中小学公共厕所的设施要求第五条中小学公共厕所的设施应当符合卫生法规和卫生标准,具备以下功能:(一)可以满足中小学师生的卫生需求;(二)设有足够数量的马桶、洗手盆、镜子和垃圾桶;(三)设有自动冲水、喷洒器、消毒器等设施,保持卫生干净;(四)设有合适的通风设备,保证空气流通;(五)设有不随便进出的隔离门,保护使用者的隐私。
第六条中小学公共厕所的设施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洁,保持正常运行。
发现故障应及时修理。
第三章中小学公共厕所的管理责任第七条中小学公共厕所的管理责任由校长统一负责,具体委派给相应的管理人员。
各管理人员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公共厕所的卫生、安全和秩序。
第八条校长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
第九条管理人员应当做好以下工作:(一)定期检查公共厕所的设施和卫生情况,保持良好的管理状态;(二)制定公共厕所使用规定,明确使用时间、注意事项和责任;(三)制定公共厕所清洁制度,确保定期清洁和消毒;(四)组织安全检查,随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五)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和意见,改进管理工作;(六)做好记录和报表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四章中小学公共厕所的使用规定第十条中小学师生在使用公共厕所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时、按序集体用厕,不得随地大小便;(二)保持公共厕所的卫生,使用后须冲洗马桶、洗手盆,并将垃圾放入垃圾桶;(三)注意自己的个人卫生,不得将纸巾、卫生用品等丢弃在地面上;(四)保护公共厕所设施,不得恶意破坏;(五)禁止吸烟、饮食、打闹等影响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行为;(六)禁止在公共厕所进行商业活动。
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促进学校安全规范化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综合防控、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及周边安全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教学实验安全、学生活动安全、学生欺凌和暴力以及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等可能对师生造成伤害的安全威胁。
第五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一)构建学校安全领导组织体系,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二)构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三)构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四)构建学校安全综合防控体系,提高安全预防水平;(五)构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体系,提升安全隐患治理能力;(六)构建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提升应急管理水平;(七)建立学校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机制,营造校园安全环境;(八)建立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各区政府全面落实本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和管理责任,将平安校园建设纳入本区平安建设规划,明确各部门、各街道乡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街道乡镇组织落实、社会协同联动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
第七条各街道乡镇落实属地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管理机制,组织协调开展校园及周边联合执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
中小学公共厕所管理制度(六篇)
中小学公共厕所管理制度一、学校公共厕所(盥洗室)必须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盥洗室)应每天打扫二次,保持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和斑迹,下水道畅通,配备专用垃圾箱内干净卫生无异味,节水设备安全使用。
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除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三、公共厕所(盥洗室)应确保正常供水,在频繁使用时段,水冲式厕所要保持间歇冲水,防止粪便堆积、外溢。
四、每周两次以上对公共厕所(盥洗室)进行消毒除臭处理。
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五、经常检查公共厕所(盥洗室)供水和水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保证畅通无堵塞,化粪池内定期清空。
六、师生要文明如厕,爱护公共厕所(盥洗室)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
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不将饮料袋、瓶等杂物抛入便池,随手关灯,不在厕所内大专喧哗,拖把房内工具用完清洗后按序上架。
为保持景区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树立景区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景区公共场所卫生1、景区路面。
干净卫生,无积水、纸屑及瓜果皮等杂物,道路通畅无阻。
2、景区内,公共财物干净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3、景区办公室。
地面干净,无污渍,桌面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4、工作区。
工作区内无积水、无油渍,清洁整齐,无异物,用具摆放整齐有序。
5、园林。
无枯朽树枝,无杂草。
6、各景点垃圾箱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
二、公共卫生间公共卫生间达到六无、六净、三好:六无:(1)无痰涕、纸屑(2)无堵塞(3)无污垢(4)无污泥、地面无积水(5)无蛆蝇、臭味(6)无积尘、蜘蛛网六净:(1)墙壁、门窗净(2)间隔净、无损坏(3)便槽净(4)地面、立面净(5)蹲位净(6)公厕周围净三好:(1)公厕指示牌、男女标志牌完好(2)公厕水电设备完好(3)公厕档板、档墙完好三、游览区卫生1、游客集中区域地面整洁,无瓜果皮、纸屑等杂物。
