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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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摘要本文主要针对2011年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和统计分析,总结出了该年度安全生产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背景建筑施工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施工现场因涉及到高空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等环节,同时还受到气象、地质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安全风险较大。

保障施工工人和周边居民的安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为此,中国自2002年开始,每年都会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划,强调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的安全水平。

2011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安全事故数量情况统计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数据,2011年全国建筑施工行业共发生安全事故26029起,死亡人数1809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5亿元。

其中,重特大事故4起,死亡人数258人,直接损失1.9亿元。

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在2011年,全国安监系统在建筑施工领域推行了多项安全管理制度,比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安全施工质量评价等。

同时,各地方政府加大了对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

然而,实际落实情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安全生产培训情况2011年,全国安监系统和各地政府也加大了对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

针对新员工、短期员工、重要岗位员工、高空作业员工、危险化学品作业员工等岗位的工人开展了安全生产培训。

然而,由于施工人员数量庞大且多数工人素质较低,培训效果还需要有待提高。

存在问题及建议问题1.建筑施工的高风险性质使得安全生产极为重要,但目前事故数量仍然较多,其中重特大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不能忽视。

2.当前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与企业实际状况不适应,落实情况还有待提高。

3.建筑施工人员数量庞大,素质参差不齐,安全生产培训不深入、不精准、不全面,培训效果不理想。

建议1.建议加强对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制定行业标准,建立起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检测体系。

2011年以来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

2011年以来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

2011年以来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一、1月8日,由绍兴方圆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浙江中科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浙江古纤道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工程发生支模架坍塌,造成2人死亡的事故。

二、1月24日,由乐清市虹桥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乐清合兴集团有限公司厂房及辅助用房工程,一名工人不慎从卸料平台处坠落,造成该名工人死亡的事故。

三、2月24日,由浙江省大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上海市市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温州瓯海大道西段快速路Ⅷ标段工程发生桥梁支模架坍塌,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

四、2月25日,由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中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杭州地铁1号线工程世纪大道站工程,一名工人不慎从临边处坠落,造成该名工人死亡的事故。

五、3月8日,由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平湖市南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分包施工,杭州恒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海盐县盛世嘉园二期工程,一名工人在搭设物料提升机时,不慎从34米处坠落,造成该名工人死亡的事故。

六、3月9日,由浙江一龙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瑞安市科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永嘉县体育运动学校4#综合楼工程,一名工人不慎从脚手架上坠落,造成该名工人死亡的事故。

七、3月13日,由浙江远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施工、湖州中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嘉兴平湖中发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一期生产车间1-7、宿舍3、办公楼工程屋面天沟梁坍塌,造成1人死亡的高处坠落事故。

八、3月27日,由世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绍兴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浙江金衢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一名工人在井架卸料口处坠落,造成该名工人死亡的事故。

九、4月11日,由浙江荣景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景宁县职高校园改造工程,一名工人在脚手架上坠落,造成该名工人死亡的事故。

十、4月16日,由浙江浦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江苏泗阳县通宇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塔吊安装施工、浙江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临安市衣锦人家工程,在塔吊升顶过程中发生坍塌,造成5人死亡的较大事故。

2011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1年以来,我局全面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1〕36号)精神,全面部署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2011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责任考核范围内未出现安全生产亡人事故,一般事故也呈明显下降趋势,现将2011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1、2011年我县机构改革设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于人事变动,为加强全局安全生产领导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对分工作了重新调整,进一步强化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明确了责任;同时局有关科室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也作了具体分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完善了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2、我局在4月初组织召开了由全县建筑施工、监理企业、部分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及局相关科室参加的“全县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分管局长回顾总结2010年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2011年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传达了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2011年省、市优胜标化工地及2010年秋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通报批评的单位和个人,最后局长对如何做好2011年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5点要求。

3、为强化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各施工、监理企业切实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和完善质量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局长代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建筑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科室签订了2011年安全生产责任书。

