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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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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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包括总体指标、光伏方阵用地指标、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指标、集电线路用地指标和场内道路用地指标。

1.总体指标:根据地形区不同,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总体指标有所不同。

具体来说,Ⅰ类地形区的用地总体指标为**1.2~1.4公顷/兆瓦**,Ⅱ类地形区的用地总体指标为**1.0~1.2公顷/兆瓦**,Ⅲ类地形区的用地总体指标为**0.8~1.0公顷/兆瓦**。

2.光伏方阵用地指标:根据光伏组件的全面积效率、所在地的维度、地形条件、光伏板电池转换效率、光伏方阵排列方式及变电站升压等级等因素,光伏方阵的用地指标会有所不同。

3.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指标: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的用地指标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一般会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4.集电线路用地指标:集电线路的用地指标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一般会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5.场内道路用地指标:场内道路的用地指标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一般会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此外,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在满足安全运行、方便管理等条件下,应综合考虑光能利用、土地集约、工程投资、环境保护等,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技术,优化站区总平面设计,紧凑布局,减少用地面积。

同时,应遵循节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各项功能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用地面积。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面积要求:光伏发电站的用地面积根据项目规模而定,一般要求足够容纳光伏电池组、逆变器、变电站、配电柜、维护通道等设备和设施,并留出一定的安全和操作空间。

2.土地用途指标:光伏发电站往往需要占用农用地、荒地、工矿用地等,需要符合相关规划和土地用途规定,确保项目用地符合国家或地方政策要求。

3.土地利用率:光伏发电站在土地利用上需要尽可能高效,充分利用用地资源,提高太阳能的吸收利用效率。

4.环境保护要求:光伏发电站需要遵守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土壤保护、水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是指管理和控制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的技术文件,涵盖该项目所有主要阶段,从整体用地论证方案到施工完成环境恢复,是控制光伏发电站投资建设质量的非常重要的文件。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主要内容包括:1)用地类型的选择:不得选用重点生态保护区域、濒危物种保护区域、自然保护区等受国家保护的区域以及与地质灾害、应急环境状况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保护区域;2)工程选址: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发展的最佳位置,须考虑到环境负面影响、反馈和管理运作等因素;3)用地调整:idf但不超过2公顷,减少社会及环境影响;4)建设现场环境管理:应保证建设现场的安全、清洁,并符合国家、行政区域环境标准;5)环境恢复: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恢复植物覆盖、修复植被、改善土壤湿度等,协助本地生态恢复。

国土资源部:《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国土资源部:《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国土资源部:《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近日,国土资源部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回复关于光伏发电用地有关事项的函,表示,对于使用农用地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履行规划、计划、转用、征收、供应手续,其中农用地的类型按照土地调查成果认定,光伏方阵的面积按照《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 号)核定。

此前国土资源部在国土5 号文中就明确农业光伏必须按照建设用地来实施。

此函进一步强调了光伏方阵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而事实上,大量的农业光伏项目并没有严格将场内用地流转为建设用地,如此一来,或许农业光伏的发展将受到严重打击。

此次国土资源部所发的函件,是针对天津市国土局向国土资源部询问农业光伏的用地管理的一系列问题。

事实上,天津地区的部分农业光伏项目已经建成,还有部分处于停滞状态。

据悉,天津国土部门近期暂停了农业光伏、渔光互补项目的用地预审,此函发布后,此类的用地预审或许将需要进行建设用地变更后才能通过。

由于天津不限制光伏发电指标,因此大量企业涌入,昌盛日电、协鑫新能源、国家电投、信义、华电、天津昱电太阳能、通威等都在天津开发了农业光伏电站。

据一位熟悉天津光伏电站开发的业内人士透露,他所在的公司在开工后不久经风险评估不得不停止施工,而天津的另一座光伏电站已经开始安装组件了。

事实上,已经有多座电站已经抢在今年6 月30 日之前建成投产。

据知情人士透露,以前建好的可能不会管了,但新的正在开展工作的项目会受。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1. 前言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是指在光伏发电站工程建设过程中用于确保各环节合规的标准化要求。

合理科学的制定和执行这些规范,对于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节约投资、保障人员安全以及环保方面的重大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相关内容。

2. 光伏发电站生产发展情况随着能源的发展,光伏发电已成为切实可行且前景光明的新能源之一。

以太阳能为驱动势能转化成为电能,可谓白天存白天用,高效清洁,不受燃料资源限制,不产生任何物质和噪声污染,光伏发电为全球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

