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书法与舞蹈艺术相同相通性
初探古典舞与书法的共“源”点
纸上有节奏 的舞蹈,那么舞蹈呢?无不讲究形体节奏上 的韵律 。即书
法如舞,舞蹈如画。2 0 0 8 年奥运开幕式上的 “ 墨舞 ”是为例证。
缘 ,言有尽而意无穷 。 ” 其意是可意会不可言传 。也有人说神韵是真
如真龙 见首不见尾 ,或者 首尾 皆不 能见 。 难 道神 韵就 是 如此 使人捉 弄 不透 、不 明不 白而 又无 法 使人 搞 清 楚吗 ?笔者不可 为之尽然 ,至少在 古典舞人体运 动的舒展运行 方 面 ,神 韵即可感知又 可认知 。并且 ,只有把握 了感 知和认知 ,才 能
与书法最基 本的要求之 一,缺一不可 。而神韵在五 者当 中所 占的位 置 更为重要 。这样说 是有 一定道理 的。神 韵在舞蹈 与书法 中更 多强 调 精神层面 ,感受 “ 韵”的魅力是一 个人 的艺术领 悟力 、想象 力、
2 . 二者造型 艺术有着本质的关联
汉 字 这 一 形 象 文 字 是 书 法 艺 术 的土 壤 ,那 是 因 为 汉 字 诞 生 的 过
◎艺术研 究
初探古典舞与书法的共 “ 源’ ’ 点
■ 李 锐
【 摘 要】: 古典舞 与书法 , 是 中华 民族独有 的身体 语言.文字语言和声 音语言。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十分紧密的
联 系 ,其方方面面 。甚至 有着令人惊异 的相似性 .相通性和相 同性。舞蹈与 书法同为艺术 门类 .亦为艺术之道 ,在
把 神 形 之 韵 发 挥 得 淋 漓 尽 致 。于 是 ,舞 蹈 与 书 法 的 作 品 ,就 有 了 灵
=、古典舞与书法 “ 形”彤相随 1 .“ 形”是形象艺术 最基本 的特征之 一
“ 形 ”字含义 :形状 、形体 、显露 、对 照。在艺术之 道的领域
浅谈《行草》中舞蹈艺术与书法的审美融合
浅谈《行草》中舞蹈艺术与书法的审美融合韩越(山东艺术学院山东·济南250000)摘要本文浅谈于舞剧《行草》中舞蹈艺术与书法的审美融合,鉴于台湾编舞家林怀民将中国传统书法艺术与现代舞的融合,从而获得。
书法与舞蹈之间有着本质上的相通之处。
而书法与舞蹈之“体”都来源于艺术家的“心“。
舞剧《行草》中舞者们在一张张空白的纸上用着飞舞的草情篆意谱写着书法行笔下的气韵、劲道、节奏与空间。
这与现代舞强调身心释放的宗旨不谋而合。
关键词行草舞蹈人体书法艺术通感中图分类号:J01文献标识码:A1林怀民和他的“云门舞集”林怀民从事编舞至今所创作的舞蹈类作品大大小小共有八十多个,而每一个作品取材之广泛,有的是偏重叙事的民间故事《白蛇传》《红楼梦》《九歌》,再到台湾乡土情感浓厚的《薪传》《我的乡愁,我的歌》《家族合唱》,以及比较意象的《水月》《流浪者之歌》《行草》《竹梦》《行草贰》《狂草》《松烟》《稻禾》等。
其作品有着极大的转变,正是经历了激情和狂躁才会回到平静与谦虚,经历了社会的动荡和焦躁才有了现在对待万物平和的心态。
用林怀民先生所说:“以前做的事情就好像加法,你学了一样再加一样,不断叠加,而今天完全做的是减法。
但是没有之前所经历的加法也不会走到今天,而今天表面朴素的东西后面却是非常复杂的,而我们只不过把复杂的东西收到里面去了。
”①而“云门舞集”的成功,在于找到了经典的“中国符号”并融合舞蹈创造出新的意义。
除了其舞蹈风格、舞蹈语言、舞蹈审美外“静”是云门一份不一样的舞蹈心态。
2现代舞剧《行草》2.1现代舞剧《行草》的独特性林怀民创作期间所创造的比较意象的舞蹈有《流浪者之歌》《水月》《竹梦》《行草》《行草贰》《狂草》。
而《行草》创作于2001年、2003年创作出《行草贰》、2005年创作出《狂草》三部作品合称《行草》三部曲,其灵感来源于中国古代大书法家的书法作品,并通过多个书法家的字体为媒介并吸取了书法美学的精髓创造出《行草》三部曲,其中包括“王羲之的《奉橘帖》、苏东坡的《寒食帖》、张旭的《行草》和怀素的《狂草》等”。
浅谈书法与舞蹈
属于他的 。 空间不是可以触知的 、 限的、 这 有 具 体 的 真 实 的 空 间 ,而 是 诉 诸 想 象 的 、非 理 性 的 空 间 。这 空 间 打 破 所 有 身 体 的界 限 ,可 以转 化 为 外 貌 流 畅 的 姿 态 而 进 入 一 种 无 止 境 的 意 象 里 去 因 此 ,舞 蹈艺 术 所 揭 示 的 无 止 境 的 意 象 的 空 间 也 就 是 一 种 想 象 的 空 间。 由 此 我 们 可 以 发 现 , 法 与 舞 蹈 其 实 是 书 互 为 表 里 的 ,“ 歌 身 舞 ,通 于 吟 咏 ” 笔 ,犹 如 无 声 的 音 乐 , 言 的诗 歌 ,它 们 既 可 以表 现 无 形 象 的 美 , 可 以表 现 抽 象 的 美 ; 可 以反 也 既 映 客 观 世 界 ,也 可 以抒 发 主观 的 情 感 。 二 、 蹈 与 书 法 的 创 作 过 程 都 来 自于 人 舞 们 内 心 世 界 的表 达 书 法 家 在 书 写 过程 中 投 入 了情 感 , 情 其 感 是 与 众 不 同 , 一 无 二 的 , 写 的 过 程 也 独 书 就是书法家情感 表达的过程。 们通 过书法 , 人 可 以 感 受 到 书法 家 的 书 写 过 程 , 至 能 穿 越 甚 作 品到 达 书 法家 的 内 心 世 界 。 蹈 也 是 一 样 , 舞 舞蹈 家是活 生生 的人 , 有生命 和情感 的 , 是 舞 蹈 的过 程 也 就 是 舞 蹈 家 情 感 表 达 的过 程 。 书 法 与 舞 蹈 作 品 是 书 法 家 和 舞 蹈 家 内 心 世 界 的 表达 。 三 、 蹈 与 书 法 艺 术 都 注重 动 与 静 的 平 舞
浅 谈 书 法 与舞 蹈
河 北 省 歌 舞 剧 院 胡 雅 莉
论舞蹈艺术与书法艺术的共通性
论舞蹈艺术与书法艺术的共通性作者:朱奕来源:《艺海》2010年第10期舞蹈是人体动作的艺术,书法是文字组合的艺术,它们所表现的载体不同,但两者的内在特质和表现规律在本质上却是相通的。
舞蹈艺术的形体、动作组合、视觉冲击与书法艺术的结构、章法、动态美感有着异曲同工之处,正所谓“书法是无声的音乐,纸上的舞蹈”。
一、舞蹈与书法都源于人类交流的需要在语言尚未产生的远古时期,人类就用动作、姿态和表情来传达信息、交流情感。
在人类进化过程中,随着思维能力和认知水平的提高,这种原始的动作、姿态逐步演变为一门艺术——舞蹈,它起源于远古时期人类传达信息和交流情感的需要。
而在人类的语言产生后,发现语言是无法记录的,必须将语言转换为一种符号才能加以记录和保存,作为记录语言的符号,文字应运而生。
随着人类的进化和文字的进化,这种原始的记录信息、传达信息、交流情感的文字符号逐步演变成为另一门艺术——书法。
二、舞蹈与书法的创作过程都来自于人们内心世界的表达书法家在书写过程中投入了情感,其情感是与众不同,独一无二的,书写的过程也就是书法家情感表达的过程。
人们通过书法,可以感受到书法家的书写过程,甚至能穿越作品到达书法家的内心世界。