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京发改规[2012]4号
关于规范本市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规[2012]4号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2日各区县发展改革委、教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有关收费项目、标准,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并就有关收费规范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市幼儿园收费项目规范为保育教育费(收费编码:6)、住宿费(收费编码:7)及代办服务性收费(见附件1)。
除上述收费之外,幼儿园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大政府学前教育投入力度,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不断提高财政投入水平,逐步降低群众负担。
三、本市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执行全市统一规定,幼儿园可按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从2012年秋季开学起,新入园幼儿按照规范后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在园幼儿仍按原收费规定执行。
幼儿园应填写《北京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申报表》(见附件3),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或变更《收费许可证》。
收费票据及收费收入管理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市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及住宿成本自行制定,报所在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报所在区县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应保持合理和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涨价、搭车涨价和任何形式的变相涨价。
五、本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要全面落实国家及本市制定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认真做好收费公示,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文件等,接受社会监督。
六、各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和扶持幼儿园发展,及时帮助解决幼儿园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要加大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规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兴趣班费及其他乱收费行为。
中学教学区厕所卫生制度(3篇)
中学教学区厕所卫生制度是学校针对厕所卫生情况制定的规定和安排。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中学教学区厕所卫生制度的例子:1. 厕所日常保洁:- 保洁人员每天定期清扫、清洁厕所。
- 清洁包括擦拭扶手、门把手、水龙头、镜子等公共设施。
- 保洁人员会定期检查厕所内是否有清洁用品充足,并及时补充。
2. 学生使用厕所:- 学生在使用完厕所后需要冲洗马桶,并将座位、纸巾等物品整理好。
- 学生使用厕所时应保持盥洗室内整洁,不乱扔垃圾,避免损坏公共设施。
3. 厕所设备和卫生用品:- 厕所内应配备足够的卫生纸、洗手液等卫生用品,并定期更换。
- 厕所内设备有损坏或者缺失时,学生应及时上报给学校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和补充。
4. 卫生检查和巡查:- 学校会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和巡查,检查厕所卫生情况。
- 发现厕所卫生问题的学生或者教职员工应立即上报。
5. 厕所安全和保障:- 学校会保证厕所内照明充足,且有足够的通风设备。
- 学校会定期检查厕所的消防设施和安全设备,确保学生使用安全。
这个制度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中学教学区厕所的卫生和安全。
中学教学区厕所卫生制度(二)第一章概述为切实保障中学教学区厕所的卫生与环境卫生,提高学生的健康素质和保障学生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目标1. 维护中学教学区厕所的正常使用秩序和环境卫生;2. 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
第三章厕所使用管理1. 中学教学区厕所仅供学生和校内教职员工使用,禁止外来人员进入;2. 按照区域划分,男女厕所进行分别使用,禁止男女混用;3. 保持厕所的正常工作状态,定期检修,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4. 厕所使用期间,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5. 厕所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活动,禁止学生在厕所内吃东西、喝水、吸烟等;6. 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冲洗马桶,确保马桶清洁;第四章厕所环境卫生管理1. 厕所的地面、墙壁、洗手台等表面物体需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保持清洁卫生;2. 厕所内设有垃圾桶,废纸等要放入垃圾桶内,保持垃圾桶的时时清空;3. 厕所内设有消毒液等清洁用品,请使用者遵守清洁用品的使用规范;4. 厕所内设有手纸、肥皂等卫生用品,请使用者爱惜使用,不浪费;5. 厕所及时通风,保持空气流通,破坏各种传染病的传播条件;6. 定期对厕所内进行全面消毒工作,确保学生使用的安全。
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9.01•【字号】•【施行日期】2019.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促进学校安全规范化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综合防控、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及周边安全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教学实验安全、学生活动安全、学生欺凌和暴力以及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等可能对师生造成伤害的安全威胁。