4、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建〔2011〕6号)和《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湖建发〔2011〕99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安住建〔2011〕56号),以落实好五项新制度为重点,部署全县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广东省通报2011年第二季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情况

广东省通报2011年第二季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第二季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1〕292号),我广东省住建厅于2011年5月23日至5月27日开展了2011年第二季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对深圳、惠州、汕尾、湛江、茂名、揭阳六市的部分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抽查。

近日,广东省住建厅通报了此次检查具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此次巡查共对上述六市随机抽查37个在建工程项目,重点检查了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情况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使用管理情况。

总体来看,抽检的工程项目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使用管理情况良好。

在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方面,大部分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及时收集和整理,主要原材料按规定进行使用前检验和见证取样送检,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实体观感质量较好。

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使用管理上,绝大多数受检项目较好地执行了建筑施工机械登记管理制度,安装拆卸、登记使用各环节管理基本到位,安全防护装置有效,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基本到位。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对包括主体结构施工质量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使用管理在内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机制,监管成效较显著。

如深圳、惠州市积极推行工程质量样板引路、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实行质量样板引路,在住宅工程项目全面实行质量分户验收制度。

深圳市还积极推行标准化管理,统一检查执法标准和尺度,研究建立视频监控、移动执法、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系统,以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成效,有力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但检查也发现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存在一定的问题。

此次检查,巡查组共对11个在建工程项目发出执法建议书和整改通知书,占被抽查在建工程项目的29.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及管理问题。

部分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或不落实,除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外,还缺乏对工程项目的检查、控制和督促指导,现场质量管理力度不足。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尊敬的各位相关人员:近期,在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发生了一系列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也给我们的行业敲响了警钟。

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事故概况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共发生了X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了X人死亡、X人受伤。

这些事故涵盖了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领域,涉及到了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多种类型。

其中,较为典型的事故有:事故一:具体时间,在具体地点的工程项目名称施工现场,一名工人在进行高处作业时,未系安全带,不慎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二:具体时间,具体地点的工程项目名称发生坍塌事故,造成多名工人被埋,最终导致X人死亡、X人受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通过对这些事故的深入调查和分析,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安全意识淡薄部分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安全意识淡薄,存在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

在施工过程中,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2、安全管理不善一些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不彻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未能真正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

3、违法违规施工部分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如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转包和违法分包、压缩合理工期等。

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也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4、安全监管不力部分地区的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机构对房屋市政工程的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监管执法不够严格,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未能有效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这些事故给我们带来了极其惨痛的教训,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我们必须采取以下措施:1、提高安全意识施工企业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011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

2011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

2011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分析报告为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安全事故频发势头,现将全省2011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分析如下:一、事故总体情况据统计,2011年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4起,死亡19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相比,分别下降17.65%和5%。

其中,一次死亡2人的一般事故5起,死亡10人;一次死亡1人的一般事故9起,死亡9人。

全年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

济南、淄博、枣庄、潍坊、威海、莱芜、日照、德州、聊城、滨州10个市未发生建筑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二、专项分析(一)事故分布情况1、事故发生的月份分布6月、9月、10月各发生事故2起,共计事故起数6起,死亡10人,分别占事故起数的42.86%,死亡人数的52.63%;4月、5月、7月、8月、12月各发生事故1起,共计事故起数5起,死亡6人,分别占事故起数的35.71%,死亡人数的31.58%;11月份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分别占事故起数的21.43%,死亡人数的15.79%;9至11月份为事故多发期,共发生事故7起,死亡11人,分别占事故起数的50%,死亡人数的57.89%(见图一)。

图一 2011年事故发生时间分布图12345事故起数000112112231死亡人数113114332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2、事故发生的地区分布青岛7起,死亡7人,分别占事故起数的50%,死亡人数的36.84%;东营、烟台、济宁、泰安各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分别各占事故起数的7.14%,死亡人数的10.53%;临沂2起,死亡3人,分别占事故起数的14.29%,死亡人数的15.79%;菏泽1起,死亡1人,分别占事故起数的7.14%,死亡人数的5.26%。