舞蹈也是一样,舞蹈家是活生生的人,是有生命和情感的,舞蹈的过程也就是舞蹈家情感表达的过程。
书法与舞蹈作品是书法家和舞蹈家内心世界的表达。
三、舞蹈与书法的表现规律一脉相承(一)舞蹈与书法都注重意象之美中国文字诞生的雏形是简单的刻画符号和图案式的古文陶,鲁迅曾说过:中国文字的基础是“象形”。
观象以取意,书法的线条形成根源于象,书势构造模拟于象,形式整合效法于象,书法是用线条将丰富的感情体验高度概括和抽象,是最具有中国美学意义的艺术之一。
舞蹈也是运用身体的线条,以其动态、力感和节奏来向人传达情思与审美感情的艺术。
舞蹈和书法艺术既可以表现形象美,也可以表现抽象美;既可以反映客观世界,也可以抒发主观情感,它们都注重意象之美。
中国古典舞与书法艺术的形、神共同点-2019年文档
中国古典舞与书法艺术的形、神共同点中国古典舞与书法艺术是中国文化的典型表达方式,最具中国元素和中国特色。
二者同是视觉造型艺术,虽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但表达的情感、思想以及美学意蕴却是异曲同工、殊途同归。
中国古典舞的表现形式是以舞者的身体律动构建其肢体语言、诉说情感,情牵观者,让观者在审美中感受舞者的心路历程,在感动中感受中国古典舞之含蓄美。
书法的表现形式则是以笔的提按顿挫、墨的浓淡枯润、线条的使转灵动表达书法家的内心情感和审美意趣,让观者在欣赏作品中陶冶心灵,沉醉于高古、深沉或飘逸、洒脱的书法美学意境。
从审美视角看,中国古典舞是动态表达、动态欣赏、动态感受,引领观者走入舞者的心灵情境。
书法则是动态表达、静态欣赏、静态感受,激发观者的心灵共鸣。
二者都蕴含着中国传统美学思想,承载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积淀和民族精神,是外化于形的“形态”和内化于心的“神韵”。
一、中国古典舞与书法之形――线条艺术之特性线条是美学表达中的基本要素,是视觉造型艺术的表现形式,无论是西方美学还是东方美学,无论是人体视觉艺术还是自然风光描绘,无论是运动的还是静态的,都离不开线条的构建和描述。
从敦煌飞天舞女壁画到吴道子笔下的唐代仕女图,从中国山水白描到书法诸体,无不以线条作为最鲜明的美学表达方式。
飞天壁画是中国古典舞对中国文化、中国审美的静态表现,翩翩而起的中国古典舞则是对中国文化和中国审美的动态演绎。
中国书法则通过线条的长短粗细、轻重缓急等变化表达书法家的艺术追求和审美情趣。
可见,中国古典舞和中国书法都是典型的线条艺术,通过线条变化表情达意。
舞蹈的线条可从两方面理解:其一,就纯粹线条构成而言,以线条为主要造型手段,如舞姿造型以及舞台调度的路线。
其二,就内部结构而言,舞蹈遵循运动路线、气息和韵律之线。
书法通过线条表现笔画长短粗细、直曲轻重、浓淡枯润、方圆相济、长短相随等变化尽显书法之美,可谓变化丰富,美不胜收。
线条自身的起与收、枯与润、直与曲,方与圆、长与短,笔画与笔画线条之间的交触、相对、相背、呼应、对应等变化,与中国古典舞中通过气息长短、提、沉、俯、仰、收、放所表达的身体语言,可谓“同出而异名”。
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
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中国书法与舞蹈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瑰宝,它们在形式、精神和内涵方面有许多相通之处。
中国书法的韵味,是文字所具有的感性和美学的综合表现,而中国舞蹈则以优美、动感和美姿为特色。
但这两种形式之间的相通不仅在于共同的美学价值观,还在于它们的创作和表演过程中的许多共同特征。
首先,中国书法和舞蹈都强调笔墨的运用技艺。
在中国书法中,笔墨意在传神。
通过墨的深浅轻重,以及线条、纹理的方向和厚薄,传达出作者的情感和气氛。
在舞蹈中,身体的动作是表现舞蹈形式的最基本元素,也是情感和气氛的流露之所在。
舞蹈者需要通过舒展、收缩、抬升、下压等力度和速度相结合的动作来展现表现主题和情感。
在这个过程中,类似于书法中的“文秀墨肥”,舞蹈对于身体的灵魂性和气势的要求,同样需要舞者的身体状态、身体协调等能力的高超运用。
其次,两者都强调意境和内涵。
书法是通过书法作品的意境来传达作者的情感和意思,所以在创作的过程中需要有一定的文学素养。
舞蹈同样重视内涵,通过动作的形式、双手、头、腰、脚等全身的掌控能力来展现其内在含义。
舞蹈作品充分展现了作者的情感、故事、歌曲、文化、讲述的主题等,我们试图从舞蹈中感知到一种内在的美感和文化积淀。
最后,中国书法和舞蹈都强调表达技巧。
在创作和表演过程中,一个好的书法家和舞蹈家都需要扎实的技巧和高超的表达能力,这也是他们的文化品位和水平得以体现的重要方面。
总之,中国书法和舞蹈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和契合。
它们作为中国文化的传统艺术形式,都强调精神、内涵和技巧的统一,强调艺术为心的写实、善用笔墨艺术的表现形式、追求真善美的内核等方面。
在中国文化中,书法和舞蹈并不仅仅只是一种艺术形式,更是文化积淀、审美标准、情感交流的载体,这也体现了中华民族精神的独特和魅力。
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
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
中国书法和舞蹈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它们都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和艺术内涵。
虽然它们是不同的艺术形式,但它们在创作过程和艺术追求方面却有很多相通之处。
中国书法和舞蹈都强调艺术家对空间的掌控能力。
在中国书法中,书法家需要通过对
纸面的布局、字体的大小和布置等来掌控书法作品的整体空间。
舞蹈也是如此,舞蹈编导
通过对舞台空间的利用和舞者的动作规划来创造出美妙的舞蹈动作。
无论是书法还是舞蹈,艺术家都需要精确地把握空间,使得作品在视觉上具有饱满的张力和强烈的表现力。
中国书法和舞蹈都讲究节奏感。
书法的节奏感来自于笔画之间的有机变化和整个作品
的起伏感,而舞蹈的节奏感则来自于舞者的肢体动作和音乐的节拍。
无论是书法还是舞蹈,节奏感都是作品的灵魂所在,能够使观众在欣赏的过程中感受到律动和流动的美。
中国书法和舞蹈还都注重内外呼应。
在书法中,墨色的深浅、布局的大小和字迹的粗
细都需要内外呼应,以达到整体平衡和和谐。
而在舞蹈中,舞者的动作和舞台的背景、音
乐以及灯光等元素也需要内外呼应,使得整个舞蹈作品具有完美的统一性。
中国书法和舞蹈还都追求意境的表达。
书法家通过墨色和笔画的运用来营造出独特的
意境和情感,使观者能够在观赏作品时产生共鸣。