第五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一)构建学校安全领导组织体系,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二)构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三)构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四)构建学校安全综合防控体系,提高安全预防水平;(五)构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体系,提升安全隐患治理能力;(六)构建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提升应急管理水平;(七)建立学校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机制,营造校园安全环境;(八)建立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各区政府全面落实本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和管理责任,将平安校园建设纳入本区平安建设规划,明确各部门、各街道乡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街道乡镇组织落实、社会协同联动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建设部分-试行)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建设部分-试行)2018年5月目录前言 (1)(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1)(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3)1 总则 (5)2 建设规模 (6)2.1 办学体制及规模 (6)2.2 学生、教职工人数 (7)3 选址 (7)4 建设用地 (8)4.1 一般规定 (8)4.2 建筑用地 (8)4.3 体育用地 (9)4.4 绿化用地 (10)4.5 广场、院落及道路、停车场用地 (10)4.6 建设用地指标 (11)4.7 其他用地 (12)5 建筑设置 (12)5.1 主要教学用房 (12)5.2 办公及管理用房 (18)5.3 生活服务用房 (19)5.4 其他建筑空间 (20)5.5 建筑面积指标 (21)5.6 未定标空间 (21)6 建设绿色学校 (22)6.1 环境质量 (22)6.2 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23)6.3 资源共享 (24)7 建设智慧学校 (24)附表1 各类学校体育项目设置表 (28)附表2 各类学校的建设用地指标 (29)附表3 各类学校的建筑面积指标 (30)附录一小学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31)附录二初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37)附录三高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43)附录四完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49)附录五九年制校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55)前言(一)修订背景及依据1 背景《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简称原《标准》)颁布于2005年,至今13年。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国家及北京市不断加大教育改革工作力度。
中小学校的教学方式、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标准、考试招生制度和学校管理机制等都在深刻地变革中,这些对中小学校的硬件设施也提出了改革的要求。
原《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教育教学需求,急需修订(修订后的标准简称《标准》)。
为适应新时代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新趋势,《标准》将原城乡不同建设标准的指标合一,实现城乡统一建设标准。
国家在标准化体制改革方面提出了“提高建筑标准”的要求。
《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规范本市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规[2012] 4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教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有关收费项目、标准,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并就有关收费规范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市幼儿园收费项目规范为保育教育费(收费编码:173014016)、住宿费(收费编码:173014017)及代办服务性收费(见附件1)。
除上述收费之外,幼儿园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大政府学前教育投入力度,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不断提高财政投入水平,逐步降低群众负担.三、本市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执行全市统一规定,幼儿园可按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从2012年秋季开学起,新入园幼儿按照规范后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在园幼儿仍按原收费规定执行。
幼儿园应填写《北京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申报表》(见附件3),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或变更《收费许可证》。
