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质量监督工作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一、引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指为确保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制定的相关文件。
本文将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制定目的、范围、要求和实施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指导。
二、制定目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制定目的在于:1. 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整体框架和要求,为机构的质量管理提供明确指导;2. 确保机构的质量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3. 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质量水平,满足客户的需求;4. 实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三、范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2. 质量目标和质量方针的制定;3.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修订和控制;4.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实施;5. 不符合项和纠正措施的处理;6. 客户反馈和投诉处理;7. 风险管理和持续改进;8. 相关记录的管理;9. 外部资源的选择和管理;10. 培训和能力提升;11.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遵守。
四、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如下:1. 文件应具备可读性,采用简明扼要的语言表达,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复杂的句子结构;2. 文件应具备完整性,确保涵盖了质量管理体系的全部要求;3. 文件应具备准确性,确保所述内容与实际操作一致,避免产生歧义;4. 文件应具备可操作性,包含明确的操作指南和工作流程,便于实施和控制;5. 文件应具备可追溯性,包含相关记录和信息,方便追溯和溯源;6. 文件应具备可评审性,能够通过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方式进行有效评估和改进;7. 文件应具备持续改进性,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更新,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五、实施为确保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有效实施,应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和修订的程序,明确责任和流程;2.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和修订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3.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程序,确保文件的有效性和及时性;4. 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评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5. 收集和分析客户反馈和投诉信息,及时调整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6. 进行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员工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理解和运用能力;7. 定期进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评审,确保其持续有效。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定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定
一、组织机构
(一)一般原则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设立相关的技术、经营或其他部门,指定相关的技术、经营等负责人,并有效组织和管理。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有专业的技术力量和专业的技术活动,确保技术操作质量的高效率。
二、资质审核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定期将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技术能力、资质等情况定期向当地政府部门进行报告,并接受政府部门的审核。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素质,完善资质管理体系,定期完成各项资质审核。
三、服务管理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经常对服务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以保证服务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规定的要求,并随时监督改善。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相关政策,建立服务管理体系,健全相关的服务标准,加强服务质量管理,保证服务的客观性和完整性。
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制定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对服务产品、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等进行有效检查,保证其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技术支持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拥有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7.27•【文号】卫办监督发[2005]165号•【施行日期】2005.07.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5]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有关部门: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我部决定下半年对2005年5月前获得卫生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甲级)的21家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监督检查内容(一)获得资质后是否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开展工作;(二)现场考核提出的整改措施是否得到落实;(三)获得资质后所出具的评价报告是否符合规范;(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能力;(五)仪器设备是否能满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要求;(六)有关档案是否健全(人员、仪器设备、评价报告等);(七)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
二、检查方式(一)自查取得甲级资质的单位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自查表(附件1)的要求做好自查,填写自查表,并提交下列资料:1、获得资质后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清单;2、获得资质后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总结;3、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4、现有主要仪器设备清单;5、质量体系文件目录(如有修改,请提供修改后的文本);6、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自查表。
(二)监督检查1、听取汇报:听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自查汇报和获得资质以来开展工作的总结;2、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抽查评价报告、质量体系文件、相关档案等,检查仪器设备,填写监督检查表;3、交流座谈: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听取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时间要求8月份为自查,8月30日前各单位将自查表及有关材料报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范本(2篇)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保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促进职业健康工作的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及其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按照合法、公正、诚信的原则开展服务。
第四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具备良好的服务设施、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职业卫生的认识和意识。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以职业卫生技术为专业主要内容,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
第二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要求第七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资质条件;(二)有良好的卫生和环境条件,保证服务质量;(三)配备合格的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培训;(四)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五)有完备的仪器设备和实验室条件。
第八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许可,并按照相关程序、认定标准进行评审。
第九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工作,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守则。
第十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检测和跟踪机制,及时纠正和改进服务不合格的问题。
第十一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和问题,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和反馈。
第十二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第十三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保密客户信息和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和滥用。