舞蹈也是如此,舞者通过肢体的表达和
舞台上的呈现来传达作品所要表达的情感和意义。
无论是书法还是舞蹈,都能够通过意境
的表达来引发观者的情感共鸣和思考。
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
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中国书法和舞蹈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两个代表性艺术形式,虽然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大区别,但它们却有着共通之处。
本文旨在探讨中国书法与舞蹈之间的相通共契。
首先,中国书法和舞蹈都强调意境的表达。
在中国书法中,每一笔每一画都蕴含着作者的情感和意境。
同样地,在舞蹈中,每一个动作也都需要表达出舞者对于舞蹈主题的理解和情感表达。
这种表达意境的共通性,使得书法和舞蹈在传递情感上有着同样的力量。
其次,中国书法和舞蹈都注重形式与内涵的相辅相成。
在中国书法中,字体、字形、字意都应该与内容紧密结合,形式美与内涵美都是不可或缺的。
同样地,在舞蹈中,舞蹈的形式和内容也是相辅相成的。
如果只关注舞蹈的形式美而忽视其内涵,那么就会使整个舞蹈失去灵魂和生命力。
第三,中国书法和舞蹈都注重自然流畅的动态美。
在中国书法中,一笔一画要求自然流畅,形成连贯的线条。
而在舞蹈中,动作也应该呈现出自然流畅、协调和平衡的美感。
这种美感的强调使得书法和舞蹈都能够表现出自然之美。
最后,中国书法和舞蹈都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
在中国书法中,每一个字都源自于中华文化传承,代表着中华文明的精髓。
而在舞蹈中,每一种舞蹈形式也都代表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珍贵遗产,代表着中华美学的精髓。
这种文化底蕴的共通性让书法和舞蹈都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代表。
综上所述,中国书法和舞蹈之间存在着很多相通的地方。
它们都注重表达意境,形式和内涵相辅相成,强调自然流畅的动态美,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
这些共通点,使得两者之间产生了某种互动性,相互启迪,相互映衬,共同推进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
论舞蹈艺术与书法艺术的共通性
遇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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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 人 动 体 术书两文内合 艺表 来 向 人 传 达 情 思 与 审 美 感 情 的 艺 术 。 舞 蹈 和 书 法 艺 术 们 体 作 艺 , 者字在的 术它 蹈 表 的 的 同 但是的组特 和, 所 是 现载不 法 质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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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同 , 一 无 二 的 , 写 的 过 程 也 就 是 书 法 家 情 感 表 达 独 书 的过 程 。 人 们 通 过 书 法 ,可 以 感 受 到 书 法 家 的 书 写 过
运 而 生 。随 着 人 类 的 进 化 和 文 字 的 进 化 , 种 原 始 的 记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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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蹈 与书 法艺 术都注 重 动 与静 的z衡 二 舞 , t z
飞墨行“舞"——浅析舞剧《行草》中书法与舞蹈的融汇贯通
二、 灵魂为墨——从 呼吸中体会舞动的书法神韵
蔓延至世界各地 。现代舞是 多元化的 , 它可以在创作时将 文化 变异和接受主题 的文化 差异结合在一起 。《 草》 行 就是
以现代舞形式编创 , 却与 中国书法文化深深联 系在一起 , 体现 了两者间的相互融通 , 将草 书的艺术之 美, 不动似跳 的
舞 蹈神 形 搬 上 了舞 台。
关键词: 舞; 现代 身体语言; 融通 ;行 草》 《
空 白宣纸 ,随着一位女子慢慢舞动 ,与她身法如影般的一个
“ ” 永 字出现在宣纸上 , 女子身穿黑衣 就像 宣纸上 的墨迹 , 用身
“ , 气” 用身体动作来临摹他们 的挥洒书写 , 以丰 富的运力变化 体临摹着 笔画在空 白的纸上拟写 出“ ” 永 字八法 。舞者以肢体 呈现 出抑扬顿挫 的律 动和明断急缓 的行止 ,而他们不仅仅是 为笔 ,结合 书法 的由内而发 ,从 内心 出发逐渐蔓延到肢体末 身体上的临摹 ,整个舞剧 中的呼吸 吐纳也无一不与一笔一墨 紧紧相系 , 使舞者从最轻最小的呼吸开始一点点感受 , 通过 内
能够刻画出一个动作 的情感与质感 ,因此动作的力度在舞蹈 编创中起着感情 的决定性作用 。
的凝 聚爆发 、 全身松懈 、 腾跳 翻转 、 跌倒落下等 。 想在激烈动作
中一刹那屏住呼吸 、 停顿静止都是要依靠 呼吸的运转 , 而在 从 刘青弋 曾在《 现代舞 的身体语言》 中说过 :人体动作对重 视觉 上让观众得到满足的享受 。很多人曾在观看完舞剧 《 “ 行 力运用的不 同量度 , 带来 人体 动作 的不 同明暗度 与色彩度 , 表 草》 后都赞赏整部作 品带给 了他很感动 的内心体会 , 这是因为
舞蹈与书法之间的关系
舞蹈与书法之间的关系在艺术的群族里,乐与舞密不可分,中国古代一个“乐”字常常包括了“舞”在内,所以称“乐舞”。
在西方,著名的舞蹈家邓肯也认为舞蹈是“音乐的视觉化身”。
那么在中国,书法与舞同样包含着相应相融、相似相通的审美关系。
唐代大书法家张旭见公孙大娘剑器舞而悟笔法,书法家怀素的草书“圆而能转,字字合节,同《桑林》之舞也”。
这种书舞相似之喻,可看出书法与舞蹈的历史关系。
宗白华先生曾谈到:舞是中国一切艺术境界的典型,中国的画法、书法都趋向飞舞,书法贯彻着舞蹈精神,由舞蹈动作显示虚灵的空间。
书法可以从舞蹈得到启示,舞蹈也可以从书法中得到体悟。
舞蹈和书法都是一种视觉艺术,是通过人的视觉来感受其艺术的存在,表现手法上都强调点线结构和节奏的变化。
