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管理规定
小区外来人员务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维护小区治安秩序,保障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登记、审查、服务和监督等。
第二章登记与审查
第四条外来务工人员入住小区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处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明;
2. 工作证明;
3. 居住证明;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物业管理处在收到外来务工人员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 人员身份的真实性;
2. 工作性质是否符合小区规定;
3. 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
4. 是否有其他不良记录。
第六条经审查合格的外来务工人员,物业管理处应当为其办理临时居住证,并注明有效期限。
第三章服务与管理
第七条物业管理处对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以下服务:
1. 提供小区生活指南,介绍小区设施和周边资源;
2. 协助办理子女入学手续;
3. 协调解决务工人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4. 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提高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
第八条外来务工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 不得在小区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 不得损害小区公共设施和绿化环境;
3. 不得扰民,保持小区安静;
4. 不得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5.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小区规章制度。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
第九条物业管理处对违反本制度的外来务工人员,有权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十条外来务工人员对物业管理处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外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市范围内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用工单位。
第三条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用人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社会参与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外来务工人员登记与备案
第四条外来务工人员应凭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向用工单位登记,并填写《外来务工人员登记表》。
第五条用工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外来务工人员登记表》及人员信息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三章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障
第六条用工单位应依法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用工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外来务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工资。
第八条用工单位应依法为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用工单位应尊重外来务工人员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不得歧视、侮辱外来务工人员。
第四章外来务工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外来务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二条外来务工人员应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十三条外来务工人员应自觉维护社会秩序,不得扰乱公共秩序。
第十四条外来务工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公共财产。
第五章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
第十五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
第十六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定期开展外来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是指针对外地务工人员在所工作城市的居住、工作、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管理的一项制度。以下是一个基本的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的框架:
1. 居住管理
- 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办理居住证,并按照规定的地点居住,不得擅自更换住址。
- 居住证应当定期更新,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交更新申请。
2. 就业管理
- 外来务工人员应当通过合法渠道就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危害社会安全的工作。
- 就业单位应当依法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资、提供工作条件和社会保障。
3. 社会保障
- 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参加城市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 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应当得到保障,保险待遇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支付。
4. 教育管理
- 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应当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员子女同等的义务教育权益,并按照规定参加中小学教育。
- 留守在外地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当得到相应的关爱和教育保障。
5. 综合管理
-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援助。
-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措施可以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该制度也应当注重人性化管理,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基本需求,营造良好的劳动环境和社会氛围。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2)
一、人员招募与登记
1.为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经济单位应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通过正规途径在人才市场招聘外来务工人员,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5篇)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特制定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后勤办公室同意。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____公里。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
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生产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外来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来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聘请的所有外来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劳务派遣人员等。
第三条外来工作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入职管理
第四条外来工作人员的招聘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招聘程序的合法性。
第五条外来工作人员入职前,需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健康证明等。
第六条公司应与外来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公司应对外来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了解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
第三章工作管理
第八条外来工作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第九条外来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
第十条外来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一条外来工作人员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二条外来工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考勤,考勤方式由公司规定。
第十三条外来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打卡,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外来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第五章奖惩管理
第十五条外来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可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外来工作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第十七条奖励和处罚的具体规定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六章退出管理
第十八条外来工作人员因合同到期、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公司,应按规定办理
离职手续。
第十九条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归还公司物品、结算工资、办理离职证明等。
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2. 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的性质、行业、就业状况等因素,实行分类管理。
3. 便民、高效原则。简化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效率,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4. 安全稳定原则。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三、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务工活动的外来务工人员。
四、管理内容
1. 信息登记。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向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登记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居住地址等。
2. 居住证办理。外来务工人员应当按规定办理居住证,并随身携带。
3. 劳动合同签订。外来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社会保险缴纳。外来务工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5. 住宿管理。外来务工人员应当遵守住宿管理规定,不得在非居住地过夜。