3. 光伏发电站项目规划光伏发电站建设涉及到广泛的领域,包括土地、用地、环保、安全等等。

在光伏发电站建设前,要制定规划方案并获取工程建设许可证。

这些批建部门根据技术、经济和环境等方面,制订出具体的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同时,应对光伏发电的建设地点、生产条件、合理化设计和建设安全等方面进行详细评估和论证,制定出可行的光伏发电站项目规划。

4. 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包括以下内容:4.1 工程用地范围根据光伏发电站项目实际要求,确立工程用地的准确范围,包括建设总用地、设备用地和环保用地等。

同时,还应负责评价工程用地的定位是否合理,将其与环境和建筑要求对比,保证合理化审计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4.2 布局设计和建筑风格光伏发电站建设中,应根据用地的实际情况、光伏系统设计、环保因素和人性化等要素,合理布局和设计建筑,确保光伏设备的整体性能,同时减少环境的影响。

4.3 设备选型和布置光伏发电站使用的设备,也要经过严格的甄选、合理的选择和高效的组合布局,确保投入产出比最大化。

同时,对光伏系统进行与环境和空间要求等方面的比较和评估,确保其质量和技术水平。

4.4 维护、安全保障为确保光伏发电站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和顺利实施,必须建立完善的维护体系和安全保障机制。

光伏项目用地政策解析

光伏项目用地政策解析

光伏项目用地政策解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讯:光伏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二五”以来,我国光伏发电市场逐步扩大,特别是2013年国家出台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扶持政策后,我国光伏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自2013年起,我国光伏发电连续3年新增装机容量超过1000万千瓦;截至2017年6月底,我国的光伏累计装机达100吉瓦,累计装机容量全球第一。

土地问题关系千家万户,支撑各行各业。

光伏发电项目发展同样离不开用地政策的支持。

光伏发电属于新兴产业,其用地方式与传统的发电项目相比具有一定特殊性。

很多光伏项目通过占用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和水面建设电池方阵,基本上不破坏原来的土地现状,对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影响也较小,甚至提出了“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渔光互补”等概念。

也有观点认为,光伏发电项目属于建设项目,实际占用耕地等农用地影响原来的生产业态,所谓“农光互补”只对部分农作物而言(如蘑菇种植),并不具有普遍性,应当按照建设用地管理。

因此,各个地方对光伏项目适用的土地管理政策也不尽相同。

如何界定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性质,具体适用哪种用地政策,业界迫切希望土地管理部门给予统一且明确的规定。

为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明确用地管理政策,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先后制定若干政策性文件。

2015年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以下简称“5号文件”)、国家林业局2015年11月印发了《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2015年12月国土资源部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2016年10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光伏发电用地事项的函》(国土资厅函〔2016〕1638号,以下简称“1638号函”)、2017年9月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以下简称“8号文件”),部分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光伏项目项目用地做出规范和界定。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解读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解读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解读2015-12-11 | 作者:雷爱先黄清 |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 【大中小】【打印】【关闭】编者按 2015年12月2日,国土资源部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了《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号,以下简称《指标》),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指标的颁布,填补了产业(能源)领域用地标准的一项空白。

为什么要发布这样一项用地控制指标?《指标》主要适用什么类型的光伏项目?具体怎样确保光伏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本报特邀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就《指标》编制和实施的必要性、《指标》主要内容和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初步解读。

为何要发布光伏用地控制指标?填补产业(能源)领域用地标准一项空白编制和发布实施《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指标》),是贯彻中央关于“建立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的“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提出“要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提出的加快形成有利于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以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要求“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制度”,“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具体措施。

建设项目用地审查、供应和使用,应当符合用地控制指标和供地政策。

制定《指标》,使光伏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从无标准控制走向有标准控制,既是完善用地标准控制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运用标准控制规范土地审批和供应、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手段。

目前,国土资源部已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实施的工程项目用地指标有16项,涵盖了工业、能源、交通、水利、公共文化和体育等领域。

光伏项目用地政策缘何越收越紧

光伏项目用地政策缘何越收越紧

继“补贴拖欠”、“限电”之后,土地,今后可能将成为又一个事关光伏电站发展的关键因素。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指标”),对单个光伏电站的整体用地规模做出了明确的限制和规定。

国土资源部表示,本用地指标是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用地审批、土地供应、供后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确定用地规模的依据和尺度。

而制定这一《指标》,可使光伏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从无标准控制走向有标准控制,有利于完善用地标准控制制度,规范土地审批和供应,促进光伏产业用地更加规范和集约。

无独有偶,近日,国家林业局也发布了《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林地的使用以及“林光互补”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说明。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光伏用地监管趋严的情况下,可能将有利于一些高效率光伏组件以及跟踪系统的应用。