一件书法作品可作为一段优美的舞蹈来欣赏,同样一段优美的舞蹈亦可作为一幅成功的书法作品来欣赏。
书法和舞蹈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艺术门类,二者既独立成科,又有相同相似之处,均以反映自然美为己任,以追求意境美为最高标准。
通过人的肢体动作来塑造艺术形象,这便是舞蹈。
利用汉字的结构特征,通过笔墨线条的飞动流转,排列组合等技巧来传情达意,这便是书法。
舞蹈与书法同属视觉艺术,也同属表演艺术。
舞蹈的表演是艺术展现的最终目的,它会随演即逝,而书法的表演只是一个过程,最终目的是展现书法作品,书法作品是不会消失的。
书法家表演(即创作)的过程,也与舞蹈一样,非常精彩、优美。
韵律和节奏是舞蹈与书法表情性富于变化的基本要素。
舞蹈时,演员的全身为了表示韵律和节奏,必须不停运动,并保持动作间的连贯与和谐,这就要求所有固定的平衡姿态不得不随着演员动作的变化而变化,如同书法创作时所有点画的固定写法与形态都必须在运动中根据上下左右的情况,或长或短、或高或低,作各种各样的变化一样。
书法和舞蹈从某种意义上讲,也讲究“和而不同”。
在一幅书法作品中,一个字多次出现要变体才行,变体越多,书法家的才识越多,智慧越多。
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
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中国书法与舞蹈都是中国传统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各自独特的魅力和特点吸引着世界各地的人们。
很少有人会在书法和舞蹈之间建立联系,更少有人会意识到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共通之处。
实际上,中国书法与舞蹈之间有着深厚的联系,它们不仅在艺术形式上有诸多相通之处,而且在内涵和情感表达上也有着共同的契合点。
本文将从中国书法与舞蹈的传统、表现形式、技法理论以及艺术内涵等方面展开阐述,探讨中国书法与舞蹈之间的相通共契。
从艺术表现形式来看,中国书法和舞蹈都具有高度的艺术性和审美价值。
中国书法以笔墨纸砚为媒介,通过细腻的笔触和流畅的线条来表现作品的形式美和意境美,每一个字、每一种字体都蕴含着丰富的情感和内涵。
舞蹈通过人体的动作、姿态和肢体语言来表现作品的意境美和动态美,每一个舞姿、每一个动作都富含着独特的韵味和情感。
书法和舞蹈都是以艺术形式来表达情感和内涵,它们都具有高度的艺术性和审美价值。
从技法理论上来看,中国书法和舞蹈都有着精湛的技法和理论体系。
中国书法包括了书写的用笔、结构和布局等多种技法要领,每一种字体都有其独特的笔法和结构特点,需要艺术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和丰富的表现力。
舞蹈同样有其独特的舞蹈技法和表现方式,不同类型的舞蹈都有其独特的舞姿和表现形式,需要舞蹈演员具备扎实的技巧和丰富的表演力。
书法和舞蹈都有着独特的艺术技法和理论体系,需要艺术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和丰富的表现力。
在推广中国书法与舞蹈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更加注重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共通之处,让更多的人了解并欣赏中国传统艺术的独特魅力。
我们也应该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中国书法与舞蹈的结合之道,创作更多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书法舞蹈作品,让中国书法与舞蹈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共同展现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
相信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中国书法与舞蹈之间的联系将会更加紧密,共同展现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
【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文章就分享到这里,希望能给您带来一些启发。
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5篇
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5篇第1篇示例:中国书法与舞蹈是两种看似截然不同的艺术形式,却在一些方面展现出惊人的相通共契。
书法作为中国传统艺术之一,自古有“书法为艺术,舞蹈亦为艺术”之说,说明了两者之间的紧密联系。
在中国文化中,书法被视为一种雅致的艺术形式,而舞蹈则是一种充满活力和感染力的表演形式。
深入探究之下,我们会发现,中国书法与舞蹈之间存在着许多共通之处。
首先要说的是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提笔触纸、舞姿起舞时所需的内在气质。
书法家在挥毫泼墨时,需要集中心神,抒发情感,将内心所思所想倾注于纸上,方能显现出作品的力量与美感。
同样,舞者在舞台演绎时,需要通过舞姿舞态,表达内心情感,传递给观众情感和意念。
书法与舞蹈的表现形式虽然不同,但所需的内心的专注、平和与力量却是一致的。
中国书法与舞蹈皆有着深厚的历史传统和文化积淀。
中国书法作为中国独有的传统文化艺术,源远流长,承载着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
自汉字诞生以来,书法就成为中国人表达思想情感的主要方式,被视为高雅的文人艺术。
舞蹈同样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舞蹈、宫廷舞蹈等各种形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舞蹈艺术。
书法与舞蹈的历史渊源深远,都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
中国书法与舞蹈虽然在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在内在精神和艺术之美上却有着惊人的相通共契。
两者都需要艺术家用心感悟、用笔墨表现,通过作品传递情感与思想,感染观者、启迪心灵。
书法与舞蹈之间的联系不仅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更体现了人类对美的永恒追求与探索。