第三章监管第十四条政府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政府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准入、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
第十六条政府主管部门应定期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应及时通知机构并要求整改。
50号令修改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定》
50号令修改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保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与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此处删除了为建设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但保留了现状评价。
说明预评价和控效评价的主体是企业)第四条国家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质认可制度。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不得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
第五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从高到低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分别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可机关)认可并颁发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
资质认可机关实施资质认可和对有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应依法列入本部门的预算并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印制,证书包括正本和副本,记载事项包括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服务区域、证书编号、机构注册地址、实验室地址、有效期、检测能力及附表、资质变更登记。
(去除了行业范围的说法,只对检测的区域和检测能力进行规定)第六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全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息系统,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监督管理等信息录入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4.14•【文号】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施行日期】2014.04.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为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等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4年4月14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行为准则:(一)坚持遵纪守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并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二)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强化社会责任,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三)坚持诚实守信原则,确保技术结论科学、客观、真实,对出具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承担法律责任;(四)坚持优质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五)坚持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和信誉,落实行业自律的要求;(六)坚持廉洁从业,恪守职业道德,承担保密义务,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负责人的主要职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负责人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的重要职位,主要负责确保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以下是该职位的主要职责:1. 确保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质量负责人应负责制定和完善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各项质量管理程序的有效执行。
通过制定规章制度、流程和指导文件,明确各类服务活动的操作要求,确保服务质量的稳定和可控。
2. 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质量目标和计划。
质量负责人应与机构的管理层一起制定质量目标和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情况。
通过定期的质量评审和内部审核,评估和改进机构的服务质量,确保目标的实现。
3. 确保服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质量负责人应负责制定和实施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服务过程中各项要求得到满足。
这包括监督和指导员工的操作行为,确保操作规范和标准得到遵守,提高服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管理服务过程中的质量风险。
质量负责人需要识别和评估服务过程中的质量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通过分析和改进服务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良事件,降低质量风险,提高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 负责与客户的沟通和协调。
质量负责人应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客户需求和满意度,并及时回应客户意见和投诉。
通过建立健全的客户反馈机制,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6. 确保员工的质量培训和能力提升。
质量负责人应负责制定和实施员工的质量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通过开展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知识分享活动,提高员工对质量管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7. 主持质量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
质量负责人应组织和主持定期的质量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评估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通过评审和审核结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持续改进。
8. 参与质量认证和监督检查工作。
质量负责人应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参与质量认证和监督检查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中心工作规范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中心工作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中心是负责组织和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机构,它的工作规范对于保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中心的工作规范。
一、组织与管理1. 质量目标:制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目标,明确要求和评价指标。
2. 组织架构: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中心的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和权限。
3. 人员配备:配置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4. 文件管理:建立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中心工作的各类文件和记录,并进行定期更新和归档。
5. 内部沟通: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标准与规程1. 标准制定:参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制定适用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标准和规程。
2. 文件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文件管理制度,确保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关文件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质量检查:定期进行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质量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程。
4. 不合格处理:对于不合格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及时采取纠正和改进措施,并进行记录和追溯。
三、服务质量控制1. 服务流程:明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流程和要求,确保服务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2. 客户需求:了解和明确客户的需求,并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和措施。
3. 服务评价: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进行评价和反馈,及时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
4. 技术保障:建立健全技术保障体系,确保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四、培训与发展1. 培训计划:制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计划,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培训实施: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3. 技术交流:促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之间的技术交流和合作,推动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五、持续改进1. 质量评估:定期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审核,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改进和提升。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2.25•【字号】吉卫职健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正文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卫职健发〔2021〕1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本着审批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原则,明确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技术服务、监督管理等法律责任。