此外,可能会从一定程度上助推分布式的发展,尤其是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

毕竟,其不需要占用新的土地。

用地监管趋严根据国土资源部此次发布的《指标》,其将光伏电站的用地进一步划分为总体指标和单一指标。

总体指标是对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总规模的总体控制标准;单一指标则是依据光伏发电项目的功能分区规定了4个单项指标,分别是:光伏方阵用地指标、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指标、集电线路用地指标和场内道路用地指标。

其中,光伏方阵用地指标中,根据方阵排列的不同方式,分别列出了固定式、平单轴跟踪式、斜单轴跟踪式和双轴跟踪式4种方阵用地指标表;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指标中,根据不同升压等级,分别列出了5种等别的用地指标表;集电线路用地指标中,根据塔杆类型,列出了水泥杆和铁塔杆用地指标表。

国土资源部表示,本用地指标是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用地审批、土地供应、供后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确定用地规模的依据和尺度,在编制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按照本用地指标确定的总体规模和各功能分区规模进行规模核定,并在报告中对用地规模核定情况进行专篇说明。

光伏用地控制指标重点何在

光伏用地控制指标重点何在

国土资源部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以来,受到广大光伏朋友的热烈关注,近日,笔者从从国土部官方微信账号了解到,罗明、杨红雷、逢春三位对用地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带来光伏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点十问,在此呈现给大家,供大家参考!1、《指标》具体适用于哪些光伏项目?光伏用地标准包括光伏产品生产企业用地标准和光伏发电站用地标准。

目前光伏产品生产企业用地按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核准,包括投资强度、容积率、办公及生产辅助设施用地不超过7%,建筑系数不低于30%,绿地率不超过20%。

太阳能光伏发电形式可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采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分布式发电系统,安装比较灵活,利用现有建筑的采光面进行安装光伏材料发电。

分布式光伏发电一般不占地或是占地比较有限。

《光伏发电站工程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指标》)不涉及此类项目,适用的是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地面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

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既有场地和设施,当需新增用地时,其用地指标应控制在《指标》中相同建设规模工程用地指标范围内。

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应在满足生产要求和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宜在原有场地内进行,尽量不新增用地。

2、光伏用地哪些部分须按建设用地管理?今年,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提出: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因此,《指标》要求,核发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土地划拨决定书和签订出让合同,应明确规定或约定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和各功能分区用地规模。

新能源发电项目投建法律实务手册(二)——用地管理原则及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

新能源发电项目投建法律实务手册(二)——用地管理原则及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

新能源发电项目投建法律实务手册(二)——用地管理原则及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文/杜晓成、史琦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博洋、尹亮、管辉寰、高樱芝天同律师事务所西安办公室光伏、风电项目占地面积较大、不同功能分区用地要求不一,且涉及的法规政策繁杂、修订活跃,加之各地在细化规则和管理方式上的差异,长期以来,新能源项目存在较大的用地合规风险。

关于新能源项目用地合规的话题,我们将分为三篇推送,系统梳理涉及光伏、风电项目的用地要求及流程,分析如何保障项目用地的合规。

本篇主要探讨光伏、风电项目的用地管理原则、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方式和要求;后续两篇将讨论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情形,光伏扶贫项目和光伏复合项目中使用农用地的要点,以及涉及林地、草地的特殊要求等问题,敬请关注。

光伏、风电项目用地管理原则及各功能分区的用地要求一、新能源发电项目用地采取分类管理原则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管理法》第四条明确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

光伏发电、风电项目的用地要求即以此三大类为依据,规定项目不同功能分区可使用的土地类别[1]。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2015年出台的《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2](下称“5号文件”),光伏、风电项目采取“差别化用地政策”,即针对不同的功能分区进行分类管理。

二、各功能分区用地要求1.光伏发电站各功能分区用地要求原国土资源部2015年发布的《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号)[3]中,根据相关设计规范和实际用地情况确定了地面光伏发电站的四个功能分区:光伏方阵用地、变电站和运行管理中心用地、集电线路用地、场内道路用地和施工期施工道路,并明确了各个功能分区的用地要求和用地指标。

2017年,原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4](下称“8号文件”),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政策的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一般光伏发电站用地要求予以明确,对光伏扶贫项目、光伏复合项目的用地要求给出用地支持政策。