愿中国书法与舞蹈的精神之美能够继续发扬光大,为人类文明的进步与繁荣作出更大的贡献。
【未结束】第2篇示例: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中国书法和舞蹈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两大瑰宝,在不同的形式和表现方式下,体现了中华文化的深厚内涵和博大精神。
虽然看似完全不同的艺术形式,但实际上,中国书法与舞蹈在很多方面存在着相通共契之处。
通过对两者的比较和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中国书法与舞蹈之间不仅在艺术表现形式上有相似之处,更在精神内涵和文化传承方面有着紧密的联系,共同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和精神追求。
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
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书法与舞蹈,似乎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艺术形式,书法是一种静态的艺术,舞蹈则是一种动态的表现方式。
从古至今,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的文化中,都有着书法与舞蹈之间的相通共契。
它们之间不仅在艺术技法、表现形式上有相似之处,更在意境、气韵上有着相通的美学追求。
下面就让我们来探讨一下中国书法与舞蹈之间的相通共契。
从技法上看,书法与舞蹈都注重着笔墨纸砚与肢体身姿的协调配合。
无论是书法人士挥毫泼墨,还是舞者舞姿飘逸,都需要全身心的投入,用手臂、肩膀、腰部等多个部位来发力、控制,以体现出自己所表达的意境。
在书法中,用笔要有灵活的把握,有力度的控制,有节奏的运转,这些都与舞蹈中的舞姿、舞步、舞台表现、气势磅礴相辅相成。
无论是书法还是舞蹈,都需要艺术家通过不断地练习、钻研,才能够达到出彩的地步。
从表现形式上看,书法与舞蹈也有着不可忽视的相通之处。
书法是通过墨迹、字体、布局来表现字意、情感,而舞蹈则是通过舞姿、舞步、姿态来表现舞者的内心感受或者所要传达的主题。
两者都是通过特定的形式来表达特定的意境和情感,都有着高度的表现力和表现技巧。
在著名的《百花仙子》舞剧中,舞者们通过优美的舞姿、舒展的舞步来表现花仙子们的花香和花韵,而在书法中,一幅作品同样必须有韵律美,有意象的传达,才能称得上好作品。
尽管形式不同,但书法与舞蹈在表现方式上却有着惊人的相通之处。
从意境上看,书法与舞蹈都追求“以形写神”。
书法追求的是一种写意,一种大气磅礴的意蕴,通过笔墨的点画来表现出诗情画意,而舞蹈追求的则是一种舞台气势磅礴的意境,通过舞姿的展现来表达出内心情感,都是追求着艺术的精髓。
在书法中,气势如山,以大气的作品来表达情感,而在舞蹈中,气势如虹,以舞者的身姿来展示内心的情感,都是追求一种形式与神韵相得益彰的意境。
书法与舞蹈在意境上也有着惊人的相通之处。
在审美追求上,书法与舞蹈也有着相通的地方。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书法被誉为“中国文化之艺术精髓”,舞蹈则被誉为“舞台艺术之皇冠”。
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
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中国书法和舞蹈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两个独特而重要的艺术形式。
尽管它们在形式和表现上有所不同,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共通之处,彼此相互启迪,相互成就。
本文将探讨中华书法与舞蹈之间的相通之处,以及它们在传承和发展中国传统文化方面的重要作用。
首先,中华书法与舞蹈之间的相通之处在于它们都是一种艺术的表达形式。
书法通过墨、纸、笔的运用,通过字体的形状、笔画的力度和布局的安排来表达思想和情感。
而舞蹈则通过身体的动作、姿态、音乐和节奏来表达情感和意境。
无论是书法的静谧与舞蹈的动感,它们都可以通过独特的艺术语言来触动人心,引起观众的共鸣。
其次,中华书法和舞蹈都强调内在的气质和审美。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书法不仅仅是一种艺术技巧的展示,更是一种修身养性的方式。
通过用笔墨挥洒,书法家力求表现出自身的修养和人格魅力。
类似地,舞蹈也注重舞者的意境和内在情感的表达。
在舞蹈表演中,舞者需要通过塑造角色和动作的精准演绎,传达出独特的优雅与力量。
因此,中华书法和舞蹈都需要艺术家具备高度的内心修养和审美追求。
另外,中华书法和舞蹈都强调技巧的训练和磨砺。
书法需要长时间的刻苦练习,掌握每一个笔画的力度和形状,融汇于作品中。
舞蹈同样需要严格的体能训练和动作技巧的培养,才能驾驭优美的舞姿并完美地展示给观众。
无论是书法还是舞蹈,技巧的熟练度将直接影响到作品的质量和观赏效果。
此外,中华书法和舞蹈都注重表现主题与情感的融合。
无论是书法作品还是舞蹈表演,它们都通过艺术的手法传达出主题和情感。
通过书写、舞蹈动作和形式,艺术家们将自己的思想、情感和观点融入其中,使观众能够获得对生活和人文的独特感悟。
这种主题和情感的融合体现了中华书法和舞蹈在承载和传递文化价值观方面的重要性。
最后,中华书法和舞蹈还在传承和发展中国传统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它们作为中国文化瑰宝,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哲学和人文内涵。
通过书法和舞蹈的传承和创新,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关注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和美学。
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7篇
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7篇第1篇示例:中国书法与舞蹈之间的相通共契中国书法和舞蹈是中国传统艺术中的两种重要表现形式,它们在表达形式上不同,但在内涵与精神内核上却有着相通的共契。