收费票据及收费收入管理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四、本市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及住宿成本自行制定,报所在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报所在区县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应保持合理和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涨价、搭车涨价和任何形式的变相涨价.五、本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要全面落实国家及本市制定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认真做好收费公示,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文件等,接受社会监督。
六、各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和扶持幼儿园发展,及时帮助解决幼儿园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公共厕所运行管理规范-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
ICS03.080.01A 16备案号: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11/ T 356—XXXX代替DB/T 356-2006公共厕所运行管理规范Standard for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public toilets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公共厕所等级划分 (2)5 质量要求 (2)5。
1 一般要求 (2)5。
2 具体要求 (3)6 作业要求 (3)6.1 一般要求 (3)6。
2 具体要求 (4)7 安全要求 (4)8 维护要求 (5)9 作业信息 (5)10 作业检查 (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按照DB/T 356-2006《公共厕所服务管理规范》修改。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1,DB11/T356-2006的1);——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1,DB11/T356-2006中的2);——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3,DB11/T356-2006的3);——修改了公共厕所(见3.1,DB11/T356-2006的3。
1);—-增加了公共厕所环境卫生责任区(见3.2);——删除了组织(见DB11/T356-2006的3。
2);—-增加了公共厕所运行(见3.3);—-删除了服务管理(见DB11/T356-2006的3.3);——增加了公共厕所服务(见3。
4);-—删除了记录(见DB11/T356—2006的3.4);——删除了保洁(见3.4,DB11/T356-2006的3.5);——增加了擦洗(见3.5);—-增加了拖洗(见3.6);——增加了清理(见3。
7);——增加了消毒(见3。
8);——增加了清除(见3.9);——增加了公共厕所等级划分(见4);—-增加了质量要求(见5);——增加了作业要求(见6);——增加了安全要求(见7);—-增加了维护要求(见8);——增加了作业信息(见9);-—增加了作业检查(见10);——删除了一般规定(见DB11/T356-2006的4);—-删除了服务提供(见DB11/T356-2006的5);-—删除了设备、设施(见DB11/T356-2006的6);—-删除了人员(见DB11/T356-2006的7);本标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8号
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8号)《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4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郭金龙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共厕所管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方便群众使用,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厕所的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厕所,是指在道路、广场、住宅区、园林绿地、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独立设置,或者附设于其他建筑物,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
第三条本市公共厕所的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适用、文明卫生、环保节能的原则。
农村地区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应当与农村地区的发展与需求等实际情况相适应。
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四条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公共厕所建设规划、建设标准和维护管理标准的编制和监督管理。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厕所管理的组织实施。
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公共厕所管理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厕所的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交通、卫生、水务、旅游、商务、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农村工作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公共厕所的建设应当符合公共厕所建设规划。
公共厕所建设规划是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的组成部分,纳入本市城乡规划体系。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共厕所建设规划,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内的公共厕所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并组织实施。
幼儿园厕所管理制度(3篇)
幼儿园厕所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幼儿园内幼儿使用厕所的安全和卫生而制定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幼儿园厕所管理制度的内容:1. 安全管理:- 幼儿园厕所应设置在易于观察和照明良好的地方。
- 幼儿园厕所门应配备适当的锁具,保证孩子的隐私和安全。
- 厕所内应设置防滑地面和扶手,防止幼儿滑倒或摔倒。