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用地相关政策及问题解析

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用地相关政策及问题解析
• 案例简介
2014年9月,某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河北涉县某村耕地建设办公楼和维护 站,占地面积6.56亩。2015年1月8日,涉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3月17日依法下达《处罚 决定书》: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6.5696万元。2015年11月30 日,涉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申请涉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已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 和其他设施。
• 风险分析
未批先建
• 案例警示
审慎选址,事先征求水行政部门意见 履行水行政许可手续
目录
内容概要
集中式地 面光伏伏项目违法用地案例 2. 光伏项目用地政策 3. 具体用地类型及风险防范 4. 土地税费 5. 小结
2.用地政策
2.光伏项目用地政策
《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 国土资规〔2015〕5号
恒源天泰 HT energy
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用地 相关政策及问题解析
2017.1.16
目录
内容概要
集中式地 面光伏电 站项目用 地相关政 策及问题
解析
1. 光伏项目违法用地案例 2. 光伏项目用地政策 3. 具体用地类型及风险防范 4. 土地税费 5. 小结
1.违法用地 案例
1.1违法占用耕地(以租代征)案例
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
国土资规【2015】5号文发布之前,已经使用农地建设的“农光结合”、 “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加强跟踪监测,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备。
国土资规【2015】5号文发布之后,对于使用农用地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 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履行规划、计划、 转用、征收、供应手续,其中农用地的类型按照土地调查成果认定。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1.土地类型和用途:项目用地应属于可供建设的土地资源,包括农田、荒地、盐碱地等。

用地的用途需要符合光伏发电站项目的配套要求,如建
设用地、生态用地等。

2.土地规模: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的规模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进行
规划和确定,包括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物高度等要素。

3.土地位置和交通条件:项目用地应选择位置优势明显、交通便利的
地段,便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顺利进行。

同时,需要考虑土地的自然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对项目的影响。

4.土地保护和环境要求:项目用地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保护
好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环境安全。

5.用地开发和利用效率: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应合理开发和利用,提
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土地浪费和占用。

6.用地周边环境:项目用地周边环境应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旅游环境,不影响周边环境的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7.建筑物和设施布局: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内的建筑物和设施布局应
合理布置,结构牢固,不影响项目安全和周边环境。

8.用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项目用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应符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总之,在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中,需要对土地的类型、
用途、规模、位置和交通条件、保护和环境要求、开发和利用效率、周边
环境、建筑物和设施布局、用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等进行详细规定,以确保
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的合理选择和科学利用,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落实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制度,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部编制了《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现予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2015年12月2日附件《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条文说明1 基本规定1.1 本条说明了本用地指标的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地面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

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既有场地和设施,当需新增用地时,其用地指标应控制在本指标中相同建设规模工程用地指标范围内。

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应在满足生产要求和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宜在原有场地内进行,尽量不新增用地。

1.2 本条说明了光伏发电站工程建设应遵循的原则。

土地是有限的自然资源,是各类建设项目进行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和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

节约集约用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在综合考虑光能资源、场址、环境等建设条件的同时,应尽量利用未利用地,不占或少占农用地,使土地资源科学利用和有效优化配置。

1.3 本条说明了光伏发电站的建设应具有符合光伏发展的需要。

光伏产业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也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在建设过程中应符合市场的发展规律,体现科学、合理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1.4 本条说明了本用地指标的作用。

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本用地指标可作为确定建设项目用地初步规模和申请项目用地预审的依据,作为核定和审批建设项目的尺度。

本用地指标既是建设单位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以及初步设计文件过程中确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又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用地审批、土地供应、供后监管的依据。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条文说明1 基本规定1.1 本条说明了本用地指标的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地面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

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既有场地和设施,当需新增用地时,其用地指标应控制在本指标中相同建设规模工程用地指标范围内。

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应在满足生产要求和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宜在原有场地内进行,尽量不新增用地。

1.2 本条说明了光伏发电站工程建设应遵循的原则。

土地是有限的自然资源,是各类建设项目进行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和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

节约集约用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在综合考虑光能资源、场址、环境等建设条件的同时,应尽量利用未利用地,不占或少占农用地,使土地资源科学利用和有效优化配置。

1.3 本条说明了光伏发电站的建设应具有符合光伏发展的需要。

光伏产业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也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在建设过程中应符合市场的发展规律,体现科学、合理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1.4 本条说明了本用地指标的作用。

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本用地指标可作为确定建设项目用地初步规模和申请项目用地预审的依据,作为核定和审批建设项目的尺度。

本用地指标既是建设单位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以及初步设计文件过程中确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又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用地审批、土地供应、供后监管的依据。

是核定和审批光伏发电工程项目用地规模的尺度。

本用地指标不能作为确认土地使用权的依据。

1.5 本条说明了本指标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的运用。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阶段是落实建设项目的外部条件,并根据其相关条件提出项目建设的总平面布置的设想。