它们都是中国文化中深刻的表达方式,传承着丰富的文化底蕴和情感,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同时也是中国传统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对中国书法与舞蹈的相通共契进行深入探讨。
中国书法和舞蹈都注重身心合一,追求内心的净化与超脱。
在中国书法里,墨守成规的练字,需要达到意境与笔墨合一的境界。
一笔一画都必须集中全身心的力量,体现出书法家内心世界的表达。
而舞蹈亦是如此,用肢体语言去表达内心的情感,抒发情感,并追求舞者与舞蹈内容的内在统一。
这种内心的净化与超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也是书法与舞蹈相通的重要内容。
中国书法与舞蹈皆强调顿开惊豁,求其形神俱佳。
在中国书法中,“气韵生动”是一种墨守成规的境界,书法必须富有神韵和生气,字迹有动态之美,充满了书家内心与灵魂的表达。
而舞蹈亦以动态之美为追求,舞者的身姿在舞台上展现出极具韵律美的舞姿,既能展示舞者的个人魅力,又能表达出舞蹈作品的内在情感。
从形式美的追求上来说,书法与舞蹈具有相通之处。
中国书法与舞蹈都强调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注重对传统精髓的继承与提升。
中国书法自古以来就有非常严格的技法体系,而这些技法都是经过长期的沉淀和积累,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
书法家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亦能不断进行创新,开拓新的艺术表现方式。
而舞蹈同样注重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通过对传统舞蹈题材和舞蹈技巧的继承,将中国传统文化融入到现代舞蹈之中,不断创新出新的舞蹈形式。
这种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是书法与舞蹈相通共契的重要内容。
第2篇示例:中国书法与舞蹈都是中国传统艺术的瑰宝,它们不仅源远流长,而且在形式、技法和内涵上都有着深厚的渊源。
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书法和舞蹈都有着重要的文化地位,它们的共通之处在于都是以线条、节奏和空间为载体,表达情感、展现内在气质。
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
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中国书法与舞蹈二者都是中华文化瑰宝,都是源远流长的艺术形式。
虽然二者在形式和技艺上有很大的差异,但它们却在某些方面达到了深刻的共鸣。
这一点在其精神内涵和文化内核之间的密切联系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中国书法是中华民族古老的传统文化艺术之一,它不仅具有实用性,更有着无限的艺术价值。
书法是一种高度艺术化的文字表现形式,它强调的不仅是文字的简单传达,更是探究文字背后的精神内涵。
而且,中国书法不仅具有艺术性,它还有强烈的哲学性和精神性,这一点与舞蹈在艺术表现的内涵上十分相似。
中国舞蹈也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之一,它可以反映当时社会状况、历史事件和人们的情感体验。
几千年来,中国舞蹈从形式、风格,到舞曲、服饰等方面,都有着绵延不绝的发展历史。
中国民间舞蹈以其生猛、豁达、飘逸而传播至今。
而在中华文化中,舞蹈与书法有一个重要的联系,那就是“舞者即是书法家,书法家亦即是舞者”。
在书法家和舞者身上,在书法和舞蹈的艺术表达中,我们可以发现这两者之间的相通秘密。
中国书法注重笔画、笔触的丰富变化,强调笔墨的灵气流畅。
而中国古典舞蹈中也强调肢体和手指的柔和、圆滑和灵动性,也是在体现舞者的灵魂和精神方面,共同追求“神韵”和“气韵”。
舞者与书法家都有着强大的精神能力。
书法家在行书、楷书、隶书和草书等各种书体上的表现能力,在艺术界与舞者身上的感性表达的能力相媲美。
舞蹈家所表现的姿态和动作,需要将其内心的情感和感受传递到观众心里,这一点类似于书法家将文字中的艺术韵味、生命力与观众分享的过程。
在表现形式上,也有相似之处。
书法的海洋中,黑白相间、虚实相生、形神兼备、动静相和,给人以留白的余韵和空灵的美感;而在舞蹈中,运用姿态、肢体和面部表情,以及生动的音乐和舞台设计,也可以给人带来一种愉悦的艺术享受。
人们常说,书法有“墨韵”,舞蹈有“锻韵”,而书法与舞蹈之间却有“气韵”的相通。
人们通过书写的力度、方向、曲折度,来体现字迹的精神品质;而在舞蹈中,通过肢体动作、情感表现、舞步跳跃,来体现演员的思想感情和内心世界。
论舞蹈艺术与书法艺术的共通性-精品文档
论舞蹈艺术与书法艺术的共通性舞蹈是人体动作的艺术,书法是文字组合的艺术, 它们所表现的载体不同, 但两者的内在特质和表现规律在本质上却是相通的。
舞蹈艺术的形体、动作组合、视觉冲击与书法艺术的结构、章法、动态美感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正所谓“书法是无声的音乐纸上的舞蹈”。
一、舞蹈与书法都源于人类交流的需要在语言尚未产生的远古时期, 人类就用动作、姿态和表情来传达信息、交流情感。
在人类进化过程中, 随着思维能力和认知水平的提高,这种原始的动作、姿态逐步演变为一门艺术一一舞蹈, 它起源于远古时期人类传达信息和交流情感的需要。
而在人类的语言产生后, 发现语言是无法记录的, 必须将语言转换为一种符号才能加以记录和保存, 作为记录语言的符号, 文字应运而生。
随着人类的进化和文字的进化, 这种原始的记录信息、传达信息、交流情感的文字符号逐步演变成为另一门艺术——书法。
二、舞蹈与书法的创作过程都来自于人们内心世界的表达书法家在书写过程中投入了情感, 其情感是与众不同, 独一无二的, 书写的过程也就是书法家情感表达的过程。
人们通过书法, 可以感受到书法家的书写过程, 甚至能穿越作品到达书法家的内心世界。
舞蹈也是一样, 舞蹈家是活生生的人,程。
书法与舞蹈作品是书法家和舞蹈家内心世界的表达。
三、舞蹈与书法的表现规律一脉相承(一)舞蹈与书法都注重意象之美中国文字诞生的雏形是简单的刻画符号和图案式的古文陶, 鲁迅曾说过: 中国文字的基础是“象形”。
观象以取意, 书法的线条形成根源于象, 书势构造模拟于象, 形式整合效法于象, 书法是用线条将丰富的感情体验高度概括和抽象, 是最具有中国美学意义的艺术之一。
舞蹈也是运用身体的线条, 以其动态、力感和节奏来向人传达情思与审美感情的艺术。
舞蹈和书法艺术既可以表现形象美, 也可以表现抽象美; 既可以反映客观世界, 也可以抒发主观情感, 它们都注重意象之美。
舞蹈是舞蹈家用自己的心灵, 通过自己的肢体在舞台上造型; 书法则是书法家用自己的心灵, 通过毛笔在宣纸上造型。