与2010年比较,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幅度较大的是济南市,2010年共发生事故5起,死亡7人。

2011年未发生死亡事故。

潍坊、聊城市连续5年未发生死亡事故,日照、德州市连续6年以上未发生死亡事故(见图二、图三)。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和动态扣分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和动态扣分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和动态扣分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7.17•【字号】粤建质函[2011]456号•【施行日期】2011.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和动态扣分情况的通报(粤建质函〔2011〕456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2011年上半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按照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严格管理,努力工作,确保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现将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和动态扣分情况通报如下:一、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统计分析(一)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一)(二)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统计分析根据各地上报的事故情况,2011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15人。

其中,责任事故12起,死亡12人,与2010年同期相比,责任事故起数下降5起,下降了29.4%,死亡人数减少18人,下降了60%。

在12起责任事故中,深圳市发生7起事故,死亡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全省的58.3%,广州、珠海、梅州、惠州、中山市分别发生1起事故,各死亡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全省的8.3%。

佛山、东莞、汕头等15个地级市和佛山市顺德区未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从事故类别分析来看,高处坠落事故死亡6人,占全省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的50%;坍塌事故死亡2人,占总数的16.7%;物体打击2起,占总数的16.7%;机具伤害事故1起,占总数的8.3%;起重伤害1起,占总数的8.3%。

二、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统计分析2011年上半年,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站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加强了动态扣分管理,具体情况如下:(一)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动态扣分记录统计全省总计7472条扣分记录,其中广州市(1026);东莞市(660);中山市(633);深圳市(618);佛山市(488);惠州市(468);珠海市(446);梅州市(360);湛江市(307);江门市(290);佛山市顺德区(282);肇庆市(262);韶关市(248);汕尾市(246);清远市(216);揭阳市(196);茂名市(187);河源市(176);阳江市(109);汕头市(98);潮州市(78);云浮市(78)。

2011年二季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通报

2011年二季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通报

2011年二季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各镇(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县2011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要求,为更好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全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1、1-6月份全县共排查单位2671家,排查出一般隐患9186条,已整改9010条,隐患整改率98%,共投入整改资金752.6524万元,排查出3条重大事故隐患(金鹰家居、苏果超市和新都家俱)。

2、1-6月份排查出的各类一般隐患主要分布在如下重点行业(领域):煤矿企业(12条)、非煤矿山(137条)、危险化学品企业(589条)、烟花爆竹企业(947条)、冶金企业(38条)、学校(204条)、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568条)、建筑施工企业(513条)、交通运输(397条)、农机行业(222条)、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企业(172条)、其他企业单位(5387条)。

3、在未完成整改的176条一般隐患中: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14条,占8%;烟花爆竹企业隐患10条,占6%;非煤矿山企业隐患7条,占4%;建筑施工企业隐患21条,占12%;学校隐患2条,占1%;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隐患18条,占5%;冶金企业隐患2条,占1%;其他企业单位隐患102条,占58%二、好的方面1、报送比较及时。

绝大部分镇(区)和部门都能按照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报送。

2、统计比较规范。

今年以来,各单位的报表逐步趋向规范,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合理性和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3、本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较好的单位有交运局、水务局、质监局、粮食局、**镇、**镇、**镇。

三、存在问题1、企业自报率还不够高。

从报表上看,部分镇(区)1-6月份排查单位数明显小于所属企业实际数,说明企业自查自报率还有待加强。

2、报表填写不规范。

自3月份报表更换后,部分单位对新报表学习不够,对填写内容、统计时限等事项不清楚,导致报表填写不规范,统计比较困难。

2011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2011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2011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索引号:000013338/2012-00134主题信息:工程质量安全发文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生成日期:2012年02月27日一、总体情况2011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589起、死亡738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38起、死亡人数减少34人,同比分别下降6.06%和4.40%。