6. 社会治安管理。外来务工人员应当遵守社会治安管理规定,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7. 健康教育。社区应当定期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健康教育,提高其健康意识。
五、管理措施
1. 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信息登记、居住证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工作。
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本单位的正常秩序,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加强对外来
人员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本单位区域的外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访客、供应商、施工人员、维修人员等。
二、外来人员分类
1、访客:因工作或私人事务需要临时进入本单位的人员。
2、供应商:为本单位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外部单位人员。
3、施工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建筑施工、装修等工程的人员。
4、维修人员:负责本单位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的外部人员。
三、管理流程
1、登记
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时,应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来访事由、来访时间等。
登记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门卫进行核实后,发放临时出入证。
2、通知与接待
访客:门卫通知被访人员,经被访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被访人员应到指定地点迎接访客。
供应商、施工人员、维修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提前通知门卫,并安排专人接待。
3、引导与陪同
访客在本单位内的活动应由被访人员全程陪同。
供应商、施工人员、维修人员在工作期间应由相关部门指定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4、离开
外来人员离开时,应将临时出入证交还门卫,并在登记本上注明离开时间。
四、行为规范
1、外来人员应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
可的区域。
2、不得在本单位内大声喧哗、吸烟、乱扔垃圾等,保持环境整洁。
3、不得损坏本单位的设施、设备和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严禁在本单位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立即移送公安
机关处理。
五、安全管理
1、外来人员携带物品进入本单位时,应接受门卫的检查,严禁携
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3篇)
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地区从事暂时性劳动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外来务工人员指在本地区从事暂时性劳动、非户籍人口,并已取得工作许可的人员。
第四条: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尊重人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第五条:地方政府应建立统一的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具体安全管理措施,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应组织专门人员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知识、劳动保护常识等。
第八条: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并对不同岗位的工人进行相应的特殊培训。
第九条: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鉴定,注重岗位技能与安全技能相结合。
第十条: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应向外来务工人员发放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正确使用。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措施
第十一条: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场所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其工作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工作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工作场所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安全设备,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一、背景
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市境外常住户口的人员来到本市,参加劳动就业的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大,流动性强,工作环境基础设施相对简陋,导致安全问题频发。近年来,各地政府加强了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管理规定。
二、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在安全
生产方面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技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契约工制度、外包工制度、流动用
工制度和非全日制就业制度等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订立明确的职业病防治协议,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外地人来沪(京、津、浙、门)劳动管理条例》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在用
工单位从事劳动,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由用工单位负责。用工单位应当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签订安全协议,并对其劳动过程实行有效监控。”
三、安全管理规定
1.用工单位要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聘用外来务工人员
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并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技能。
2.签订安全协议。用工单位在聘用外来务工人员时,应当与其签订明确
的安全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
3.重点领域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监管。用工单位应当对特殊行业和重点岗
位的外来务工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对从事特殊工种的外来务工人员实行专业培训。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用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强化外来务工
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本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访客、施工人员、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外来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依法依规、严格管理、保障安全、方便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外来人员分类及管理要求
第四条外来人员分为以下几类:
(一)访客:因工作、业务、私人事务等原因需要临时进入本单位的人员。
(二)施工人员:在本单位进行施工、装修、设备安装等作业的人员。
(三)服务人员:为本单位提供清洁、绿化、餐饮、维修等服务的人员。
第五条访客管理要求
(一)访客应当提前与被访人员取得联系,经被访人员同意后,在
门卫处登记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来访事由、预计停留时间等。
(二)访客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经门卫核实无误后,佩戴访客
证方可进入本单位。
(三)访客应当在被访人员的陪同下在指定区域活动,不得擅自进
入未经许可的区域。
(四)访客离开本单位时,应当将访客证交还门卫,并在登记本上
签字确认。
第六条施工人员管理要求
(一)施工单位应当提前向本单位提交施工方案、施工人员名单、
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经审核同意后,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二)施工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本单位,并在门卫处登记
个人信息,领取施工证。
(三)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佩戴安全帽、安
全带等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四)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当爱护本单位的设施设备和环境,
不得损坏或污染。
外来办事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办事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外来办事人员的工作行为,维护单位的正常秩序,保障单位信息安全,特制定本
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单位进行办事的外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合作伙伴、供应
商等。
三、责任部门
单位管理人员应负责制定并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对外来办事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外来办事人员资质审核
1. 外来办事人员在进行业务办理前,需向单位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
2. 外来办事人员如不符合单位相关要求,单位有权拒绝其办理业务。
五、进入单位规范
1. 外来办事人员需在单位指定区域内进行办事,不得擅自进入员工办公区域。
2. 外来办事人员需遵守单位的工作时间,不得擅自加班或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办事。
六、信息安全管理
1. 外来办事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保护单位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信息,不得泄露给
他人。
2. 外来办事人员需遵守单位的信息安全规定,不得擅自使用单位的网络设备及存储设备。
七、工作行为规范
1. 外来办事人员在单位内应保持文明礼貌,不得大声喧哗或影响单位其他员工的正常工作。
2. 外来办事人员需遵守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进行任何损害单位利益的行为。
八、离开单位规范
1. 外来办事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及时离开单位相关区域,不得滞留或在单位内逗留过久。
2. 外来办事人员需交还单位的相关证件及工作用品,不得私自带走。
九、管理制度执行和监督
1. 单位应定期对外来办事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2. 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外来办事人员的管理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国境内居住、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的外来人员,包括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
第三条外来人员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尊重本国的社会公德,不得从事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活动。
第四条外来人员的入境、出境、居留、就业等事项,应当依法履行相关手续,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