2. 卫生管理:- 幼儿园厕所每日定期清洁消毒,保证卫生。
- 幼儿应养成常洗手的习惯,保持手部卫生。
- 幼儿园厕所内应配备充足的洗手设施和卫生纸。
3. 使用管理:- 幼儿应在成人的陪同下使用厕所。
- 幼儿应养成不拖延使用厕所的良好习惯。
- 幼儿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冲洗,并保持清洁卫生。
4. 监督管理:- 幼儿园老师和保育员应定期巡视厕所,确保其卫生和使用情况良好。
- 幼儿家长应定期与幼儿园交流,了解孩子在厕所中的情况,并共同维护厕所卫生。
这些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幼儿使用厕所的安全和卫生,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自理能力。
幼儿园厕所管理制度(2)一、学校不可以克扣买清洁用具以及清洁剂,违反者封校。
二、学校公共厕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三、公共厕所应每天打扫一次,保持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
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理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四、每天一次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
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五、师生要文明入厕,爱护公共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
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六、师生违反不文明条例者公报批评,并开除。
七、上述条规不受法律保护,但受黑色会保护。
厕所卫生管理人员职责1、厕所管理有专人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
2、禁止在厕所里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纸屑等废弃物。
3、禁止厕所的墙壁、隔板乱涂乱画。
4、大小便池要随时冲洗,并及时清查厕所内纸篓垃圾。
5、保持洗手池、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洁干净,做到无积水、无尿碱、无污物、无异味。
幼儿园卫生间清洁安全标准规范 幼儿园卫生间
清洁安全标准规范1.幼儿园卫生间清洁安全标准的重要性幼儿园卫生间是孩子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场所,卫生间的清洁安全直接关系到孩子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制定和遵守幼儿园卫生间清洁安全标准规范至关重要。
2.卫生间清洁标准的制定(1)卫生间定期清洁:卫生间应定期进行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彻底清洁,确保卫生间内部的整洁和干净。
(2)卫生间消毒:卫生间应定期进行消毒,特别是常接触的地方如洗手池、马桶、门把手等应进行消毒处理,以防止细菌繁殖。
(3)卫生间通风:卫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避免潮湿和异味,确保空气的清新。
3.卫生间安全标准的制定(1)防滑措施:地面、台阶等容易导致滑倒的地方应设置防滑措施,确保孩子们在卫生间行走和使用时不会发生意外。
(2)安全设施:卫生间内应配备安全设施,如手握把杆、非手动开启的门等,以便孩子们在使用卫生间时能够更加安全。
(3)应急措施:卫生间内应备有应急措施,如急救箱、便携式灭火器等,以备不时之需。
4.卫生间清洁安全标准的落实(1)加强卫生监管:幼儿园应加强对卫生间清洁安全标准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标准得到有效落实。
(2)培训卫生人员:幼儿园应对负责卫生间清洁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确保他们有能力和技能进行有效的清洁和安全管理。
(3)落实家长监督:幼儿园应积极与家长进行沟通,让家长了解卫生间清洁安全标准的重要性,鼓励家长监督和参与卫生间的管理和维护。
5.结语幼儿园卫生间的清洁安全标准规范对孩子们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只有严格遵守清洁安全标准规范,才能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希望幼儿园和家长们能够共同努力,将卫生间的清洁安全工作做得更出色。
在幼儿园的卫生间清洁安全标准规范中,除了定期清洁和消毒、安全设施以及应急措施的落实外,还有一些细节和特殊情况需要特别关注和处理。
下面将进一步探讨这些内容。
6. 特殊儿童的需求在幼儿园中,可能会有一些特殊儿童,比如行动不便的孩子、有过敏史的孩子等,他们对卫生间的需求可能不同于普通儿童。
幼儿园卫生间大小尺寸标准
幼儿园卫生间大小尺寸标准
幼儿园卫生间大小尺寸标准是根据国家卫生标准和幼儿健康发
展需要制定的。
一般来说,幼儿园卫生间的大小应该满足以下标准:
1. 单间卫生间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双间卫生间面积不少于
2.5平方米。
这样能够保证幼儿在使用时有足够的活动空间,也方便保洁人员打扫。
2. 卫生间门的宽度一般不少于60厘米,高度不少于1.8米。
门的尺寸要能够容纳成人进入清洁卫生间,同时也要保证安全性。
3. 洗手池高度一般应该设置在幼儿的合适高度,在70-80厘米之间。
水龙头应该是自动感应式的,这样可以避免幼儿接触到烫伤或者冷水。
4. 坐便器高度一般应该在30-35厘米之间,这样适合5-6岁的幼儿使用。
同时坐便器的排水设计也要符合卫生要求,防止堵塞和异味。
以上是幼儿园卫生间大小尺寸标准的主要内容,实际装修时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布局和设计,确保卫生间的安全、卫生和便利性。
- 1 -。
幼儿卫生间标准
幼儿卫生间标准
幼儿卫生间标准包括以下方面:
位置:卫生间应靠近活动室和寝室,方便幼儿使用。
面积:卫生间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5平米,以适应幼儿的使用需求。
设施:卫生间应包括厕所、盥洗室和淋浴设施,且厕所、盥洗室应分间或分隔设置。
设备:卫生洁具的配置、形式、尺寸均应符合幼儿人体尺度和卫生防疫的要求。
例如,盥洗池距地面的高度宜为0.50m~0.55m,宽度宜为0.40m~0.45m,水龙头的间距宜为0.55m~0.60m;大便器宜采用蹲式便器,大便器或小便槽均应设隔板,隔板处应加设幼儿扶手;厕位的平面尺寸不应小于0.70m×0.80m(宽×深),沟槽式的宽度宜为0.16m~0.18m,坐式便器的高度宜为0.25m~0.30m。
通风:卫生间应有良好的通风,将室内空气直接散到室外。
采光:卫生间最好设置在南向,以便接受阳光照射。
清洁:为便于保教人员观察、照看幼儿使用情况,卫生间与活动室毗连的墙高应为1米左右,并宜装设玻璃隔断。
且应便于清扫,防止积水,保持地面干燥。