2011年,全国有31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其中陕西(8起、9人)、宁夏(6起、7人)、山西(5起、8人)、新疆兵团(2起、2人)等地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少,江苏(58起、59人)、浙江(44起、53人)、上海(40起、41人)、广东(29起、46人)、北京(28起、34人)、辽宁(17起、42人)、内蒙古(17起、35人)等地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多。

2011年,全国有11个地区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其中山西(起数下降62%、人数下降56%)、陕西(起数下降50%、人数下降53%)、四川(起数下降38%、人数下降50%)、甘肃(起数下降38%、人数下降25%)、广西(起数下降26%、人数下降26%)、黑龙江(起数下降22%、人数下降25%)等地区下降幅度较大;有6个地区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其中河南(起数上升50%、人数上升157%)、河北(起数上升57%、人数上升25%)、天津(起数上升29%、人数上升25%)等地区上升幅度较大。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2011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25起、死亡110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15人,同比分别下降13.79%和12.00%。

2011年,全国有11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其中内蒙古发生5起,辽宁、广东各发生4起,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各发生2起,浙江、安徽、青海、新疆各发生1起。

特别是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蓝湾三期工程“10•8”事故属于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造成了13人死亡,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损失,也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

2011全国房屋市政安全事故情况

2011全国房屋市政安全事故情况

2011年全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事故情况一月全国事故17起,死亡41人。

较大事故1起。

1月28日,湖南张家界五源区福苑皇家国际度假酒店工程,施工人员浇地下室砼时,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发生坍塌,3人死亡。

二月全国事故7起,死亡7人。

三月全国事故26起,死亡32人。

较大事故1起。

河南平顶山新华区春华国际茗都工程基础施工时,发生坍塌事故,3人死亡。

四月全国共30起,死亡40人。

较大事故1起。

4月16日,浙江省临安市衣锦人家工程进行塔吊升顶作业时,发生塔吊倒塌事故,5人死亡。

五月全国共40起,死亡52人。

较大事故3起。

5月1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第二实验小学在进行屋面浇筑时,发生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6人死亡。

5月4日,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永宁白金公馆工程在拆除采光井防护时,发生高处坠落事故,3人死亡。

5月25日,湖南省长沙市湘江大桥工程进行桥墩模板拆除时,吊车钢丝绳断裂,模板坠落砸中脚手架,致使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坠落,3人死亡。

六月全国安全事故41起,死亡55人。

较大事故2起。

6月12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际金融大厦工程在塔吊安装过程中,发生塔机平衡臂倾覆事故,5人死亡。

6月14日,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2号路给排水工程在铺设下水管过程中,发生沟壁坍塌事故,5人死亡。

七月全国安全事故50起,死亡66人。

较大事故4起。

7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特拉中旗农贸市场工程,在搬运脚手架时,发生触电事故,5人死亡。

7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健康新家园二期工程在拆除塔吊过程中,发生倾覆事故,3人死亡。

7月24日,贵州市铜仁市富佳大楼4S店综合楼在进行人工挖孔桩施工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事故,3人死亡。

7月31日,辽宁省沈阳市黎明金叶新苑工程在塔吊顶升过程中,发生倒塌事故,3人死亡。

八月全国事故43起,死亡56人。

较大事故3起。

8月3日,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冶金建设公司北棚户区商住楼工程,施工电梯吊笼坠落事故,3人死亡。

城乡建设局亡人事故统计

城乡建设局亡人事故统计

25
28 7月
事故类别触电
高处坠落其他
起重伤害坍塌
物体打击中毒窒息合计
8月
事故类别触电
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其他
起重伤害坍塌
物体打击中毒窒息合计
2011 年8 月7 日7 时,辽宁省辽宁陆平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联合厂房发生一起触电事故,1人死亡。

总包单位:开原市房产住宅建筑公司,分包单位: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责任单位正在调查中。