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要参照本指标所确定的总体规模和各功能分区规模范围内进行核定布局。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于建设项目总规模和功能分区规模的确定与本指标的对应情况,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单独成章,进行详细说明。

光伏发电储能项目用地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光伏发电储能项目用地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光伏发电储能项目用地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光伏发电储能项目是指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生成电能,并通过储能设备存储电能的项目。

随着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推进,光伏发电储能项目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项目的用地标准制定对项目的规划和建设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光伏发电储能项目用地标准的制定原则和具体要求,为项目建设提供参考和指导。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将首先介绍光伏发电储能项目的概述,包括其定义、特点和发展现状。

接着将详细阐述制定光伏发电储能项目用地标准的原则,从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等方面进行论述。

最后,将具体阐述光伏发电储能项目用地的标准要求,包括用地规划、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详细讨论,旨在为光伏发电储能项目的用地管理提供参考和指导,促进该领域的健康发展。

1.3 目的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统一光伏发电储能项目用地标准,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

通过制定明确的用地标准,可以降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风险,提高项目的可持续性和效益。

同时,本文旨在为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参考,促进光伏发电储能项目的健康发展,推动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

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和总结,能够为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光伏发电储能项目在用地规划和设计方面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2.正文2.1 光伏发电储能项目概述光伏发电储能项目是一种利用光伏技术和储能技术相结合的新型能源项目,旨在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并解决能源存储与调度的难题。

光伏发电是利用光能转换电能的技术,而储能技术则是将电能储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光伏发电储能项目的核心在于将光伏发电系统与储能设备相结合,形成一个整体的能源系统。

光伏发电系统负责在太阳能充足时将光能转换为电能,而储能设备则负责将多余的电能储存起来,以备不足时使用。

通过这种方式,光伏发电储能项目可以实现能源的平衡和调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光伏发电储能项目具有很强的可再生能源特性,不仅可以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还可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条文说明
1基本规定
1.1本条说明了本用地指标的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地面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

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既有场地和设施,当需新增用地时,其用地指标应控制在本指标中相同建设规模工程用地指标范围内。

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应在满足生产要求和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宜在原有场地内进行,尽量不新增用地。

1.2本条说明了光伏发电站工程建设应遵循的原则。

土地是有限的自然资源,是各类建设项目进行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和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

节约集约用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在综合考虑光能资源、场址、环境等建设条件的同时,应尽量利用未利用地,不占或少占农用地,使土地资源科学利用和有效优化配置。

1.3本条说明了光伏发电站的建设应具有符合光伏发展的需要。

光伏产业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也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在建设过程中应符合市场的发展规律,体现科学、合理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1.4本条说明了本用地指标的作用。

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本用地指标可作为确定建设项目用地初步规模和申请项目用地预审的依据,作为核定和审批建设项目的尺度。

本用地指标既是建设单位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设计以及初步设计文件过程中确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尺度,又是河山资源主管部门用地审批、土地供给、供后监管的依据。

是核定和审批光伏发电工程项目用地规模的尺度。

《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解读与分析

《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解读与分析

《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的解读与分析2023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对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政策作出调整和补充,针对该通知的重点内容,解读如下:一、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的分类管理1.光伏方阵用地光伏方阵用地,包含光伏面板、采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的集电线路等用地。

(1)光伏方阵用地禁止使用的用地类型包括:①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②耕地;③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光伏发电项目输出线路允许穿越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自然保护地。

(2)光伏方阵用地允许使用的用地类型包括:①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②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③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灌木林地以及其他区域覆盖度低于50%的灌木林地(满足林光互补等特殊要求);④基本草原外的其他草原(草光互补)。

2.配套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包含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场内外道路等用地,具体依据《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分类。

(1)配套设施用地禁止使用的用地类型:①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②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光伏发电项目输出线路允许穿越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自然保护地。

(2)配套设施用地允许使用的用地类型:除禁止用地以外的土地类型均可作为配套设施用地。

二、针对特殊用地类型的建设要求1.光伏方阵用地使用符合条件的灌木林地,需满足下列建设要求:①须采用林光互补模式;②不得采伐林木、割灌及破坏原有植被,不得将乔木林地、竹林地等采伐改造为灌木林地后架设光伏板;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确保灌木覆盖度等生长状态不低于林光互补前水平。

分布式光伏发电用地要求标准

分布式光伏发电用地要求标准

分布式光伏发电用地要求标准1. 介绍在当今社会,光伏发电已成为一种重要的清洁能源,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

然而,随着光伏发电装机规模的不断扩大,对用地要求标准也变得愈发重要。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用地要求标准进行全面评估,旨在帮助读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这一主题。