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
中国书法与舞蹈之相通共契中国书法与舞蹈,两者虽然表现形式截然不同,但却有着相通共契的内在联系。
中国书法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内涵。
而中国舞蹈则是中国文化的另一种表现方式,同样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魅力。
本文将从书法与舞蹈的共通之处入手,探讨两者的内在联系,并分析其相通共契的原因。
中国书法与舞蹈在艺术表现上有着相通的共同点。
中国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内涵,不仅是一种文字艺术,更是一种审美艺术和表现艺术。
中国书法通过字体的运笔和笔墨的运用来表现作者的意境和情感,而舞蹈也是通过身体的动作和姿态来表达舞者的情感和意境。
正如书法家在纸上挥毫泼墨,舞者在舞台上翩翩起舞,都是在不同的载体上表达着相同的情感和内涵。
这种表现方式上的相通,使得书法与舞蹈在艺术上有着内在的联系。
中国书法与舞蹈在艺术追求上有着相通的共同目标。
中国书法强调的是“意境”和“气韵”,追求的是“心灵的表达”和“境界的升华”,注重的是内心的宁静和表现方式的含蓄。
而中国舞蹈也是在追求“情感”的表达和“神韵”的营造,要求舞者在舞台上能够表现出情感的真挚和姿态的灵动,力求舞蹈作品能够触动人心、感染人情,具有精神上的高度和情感上的深度。
无论是书法还是舞蹈,都在艺术追求上有着相通的共同目标,都是希望通过艺术的形式将内心的情感和境界表达出来。
中国书法与舞蹈在创作原则上有着相通的共同依据。
中国书法的创作原则是“格调、神韵、墨意、品格”,要求作品要有精神上的高度和技法上的严谨,同时还要有独特的墨意和独特的品格。
而中国舞蹈的创作原则则是“形体、动作、情感、神韵”,要求舞者在舞蹈表演中能够有着正确的形体和动作,同时还要能够表达情感和营造神韵。
书法与舞蹈在创作原则上的共同依据,体现了两者在审美标准和艺术追求上的相通,使得两者在创作上能够相互借鉴、相互启发,从而丰富了中国传统艺术的内涵和形式。
中国书法与舞蹈在文化内涵上有着相通的共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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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书法与舞蹈艺术相同相通性【内容提要】艺术是相通的。
在我国书法艺术与舞蹈艺术十分古老,在历史长河中有着璀璨发展。
在共同的文化基础之上分别抒发着人们内心情感,有很许多区别的同时更有许多相同相近之处。
本文剥析表相,深入内里,从文化构成,书法与舞蹈艺术的思想观念,基本功训练,欣赏解读几方面力求窥探其相同相通之处。
【关键词】相同相通书法艺术舞蹈艺术意象意境熊秉明先生在其《中国书法理论体系》中提出这样一个观点: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
有人对此提出疑议,认为言有偏激。
当然,熊先生是看到的中国的书法艺术对华夏文化的凝聚与提炼,是中国智慧在道与技上的完美结合,并且历时千年不衰。
与此相同的中国传统舞蹈艺术亦是如此。
从艺术表现上,舞蹈艺术最主要的是人体,以运动着的肢体语言与表情语言来表达人们于寰宇之内的感知与情感,也是十分古老。
并且人们与舞蹈的关系似乎比较于书法更为密切。
基于此,二者的存在正是因为有区别,才相互独立存在,在认识过程只重其区别而忽视相同相通,则会狭义二艺术,认识范围缩小而僵化。
本文试论其相同相通处,以相互激发,为艺术创作、欣赏开阔视野、寻求新方向。
一.书法与舞蹈艺术的文化基础艺术是相通的。
相通之处在于有着共同或相同的文化核心作为支撑。
华夏文明于世界已不复存在的古埃及文明、古印度文明、古巴比伦文明相比显得年轻而生命力旺盛,历时几千年仍屹立在神奇的最东方。
华夏文明的构成以农耕文明为主,还有草原文明、湖海文明。
正是不同的文明在历史中相互影响,吸收,演绎出新思维方式,最终形成大一统的华夏文明,为艺术的产生与发展提供多元的艺术养料。
在纷繁杂芜的表相之下必有其深刻影响巨大的文化思维支配着整体的运作与发展,其直接的体现便是特定文明之中的根源性的哲学,是人们思天、思地、思命的智慧的提炼集合。
构成中国古代文化核心部分的《周易》《老子》《庄子》称为“三玄”的道家,及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汉代于印度传我国经本土文化吸收变了的释家,合称为“儒、释、道”,共同构建起华夏文化中核心的思维部分,影响着文化的各个方面。
道家代表是老子、庄子,孔子曾问学于老子即使年龄悬殊,大体为一个时代的人,庄子则稍后一些,春秋战国百家齐鸣,世俗选择道家影响为盛当时。
儒家的源溯可以推到周公旦礼乐建立之初,比道家可以说早,因其重视世界实现,重视对社会秩序的维护与建设,对中国历史影响巨大。
释家迟来于东汉,逐渐发展,为民众所乐,于隋唐宋大有发展,明心见性,禅机玄妙,空悟一切,孕育出“禅宗”。
三家学说各有所倚,宏深广博。
从艺术审美的角度来看,可以说中国古代以味为美、以意为美、以道为美、同构为美、以文为美,儒家认为自然比德为美、以情为美、以和为美;道家以无、妙、淡、柔、自然、生气和适性为美;佛家以涅槃、寂灭、死亡以及涅槃的象征———圆相、光明为美,便体现了中国古代三家对事物的不同审美认识思维。
这些观念所阐释的审美特征涉及美感的愉悦性、直觉性、客观性、主观性、真实性,强调咀嚼回味、以我观物、虚静纳物,达到情理交融,天人合一的境界。
在书法舞蹈上亦是如此。
在我国保存下来的画像石、画像砖,雕塑,陶俑、壁画中,有很多形神兼备,动态各异的舞蹈形象。
舞蹈造型以圆润,曲线为主,而蹈队形则以横线、竖线、曲线、方形、圆形、菱形等。
这些造型与书法楷书的横画、竖画,篆书的曲画及字体的方、圆相合。
舞蹈展开在舞台上,各种形式的变化相似于书法的章法变化,尤其是队形变化丰富的舞蹈更似于行书、草书,变幻莫测。
舞蹈根据情节内容的需要,通过眼睛与肢体的有机结合,演泽各种类型的运动路线和造型,表达出丰富的思想内涵,以激起观者的情感产生共鸣。
书法家则依据书写内容通过大脑支配手将字的点画搭接成字体,注入生活感受,按书法艺术创作出作品。
以此唤起人们的认识、愉悦、陶冶性情,得到美的享受与认识。
二.思想观念层面——意象、意境1.书法、舞蹈中的意象当代书法理论对意象的本质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认为“意象”是“意”在物象上通过比喻、象征、寄托而获得的一种具象表现,将书法艺术史中“自觉”和“自然”阶段列入“意象”范畴,其“意”偏重于客观文字所包含的具体“含义”之“意”,其“象”偏重于文字的符号图像;一种认为“意象”就审美心理角度说是心和物的同一,就艺术认识论角度说是意和象的契合,就作品表现审美特征说是情和景的交融,意象不是比喻、象征和寄托,应从书法“自觉”阶段开始,“意”是书法创作者主观思想情感的表露和反映,“象”是被完全抽象了文字符号原有实用性质之后的艺术之“象”。