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贯彻学习,提高加强机构管理工作认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布施行《办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要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研讨,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制度设计的核心内涵和精神实质,提升职业健康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二、落实相关要求,依法做好资质认可工作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办法》和《通知》等要求,制定资质认可条件、程序、评审准则、考核评估大纲,规范资质认可的申请受理、技术评审、行政审查以及专家管理等工作,及时在吉林省政务服务平台、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政府服务栏目中公示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依法有序开展资质认可工作。
各单位和人员可登陆上述网络平台,查询、下载办事指南及相关表格等。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20•【文号】国卫办职健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与放射卫生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疾控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12月31日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及监督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学习宣贯工作《办法》以《职业病防治法》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适应职业健康新形势、新要求,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供了重要依据,也是规范技术服务行为、保证技术服务质量、维护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布施行《办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要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研讨,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制度设计的核心内涵和精神实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要按照当前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创新培训和宣传方式,通过举办培训宣贯会、设立咨询电话及网络宣传等形式,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宣传解读《办法》,讲清讲透《办法》的新要求新举措,为《办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完善配套制度,规范资质认可各项工作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据《办法》对现行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修订、废止与《办法》不一致的文件,结合实际制修订必要的配套文件。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要点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要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经批准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主要为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提供职业健康监测、评价、咨询、技术服务等专业技术支持。
在我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着监督用人单位是否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的重要职责。
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至关重要。
下面将围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的要点展开详细介绍。
一、资质准入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准入监督是保证其服务质量和技术能力的重要环节。
监管部门应当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及工作经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严格审核。
通过对其资质准入的监督,可以有效地避免不符合条件的机构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
二、服务内容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监测评价、提供职业卫生技术咨询、开展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等。
监管部门需要对其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监督,确保其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内容管理制度,及时更新技术装备,提高服务水平,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三、技术标准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职业卫生监测评价技术标准,确保监测评价结果准确可靠。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其技术标准的监督,定期进行技术能力评估,对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诚信经营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诚信履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虚假服务或夸大服务能力。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其经营行为的监督,建立诚信经营评价体系,对履行承诺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应急响应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面临着各种复杂的职业卫生风险和突发事件,需要具备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响应的能力。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其应急响应系统和能力建设的监督,推动其建立健全预案和救援措施,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要点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要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负责为企业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帮助企业建立健康的工作环境,降低职业病风险,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在我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下面我们将从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要点入手,对其进行详细的介绍。
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资质认定和审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需要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资质认定和审批才能开展相关业务。
监督管理部门需要确保所有机构都符合相关的资质要求,包括具备一定的人员和技术设备条件,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能够为企业提供全面、专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二、服务项目和内容监督管理部门需要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内容进行审查和监督。
需要确保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内容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能够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
同时,还需要监督机构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效果,确保其能够有效地降低职业病风险,保障职工的健康。
三、人员素质和能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着其服务质量和效果。
监督管理部门需要对机构的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和专业能力考核,确保其具有一定的职业卫生技术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服务。
同时,还需要监督机构不断提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保持其具有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四、服务质量和效果监督管理部门需要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和监督。
需要通过定期的检查和考核,确保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效果符合要求,能够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真正起到保障职工健康的作用。
同时,还需要监督机构主动收集和分析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效果和成果,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
五、行为规范和诚信经营监督管理部门需要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行为规范和诚信经营进行监督。