总的来说,幼儿卫生间标准在满足基本卫生要求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幼儿的特点和需求,如安全、方便、舒适等。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全面控烟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全面控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5.31•【字号】京教体美[2007]7号•【施行日期】2007.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全面控烟的通知(京教体美〔2007〕7号)各区县教委、卫生局、爱卫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的规定和《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实施全面控烟工作,实现无烟区。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校园控烟范围指校园内所有公共场所,包括:教学区、办公区、会议区、图书馆、文体活动区以及生活区等。
二、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要建立健全控烟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并根据规定设立控烟宣传员。
校园主要区域要有明显的禁烟标志,禁止任何人在校园内吸烟,校内不得有烟具和烟蒂。
三、教育系统拒绝烟草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的任何赞助和活动,校园内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宣传。
四、各区县爱卫会要配合教育部门积极组织开展系列控烟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对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控烟工作的指导检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在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的落实。
五、各区县卫生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指导、协助学校做好控烟和卫生工作,积极地为学校提供预防保健、控烟与健康等科普知识宣传和公共卫生服务。
六、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红十字会将在健康促进学校评估工作中把控烟工作作为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请各区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实施计划,并将有关精神落实到学校。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6.30•【字号】京政管发[2008]213号•【施行日期】2008.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管发〔2008〕2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委、办、局:《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08年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对加强本市公共厕所城乡统筹规划建设,提高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公共厕所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为全面贯彻落实《办法》,我委制定了《贯彻实施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和《贯彻实施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工作任务分解表》,经市政府批准,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共厕所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为2008年奥运会的顺利召开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根据《北京市关于法规规章实施准备和评估报告工作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管理办法》公共厕所的管理是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重新修订的《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吸取了近年来本市公共厕所管理工作中的新思路和新经验,适应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对本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提出的新要求,确定了“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适用、文明卫生、环保节能”的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市、区(县)、街道(乡镇)以及各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对加强本市公共厕所城乡统筹规划建设,提升城乡环卫基础设施水平,促进公共厕所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管理规范(试行)
***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校园厕所管理服务水平,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和《***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学校厕所,是指校园内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等建筑内的厕所和教学、办公等建筑物外独栋独立建设的厕所。
第三条本规范规定了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的管理体制、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护、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等,适用于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区教委是本区学校厕所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辖区内学校厕所的规划、新建、改建、日常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建立考核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和工作职责,督促学校加强日常管理与服务,设置专项经费保障学校厕所的日常管理和正常维护。