2. 分布式光伏发电用地要求标准2.1 地形地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首先要求平整、无积水,且地势起伏小。

有利于提高光伏设备的安装效率,减少土地开发成本及对土地的破坏程度。

2.2 土地利用为了实现用地的多功能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尽量选择相对空旷、无用处和无冲突的用地。

鼓励采用农光互补的模式,将光伏和农业有机结合,实现土地的多元化利用。

2.3 土地保护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用地规划和选址时,应避让市区用地和生态敏感用地,尽量减少对原有生态环境的破坏。

并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用地符合当地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

3. 分析与总结分布式光伏发电用地要求标准的制定,既需要充分考虑技术和经济因素,也需要兼顾环境和社会效益。

合理的用地要求标准,不仅可以促进光伏发电产业的健康发展,还可以推动地方经济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我们需要在制定用地要求标准时,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做好规划和取舍,使得用地要求标准更科学、合理、符合地方实际,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益。

4.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我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用地要求标准的个人观点和理解,我认为这一标准的制定对于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实现节能减排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制定标准时,应尊重科学原理,充分调研各地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力求使得用地要求标准合理且切实可行。

加强对用地的监管和保护,确保光伏发电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分布式光伏发电用地要求标准对于推动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促进清洁能源的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应该认真制定和执行这一标准,不断完善用地要求标准,以推动清洁能源领域的科学发展。

科普光伏项目用地超详细讲解

科普光伏项目用地超详细讲解

科普光伏项目用地超详细讲解一、光伏电站用地政策1、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用地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分布式光伏电站。

2、六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号)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

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3、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1)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含同类型国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

以及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为禁止建设区域。

其他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形破碎区域,为限制建设区域。

2)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

3)对于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应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林光互补”模式光伏电站要确保使用的宜林地不改变林地性质。

4)光伏电站建设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的,电池组件阵列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

4、2015年12月,国土资源部发布《光伏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对不同地区和支架形式用地设置了限制要求,现有技术基本能满足,主要注意开关站建设用地标准。

风电和光伏发电《用地管理办法》解释

风电和光伏发电《用地管理办法》解释

该《用地管理办法》明确表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风电和光伏发电将优先使用荒山、荒滩、荒漠等难以利用以及不适宜农业、生态、工业开发的土地,尽量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特别指出,鼓励太阳能光伏发电企业利用屋顶或具有压覆矿产备采区的土地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要按照实际装机容量核定用地面积。

其中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和非封闭管理的风电项目中的太阳能发电组件和风电机组用地,将按照每台(组、阵)发电设备基础的实际占地面积确定;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其他永久性设施用地面积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对于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临时用地,可以依照相关法规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对于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可由原先得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但不能妨碍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安全运营。

《用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太阳能光伏发电(晶体硅电池组件)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由电池组件占地、生产区用地、生活区用地和电场外永久性道路用地四部分组成。

其中,电池组件占地、生产区用地和生活区用地面积及场区用地总面积的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以10MWp计算),该规定见下图.太阳能光伏发电(晶体硅式电池组件)项目用地必须符合以上场区用地总面积和建设用地面积两项指标。

其中项目用地范围必须符合场区用地总面积指标,项目建设实际占地必须符合建设用地面积指标.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永久性道路的宽度不得大于6米,用地面积按实际需要核定(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场区内的永久性道路除外)。

当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容量或机组组合与上表所列标准不同时,其用地指标按插入法计算确定。

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辅助生产设施及附属建筑(生产区、生活区)只在一处规划建设,其他同类设施的建设指标相应减少。

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其电池板列阵之间的土地维持原地类不变,不转用为建设用地。

未列入本办法的其他特殊技术条件的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其用地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光伏用地指标表

光伏用地指标表

光伏用地指标表一、前言随着全球能源危机的加剧和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光伏发电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推广。

为了有效规划和利用光伏用地资源,各地纷纷制定了光伏用地指标表,以便对光伏用地进行科学评估和合理规划。

本文将对光伏用地指标表进行详细介绍和解读。

二、光伏用地指标表内容光伏用地指标表是针对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所需用地的规划和评估指标的一个表格。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用地面积要求:规定了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用地的最小面积和最大面积。

这是为了保证光伏电站的正常运行和发电效益,避免过度占用土地资源。

2. 用地位置要求:要求光伏发电项目的用地位置应具备光照充足、无阴影遮挡、地形平整等特点。

这些要求可以确保光伏电站能够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提高发电效率。

3. 用地类型要求:根据具体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和资源状况,规定了光伏发电项目可以使用的用地类型。