需要确保机构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不进行虚假宣传、不违法违规经营、不欺诈和欺客,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形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定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定为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运营行为,保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和职工健康权益,本文制定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定。
一、总则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条件,遵循职业卫生技术规范和伦理要求。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许可证》方可开展业务。
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
二、许可证申领和管理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许可证》申请。
5.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介绍、机构负责人情况、从业人员情况、设备设施情况、质量管理体系等。
6.许可证申请应当由负责人亲自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卫生主管部门审核。
7.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许可证审批工作。
8.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过期需重新申请。
9.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定期进行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和复审工作。
三、从业人员管理10.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聘请具有相关职业卫生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11.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参加职业卫生技术培训,并及时更新知识和技能。
1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从业人员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资格证书等。
13.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卫生技术规范,保证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质量管理和监督1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流程控制、工作记录、质量评估和改进等。
15.质量管理体系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确保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6.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7.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质量管理进行评估。
18.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根据监督评估结果,进行质量改进和提升。
职业卫生科质量监督计划
职业卫生科质量监督计划一、前言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快速发展,职业卫生问题日益凸显,保障员工健康和预防职业病已成为企业和社会的重要任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提高职业卫生监督质量,本计划旨在明确职业卫生科质量监督的目标、内容、方法和保障措施,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监督目标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2.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健康。
3.推动企业遵守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履行职业卫生责任。
三、监督内容1.职业卫生法规标准监督:监督企业是否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法规和标准,确保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职业卫生设施监督:对企业生产场所、设备、防护用品等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监督:监督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监护等制度,确保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有序进行。
4.职业卫生培训监督:监督企业是否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员工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估监督:监督企业是否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估,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及时控制。
四、监督方法1.定期检查:定期对企业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包括现场检查、文件审查等,确保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专项检查: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开展专项检查,确保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3.监督抽检: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抽检,确保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信息化监督: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职业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实现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远程监督和数据分析。
五、保障措施1.加强职业卫生科队伍建设,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督能力。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制度,明确监督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实施。
3.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制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引导和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开展,防范和减少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危害的发生,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规定适用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需具备的条件1. 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2.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3. 制定和执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规范,确保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4. 定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危害的评价和监测,为企业提供科学的职业卫生服务建议和解决方案。
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责任和义务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履行合同条款,认真完成委托单位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任务。
2.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对服务内容和结果负责,必要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保护委托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对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等法律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管理和监督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开展自我监督和自我纠错工作。
2. 为保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委托单位应当合理选择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履行相关合同条款。
3.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处罚。
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质量控制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和实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2.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掌握新技术和新方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3.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存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相关资料和数据,保障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它不仅保障了员工的健康和安全,也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一、引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着保护员工健康和安全的重要责任。
为了确保卫生技术服务的质量,机构需要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从而提高服务的水平和效果。
二、建立质量管理体系1.明确质量目标和政策:机构应明确质量目标,制定质量政策,以确保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机构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工作指导书等,以规范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