第五条学校是校园厕所管理工作的实施主体,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校园厕所的管理、维护、保洁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明确专人负责本校厕所日常管理工作,配齐清洁卫生、设施维护等人员,确保责任到人。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厕所管理规章、保洁作业流程、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包括:年度大、中、小修计划,日常养护计划、报修及记录)等制度。
第三章卫生保洁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厕所日常保洁责任制,每天定人、定时对厕所进行保洁,达到清洁卫生、整洁有序的基本要求。
(一)常规保洁原则上每天不少于3次,也可根据使用情况增加常规保洁频次,确保地面、墙壁、门、窗、纱、蹲台、便器、座圈、盖板、隔断板、洗手台、洗手(盆)池、墩布池、管理间等设施设备无积灰、无杂物,无积水、无结冰,无积尿(尿碱污物)、无臭味、无蚊蝇,无乱堆物品、无暴露的保洁工具和废纸,无乱写乱画;对厕所天花板、立墙面、灯具等平时保洁不方便的地方应每周清洁一次,确保无灰尘、无蜘蛛网;保洁时应避开学生下课时间。
校园卫生间标准(小学2)
校园卫生间标准(小学)1 卫生间建造标准1.1 位置1. 学校卫生间的位置应选定通风及采光良好的地点。
2. 与学生最常用的教室走廊相连接,避免过度偏僻或远离教室,造成安全、管理与清洁的不方便。
3. 除了教室的学生外,也应考虑户外活动学生使用卫生间的方便性,而设施户外(运动场、校舍周围)、体育馆、活动中心(尤其是场地对外开放者)和游泳池内均应有卫生间的设置。
4. 应顾及残障学生使用的便利性,设置残疾人及身体不适者专用卫生间,以符合现阶段照顾弱势群体的时代趋势。
5. 卫生间应设置于方便衔接自来水之地点以充足供应自来水,甚至于学校如有不同水源供应时,最好能装置互通的控制阀,以备万一其中一处故障时,可以打开控制阀而使水互通,以免部分卫生间缺水使用不便。
同时亦应考虑靠近化粪池或卫生下水道。
化粪池设计不要过于复杂,出水口水位不可过低,以里排水,多层楼的建筑,各楼的卫生间宜设置于同一位置,以利排水管道的集中安置。
6. 绝对不可靠近饮用水源之蓄水池,应远离水井、地下贮水槽、自来水,以避免水管漏水受到污染。
蓄水池与化粪池均设在地面下时,必须距离十五公尺以上,以避免饮用水源受污染。
7. 卫生间化粪池不宜设终日晒太阳而致散发臭味的位置,并应考虑一年中风向变化情形。
此外,学校设计化粪池时,应妥慎考虑其容量,使用人数在五人以下者,腐败槽、沉淀槽及过滤槽不得小于1.5立方公尺,超过五人以上时,每增加一人,应增加总容量0.1立方公尺。
1.2 数量根据《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 50099—2011》,小学卫生间内标准配置如下:1.3 采光及通风1. 卫生间光线不足易造成使用维护的不便与安全问题,故除选择采光好的地点外,应设置适当面积之窗户以及人工照明设备,使其照度至少应在70Lux以上,为达到良好的通风及采光,窗户面积最好不少于地面四分之一,窗户的位置应避免可由外部窥视,玻璃的种类应考虑可保护隐私的毛玻璃。
2. 卫生间的通风不良,易产生臭味,每一便所门上下应至少保留十公分缝隙,以利空气流通。
幼儿园卫生间尺寸设计
幼儿园卫生间尺寸设计一、幼儿园卫生间基本要求1.面积要求:根据幼儿数量确定,一般每个班级30人左右。
2.通道要求:卫生间通道应保持畅通,宽度至少为1.5米。
3.储物柜要求:卫生间内应设置储物柜,以方便幼儿就学动作的表演和学习。
4.插座需求:卫生间内应设置适量的插座,方便电子设备的充电。
5.采光和通风要求:卫生间内应有适宜的采光和通风设施,以确保空气流通和干燥。
1.洗手台(1)洗手池尺寸:洗手池高度一般为60-80cm,根据幼儿身高合理调整,洗手池的水槽深度应在10cm以内,以便幼儿可以方便地使用并根据需要调整水流大小。
(2)洗手台面积:每个洗手池的面积应保证幼儿可以正常使用,一般为40cm x 40cm,以满足幼儿洗手的需要。
(3)洗手台高度:洗手台的高度应适当降低,一般不超过75cm,以方便幼儿独立使用。
2.上、下水道(1)上水道尺寸:上水道的尺寸应根据洗手池的尺寸确定,一般为4-6cm。
(2)下水道尺寸:下水道的尺寸应根据幼儿园的整体设计来确定,一般为10-15cm。
3.卫生间隔间(1)设置卫生间隔间:卫生间隔间数量应根据幼儿园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一般每个班级设置2个左右,以满足幼儿上厕所的需要。
(2)卫生间隔间尺寸:每个卫生间隔间的尺寸应保证分隔固定,一般为80cm x 120cm,以方便幼儿使用。
(3)卫生间门尺寸:卫生间的门宽度应在70-80cm左右,高度不低于1.8米。
4.储物柜(1)储物柜尺寸:每个卫生间的储物柜尺寸应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一般每个储物柜宽度为60cm,深度为40cm,高度为120cm左右。
(2)储物柜内格数:每个储物柜内部可以设置2-3个格子,以方便幼儿的分类储物和个人物品放置。
5.卫生间照明(1)照明设备:卫生间内应设置足够明亮的灯光,以确保幼儿在卫生间内的安全使用。
(2)照明位置:照明设备可以设置在卫生间的中央或者靠近洗手台的位置,以保证整个卫生间的照明效果。
6.卫生间通风(1)通风设备:卫生间内应设置通风设备,以保证幼儿在使用过程中的舒适度和空气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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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校园厕所管理服务水平,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和《北京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学校厕所,是指校园内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等建筑内的厕所和教学、办公等建筑物外独栋独立建设的厕所。
第三条本规范规定了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的管理体制、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护、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等,适用于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区教委是本区学校厕所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辖区内学校厕所的规划、新建、改建、日常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建立考核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和工作职责,督促学校加强日常管理与服务,设置专项经费保障学校厕所的日常管理和正常维护。