常见的用地类型包括农用地、荒地、工业用地等。

这有助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避免对农田等重要用地的占用。

4. 用地环境要求:要求光伏发电项目的用地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避免对生态环境和周边居民的影响。

具体要求包括用地周边无重要生态功能区、无环境敏感点等。

5. 电站容量要求:规定了光伏发电项目的最小和最大电站容量。

这是为了确保光伏电站的发电能力符合实际需求,并能够与电网进行有效连接。

6. 适宜技术类型要求: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资源状况等因素,规定了适宜的光伏技术类型。

常见的技术类型包括单晶硅、多晶硅、薄膜等。

这有助于选择合适的技术路线,提高光伏发电项目的经济性和可持续性。

7. 其他要求:根据具体地区的实际情况,还可以对光伏用地的其他方面进行规定,如用地边界、用地权属、用地手续等。

三、光伏用地指标表的应用光伏用地指标表是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和评估的重要依据。

通过对光伏用地指标表的分析和应用,可以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1. 合理规划用地资源:光伏用地指标表可以为光伏发电项目的用地规划提供科学依据,避免用地过度浪费和不合理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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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解读2015-12-11 | 作者:雷爱先黄清 |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 【??】【】【】编者按 2015年12月2日,国土资源部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了《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号,以下简称《指标》),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指标的颁布,填补了产业(能源)领域用地标准的一项空白。

为什么要发布这样一项用地控制指标?《指标》主要适用什么类型的光伏项目?具体怎样确保光伏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本报特邀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就《指标》编制和实施的必要性、《指标》主要内容和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初步解读。

为何要发布光伏用地控制指标?填补产业(能源)领域用地标准一项空白编制和发布实施《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指标》),是贯彻中央关于“建立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的“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提出“要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提出的加快形成有利于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以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要求“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制度”,“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具体措施。

建设项目用地审查、供应和使用,应当符合用地控制指标和供地政策。

制定《指标》,使光伏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从无标准控制走向有标准控制,既是完善用地标准控制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运用标准控制规范土地审批和供应、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手段。

目前,国土资源部已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实施的工程项目用地指标有16项,涵盖了工业、能源、交通、水利、公共文化和体育等领域。

该《指标》的颁布,填补了产业(能源)领域用地标准一项空白。

促进光伏发电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光伏发电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截至2015年10月,全国光伏发电站总装机容量已经达3500万千瓦以上,规划到2030年,装机容量将达到1亿千瓦。

与光伏产业发展不相适应的是,目前国家层面尚未颁布光伏发电项目土地使用标准,地方在为光伏项目提供用地时缺乏可遵循的依据,这导致一些项目在用地上存在盲目性,存在宽打宽用、浪费土地的问题。

制定《标准》,使光伏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从无标准控制走向有标准控制,有利于完善用地标准控制制度,规范土地审批和供应,促进光伏产业用地更加规范和集约。

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用地行政审批行为2012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对光伏发电站的站址选择、发电系统、站区布置、建筑与结构等制定了设计规范,也对编制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指标提出了要求。

《指标》是项目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阶段确定用地规模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光伏发电建设从项目设计、用地审批和土地供应等环节统一用地标准,是政府部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审批时核定项目用地面积的重要尺度。

《指标》的发布实施,有利于约束项目单位占地冲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同时也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勘察设计单位提供了重要制度规范依据。

地方的相关探索和大量实地调研为《指标》制定打下较好的基础随着近年来光伏发电站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为规范用地管理,河北、陕西、青海、宁夏等地陆续开展了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指标编制的工作,出台了光伏项目用地的地方标准。

国土资源部此前也开展了大量研究工作,近年来,先后派员到河北曲阳中电投集团恒阳光伏发电站、涞源金家井光伏发电站、张北国家电网风光储输发电站、青海海西州德令哈和格尔木光伏发电站进行了实地调研。

对光伏项目比较集中的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山东、甘肃、青海、宁夏等8省(区、市)62个光伏项目的规划设计资料进行分析,初步掌握了光伏项目的功能分区与用地规模,为《指标》制定奠定了较好的工作基础。

《指标》的主体框架与重点内容是怎样的?《指标》总体框架共分四个部分,即:基本规定、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总体指标、单项指标和附录。

基本规定明确了《指标》的适用范围、指标的作用、总体指标和单项指标适用的环节,围绕节约集约用地强调了光伏发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规划布局、管理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规定。

总体指标是对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总规模的总体控制标准。

国际上,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以10兆瓦光伏发电站为基本单位。

因此,项目用地面积也以10兆瓦光伏发电站用地面积为基本单位。

根据《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影响光伏发电站项目占地规模的因素主要有:光伏组件的全面积效率、所在地的维度、地形条件、光伏板电池转换效率、光伏方阵排列方式及变电站升压等级。