(2011-8-11 16:57:00 )2011 年8 月6 日0 时,四川省南充市海洋彼岸二期工程发生一起触电事故,1人死亡。

总包单位:四川省南充市盛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事故责任单位正在调查中。

(2011-8-9 15:39:00 )
事故起数
4
21
1
5
9
8
1
49
事故起数
2
16
2
1 4 4 6 1 36
触电
5%
高处坠落
44%
机械伤害
6%
其他
3%
起重伤害
11%
坍塌
11%
物体打击
17%
中毒窒息
3%
触电
触电
比例死亡人数比例8.2812.7 42.92336.5 2.01 1.6 10.2711.1 18.41219.0 16.3914.3 2.03 4.8 100.063100.0比例死亡人数比例
2 4.2
1939.6
1 2.1
1 2.1
612.5
1122.9
612.5
2 4.2
48100.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1―10月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1―10月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1―10月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11.21•【字号】鄂建文[2011]198号•【施行日期】2011.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1-10月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鄂建文[2011]198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截止10月31日,2011年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8起,死亡23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5%和23.3%。

现将事故具体情况通报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一般事故情况全省共发生一般事故17起,死亡20人,具体情况如下:1、3月6日11时25分,十堰市郧西县鑫源山庄工程外墙外粉刷人员在搭设自制简易吊篮时,因悬挑构件不符合要求,违章操作造成吊蓝坠落,致2人死亡、1人重伤。

施工单位为十堰天厦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北联兴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2、3月7日13时,随州市湖岸星城11号楼在外墙涂料修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施工单位为湖北三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襄樊华罡监理公司。

3、3月29日10时50分,武汉市汉南区博学阳光城A栋工程施工中,电梯井内操作平台堆放材料过多,荷载过重,致使操作平台发生坍塌,2名工人击穿电梯井内的防护,坠落到底层死亡。

施工单位为武汉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武汉永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5月18日17时30分,襄阳市民发?盛特公园13号楼工程在开挖基坑时,管理松懈,人员违章穿行,一根桩头突然倾倒,造成1人死亡。

施工单位为襄阳市忠信恒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湖北建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5月20日9时40分,十堰市丹江口市世纪星城项目在装修时,装满砂浆的斗车自吊篮上坠落,打击地面施工人员,致使1人死亡。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人为疏忽、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意外事件。

这些安全事故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处理和预防,会对施工工地的运营和周边环境造成重大的影响。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许多原因。

首先,人为因素是主要的事故原因之一。

施工现场往往存在违反操作规程、无培训人员从事危险作业、缺乏安全设备等问题。

这种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在施工现场非常常见,严重威胁着工人的生命安全。

其次,设备故障也是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常见原因。

由于设备使用寿命的问题,设备的老化和损坏会导致工程的施工质量下降和工作效率降低,同时也会增加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可能出现设备故障造成的事故。

再者,自然因素也可能导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例如,恶劣天气条件下施工的困难,或者突发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都会对施工作业产生不可预测的危险。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给社会带来了很多不利影响。

首先,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给工人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同时也损失了社会的劳动力资源。

其次,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不仅给施工单位带来了经济负担,也可能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

此外,事故发生后,救援和善后工作也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对施工进度和工地的正常运营产生了重大影响。

为了防止和减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必要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

首先,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确保每个工人都掌握必要的操作技能。

其次,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管理,制定详细的作业规范,严格落实安全操作流程,完善安全设备的配备。

另外,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减少设备故障带来的安全隐患。

同时,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充分考虑到自然因素和气候条件,避免在恶劣天气下进行危险作业。

总之,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是施工过程中一种不可忽视的风险,必须引起重视。

只有加强管理,采取全面的预防措施,才能有效减少和预防这些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这些安全事故给施工单位、工人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因此非常有必要加强对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管理。

首先,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

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临时安全办公室,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监督和检查。

同时,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周密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工人的安全。

其次,要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施工单位应组织安全培训,向工人讲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事故应变能力。