3.培训与教育:机构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职业卫生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三、质量管理的具体要求1.质量控制:机构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检测和监控,以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风险管理:机构应制定风险评估和管理措施,识别和评估可能存在的卫生风险,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3.客户满意度调查:机构应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对服务的评价和需求,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4.持续改进:机构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通过定期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管理效能。
四、质量管理的关键要素1.技术能力:机构应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和设备,以提供准确、可靠的卫生技术服务。
2.人员素质:机构应选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以保证服务质量。
3.信息化建设:机构应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4.合规管理:机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服务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五、质量管理的意义和影响1.保障员工健康:通过质量管理,机构能够提供准确、可靠的卫生技术服务,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2.提升服务水平:质量管理可以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机构的竞争力和声誉。
3.降低风险和成本:质量管理可以降低服务过程中的风险和错误,减少事故和损失的发生,从而降低相关成本和责任。
4.满足客户需求:通过持续改进和客户满意度调查,机构能够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并提供更好的服务。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督查情况的通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督查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卫疾控[2006]29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6.05.19
【实施日期】2006.05.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督查情况的通报
(苏卫疾控〔2006〕29号)
各市卫生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2005年11月下旬,我厅组织对2004年7月1日前取得资质的36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现场督查和资质复核。
现将督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本次督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36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自查,总结获得资质以来开展的工作;第二阶段,由我厅组织现场督查组进行督查和复核。
现场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发放盲样考核、交流座谈等方式进行,督查重点
为两个方面:一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是否按照资质证书载明的服务项目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能力;是否按照服务工作规范开展工作;获得资质后所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是否完整;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是否存在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以及有关整改措施是否得到落实等。
二是复核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条件,对“组织机构、人员构成、仪器设备、工作场所、检测检验和质量体系”等六项内容进行复核。
现场督查组针对督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对各机构提出了督查意见(各机构督查意见附后)。
二、督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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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需要用 到检测仪器、采样仪器 以及 监测仪器等 。若评价项 目不同,职业 卫生技 术服务 的技术要求和 工艺 特点也不相同 ,则需要不同的仪器 设备。这就需要质量监督仪器 设备 的校准 、合格 、检查、台帐、核查、责任 制、安全使用制 以及维护保 养制度等情况 ,同时着重关注长时间采集样品时,相关仪器设备的流 量校正 、流量调节、功能性检查等情况 。 6 、环境 由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受到很多环境因素影响,因而监督环 境设施 时,需做到 :第一 ,监督现场检测和采样环境,确保其满足检 测仪器 和采样仪器 的工作需要 ;第二 ,检查环境设施的记录 、配置与 运行 ,以及实验室 内务的具体管理情况 。如果相邻检测 区域具有不利 影响,应及 时采取 隔离措施 ,这 同样属于监督 的范畴 。
摘要 :本人作为一名基层公卫 医师,结合 多年工作经验 ,根据职业卫生技 术服务机构开展质量监督 工作的特点和 内容 ,归纳、总结 了职业卫
生技术服务的质量监督 工作 ,为今后职业卫 生技术服务质量监督的相关研 究提供 一些参考 。
关键词 :质量监督 ;职业卫 生技术服务机构 ;业务流程 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 是质量监督 ,且及时发现 问题并采取有效的 预防和 改进措施,是保障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活动正 常、有序运行的 重要依据 。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不 同于普通 的实验室检验 ,其具有较 强的技术性、政策性和科 学性 ,且极易受到人为和环境 因素 的严重影 响,因而质量监督的难度较大 。因此 ,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中通过开 展质量监督工作来提高质量管理 水平 ,已成为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 构的重要研 究课题 。
一
、
职 业卫生 技术 服务机 构开 展 质量 监督 工作 的特 点
1 、监督员需具备较高的能力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融合了多门学科 知识,因而质量监 督人员 需具 备更高的素质要求、专业背景和知识结构,其主要体现为技术依据 , 方法标准 , 标准适用原理、范围及 目的,现 场调查,检测步骤,样 品 采集 ,结果评价 、计算及分析等的熟悉程度 。此外,质量 监督还 是管 理工作 的一种,并要求监督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体系, 同时具备一定的沟通 、管理和协调能力 。 2 、需要监督 多个环节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包括接受客户委托 、收集资料及现场调查、制 定方案 、现场采样 、实验室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出具评价报告七个 业 务流程 , 比普通实验室检测多 了出具评价报告、 现场调查、 现场采样 和制定方案四个流程。因此, 为 了有效控制工作质量 , 必须要对每个环 节进行质量监督,一旦发现潜在或不符合情况 ,相关质量监督人员或报 告质量或科室负责人,或直接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进行纠正或预防。
7 、 材 料 职 业卫 生技术服务材料 ,是指采样吸收液、标准物质 以及化学试 剂等 其质量监督主要是检查有证标准物质的合理正确使用和检查验 收:严格管理 台帐 以及试剂材料与标准物质的运、收 、 储及发等环节 ; 随用随配吸收液 ,以确保其科学性 、有效性和准确性 。 8 、 法 法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中指的是 , 严格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 工作。那么监督技术标准时,一 定要有效控制现行标准版本 ,并保证相 关人 员正确操作 若开展新项 目、 变更标准方法,必须要进行验证或确 认。若产生偏 离或使用非标方法,则需经过技术确定和客户同意 。 结语 : 总而言之,我 国职业卫 生技术服务机构不断建立、完善并持续 改 进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关工作模式,且职业 卫生与其他质量活动在质量 监督方面具有一定的共性和区别 ,而职 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一定要全 面 了解和认识质量监督工作,并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 ,从而推动职业 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稳定、长远的发展 。 参考文 献 : …杜姗, 金莉 . 职业 卫生技 术服 务机构的质量监督工作 Ⅱ ] . 职业与健 康, 2 0 1 5 , 3 1 ( 6 ) : 8 4 3 『 2 1 潘巧裕, 戎伟 丰 ,等 职业卫 生技 术服 务机 构工作场所空气采样 和检 测实验 室问比对 U ] . 中国职 业 医学, 2 0 1 5 , 0 2 : 1 6 7 『 3 ] 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 办公厅 关于进一 步规 范职业卫 生技 术服务 机构监 管工作的通知 【 1 】 _ 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 管理 总局 国家煤矿 安全监 察局公告, 2 0 1 3 , 1 0 : 3 0
3 、监 督 难 度 较 大
监督。而评价报 告主要监督建 设单位 消除 、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 害, 避免出现 有问题报 告。 4 、采样 职业卫生技 术服 务中的现 场采样 是实现优质服务 、准确高效 、诚 实守信 以及公正科学 的技术服 务工作 的关键环节 。由于影响采样方案 正确性的因素很多,因而若要确保样 品采集具有完整性、代表性及真 实性特征,一定要有 效监 督相 关关键 点。因为职业卫生样品检测 具有 特殊性和严格性特 点,且易受人和环 境因素 影响,因而需正确采样, 并监督采样效率和空 白对照。
要 鉴 2 0 1 5 夏 墨
; ; 医院管理 加 杰
( 深圳市坪山新 区卫 生监督所 5 1 8 1 1 8 )
【 中图分类号 】 R . 1 3 4 . 4【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6 3 2 ~ 5 2 8 1 ( 2 0 1 5 ) 9
由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通常在现场直接完成 ,因而现场质量 监督显得 尤为重要,且是实现科学公正 、准确高效技术服务工作的关 键环节。目前,我国存在很多较为成熟的实验室 内部质量监督的检测 方法和 理论,但现场 质量监督 的难度较大 ,这是 因为现场容易受到人 为因素和复杂 多变的环境因素影响,且不确 定因素相对较 多。因此 , 现场质量监督过程中,相关质量监督人员需 结合现场实 际,并根据 自 身工作经验明确质量监督的结论 、依据和 内容。 二 、职 业卫 生技术 服务质 量机 构 开展 质量 监督 工作 的 内容 1 、样品管理 由于现场采集 的样品无法复测,因而 质量监督在样品的前 处理、 运输、保留、接收、存储及处 置中非 常重要 ,以防样 品损 失和污染造 成检测结果不准确 。 这就需要核查样 品的唯一性流 转标识、 运输工具 、 采集记录和编号、保存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