《周易·系辞上》说:“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圣人立象以尽意。
”直观形象可以表达比语言更幽微、更难以表达的意蕴。
王弼《周易略例·明象》说:“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名象者出,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
”由“意”、“言”、“象”三者的关系,阐明“意”只能由“象”来表达。
意象是艺术创作的本体。
从两个方面把握意象概念:首先,“象”是感生的,可见的,“见乃谓之象”(《系辞上》),它是一种外表形态、形象,具体而明晰;其次,“意”是精神性的,不能为视知觉所感知,但能理解、想象,在艺术作品中是一种情思、情志、情意,深远而隐含。
所以“意”并非一是概念所能穷尽的东西,它与主体的理性修养、经历情感乃至人格因素密切相关,从而带来一种深微神妙的模糊的性质。
简言之,意象是带有情感的符号象征性并具有精神内涵的艺术形象,它是外物形象的知觉审美形式与其象征意蕴的有机统一。
其主要特征有二:第一,“象”有尽而“意”无穷。
中国传统艺术所追求的“象外之旨”、“弦外之音”、“小中有大”、“一中有万”、“空白”、“虚灵”皆此之谓;第二,需要“观其象而玩其辞”(《系辞上》),利用“空白”、“似与不似”,为接受者提供充分想象的空间。
因此,这就决定了中国艺术所追求的意境是一种幽深浑圆、含蓄蕴藉的意象境界。
王国维在《宋元戏曲考》中说:“何以谓之有意境?曰: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出是也。
”一是“心象”说,即心画说和象形说的辩证。
扬雄“书,心画也”①的提出启示了书法学相关热议。
许慎“书者,如也”的象形学说高度概括了书法(古文字)的形成和发展的规律所在。
二是“气势”说,即“气质”和“形势”的追求。
赵壹认为人的气血和筋骨不同,心手的疏密巧拙有异,故书法不可依靠效摹而臻。
蔡邕强调“形势”,《九势》说:“使其形势递相映带,无使势背。
”②主要指形体之势。
三是“神形”说,即“神采”和“形质”。
王僧虔《笔意赞》认为:“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
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
”③强调了形、神二者的辩证关系,强调以神贵于形。
因此,“尚意”无疑是书法“意象”的主流。
同时我们可以联系到“心象”、“气势”、“神采”、“情形”、“神气”、“体用”等书法意象理论,由此形成了汉人尚“气”、魏晋尚“韵”、南北朝尚“神”、隋唐尚“法”、宋人尚“意”、元人尚“态”、明人尚“趣”、清人尚“朴”的时代特色。
这里的“气”、“韵”、“神”、“法”、“意”、“态”、“趣”、“朴”等,代表了不同时代的书法意象特质。
特别是到了清代,刘熙载在总结“书为心画”和明代“心学”理①参见《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
②同上。
③同上。
论的基础上,强调书法艺术的根本意义就在于表现“人”自身,指出:“写字者,写志也。
”笔性墨情,皆以人之性情为本,是则性情者,书之首务也,要“意”新“理”妙,斯为书法表现的最高境界。
创作风格的个性化,是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活动的根本要求,也是书法家毕生的最高追求,这里包含着“意”在书法创作中的主导作用。
书法艺术正是以“意象”为主轴,同其他姊妹艺术形式一道,在丰富的传统文化土壤里滋生、成熟、演进,留下了无比宽广的艺术空间。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意象”始终是书法艺术创作的所捕捉的基本内容,也是书法创作追求的艺术生命和灵魂。
如果没有“意象”,书法将会困滞于实用汉字符号之中,而无法上升到艺术境界。
“意”赋予书法创作以激情、灵感、个性和创造,“象”给予书法创作所要表情达意的形象载体。
创作前,“意象”是书法行为的思想和动力;创作中,“意象”是书法行为完成的精神领袖;创作后,“意象”以可视的作品显现为最终的艺术硕果。
因此,“意象”在当代书法创作中仍然具有无法代替的主体性意义。
在《扬州画舫录》中有一段记载吴天绪说书的事,对舞蹈意境的营造不乏启迪:“吴天绪效张翼德据水断桥,先作欲叱咤之状。
众倾耳听之,则唯张口努目,以手作势;不出一声,而满室中如雷霆喧于耳矣。
其谓人曰:‘桓候之声,诅吾辈所能效?状其意,使声不出于吾口,而出于各人之心,斯可肖矣。
’”此段文字记述吴天绪表演张飞在长板桥喝退曹兵,只张口努目做叱咤状,以虚引实,使声不出于说书人之口而出于听书者之心,这种由人们想象出的喝斥声恐怕比真实的喝斥声更加震撼人心,更具感染力。
2.书法、舞蹈中的意境清王夫之说“: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
神于诗者,妙合无垠。
巧者则有情中景,景中情。
”①舞蹈意境也分虚实,虚实相生是意境创造的结构特征。
实境是指生动、逼真地表现出来的景、形、境,即“如在目前”的“象”。
虚境是指由实境引发的想象的空间,它一方面是原有形象在联想中的延伸和扩大的“象外之象”;另一方面是伴随着由具象引发的想象而产生的对情、神、意的体味和感悟的“象外之旨”,具有暗示性,只能领悟,不能直陈。
虚境是实境的升华,体现着实境创造的意向和目的,体现着整个意境的艺术品位和审美效果,居于灵魂和统帅的地位“,无形君有形”。
就意境创造的表现特征看,意境创造又是情、景结合的艺术“景无情不发,情无景不生”“情与景会,景与情合”,意境是在景中藏情、情中见景和情景交融中创造的。
当人们沉静在《天鹅湖》这部舞剧时,正是被那些美丽动人的舞蹈形象、丰富多彩的肢体语言、优美动听的音乐旋律,以及富丽堂皇的舞美设计等各种艺术因素完整和谐地结合在一起所产生的艺术美感和意境所吸引的。
又如杨丽萍的独舞《雀之灵》也充分表现出舞蹈的意境美。
在晨光曦微中,一只晶莹洁白的孔雀跃然而出,亭亭玉立。
她抖动羽冠、轻盈矫健;她舒展双臂、轻柔妩媚……人们屏气凝神,沉浸在这艺术的神奇圣境之中,心灵得到净化、升华……你不由得会惊叹:美!太美了!美得让人心醉!杨丽萍“以心造舞”,营构了一种对“生命的歌颂”,那是一段柔情、一片风光、一片梦境……①许苏民《王夫之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