对于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并指导正确使用。

再次,要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制定严格的使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他们对施工设备的操作熟练度和安全防护意识。

最后,对于施工过程中的特殊情况要加强应急处理。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培训,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
对和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总之,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是一项十分严重的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施工单位应承担起责任,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确保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只有这样,才能够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安全和利益。

房屋市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规程

房屋市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规程

房屋市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规程发布时间:[2014-2-20 14:03:20] | 吉林省建设安全协会| 吉林省建设安全协会| 浏览量:(325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的通知建质(2013)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我部制定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条根据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应当坚持实事求是。

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事故情况表

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事故情况表

单位负责人:XXX
填表人:XX
联系电话:XXXXXXXX
报出日期 2011年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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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 直辖市)市 (地区)县
说明:本统计表由建设部门报送。建设部质量安全司每月28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省级及省级以下建设部门报送时间,由省级及省级以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部门协商决定。
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事故情况
表 号:行业D8表 制表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函[2006]34号
综合单位(盖章):XX县城乡建设局
2011 年 10 月
其中死亡事故: 小计 一次死亡3-9人
有效期至:2008年2月
一次死亡10人以上
起数 死亡 受伤 直接经济损 (起) (人) (人) 失(万元) 受伤 直接经济损 起数 起数 死亡 受伤 直接经济损 起数 死亡 死亡 受伤 直接经济损 (起) (人) (人) 失(万元) (起) (人) (人) 失(万元) (起) (人) (人) 失(万元)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 建质[2011]66号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 建质[2011]66号

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05月17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查处工作,我部制定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依法严肃查处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是指上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下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依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257号)和《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的事故等级划分,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查处督办,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一般事故的查处督办。

第四条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查处督办,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后,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司提出督办建议,并报部领导审定同意后,以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会或办公厅名义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二)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查处督办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2011年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2011年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2011年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发布日期:2012-02-20建质[2011]18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城乡建设交通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尤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及《关于开展以保障性住房为重点的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补充通知》要求,2011年7月~8月,我部分两批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西藏自治区外)进行了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主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工程质量检查情况(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共抽查了233项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214项、商品住宅1l项、公共建筑工程8项,总建筑面积约366.3万方米。

检查重点为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的质量行为情况。

同时,对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本次抽查的工程总体上能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大多数项目的参建各方质量行为比较规范,勘察设计和施工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据统计,在17162项检查内容中,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项分别为11756、4566、840项,占总检查项的68.5%、26.6%、4.9%。

其中,北京、上海、浙江、广西等地受检工程情况较好,不符合项在1.5%以下;辽宁、江西、甘肃、青海等地受检工程情况相对较差,不符合项在10%以上。

本次检查共反馈工程质量方面检查意见3466条,对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5个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下发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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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有11个地区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其中山西(起数下降62%、人数下降56%)、陕西(起数下降50%、人数下降53%)、四川(起数下降38%、人数下降50%)、甘肃(起数下降38%、人数下降25%)、广西(起数下降26%、人数下降26%)、黑龙江(起数下降22%、人数下降25%)等地区下降幅度较大;有6个地区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其中河南(起数上升50%、人数上升157%)、河北(起数上升57%、人数上升25%)、天津(起数上升29%、人数上升25%)等地区上升幅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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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2011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25起、死亡110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15人,同比分别下降13.79%和12.00%。
表1:2011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地 区
全部事故
较大及以上事故
事故起数(起)
死亡人数(人)
事故起数(起)
2011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一、总体情况
2011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589起、死亡738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38起、死亡人数减少34人,同比分别下降6.06%和4.40%。
2011年,全国有31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其中陕西(8起、9人)、宁夏(6起、7人)、山西(5起、8人)、新疆兵团(2起、2人)等地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少,江苏(58起、59人)、浙江(44起、53人)、上海(40起、41人)、广东(29起、46人)、北京(28起、34人)、辽宁(17起、42人)、内蒙古(17起、35人)等地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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