一般情况下,纬度越高,占地越大;转换效率越高,占地越小。

总体指标采取分类列表式,即按照所占用土地的地形和光伏方阵排列方式进行分类,共列出12种类型的总体指标表,表中按照不同维度地区、不同发电效率、不同升压等级等条件,一一对应给出了相应的指标值。

工作中,可根据光伏发电项目的具体情况,在表中直接查询对应的用地规模值。

《指标》依据光伏发电项目的功能分区规定了4个单项指标,分别是:光伏方阵用地指标、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指标、集电线路用地指标和场内道路用地指标。

其中,光伏方阵用地指标中,根据方阵排列的不同方式,分别列出了固定式、平单轴跟踪式、斜单轴跟踪式和双轴跟踪式4种方阵用地指标表;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指标中,根据不同升压等级,分别列出了5种等别的用地指标表;集电线路用地指标中,根据塔杆类型,列出了水泥杆和铁塔杆用地指标表。

为便于实际工作中掌握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指标的测算方法,《指标》设了两个附录。

附录A给出了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光伏阵列斜面日均辐射量参考值。

附录B给出了赤道坐标双轴跟踪方阵用地指标计算方法等8种类型计算方法和要点,并列举了12个计算实例。

光伏用地控制指标有哪些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确需超规模用地的项目,应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指标》是光伏工程项目设计、可研、用地预审和审批、土地供应和供后监管的标准和依据,也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用地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遵守的制度规范。

与公路、铁路、机场、电力等工程项目用地指标一样,《指标》实行用地规模的上限控制,即项目用地规模应在《指标》控制范围内,不应突破指标确定的用地规模。

超过指标确定的用地规模的,应当核减用地。

确因安全生产、地形地貌、工艺技术等有特殊要求,无法核减用地的,应当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6号)要求,开展节地评价论证。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用地指标所指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无论占用哪种类型的土地,都要按指标来确定用地规模。

《指标》的适用范围是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地面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主要有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两种形式。

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是在地面安装光伏方阵组件发电,目前国内大中型光伏发电站主要采取地面光伏发电方式;分布式光伏发电是利用现有建筑的采光面安装光伏材料发电,目前应用较广泛的是在城市建筑物屋顶安装光伏材料发电;另有水面渔光互补式光伏发电,主要是利用水塘,在水面上架设光伏板进行发电。

上述光伏发电形式中,分布式和水面渔光互补式发电利用的建筑物和水面均无需新供地,而地面光伏发电涉及供地,因此,本《指标》的适用范围是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地面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

编制《指标》遵循的原则《指标》编制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建立在通常的场地条件下,二是生产装备、工艺技术、规划设计等要素必须体现平均先进水平,三是体现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经验证(与典型实例比对),该《指标》达到了平均先进水平,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

《指标》根据相关设计规范和实际用地情况确定功能分区根据国标《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的规定,光伏发电站的站区总平面设计包括:光伏方阵、升压站(或开关站)、站内集电线路、就地逆变升压站、站内道路和其他防护功能设施(防洪、防雷、防火)6个部分。

从实地调研情况看,光伏电站用地主要包括光伏方阵用地、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集电线路用地、场内道路用地4个部分,每个部分又包括《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涉及的具体功能的用地。

因此,《指标》将光伏发电项目的用地功能分区分为上述4个部分。

《指标》中总体指标和功能分区指标的不同作用在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一般各功能分区用地规模尚未明确,在这一阶段,主要根据总体指标核定用地规模。

而功能分区指标主要是在规划设计阶段、用地预审和审批阶段用于核定各分区用地规模。

《指标》对于用地规模核定实行双控制。

当一个光伏项目各功能分区用地规模都符合用地指标时,其总用地规模一般也会符合用地指标。

而当一个光伏项目符合总体指标,可有的功能分区用地规模超过了单项指标规定时,也是不符合《指标》要求的。

此外,总体指标是含所有功能分区的用地规模,但有些工程项目不一定含用地指标所有功能分区,这时在核定其用地规模时,就需要用各功能分区用地指标。

《指标》对高纬度地区新建低效光伏发电项目设置了用地上限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的规定,为鼓励先进技术,抑制高能耗、低效率光伏产能,今后新上光伏制造项目应满足单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20%、多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8%、薄膜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2%。

为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指标》中对于高纬度地区采用低效率光伏组件的项目10兆瓦光伏方阵用地设定了100公顷的上限控制标准,旨在有效控制高纬度地区新建此类项目。

(作者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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