第五条外来人员应当遵守本国的劳动法律法规,执行规定的劳动合同,依法享受与本国员工相同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第六条外来人员应当合法居住,依法办理居住证件。持居住证件的外来人员,可在规定的范围内居住,不得非法转租、转借住房。
第七条外来人员在本国境内开展经营、职业等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相关执照、许可证。不得从事未经批准的经营、职业活动。
第八条外来人员应当依法缴纳税款,履行相关纳税义务。
第九条外来人员应当遵守就业规定,不得从事与自身身份不符的工作。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工作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外来人员应当遵守公共秩序,不得进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不得参与组织、参与、宣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在本国境内就医、就学、就业等事务上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得以假资料、虚假证明等方式骗取权益。
第十二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外来人员,相关部门可以采取警告、罚款、限期改正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外来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外来务工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或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正常秩序,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或单位)所有外来务工人员。
三、管理制度
1. 入职管理
(1)外来务工人员入职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经公司(或单位)审核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
(2)外来务工人员需参加公司(或单位)组织的入职培训,了解公司(或单位)的规章制度、安全知识、劳动保护等。
2. 考勤管理
(1)外来务工人员应按照公司(或单位)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公司(或单位)建立考勤制度,记录外来务工人员的出勤情况,每月进行汇总。
3. 工资管理
(1)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发放,不得拖欠。
(2)公司(或单位)设立工资发放公示栏,公示工资发放情况。
4. 安全管理
(1)外来务工人员需遵守公司(或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2)公司(或单位)定期对务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5. 住宿管理
(1)外来务工人员需遵守公司(或单位)的住宿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不得随意转借、转租宿舍。
(2)公司(或单位)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
6. 沟通与反馈
(1)外来务工人员如有问题或建议,可通过公司(或单位)设立的投诉举报渠道进行反映。
(2)公司(或单位)设立专门的沟通渠道,定期与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
四、违规处理
1. 对违反本制度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工等处罚。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外来务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
促进单位和谐稳定。
第二章入职管理
第四条外来务工人员入职前,须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
2.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 体检报告;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
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外来务工人员需参加入职培训,了解单位规章制度、岗
位职责、工作流程等。
第三章工作管理
第七条外来务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按时
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外来务工人员需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或迟到早退。
第九条单位应合理安排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保障其休息时间和劳动保护。
第十条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
门反映。
第四章薪酬福利管理
第十一条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不得拖欠或克扣。
第十二条单位依法为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单位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补贴。
第五章离职管理
第十四条外来务工人员因故离职,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对离职人员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其离职手续齐全。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政策、措施和制度体系。该制度旨在规范外来务工人员的进入、居留和工作,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劳动市场秩序。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登记制度:要求外来务工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登记,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
2. 居住管理:规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要求,包括居住证办理、住房条件、居住地变更等。
3. 劳动合同:要求外来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4. 工资保障:要求用人单位按时支付外来务工人员工资,严禁拖欠或以任何形式侵犯劳动权益。
5. 社会保险: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6. 健康管理:要求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体检和健康证明,以保障其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7. 教育培训:提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和培训机会,保障其受教育权益。
8. 社会服务: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中心,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服务。
9. 法律保护: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涉及外来务工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和救济。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外来务工人员的融入和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劳动市场秩序,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一、概述
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前来就业。为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规定。本文将从劳动保障、事故防范、职业健康等多个方面进行规定。
二、劳动保障
1. 用工合同:用工单位应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2. 工资支付:用工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不得拖欠不得克扣。
3. 劳动时间:用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时间,不得强迫加班,保障其休息权益。
三、事故防范
1. 安全教育培训:用工单位应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安全设施:用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网、安全帽、安全绳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 危险作业:用工单位应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
4. 应急预案:用工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四、职业健康
1. 健康检查:用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外来务工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 职业病防护:用工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外来务工人员接触有害物质,如提供个人防护装备、改善工作环境等。
3. 心理健康:用工单位应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
五、社会保障
1. 医疗保险:用工单位应为外来务工人员购买社会医疗保险,提供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
2. 养老保险:用工单位应为外来务工人员缴纳养老保险,保障其退休后的生活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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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保护外来务工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各工程项目部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凡在本公司或各工程项目部务工。而务工部或单位以地处外地,且常住户口又不在成都市范围内的劳动者。
第二条、外来务工人员的年龄必须是年满16岁至55周岁的健康人员,性别不限。
第三条、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当地乡镇以上政府或部门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条、从事特殊或专业工种的务工人员必须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等证明或岗位培训证明,同时还应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第五条、外来务工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后,应至所在工程项目治安门卫室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离开时应及时注销。
第六条、外来务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所在单位的各项管理。
第七条、外来务工人员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暂住证》和《治安责任书》。
第八条、外来务工人员或务工单位必须与所在工程项目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和治安消防责任书》。
第九条、外来务工人员认为用工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机益,可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第十条、各工种项目部应将已用人数、时间报公司行政办公室、公司行政办公室按规定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用工证》。
第十一条、各工程项目部应及时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各种《劳动合同》和相关责任书。共同履行合约确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各工种项目部应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各工程项目部应坚持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并经常性地开展文明生产、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思想道德、遵守法规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外来务工劳动者的思想素质和劳动技能。