第五条学校是校园厕所管理工作的实施主体,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校园厕所的管理、维护、保洁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明确专人负责本校厕所日常管理工作,配齐清洁卫生、设施维护等人员,确保责任到人。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厕所管理规章、保洁作业流程、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包括:年度大、中、小修计划,日常养护计划、报修及记录)等制度。
第三章卫生保洁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厕所日常保洁责任制,每天定人、定时对厕所进行保洁,达到清洁卫生、整洁有序的基本要求。
(一)常规保洁
原则上每天不少于3次,也可根据使用情况增加常规保洁频次,确保地面、墙壁、门、窗、纱、蹲台、便器、座圈、盖板、隔断板、洗手台、洗手(盆)池、墩布池、管理间等设施设备无积灰、无杂物,无积水、无结冰,无积尿(尿碱污物)、无臭味、无蚊蝇,无乱堆物品、无暴露的保洁工具和废纸,无乱写乱画;对厕所天花板、立墙面、灯具等平时保洁不方便的地方应每周清洁一次,确保无灰尘、无蜘蛛网;保洁时应避开学生下课时间。
每次保洁作业完成后须填写《学校厕所清洁记录表》。
(二)临时保洁
每节课的课间10分钟后,应根据学生使用情况对厕所进行一次临时保洁,及时冲洗厕位及大小便器,确保干净整洁、无堵塞、无污垢;及时清理厕间地面、洗手台、面镜等区域,确保无水渍、无污渍;垃圾桶无满溢。
第八条保洁人员要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学校厕所设施、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日常维护保养,对厕所内设施的故障及损坏情况及时报修并填写报修记录;及时向学校反馈学生意见建议;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保洁无关的工作。
第九条保洁人员应文明作业,礼貌待人,爱护学生。
作业前,应先敲门询问厕所是否有人,无人时方可进入;作业时,应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装备,并在厕所入口处或醒目位置设置文字清晰的提示牌、警示牌;雨雪天和地面保洁时,应设置防滑标志和铺设防滑垫。
第十条清洁大小便洁具的拖把、抹布应与清洁其他设施的拖把、抹布区分使用。
洗手池台面要用专用抹布,不得与擦拭其它器具的抹布混用;清洁剂(洗涤灵、中性清洁剂)要与水按比例稀释。
设施设备使用清洁剂清洁后,要用清水冲洗干净,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安全。
第十一条保洁作业完毕后,应将作业工具统一放置在工具间内,摆放整齐;扫把、拖把、抹布晾晒时应置于拖把架上;厕所内部通道、洗手台不得放置拖把、水桶、扫把、抹布等作业工具和其它影响学生通行的物品。
第十二条每周应对厕所进行2次以上消毒除臭处理并有记录;苍蝇、蚊虫孳生季节要及时采取灭杀措施。
第四章设施设备维护
第十三条学校厕所门、窗、纱、地面蹲台、便器、座圈、盖板、隔断板、镜子、水龙头、洗手台、洗手(盆)池、墩布池、挂衣钩、标识灯具、管理间、通风除臭等各种设施设备要齐全完好,保证使用;应配备、配足洗手液、厕纸等卫生用品,全面提升服务功能。
第十四条学校应明确专人每天对厕所设施运行情况进行2次以上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报修,确保供水、冲水、照明设施、水龙头和面镜等相关设施及无障碍设施、无障碍厕位正常使用。
每日检查情况应有记录。
第十五条维修人员接到报修报告后,应及时维修,确保厕所的正常使用;遇水、电等紧急报修时,应半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
维修时应在厕所入口处或醒目位置设置提示牌,并暂时禁止使用厕所,确保学生安全;如修复时间较长,应向学校报告,公示维修或停用期限,并制定临时性措施解决学生用厕需求,做好学生如厕引导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应制定年度维修和日常养护计划,及时修缮维护并做好记录。
每周至少对各类设施设备检修一次,发生故
障随时修复,确保大小便器、冲水设备、照明设施、厕门、厕位隔断、水龙头、面镜等完好无损;每月应对地面、墙壁、窗户、天花板等检修一次,有问题随时清理修复,确保地面、墙壁、窗户玻璃、天花板等无漏水、无破损、无瓷砖脱落、无发霉发黑;要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疏通下水管线,确保畅通无堵塞。
第十七条学校应设置统一标识的指示牌、引导牌,厕所门口明确标示“男、女”字样;要在厕所明显位置公示保洁人员服务规范、检查记录、监督电话与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十八条学校应制定厕所管理应急预案,包括停水、停电、紧急报修、发生治安或校园欺凌事件等方面的应急措施。
第五章宣传教育
第十九条学校要在厕所适当位置张贴文明提示语,教育学生爱护设施,保护环境,讲究卫生,节约用水;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在便器外便溺,不向便器内倒废弃物,不在厕所内的墙壁和设施上乱涂抹、乱张贴、乱刻画。
第二十条学校要制定《校园文明如厕公约》,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如厕行为文明。
要把厕所文明教育同日常管理紧密结合,利用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板报等形式,结合爱国卫生月、世界厕所日、全球洗手日等主题活动,全面提升学生文明素养和校园文明水平;要以“立德树人”
为目标,定期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厕所卫生保洁劳动,提升学生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的意识,培养学生吃苦耐劳,不怕脏、不怕累的良好道德品质。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区教委应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将学校厕所日常管理工作作为对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和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二条市、区教委将学校厕所日常管理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区教委和学校的督导检查。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体系,采用适当方式定期与学生、教师沟通,充分听取广大师生对学校厕所日常管理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市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